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聖經註釋|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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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第36章|和合本聖經

1耶和華的僕人大衛的詩,交與伶長。 惡人的罪過在他心裏說: 我眼中不怕上帝!

2他自誇自媚, 以為他的罪孽終不顯露,不被恨惡。

3他口中的言語盡是罪孽詭詐; 他與智慧善行已經斷絕。

4他在床上圖謀罪孽, 定意行不善的道,不憎惡惡事。

5耶和華啊,你的慈愛上及諸天; 你的信實達到穹蒼。

6你的公義好像高山; 你的判斷如同深淵。 耶和華啊,人民、牲畜,你都救護。

7上帝啊,你的慈愛何其寶貴! 世人投靠在你翅膀的蔭下。

8他們必因你殿裏的肥甘得以飽足; 你也必叫他們喝你樂河的[水]。

9因為,在你那裏有生命的源頭; 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

10願你常施慈愛給認識你的人, 常以公義待心裏正直的人。

11不容驕傲人的腳踐踏我; 不容凶惡人的手趕逐我。

12在那裏,作孽的人已經仆倒; 他們被推倒,不能再起來。

第36章

致詩班長。耶和華的僕人,大衛的詩。

1. 惡人的罪過在我心中說:他眼中不怕神。

2. 因為他自欺,在自己眼中看為可喜,直到他的罪孽顯為可憎。

3. 他口中的言語盡是罪孽和詭詐;他拒絕明白如何行善。

4. 他在床上圖謀罪孽;他專走不善的道路;他不憎惡邪惡。

5. 耶和華啊,你的慈愛上及諸天;你的信實達到穹蒼。

6. 你的公義好像高山;你的判斷如同深淵。耶和華啊,你保護人與牲畜。

7. 神啊,你的慈愛何其寶貴!因此,世人投靠在你翅膀的蔭下。

8. 他們必因你殿裡的豐盛而心滿意足;你必使他們喝你樂河的水。

9. 因為生命之源在你那裡;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

10. 願你向認識你的人施展慈愛,向心中正直的人彰顯公義。

11. 願驕傲人的腳不要踐踏我;願惡人的手不要驅逐我。

12. 作惡的人已仆倒在那裡;他們被推倒,不能再站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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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第三十六篇

這篇詩篇的結構分為兩個主要部分。首先,大衛描繪了惡人的邪惡本質,他們完全沉溺於罪惡之中,毫無敬畏神之心。其次,他將惡人的邪惡與神的無限恩惠和公義形成鮮明對比,並祈求神保護他脫離惡人的暴行。

第1節

惡人的罪過在我心中說:他眼中不怕神。

大衛在此處以一種擬人化的方式,將「罪過」描繪成一個在惡人心中發言的實體。這並非指罪過本身具有意識,而是強調罪惡在惡人生命中根深蒂固的影響力,它如同一個內在的聲音,驅使惡人行惡。這句話的重點在於揭示惡人內心的真實狀態:他們完全缺乏對神的敬畏。

1. 「惡人的罪過在我心中說」:這句話的希伯來原文是「נְאֻם־פֶּשַׁע לָרָשָׁע בְּקֶרֶב לִבִּי(nǝʾûm-pešaʿ lārāšāʿ bǝqereb libî)」(*ne’um-pesha‘ lārāshā‘ bəqerev libbī*)。「נְאֻם(nǝʾûm)」(*ne’um*)通常用於指神的宣告,但在此處卻被用來形容罪惡的「宣告」,這是一種諷刺性的用法,強調罪惡在惡人心中如同神諭般具有權威。大衛在此處並非指他自己心中有罪惡的聲音,而是他作為一個敬虔之人,能夠洞察惡人內心的黑暗。他以一種深刻的屬靈洞察力,揭示了惡人內在的腐敗。這與那些自以為義、卻對他人內心一無所知的人形成鮮明對比。真正的敬虔之人,因著聖靈的引導,能夠辨識罪惡的本質。

2. 「他眼中不怕神」:這是惡人一切罪惡的根源。缺乏對神的敬畏,意味著他們對神的至高主權(Sovereignty)、公義和審判毫無意識。他們不相信神會追究他們的行為,也不懼怕神的護理(Providence)會介入。這種對神的漠視,導致他們肆無忌憚地犯罪。正如我們在《基督教要義》(*Institutes*)中所闡釋的,對神的敬畏是智慧的開端,也是一切真敬虔的基礎。當人心中沒有對神的敬畏時,他們便會放縱自己的私慾,將自己置於神的律法之上。這也解釋了為何惡人會自欺,因為他們已經失去了對真理的感知能力。

第2節

因為他自欺,在自己眼中看為可喜,直到他的罪孽顯為可憎。

本節進一步闡釋了惡人缺乏敬畏神的原因和後果。他們之所以不怕神,是因為他們沉溺於自我欺騙之中,將自己的罪惡合理化,甚至視為可喜。

1. 「因為他自欺,在自己眼中看為可喜」:希伯來原文「כִּי־הֶחֱלִיק אֵלָיו בְּעֵינָיו לִמְצֹא עֲוֹנֹו לְשׂנְאֹא(kî-heḥĕlîq ʾêlāw bǝʿênāw limǝṣōʾ ʿăōnōw lǝśnǝʾōʾ)」(*kî-heḥĕlîq ’ēlāyw bə‘êynāyw limṣō’ ‘ăwōnô ləśon’ô*)。「הֶחֱלִיק(heḥĕlîq)」(*heḥĕlîq*)意為「使光滑」、「奉承」,在此處指惡人對自己說甜言蜜語,自我奉承。他們對自己的罪惡視而不見,甚至為其辯護。這種自我欺騙是全然敗壞(Total Depravity)的表現之一,因為人的理性已被罪惡扭曲,無法正確判斷善惡。他們將苦說成甜,將惡說成善,正如以賽亞書所言。這種內在的腐敗使得他們無法認識到自己的真實光景,也無法回應神的有效呼召(Calling),除非神以不可抗拒的恩典(Irresistible Grace)介入。

2. **「直到他的罪孽顯為可憎」**:這句話的解釋有兩種主要觀點,但都指向惡人最終的結局。
* **第一種解釋(加爾文偏向此說)**:惡人會持續自欺,直到他們的罪孽達到一個極點,以至於連他們自己也無法再掩飾,最終在神和人面前顯為可憎。這意味著他們的罪惡會累積,直到其醜惡本質無法再被遮蓋。這並非說惡人會真心悔改,而是他們的罪惡會被揭露,導致他們蒙羞。這也暗示了神的護理,即使惡人自欺,神最終也會讓他們的罪惡顯露無遺。
* **第二種解釋(較少採納)**:惡人自欺,是為了讓自己能夠繼續犯罪,直到他們發現自己的罪孽是可憎的。這種解釋強調惡人內心的矛盾,他們雖然自欺,但內心深處仍有對罪惡的潛在認識,只是被壓抑了。然而,加爾文認為,惡人通常不會真心認識到自己的罪孽是可憎的,除非神以審判的方式介入。因此,第一種解釋更符合惡人全然敗壞的本質。

無論哪種解釋,都強調了惡人最終的結局是悲慘的。他們的自欺無法永遠持續,神的公義終將彰顯。這也提醒我們,唯有藉著基督的代贖(Atonement)和歸算(Imputation)的義,我們才能脫離罪惡的捆綁,並在神面前稱義(Justification)。

第3節

他口中的言語盡是罪孽和詭詐;他拒絕明白如何行善。

本節描繪了惡人言語和行為的腐敗,進一步揭示了他們全然敗壞的本質。

1. 「他口中的言語盡是罪孽和詭詐」:惡人的言語是他們內心腐敗的直接反映。他們的口中充滿了謊言、欺騙、誹謗和惡毒。這與耶穌在馬太福音12:34所說的「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相呼應。惡人不僅行為邪惡,他們的言語也充滿了罪惡,因為他們的心思意念都被罪惡所玷污。他們利用言語來操縱、欺騙和傷害他人,這與神所要求的真理和誠實背道而馳。

2. 「他拒絕明白如何行善」:希伯來原文「חָדַל לְהַשְׂכִּיל לְהֵיטִיב(ḥādal lǝhaśǝkîl lǝhêṭîb)」(

信仰問答

資料來源:CCEL/SWORD Proje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