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聖經註釋|共觀律法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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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26:12-15
申命記 26:12-15
和合本|申命記 26:12-15

12「每逢三年,就是十分取一之年,你取完了一切土產的十分之一,要分給利未人和寄居的,與孤兒寡婦,使他們在你城中可以吃得飽足。

13你又要在耶和華-你上帝面前說:『我已將聖物從我家裏拿出來,給了利未人和寄居的,與孤兒寡婦,是照你所吩咐我的一切命令。你的命令我都沒有違背,也沒有忘記。

14我守喪的時候,沒有吃這聖物;不潔淨的時候,也沒有拿出來,又沒有為死人送去。我聽從了耶和華-我上帝的話,都照你所吩咐的行了。

15求你從天上、你的聖所垂看,賜福給你的百姓以色列與你所賜給我們的地,就是你向我們列祖起誓賜我們流奶與蜜之地。』」

申命記 26:12-15

申命記 26

12. 「你把一切土產的十分之一取完的時候。」在這段經文中,摩西急切地激勵他們甘心樂意地獻上豐盛的什一奉獻,彷彿將上帝擺在他們眼前,如同他們親手繳納給祂:因為這裡規定了一項莊嚴的誓言,他們若沒有忠實地繳納所規定的稅款,就在上帝面前自認有罪;但若他們誠實地履行了職責,就祈求恩典與平安。因為沒有什麼比將上帝引入任何特定事務的審判者更能喚醒人心的了。這就是他命令他們在上帝面前聲明他們已遵守祂關於繳納什一奉獻的命令的原因。「分別出來」或「從家中取出」,等同於他們自覺沒有任何欺詐行為,沒有扣留屬於上帝的東西;因此他們沒有犯褻瀆罪,因為他們沒有將任何聖物轉為私用。接下來的「我沒有違背你的誡命,也沒有忘記它們」必須僅限於手頭的事務;因為如果他們誇口說他們在各方面都遵守並履行了律法,那將是過於輕率和傲慢的行為。然而,這種說法表示的是願望而非完美;彷彿他們說,他們的心意完全是要順服上帝的誡命。然而,我們必須記住我所說的,這主要指的是律法上的儀式。同樣的意思,隨後又說:「我照你所吩咐我的一切行了」:因為如果他們誇耀自己的完美,他們就不需要獻祭或其他潔淨的方式了。但正如我剛才所說,上帝只是邀請他們省察自己,以便他們能以真誠的心呼求祂作為他們虔誠的見證。

14. 「我沒有在悲哀(tristitia)中吃這獻物。」顯然這裡指的是聖潔的供物;但問題是,「在悲哀中吃」是什麼意思?幾乎所有人都一致接受的解釋是:儘管匱乏可能誘使他們偷竊和欺詐,但百姓聲稱,即使在貧困和困境中,他們也禁戒了聖物;對此我欣然同意;儘管「悲哀」這個詞可以指因意識到自己的罪孽而產生的焦慮,其含義是:「我沒有故意或甘願吃任何獻給上帝的東西,以致於邪惡良心的烙鐵(cauterium)灼燒我,就像人的罪惡總是折磨和困擾他一樣。」至於第二句,譯者們意見不一。有些人將「בער bagnar」這個詞翻譯為「毀壞」:彷彿是說他們沒有讓任何東西因不潔而毀壞;但另一些人解釋為,我沒有將任何東西用於世俗目的。然而,我自己的看法是,「טמ×� tama」這個詞是作為副詞「不潔地」使用的,因此百姓證明他們沒有因扣留任何東西而受到玷污或污染。因此,在我看來,有些人將其翻譯為「因不潔」並不差:因為以色列人不可能將什一奉獻用於其他用途而不因其邪惡的濫用而沾染污穢。第三句的歧義更大;字面意思是「我沒有將其給死人」。在我的譯本中,我遵循那些將其解釋為喪葬儀式的人;但有些人認為「死人」這個詞是隱喻地指不潔之物;另一些人則以較不自然的方式解釋為不助於維持人類生命的開支。但目前尚不清楚為何要說沒有將任何東西用於喪葬儀式。確實,任何接觸過屍體的事物都是不潔的;因此有些人解釋說,祭物沒有因與喪葬準備有關而受到污染。但如果偏愛這種解釋,則該表達必須以提喻法理解為任何不潔之物。然而,我自己的看法是,在這個特定項目下,所有具有虔誠外表的事物都包括在內。埋葬死者是一項值得稱讚的職責和宗教活動;因此它可能為特殊的寬鬆提供一個貌似合理的藉口;因此,上帝希望以色列人藉著這個詞聲明,如果他們誤用了任何聖物,他們不提供任何藉口。

15. 「求你從天上你的聖所垂看。」當他們被命令獻上禱告和懇求,求上帝賜福這地,條件是他們沒有因任何褻瀆而玷污自己時,同時也提醒他們,若非如此,上帝的賜福就無從盼望。同時,這句話值得注意:「求你賜福給我們所承受的這流奶與蜜之地。」因為我們由此推斷,這地並非天生肥沃,而是因為上帝每日以祂奧秘的賜福澆灌它,使其如此。

信仰問答

資料來源:CCEL/SWORD Proje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