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聖經注釋|申命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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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和本 申命記 第3章

1「以後,我們轉回,向巴珊去。巴珊王噩和他的眾民都出來,在以得來與我們交戰。

2耶和華對我說:『不要怕他!因我已將他和他的眾民,並他的地,都交在你手中;你要待他像從前待住希實本的亞摩利王西宏一樣。』

3於是耶和華-我們的上帝也將巴珊王噩和他的眾民都交在我們手中;我們殺了他們,沒有留下一個。

4那時,我們奪了他所有的城,共有六十座,沒有一座城不被我們所奪。這為亞珥歌伯的全境,就是巴珊地噩王的國。

5這些城都有堅固的高牆,有門有閂。此外還有許多無城牆的鄉村。

6我們將這些都毀滅了,像從前待希實本王西宏一樣,把有人煙的各城,連女人帶孩子,盡都毀滅;

7惟有一切牲畜和城中的財物都取為自己的掠物。

8那時,我們從約旦河東兩個亞摩利王的手將亞嫩谷直到黑門山之地奪過來(

9這黑門山,西頓人稱為西連,亞摩利人稱為示尼珥),

10就是奪了平原的各城、基列全地、巴珊全地,直到撒迦和以得來,都是巴珊王噩國內的城邑。(

11利乏音人所剩下的只有巴珊王噩。他的床是鐵的,長九肘,寬四肘,都是以人肘為度。現今豈不是在亞捫人的拉巴嗎?)」

12「那時,我們得了這地。從亞嫩谷邊的亞羅珥起,我將基列山地的一半,並其中的城邑,都給了呂便人和迦得人。

13其餘的基列地和巴珊全地,就是噩王的國,我給了瑪拿西半支派。亞珥歌伯全地乃是巴珊全地;這叫做利乏音人之地。

14瑪拿西的子孫睚珥佔了亞珥歌伯全境,直到基述人和瑪迦人的交界,就按自己的名稱這巴珊地為哈倭特‧睚珥,直到今日。

15我又將基列給了瑪吉。

16從基列到亞嫩谷,以谷中為界,直到亞捫人交界的雅博河,我給了呂便人和迦得人,

17又將亞拉巴和靠近約旦河之地,從基尼烈直到亞拉巴海,就是鹽海,並毗斯迦山根東邊之地,[都給了他們]。

18「那時,我吩咐你們說:『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已將這地賜給你們為業;你們所有的勇士都要帶着兵器,在你們的弟兄以色列人前面過去。

19但你們的妻子、孩子、牲畜(我知道你們有許多的牲畜)可以住在我所賜給你們的各城裏。

20等到你們弟兄在約旦河那邊,也得耶和華-你們上帝所賜給他們的地,又使他們得享平安,與你們一樣,你們才可以回到我所賜給你們為業之地。』

21那時我吩咐約書亞說:『你親眼看見了耶和華-你上帝向這二王所行的;耶和華也必向你所要去的各國照樣行。

22你不要怕他們,因那為你爭戰的是耶和華-你的上帝。』」

23「那時,我懇求耶和華說:

24『主耶和華啊,你已將你的大力大能顯給僕人看。在天上,在地下,有甚麼神能像你行事、像你有大能的作為呢?

25求你容我過去,看約旦河那邊的美地,就是那佳美的山地和黎巴嫩。』

26但耶和華因你們的緣故向我發怒,不應允我,對我說:『罷了!你不要向我再提這事。

27你且上毗斯迦山頂去,向東、西、南、北舉目觀望,因為你必不能過這約旦河。

28你卻要囑咐約書亞,勉勵他,使他膽壯;因為他必在這百姓前面過去,使他們承受你所要觀看之地。』

29於是我們住在伯‧毗珥對面的谷中。」

# 申命記 — 第三章

> 來源:加爾文文集注釋
> 書卷:申命記
> 章節:第三章
> 生成日期:2026-04-25 00:50:54

## 第三章

### 第四節

4. 我們當時佔領了所有的城邑。摩西在此更詳盡地敘述了他在《民數記》中簡略提及的內容。他說他們攻取了六十座堅固設防的城邑,此外還有許多村莊。由此我們推斷,這片土地的廣闊,以及神在幫助他們時所顯明的特殊能力,因為他們在如此短的時間內,攻取了這麼多城門緊閉、高牆環繞的城邑;彷彿他們只是在和平的土地上安全地旅行,毫無阻礙。在第八節之後,他將先前分別敘述的關於兩個王國的內容連貫地重複了一遍;為了使這些地方能更確定地被辨識,他提到了黑門山另外兩個名稱,指出西頓人稱之為西連(Sirion),亞摩利人稱之為示尼珥(Shenir)。最後,他補充說巴珊王噩(Og)是個巨人,也是那個種族中唯一的倖存者。為了紀念他高大的身材,摩西提到了他的鐵床,其長度按照當時的通用尺寸,足有九肘。藉此,他再次彰顯了神奇妙的幫助,因為噩被以色列子民擊敗了,而噩的身材本可以單獨嚇退整支軍隊。從這段經文可以看出巨人的巨大身軀。希羅多德記載,根據神諭的命令,奧瑞斯特斯(Orestes)的屍體被挖掘出來時,長達七肘。普林尼(Pliny)雖然沒有引用其權威,但也認同這一說法。蓋利烏斯(Gellius)認為這是虛構的,就像荷馬所寫的關於人類身高隨時間縮減的說法一樣;但他的錯誤觀點幾乎被普遍的共識所駁斥。普林尼自己所記載的確實令人難以置信,他說在克里特島,因地裂而發現了一具長達四十六肘的屍體,有些人認為是俄里翁(Orion)的屍體,另一些人則認為是埃提翁(Etion)的屍體。但是,如果我們相信有巨人存在(這不僅為聖經所證實,也為幾乎所有古代作家所記載),那麼他們身高超過八肘就不足為奇了。然而,儘管巨人的種族在摩西時代開始消失,但在後來的時代,仍然存在一些接近這種古老身高的人,例如在奧古斯都和克勞狄烏斯時代,有一人身高約十英尺,另一人身高九英尺九英寸。因此,摩西只是暗示,這個怪異的人類種族逐漸消亡,以至於巴珊王噩的巨大身高是一種不尋常的景象。

### 第十二節

12. 那時我們所佔領的這地。在這段經文中,摩西確認了他的決定,即約旦河東的土地應確保歸屬流便人、迦得人以及瑪拿西半支派。因為,既然這地是他們例外地獲得的,這件事在後代可能會引起爭議。因此,為了避免任何人擾亂他們,他再次聲明他們是該地區的合法佔有者。此外,由於這份禮物本身可能會受到質疑,因為它位於神所應許的產業範圍之外,摩西也預先回應了這個異議,聲稱神並非徒然將這地賜給祂的子民佔有。由此可見,居住在這地的權利是賜予他們的。因此,為了避免如此不均等的劃分成為爭論的焦點,他四面劃定了他們的邊界,彷彿他將神的權威作為一道牆垣和堡壘,抵禦任何膽敢侵犯的人。關於地名,死海被稱為鹽海,加利利湖或革尼撒勒湖被稱為基尼烈。至於「山坡的流出」(outpourings of the hill),譯者們意見不一;因為有些人認為亞實突比斯迦(Ashdoth-Pisgah)是一個城市的專有名詞。然而,我更傾向於將「流出」(**effusionum**)這個詞視為通稱,不是指泉水和溪流,而是指山根(root of the hill),那裡的地勢緩緩下降,彷彿傾瀉而出。我們稍後將會看到,比斯迦是亞巴琳山脈的其中一個山頂。

### 第十八節

18. 那時我吩咐你們。這番話只針對那些在約旦河東獲得產業的人;但摩西聲明他已引入一項協議,即這兩個半支派在未與他們的弟兄一同征服迦南地之前,不得享受他們的產業。因此,他說他給了他們一個地方,不是讓他們立刻定居,而是讓他們可以安置妻子和牲畜,直到全體百姓在他們的土地上安居樂業。

### 第二十一節

21. 那時我吩咐約書亞。他重複了我們已經看過的內容,即他勸勉約書亞和全體百姓,要憑著神的應許,以及祂多次幫助的明證(這些都是未來恩惠持續的憑據),歡欣鼓舞地預備佔領那地。

### 第二十三節

23. 我懇求耶和華。其他人譯作「我懇求」;但我更傾向於使用過去完成時態,因為在我看來,摩西在此打斷自己的敘述,是為了說明他為何將職責交給他人,而不是像以前一樣,聲明他將繼續作他們的領袖,同時也作為百姓勇氣的榜樣。因此,他說當他祈求能獲准進入那地時,他遭到了拒絕。因為,在他將約書亞立為自己的繼承人之後,他立刻產生一個與此直接相反的願望,這是不太可能的。這禱告的要旨是,神藉著允許他進入那地,從而完全成就祂對他的恩惠:因為他列舉了已經賜予他的福分,作為他祈求的信心基礎,並且神不習慣離棄祂親手所做的工作,願祂將已開始的慈愛持續到底。因此,他說神的權能已向他顯明;他謙遜地暗示,他理應分享那最終的福分,以便結局與開端相符。他也讚美神藉著神蹟所彰顯的能力;如此宏偉的工作不應中斷。另一方面,他稱讚那地的美好,並明確表示他渴望看見那地是出於虔誠的敬意;因為我樂意贊同那些將「那佳美山地」理解為錫安的觀點;因為,除了黎巴嫩山,那地沒有其他如此令人愉悅的山;而黎巴嫩山,彷彿次於錫安山,被列在第二位。

### 第二十六節

26. 但耶和華因我的緣故向我發怒。有些人認為神因這種渴望而生氣;但摩西其實是在說明他未能得到所求的原因,即他已經被排除在外了。因為,儘管他絕不與神爭辯,彷彿他因他人的過錯而受到不公正的譴責,但他仍然間接地指責百姓,因為他們都應該被提醒,神對祂傑出僕人所施加的懲罰,是因他們所有人的罪過而招致的。我們在別處已經看到,他們共同過犯的懲罰是如何公正地加諸於摩西身上的。隨後是懲罰的減輕,當神命令他登上亞巴琳山頂,這裡被稱為比斯迦,在別處則稱為尼波,以便他仍能看見應許之地。最後,他更清楚地解釋了他為何勸勉約書亞,即因為約書亞將在百姓前面過去;在最後一節,他說明了他們延遲的原因,以及他們為何在亞巴琳山附近的谷中停留如此之久;因為這正如同他說,他們是被神的權能所 удержи,以便他們在約書亞被立為他的繼承人之前,不得再往前行。

信仰問答

資料來源:CCEL/SWORD Proje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