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The seconde Proposition or speache, of M.I. Cal. vpon the seconde to the Galat.
出處:A17727_Three Propositions or Speeches (Congrégations, tr. Thomas Wi
15 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16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17 我們若求在基督裡稱義,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斷乎不是!18 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1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21 我不廢掉神的恩;因為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我們已經看見並聽見了這教義應當如何理解,即我們是因信耶穌基督而稱義。但現在還需要處理聖保羅所提出的理由,即必然性迫使我們去尋求這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恩典所賜給我們的義:因為如果還有其他途徑,人們或許可以接受並採用;但當我們知道,在我們上下搜尋、四處奔走,彷彿走遍了天上地下之後,卻發現自己被困住了,且在任何活人身上都找不到義,那麼我們就可以非常確切且安全地斷定,我們必須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得救,否則我們就全都滅亡且被定罪了。這就是聖保羅此時所堅持的論點。因此,這句話應當被好好衡量:猶太人也需要藉著信心獲得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事實上,可以肯定的是,如果這一點沒有正確地銘刻在我們心中,我們就永遠不會以良好的心志來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面前,即:神的咒詛將我們緊緊鎖住並圍困,除了藉著這個途徑,我們無法以任何方式逃脫。正如一個病人,當他的疾病壓迫並折磨他,使他再也無法忍受時,他就會順服醫生,並甘願受約束去接受那些對他而言尖銳且苦澀的治療。一個快樂且過著優渥生活的人,當他胃口好、吃喝順心時,是不會去尋求醫生的;我們的情況也是如此:除非神的審判已經將我們擊傷,使我們彷彿成了貧窮、散落且迷失的人,簡而言之,使我們彷彿被淹沒或吞噬在死亡之中,否則我們永遠不會真誠地來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面前。誠然,這教義或許能被接受,當有人對他們說,除了神的恩典之外沒有別的義時,聽見的人或許會側耳傾聽。有許多嘲諷者和戲謔者會贊同這一點,但那並非出於真心,因為在他們中間除了虛偽和矯飾之外,別無他物。那麼,讓我們緊緊抓住這一點:當我們想要知道我們的救恩在於何處時,必須從這裡開始。為什麼呢?因為我們必須竭力達到這一點:我說,我們必須從死亡開始,好讓它引導我們走向生命。這就是為什麼聖保羅在詳細闡述我們在此處要處理的問題時,召喚並控告了全人類。一方面,他指出,儘管外邦人沒有成文的律法,但他們的良心足以定他們的罪,神在其中施行了祂的審判,將他們定罪,他們自己的思想就像無數的傳票,將他們帶到天上的審判台前,宣告他們是全然受咒詛的。另一方面,關於猶太人,正如聖保羅所說,如果他們想要在律法上誇口,那正是定他們罪的原因。因此他斷言,各人的口都必須塞住,我們應當承認,我們裡面除了混亂和羞愧之外別無他物,如果我們要在神面前交帳,我們只會更加沉淪於絕望之中。事實上,因為人們彷彿在自己的虛偽中安睡,聖保羅幾乎是在對那些自以為義、自欺欺人的人發出雷霆般的斥責,他說:「你以為神會看人的情面嗎?你確實自以為能定別人的罪,但你是誰?你不過是塵土,卻竟敢僭取審判的職分,當你自己都無法免於神的審判時,卻想要擁有這種權柄。」所以,請看我們是多麼需要被喚醒和激勵,以至於我們不再去別處、也不再藉著其他途徑,而只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來尋求我們的義;並且我們學習正確地省察自己的生命,不僅要超越那種對自己作為律法違犯者、在神面前有罪的自由且自願的定罪,更要全然困惑並被這種驚駭所觸動,以至於我們不知道該轉向何方。這就是我所說的,我們如何能為聖保羅在此處所處理的教義敞開大門並予以接納。因此,讓我們好好地、正確地衡量這些話:「沒有一個肉體能靠律法的工作稱義」。我們也要留意,這正是應當將我們帶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面前,並帶到福音的信心之中的原因,好叫我們最終能藉著上帝的恩典得救。此外,有些人對「律法的工作」這些話過分執著,彷彿聖保羅所說的僅僅是指禮儀,我說這部分已經駁斥並處理過了;我們已經宣告,那樣理解經文是極其愚蠢的。事實上,保羅在此處的意思,與詩篇 143 篇所說的並無二致,當時大衛懇求上帝不要審判他,也不要與他算帳(因為他隨即加上了理由),說:「凡活著的人,在祢面前沒有一個是義的」。大衛在那裡並非單指律法的工作,而是要表明,如果上帝要執行審判官的職責,那麼我們的生命就必須與之相稱。若要問我們在祂面前是否蒙悅納,該當如何呢?我們豈不是絕望了嗎?確實如此。為什麼呢?因為找不到任何活著的受造物能被稱義。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意思是說,沒有人能在上帝面前被發現是如此公義,以至於能藉此在祂面前被宣告無罪並得釋放。因此,當保羅在此提到律法的工作時,並非要將他的論述僅僅限制在禮儀上;正如我們已經宣告的,他明確地提到律法的工作,是因為當時那些想要腐蝕福音純潔性的迷惑者,總是引用並強調禮儀。現在,保羅在此所說的,是作為將人從定罪中救拔出來的唯一補救措施,正如使徒行傳第 15 章所提到的;在那裡經文說,我們不能靠摩西律法中所包含的一切稱義,而必須歸向對耶穌基督的信心。在摩西律法中,有洗濯、祭祀,簡而言之,有許多與上帝和好的方法。但那又如何呢?這一切不過是預表和影兒,為要將百姓帶到耶穌基督面前。由此可見,當我們擁有耶穌基督藉著祂的死為我們所成就的代贖時,我們就擁有一切了;我們不需要律法來補充任何東西。如果我們擁有除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以外的一切,我們其實什麼也沒有。然而,這似乎還不足以構成一個強而有力的論證;因為有人可能會說,雖然我們不能完全靠律法的工作稱義,但我們至少可以部分地靠它稱義。如果這話是真的,那麼我們就不是完全靠信心稱義,因為信心在其中只佔了我們義的一部分。看哪,教皇派的人是如何被誤導和欺騙的!因為他們不願說,我們若沒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就無法獲得救恩;他們不願說,我們能靠自己向上帝誇口,彷彿我們自身就具備了獲得永生所需的一切。他們不會這樣說,但他們會說,我們是罪人,我們有軟弱和缺陷,我們自身有諸多不完美,因此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必須補救並糾正這些,而藉著祂死亡與受難的功德,我們的罪才得以赦免。然而,儘管如此,他們仍聲稱我們自身可以擁有一部分義,他們稱這種義為「部分的」或「分擔的」,因為它彷彿是在上帝與人之間分擔的。此外,他們還說,當我們尋求罪得赦免時,所賜下的赦免並非白白的,而是必須加上我們個人的補贖。這就是導致他們發明彌撒、追思彌撒、安魂彌撒、朝聖以及諸如此類做法的原因。看哪,這也是他們建立煉獄教義的根基。簡而言之,我們看到教皇派的人確實承認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對他們是必要的,但他們認為這僅僅是部分地,是為了補充他們自身所缺乏的。然而,他們仍將這點歸功於自己:他們能夠在上帝面前贏得恩寵,至少能為自己的救恩贏得一部分功德;並且當他們犯罪時,他們能夠藉著他們所謂的「補贖」和「超功德善行」來彌補和修復過錯。現在看來,這個論點似乎是在反對聖保羅。請留意他的判詞:我們稱義唯獨藉著信心,因為人也不因律法的行為稱義。有些人可能會這樣反駁:讓我們假設,即便我們不能完全因律法的行為稱義,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在其中不能擁有某種程度的義。那麼結論就是,我們並非完全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救,而是這(律法)成了某種補充或附加。但聖保羅所假設的是真理,即既然上帝在禁止行淫時,也禁止了偷竊、撒謊、褻瀆以及其他一切惡事,那麼正如聖雅各在第二章所說,凡在律法的一條上跌倒的,就是犯了眾條。為了更清楚地察覺並理解這一點,我們必須來到律法的應許與威脅面前。〔旁註:除了耶穌基督以外,無論在天上地下,都找不到任何義。〕〔旁註:除了耶穌基督,沒有別的方法能脫離上帝的咒詛。〕〔旁註:一個恰當且被充分發揮與應用的比喻。〕〔旁註:除非被上帝的審判所刺傷,否則無人能正確地來到基督面前。〕〔旁註:在自己身上感受到死亡,才能帶領我們來到上帝面前得生命。〕〔旁註:羅馬書 2:12, 14-15。〕〔旁註:羅馬書 2:1-2。〕〔旁註:那些在罪中自欺的人,需要被喚醒。〕〔旁註:在上帝的憐憫對我們顯為甘甜之前,我們必須在自己裡面被徹底擊倒。〕〔旁註:詩篇 143:2。〕〔旁註:沒有人在上帝面前能靠自己稱義。〕〔旁註:使徒行傳 15:10-11。〕〔旁註:擁有基督及其功德的人,就擁有一切。〕〔旁註:一個推諉且虛妄的反駁得到了回應。〕〔旁註:教皇派的推諉與詭辯。〕〔旁註:極其可怕的褻瀆。〕〔旁註:彌撒、朝聖、煉獄以及諸如此類的廢物,是建立在什麼基礎上的。〕〔旁註:一個教皇派愚蠢的反駁。〕〔旁註:雅各書 2:10。〕
關於應許:經上並不是說「那行其中部分事的人必因此活著」,而是說「行這些事的人就必因此活著」。因此,上帝要求對律法進行健全且完全的履行:否則就沒有義。那麼,有誰能履行律法呢?事實上,至今還未曾發現這樣的人。因此結論是,既然人在履行律法所規定的條款上失敗了,這應許實際上就失去了效力。〔旁註:應許。〕〔旁註:利未記 18:5;羅馬書 10:5。〕
現在讓我們來看那些威脅,這些威脅稍後會更詳盡地闡明:但現在我們可以用一句話來看上帝所宣告的:「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當他說如果我們不能完成整部律法,不能滿足哪怕最小的一點一畫,正如人們所說的「最後一分錢」,我們就受咒詛時,請看聖保羅的論證是多麼有力且強大,即:並不存在教皇派所想像和宣稱的那種「部分之義」,因為上帝不願讓祂的義被切割成碎片和零星小塊,而是向我們宣告,我們眾人都是債務人且有罪,因為我們在祂面前失敗並跌倒了。因此,請留意我們必須如何來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面前。此外,可以肯定的是,當一個人拿出他所有的一切,或他能帶到上帝面前的一切時,他裡面除了咒詛之外別無所有。因為教皇派所想像和捏造的關於自由意志、功德行為或超額功德的一切,我說,那不過是虛空和撒但的幻象。所以,首先我們不能稱義,因為我們甚至不能靠自己產生一個善念。再者,即便上帝藉著祂的靈更新了我們,即便我們渴望順服祂:但事實是,當我們在旅途中前行時,我們仍會多次絆倒並跌倒,甚至會有許多歧路,以至於我們將不斷地在職責上失敗和犯錯。既然如此,我們就不可以將信心和依靠放在律法的行為上,也不可以放在其中所包含的一切上。請看,我們將如何在我們主耶穌的恩典與恩惠中,獲得一切公義的完美成就;並請同時留意,我們應當如何理解這句話。隨後,聖保羅提出了一個反駁,因為這教義總是遭受許多毀謗與褻瀆:因為魔鬼無所不用其極地想要蒙蔽人,使我們相信我們能夠藉著自己的功德來換取並獲得永生。這就是為什麼當人們傳講「唯有上帝白白的良善能拯救我們」時,會引發如此多反駁的原因。其原因在於,這與我們屬肉體的理解和理性相違背:因為我們總是受困於虛妄的幻想,且確實因自負與驕傲而自高自大,我們從母腹中就帶著這些以及許多其他的過犯,以至於要將其從我們心中徹底根除是非常困難的。因此,我們無法確信我們的救恩完全在於上帝的憐憫,事實上,至今還沒有任何哲學家認識到這一點。外邦人和異教徒確實明白他們都是罪人,並且需要某種補救方法。他們有他們的祭祀、洗禮和香料,猶太人也是如此,但那又如何呢?他們依然倚靠自己的功德。這就是為什麼聖保羅現在提出這個問題並說:「若我們也……」,也就是說,若我們猶太人也如此。因為「也」這個字在此處分量很重,彷彿他在說:不僅外邦人被認定是罪人,他們的罪孽被揭露出來;甚至連我們這些上帝所揀選的子民,擁有領受應許之名分的人,擁有比世上任何人都大的尊榮——即上帝承認我們為祂的產業的人,我說,我們這些人,因著我們信靠耶穌基督,反而成了更大的罪人。但他是在那些無法理解這教義,也不願安靜領受之人的立場上說這話的。誠然,這段經文被其他人作了不同的解釋,但那樣的解釋毫無價值,這就是為什麼我不在此費心探討的原因。他們認為聖保羅的意思是說,如果我們在信靠耶穌基督時被發現是罪人,那麼由此推論,耶穌基督並沒有帶給我們義,但這與原意相去甚遠,我們從隨後附上的回答中可以輕易看出。簡而言之,聖保羅在此處意在削弱並擊碎當時許多人口中的那種褻瀆之言:即如果猶太人在信靠主耶穌基督時被發現是罪人,那麼主耶穌基督就是罪的始作俑者。因為當猶太人倚靠他們的禮儀和律法的補贖時,他們確實以為自己在上帝面前已經被免罪,並且使自己成聖了。正如我們所見,以賽亞也將這種自誇歸於假冒為善的人,他們自以為聖潔,以至於認為相較於他們,所有其他人都是不潔、污穢和卑劣的。看哪,這就是猶太人所沉迷的那種愚蠢的自負,可以說,他們被這種自負灌醉了:即因為他們根本不來到我們主耶穌基督面前,他們就以為自己是純潔的,沒有任何罪。但當他們開始信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時,他們就脫去了外衣,拋棄了所有他們自以為屬於自己、對自己有益的東西。因為他們在自己裡面被擊倒了,他們那原本隱藏和秘密的罪孽顯露出來了:以至於看起來好像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應許是徒然的,而祂竟成了罪的始作俑者。但聖保羅回答說:「斷乎不可」,他厭惡這種褻瀆,正如他開頭所說的那樣。但在我們回答這個論點以徹底解決它之前,我們必須聲明,這與福音的所有教義都是背道而馳的。因為福音向我們傳講的,不就是讓我們能滿懷信心地來到上帝面前,呼求祂並蒙祂垂聽嗎?而這正是藉著基督的義所成就的。因此,福音的教義向我們顯明我們如何在上帝面前稱義,它絕非建立罪惡。正如經上所說,當聖靈來的時候,祂不僅要叫世人為罪自責,也要為義自責,好叫我們不從任何其他人身上尋求義,而只從那義的源頭,即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身上尋求。因此,當聖保羅說「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是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也就是說,他將違背本性,這個解決方案是普遍適用的。但隨後他更進一步接近主題,表明這是不可能的,這是一個錯誤的指控:因為他說:「我藉著律法,已經向律法死了,並且與耶穌基督一同復活,好向上帝活著。」他在此表明,當那些一度自以為義的人顯露自己是罪人,並因此被定罪,且他們的罪孽顯露出來,以致他們感到羞愧時,這並非出自耶穌基督,而是出自律法的職事,目的是為了讓他們真正謙卑並被擊倒。誠然,聖保羅在此處言簡意賅,這種簡潔或許會使人覺得晦澀難懂。但我們可以引用他在《羅馬書》第 7 章中更詳盡的闡述,將其作為一把鑰匙,用以開啟並理解此處的經文。在那裡,聖保羅問道,律法是罪的根源嗎?他說:「斷乎不是」,並將此視為褻瀆而予以拒絕。律法是良善、公義且聖潔的;但事實是,罪是藉著律法顯明出來的,並且確實以那種方式殺死了我們。律法帶給我們並提供給我們生命的教義,正如摩西所宣告並作見證的,他說:「看哪,生命」;然而聖保羅卻說,它帶來的只有死亡。確實如此,但那是因為我們自己的過犯。因此,律法殺死我們,並非因其自身,而是因環境使然,因為它對我們而言就像一面鏡子,使我們看見自己的定罪。接著,他繼續闡述自己的目的,說當律法不審判我們時,它就如同死了一般;因為他說:「沒有律法,罪是死的」。然而,若不加以開導和說明,這話仍會令人費解。當他說「沒有律法,罪是死的」時,是指人們疏忽大意,只要沒有受到律法的責備,他們就會沉溺於虛假的奉承和欺騙中,讓自己安睡。因此,當律法被抹去或廢棄時,罪就是死的;也就是說,只要人們不用上帝的律法來省察自己,不按照祂所吩咐的去行,也不審問自己是否盡了本分,他們就會忘記自己,而不深入省察內心:因為這必須是一個真理,即只要他們不謹慎警醒,他們的良心就是麻木且毫無知覺的。以這種方式,律法死,罪也隨之而死。但律法活著嗎? 也就是說,律法是否有其力量和權柄將我們召喚到上帝面前,使我們去尋求自己究竟是怎樣的人,好叫我們不至於自欺?那麼,看哪,罪就如同復活了一樣,而在此之前我們對它毫不在意;它甚至與我們交戰,逼迫我們,直到我們陷入絕境。但那時我們就死了(聖保羅說):因為他補充道:「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他說自己活著,並非指一般的生命,而是指他自以為得救了;因為「生命」這個詞,被用來指代公義和救恩。他說:「我活著」,意思是,我以為自己稱義了,在上帝面前蒙悅納,並已獲得了永生。為什麼呢?因為他把律法拋得遠遠的。但當律法一旦發揮其作用,我認真思考它時,我說:「哀哉!我豈不是被定罪且被擊敗了嗎?我現在難道不知道自己是怎樣的人嗎?我現在還能自以為無辜嗎?」斷乎不能:因為我非但不能如此,反而發現自己內心深處有深不可測的罪惡:所以,當我認識了律法,律法就殺了我。這就是使徒現在所說的,他藉著律法而死。現在,「向律法死」可以有兩種理解:有時它被視為審判,因為那時我們除了定罪之外,什麼也感覺不到。我們也可以將「向律法死」理解為:不靠近它,也不與它有任何瓜葛;因為聖保羅盡可能地避免讓他的教義在猶太人中顯得令人厭惡和憎恨。如果他說:「我死了」,那是不對的。但當他說「我向律法死了」,這意味著我們在律法中不再有任何指望,我們在其中找不到任何喜樂。現在他說,這是藉著律法,而不是藉著基督:我們看到他如何駁斥這種誹謗:嘿,我們的罪孽被揭露了,那麼結論就是,基督帶來並顯明了罪。〔旁註:威脅。〕〔旁註:申命記 27:26;加拉太書 3:10。〕〔旁註:人在上帝面前所有的一切都是受咒詛的。〕〔旁註:哥林多後書 3:5。〕〔旁註:公義的完美與豐盛唯獨在基督裡才能找到。〕〔旁註:人性被描繪得淋漓盡致。〕〔旁註:並非所有的解經家都應當被立即採納。〕〔旁註:人的口習慣於邪惡的言語。〕〔旁註:有些人自以為處境良好,實則非常邪惡。〕〔旁註:福音的總綱。〕〔旁註:約翰福音 10:9-10。〕〔旁註:對罪的真實看見,以及對罪真誠的謙卑,並非直接源於基督,而是源於律法。〕〔旁註:羅馬書 7:7, 12。〕〔旁註:哥林多後書 3:7。〕〔旁註:羅馬書 7:8-9。〕〔旁註:律法的講道極其必要,特別是在當今這個人們良心變得放蕩的時代。〕〔旁註:律法如何被稱為活著。〕〔旁註:羅馬書 7:9。〕〔旁註:當我們自以為處於最佳狀態時,並非真的處於最佳狀態;當上帝讓我們看見自己的卑劣與罪孽時,也並非處於最糟的狀態。〕〔旁註:給牧師的一個好教訓,教導他們要謹慎自己所說的話以及說話的方式。〕
許多人說,這來自耶穌基督,而非來自律法,但我們所見恰恰相反:因為如果律法是死的,那麼我們也隨之而死,因為我們在上帝眼中是被定罪的:我們看見其中所包含的一切應許,都不能使我們喜樂歡欣;我們看見,我們非但沒有被上帝接納,反而受了咒詛,完全陷入困惑。既然如此,當基督沒有顯現時,律法就殺死我們,並強迫我們與它一同死亡:我們不願、也不能將此歸咎於上帝的恩典和福音的信心,我們寧可將此歸咎於律法對我們所說的話,即當我們成就了它所指示和教導我們的一切時,我們就必稱義,並必得救。因為律法將我們舉得越高,我們就越會跌入最深沉的坑洞與漩渦之中:因此,我們藉著律法遠離了這因信稱義的義;我們向律法死了,因為上帝將這條件附加在律法所有的應許上:也就是說,如果我們遵守它,並照著它對我們所說的去行,我們就必得報償。現在看哪,我們都死了,也都滅亡了。為什麼呢?因為上帝說話還不夠,我們必須看條件,看我們是否能回應祂所吩咐我們的,然後我們就會發現,我們走的是一條完全相反或倒退的路。因此,當祂向我們指明道路時,我們就會看見自己是被咒詛、被定罪,並沉淪在無底的地獄深淵中。現在我們對這段經文有了正確的領悟與理解。但他隨後補充了方法,即他已經與基督同死;但同時,他立刻給我們教導,這目的是為了讓他能向上帝活著。因此他表明,有一種活著的死亡,正如也有一種死亡的生命。他所說的死亡的生命,是指那種人們用來欺騙自己的虛假自負,即他們想像自己在上帝面前是公義正直的。他們活著,但那只是在他們自己的幻想中,那種生命無異於死亡:因為他們不尋求上帝的憐憫,這就是為什麼他們任憑自己完全走向滅亡。現在,還有一種使人活過來的死亡,或說活著的死亡,就是當我們死的時候,在自己裡面感到困惑,因為上帝知道我們的罪孽與過犯,而我們被分散在那個生命中,彷彿是被定罪的受造物。這就是帶領我們進入生命的。這也是我先前所說的,在我們被上帝的審判刺傷,且傷得如此深,以至於無法再忍受,也不知該轉向何方之前,我們絕不會尋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與恩惠。因此,我們終於對這段經文有了理解:也就是說,聖保羅宣告,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並沒有將我們置於定罪之中,而是律法在做這件事;此外我們學到,雖然我們在與基督同死時向律法死了,但我們卻獲得了新的生命,而且,他宣告我們這新生命是在我們自身之外的。他在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時,他闡明並宣告了這一點,我們應當好好留意並持守:因為若沒有這句話,我們就永遠無法純粹而簡單地領悟「因信稱義」的含義。因為許多人在發現這些話語時欺騙了自己,即我們是藉著律法的教義稱義的:因為他們的意思是,當我們稱義時,我們的主將我們從敗壞中拉出來,並藉著祂的靈更新我們,好讓我們服事祂;他們也宣稱,基督徒所行的善工不再是出於律法,而是出於他們自己。因此,那些看似建立並加強了聖保羅教義的事,實際上除了腐蝕、歪曲並破壞它之外,什麼也沒做:因為他們做出這種區分,認為有些律法的行為是人們出於自由意志、出於自己的動機與意願所做的,例如他們自以為能藉此立功與贏得獎賞。他們說,人們不是藉著這樣的行為稱義,也就是人們所說的道德行為與義務;但儘管如此,他們仍想藉著屬靈的行為稱義,也就是說,我們知道上帝藉著祂的靈引導我們。但若真是如此,聖保羅所有的教義都將被推翻:因此,讓我們持守此處所要闡明的道,即我們不是活在自己裡面,而是活在耶穌基督裡面:換句話說,我們的救恩是在我們自身之外。這並非說我們在自己裡面沒有救恩的確據,因為正如聖彼得所言,聖靈是我們得救的憑據,我們藉著同一位聖靈受了神兒女名分的印記,因為上帝恩典的確定性藉此印證在我們身上。此外,耶穌基督住在我們裡面,祂也是我們救恩的本體:但此處的問題並非涉及人以及他們能做什麼:因此,讓我們好好留意,我們救恩的本體不在我們自己裡面,而在耶穌基督裡面。這就是為什麼聖保羅說,我們不再活在自己裡面,而是活在基督裡面:因為他在此處進行了一種間接的比較,對象是那些在虛妄的自負中欺騙自己的假冒為善者,以及那些完全被擊倒、剝奪了一切自誇的信徒:因為那些自以為有某種尊嚴、誇耀自己、以他們所謂的功德或功德行為自誇的人,他們就是活在自己裡面的人。為什麼呢?他們以為能帶給上帝某些東西,使他們在祂面前蒙悅納。我敢保證,當他們想要在上帝的審判面前為自己辯護時,他們並沒有走出自己。但那些受教導認識自己本相的信徒,他們定自己的罪,承認自己裡面毫無指望與依靠,彷彿在自己裡面一樣,他們因飢渴而來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面前,知道他們救恩的本體與實質都在祂裡面。看哪,這就是我們不再活在自己裡面,而是活在耶穌基督裡面的方式與途徑,也就是說,既然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帶給我們救恩,我們就當認識並承認,我們必須單單從祂那裡領受,而不從別處尋求。事實上,如果耶穌基督的死是我們罪的挽回祭,那麼隨之而來的結論就是,我們是上帝的債戶。既然如此,看哪,我們自己的義被奪去了,我們被剝奪了它,我的意思是,我們因此可能產生的悲傷與煩惱也隨之而去。簡而言之,凡認識並感受到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善意,以及祂為何被聖父差遣到我們這裡,並認識祂藉著福音使我們有份於祂恩典的人,這樣的人必會確知,他的生命不在他自己裡面,反而他在自己裡面確實一無所有,除了死亡與定罪的本體。隨後,聖保羅更進一步說:「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這是為了推翻人們可能提出的另一個反駁:因為根據剛才所論述的,有人可能會提出一個問題,說:你們所說的這生命是什麼?既然我們是可憐的罪人,被這麼多軟弱所包圍,甚至我們活在肉身中,也就是說,我們與走獸一同活在這個世界上,靠著會朽壞的食物維持生命,而你們卻說我們的生命在基督裡,那麼我們的救恩又是什麼呢?聖保羅在另一處處理了這個問題,他說我們已經坐在天上,並且已經進入了那應許給我們的基業。然而在有些人看來,這一切似乎不過是偽造與欺騙。那麼請留意,在我們遠離上帝、被玷污與污穢的陰影與外表下,正如聖彼得所言,這似乎不過是福音中所彰顯之事的影子,即我們的生命在耶穌基督裡面,我們有份於祂所有的恩典,並因此有份於祂的義。現在聖保羅表明,這種暫時的生命並不妨礙我們始終活著,也就是說,我們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裡始終擁有完全的確據。為什麼呢?他在此處帶出了「信心」這個詞:這是一個非常值得深思的詞,因為他在這裡藉著「信心」一詞,所指與所表明的,正是《希伯來書》中所詳細描述的,那裡說信心是未見之事的確據,是未顯現卻被盼望之事的實底或根基。因此,既然信心所注視的是那看不見的,是無法被看見的,我們就不必灰心,也不必對此感到驚奇:我們雖活在死亡之中,雖身處天堂,是上帝國度的公民,卻仍居住在這個世界上,仍與走獸一同行走、爬行於地上。這也是聖保羅在羅馬書第 8 章中說得很好的道理;他在那裡所論及的「盼望」,也可以正確地理解為「信心」,因為這兩者是不可分割的。他說:「我們所看見的,何必再盼望呢?」因為我不應當盼望我手中所持有、所擁有的東西,因為我已經看見、看見並享受它了;但我所盼望的是那尚未臨到我的。因此,我們的救恩必然是隱藏的,否則我們既不會有信心,也不會有盼望,這在經文中也向我們顯明了。雖然我們活在肉身之中,也就是說,我們擁有一個必死的生命,受盡各種軟弱的轄制,甚至這生命不過是一道陰影,轉瞬即逝如煙霧,但儘管如此,我們仍擁有那永恆長存的生命,這生命是建立並穩固在上帝的公義之上的。因此,我們必須訴諸信心,也就是說,必須訴諸我們對那些看不見之事的領會或把握,以及對那些未見之事所擁有的確據與洞見;因為我們在上帝的道中,如同在鏡子裡,看見了那些隱藏在我們理智之外、無法藉由我們的理解力所達到的事。看哪,這就是聖保羅這段經文必須被理解的方式。現在,他隨即補充說:「他愛我,為我捨己。」在這裡,聖保羅更清楚、更充分地宣告了我們如何藉著信心活著,並活在我們自身之外,那就是因為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為我們捨了自己。藉著這個詞,他將我們帶回到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死與受難,並由此得出結論:當我們想要呼求上帝並來到祂面前時,我們必須(彷彿全身沒入一般)浸泡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寶血中,好讓我們從污點中被洗淨,我們必須從那裡獲取潔淨,好使我們從所處的定罪中被赦免並釋放出來。正如他說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為他捨了自己,他也宣告了其中的原因,因為他追溯到了上帝白白之愛的源頭。誠然,在其他地方,這種愛被歸於父神,正如「上帝沒有愛惜自己的兒子」;然而,這並不妨礙耶穌基督同樣愛我們,正如羅馬書第 8 章所說的。那麼,請留意當我們說我們的生命在我們自身之外時,我們必須學習並銘記的是什麼:那就是我們將在耶穌基督裡找到生命的本質,祂受了苦,好叫我們能在祂面前被釋放。在我們認識到這一點,即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所作的代贖就是我們的公義之後,我們還必須來到那一切源頭的泉源,也就是祂那白白的愛,因為祂愛了我們。不僅如此,這並非因為祂被我們身上所知的任何事物所感動,而是唯獨出於祂的憐憫,我們才得以被救贖;是的,我們必須在自身之中全然沒有任何公義,以至於我們甚至不應自以為是或認為祂顧念我們的人,或者認為祂在我們身上發現了一絲一毫的良善。看哪,我們是如何得以分享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寶血的。我察覺到我已經講得太長了,但我不再多說。由於這段經文值得更深入地探討,我將請我的弟兄們,每個人都就他所知,分享對教會造就合宜的教導。現在,讓我們俯伏在我們良善上帝的威嚴面前,感謝祂賜給我們對祂聖道的認識,並祈求祂使我們在這道上日益增長,在教義上不斷長進;願我們受教,以致能謙卑俯伏,不僅承認自己在祂面前是貧窮且有罪的人,承認我們除了帶來定罪之外一無所有,更要學會厭惡並恨惡我們的罪,對祂的審判心存敬畏,以致在自己身上毫無指望時,能誠懇地承認我們內在的苦難與敗壞,好讓我們能擁抱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全然緊緊倚靠祂,而不將我們的污穢與祂的純潔聖潔混為一談;願我們知道祂是公義的根源與泉源,祂裡面有完美的屬性,無可指摘,也無需增添。同時,願我們能擊退並推翻那些毀謗福音之人的謬論,使我們能向自己證明,並向他人顯明,我們藉著祂的靈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聯合並緊密相連;願我們在對祂的敬畏中不斷長進,直到我們學會徹底捨己,走上正確美好的道路,最終能有份於那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為我們買贖來的屬天恩典。此外,願這位良善的上帝將同樣的恩典賜給所有至今仍遠離這生命糧食與草場的人,使他們能與我們一同榮耀祂的名,歌頌祂的讚美。願祂垂顧並看顧今日在法國這貧窮國度中所遭遇的患難,願祂按著祂那不可測度的能力,親自介入並糾正這一切,重建並豎立那些現已崩塌的事物,並以實際行動宣告,唯有祂能聚集祂教會中四散的群羊,恢復那些看似完全絕望的事物,使我們因此有理由和機會,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向祂獻上永恆的感謝。〔旁註:律法而非福音定人有罪。〕〔旁註:律法的應許附帶條件。〕〔旁註:這是活著的死亡,也是死去的生命。〕〔旁註:知道上帝洞察我們的罪,並對祂因罪而施行的審判有切身的感受,是領悟基督恩典的捷徑。〕〔旁註:教義的三個要點。〕〔旁註:雙重錯誤。〕〔旁註:愚昧的區分。〕〔旁註:哥林多後書 1:22;哥林多後書 5:5;以弗所書 1:13-14;羅馬書 8:16。〕〔旁註:假冒為善者與真正信徒之間的顯著差異。〕〔旁註:一段充滿益處與安慰的經文。〕〔旁註:一個最有力的理由。〕〔旁註:務必留意這些要點。〕〔旁註:一個問題。〕〔旁註:對該問題的回答。以弗所書 2:6。〕〔旁註:彼得前書 3:1-2。〕〔旁註:希伯來書 11:1。〕〔旁註:羅馬書 8:24。〕〔旁註:我們在此世必死的軟弱狀態,並不妨礙我們享受並擁有永生。〕〔旁註:上帝的道啟示了超越我們理性所及的事物。〕〔旁註:除非我們在基督的寶血中洗淨罪愆,否則我們的禱告無益。〕〔旁註:約翰福音 3:16;羅馬書 8:32;羅馬書 5:6-10。〕〔旁註:基督白白的愛是我們一切美善的源頭。〕〔旁註:在基督賜予之前,人裡面沒有一絲美善。〕〔旁註:為增長知識及對自身悲慘與苦難有真實感受的有效禱告。〕〔旁註:基督是公義的根源與泉源。〕〔旁註:聖靈將基督與祂的子民連結在一起。〕〔旁註:為開啟無知者的心竅而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