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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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結書 第7章|和合本聖經

1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2「人子啊,主耶和華對以色列地如此說:結局到了,結局到了地的四境!

3現在你的結局已經臨到,我必使我的怒氣歸與你,也必按你的行為審判你,照你一切可憎的事刑罰你。

4我眼必不顧惜你,也不可憐你,卻要按你所行的報應你,照你中間可憎的事刑罰你。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5「主耶和華如此說:有一災,獨有一災;看哪,臨近了!

6結局來了,結局來了,向你興起。看哪,來到了!

7境內的居民哪,所定的災臨到你,時候到了,日子近了,乃是鬨嚷並非在山上歡呼的日子。

8我快要將我的忿怒傾在你身上,向你成就我怒中所定的,按你的行為審判你,照你一切可憎的事刑罰你。

9我眼必不顧惜你,也不可憐你,必按你所行的報應你,照你中間可憎的事刑罰你。你就知道擊打你的是我耶和華。

10「看哪,看哪,日子快到了;所定的災已經發出!杖已經開花,驕傲已經發芽。

11強暴興起,成了罰惡的杖。以色列人,或是他們的群眾,或是他們的財寶,無一[存留];他們中間也沒有得尊榮的。

12時候到了,日子近了,買主不可歡喜,賣主不可愁煩,因為烈怒已經臨到他們眾人身上。

13賣主雖然存活,卻不能歸回再得所賣的,因為這異象關乎他們眾人。誰都不得歸回,也沒有人在他的罪孽中堅立自己。」

14「他們已經吹角,預備齊全,卻無一人出戰,因為我的烈怒臨到他們眾人身上。

15在外有刀劍;在內有瘟疫、饑荒。在田野的,必遭刀劍而死;在城中的,必有饑荒、瘟疫吞滅他。

16其中所逃脫的就必逃脫,各人因自己的罪孽在山上發出悲聲,好像谷中的鴿子哀鳴。

17手都發軟,膝弱如水。

18要用麻布束腰,被戰兢所蓋;各人臉上羞愧,頭上光禿。

19他們要將銀子拋在街上,金子看如污穢之物。當耶和華發怒的日子,他們的金銀不能救他們,不能使心裏知足,也不能使肚腹飽滿,因為這金銀作了他們罪孽的絆腳石。

20論到耶和華妝飾華美[的殿],他建立得威嚴,他們卻在其中製造可憎可厭的偶像,所以[這殿]我使他們看如污穢之物。

21我必將[這殿]交付外邦人為掠物,交付地上的惡人為擄物;他們也必褻瀆[這殿]。

22我必轉臉不顧以色列人,他們褻瀆我隱密之[所],強盜也必進去褻瀆。

23「要製造鎖鍊;因為這地遍滿流血的罪,城邑充滿強暴的事。

24所以,我必使列國中最惡的人來佔據他們的房屋;我必使強暴人的驕傲止息,他們的聖所都要被褻瀆。

25毀滅臨近了;他們要求平安,卻無平安可得。

26災害加上災害,風聲接連風聲;他們必向先知求異象,但祭司講的律法、長老設的謀略都必斷絕。

27君要悲哀,王要披淒涼為衣,國民的手都發顫。我必照他們的行為待他們,按他們應得的審判他們,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第7章

### 以西結書第七章:對以色列地的審判

1.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2. 「人子啊,主耶和華論以色列地如此說:結局到了!遍地的結局都到了!

3. 現在你的結局到了!我必使我的憤怒臨到你,照你的行為審判你,將你一切可憎的事都加在你身上。

4. 我的眼必不顧惜你,也不可憐你;卻要照你的行為報應你,你可憎的事必在你中間;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5. 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災禍,獨一的災禍來了!」

6. 結局到了!結局到了!它已警醒等候你;看哪!它來了!

7. 住在這地的居民哪,早晨臨到你了!時候到了!擾亂的日子近了,不再是山上的喧囂。

8. 現在我必快快將我的憤怒傾倒在你身上,向你發盡我的怒氣,照你的行為審判你,將你一切可憎的事都加在你身上。

9. 我的眼必不顧惜,也不可憐;我必照你的行為報應你,你可憎的事必在你中間;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是擊打你的。

10. 看哪,這日子!看哪,它來了!早晨已臨近,杖已發芽,

11. 驕傲已滋長:強暴已長成作不敬虔的杖:他們之中無人存留,他們的財富也無人存留:沒有喧嘩,也沒有為他們哀哭的。

12. 時候到了!日子近了!買主不可歡喜,賣主也不可悲哀;因為憤怒必臨到他們所有的人。

13. 賣主必不得回到他所賣的貨物,即使他們仍在活人之中;因為這異象是關乎所有的人,它必不返回;無人能在他的罪孽中堅固自己的心。

14. 他們吹響了號角,預備了一切;但無人出去爭戰,因為我的憤怒臨到所有的人。

15. 外有刀劍,內有瘟疫和饑荒。在田野的必死於刀劍;在城裡的必被饑荒和瘟疫吞滅。

16. 他們中間逃脫的必逃脫,像山谷的鴿子一樣,在客店裡,都哀鳴,各人因自己的罪孽哀鳴。

17. 所有的手都必發軟,所有的膝蓋都必像水一樣流淌。

18. 他們必用麻布束腰,恐懼必遮蓋他們,羞恥必在各人的臉上,頭上必有光禿。

19. 他們必將銀子拋在街上,他們的金子必成為不潔之物。在耶和華發怒的日子,他們的金銀都不能救他們:既不能滿足他們的靈魂,也不能填飽他們的肚腹,因為這是他們罪孽的絆腳石。

20. 至於他們華美的裝飾,他們卻用來驕傲,並用它(即金子)製造他們可憎的偶像和污穢之物。因此,我已將它從他們那裡拋棄。

21. 我必將它交在陌生人手中作掠物,交給這地的惡人作擄物;他們必褻瀆它。

22. 我也必轉臉不顧他們,因為他們必褻瀆我的聖所:強盜必進入其中並褻瀆它。

23. 製作鎖鏈:因為這地充滿了流血的審判,這城也充滿了強暴。

24. 因為我必使列國中最邪惡的人臨到他們;他們必佔據他們的房屋:我也必使他們的驕傲止息,他們的聖所必被玷污。

25. 毀滅來了!他們必尋求平安,卻無平安。

26. 災禍接連災禍,傳聞接連傳聞;那時他們必向先知尋求異象;但律法必從祭司那裡消滅,謀略必從長老那裡消失。

27. 君王必哀哭,王子必披上荒涼,這地百姓的手必發顫:我必照他們的行為待他們,照他們的判斷審判他們。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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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爾文對以西結書第七章的注釋

導言:

先知以西結在此章中,以極其生動且嚴峻的語言,宣告了對以色列地的徹底審判。這不僅是對特定罪行的懲罰,更是對整個民族背叛聖約的最終裁決。加爾文強調,這段經文的核心在於神的至高主權(Sovereignty)與其護理(Providence)的彰顯,即神不僅預知,更主動地執行其預旨(Decree),以公義審判罪惡。他駁斥了那些試圖將神的審判歸結為偶然事件或僅僅是人類行為結果的詭辯者(Sophist)和經院神學家(Schoolmen),堅稱神是歷史的掌管者。

經文闡釋:

1-4節:審判的確定性與普遍性

先知以「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開篇,強調了這信息的神聖權威(divine authority)。這不是以西結個人的臆測,而是神直接的啟示。神宣告「結局到了!遍地的結局都到了!」這句話的重複,旨在強調審判的確定性(certainty)與普遍性(universality)。加爾文指出,「結局」在此處並非指世界的末日,而是指以色列國作為一個政治實體和聖約子民的特殊地位的終結。這是一個歷史性的審判,而非末世論的預言。

神說:「我必使我的憤怒臨到你,照你的行為審判你,將你一切可憎的事都加在你身上。」這清楚表明,審判的基礎是百姓的罪孽(iniquity)和可憎之事(abominations)。加爾文強調,神的審判從來不是任意的,而是基於其公義的屬性,對人類罪惡的必然回應。他駁斥了天主教徒(Papists)關於功德與善行的錯誤教導,指出人類的行為若非出於恩惠(Grace)和信心(Faith),就只會招致神的憤怒。

「我的眼必不顧惜你,也不可憐你」這句話,揭示了神審判的嚴厲性(severity)。即使神本性是慈愛的,但當公義的要求達到頂點時,祂的憐憫也會暫時收回。這並非神的殘忍,而是對罪惡的全然敗壞(Total Depravity)的必要回應。百姓將「知道我是耶和華」,這不僅是知識上的認知,更是透過痛苦的經歷,認識到神的至高主權護理

5-7節:災禍的迫近與不可避免

「看哪!災禍,獨一的災禍來了!」這句話再次強調了審判的獨特性嚴重性。加爾文解釋,「獨一的災禍」意味著這是一場前所未有的、徹底的毀滅,而非零星的懲罰。它「已警醒等候你」,這擬人化的表達,說明了審判的預定(Predestination)性質,它不是突然降臨,而是神預旨的一部分,在適當的時機被執行。

「早晨臨到你了!時候到了!」這比喻將審判比作黎明,意味著它已不可逆轉地到來。加爾文指出,這與那些沉溺於罪惡、以為審判遙遙無期的人形成鮮明對比。他們活在虛假的平安中,卻不知「擾亂的日子近了」。這裡的「擾亂」指的是戰爭和混亂,而非「山上的喧囂」,即日常的牧羊人或農夫的聲音,暗示了和平生活的終結。

8-11節:憤怒的傾倒與驕傲的終結

神再次重申祂將「快快將我的憤怒傾倒在你身上」,這強調了審判的迅速性徹底性。重複「我的眼必不顧惜,也不可憐」,再次強化了審判的無情。加爾文指出,這段經文是對那些心存僥倖、以為神會網開一面的人的嚴厲警告。

「杖已發芽,驕傲已滋長」這比喻極其深刻。加爾文解釋,「杖」在此處代表了神用來懲罰的工具,即巴比倫帝國。這杖的「發芽」和「滋長」象徵著神對巴比倫的興起和壯大,使其成為執行神預旨的器皿。同時,「驕傲已滋長」則指以色列百姓的罪惡,特別是他們的驕傲(pride)和強暴(violence),這些罪惡如同毒草般生長,最終導致了他們的毀滅。這再次印證了全然敗壞的教義,即人類在墮落之後,其本性傾向於罪惡。

「他們之中無人存留,他們的財富也無人存留:沒有喧嘩,也沒有為他們哀哭的。」這描繪了徹底的毀滅,不僅是生命的消逝,更是社會秩序和財富的崩潰。加爾文強調,這證明了物質財富在神審判面前的無用,它無法提供救贖(Redemption)或和好(Reconciliation)。

12-14節:經濟活動的停滯與戰爭的無力

「時候到了!日子近了!買主不可歡喜,賣主也不可悲哀」這句話描繪了社會經濟活動的全面停滯。在審判面前,世俗的得失變得毫無意義。加爾文指出,這揭示了人類對物質的執著是何等虛妄。當神的憤怒臨到時,一切世俗的價值都將崩潰。

「賣主必不得回到他所賣的貨物,即使他們仍在活人之中」這句話強調了審判的不可逆轉性。即使有人僥倖存活,他們也無法恢復原有的生活和財產。這異象「是關乎所有的人」,表明審判的普遍性,無人能倖免。

「他們吹響了號角,預備了一切;但無人出去爭戰,因為我的憤怒臨到所有的人。」這生動地描繪了以色列人在面對巴比倫軍隊時的無力感。儘管他們可能試圖抵抗,但神的憤怒使他們士氣低落,無法有效作戰。加爾文強調,這不是因為他們缺乏軍事準備,而是因為神已預旨了他們的失敗。這再次彰顯了神的至高主權,祂能使最強大的軍隊也變得軟弱無力。

15-19節:刀劍、瘟疫、饑荒與財富的無用

這幾節詳細描述了審判的具體形式:「外有刀劍,內有瘟疫和饑荒。」加爾文指出,這些都是神用來懲罰罪惡的常見工具。無論是在城內還是城外,無人能逃脫。這再次強調了審判的全面性

「逃脫的必逃脫,像山谷的鴿子一樣,在客店裡,都哀鳴,各人因自己的罪孽哀鳴。」即使有人僥倖逃脫,他們也將過著流離失所、充滿哀傷的生活。他們的哀鳴不是無緣無故的,而是「因自己的罪孽」。加爾文強調,這證明了審判的公義性,每個人都將為自己的罪付出代價。

「所有的手都必發軟,所有的膝蓋都必像水一樣流淌。」這描繪了極度的恐懼和絕望,使人完全喪失力量。他們「必用麻布束腰,恐懼必遮蓋他們,羞恥必在各人的臉上,頭上必有光禿。」這些都是古代表示哀悼和羞恥的習俗,表明他們將經歷極大的痛苦和屈辱。

「他們必將銀子拋在街上,他們的金子必成為不潔之物。在耶和華發怒的日子,他們的金銀都不能救他們。」這段經文是對偶像崇拜(idolatry)和貪婪(greed)的嚴厲譴責。以色列人曾將金銀視為安全和力量的來源,甚至用它們來製造偶像(參20節)。但在神的審判面前,這些財富不僅毫無價值,反而成為「不潔之物」,因為它們曾被用於罪惡。加爾文強調,這證明了唯獨基督(Solus Christus)才是真正的救贖,世俗的財富無法提供代贖(Atonement)或稱義(Justification)。

20-22節:聖所的玷污與神的轉臉

「至於他們華美的裝飾,他們卻用來驕傲,並用它(即金子)製造他們可憎的偶像和污穢之物。因此,我已將它從他們那裡拋棄。」這再次揭示了以色列人罪惡的根源:他們將神所賜的恩典(華美的裝飾)轉化為驕傲和偶像崇拜。加爾文指出,這是一種極大的褻瀆(profanation),因為他們將神聖之物用於污穢的目的。因此,神也將這些曾被他們珍視的財富「拋棄」。

「我必將它交在陌生人手中作掠物,交給這地的惡人作擄物;他們必褻瀆它。」這預言了巴比倫人將會洗劫聖殿和以色列人的財富。加爾文強調,這不僅是物質上的損失,更是對神聖約(Covenant)的背叛所帶來的羞辱。

「我也必轉臉不顧他們,因為他們必褻瀆我的聖所:強盜必進入其中並褻瀆它。」「轉臉不顧」意味著神撤回了祂的保護和恩惠。加爾文解釋,這並非神對祂子民的遺棄,而是對他們罪惡的必然回應。當百姓褻瀆神的「聖所」(即聖殿,神的居所)時,神也允許外邦人來玷污它。這再次證明了神的公義,祂不會容忍對祂聖潔的侵犯。

23-27節:審判的全面性與絕望的境地

「製作鎖鏈:因為這地充滿了流血的審判,這城也充滿了強暴。」「鎖鏈」象徵著被擄和奴役。加爾文指出,這不僅是對個人罪行的懲罰,更是對整個社會充滿「流血的審判」和「強暴」的回應。這再次強調了全然敗壞的教義,即罪惡不僅影響個人,也腐蝕整個社會結構。

「我必使列國中最邪惡的人臨到他們;他們必佔據他們的房屋:我必使他們的驕傲止息,他們的聖所必被玷污。」神將使用外邦的惡人作為祂審判的工具。加爾文強調,這再次彰顯了神的護理,祂甚至能使用不信者來執行祂的預旨。他們的「驕傲」將被止息,他們的「聖所」將被玷污,這一切都是對他們背叛神的回應。

「毀滅來了!他們必尋求平安,卻無平安。」這句話描繪了以色列人最終的絕望。在災難面前,他們會徒勞地尋求平安,卻發現無處可尋。加爾文指出,這證明了真正的平安只能在唯獨基督裡找到,而不是在世俗的努力中。

「災禍接連災禍,傳聞接連傳聞;那時他們必向先知尋求異象;但律法必從祭司那裡消滅,謀略必從長老那裡消失。」這描繪了社會秩序和屬靈權威的全面崩潰。在絕望中,人們會轉向先知尋求指引,但神已不再賜下異象。祭司不再傳講律法(Law),長老也失去了智慧。加爾文強調,這表明神已撤回了祂的普遍恩惠(Common Grace),使他們陷入徹底的混亂和無知。這也暗示了他們曾輕視真正的先知和律法,現在卻在絕望中尋求,卻為時已晚。

「君王必哀哭,王子必披上荒涼,這地百姓的手必發顫:我必照他們的行為待他們,照他們的判斷審判他們。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這段經文總結了審判的全面性,從君王到百姓,無人能倖免。加爾文再次強調,審判的基礎是他們的「行為」和「判斷」,這再次印證了神的公義。最終,他們將「知道我是耶和華」,這不僅是知識上的認知,更是透過痛苦的經歷,認識到神的至高主權護理,以及祂對罪惡的必然審判。這也是對對神的雙重認識(Duplex cognitio Dei)的體現,即透過審判認識神的公義,也透過恩典認識神的慈愛。

結論:

以西結書第七章是對以色列民族背叛聖約的嚴厲審判宣告。加爾文的注釋強調了神的至高主權護理在審判中的彰顯,駁斥了任何將審判歸結為偶然或人類自主行為的觀點。他指出,審判的基礎是百姓的全然敗壞和對神的褻瀆,其結果是徹底的毀滅和絕望。然而,在嚴厲的審判中,也隱含著對神公義的認識,最終引導人認識到唯獨神得榮耀(Soli Deo gloria)。這段經文也提醒我們,真正的平安和救贖只能在唯獨基督裡找到,而不是在世俗的財富或權力中。

信仰問答

資料來源:CCEL/SWORD Proje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