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聖經注釋|民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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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合和本 民數記 第28章

1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2「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獻給我的供物,就是獻給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你們要按日期獻給我』;

3又要對他們說:你們要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就是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每日兩隻,作為常獻的燔祭。

4早晨要獻一隻,黃昏的時候要獻一隻;

5又用細麵伊法十分之一,並搗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調和作為素祭。

6這是西奈山所命定為常獻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7為這一隻羊羔,要同獻奠祭的酒一欣四分之一。在聖所中,你要將醇酒奉給耶和華為奠祭。

8晚上,你要獻那一隻羊羔,必照早晨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獻上,作為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

9「當安息日,要獻兩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並用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二為素祭,又將同獻的奠祭獻上。

10這是每安息日獻的燔祭;那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在外。」

11「每月朔,你們要將兩隻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七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獻給耶和華為燔祭。

12每隻公牛要用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三作為素祭;那隻公羊也用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二作為素祭;

13每隻羊羔要用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一作為素祭和馨香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

14一隻公牛要奠酒半欣,一隻公羊要奠酒一欣三分之一,一隻羊羔也奠酒一欣四分之一。這是每月的燔祭,一年之中要月月如此。

15又要將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獻給耶和華;要獻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

16「正月十四日是耶和華的逾越節。

17這月十五日是節期,要吃無酵餅七日。

18第一日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19當將公牛犢兩隻,公綿羊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七隻,都要沒有殘疾的,用火獻給耶和華為燔祭。

20同獻的素祭用調油的細麵;為一隻公牛要獻[伊法]十分之三;為一隻公羊要獻[伊法]十分之二;

21為那七隻羊羔,每隻要獻[伊法]十分之一。

22並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為你們贖罪。

23你們獻這些,要在早晨常獻的燔祭以外。

24一連七日,每日要照這例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獻給耶和華,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

25第七日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26「七七[節]莊稼初熟,你們獻新素祭給耶和華的日子,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27只要將公牛犢兩隻,公綿羊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七隻,作為馨香的燔祭獻給耶和華。

28同獻的素祭用調油的細麵;為每隻公牛要獻[伊法]十分之三;為一隻公羊要獻[伊法]十分之二;

29為那七隻羊羔,每隻要獻[伊法]十分之一。

30並獻一隻公山羊為你們贖罪。

31這些,你們要獻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同獻的奠祭以外,都要沒有殘疾的。」

# 民數記 — 第 28 章

## 第 28 章

### 第 1 節

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摩西即將再次談及「常獻的」祭物,他首先概括性地指出,百姓應當殷勤地遵行神所吩咐的一切獻祭之事;因為「遵守」(**custodiendi**)這個詞,不僅表達了殷勤,也表達了順服。然而,為了讓他們更認真地警惕一切過犯,神將每日擺在桌上的,或附屬於燔祭的,稱為祂的餅,彷彿祂像人一樣吃它。這確實是一個生硬的表達,但祂古老百姓的粗陋迫使祂如此粗略地說話,一方面,他們可以明白這種禮儀是蒙神悅納的,就像食物蒙人悅納一樣;另一方面,他們可以努力更純潔、更貞潔地獻上他們的祭物。

### 第 3 節

3. 你要對他們說。他重複了我們在出埃及記中看到的內容,即他們每天要宰兩隻羊羔,一隻在早晨,另一隻在晚上;但他更詳細地講述了麵粉和酒的附帶物,並將這種祭物的古老性作為其推薦理由,因為它是在西奈山開始獻給神的,並且是「馨香的安息祭」。經文提及的奠酒,在異教國家中也曾使用;但是,由於它沒有神的命令和應許,它必然是無意義的(**insipidum**)。而且很可能(正如我們在其他地方看到的)許多異教儀式是從古代先祖傳下來的,但只是虛假而空洞的模仿;因為當他們忘記了這些儀式的原因時,他們所做的一切都只能是純粹的戲劇表演。但我們已經說過,這樣做是為了提醒人們在日常飲食中始終將神擺在眼前;因此,要以各種方式使自己習慣於培養聖潔。

### 第 9 節

9. 在安息日。前一段經文所遺漏的內容在此處得到補充,即在安息日,常獻的祭物要加倍,獻兩隻羊羔代替一隻;因為第七日既然特別獻給神,理應以一些非凡而獨特的標誌使其超越其他日子。他還命令在月初或新月時獻上更大的祭物,即兩隻公牛、一隻公綿羊,以及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因為我們知道每個月的第一天都獻給神,以便百姓能更頻繁地更新他們對宗教職責的記憶;而贖罪祭的公山羊則被加上,以便他們每月都將自己視為有罪之人呈現在神面前,以祈求祂的憤怒得以平息。

### 第 16 節

16. 在十四日。誠然,這裡的教導與逾越節的筵席有些關聯,但由於經文明確論及祭物,且除了此處之外,並未提及逾越節的其他禮儀,因此我將其與常獻的祭物聯繫起來,作為其附帶或一部分。摩西確實簡要提及了我們已經看過的內容,即百姓應當七天不吃有酵之物,而吃無酵餅;但他隨後轉入他在此處打算處理的重點,即百姓應當宰兩隻公牛作燔祭,一隻公綿羊,七隻羊羔,以及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並且這個祭物應當在整個一週內重複獻上。因此,為了增加對逾越節的敬意,這個非凡的祭物被加在常獻的祭物之上,部分是為了讓他們因此更加被激勵將自己獻給神;部分是為了讓他們承認神是何等親密地以祂的恩惠擁抱他們,因為祂從他們的羊群和牛群中取這些祭物,並要求從他們的酒窖和糧倉中為祂預備神聖的筵席;部分也是為了讓他們承認自己配得永死,他們應當飛奔到祂那裡祈求赦免,同時也應當明白只有一條和好的道路,即當神藉著祭物被挽回時。

### 第 26 節

26. 在初熟之日。摩西對另一個節期,即獻初熟之物的節期,發出了相同的命令。然後,他也教導他們,常獻的祭物要增加,額外獻上兩隻公牛、一隻公綿羊、七隻羊羔、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以及素祭和奠祭,其目的我已提及。這裡出現一個令人困惑的難題,因為在利未記 23 章中,提到一隻公牛而不是兩隻,反之,兩隻公綿羊而不是一隻。有些人認為祭司在這件事上有選擇權;但當我考慮到神在每件事上命令的精確性時,我懷疑是否給予他們這樣的自由裁量權。有人認為神曾經滿足於一隻公牛,因為在曠野中公牛不豐富,這在我看來是一種託辭。我承認我不知道如何擺脫這個困境,除非我們說,既然在所有其他細節上都已作出足夠精確的規定,沒有任何事情是無緣無故的,那麼在這方面,他們只是被提醒神本身並不關心祭物的大小。也沒有任何敬畏阻止我們說,正如在小事上偶爾發生的那樣,抄寫員的粗心可能導致了錯誤的數字;這可能是最自然的解釋。在我看來,更正確的讀法是,他們應該獻兩隻公牛和一隻公綿羊;但由於神在其他地方解釋了為什麼設立這一天,他在此處只簡要地複述:「當他們獻上初熟之物的素祭時。」

信仰問答

資料來源:CCEL/SWORD Proje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