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下所記的是摩西在約旦河東的曠野、疏弗對面的亞拉巴-就是巴蘭、陀弗、拉班、哈洗錄、底撒哈中間-向以色列眾人所說的話。(
2從何烈山經過西珥山到加低斯‧巴尼亞有十一天的[路程]。)
3出埃及第四十年十一月初一日,摩西照耶和華藉着他所吩咐以色列人的話都曉諭他們。
4那時,他已經擊殺了住希實本的亞摩利王西宏和住以得來、亞斯他錄的巴珊王噩。
5摩西在約旦河東的摩押地講律法說:
6「耶和華-我們的上帝在何烈山曉諭我們說:你們在這山上住的日子夠了;
7要起行轉到亞摩利人的山地和靠近這山地的各處,就是亞拉巴、山地、高原、南地,沿海一帶迦南人的地,並黎巴嫩山又到幼發拉底大河。
8如今我將這地擺在你們面前;你們要進去得這地,就是耶和華向你們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賜給他們和他們後裔為業之地。」
9「那時,我對你們說:『管理你們的重任,我獨自擔當不起。
10耶和華-你們的上帝使你們多起來。看哪,你們今日像天上的星那樣多。
11惟願耶和華-你們列祖的上帝使你們比如今更多千倍,照他所應許你們的話賜福與你們。
12但你們的麻煩,和管理你們的重任,並你們的爭訟,我獨自一人怎能擔當得起呢?
13你們要按着各支派選舉有智慧、有見識、為眾人所認識的,我立他們為你們的首領。』
14你們回答我說:『照你所說的行了為妙。』
15我便將你們各支派的首領,有智慧、為眾人所認識的,照你們的支派,立他們為官長、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管理你們。
16「當時,我囑咐你們的審判官說:『你們聽訟,無論是弟兄彼此爭訟,是與同居的外人爭訟,都要按公義判斷。
17審判的時候,不可看人的外貌;聽訟不可分貴賤,不可懼怕人,因為審判是屬乎上帝的。若有難斷的案件,可以呈到我這裏,我就判斷。』
18那時,我將你們所當行的事都吩咐你們了。」
19「我們照着耶和華-我們上帝所吩咐的從何烈山起行,經過你們所看見那大而可怕的曠野,往亞摩利人的山地去,到了加低斯‧巴尼亞。
20我對你們說:『你們已經到了耶和華-我們上帝所賜給我們的亞摩利人之山地。
21看哪,耶和華-你的上帝已將那地擺在你面前,你要照耶和華-你列祖的上帝所說的上去得那地為業;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
22你們都就近我來說:『我們要先打發人去,為我們窺探那地,將我們上去該走何道,必進何城,都回報我們。』
23這話我以為美,就從你們中間選了十二個人,每支派一人。
24於是他們起身上山地去,到以實各谷,窺探那地。
25他們手裏拿着那地的果子下來,到我們那裏,回報說:『耶和華-我們的上帝所賜給我們的是美地。』
26「你們卻不肯上去,竟違背了耶和華-你們上帝的命令,
27在帳棚內發怨言說:『耶和華因為恨我們,所以將我們從埃及地領出來,要交在亞摩利人手中,除滅我們。
28我們上哪裏去呢?我們的弟兄使我們的心消化,說那[地的]民比我們又大又高,城邑又廣大又堅固,高得頂天,並且我們在那裏看見亞衲族的人。』
29我就對你們說:『不要驚恐,也不要怕他們。
30在你們前面行的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必為你們爭戰,正如他在埃及和曠野,在你們眼前所行的一樣。
31你們在曠野所行的路上,也曾見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撫養你們,如同人撫養兒子一般,直等你們來到這地方。』
32你們在這事上卻不信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33他在路上,在你們前面行,為你們找安營的地方;夜間在火[柱]裏,日間在雲[柱]裏,指示你們所當行的路。」
34「耶和華聽見你們這話,就發怒,起誓說:
35『這惡世代的人,連一個也不得見我起誓應許賜給你們列祖的美地;
36惟有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必得看見,並且我要將他所踏過的地賜給他和他的子孫,因為他專心跟從我。』
37耶和華為你的緣故也向我發怒,說:『你必不得進入那地。
38伺候你、嫩的兒子約書亞,他必得進入那地;你要勉勵他,因為他要使以色列人承受那地為業。
39並且你們的[婦人]孩子,就是你們所說、必被擄掠的,和今日不知善惡的兒女,必進入那地。我要將那地賜給他們,他們必得為業。
40至於你們,要轉回,從紅海的路往曠野去。』
41「那時,你們回答我說:『我們得罪了耶和華,情願照耶和華-我們上帝一切所吩咐的上去爭戰。』於是你們各人帶着兵器,爭先上山地去了。
42耶和華吩咐我說:『你對他們說:不要上去,也不要爭戰;因我不在你們中間,恐怕你們被仇敵殺敗了。』
43我就告訴了你們,你們卻不聽從,竟違背耶和華的命令,擅自上山地去了。
44住那山地的亞摩利人就出來攻擊你們,追趕你們,如蜂擁一般,在西珥殺退你們,直到何珥瑪。
45你們便回來,在耶和華面前哭號;耶和華卻不聽你們的聲音,也不向你們側耳。
46於是你們在加低斯住了許多日子。」
# 申命記 — 第一章
## 第一章
### 第 1 節
1. 這些話。這後兩段經文(指申命記)恰當地屬於補充性質,其中上帝後來更清楚、更親切地闡明了祂先前所頒布的律法;它們也包含勸誡,藉此祂使百姓的心順服,以及讚美,藉此祂稱頌並堅固了律法。總之,摩西被任命為上帝的僕役和使者,藉著他的口向以色列頒布一切公義正直之事。但當他說:「除了祂在何烈山與他們所立的聖約之外」(申命記 29:1),這表明十誡必須更充分地解釋,以免其簡潔性使無知和遲鈍的百姓感到模糊。因為上帝不像地上的君王那樣,從經驗中學習,藉由新的誡命來豐富祂的律法,而是考慮到百姓遲鈍和軟弱的理解力。「除了」這個例外詞,因此並非指任何額外的內容,而僅僅表示上帝再次重複了祂的聖約,以便它能更清晰、更確定地被理解。在這方面,祂給予了非凡的俯就(Accommodation)證明,在他們進入應許之地之前,祂在聖約首次頒布約四十年後再次更新了它,並附加了清晰的闡釋(Exposition),因為那時祂面對的是新一代的百姓。因此,此處明確提及地點,因為從那裡可以證明時間的流逝。
### 第 6 節
6. 耶和華我們的上帝在何烈山對我們說。在這第二次敘述中,摩西明確指出,上帝不僅藉著雲柱的升起給予他們可見的記號,而且也口頭命令百姓離開西奈山,並開始餘下的旅程。因此,上帝說,他們在一個地方停留的時間已經足夠了;因為在他們離開之前,整整一年已經在那裡過去了。雖然他們面前還有十一天的路程才能到達加低斯巴尼亞,然而,為了不讓任何事情延遲天生就過於懶惰的百姓,祂藉著擺在他們面前的易於完成的任務來激勵他們,告訴他們只需舉步前行,就能到達應許的安息之地。
### 第 9 節
9. 那時我對你們說。他這裡沒有說關於任命士師的建議是從別處得來的;但或許他不敢向這些驕傲悖逆的百姓提及任何名字,以免他們因厭惡其作者(一個外邦人)而拒絕這件本來是好的事。無疑,他這裡是在回溯先前發生的事;因此他承認自己憑著個人的感受,若單獨管理全體百姓,是無法承擔這重擔的。他提出的原因是百姓人數眾多,其中必然會產生許多爭執和糾紛。至於他所說的增長,其起始時期不應從出埃及算起,而是他紀念上帝非凡且不可思議的恩惠,因為他們在殘酷的暴政下,被判處徹底毀滅時,卻如此大幅增長;他還加上禱告,願將來也蒙受同樣的祝福。然而,他這些話提醒他們,治理的重擔將日益艱鉅沉重;藉此他可以更容易說服他們立即為最終無法避免的事情做好準備。
### 第 13 節
13. 你們要從你們各支派中選出有智慧、有見識、有經驗的人。由此更清楚地看出,那些將要主持審判的人,並非僅憑摩西的意願任命,而是由百姓投票選出的。這是一種最值得嚮往的自由,即我們不應被迫服從任何可能被暴虐地強加於我們頭上的人;而是允許選舉,這樣除非得到我們的認可,否則無人可以統治。這在下一節中得到進一步證實,摩西在那裡敘述他等待百姓的同意,並且沒有嘗試任何不為他們所有人所喜悅的事情。此外,他這裡沒有提及出埃及記第十八章中相同的德行;而只是用三種資格來區分士師,即他們應當有智慧、有見識、有經驗,所有這些都歸結為一點,即他們應當具備敏銳的智力、審慎,並經由經驗和實踐加以證實;因為即使是最正直和勤奮的人,若缺乏技能和洞察力,也不足以勝任統治者的職務。但希伯來人常用來形容狡猾欺詐者的第一個形容詞,這裡指的是敏銳和洞察力。第二個我解釋為指出審慎的人,具備健全的判斷力和辨別力。第三個可以主動或被動地理解;因此有些人翻譯為「已知」或「受過考驗」;但這裡主動的意義最為合適。因此,士師需要經驗和對事務的熟悉;因為只有有經驗的人才能勝任事務的管理。
### 第 16 節
16. 我吩咐你們的士師。這項吩咐並未記載於出埃及記第十八章,摩西在那裡的目的僅是指出變革的緣由;但現在他省略了對岳父的讚揚,僅僅提醒以色列人他與他們所做的事。然而,這勸誡的總結是,他們應當在弟兄之間公正地判斷;這在下一節中表達得更為充分,那裡禁止他們「看人的情面」。因為沒有比憑外貌判斷更大的腐敗了,這總是使人的心思偏離案件的實情。因此,基督正確地將這兩件事對立起來:「按著公義判斷」,和「按著外貌判斷」(約翰福音 7:24)。甚至哲學家也意識到這一點,他們建議,盡可能地,士師應受固定法律的約束,以免在自由裁量時,因偏袒或惡意而左右搖擺。事實上,只要有足夠的智力,公平和正直就會盛行,除非對人的尊重影響了士師。從上下文可以清楚看出,摩西禁止區分大小,這就是「看人的情面」的意思。但儘管士師常常因輕視窮苦人而對他們造成傷害,摩西卻提到了更常見的錯誤,當他吩咐他們「不要懼怕任何人」時;因為常常發生這樣的情況:那些本來公正,傾向於研究公平和正義的人,因懼怕有權勢者的威脅而偏離正道,不敢勇敢地面對他們的惡意。因此,摩西要求士師具備宏偉的氣魄,使他們在捍衛正義事業時,不猶豫地招致任何人的仇恨。但我們必須特別注意他糾正他們恐懼和驚慌的原因;因為他說他們不應懼怕任何凡人,因為「審判是屬乎上帝的」。他這裡不僅僅是提醒他們,正如一些人所認為的,必須向上帝交帳;而是表明因懼怕人而偏離正道是多麼荒謬,因為這樣做會褻瀆上帝的威嚴,使其受到輕蔑;這就好像說,必須向上帝獻上這份尊榮,因為他們是上帝的代表,他們應當視所有人都低於他們,並以如此堅定不移的宏偉氣魄來抑制惡人的膽大妄為,使唯獨上帝居於首位。約沙法的話也是同樣的目的:「你們辦事應當謹慎,因為你們判斷不是為人,乃是為耶和華」(歷代志下 19:6)。如果這句話能深深印在官長和牧師的心中,他們就不會如此頻繁地動搖;因為他們倚靠上帝的幫助,就能堅定地抵擋一切使他們如此可憐地動搖的恐懼。因此,所有蒙召擔任任何公職的人,都應當藉著這教義來支持自己,即他們正在做上帝的工作,上帝完全能夠保護他們免受全世界的暴力和詭計。然而,同時這些話也教導我們,所有掌權的職位都是神聖的,屬於上帝,因此凡蒙召擔任這些職位的人,都應當恭敬勤奮地事奉上帝,並時刻反思,他們所治理的權柄是屬於上帝的。
### 第 27 節
27. 你們就在帳棚內發怨言。在別處他說他們也哭了;這裡他只說他們發怨言,這更適合他的責備。他接著提醒他們,他們的忘恩負義和悖逆是多麼惡毒,竟因上帝賜予他們的特殊祝福而責備祂,彷彿祂對他們造成了嚴重的傷害。祂不可能給予他們比拯救更明顯的父愛證明了。因此,他們報答祂的方式極其不義,即抱怨他們被殘酷地帶出來送死,並將祂極大的愛曲解為仇恨。從下一節可以清楚看出,儘管摩西沒有按正確順序敘述細節,但他的話語仍然沒有矛盾。稍早,他似乎對探子們給予了無條件的讚揚,彷彿他們誠實忠實地履行了職責,但現在,從百姓的話語中,他表明他們是叛亂的始作俑者,因為他們藉著所激發的恐懼,使那些本應鼓勵的人變得遲鈍。
### 第 29 節
29. 我就對你們說,不要懼怕。他這裡省略了迦勒和約書亞的講話:因為他只是簡要地陳述了他對百姓所說話語的要點。他只是表明,當他努力使他們恢復理智時,他的努力和辛勞都徒勞無功。此外,他從經驗中推論,他們完全可以將希望寄託在上帝的幫助上,因為祂像一道光走在他們前面;為了證明這一點,他提醒他們,在埃及人被擊敗之後,祂仍然沒有停止施展祂的能力,以保護那些祂曾經拯救的人直到最後。因此,他的論點是,儘管他們可能意識到自己的軟弱,但藉著上帝的能力,他們將會得勝,因為祂已將他們置於祂的看顧之下,並宣告自己是他們的領袖;他用「走在你們前面」來表示這一點。為了不留下任何猶豫,他將他們現在的障礙與他們所經歷的上帝能力的奇蹟對比,這些奇蹟不僅發生在他們救贖的開始,而且發生在他們持續得救的進程中,當他們處於失喪和絕望的境地時,祂藉著無數的方式使他們從死亡中恢復生命。因此他得出結論,他們不應懼怕,這並非他希望他們完全擺脫一切恐懼和憂慮,而是希望他們能夠克服一切障礙,當從上帝隨時的幫助中獲得的信心在他們心中佔據主導地位時。他強調說上帝「在他們眼前」爭戰,是為了藉著他們自己感官的證據,使他們獲得更充分的確信。
### 第 31 節
31. 在曠野,你所看見的。這裡紀念了上帝恩惠的持續歷程;從中他們可以安全地推斷,那位以如此多恩惠追隨他們的神,在這最終的行動中仍將是同一位。因此,他使用「背負」的意象,因為如果不是上帝背負他們,彷彿父親背負嬰孩一般,這條路根本無法通行。因此,一方面,上帝不可思議的良善被高舉,祂竟俯就(Accommodation)到如此地步,將百姓抱在懷中;另一方面,百姓也被提醒自己的軟弱,因為除非蒙上帝的能力扶持,他們幾乎無法前進一步。在別處,摩西保留了這個比喻的一部分,將上帝比作老鷹,用翅膀背負雛鷹,並教導牠們飛翔。的確,如果(以色列人)沒有藉著超自然的方式被高舉,他們絕不可能應付他們所遭遇的百分之一的困難。
### 第 32 節
32. 儘管如此,在這事上你們卻不信耶和華。他指出他們對上帝的作為抱持著極大的偏見,因為祂的能力,雖屢經體驗且徹底理解,卻未能激發他們對祂的信心。因為在 **דבר**(dabar,事)這個詞中,我們翻譯為「事」,他包含了所有上帝藉以證明祂獨自擁有確保他們完全救贖所需的一切的證據。這可以說是一種真實或實踐的教義,當上帝伸出祂的手呼召他們信靠祂時。然而,他指責他們的不信是針對應許而言;因為,雖然信心不僅在順服上是迅速和準備好的,而且能使整個人充滿活力和生機,但他們遲鈍的原因是他們沒有留意上帝所應許賜予他們迦南地,也沒有安息在祂的聖約(Covenant)上。與此相關,他還說,上帝劃定了他們安營的地點和站點,因為如果不是祂打算引導他們前進,這種地點的改變將是多餘的。因此,不將這些停止和前進的記號歸於其應有的目的,是極其遲鈍的行為,因為這等同於輕視上帝向他們伸出援手。
### 第 34 節
34. 耶和華聽見你們說話的聲音。我已在別處說明上帝的「聽見」是什麼意思,即沒有什麼能向祂隱藏,祂會審察並判斷我們所有的言語和行為。這值得我們注意;因為人若不自以為能逃脫懲罰,絕不敢向祂發怨言。其次,我們從中得知,上帝是公義的審判者,祂不會倉促無故地懲罰人,祂也不會在未經充分審查案件的情況下顯出嚴厲。因此,他指的是他們在即將獲得應許產業時,因自己的悖逆和邪惡而自絕於此。
### 第 37 節
37. 耶和華也因你們的緣故向我發怒。他並非懦弱地將他自己所承認的不忠之罪轉嫁給他們;而是因為他只是因被他們頑固的邪惡所壓倒而跌倒,所以他公正地責備他們,指出上帝因他們的罪而向他發怒。如果他以此為藉口,試圖在上帝面前減輕自己的罪過,或以他們的罪行取代自己的罪行,他只會使惡行加倍:但在責備百姓時,他正確而恰當地抱怨他犯罪的原因是來自他們。彷彿他說他們是如此悖逆,甚至他也被他們腐蝕,並被捲入他們的罪行及其懲罰之中。然而,他這裡補充了關於約書亞的事,這是他先前沒有提及的。約書亞被任命為摩西的繼承人,這有助於鼓勵百姓;因為他們聽到已經為摩西死後不致缺乏一位在上帝庇佑下統治他們的領袖作了預備,這是一個顯著的希望基礎。上帝為何偏愛此人勝過所有其他人,特別是迦勒在別處受到更高的讚揚,這只有祂自己知道。我們知道祂按照自己的旨意揀選那些祂命定擔任任何職務的人,因此人的尊嚴取決於祂白白的恩惠。「站在」某人面前,等同於隨時聽候其吩咐;這似乎是約書亞的條件,以便懲罰更為明顯;因為,完全顛倒過來,摩西的僕人約書亞被立為他的繼承人。
### 第 39 節
39. 況且,你們的小孩。我已經指出,上帝如此調和祂的審判,以致於雖然沒有一個有罪的人能逃脫懲罰,但祂的信實仍然堅定不移,而且人的邪惡不能使祂與亞伯拉罕所立的聖約(Covenant)失效。因此,祂對他們宣判,他們永遠不能享受他們所輕視的產業:然而祂宣告,祂仍將信實地履行祂所應許的,並將向他們的孩子施展祂的憐憫,這些孩子在他們的絕望中被他們判為敵人的掠物。當祂將這恩惠(Grace)限制在他們的小孩身上時,這些小孩的年齡還不能辨別善惡,祂表明所有已經達到理性年齡的人,無論大小,都是這罪行的同謀,因為這傳染病已經蔓延到整個身體。的確,這是一個不可思議的奇蹟,如此眾多的人竟被魔鬼般的狂怒所驅使,以致於沒有什麼不受其影響,除非或許一些老年人因他人的惡行而非自己的惡行而及時死去。但是,如果其中百分之一的人是無罪的,上帝就會留下一些倖存者。「不知善惡」等同於「不能分辨左右手」;約拿書(約拿書 4:11)中用這個表達,上帝免除了那些尚未有判斷能力的小孩的定罪。然而,有些人卻愚蠢地試圖從中證明嬰孩沒有原罪;而且人所牽涉的罪過,除了他們各自憑自己的自由意志(arbitrio)所犯的罪之外,別無其他。因為這裡的問題不是關於人類的本性;這裡只是簡單地區分了孩子和那些有意識地、故意地激怒上帝的人;而那作為(所有邪惡)根源的敗壞,雖然它可能不會立即在實際的罪中產生果實,但它並非不存在。
### 第 41 節
41. 那時你們回答我說。以色列人那時的悔改來得太遲了,這促使他們不合時宜地採取行動;儘管,正如我上面所解釋的,他們並沒有真正認真地悔改,因為當他們本應耐心承受上帝的管教時,他們卻試圖藉著新的不順服行為來擺脫它,並將它遠遠地推開。總之,他們所做的不過是踢刺。但當人憑自己的想像行事時,其精力是如此旺盛,以致於他們敢於做上帝所禁止的任何事。但他們更糟糕的愚蠢之處在於,當他們再次被阻止時,他們仍然拒絕順服。此外,他不僅禁止他們爭戰,而且拒絕給予他們幫助。那麼,還有什麼比這更荒謬的呢?他們竟然違背上帝的旨意,在上帝的幫助希望被收回的情況下,去從事他們剛才在上帝的庇佑下、在上帝的命令下、並有成功的確切應許時卻頑固拒絕嘗試的事情?然而,偽善卻如此蒙蔽人的心智,以致於他們以為自己正在糾正和彌補他們所加倍的惡行。摩西接著敘述他們如何得到了應得的報應;這就好像說,儘管他們學習遲鈍,但他們藉著所經歷的挫敗,認識到不順服上帝是多麼致命的事:因為愚昧人除非在杖下,永不學會智慧。
### 第 45 節
45. 你們便回來,在耶和華面前哭泣。他這裡訴諸他們自己良心的見證;因為他們若非受自己情感的驅使,絕不會哭泣和禱告。既然他們充分確信,他們的頑固受到了公正的懲罰,那麼,必然性驅使他們尋求上帝:因此,即使上帝顯出自己是不可和解的,他們也沒有理由抱怨。在最後一節中,「許多日子,照著日子的數目」這句話的意義有些模糊。有些人將動詞譯為過去完成時態,「我們在那裡停留的日子」,認為他們又在那裡停留了四十天。但同樣可能的是,這裡指的是一個不確定的時間:彷彿他說,百姓在那裡耽延了很長時間,從中可以推斷,他們因不知所措而像被嚇呆了一樣躺在那裡。摩西所指的是加低斯巴尼亞,探子就是從那裡被派出去的;而不是米利暗去世、百姓因缺水而發怨言的加低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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