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23
申命記 23
申命記 23**
從這些經文中我們得知,僅僅不取他人的財物是不夠的,我們還必須在救濟窮人方面始終如一地實踐人道和憐憫。異教徒作家也看到了這一點,儘管不夠清楚(當他們宣稱),既然所有人都是為了彼此而生,人類社會若非通過互助互惠,就無法妥善維繫。因此,為了不欺詐我們的鄰舍,以免在神眼中被視為盜賊,讓我們學習,根據我們各自的能力,善待那些需要我們幫助的人;因為慷慨是公義的一部分,所以凡是能夠卻不救濟弟兄急難的人,理應被視為不義。所羅門的勸勉也傾向於此,即:
「你要喝自己池中的水,飲自己井裡的活水。你的泉源豈可漲溢在外?你的河水豈可流在街上?」(箴言 5:15, 16);
因為,在他吩咐我們每個人都要滿足於自己的所有,不要藉著他人的損失來致富之後,他補充說,那些富足的人若不將自己的財物分給窮人以減輕他們的貧困,就沒有妥善享用他們的財產。因為這就是原因,正如所羅門在別處告訴我們的:「富戶窮人在世相遇,都為耶和華所造。」(箴言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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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23:24,25
和合本|申命記 23:24-25
24「你進了鄰舍的葡萄園,可以隨意吃飽了葡萄,只是不可裝在器皿中。
25你進了鄰舍站着的禾稼,可以用手摘穗子,只是不可用鐮刀割取禾稼。」
申命記 23:24,25
申命記 23
申命記 23
由於神在此對窮人給予了極大的寬容,有些人將其限制在收割和採摘葡萄的工人身上,彷彿祂只允許他們用手摘取麥穗和葡萄作為食物,而不允許帶走。然而,我毫不懷疑這指的是所有人,而且所給予的許可並未超出人道所要求的範圍。因為我們不能過於精確地解釋這些詞語,而應當看立法者的意圖。神禁止人將鐮刀伸入他人的莊稼;現在,如果一個人用手摘取他能背在肩上或放在馬背上的麥穗,他能以他沒有使用鐮刀這種幼稚的解釋來為自己辯解嗎?但是,如果常識本身就駁斥這種粗俗的厚顏無恥,那麼很明顯,這條律法有另一個目的,即除了當前使用之外,任何人都不得觸碰他人莊稼的一穗,這發生在基督的門徒身上,當他們因飢餓被迫用手搓麥穗,以免在路上暈倒時(馬太福音 12:1)。關於葡萄也應持同樣的看法。如果一個人故意闖入他人的葡萄園並在那裡大吃特吃,無論他找什麼藉口,他都將被視為盜賊。因此,毫無疑問,這條律法允許飢餓的旅客在沒有足夠其他食物時,通過吃葡萄來補充體力。但是,雖然允許他們吃飽,但仍不允許以此為藉口暴飲暴食。此外,葡萄園都用籬笆圍起來並有人看守;由此可見,葡萄並非暴露給每個貪吃的人。總之,如果一個旅客為了緩解飢餓,將手伸向懸掛的果實,直到他到達可以購買麵包和葡萄酒的休息處,這不被視為盜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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