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聖經注釋|歌羅西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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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和本 歌羅西書 第3章

1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裏有基督坐在上帝的右邊。

2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

3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上帝裏面。

4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裏。

5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

6因這些事,上帝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

7當你們在這些事中活着的時候,也曾這樣行過。

8但現在你們要棄絕這一切的事,以及惱恨、忿怒、惡毒、毀謗,並口中污穢的言語。

9不要彼此說謊;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

10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

11在此並不分希臘人、猶太人,受割禮的、未受割禮的,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內。

12所以,你們既是上帝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存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

13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

14在這一切之外,要存着愛心,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

15又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裏作主;你們也為此蒙召,歸為一體;且要存感謝的心。

16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地存在心裏,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心被恩感,歌頌上帝。

17無論做甚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着他感謝父上帝。

18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這在主裏面是相宜的。

19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苦待她們。

20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

21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

22你們作僕人的,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

23無論做甚麼,都要從心裏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

24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裏必得着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

25那行不義的必受不義的報應;[主]並不偏待人。

# 歌羅西書 — 第三章

## 第三章

### 第 1 節

對於那些假使徒所鼓吹的、徒勞無益的操練,彷彿基督徒的完全在於此,保羅在此提出基督徒應當投入的真正操練。這對於當前的主題有著不小的關聯;因為當我們明白上帝要我們做什麼時,我們便能輕易地輕視人的發明。當我們也察覺到上帝所推薦給我們的,遠比人所灌輸的更崇高、更卓越時,我們的心靈便會更加熱切地追隨上帝,以至於輕忽世人。保羅在此勸勉歌羅西人默想天上的生命。那麼,至於他的對手呢?他們渴望保留他們幼稚的初步教導。因此,這教義使得儀式更受輕視。由此可見,保羅在此處的勸勉,是為了證實先前的教義;因為,在描述堅實的敬虔與聖潔的生活時,他的目的是要使那些虛浮的人類傳統消失。同時,他也預先回應了假使徒可能用來攻擊他的異議。那麼,是什麼呢?「你寧願人們閒懶,也不願他們投入這些操練,無論它們是什麼樣的嗎?」因此,當他吩咐基督徒投入更為卓越的操練時,他便消除了這種誹謗的藉口;不僅如此,他還使這些假使徒背負不小的惡名,因為他們以無價值的娛樂阻礙了敬虔之人的正途。1. 你們若與基督一同復活。升天是復活之後的事:因此,如果我們是基督的肢體,我們就必須升到天上,因為祂從死裡復活後,就被接到天上(馬可福音 16:19),好將我們一同提升。現在,我們尋求那些在上的事,當我們在心靈上真正是這世上的寄居者,而不被它束縛時。譯為「思念」的詞,更表達了專注與熱切的目標:「讓你們所有的默想都集中於此:將你們的智力——將你們的心思——投入於此。」但如果我們只應思念天上的事,因為基督在天上,那麼在地上尋找基督就更不合適了。因此,讓我們記住,對基督的真實而聖潔的思念,會立刻將我們帶到天上,使我們在那裡敬拜祂,並使我們的心靈與祂同住。至於上帝的右邊,它不限於天上,而是充滿整個世界。保羅在此提及它,是為了暗示基督以祂的能力環繞我們,使我們不認為空間的距離是我們與祂分離的原因,同時也讓祂的威嚴激發我們完全敬畏祂。

### 第 2 節

2. 不要思念地上的事。他並非指他稍後所說的,地上之人所盛行的敗壞慾望,也不是指財富、田地、房屋,或今生任何其他我們必須使用,卻又彷彿不使用的東西(哥林多前書 7:30, 31);他仍在繼續討論儀式,他將儀式比作纏繞我們的糾葛,迫使我們匍匐在地。「基督,」他說,「呼召我們向上歸向祂,而這些卻將我們向下拖。」因為這是他最近所觸及的,關於藉著基督的死廢除儀式的總結和闡釋。「儀式藉著基督的死對你們而言已死,你們對儀式而言也已死,為的是,與基督一同被提升到天上,你們只思念那些在上的事。因此,放棄地上的事吧。」我不會與持不同意見的人爭辯;但我確信使徒似乎是循序漸進的,因此,首先他將關於瑣碎事務的傳統與對天上生命的默想對比,然後,正如我們將看到的,他更進一步。

### 第 3 節

3. 因為你們已經死了。若非先與基督同死,無人能與基督一同復活。因此,他從復活推論到死亡,如同從結果推論到原因,意指我們必須向世界死,才能為基督而活。他為何教導我們必須尋求在上的事?因為敬虔之人的生命是在上的。他為何現在教導我們必須放棄地上的事?因為他們已經向世界死了。「死亡先於我所說的復活。因此,這兩者都必須在你們身上顯現。」值得注意的是,我們的生命被稱為是隱藏的,這樣我們就不會抱怨或發牢騷,如果我們的生命被埋藏在十字架的羞辱和各種苦難之下,與死亡無異,而是能耐心等候顯現的日子。為了使我們的等候不致痛苦,讓我們留意「在上帝裡」和「與基督同在」這些表達,它們暗示我們的生命是安全的,儘管它不顯現。因為,首先,上帝是信實的,因此祂不會否認所託付給祂的(提摩太後書 1:12),也不會在祂所承擔的監護中欺騙;其次,與基督的團契帶來更大的安全。因為對我們而言,還有什麼比這更值得渴望的呢——我們的生命與生命的源頭同在。因此,如果我們環顧四周,卻 nowhere 看見生命,我們就沒有理由驚慌。因為我們是憑著盼望得救的。但那些已經用眼睛看見的事物,就不是所盼望的了(羅馬書 8:24)。他並非僅僅教導我們的生命在世人眼中是隱藏的,甚至在我們自己看來也是如此,因為這是我們盼望的真實而必要的考驗,即被死亡所環繞,我們卻在世界之外尋求生命。

### 第 4 節

4. 但當基督,我們的生命,顯現的時候。這裡我們得到一個極大的安慰——基督的降臨將是我們生命的顯現。同時,他也告誡我們,如果有人拒絕忍耐直到那日,那是多麼不合理的心態。因為如果我們的生命隱藏在基督裡,那麼它就必須隱藏,直到祂顯現。

### 第 5 節

5. 所以,要治死。到目前為止,他一直在談論輕視世界。他現在更進一步,進入更高深的哲學,關於治死肉體。為了更好地理解這一點,讓我們注意,治死有兩種。前者與我們周圍的事物有關。他迄今為止一直在討論這個。另一種是內在的——悟性、意志以及我們整個敗壞本性的治死。他提到某些惡習,他稱之為「肢體」,雖然不完全準確,但卻很優雅。因為他將我們的本性視為一個由不同惡習組成的整體。因此,它們是我們的肢體,因為它們以某種方式緊密地附著在我們身上。他也稱它們為「地上的」,暗示他所說的「不要思念地上的事」(歌羅西書 3:2),但意義不同。「我已經告誡你們,地上的事要輕視:然而,你們必須以治死那些將你們拘留在地上的惡習為目標。」然而,他暗示,只要我們肉體的惡習在我們裡面活躍,我們就是屬地的,而藉著聖靈的更新,我們就成為屬天的。在淫亂之後,他加上了「污穢」,這個詞表達了各種放蕩,淫蕩的人藉此玷污自己。此外,還有 **πάθος**(pathos,情慾),它包括所有不聖潔慾望的誘惑。這個詞確實指其他種類的精神擾動,以及違反理性的無序衝動;但在這裡,將其譯為「情慾」並非不合適。至於為什麼這裡將貪婪稱為拜偶像,請參閱以弗所書,以免我重複同樣的話。

### 第 6 節

6. 因這些事,上帝的忿怒必臨到。我不反對伊拉斯謨的譯法——**solet venire**(慣常臨到),但由於在聖經中,現在式常被用來代替未來式,符合希伯來語的慣用語法,我寧願讓譯法不確定,以便能適應兩種含義。因此,他警告歌羅西人,要麼是上帝日常可見的審判,要麼是祂曾向惡人宣告並懸在他們頭上的報應,但直到末日才會顯現。然而,我樂意接受前一種含義——上帝,作為世界的永恆審判者,慣常懲罰這些罪行。然而,他明確地說,上帝的忿怒將臨到,或慣常臨到,不信者或不順從者,而不是威脅他們任何這類的事。因為上帝寧願我們在被遺棄者身上看到祂的忿怒,也不願我們自己感受到。的確,當恩典的應許擺在我們面前時,每個敬虔的人都應該同樣地接受它們,彷彿它們是特別為自己設計的;但另一方面,讓我們以這樣的方式懼怕忿怒和毀滅的威脅,以至於那些適合被遺棄者的事,可以作為我們的教訓。的確,上帝常被說成甚至對祂的兒女發怒,有時也嚴厲地懲罰他們的罪。然而,保羅在這裡談論的是永恆的毀滅,其鏡像只能在被遺棄者身上看到。簡而言之,每當上帝威脅時,祂就彷彿間接地顯示懲罰,這樣,我們在被遺棄者身上看到它,就可以被嚇阻而不再犯罪。

### 第 7 節

7. 你們從前在其中行事。伊拉斯謨錯誤地將此歸於人,譯為「**inter quos**」(在他們中間),因為毫無疑問,保羅所指的是那些惡習,他說歌羅西人從前在其中行事,當他們活在這些惡習中時。因為「活著」和「行事」的區別,就像能力和行動的區別一樣。活著居首位:行事隨後而來,如加拉太書 5:25 所說,你們若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藉著這些話,他暗示,他們若再沉溺於那些他們已藉基督而死的惡習,那將是不合宜的事。參見羅馬書第六章。這是一個從原因的撤回推論到結果的撤回的論證。

### 第 8 節

8. 但現在——也就是說,在停止活在肉體之後。因為治死的權能和本質是,我們裡面所有敗壞的情慾都被熄滅,以免罪惡之後在我們裡面產生其慣常的果實。我譯為「**indignationem**」(憤怒)的詞,在希臘文中是 **θυμός**(thymos),這個詞表示比 **ὀργὴ**(orgē,怒氣)更衝動的激情。然而,在這裡,他列舉的,正如可以輕易察覺的,是與先前所提不同的惡習形式。

### 第 9 節

9. 不要彼此說謊。當他禁止說謊時,他譴責各種狡猾和所有卑劣的欺騙手段。因為我不認為這個詞僅指誹謗,而是將其視為與真誠普遍對立。因此,或許可以更簡潔地翻譯,而且我不確定這是否會是更好的翻譯,即:「不要彼此說謊。」然而,他繼續闡述信徒在基督的死和復活中所擁有的團契,但使用了不同的表達方式。「舊人」指的是——我們從母腹中帶來的一切,以及我們本性上的一切。所有被基督更新的人都脫去了舊人。另一方面,「新人」是藉著基督的靈更新以順服公義的,或者說是藉著同一位靈恢復其真正完整性的本性。然而,舊人先於新人,因為我們首先從亞當而生,然後才藉著基督重生。正如我們從亞當而來的一切都會變老,趨向毀滅,同樣,我們藉著基督所得的一切將永遠存留,不會脆弱;相反,它趨向不朽。這段經文值得注意,因為可以從中歸納出重生的定義。因為它包含兩個部分——脫去舊人,穿上新人,保羅在此提到了這兩點。還要注意的是,舊人以其行為來區分,就像樹以其果實來區分一樣。因此,我們內在的敗壞是由「舊人」這個詞來表示的。

### 第 10 節

10. 這新人是照著創造他者的形像,在知識上漸漸更新。他首先指出,生命的新樣在於知識——並非單純而赤裸的知識就足夠,而是指聖靈的啟迪,這啟迪是活潑而有效的,不僅藉著真理之光點燃人心,更轉化整個人。這正是他隨後補充的,我們是照著上帝的形像更新的。現在,上帝的形像存在於整個靈魂中,因為不僅是理性得到糾正,意志也得到糾正。因此,我們也從中學到,一方面,我們重生的目的是什麼,即我們可能變得像上帝,並且祂的榮耀可能在我們身上彰顯;另一方面,上帝的形像是什麼,摩西在創世記 9:6 中提及的,是整個靈魂的正直和完整,使人像鏡子一樣反映上帝的智慧、公義和良善。他在以弗所書中的說法略有不同,但意義相同。參見以弗所書 4:24。保羅同時教導,歌羅西人所能追求的,沒有比這更卓越的了,因為這是我們最高的完全和福樂,即擁有上帝的形像。

### 第 11 節

11. 在此並不分猶太人。他特意加上這句話,是為了再次將歌羅西人從儀式中引開。因為這句話的意思是,基督徒的完全不需要那些外在的禮儀,甚至它們與完全是完全不相容的。因為在割禮與未受割禮、猶太人與希臘人的區分之下,他以提喻法涵蓋了所有外在的事物。隨後的「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是為了加強語氣而補充的。基督是萬有,又在萬有之內,也就是說,基督獨自掌握著,如他們所說的,船頭和船尾——開始和結束。此外,藉著基督,他指的是基督屬靈的公義,這公義終結了儀式,正如我們前面所看到的。因此,在真正完全的狀態下,它們是多餘的,甚至不應有其地位,否則就是對基督的不公,彷彿需要這些幫助來彌補祂的不足。

### 第 12 節

13. 所以,你們要穿上。正如他列舉了舊人的一些部分,他現在也列舉了新人的一些部分。「那時,」他說,「你們將顯明是藉著基督更新的,當你們慈悲和仁慈時。因為這些是更新的果效和證據。」因此,這勸勉依賴於第二個子句,因此,他保留了「穿上」這個詞的比喻。他首先提到「憐憫的心腸」,藉此表達一種熱切的情感,彷彿是心腸的渴望:其次,他提到「恩慈」(因為我選擇這樣翻譯 **χρηστότητα**),藉此我們使自己可愛。對此,他補充了「謙卑」,因為沒有人會仁慈溫和,除非他放下傲慢和高傲,使自己謙卑,不為自己要求任何東西。隨後的「溫柔」一詞比「恩慈」有更廣泛的含義,因為恩慈主要體現在外表和言語上,而溫柔也體現在內在的性情上。然而,由於我們經常會遇到邪惡和忘恩負義的人,因此需要「忍耐」,以培養我們內心的溫和。他最終解釋了「恆忍」的含義——我們彼此寬容,並原諒任何冒犯。然而,由於這是一件艱難而困難的事,他藉著基督的榜樣來證實這教義,並教導我們也應當如此,正如我們這些屢次嚴重冒犯的人,卻仍然蒙恩,我們也應當對我們的鄰舍表現同樣的恩慈,原諒他們對我們所犯的任何過犯。因此他說,如果有人對別人有什麼不滿。藉此他意指,即使是根據人的觀點,正當的爭執也不應追究。作為上帝的選民。我這裡將「選民」理解為「分別出來」。 「上帝揀選你們歸祂自己,使你們成聖,並在這種條件下接納你們進入祂的愛中,即你們要慈悲等等。沒有這些美德的人,誇耀自己聖潔,蒙上帝所愛,是徒勞的;他將自己列入信徒之列,也是徒勞的。」

### 第 14 節

14. 在這一切之上。其他人譯為「**super omnia haec**」(在所有這些之上),而不是「**insuper**」(此外),在我看來是貧乏的。譯為「在所有這些之前」會更合適。然而,我選擇了 **ἐπί**(epi)這個詞更常見的含義。因為他迄今所列舉的一切都源於愛,所以他現在有充分的理由勸勉歌羅西人為了這些事——使他們慈悲、溫柔、樂於饒恕——彼此相愛,彷彿他說,只有當他們有愛時,他們才會如此。因為如果缺乏愛,所有這些事都是徒勞的。為了更讚美愛,他稱之為「完全的聯絡」,意指所有美德的群體都包含在其中。因為這確實是我們整個生命和所有行為的準則,因此任何不按此規範的事都是有缺陷的,無論它可能具有何種吸引力。這就是為什麼它在這裡被稱為「完全的聯絡」;因為如果我們的生命沒有以此為導向,就沒有什麼是規律的,我們所嘗試的一切都只是浪費。然而,天主教徒濫用這句話,以維護因行為稱義,他們的行為是可笑的。「愛,」他們說,「是完全的聯絡:現在完全就是公義;因此我們因愛稱義。」答案是雙重的;因為保羅在這裡並不是在論證人如何在上帝眼中被成全,而是在論證他們如何在彼此之間過著完全的生活。因為這段經文的真正解釋是——如果我們之間實踐愛,我們生命中的其他事情就會處於理想的狀態。然而,當我們承認愛是公義時,他們卻毫無根據且幼稚地以此為藉口,主張我們因愛稱義,因為完美的愛在哪裡能找到呢?然而,我們說人單單因信稱義,並非基於遵守律法不是公義,而是基於這個理由,即我們都是律法的違背者,因此,由於我們缺乏任何自己的公義,我們被迫從基督那裡借取公義。因此,除了因信稱義之外,別無他法,因為完美的愛無處可尋。

### 第 15 節

15. 又願上帝的平安。他將上帝的平安稱為上帝在我們中間所建立的平安,這將從下文顯明。他願這平安在我們心裡作主。然而,他使用了一個非常恰當的比喻;因為就像摔跤手一樣,戰勝所有其他人的就贏得勝利,所以他願上帝的平安超越所有肉體的情慾,這些情慾常常驅使我們爭吵、不和、爭執、暗中懷恨。因此,他禁止我們放縱這類敗壞的情慾。然而,由於抑制它們很困難,他也指出了補救之道,就是上帝的平安可以得勝,因為它必須成為一個韁繩,藉此可以抑制肉體的情慾。因此他說,在我們心裡;因為我們在那裡不斷感受到巨大的衝突,而肉體與聖靈相爭(加拉太書 5:17)。「你們蒙召歸為一體」這句話暗示了這種平安的性質——基督在祂的引導下在我們中間所聖化的合一。因為上帝在基督裡使我們與祂自己和好(哥林多後書 5:18),目的是使我們在彼此之間完全和諧地生活。他補充說,在一個身體裡,藉此意指,我們若不彼此聯合,作為一個身體的肢體,就不能與上帝和好。當他吩咐我們感恩時,我認為這並非主要指對恩惠的記憶,而是指溫和的舉止。因此,為了消除歧義,我更傾向於譯為「要和藹可親」。同時,我承認,如果感恩佔據我們的心靈,我們就必然會傾向於彼此相愛。

### 第 16 節

16. 當把基督的道豐豐富富地存在心裡。他希望他們熟悉福音的教義。由此我們可以推斷,現今那些殘酷地禁止基督徒使用福音,並狂熱地叫囂說,沒有比讓普通人閱讀聖經更可怕的瘟疫的人,他們是受何種靈所驅動的。因為,毫無疑問,保羅在這裡是向所有階層的男女說話;他不僅僅希望他們對基督的道略知一二,而是勸勉它應當「豐豐富富地存在他們心裡」;也就是說,它應當有一個穩固的居所,而且是豐富的,使他們每天都以不斷進步和增長為目標。然而,由於許多人學習的慾望過於放縱,他們將主的道用於自己的野心,或用於虛榮的好奇心,或以某種方式敗壞它,因此他補充說,「用各樣的智慧」,這樣,藉著它受教,我們就能按我們應有的方式變得有智慧。此外,他簡要地定義了這種智慧——歌羅西人彼此教導。這裡的「教導」是指有益的教訓,旨在造就人,如羅馬書 12:7 所說——「教導的,就當專一教導」;提摩太書也說——「聖經都是有益於教訓的」(提摩太後書 3:16)。這是基督之道的真正用途。然而,由於教義有時本身是冷淡的,正如有人所說,當只是簡單地指出什麼是正確的時,美德被讚揚卻被置之不理,因此他同時補充了「勸戒」,這可以說是教義的證實和激勵。他並非僅僅指基督的道應當只對個人有益,使他們可以教導自己,而是要求彼此教導和勸戒。「詩篇、頌詞。」他並非將基督的道限制在這些特定的範疇,而是暗示我們所有的交流都應當適應造就人,即使是那些傾向於歡樂的交流,也不應空洞無味。「將那些從滑稽和輕浮的笑話中獲得的愚蠢快樂留給不信者;而你們的交流,不僅是嚴肅的,也包括那些歡樂和令人振奮的,都應當包含一些有益的東西。取代他們淫穢的,或至少只是勉強得體和合宜的歌曲,你們應當使用讚美上帝的詩歌和頌詞。」此外,在這三個詞之下,他涵蓋了所有種類的歌曲。它們通常這樣區分——詩篇是指在歌唱時除了舌頭之外還使用一些樂器;頌詞是專指讚美詩,無論是單純用聲音唱還是其他方式;而歌則不僅包含讚美,還包含勸勉和其他內容。然而,他希望基督徒的歌曲是屬靈的,而不是由輕浮和無價值的瑣事組成的。因為這與他的論點有關。「在恩惠中」這句話,金口約翰有不同的解釋。然而,我簡單地理解它,就像後來在歌羅西書 4:6 中他說,「你們的言語要常帶著和氣,好像用鹽調和」,也就是說,以一種令人愉悅的技巧,並以其益處取悅聽眾,這樣它就可以與滑稽和類似的瑣事相對立。「在你們心裡歌頌。」這與性情有關;因為正如我們應當激勵他人,我們也應當從心裡歌唱,這樣就不僅僅是口頭上的聲音。同時,我們絕不能理解為他希望每個人都內心獨唱,而是他希望兩者結合,只要心靈先於舌頭。

### 第 17 節

17. 無論你們做什麼。我們已經在以弗所書中解釋了這些事,以及之前所說的,那裡幾乎是字字相同。由於他已經開始論述基督徒生活的不同部分,並且只是簡單地觸及了幾個誡命,如果一一追溯其餘的,那將會太過冗長,因此他以總結的方式結束,即生活必須以這樣的方式規範,無論我們說什麼或做什麼,都必須完全受基督的權柄管轄,並以祂的榮耀為目標。因為我們將恰當地將以下兩件事包含在這個詞之下——我們所有的目標都應以呼求基督開始,並應服從於祂的榮耀。從呼求中產生了稱頌上帝的行為,這為我們提供了感恩的內容。還要注意的是,他教導我們必須藉著基督感謝父,因為我們藉著祂獲得上帝賜予我們的一切美善。

### 第 18 節

18. 作妻子的,當順服。現在接著是個別的職責,正如它們所稱的,這些職責取決於個人的呼召。在處理這些職責時,多費唇舌是多餘的,因為我已經在以弗所書中幾乎闡明了所有必要的事。在這裡,我只簡要補充一些更特別適合解釋我們面前這段經文的事。他吩咐妻子要順服。這很清楚,但接下來的「這在主裡是合宜的」意義不明。因為有些人這樣連接:「在主裡順服,因為這是合宜的。」然而,我對此有不同的看法——「這在主裡是合宜的」,也就是說,按照主的安排,這樣他便以神的權柄來證實妻子的順服。他要求丈夫要有愛心,並且不可苦待妻子,因為他們有濫用權柄而變成暴君的危險。

### 第 20 節

20. 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他吩咐兒女要凡事聽從父母,沒有任何例外。但是,如果父母要強迫他們做任何不合法的事,他們在這種情況下,也必須毫無保留地聽從嗎?現在,如果人的權柄凌駕於忽略上帝之上,那將是比不合理更糟糕的事。我回答說,在這裡,我們也必須理解他所說的「在主裡」(以弗所書 6:1)是隱含的。但是他為何使用一個普遍性的詞呢?我再次回答說,這是為了表明,不僅要順從公正的命令,也要順從不合理的命令。因為許多人只在命令不嚴苛或不方便時才順從父母的意願。但是,另一方面,兒女們應該考慮這一點——無論他們的父母是誰,他們都是上帝護理所賜予的,上帝藉著祂的預旨使兒女順服父母。因此,在凡事上,他們不可拒絕任何事,無論多麼困難或不愉快——在凡事上,他們在無關緊要的事上也要尊重父母的地位——在凡事上,他們不可與父母平起平坐,質疑、爭辯或爭論,但始終要明白,良心不可受到侵犯。他禁止父母過度嚴厲,以免兒女灰心喪志,無法接受任何有益的教養;因為我們從日常經驗中看到,自由教育的好處。

### 第22節

22 僕人,要順服。這裡關於僕人的一切陳述,無需再作闡釋,因為在注釋以弗所書6:1時已作過闡釋,唯獨這兩句話除外:「因為你們是服事主基督」;以及「那行不義的,必受不義的報應」。透過前一句話,他意指,服事人的方式是,基督同時擁有至高無上的主權,並且是至高的主人。對於所有受制於人者而言,這確實是極大的安慰,因為他們被告知,當他們甘心樂意地服事主人時,他們的服事是蒙基督悅納的,彷彿是獻給祂的一樣。保羅也由此推斷,他們將從祂那裡領受賞賜,但這是「產業的賞賜」,他藉此意指,那作為工作賞賜而賜予的,正是神白白賜給我們的,因為產業源於收養。在第二句話中,他再次安慰僕人,說如果他們受到主人不義的殘酷壓迫,神自己將會報仇,並且不會因為他們是僕人就忽視他們所受的傷害,因為在祂那裡沒有偏待人。因為這種想法可能會削弱他們的勇氣,如果他們想像神不顧念他們,或不甚顧念,並且他們的苦難與祂無關。此外,僕人自己也常試圖報復不公和殘酷的待遇。因此,他藉著勸誡他們耐心等候神的審判,來預防這種惡行。

信仰問答

資料來源:CCEL/SWORD Proje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