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聖經注釋|民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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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合和本 民數記 第30章

1摩西曉諭以色列各支派的首領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乃是這樣:

2人若向耶和華許願或起誓,要約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

3女子年幼、還在父家的時候,若向耶和華許願,要約束自己,

4她父親也聽見她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話,卻向她默默不言,她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話就都要為定。

5但她父親聽見的日子若不應承她所許的願和約束自己的話,就都不得為定;耶和華也必赦免她,因為她父親不應承。

6她若出了嫁,有願在身,或是口中出了約束自己的冒失話,

7她丈夫聽見的日子,卻向她默默不言,她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話就都要為定。

8但她丈夫聽見的日子,若不應承,就算廢了她所許的願和她出口約束自己的冒失話;耶和華也必赦免她。

9寡婦或是被休的婦人所許的願,就是她約束自己的話,都要為定。

10她若在丈夫家裏許了願或起了誓,約束自己,

11丈夫聽見,卻向她默默不言,也沒有不應承,她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話就都要為定。

12丈夫聽見的日子,若把這兩樣全廢了,婦人口中所許的願或是約束自己的話就都不得為定,[因]她丈夫已經把這兩樣廢了;耶和華也必赦免她。

13凡她所許的願和刻苦約束自己所起的誓,她丈夫可以堅定,也可以廢去。

14倘若她丈夫天天向她默默不言,就算是堅定她所許的願和約束自己的話;因丈夫聽見的日子向她默默不言,就使這兩樣堅定。

15但她丈夫聽見以後,若使這兩樣全廢了,就要擔當婦人的罪孽。」

16這是丈夫待妻子,父親待女兒,女兒年幼、還在父家,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律例。

# 民數記 — 第三十章

## 第三十章

### 第一節

1 摩西對以色列各支派的首領說。摩西在本章教導,不自由之人所許的願,在上帝面前不被視為有效;雖然沒有提及男性子女,但由於他們的處境相同,似乎應以提喻法將他們與女兒和妻子一同納入,除非上帝選擇特別顧念較弱的性別。然而,既然上帝允許不受父親權力管轄的女性,儘管其性別,仍可許願,且不以此作為輕率或不經思考的藉口,那麼所提出的目的似乎是為了維護父親對子女以及丈夫對妻子的權利不受侵犯。

### 第二節

2. 人若向耶和華許願。為了修正一般律法,以免有人認為此例外與律法本身有所矛盾,他首先重複了律法本身,即每個人都應忠實履行所許的願;這就好像說,這條律法是有效的,但他只指那些自主的人;而那些受他人權力管轄的婦女或女孩,若未經父親或丈夫同意,則無權許願。然而,這個前言必須理解為,正如我已經指出的,是指合法的誓願,即不敗壞信仰,也不褻瀆上帝聖名的誓願。而且,除非我們所獻的蒙上帝悅納,否則良心上就沒有義務。此外,既然這裡對男性和女性作了區分,很可能推斷十歲的男孩,即使仍與家人同住,也受其承諾的約束;因此,我不會固執地爭論這一點,因為對於任何可疑和可爭議的事情,最好保持不確定。

### 第三節

3. 婦人若向耶和華許願。他現在開始處理他打算討論的重點,即不自主之人所許的願無效;他提到了兩種情況。首先,他教導說,如果一個女兒在與父親同住期間,在父親不知情的情況下許了願,這是無效的。他規定了同樣的規則,如果父親聽到誓願後不允許;但如果他保持沉默,則宣告他的沉默等同於同意。由此我們得知,所有擁有權力的人,除非在任何事情令他們不悅時坦率而謹慎地表達反對,否則他們就沒有盡到自己的職責;因為他們的默許是一種默認的批准。其次,他討論已婚婦女,他命令她們在丈夫不在場或不贊成的情況下所許的願無效;但如果丈夫知道並保持沉默,他則要求她們履行誓願。因為這樣可能會產生許多欺騙;因為許多人為了取悅妻子,當時會隱藏自己的意見,但當實際履行的時候,卻會規避所承諾的。但除非他們及時行使自己的特權,否則上帝會讓他們承擔其奴性放縱和虛偽的懲罰;但由於婦女常因輕率和反覆無常而被慫恿欺騙,這種危險也得到了預防。也可能發生這樣的情況:一個婦女在受丈夫管轄時,在熱切的熱情中倉促許願,而當丈夫去世後,她可能會以當時不自由、不自主為藉口而撤回誓願;同樣的事情也可能發生在一個離婚的婦女身上,她束縛自己,然後結婚後,卻認為自己已經解脫了。由於這種惡意的變心事例屢見不鮮,難怪會加上這種特別的預防措施,以防止欺詐。因此,上帝宣告要考慮許願時的時期,這樣她們的責任與她們的狀況保持不變時一樣。因此,他譴責那些因婚姻而脫離父親權威的婦女,以及那些因死亡或離婚而獲得自由的婦女,必須履行她們的誓願;然而,從本章的最後一節來看,這裡特別處理了兩個修正一般律法的例外情況。

### 第五節

5. 但她父親若不許她。這句話很值得注意:「耶和華也必赦免她」,摩西藉此溫和地責備女孩愚蠢的輕率;不久之後,同樣的話也說到已婚婦女。她們的魯莽確實值得譴責,如果她們忘記自己的處境,就好像甩開軛一樣,倉促地許下承諾。因此,上帝暗示她們並非沒有過錯;但為了不讓她們受秘密的自責所折磨,他消除了所有的疑慮,宣告他會赦免,如果誓願的履行在其他方面受到阻礙。當要求父親或丈夫在同一天表示異議時,這等同於說他們一旦批准的事情就不能再不允許了。此外,對妻子或女兒「保持沉默」,意味著他不反對,而是以沉默表示同意。

### 第九節

9. 寡婦或是被休的婦人所許的願。我已經說明了為什麼要明確提及寡婦,即為了防止婦女認為她們可以通過再婚來逃避,因為她們不再自由,又重新受制於人;因為人們常常通過這種巧妙的藉口來擺脫困境。直到倒數第二節,都沒有提及其他主題;因為那些將其解釋為適用於家庭及其主人的人犯了一個非常嚴重的錯誤。主題本身當然不允許這種解釋;摩西的話語也禁止這種解釋:因此,精通希伯來語的人竟然沒有看清此事,這更令人驚訝。

信仰問答

資料來源:CCEL/SWORD Proje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