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The. 9. Sermon.
出處:A17717_Sermons upon the Ten Commandments (tr. John Harmar)
申命記 5:18「不可姦淫。」
使徒保羅在談論基督徒的生活時,勸勉他們要敬畏上帝,並補充說他們必須公義、節制地生活。毫無疑問,這屬於律法的第二塊法版。那麼,我們是否要遵守上帝在第二塊法版中對我們的吩咐呢?僅僅是不對他人的身體或財產造成傷害或損害,這是不夠的;除了這項教導之外,更進一步的要求是,我們必須在一切事上保持節制與端莊。這正是為什麼我在前面引用的提多書中提到了這一點,經上說:「我們藉著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得蒙救贖,目的是要我們在今世敬畏上帝,公義、節制地生活。」在提摩太前書的另一處,他說:「若有良好的政策和治理規則,我們就能在一切敬虔中,公義、端莊地生活。」現在,談到敬畏上帝,這就是我們之前所說的屬靈事奉,即我們必須純潔、真誠地敬拜上帝,將我們全部的信靠與盼望放在祂身上,呼求祂,並給予祂當得的尊崇。但讓我們轉向對待鄰舍的態度。我們想學習應當如何與人相處嗎?這裡有兩個要點需要遵守,保羅將其置於此目的之下。第一是誠實與正直,也就是公義的行為,即我們不使用暴力、不勒索、不在鄰舍的財產上行欺詐。第二點隨之而來:我們的生活與交往不可放蕩,不可表現出卑劣與不貞的行為,生活不可無序。這就是他所理解的端莊或節制。我們已經看到,當上帝禁止謀殺時,我們在解釋這個詞時說,上帝的意思是要阻止我們做出任何暴行或傷害;不僅如此,祂還要以此警戒我們,使我們尋求與鄰舍和睦相處,不讓任何人因我們而受到困擾與騷擾。關於鄰舍的財產,我們之後會進一步討論,即我們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他們;這同樣屬於我們必須具備的公義與正直。因此,如果我們要保留每個人的權利,我們就不會對鄰舍的身體或財產使用暴力或造成傷害,我們不會企圖剝奪任何人的財產。但在此,上帝插入了另一條誡命:「不可姦淫」,這包含在節制或自制的範疇內。因為,即使我們沒有搶奪任何人的財產,即使我們不是殺人犯或爭吵者,但如果我們在生活中不貞、放蕩、粗野且像禽獸一樣,我們就不應認為上帝會喜悅我們。因為沒有什麼比正直與節制更不可分割的了,既然上帝在祂的律法中將二者結合在一起,且我們看到祂如何藉著使徒確認了這一點,並藉著使徒闡明了此處簡略提及的內容。因此,如果我們要明白這段經文的自然含義,就當知道,上帝在此命令我們過一種端莊貞潔的生活,以致在我們身上看不見任何污穢、行為上的放蕩或不潔。這就是這條誡命的總綱與內容。誠然,祂在此處明確禁止我們犯姦淫,也就是說,不可破壞婚姻中許下的信約,不可誘惑或勾引他人的妻子;但我們要勤勉地留意我們已經提到的這一點,即上帝以一種形式或種類概括了整體,並將那些本性上就該被厭惡與憎恨的事物擺在我們面前,好讓我們更厭惡一切的淫亂與不潔。我們昨天闡明,當人受到試探去作惡時,他們會試圖欺騙自己,認為罪過很輕。於是,他們從較小的罪進展到較大的罪:相反地,上帝為了用更嚴格的韁繩約束我們,將那些更嚴重的罪擺在我們面前,好讓我們因預先感到更大的恐懼,而不至於輕易被誘惑去犯任何罪。這就像祂在說:「小心不要跌倒,因為這可能會讓你斷送性命。」不要說服自己說你只會滑倒一點點,因為你會摔得粉身碎骨;因此,你們要謹慎。這就是為什麼上帝在律法中以這種方式行事,以及為什麼祂現在不是籠統地談論所有的淫亂,而是談論姦淫,即破壞婚約的原因。我們現在知道,若人一生中有什麼必須保持神聖且不可侵犯的事,那就是丈夫對妻子、妻子對丈夫所許下的信實。誠然,我們所訂立的一切契約與承諾都必須忠實遵守;但若進行比較,我們就會發現,婚姻被稱為「上帝的約」絕非無因。所羅門藉此詞表明,上帝在婚姻中掌權,將其置於祂的看顧與保護之下。因此,若丈夫違背了他對妻子所許下的承諾,他不僅是對妻子背信棄義,更是對上帝背信棄義。妻子亦然,她不僅是虧負了丈夫,更是虧負了永活的上帝。因為她與上帝有約,上帝既是婚姻的設立者與創造者,祂也必看顧並維護婚姻。因此,當我們聽到「姦淫」這個詞時,我們應當視其為可憎且受咒詛的;這就好像人公然藐視上帝,如同瘋狂暴戾的野獸,破壞了祂在婚姻中所設立的神聖盟約。〔旁註:提多書 2:12〕〔旁註:提摩太前書 2:2〕〔旁註:箴言 2:17〕
由此可見,上帝是何等看重誠實與貞潔。為什麼呢?當祂要求我們節制、自守、貞潔且端莊時,祂對我們說:除非你們誠實且節制,否則你們就是姦淫的人。換言之,無論你們在人面前找什麼藉口來減輕自己的過錯,我都極其憎惡你們;因為在我的眼中,你們的生命已被玷污,你們是腐敗且發臭的。因此,正如我先前所提到的,我們看到這裡有一條嚴格的誡命,要將我們維持在一切誠實與端莊之中。由此我們也看出,那些生活放蕩、充滿各種暴行惡事的人,辯稱自己「沒有虧負任何人」,這種藉口是何等虛妄且輕浮。因為我們的主深知祂為何使用這種表達方式。這並非因為祂詞窮,無法用其他方式表達,也不是因為祂不知道如何安排與整理這些事項;而是因為祂要表明,儘管人在生活放蕩混亂時,會試圖將問題輕描淡寫,但祂有另一套衡量的標準,祂要將所有沉溺於各種卑劣與不貞行為的人,都定為姦淫者。因此,我們更應當深思這裡所提到的話:「不可姦淫」。儘管如此,我們仍須考量這條誡命所包含的各個層次。
首先,讓我們知道,上帝要這神聖的婚姻結合保持純潔、不受玷污。因為如果我們的身體在祂眼中被視為寶貴,我們的生命被視為珍貴,那麼祂也要求夫妻之間應有的忠誠與互信必須受到重視與尊重,使婚姻這般神聖的事物不至於遭受羞辱與玷污。這應當教導我們,上帝不容許人對鄰舍的妻子投以不貞的目光。為什麼呢?因為我們的主已經將她與她的丈夫連結在一起。祂要丈夫成為妻子的蔭庇;當我們心懷惡念、沉溺於卑劣的私慾時,我們應當對祂所宣告的事心存敬畏:即上帝必向所有破壞並玷污祂以自己名義所設立之神聖結合的人施行報應。同樣地,這也適用於妻子對待丈夫:妻子不應在看見已婚男子時,就放縱自己陷入邪惡的慾望。為什麼呢?上帝親自為她指定了配偶。因此,除非我們想與造物主為敵,否則每個人都必須安守本分,在各自的家庭中生活,使這秩序得以不可侵犯地維持,因為上帝正是這秩序的創造者。這是必須遵守的一點。
此外,我們必須時刻回到這一點,即思考上帝的本性;祂並非世俗的立法者,不僅僅禁止外在的行為,卻同時容許我們沉溺於邪惡的私慾與情感中。因為上帝不喜悅人只在人前裝作服事,祂不僅禁止破壞與違背婚姻的行為本身,更禁止一切邪惡的慾望與情感。這就是為什麼耶穌基督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儘管在人的法律面前他並無罪責,且可能被視為貞潔,因為他並未犯下任何淫亂之事;然而在上帝面前,他已被定罪,如同他已經犯了淫亂一樣。因此,當我們聽到「姦淫」這個被如此定罪的詞時,讓我們學習遠離一切淫亂,不僅是在行為上,更要保守我們所有的感官貞潔,使貞潔與節制存在於我們的眼中與心中。因為請看聖保羅是如何定義真正的貞潔,他說:「凡未婚的人,應當致力於如何順服上帝,保守自己的身體與心靈純潔乾淨。」他並非說,那些沒有以淫亂玷污身體的人就是貞潔的,而是指那些努力保守身體與靈魂不受玷污的人。當我們思考過上帝是何等厭惡與憎恨一切姦淫時,我們必須更進一步,將此原則應用並擴展到一切淫亂與污穢之事上。誠然,破壞婚姻信實與真理的人,犯了雙重的罪,且更為嚴重(正如我先前所說);但我們必須時刻銘記,上帝不僅要求人不可在婚姻上做任何違背之事,祂更命令人不可過著禽獸般的生活,不可任憑淫亂氾濫。祂禁止未婚的人在私慾中四處遊蕩,禁止他們放縱自己參與一切淫亂的聚會,而是要他們在身體與心靈上都保持純潔乾淨。因為祂說,不僅是他們的靈魂,連他們的身體也是聖靈的殿,正如先前所引用的經文。這些是聖保羅的話,當他警告哥林多人,容忍他們中間已經發生的淫亂之事,是何等邪惡與可恥。他說:「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那麼,既然上帝給予我們這樣的尊榮,揀選我們這卑微的身體——這不僅是脆弱的器皿,更是腐朽之物,甚至是塵土與腐爛之軀——卻仍如此看重,使之成為祂聖靈居住的殿,我們怎能冒險讓它沉溺於一切污穢與感染之中呢?我們豈能將其當作豬圈與畜欄?這是何等的背信棄義?這是何等可憎的邪惡?不僅如此,讓我們思考聖保羅將我們引向何處。他說,我們的身體是耶穌基督的肢體。因此,當一個人將自己的身體放縱於淫亂與污穢時,就如同將耶穌基督的身體撕碎一般。因為可以確定的是,我們不能將神的兒子與我們的污穢和可憎之事混雜在一起,祂是所有純潔的源頭。所以,當一個人沉溺於淫亂時,他盡其所能地撕裂了我們主耶穌基督的身體;並非我們真的能做到這一點,因為神的兒子不受我們轄制,不會因此受辱,但我們仍將因這樣的褻瀆而負罪,我們將因對祂所做的這種傷害而承擔罪責。因此,讓我們學習上帝的心意:祂不僅要求每個人在各自的婚姻中遵守所要求的忠誠與信實,更要求我們在整體上要節制、貞潔,在生活中行事純潔,不可放縱一切污穢與不潔。我先前所引用的理由理當激勵我們做到這一點;而我先前提到關於姦淫的教導,若應用在這一點上,也能引導我們過著節制與貞潔的生活。因此,讓我們將所有的感官都束縛在這樣的節制與清醒之中,當魔鬼引誘我們行任何污穢之事時,我們總能將其擊退,使牠無法接近我們,將牠拒之門外。一位異教徒曾說得好:「一個人僅僅手不犯罪是不夠的,也就是說,不參與搶劫與掠奪、不傷害與損害他人是不夠的;他還必須眼目貞潔,也就是說,他不可沉溺於不貞與淫蕩的目光。」如果那些可憐、無知且盲目的可憐人尚且受過這樣的教導,那麼當我們受到警告(正如我已經說過的)——上帝不僅賜予我們重塑靈魂歸向祂的榮耀,甚至連我們那終必朽壞、充滿腐朽與敗壞的身體也賜予我們這份榮耀——若我們卻不銘記在心,我們將會如何呢?既然如此,上帝將我們的身體視為祂的,並願意居住在其中,讓我們學習謹慎行事,不犯任何不潔,也不沉溺於任何污穢,以免將那願意以我們為居所、為聖殿的上帝從我們裡面趕出去。此外,我們必須記住聖保羅所說的話:「人所犯的,無論什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誠然,透過偷竊和欺壓,我們玷污了自己的身體和雙手(正如聖經在此意義上所說的),正如先知以賽亞所言,當我們暴力欺壓他人時,我們的手就滿了血。但聖保羅深知行淫更為羞恥、更為可恥,且人應當特別遠離它,因此他宣告行淫留下了一個印記,這印記烙印在身體上,使身體暴露在所有的羞辱與責難之中。我們極其渴望保持自己的榮譽和名聲不受玷污,若有人用某種邪惡且可恥的標籤來抹黑我們,我們會感到非常痛苦:那麼,為什麼我們還要一頭栽進這樣的污穢中,以至於在上帝面前、在祂的天使面前、在眾人面前,給自己招來羞辱與責難的標記和烙印呢?因此,讓我們勤勉地留意這一點,我們就能更好地遠離這種腐敗與污穢。因為儘管我們的軟弱使魔鬼得以試探並引誘我們陷入其中,但這應當成為我們的韁繩,約束我們達到我所提到的那種純潔,不僅是身體的純潔,也是心靈的純潔。此外,讓我們謹慎留意聖保羅在提到對惡人的威脅時所補充的話,他說:「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上帝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因為人們在今天就像過去一樣,慣於自欺;他們似乎認為行淫並不是什麼重大且致命的罪。是的,有些人嘲弄並譏笑上帝,稱淫亂不過是一種自然的罪,並說行淫只是小事一樁。確實有這樣的污穢之徒會這麼說。因此,聖保羅說:「不要被人欺哄。」這些嘲弄和譏諷在他那個時代就已經在藐視上帝之人的口中非常盛行,許多人自欺欺人,正如我們所知,世人非常傾向於自我粉飾。聖保羅說,不要被這些謊言所欺騙。為什麼呢?因為行淫在上帝眼中是可憎的事,正如祂對行淫者所施行的懲罰所顯示的那樣;正如聖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章中所指出的,他舉出了一個因這罪而被殺的強大軍隊的例子。由此,難道不明顯嗎?上帝無法容忍並寬容行淫。因為人的生命(正如我們昨天所宣稱的)在祂眼中是寶貴的,他們是按照祂的形象和樣式被造並重塑的。現在,當一千、兩千、三千人被處決,以至於上帝毀滅了如此眾多祂自己的形象,也就是祂所塑造的受造物時,我們難道不該說祂燃起了某種可怕的忿怒之火嗎?而原因是什麼?行淫就是原因。因此,我們斷定,我們絕不可再試圖自欺,彷彿我們的過犯是輕微且容易被赦免的,因為我們的主在祂的審判中從不逾矩或過度,祂卻以如此嚴厲的懲罰來報應這罪。相反,讓我們知道並記住,當世人或許已經赦免並寬恕了我們,當我們以為自己身上沒有任何感染和污穢時,我們仍將在天上的審判者面前被傳喚受審,上帝將親自介入並顯明這一切。因此,讓我們注視祂,以及祂給我們的榜樣,好讓我們存敬畏的心,並更加勤勉地努力遠離一切污穢與玷污。你們看,這就是我們應當如何理解律法中這第七條誡命的實質,即我們不可用任何不潔或放縱來玷污自己。那麼,如果我們應當保持身心純潔,難道我們不該謹慎地避開所有可能引誘並導致我們行淫的機會嗎?確實應當如此。因此,我們當留意,凡放縱自己、沉溺於任何淫亂的人,無非是自投撒但的羅網與陷阱;儘管他們在世人眼中並無過錯,無人指責,但在上帝眼中,他們卻是淫亂者。若能深思這一點,我們就不會再看到今日世人在衣著、舉止和言語上那種極度放縱、荒淫無度的自由了。試想,若男女如此裝扮自己,為要引誘、欺騙他人,並為淫亂設下誘餌,這難道不是造就了無數的拉皮條與淫亂行為嗎?誠然,他們會辯解說:「噢,至於我,我並沒有犯淫亂或通姦。」然而,他們卻使自己成為撒但的獵物,並盡其所能地將他人也拖入同樣的境地。因此,所有在衣著上犯下的這些惡行與奢侈,若被用作誘捕他人的陷阱,在上帝面前都被視為淫亂,並包含在淫亂的罪名之下。對於不貞潔的舉止、行為、猥褻與污穢的言語,亦是如此。當男女頻繁往來,以致給撒但留地步,並甘願受其轄制,被困在他的羅網中,將自己交給他作奴僕與俘虜時,看哪,這就是在上帝面前犯了淫亂。雖然沒有發生實質的行為,也沒有立下任何相關的誓約,但上帝絕不會放過對這些事的懲罰,因為這是公然試探祂。由此我們看出,那些試圖為此辯解的人,聲稱只要沒有意圖或目的,這或那就不算作惡,這種藉口是多麼幼稚與荒謬;正如那些想要允許跳舞及其他類似混亂行為的人。怎麼?只要沒有發生淫亂,這就不算邪惡與罪孽嗎?這簡直就像是在公然戲弄上帝,蒙蔽祂的眼睛,甚至羞辱祂,還要祂去預言是誰傷害了祂。我們深知,跳舞只能是淫亂的前奏,是為撒但敞開大門,招引他大膽地、毫無畏懼地進來。看哪,跳舞總是帶來什麼後果。如果有人說:「我並無惡意」,他就是以神為說謊的。聖使徒保羅說:「濫交是敗壞善行。」這就是為什麼他引用異教徒的話,好叫我們感到更大的羞恥。如果我們不接受聖使徒保羅給我們的教導與訓誨,那就讓我們在那些可憐的不信者與偶像崇拜者的學校裡受教吧。因為他們尚且知道引用這句話:「濫交是敗壞善行。」如今,當舌頭被邪惡與不貞潔的言語所玷污,當舉止與言語中除了邪惡與卑劣的記號與標誌外別無他物時,如果人們(如我們上述所提)說他們並無惡意,這豈不是在公然且明顯地對聖靈撒謊嗎?因此,讓我們留意,禁止一切淫亂的目的,是為了叫我們行事端正,在舉止與言語上都保持節制,在我們身上不應有任何可能導致淫亂的放縱與無規矩的行為。我承認,對於心靈純潔的人,一切都是純潔的,但儘管如此,我們必須謹慎,免得撒但藉著他的詭計先發制人,在我們身上打開缺口。你們看見這條誡命應當如何被看待:我們不僅要提防淫亂的行為,還要提防所有與之相關、與之掛鉤、與之附帶的一切;提防所有與之鄰近、所有可能引誘並帶領我們走向它的事物。簡言之,我們必須銘記我剛才從保羅那裡提到的,正如我們不應在鄰舍的人身與財物上虧負他們,我們也必須行事端正、節制,切斷並遠離所有那些放縱與無節制的行為。現在,正如所有污穢的言語、跳舞以及其他類似的不貞潔混亂行為,因包含在淫亂之內而在上帝面前受到譴責一樣,其他放縱與荒淫的行為也是如此。你們會看見那些像畜類一樣暴飲暴食的醉漢,當他們喝得酩酊大醉時,毫不猶豫地沉溺於一切污穢與卑劣之中:他們那時已昏庸到連自己的羞恥都不知道了。因此,當人過著如此野蠻且如禽獸般的生活,酗酒成性,暴飲暴食,隨後又放縱身體,沉溺於一切污穢與卑劣之事,即便他們在行為上並未犯下淫亂,我們難道認為他們能逃脫上帝的手,而不像淫亂的人那樣遭受咒詛嗎?你們看,聖保羅所說的節制應當這樣理解:如果我們要在上帝面前保持貞潔與自制,不僅要禁戒淫亂以及一切邪惡的私慾與貪念,還必須為了維持生命而節制地飲食,不可過度放縱,以致拋棄並忽視了所有的謙遜與節制。這就是我們需要銘記在心的。現在,若有人反駁說:「既然我們肉體的軟弱如此,我們怎能禁戒一切污穢與不潔呢?因為我們看到人身上存在著這種不能自制的情況,而且在這件事上尤甚:他們的本性是如此邪惡與敗壞。」誠然,人確實無法做到完全自制,因為主願意我們即便在這方面也能感受到亞當犯罪所帶來的咒詛與禍患,即我們肉體的這種不受約束;除非祂藉著特殊的恩賜扶持並保守我們,正如經上所說,並非人人都有這恩賜,所以每個人都必須省察上帝賜給了他什麼。然而,無論我們感覺自己在這方面的傾向如何,上帝都為那些無法禁戒的人預備了補救之道。因此,上帝雖然樂意讓這種軟弱的印記留在我們身上,但同時也為我們指定了合宜的補救方法。若有人察覺到自己肉體中的這種軟弱,若有婦女也有同樣的感受,這無疑是一種罪;儘管這種傾向源於本性,即我們從亞當那裡繼承的敗壞本性,但它本身仍是應受譴責的。因為,肉體的一切這種不受約束,與上帝賜給人類那極其尊貴的地位相去甚遠,以至於我們現在竟帶著這樣的印記,而不是像我們本該成為的那樣——如同天上的天使。因此,肉體的一切不受約束都是一種禍患;但主卻寬容我們,祂設立了一種方法,使這罪不被歸算為罪,使這種肉體的不受約束——儘管其本身是邪惡且該受咒詛的——在有了這層遮蓋與掩護時,在上帝面前就不被歸算。當一個人意識到自己無法禁戒,在向上帝禱告並將自己交託給祂之後,便娶了妻子,為的是不讓自己過放蕩的生活,不隨意像狗、公牛或其他禽獸那樣隨處發洩私慾;當他(我再說一次)轉向上帝所設立的婚姻時,看哪,這罪就被隱藏並遮蓋了,不再被追究。在此我們看見上帝那不可測度的慈愛與良善,祂雖然在我們身上留下了這種本該使我們羞愧的罪,卻仍設立了美好的方法,使之被掩埋而不顯露。儘管人會軟弱,但只要他們守住婚姻的界限,在上帝面前就不會被控告,也不會被帶到祂的審判台前。這並非說一切不貞潔都是合法的,彷彿人可以在這事上放縱自己,妻子對丈夫亦然;因為我們必須謹慎,不可使我們的家變成妓院。但當一個人與妻子在敬畏上帝中生活時,儘管床笫之歡是羞恥的,但在上帝和祂的天使面前,這已不再有任何責難與污名。為什麼呢?婚姻的遮蓋使那污穢與不聖潔的變得聖潔,它能潔淨並洗淨那本身污穢不潔的事物。因此,當我們看見主對我們如此慈愛與溫柔,為我們設立了這樣的補救之道時,如果我們不使用它,如果我們所找的一切藉口不能因此被除去,我們豈不是更加邪惡與忘恩負義嗎?這就好像在說,上帝沒有顧念他們的需要,沒有顯明祂是一位如此慈愛的醫生來醫治我們內在的惡疾,彷彿祂根本沒有介入我們的健康,而我們現在明明看見祂已經介入了。因此,讓我們放下所有關於軟弱和無力的藉口,因為我們的主願意在這方面幫助我們,並設立了婚姻這神聖的制度,好讓那些沒有恩賜守獨身的人,不至於放縱自己陷入任何污穢和不潔之中。你們現在明白我們必須銘記在心的是什麼了;此外,讓我們進一步留意使徒所說的:「婚姻的床,只要男人和女人在敬畏神、凡事端莊和節制中彼此守候,這床就是神聖的。」所以,儘管婚姻本身因著極大的理由顯得羞恥,但神卻將這一切轉為榮耀。使徒稱那在神面前為神聖的事,若非神赦免,在人面前本是羞恥的,這一點不可輕忽。然而,他卻宣告咒詛和報應臨到所有行淫和犯姦淫的人。當我們聽到對婚姻有這樣的宣告時,若我們有需要,就當學習躲藏在如此神聖的蔭庇之下,免得我們的私慾在神和祂的天使面前被定罪。至於那些能夠守獨身的人,他們在考慮暫時守獨身時,若有需要,切不可拒絕,而應當求助於神所設立的這個補救方法;他們在未婚時,應當日復一日地愛慕神,隨時準備好,當神呼召他們進入婚姻時,就順服祂的規律。然而,我們現在可以看到撒但如何顛覆了神所指定的整個秩序:是的,(甚至藉著神聖和宗教的幌子)我們看到由此產生了何等可憎的事;例如在教皇派中,似乎活得單身而不結婚,就是可能達到的最像天使的美德。修士們會說,不結婚是一種完全的境界。神職人員會說,他們既已發了誓,就是獻給了神。他們又會說:「我們屬於祂的聖職人員,我們是祂教會的花朵,我們必須與世俗的污穢和污染隔絕。」因此,在教皇派中,一個人若不結婚,就會被認為接近天堂天使的境界。同時,我們看到神是如何被這種邪惡且魔鬼般的狂妄所戲弄:因為試想,由於婚姻如此被輕視和蔑視,產生了何等獸行般的可憎之事。看看這些神父、修士和修女,他們竟惡意地拒絕神賜給他們的恩典:即如果他們有任何軟弱,他們可以結婚;但他們卻將其視為污穢和不潔之物而加以蔑視和鄙夷。這簡直是在與本性作戰。因此,當人如此惡意地踐踏神賜給他們的補救方法時,神豈不應當為這種狂妄的驕傲而報應他們嗎?難道我們不會認為那個病人瘋了嗎?他不僅不服用醫生給他治病的藥,反而為了藐視醫生,把藥摔在地上。教皇制度下這些地獄的天使,這些神父、修士和修女的害蟲,竟如此狂怒地拒絕了神聖的婚姻:在他們的這種行為中,他們公開向神宣戰。不僅如此,他們還放肆到極點,竟敢大言不慚地說出那些足以讓所有聽見的人毛骨悚然的褻瀆話語。僅此一點,我們就足以看出魔鬼已在那裡完全掌權,這正是敵基督和羅馬教廷的作風,噴出這樣的褻瀆之言:正如那裡曾宣告說,「體貼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我們必須與一切不潔隔絕,因此必須禁止神父結婚。看哪,這正是教皇的原話,儘管它被記錄下來傳給後世,彷彿是來自天堂的神諭。現在,如果魔鬼能隨心所欲地掌權,是的,如果魔鬼被解開鎖鏈在世上橫行,他還能用什麼更可惡的方式來藐視神設立婚姻的旨意,竟說出「體貼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這樣的話呢? 這就好像他在定全人類的罪:因為他在此所定罪的,不僅是今日活著的人,還包括所有在律法之下生活過的聖潔先祖、所有聖潔的族長、所有使徒以及聖潔的殉道者。所以,請看這位羅馬的魔鬼,他竟要將使徒、殉道者和所有聖潔的先祖都逐出天國。因此,凡想要在教皇的天堂裡的人,就必須成為地獄魔鬼的同夥。雖然這位惡棍西里修(Syricius)竟宣稱這種褻瀆的話,將有史以來絕大多數最聖潔的人物排除在天國之外,這是一件極其嚴重且令人髮指的事;然而,上帝絕不會容許這種可怕的褻瀆被說出來,除非祂是要藉此顯明羅馬這座可憎的寶座。當祂任憑這些魔鬼到如此地步,以聖潔為幌子拒絕婚姻,並為了公義的報應,任憑他們放縱一切邪惡與傳染性的私慾,用他們可憎的所多瑪罪行來玷污世界,以至於他們在這些邪惡上,竟超過了那些外邦人(不認識上帝的人)所厭惡與咒詛的程度。現在,我們藉此得到警告(正如我已經說過的),不可輕看上帝的恩賜與福分,而要以全備的節制來使用它們;因此,那些無法自制的人,當順服下來,以全備的溫柔接受婚姻的軛,順服於其中。因為他們知道,當丈夫忍耐妻子,妻子尋求與丈夫和睦相處時,這就是上帝所悅納的祭物。如果他們有沉重的養育兒女的負擔,無論貧富,都要謹慎地撫養和教導他們,因為他們知道上帝悅納並樂意接受這項事奉。婦女們在操持家務時,若有許多的勞苦與憂愁,也要知道,這些同樣是上帝所悅納的祭物。雖然婚姻被這些魔鬼所蔑視——他們為了與上帝作對,竟將禁慾想像成一種天使般的完美——但那些處於這神聖狀態中的人,仍當知道上帝悅納他們,祂接納他們,祂看顧並保護他們的家庭。因為,既然祂說祂是婚姻的創立者,當我們按照祂的旨意和喜悅行事時,祂必會賜福於婚姻。那些未婚的人,仍當謹慎自守,行在上帝的敬畏中,並按理尊重和尊崇婚姻。無論已婚或未婚,雙方都當努力在身體和心靈上保持純潔,正如聖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 7 章所論述的那樣;他在那裡並非定罪寡婦和其餘禁慾的人,而是勸勉他們盡自己的本分。因為童女、寡婦以及未婚的人,更當緊緊跟隨上帝,行在對祂的敬畏中,因為他們較少受到阻礙,可以將自己完全奉獻給祂。為什麼呢?因為他們沒有那麼多世俗的掛慮。已婚的人有更多的牽絆;然而,他們也必須謹慎,不可放縱自己,而要行在敬畏中,並在盡本分上格外小心。因此,我們在各樣的身分中,都必須在為人上保持節制與正直,以至於我們能將身體與靈魂當作活祭獻給上帝,因為祂已經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寶血重價買贖了我們,並且祂願意我們將自己奉獻給祂,讓祂住在我們裡面,如同住在祂的殿中一樣。〔旁註:馬太福音 5:28〕〔旁註:哥林多前書 7:34〕〔旁註:哥林多前書 6:15〕〔旁註:哥林多前書 6:15〕〔旁註:西塞羅《論義務》〕〔旁註:哥林多前書 6:18〕〔旁註:以賽亞書 1:15 及 59:3〕〔旁註:以弗所書 5:7〕〔旁註:哥林多前書 10:8〕〔旁註:哥林多前書 15:33;米南德〕〔旁註:提多書 1:1〕〔旁註:希伯來書 13:4〕〔旁註:西里修〕〔旁註:哥林多前書 7:34〕
現在,讓我們在我們良善的上帝面前俯伏,承認我們的過犯;祈求祂使我們比以往更深刻地感受到這些過犯;是的,以至於我們能真誠地對自己感到厭惡,並學習轉向祂,承認我們所犯的罪愆與過犯,以至於我們除了將自己完全獻給祂的事奉,並在凡事上、藉著凡事討祂喜悅之外,別無所求,直到我們跑盡了這條路程,結束了這地上的寄居生活,以進入祂為我們預備、並為我們存留在天國裡的救恩。願祂不僅將這恩典賜給我們,也賜給地上萬民與萬國,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