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那先知或是那做夢的既用言語叛逆那領你們出埃及地、救贖你脫離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們的上帝,要勾引你離開耶和華-你上帝所吩咐你行的道,你便要將他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申命記 13:5**
申命記 13 章
5. 那先知。 既然撒旦的僕役以其貌似有理的外表欺騙人,當他們自誇為神的先知時,摩西已經告誡他們,並非所有教師都應不加區別地聽從,而是要將真先知與假先知區分開來,並且在判斷之後,那些配得信任的才應獲得信任。他現在接著說明那些以先知之名潛入,企圖引誘百姓背叛的人所應受的懲罰。因為他並非僅僅因為某些特定或微不足道的錯誤而將散佈錯誤教義的人判處死刑,而是那些背道之源,從而將宗教連根拔起的人。再次注意,這種嚴厲的時機不會在確立了明確的宗教之前到來;因此,明確指出了不虔誠的嚴重性,「如果他們試圖使百姓偏離對真神的崇拜。」此外,為了消除一切藉口,摩西說,神是誰,以及祂當如何被崇拜,都已藉著他們蒙救贖的奇妙恩惠以及律法的教義充分顯明。因此,為了表明如此嚴重的懲罰公正地施加於背道者,神宣告了以色列人中將存在的宗教的確定性;這就等於說,對這種不虔誠的輕蔑不能給予任何赦免,因為神已藉著他們蒙救贖的神蹟充分證明了祂神性的榮耀,並在律法中顯明了祂的旨意。
因此,必須記住,不虔誠的罪行若非宗教不僅已獲公眾同意和人民投票接受,而且也得到確鑿無疑的證據支持,使其真理無可置疑,否則就不會受到懲罰。因此,那些以刀劍捍衛迷信的人,其嚴厲是本末倒置的;同樣,在一個良好構成的政體中,絕不能容忍那些顛覆宗教的褻瀆之人。因此,那些渴望不受懲罰地製造騷亂的人無法忍受;他們稱那些教導應由公共權威約束那些破壞和摧毀宗教的錯誤的人為嗜血者。但他們公開狂吠反對神又能得到什麼呢?神命令將那些拔除宗教根基、煽動和領導叛亂的假先知處死。某些惡棍反對這一點,並與生命和死亡的創造者作對。這是何等的傲慢!至於他們否認神的真理需要這種支持,這是非常真實的;但這種瘋狂,即對神施加一條法律,使祂在這方面不得使用官長的順服,又是什麼意思呢?既然神如此喜悅,質疑其必要性又有何益?神確實可以不藉助刀劍來捍衛宗教;但這並非祂的旨意。如果神命令官長為祂的榮耀復仇,當祂既不願也不容許盜竊、姦淫和醉酒免於懲罰時,這又有何奇怪呢?在較輕的罪行中,審判官不得猶豫;當神的崇拜和整個宗教被褻瀆時,如此大的罪行難道要被他的默許所助長嗎?對姦夫將判處死刑;但對輕蔑神的人,難道可以不受懲罰地篡改救贖的教義,並將可憐的靈魂引離信仰嗎?對那些只傷害身體的投毒者,絕不給予赦免;難道將靈魂交付永恆的毀滅是兒戲嗎?最後,官長若其自身權威受到攻擊,將嚴厲懲罰這種輕蔑;難道它會容許神的聖名被褻瀆而不受懲罰嗎?還有什麼比這更荒謬的呢!但當神一旦宣告祂的旨意時,用論證來爭辯是多餘的,因為我們必須遵守祂不可侵犯的預旨。
然而,有人質疑這律法是否適用於基督的國度,這國度是屬靈的,與一切屬世的統治不同;有些人,雖然並非惡意,卻認為我們在福音下的境況與古人在律法下的境況不同;不僅因為基督的國度不屬這世界,也因為基督不願祂國度的開端藉助刀劍。但是,當人類的審判官將他們的工作奉獻給促進基督的國度時,我否認因此其性質會改變。因為,儘管基督願意祂的福音由祂的門徒在全世界的權勢面前宣揚,祂也讓他們只帶著道,像羊在狼群中一樣,祂並沒有為自己設定一條永恆的律法,即祂永不使君王臣服於祂,也不馴服他們的暴力,也不將他們從殘酷的迫害者轉變為祂教會的保護者和守護者。官長起初對教會施行暴政,因為時候未到,他們尚未「親吻子」神,並放下他們的暴力,成為教會的養父,而他們曾按照以賽亞的預言攻擊教會,這預言無疑是指基督的降臨。(以賽亞書 49:6-23。)保羅在吩咐為君王和其他世俗統治者禱告時,並非無故地加上了理由,即在他們之下
「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地度日。」(提摩太前書 2:2。)
基督,我承認,祂既溫柔,也願我們效法祂的溫柔,但這並不妨礙虔誠的官長藉著捍衛虔誠來為教會的安寧和安全提供保障;因為忽視這部分職責,將是最大的背信和殘酷。而且,當我們看到可憐的靈魂因對不虔誠、邪惡和悖逆的騙子所給予的免罰而走向永恆的毀滅時,卻將這些靈魂的救贖視為無物,這確實沒有什麼比這更卑劣的了。但是,如果以此為藉口,迷信者膽敢流無辜人的血,我回答說,神一旦命令的事,不應因任何人的濫用或腐敗而歸於無有。因為,如果單單原因就足以將基督的殉道者與作惡者區分開來,儘管他們的懲罰可能相同,那麼教皇的劊子手也不會因其不公正的殘酷而使虔誠官長懲罰虛假和有害教師的熱情不蒙神喜悅。摩西的話語極其出色地表達了這一點,他提醒他們必須按照神的律法進行審判。我已經說過,這種嚴厲不應擴展到特定的錯誤,而應在不虔誠甚至爆發為叛亂時。當補充說「將你從耶和華你神所吩咐你的道上推開」時,我們從中得知,只有那些被神明確的話語定罪的人才應交付懲罰,以免人們任意判斷他們。由此也看出,除非事先進行合法的審查,否則熱情會因倉促拔劍而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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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13:6-116「你的同胞弟兄,或是你的兒女,或是你懷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若暗中引誘你,說:『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
7是你四圍列國的神。』無論是離你近,離你遠,從地這邊到地那邊的神,
8你不可依從他,也不可聽從他,眼不可顧惜他。你不可憐恤他,也不可遮庇他,
9總要殺他;你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
10要用石頭打死他,因為他想要勾引你離開那領你出埃及地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的上帝。
11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害怕,就不敢在你們中間再行這樣的惡了。
申命記 13:6-11**
申命記 13 章
6. 若你兄弟,你母親的兒子。 他先前命令對假教師施加的懲罰,現在擴展到每一個人。因為儘管私人引導他人陷入錯誤是較輕的罪行,既因為他的無知可原諒,教師的職責也不會增加他的責任,但無論從何而來的背離宗教,對神來說都是不可容忍的。只有,我們已經提過的兩點必須記住,即這種判斷只能在宗教適當建立的地方發生;而且,並非所有在某些特定方面犯錯的人都應不加區別地處死,而是這種嚴厲只應針對那些背道者,他們將宗教連根拔起,以至於神的崇拜被篡改,或純正的教義被廢除。神確實沒有命令對舌頭的滑溜,若不加思索地說錯話,就處以死刑,而是針對改變真宗教的邪惡意圖,正如經文清楚表達的那樣。值得注意的是,神以何等詳盡的方式強制我們履行培養和維護宗教的職責:因為,由於一般法律通常會被各種例外情況規避,祂明確表示,無論是兄弟、兒子、妻子還是親密朋友,都不得寬恕。眼睛被說成是憐憫,因為眼神本身在喚起雙方情感方面具有強大的力量;因此,神要求如此的勇氣,不被眼淚、甜言蜜語或悲傷的景象所感動,並非沒有道理。這些詞語也富有強調性,「你的兄弟,從同一個子宮出來的」;「睡在你懷中或擁抱中的妻子」;「你愛如己的朋友」;以便當純正的熱情看到神聖名被褻瀆時,不向任何人類情感屈服。基督說,沒有人配被承認為祂的門徒,除非他在必要時捨棄他的父親、母親和兒女。因此,現在神宣告,我們所有最溫柔的情感,那些由自然植入我們體內,並且所有最好的人有時都會沉溺其中的情感,如果它們阻礙我們為祂的榮耀辯護,就是有罪的。
愛我們的妻子兒女如同自己的骨肉是虔誠且值得稱讚的;也沒有任何理由禁止我們以同樣的愛對待我們的兄弟和朋友;只是讓神優先於一切,因為為了人的緣故背叛祂的榮耀是太本末倒置了。因為,以對妻子的愛或類似的任何事物為藉口,這不就是將我們的情感與神和祂的誡命對立起來嗎?因此,想要減輕祂要我們堅硬的嚴厲,這暴露了一種祂無法容忍的柔弱。現在,這種嚴厲懲罰有兩個最公正的理由;首先,因為我們幾乎所有人在為神所受的侮辱復仇時都顯得鬆懈,而我們本應非常熱心;其次,因為對危險的疾病施加更嚴厲的療法,所以對這種有害且完全致命的瘟疫,理應採取非常手段來應對。而「秘密地」這句話也指此。因為儘管背叛那些沒有公開犯罪的人可能看似殘酷,然而,由於異端分子逃避光明,並以秘密和欺騙的手段潛入,因此有必要阻止他們以欺詐手段用他們的毒素感染個別家庭,這總是他們的情況。因此,神希望及早制止他們陰險的企圖,以免傳染蔓延。
7. 即,人民的神。 事情的總結是,我們應當如此順服已知的真理,以至於我們的耳朵對所有與之對立的謊言都應關閉。人們彼此之間的鄰近,通常會因相互交流而產生習慣的一致性。因此,錯誤從一個人傳播到另一個人;由於我們普遍傾向於邪惡,較差的會敗壞較好的。因此,既然以色列民到處被偶像崇拜者包圍,他們很容易被引誘去模仿他們,除非採取措施加以預防。但使用「周圍」這個詞,是因為可以從以下事實中找到屈服的藉口:以色列人在宗教上不僅與一個民族不同,而且與所有周圍的民族都不同。因為無論他們看向哪個方向,都有例子呈現在他們眼前,吸引他們走向一種新的、陌生的宗教形式。他隨後又加以擴大,補充說,即使那些民族「離你很遠」;因為以色列人不僅與他們的鄰居分離,而且與整個人類都分離。但這並非輕微的誘惑,因為他們在全世界找不到任何同伴,也沒有任何民族與他們意見一致。此外,距離本身有時會使我們對那些不認識的人產生敬意;因為人類的好奇心是多變的,它以其輕浮跨越海洋和陸地,以便為自己尋求新奇的有害怪物。同時,神將建立在祂話語上的信心,與所有民族的風俗、制度、儀式和習俗相比,加以提升;因為除非他憎惡一切與之對立的事物,否則沒有人在宗教上取得任何真正的進步。
9. 你必殺他。 他不願每個人在沒有公開審判的情況下私下執行報復;但他指的是慣例,即證人應向被定罪的罪犯投擲第一塊石頭,正如我們將在別處看到的。因為這是一個極好的規定,神希望那些告發罪行的人成為其懲罰的執行者,以便他們在作證時更加謹慎和節制。最後補充的理由,「因為他曾設法將你從耶和華你神,就是領你出來的那位,推開」,再次從忘恩負義的角度誇大了罪行;這罪行因他們蒙拯救的無價恩惠而更加可憎。在認識神之後反叛祂是極大的邪惡;但輕視他們的拯救者則更為嚴重。最後,補充了這種嚴厲的益處和果實;因為,當懲罰施加於一個人的罪行時,所有其他人都會心生恐懼;因此,一個人的死亡是所有人的有益教訓,作為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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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13:12-1712「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居住的各城中,你若聽人說,有些匪類從你們中間的一座城出來勾引本城的居民,說:『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們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
14你就要探聽,查究,細細地訪問,果然是真,準有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你們中間,
15你必要用刀殺那城裏的居民,把城裏所有的,連牲畜,都用刀殺盡。
16你從那城裏所奪的財物都要堆積在街市上,用火將城和其內所奪的財物都在耶和華-你上帝面前燒盡;那城就永為荒堆,不可再建造。
17那當毀滅的物連一點都不可粘你的手。你要聽從耶和華-你上帝的話,遵守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一切誡命,行耶和華-你上帝眼中看為正的事,耶和華就必轉意,不發烈怒,恩待你,憐恤你,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使你人數增多。」
申命記 13:12-17**
申命記 13 章
12. 若你聽見有人說。 如果不虔誠和叛亂更廣泛地蔓延,摩西宣告,整個城市連同其居民都應被毀滅,而不是讓如此大的罪行不受懲罰。由此我們可以更好地推斷,那些不願對違反神宗教的行為施加任何懲罰的人,其溫柔是何等不聖潔。如果軍隊或國家中發生任何叛亂,並且傳染蔓延到整個群體,公正和溫和的統治者的嚴厲通常不會超出懲罰首惡的範圍;因此,當神命令無一例外地毀滅所有人的時候,就顯明了罪行的極大殘酷性。由此我們也得到告誡,除非真宗教被視為比保存一個城市或一個民族更有價值,否則我們對神榮耀的熱情是冷淡的。但是,如果這麼多人要成群結隊地被拖去處死,那麼那些不顧神受損的威嚴,只為饒恕一個人的人,其厚顏無恥是可憎的,其憐憫本身就是殘酷。而且,既然我們被造的目的和生存的原因無非是為了榮耀神,那麼整個世界滅亡也比人們享受地上的果實卻用他們的褻瀆來玷污它更好。如果那些最初宣稱基督之名的人被這種熱情所激勵,真宗教就不會被如此多的腐敗所淹沒,幾乎滅絕。但我們必須始終記住我已經說過的,這種嚴厲只有在宗教受苦時才可訴諸,這宗教不僅被公共權威和普遍意見所接受,而且被堅實的理由證明是真實的;這樣才能清楚地表明我們是神對抗惡人的復仇者。
13. 某些人,彼列的子孫。 摩西提出了一個經常發生的情況。因為並非所有人都同時爆發不虔誠,而是撒旦會煽動一些人,他們就像扇子一樣激發他人;在他們的煽動下,群眾被引導去模仿他們。摩西稱這些人為「彼列的子孫」;有些人認為這個詞指的是叛逆(proefractos)的人,並解釋為「沒有軛」。然而,他們的意見似乎更正確,他們將其解釋為「無用之人」,即那些身上找不到任何美好或值得稱讚之處的人;並直譯為「那些毫無價值的人」。這個詞總是應用於邪惡的人(sceleratis, improbis, et nequam);因此保羅將基督與彼列對比時,用它來指代撒旦,所有惡人的首領。(哥林多後書 6:15。)他使用「出去」這個詞,好像他們膽敢站出來,公開炫耀他們的不虔誠。但是,儘管邪惡可能起源於少數人,他並不是說懲罰應止於他們;好像他人的煽動可以作為群眾的藉口。他命令仔細調查,有兩個原因:即,以免他們縱容不義,對此鬆懈和粗心,或者以免他們在判斷上過於倉促和輕率;因為,一方面,我們在倉促和憤怒中從不公正,也從不正確判斷,另一方面,忽視如此大的罪行則暴露出卑劣的冷漠,以及某種不忠。因此,活動和節制都受到稱讚,以便審判官既不鬆懈,也不在仔細調查之前做出任何決定。
15. 你必擊殺。 為免懲罰的嚴厲令人驚訝,我們首先應注意,這錯誤是不可饒恕的,因為其始作俑者在律法教義中受過教育,不可能非自願地受騙,除非他們已厭倦宗教,並將心放在魔鬼的欺騙上。因此,神在耶利米書中,為了更嚴厲地譴責猶太人的不穩定,將他們指向遙遠的島嶼和民族:「你們過去(祂說)看看,」等等,「有哪一國換了他們的神呢?其實那些並不是神。但我的人民卻將他們的榮耀換了那無益的。諸天哪,為此驚奇吧!」等等。(耶利米書 2:10-12。)因為他們的變節理應被視為怪異,他們竟然自願離棄生命的泉源,並因對新奇事物本末倒置的愛而被帶入虛妄。如果有人反對說至少小孩子是無辜的,我回答說,既然所有人都被神的判斷從最小到最大定罪,即使祂毀滅尚在母腹中的嬰兒,我們與祂爭辯也是徒勞的。當所多瑪和鄰近城市被吞噬時,我們毫不懷疑在龐大的人群中也有許多嬰兒和孕婦喪生;當我們的理性與此抗爭時,最好是敬畏地仰望神的審判台,而不是將其置於我們自己的律法之下。對巴比倫的毀滅也可以這樣說;因為當先知呼喊:「拿你的嬰孩摔在磐石上的,那人有福了!」他無疑是在讚美神公義的報復。(詩篇 137:9。)同樣在此處,如果我們認為滅絕所有作惡者的後代不合情理,那麼讓我們明白,每當我們用自己的情感來衡量神無限的偉大,連天使都驚嘆地崇拜時,神就被剝奪了祂的權利。儘管我們必須記住,神絕不會允許任何嬰兒被毀滅,除非是那些祂已經遺棄並定為永死的人。但是,如果我們承認神有權利剝奪祂認為合適的人的救贖希望,那麼為什麼要挑剔那輕得多的暫時懲罰呢?不如讓我們從這律法的嚴厲中學習,設立虛假和偽造的崇拜方式是何等可憎的罪行,因為它不僅玷污了那些因年幼而無法意識到的嬰兒,甚至玷污了牲畜和羊群,以及房屋和牆壁。因為他緊接著說,
16. 你必將其中所有的擄物聚集。 他們被命令燒毀所有家具,以及城中發現的一切;並附上理由,因為它是被咒詛的(anathema)。如果任何城市在戰爭中被攻取,神在此命令燒毀的一切都應被視為擄物,因為猶太人會因其觸摸而玷污自己。神的目的確實可能是為了防止貪婪,以免猶太人將他們的熱情與掠奪混為一談;但主要的原因是摩西所表達的,即百姓可以更習慣於憎惡他們看到被神如此殘酷懲罰的罪行。希臘文翻譯為anathema的希伯來文詞彙「חר×�」(cherem),其本義是毀滅或廢除;但神要消滅的,因為祂不能容忍其存在,在祂面前就被稱為「חר×�」。因此說,「你必將它燒給耶和華你的神」;因為有些人翻譯為「為了(propter)主」並不完全符合字面意思。總之,其意是,如果他們懼怕神的報應,並渴望平息祂的恩惠,他們就必須憎惡那些反叛律法者的房屋和財產。此外,「憐憫」和「慈悲」這些詞暗示,如果神以絕對的公義行事,一個城市的邪惡就足以毀滅整個國家。由此我們推斷,當他們被命令徹底毀滅城市,並將其所有殘餘物投入火中時,這要求一種贖罪來平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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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英文註釋 Calvin's Commentaries 為公共版權資料,資料來源 CC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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