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基督教要義

Institutio Christianae religionis
卷首/未分類|07_第七章:基督徒生活總綱——論捨己

第七章:基督徒生活總綱——論捨己

本章分為兩部分:

I. 為了使我們在追求公義的道路上不致迷失,這條準則要求兩件事:即人必須放棄自己的意志,完全獻身於神的侍奉;由此可知,我們所尋求的當是神的事,而非我們自己的事(§1, 2)。

II. 根據《提多書》對這種更新或基督徒生活的描述,並針對幾個特定要點進行精確闡釋(§3 至章末)。

節次

  1. 探討基督徒生活的第二個總綱。其開端與總結。雙重層面:第一,我們不屬於自己。這涉及果效與運用。哲學家對此一無所知,他們將理性置於聖靈的寶座之上。
  2. 既然我們不屬於自己,就必須尋求神的榮耀並順服祂的旨意。基督勸勉門徒要捨己。凡忽略此點者,必受驕傲或虛偽的欺騙,最終走向滅亡。
  3. 生活中應追求的三件事與應棄絕的兩件事。應棄絕不虔誠與世俗的情慾;應追求節制、公義與敬虔。這是正確行為的動力。
  4. 捨己是保羅教義的總綱。其困難之處。我們內在使之困難的特質。克服這些特質的方法:一、抑制野心;二、擁抱謙卑;三、珍視坦誠;四、保持彼此的愛;五、真誠地培養謙遜。
  5. 必須促進鄰舍的益處。在此,捨己最為必要,卻也最為困難。此處有雙重補救:一、神賜給我們的恩惠是為了教會的共同利益;二、我們應盡己所能幫助鄰舍。這以人體肢體的類比來說明。此愛心責任建立在神的命令之上。
  6. 愛心應伴隨著忍耐與仁慈。我們應在鄰舍身上看見神的形象,特別是在那些同屬信仰之家的人身上。因此,四重考量駁斥了所有反對意見。駁斥一個常見的反對意見。
  7. 沒有愛心,基督徒生活便無法存在。針對與愛心相悖之惡習的補救:一、憐憫;二、謙卑;三、謙遜;四、勤勉;五、聖徒蒙保守。
  8. 就神而言,捨己應導向平靜與忍耐。一、我們始終受制於神;二、我們應棄絕貪婪與野心;三、我們應期待一切繁榮皆來自神的祝福,並完全倚靠祂。
  9. 我們不應在沒有神祝福的情況下渴望財富或榮譽,也不應效法惡人的手段。我們應將一切憂慮卸給神,絕不嫉妒他人的繁榮。
  10. 我們應將自己完全交託給神。此教義的必要性。苦難的多重用途。異教徒對此的濫用與敗壞。

§1. 雖然神的律法包含了一套安排精妙、完美的行為準則,但我們的神聖導師似乎認為,以一種更精確的方法來教導祂的子民遵守律法所規定的準則,是更為合適的;而這種方法的核心原則在於:信徒的責任是將自己的「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Rom. xii. 1)。因此,祂引出這樣的勸勉:「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因此,重點在於我們已經分別為聖並獻給神,所以從今以後,我們不應在沒有考慮祂榮耀的情況下思考、說話、計畫或行動。凡祂所分別為聖的,若用於世俗目的,便是對祂極大的侮辱。但如果我們不屬於自己,而是屬於主,那麼我們該棄絕什麼錯誤,以及我們生活的行動應指向什麼目標,就顯而易見了。我們不屬於自己;因此,我們的理性或意志不應支配我們的行為與計畫。我們不屬於自己;因此,我們不應以尋求肉體本性所喜悅的事為目標。我們不屬於自己;因此,我們應盡可能忘記自己以及屬於我們的一切。反之,我們屬於神;因此,我們當為祂而活,為祂而死(Rom. xiv. 8)。我們屬於神;因此,讓祂的智慧與旨意主宰我們的一切行動。我們屬於神;因此,作為唯一合法的終極目標,讓我們生活的每一部分都指向祂。噢,一個人若學會了自己不屬於自己,並將自我的統治權從自己的理性中撤回,以便將其交給神,他的進步該有多大!因為正如順從自己是人類毀滅最確定的根源,唯一的安全港灣就是除了跟隨主所引領的方向外,別無他求、別無他智。那麼,這就是第一步:放棄自我,將我們心靈的全部精力投入到對神的侍奉中。我所說的侍奉,不僅是指言語上的順服,更是指心靈擺脫了肉體的私慾,完全順服神聖靈的呼召。這種轉變(保羅稱之為心意的更新,Rom. xii. 2;Eph. iv. 23),雖然是進入生命的初階,卻是所有哲學家所未知的。他們將人的統治權完全交給理性,認為唯有理性值得傾聽;簡言之,他們將行為的唯一指導權賦予理性。但基督徒的哲學要求理性退位,完全順服聖靈,以至於不再是人自己在活,而是基督在他裡面活著並掌權(Gal. ii. 20)。

§2. 由此引出另一個原則,即我們不應尋求自己的旨意,而應尋求主的旨意,並以促進祂的榮耀為目標。當我們幾乎忘記自己,至少將自己的理性置於次要地位,忠實地致力於順服神與祂的誡命時,我們的進步是巨大的。因為當聖經命令我們放下對自我的私心時,它不僅使我們的心靈擺脫對財富、權力或世人讚譽的過度渴望,更根除了所有的野心、對世俗榮耀的渴求,以及其他更隱蔽的毒害。基督徒確實應當受到這樣的訓練與塑造,即認為他的一生都與神有關。因此,正如他會將一切事物交由神來處置與評估,他也會虔誠地將整個心靈指向神。因為凡學會在所做的一切事上仰望神的人,同時也就遠離了一切虛妄的念頭。這就是基督從一開始就強烈要求祂門徒的捨己(Mat. xvi. 24),一旦這種捨己佔據了心靈,就不會再有空間容納:第一,驕傲、炫耀與虛榮;第二,貪婪、情慾、奢侈、柔弱,或其他由自愛所產生的惡習。相反地,凡捨己不掌權的地方,最醜陋的惡習就會毫無羞恥地滋生;或者,即使有某種美德的表象,也會因對讚譽的墮落渴望而敗壞。如果你能向我展示一個人,除非他為了順服主的命令而捨己,否則他願意為了美德本身而行善,那是不可能的。那些沒有這樣捨己的人,追求美德至少是為了讚譽。那些最強烈主張美德本身值得追求的哲學家,卻因傲慢而膨脹,顯然他們追求美德的原因,不過是為了給自己驕傲的放縱提供藉口。因此,神不僅不喜悅這些胸懷膨脹、追求大眾讚譽的人,反而宣告他們已經在世上得了他們的賞賜(Mat. vi. 2),並且妓女和稅吏比他們更接近天國(Mat. xxi. 31)。我們尚未充分解釋,一個人只要還沒有捨己,在追求公義的道路上會受到多麼巨大且眾多的阻礙。古語說得好,人類靈魂中珍藏著一個罪惡的世界。除了捨己、放棄自己的理性,並將整個心靈指向主所要求你的事,且僅僅因為這些事令祂喜悅而尋求它們之外,你找不到任何其他的補救方法。

§3. 在另一處經文中,保羅對井然有序的生活之各個部分作了簡短但更清晰的說明:「因為神救眾人的恩惠顯明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虔誠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等候所盼望的福,並我們神和大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祂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Tit. ii. 11-14)。在展示神的恩惠以激勵我們並為祂的真敬拜鋪路之後,他移除了阻礙我們前進的兩大障礙,即我們天生過於傾向的「不虔誠」,以及範圍更廣的「世俗情慾」。在不虔誠之下,他不僅包含了迷信,還包含了所有與對神真正的敬畏相違背的事物。世俗情慾等同於肉體的情慾。因此,他命令我們在律法的兩塊法版上,都要放下自己的心思,棄絕我們理性與意志所支配的一切。接著,他將我們生活的行動歸納為三個分支:節制、公義與敬虔。節制無疑是指貞潔與節制,以及對世俗財物的純潔與節儉使用,並對匱乏的忍耐。公義包含了在公平對待每個人方面的所有責任,即各得其所。接下來是敬虔,它將我們從世界的污穢中分別出來,並在真正的聖潔中與神連結。當這些以不可分割的鎖鏈連結在一起時,便構成了完全的完美。但由於沒有什麼比告別肉體的意志、制服甚至棄絕我們的情慾、將自己獻給神與弟兄,並在世界的污穢中過天使般的生活更困難的了,保羅為了使我們的心靈從一切糾葛中解脫出來,將我們召回到對蒙福永恆的盼望中,公正地敦促我們去爭戰,因為正如基督曾作為我們的救贖主顯現,祂在最終降臨時,也將使祂所獲得的救贖產生完全的果效。透過這種方式,他驅散了所有遮蔽我們道路、阻止我們如應當的那樣渴慕天國榮耀的誘惑;不僅如此,他告訴我們,我們必須在世上作客旅,以免失去天國的基業。

§4. 此外,我們從這些話中看到,捨己一方面涉及對人,另一方面(更特別地)涉及對神(§8-10)。因為當聖經命令我們在對待同胞時,要看別人比自己強,並真誠地致力於促進他們的益處(Rom. xii. 10;Phi. ii. 3)時,他給我們的命令是我們的心靈在自然情感被抑制之前完全無法遵守的。因為我們所有人都盲目地衝向自愛,以至於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有充分的理由高舉自己,並在比較中蔑視所有其他人。如果神賜給我們某種不可悔改的恩賜,我們便倚靠它,立即變得自負,不僅膨脹,甚至因驕傲而幾乎爆裂。我們充滿的惡習,我們既小心翼翼地向他人隱瞞,又諂媚地將其描述為微小且瑣碎的,甚至有時將其視為美德而擁抱。當我們在自己身上所欽佩的特質出現在他人身上時,即使他們更勝一籌,為了不被迫向他們屈服,我們也會惡意地貶低並挑剔他們;同樣地,在惡習方面,我們不僅不滿足於嚴厲且尖銳的指責,還刻意誇大它們。因此,每個人都彷彿豁免於共同的命運,試圖將自己高舉在鄰舍之上,自信且傲慢地蔑視他人,或者至少將他們視為不如自己。窮人向富人屈服,平民向貴族屈服,僕人向主人屈服,無知者向博學者屈服,然而每個人內心都珍藏著某種優越感。因此,每個人都諂媚自己,在胸中建立了一種王國;傲慢的人為了滿足自己,對他人的思想與行為進行指責,當爭論發生時,毒素便完全顯露出來。許多人在一切順利且充滿愛意時,還能保持某種程度的溫和,但當受到刺痛與激怒時,又有幾個人能保持同樣的節制呢?對於這一點,除了將那些最有害的毒素——自愛與好勝(φιλονεικία καὶ φιλαυτία,philoneikia kai philautia,好勝與自愛)連根拔起之外,沒有其他補救方法。聖經的教義正是如此。因為它教導我們要記住,神賜給我們的恩賜不是我們自己的,而是祂白白的賞賜,那些以此自誇的人暴露了他們的忘恩負義。「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保羅說,「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1Co. iv. 7)。然後,透過對我們過犯的勤勉檢視,讓我們保持謙卑。因此,雖然沒有什麼能使我們的驕傲膨脹,但卻有許多東西可以制服它。此外,我們被命令,每當我們在他人身上看到神的恩賜時,要敬重並尊重這些恩賜,也要尊榮那些擁有這些恩賜的人。既然神樂意賜予他們尊榮,我們若剝奪它,便是不合宜的。然後,我們被告知要忽略他們的過犯,當然不是為了透過諂媚來鼓勵他們,而是不因這些過犯而侮辱那些我們本應以尊榮與善意對待的人。透過這種方式,對於所有與我們有往來的人,我們的行為不僅會是溫和與謙遜的,而且會是禮貌與友好的。你唯一能達到真正溫柔的方法,就是讓你的心充滿對自己的謙卑看法以及對他人的尊重。

§5. 履行尋求鄰舍益處的責任是多麼困難!除非你放下所有關於自己的想法,並在某種程度上不再是你自己,否則你永遠無法完成它。除非你捨己並完全獻身於他人,否則你怎能展現保羅所描述的那些愛心的行為呢?「愛(他說,1Co. xiii. 4)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等。」如果我們唯一被要求做的事就是不求自己的益處,本性將完全沒有能力遵守:它如此傾向於只愛自己,以至於它不會輕易允許我們漫不經心地忽略自己與自己的利益,以便去關心他人的利益,更不用說自發地放棄自己的權利並將其讓給他人。但聖經為了引導我們達到這一點,提醒我們,無論我們從主那裡獲得什麼,都是以我們將其用於教會共同利益為條件而賜予的,因此,我們所有恩賜的合法運用,就是將它們仁慈且慷慨地與他人分享。沒有比這更確定的準則,也沒有比這更強有力的勸勉了,因為我們被教導,我們所擁有的一切恩賜都是神聖的託付,其目的正是為了分配給鄰舍的益處。但聖經更進一步,將這些恩賜比作身體的不同肢體(1Co. xii. 12)。沒有一個肢體是為了自己而發揮功能,或將其應用於自己的私利,而是將其轉移給其他肢體;它也沒有從中獲得任何其他利益,除了它與整個身體共同獲得的利益之外。因此,虔誠的人所能做的一切,他都有義務為弟兄們做,除了努力為教會的共同造就而奮鬥外,不以任何其他方式考慮自己的利益。那麼,讓我們以此作為展現善意與仁慈的方法,考慮到關於神賜給我們的一切,以及我們能藉此幫助鄰舍的一切,我們都是祂的管家,並且有義務為我們的管家職分交帳;此外,唯一正確的管理模式是受愛所規範的。透過這種方式,我們不僅將追求鄰舍的益處與對自己利益的考慮結合起來,而且使後者從屬於前者。為了不讓我們忽略這是妥善管理我們從神那裡領受之每一項恩賜的律法,祂在古代將該律法應用於祂自己仁慈的最微小表達上。祂命令將初熟的果子獻給祂,作為人民的一種證明,即從未先奉獻給祂的財物中獲取任何利益是不虔誠的(Exo. xxii. 29;Exo. xxiii. 19)。但如果神的恩賜在我們親手將其獻給賜予者之前沒有被聖化,那麼沒有表現出這種奉獻的行為必然是一種嚴重的濫用。爭辯說你無法透過你的奉獻來使主富足是徒勞的。雖然正如詩人所說:「你是我的主,我的好處不在你以外」,但你可以將其延伸到「地上的聖徒」(Psa. xvi. 2, 3);因此,神聖的奉獻與施捨之間進行了比較,因為後者現在對應於律法下的奉獻。

§6. 此外,為了使我們不至於在行善上灰心(否則這將是立即且必然發生的結果),我們必須加上使徒列舉的另一種特質:「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不輕易發怒」(1Co. xiii. 4)。主命令我們無差別地善待所有人,儘管大多數人若以他們自己的功德來衡量,是極不配得的。但聖經補充了一個極好的理由,告訴我們不應看人本身配得什麼,而應關注存在於所有人身上、我們應對其負有所有尊榮與愛的神的形象。但在那些同屬信仰之家的人身上,同一條準則應更謹慎地遵守,因為該形象在他們身上已藉由基督的靈得到更新與恢復。因此,無論出現在你面前需要你幫助的人是誰,你都沒有理由拒絕給予他幫助。假設他是個陌生人。主給了他一個你應該熟悉的記號:因此祂禁止你蔑視自己的骨肉(Gal. vi. 10)。假設他是卑微且無足輕重的。主指出他是一個人,祂已用自己形象的光輝使他與眾不同(Isa. lviii. 7)。假設你與他沒有任何義務上的聯繫。主已將他置於祂自己的位置上,彷彿在提醒你,在該人身上,你可以認出主對你所施加的許多巨大恩惠。假設他不配你為他付出絲毫努力;但神那推薦給你的形象,卻值得你本人以及你所有的努力。但如果他不僅不配得任何好處,反而因傷害與惡行激怒了你,這仍然不是你不以愛擁抱他、不以愛心服事他的充分理由。你會說,他對我的待遇與我對他的待遇截然不同。但主配得什麼呢?無論他對你造成了什麼傷害,當祂命令你饒恕他時,祂的意思顯然是將其歸咎於祂自己。只有透過這種方式,我們才能達到——且不說困難,簡直是違背本性——去愛那些恨我們的人,以善報惡,以祝福代替咒詛,記住我們不應反思人的邪惡,而應注視他們身上神的形象,這形象遮蓋並抹去了他們的過犯,應以其美麗與尊嚴吸引我們去愛並擁抱他們。

§7. 如果我們履行了愛心的所有責任,我們就能成功地治死自我。然而,除非這些責任是出於純粹的愛心,否則僅僅履行它們(即使沒有遺漏任何一項)並不算完成。因為可能會發生這樣的情況:一個人可能在外部行為上履行了所有這些職責,卻遠未正確地履行它們。因為你看到有些人自以為非常慷慨,卻在給予的同時,以傲慢的眼神或暴力的言語進行侮辱。我們在這個不幸的時代已經陷入如此悲慘的境地,以至於大多數人在施捨時幾乎從不伴隨著謙遜。這種行為即使在異教徒中也不應被容忍;但對於基督徒,所要求的遠不止於在臉上帶著愉悅,並以禮貌的語言使他們的職責履行更具吸引力。首先,他們應該將自己置於他們所見需要幫助之人的位置,並憐憫他的不幸,彷彿他們親身感受並承受著它,這樣憐憫與人性的情感就會促使他們像幫助自己一樣去幫助他。心存此念的人會去幫助他的弟兄,不僅不會以傲慢或責備來玷污他的行為,而且既不會像看待一個需要幫助的人那樣俯視他,也不會像對待一個負有義務的人那樣將他置於從屬地位,就像我們不會在身體的其他部分為恢復健康而努力時侮辱患病的肢體,也不會認為它對其他肢體負有特殊義務,僅僅因為它比其他肢體需要更多的努力一樣。肢體之間的職責交流根本不被視為無償的,而更像是履行自然律所規定的義務,否則拒絕履行將是駭人聽聞的。因此,履行了一種職責的人不會認為自己因此就卸下了責任,這通常是富人在捐獻了一些財物後,將剩餘的負擔委託給他人,彷彿這與他無關一樣。每個人都應該考慮到,無論他多麼偉大,他都欠鄰舍自己,而他行善的唯一限制就是他資源的匱乏。這些資源的程度應規範他愛心的程度。

§8. 捨己的主要部分,即我們所說的涉及神的部分,讓我們再次更充分地考慮。關於這一點已經說過許多,重複這些內容是多餘的;因此,將其視為塑造我們平靜與忍耐的特質就足夠了。首先,在尋求今生的便利或安寧時,聖經呼籲我們將自己及我們所擁有的一切交託給主的處置,將我們心靈的情感交給祂,以便祂能馴服並制服它們。我們有一種瘋狂的慾望,一種無限的渴望,去追求財富與榮譽,策劃權力,積累財富,並收集所有那些似乎有助於奢侈與輝煌的瑣事。另一方面,我們對貧窮、卑微的出身與低下的地位有一種顯著的恐懼與憎恨,並感到強烈的願望去防範它們。因此,對於那些按照自己的計畫構建生活的人,我們看到他們的心是多麼不安,他們嘗試了多少計畫,為了獲得貪婪或野心所渴望的東西,或者為了逃避貧窮與卑微,他們忍受了多少疲勞。為了避免類似的糾葛,基督徒必須遵循的道路是:首先,他們絕不能在神的祝福之外渴望、希望或考慮任何形式的繁榮;他們必須將自己投靠在祂身上,並在那裡安全且自信地倚靠。因為,無論肉體的心在追求榮譽或財富時看起來多麼自給自足,它倚靠的是自己的勤奮與熱忱,或是受到人的恩寵幫助,但可以肯定的是,這一切都毫無意義,除非主使兩者都繁榮,否則智慧與勞動都將毫無用處。相反地,唯有祂的祝福能開闢道路,克服一切障礙,並使一切事物達到喜樂與有利的結果。其次,雖然沒有這種祝福,我們或許能獲得某種程度的名聲與富裕(正如我們每天看到惡人被榮譽與財富所充滿),但既然那些處於神咒詛之下的人無法享受絲毫真正的幸福,我們在沒有祂祝福的情況下所獲得的一切,必然會導致惡果。但人類確實不應渴望那些增加他們痛苦的事物。

§9. 因此,如果我們相信所有繁榮與令人嚮往的成功完全取決於神的祝福,並且當祝福缺乏時,各種痛苦與災難都在等待著我們,那麼我們就不應倚靠自己的靈巧與勤奮,或倚靠人的恩寵,或信賴任何關於命運的空洞想像,而急切地爭奪財富與榮譽;而應始終敬畏主,以便在祂的引導下,我們能被帶領到祂為我們預備的任何命運中。首先,結果將是,我們不會不顧是非曲直,透過詭計與邪惡手段,並傷害鄰舍來攫取財富與榮譽,而只會追求那些我們能以清白享受的命運。在欺詐、掠奪與其他不義手段中,誰能指望神祝福的幫助呢?由於這種祝福只伴隨著那些思想純潔、行為正直的人,它會呼召所有渴望它的人遠離險惡的計畫與邪惡的行為。其次,我們將受到約束,抑制過度渴望致富或野心勃勃地追求榮譽的慾望。一個人怎能厚顏無恥地期望神幫助他實現與祂的話語相違背的慾望呢?神親口宣告為咒詛的事,永遠無法在祂的祝福下進行。最後,如果我們的成功不如我們的願望與希望,我們仍將被保守,不至於對我們的處境感到不耐煩與厭惡,無論處境如何,因為我們知道,那樣的感覺就是對神發怨言,而財富與貧窮、蔑視與榮譽,都是按祂的旨意分配的。簡言之,凡以所描述的方式倚靠神祝福的人,在追求人們最渴望的事物時,不會使用他知道毫無用處的邪惡手段;當任何繁榮降臨時,他也不會將其歸功於自己與自己的勤奮、工業或運氣,而是將其歸功於作為作者的神。如果當他人的事務繁榮時,他的進展緩慢,甚至倒退,他將以比任何不敬虔的人對待僅僅未達預期的中等成功時,更平靜與節制的心態來承受他卑微的命運;因為他擁有一種慰藉,使他能比在財富或權力的巔峰時更平靜地休息,因為他認為他的事務是由主以最有利於他救贖的方式所安排的。我們看到,這就是大衛所受的影響,當他跟隨神並將自己交給祂的引導時,他宣告:「我的心不狂傲,我的眼不高大;重大和測不透的事,我也不敢行。我的心平穩安靜,好像斷過奶的孩子在他母親的懷中」(Psa. cxxxi. 1, 2)。

⚑ [REVIEW] 此段含敏感神學術語,需人工審核。

§10. 虔誠的心靈不僅在這一方面應當展現這種平靜與忍耐,這種態度還必須延伸至今生所可能遭遇的一切變故。因此,唯有將自己完全交託給主,並將一生的道路全然置於祂的處置之下的人,才算是真正地捨己。無論發生什麼事,心境如此平定的人,既不會認為自己悲慘,也不會因自己的際遇而向神發怨言。若你考慮到我們所面臨的諸多變故,就會明白這種心態是何等必要。各種疾病時常侵襲我們:有時瘟疫橫行;有時我們陷入戰爭的種種災難中。霜凍與冰雹摧毀了豐收的希望,導致荒年,使我們陷入貧困;妻子、父母、子女、親屬被死亡奪去;我們的房屋被火焚毀。這些事件使人咒詛自己的生命,厭惡自己出生的日子,痛恨天上的光,甚至指責神,並且(因為他們在褻瀆上極其「雄辯」)控告祂殘酷與不公。然而,信徒在這些事上必須默想神的憐憫與真實的父愛。因此,即便他看見自己的家因親人的離世而變得孤寂,他也不會停止稱頌主;他的想法會是:「主的恩惠仍居住在我的家中,祂不會讓它荒涼。」如果他的莊稼枯萎、發霉、被霜凍摧毀,或被冰雹擊打,以致面臨飢荒,他也不會灰心或向神發怨言,而是保持對祂的信靠;「我們是你草場的羊,要稱謝你,直到永遠」(Psa_79:13);即便在極度荒蕪中,祂也會供應我食物。如果他遭受疾病折磨,痛苦的劇烈也不會勝過他,使他發出不耐煩的抱怨,並與神爭辯;相反,他會認出杖中的公義與溫和,從而忍耐到底。總之,無論發生什麼事,他深知這一切皆由主所命定,因此會以平靜與感恩的心領受,絕不會頑固地抗拒那位他已將自己及一切所有交託於其手中的主宰。基督徒的心胸尤其應當摒棄異教徒那種愚蠢且極其可悲的安慰;異教徒為了增強自己面對逆境的心志,將其歸咎於命運,認為對命運感到憤怒是荒謬的,因為命運是 ἄσκοπος(askopos,無目的的)且魯莽的,盲目地傷害好人與壞人。相反,敬虔的準則在於:神的手是所有人命運的統治者與仲裁者,祂絕非盲目地橫衝直撞,而是以完美的規律分配禍福。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