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聖經注釋|申命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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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和本 申命記 第4章

1「以色列人哪,現在我所教訓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從遵行,好叫你們存活,得以進入耶和華-你們列祖之上帝所賜給你們的地,承受為業。

2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你們上帝的命令。

3耶和華因巴力‧毗珥的事所行的,你們親眼看見了。凡隨從巴力‧毗珥的人,耶和華-你們的上帝都從你們中間除滅了。

4惟有你們專靠耶和華-你們上帝的人,今日全都存活。

5我照着耶和華-我上帝所吩咐的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6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就是你們在萬民眼前的智慧、聰明。他們聽見這一切律例,必說:『這大國的人真是有智慧,有聰明!』

7哪一大國的人有神與他們相近,像耶和華-我們的上帝、在我們求告他的時候與我們相近呢?

8又哪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這一切律法呢?

9「你只要謹慎,殷勤保守你的心靈,免得忘記你親眼所看見的事,又免得你一生、這事離開你的心;總要傳給你的子子孫孫。

10你在何烈山站在耶和華-你上帝面前的那日,耶和華對我說:『你為我招聚百姓,我要叫他們聽見我的話,使他們存活在世的日子,可以學習敬畏我,又可以教訓兒女這樣行。』

11那時你們近前來,站在山下;山上有火焰沖天,並有昏黑、密雲、幽暗。

12耶和華從火焰中對你們說話,你們只聽見聲音,卻沒有看見形像。

13他將所吩咐你們當守的約指示你們,就是十條誡,並將這誡寫在兩塊石版上。

14那時耶和華又吩咐我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15「所以,你們要分外謹慎;因為耶和華在何烈山、從火中對你們說話的那日,你們沒有看見甚麼形像。

16惟恐你們敗壞自己,雕刻偶像,彷彿甚麼男像女像,

17或地上走獸的像,或空中飛鳥的像,

18或地上爬物的像,或地底下水中魚的像。

19又恐怕你向天舉目觀看,見耶和華-你的上帝為天下萬民所擺列的日月星,就是天上的萬象,自己便被勾引敬拜事奉它。

20耶和華將你們從埃及領出來,脫離鐵爐,要特作自己產業的子民,像今日一樣。

21耶和華又因你們的緣故向我發怒,起誓必不容我過約旦河,也不容我進入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為業的那美地。

22我只得死在這地,不能過約旦河;但你們必過去得那美地。

23你們要謹慎,免得忘記耶和華-你們上帝與你們所立的約,為自己雕刻偶像,就是耶和華-你上帝所禁止你做的偶像;

24因為耶和華-你的上帝乃是烈火,是忌邪的上帝。

25「你們在那地住久了,生子生孫,就雕刻偶像,彷彿甚麼形像,敗壞自己,行耶和華-你上帝眼中看為惡的事,惹他發怒。

26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們作見證,你們必在過約旦河得為業的地上速速滅盡!你們不能在那地上長久,必盡行除滅。

27耶和華必使你們分散在萬民中;在他所領你們到的萬國裏,你們剩下的人數稀少。

28在那裏,你們必事奉人手所造的神,就是用木石造成、不能看、不能聽、不能吃、不能聞的神。

29但你們在那裏必尋求耶和華-你的上帝。你盡心盡性尋求他的時候,就必尋見。

30日後你遭遇一切患難的時候,你必歸回耶和華-你的上帝,聽從他的話。

31耶和華-你上帝原是有憐憫的上帝;他總不撇下你,不滅絕你,也不忘記他起誓與你列祖所立的約。

32「你且考察在你以前的世代,自上帝造人在世以來,從天這邊到天那邊,曾有何民聽見上帝在火中說話的聲音,像你聽見還能存活呢?這樣的大事何曾有、何曾聽見呢?

34上帝何曾從別的國中將一國的人民領出來,用試驗、神蹟、奇事、爭戰、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並大可畏的事,像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在埃及,在你們眼前為你們所行的一切事呢?

35這是顯給你看,要使你知道,惟有耶和華-他是上帝,除他以外,再無別神。

36他從天上使你聽見他的聲音,為要教訓你,又在地上使你看見他的烈火,並且聽見他從火中所說的話。

37因他愛你的列祖,所以揀選他們的後裔,用大能親自領你出了埃及,

38要將比你強大的國民從你面前趕出,領你進去,將他們的地賜你為業,像今日一樣。

39所以,今日你要知道,也要記在心上,天上地下惟有耶和華他是上帝,除他以外,再無別神。

40我今日將他的律例誡命曉諭你,你要遵守,使你和你的子孫可以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的地上得以長久。」

41「那時,摩西在約旦河東,向日出之地,分定三座城,

42使那素無仇恨、無心殺了人的,可以逃到這三城之中的一座城,就得存活:

43為呂便人分定曠野平原的比悉;為迦得人分定基列的拉末;為瑪拿西人分定巴珊的哥蘭。」

44摩西在以色列人面前所陳明的律法-

45就是摩西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後所傳給他們的法度、律例、典章;

46在約旦河東伯‧毗珥對面的谷中,在住希實本、亞摩利王西宏之地;這西宏是摩西和以色列人出埃及後所擊殺的。

47他們得了他的地,又得了巴珊王噩的地,就是兩個亞摩利王,在約旦河東向日出之地。

48從亞嫩谷邊的亞羅珥,直到西雲山,就是黑門山。

49還有約旦河東的全亞拉巴,直到亞拉巴海,靠近毗斯迦山根。

# 申命記 — 第四章

## 第四章

### 第 1 節

1. 「以色列啊,現在要聽。」他要求百姓有受教的心,以便他們學習事奉神;因為正直良善生命的開端,就是知道什麼是神所喜悅的。因此,摩西從這裡開始,命令他們專心尋求律法的指引;然後勸誡他們,要用他們的一生證明他們在律法上已充分受益。這裡插入的應許,只是藉著對產業的盼望,邀請他們毫無保留地順服。重點是,他們既不可在律法的純正教義上增添,也不可減少;這是不可能發生的,除非人首先放棄自己的私慾,然後對所有他人的想像充耳不聞。因為只有那些單單從律法中獲得智慧的人,才算是(真正的)律法門徒。因此,這就好像神命令他們要滿足於祂的誡命;因為除了完全投入律法的教導之外,他們無法遵守祂的律法。由此可見,只有那些單單倚靠神權柄的人才順服神;只有那些不接受任何與律法本義相悖之事物的人,才給予律法應有的尊榮。這段經文意義非凡,公開譴責人為事奉神所發明的一切。

### 第 3 節

3. 「你們親眼看見耶和華所行的。」這段擴充的說明更清楚地表明,懲罰所給予的例子是如此顯著,以至於連最無知的人也無法隱藏;因為摩西在這裡不是對那些判斷力精明的人說話,而是對一般百姓說話,他們只是旁觀者。誠然,如果神的報應不那麼明顯,他就不會如此自信地訴諸他們作為見證人;因此,如果他們對如此明顯而眾所周知的事實視而不見,他們的愚鈍就更難以原諒了。他對他們堅忍的讚揚,我認為僅限於此處的情況;因為他們並沒有堅定地持守神,這一點是顯而易見的。其意義是,在這場神聖的懲罰中,存在著明顯的區分,以至於不敬虔群眾的死亡,應當在倖存者中保守對神的純正敬拜。

### 第 6 節

6. 「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為了讓他們更樂意地遵守律法,並更穩健地努力,他提醒他們,沒有什麼比這對他們自己更好或更值得嚮往的了。因為神若非以樂意的心和自願的順服,就無法得到應有的尊榮,而我們寧願被喜悅吸引,也不願被嚴厲和暴力強迫。現在,既然所有人都渴望卓越,他說,這就是以色列最主要的卓越之處,他們有神作他們的立法者和主宰。如果有人反駁說,他所說的可以用兩個論點來駁斥,即:因為神的律法對異教國家是未知的;而且其中所規定的神敬拜形式,以及整個猶太宗教,不僅被他們輕視,而且被他們憎恨;我回答說,這裡並非絕對地說其他國家是判官或仲裁者,而是必須這樣理解這些話,即:如果任何國家能獲得正確的理解,它就不敢將自己與你們相比,更不用說將自己置於你們之上;因為透過比較,它就會承認神將你們提升到何等崇高的尊榮。因此,儘管律法的教義在幾乎全世界都被忽視,甚至被憎惡,摩西仍然真實地宣稱,既然神已屈尊將生命法則賜給猶太人,那麼在其他國家面前就已豎立了一個舞台,在那裡,這個民族的尊貴將會顯而易見。因為神的榮耀不應被盲人的無知所玷污或熄滅,這是不合理的。但我們從這段經文中得出結論,當我們倚靠神的話語,並將我們的感受順服於祂的啟示時,我們才是真正有智慧的。我將「這百姓誠然」譯為「Surely (certo) this people」,希伯來文的助詞 **רק**(rak)在此處使用,它常帶有排他性的意義,因此可以恰當地理解為:「唯獨這百姓」等等。毫無疑問,這裡指的是百姓因其恩惠的特權而享有的卓越地位。

### 第 7 節

7. 「有何邦國有這麼大的呢?」摩西現在以自己的名義重複他之前以他人身份所說的話,彷彿要用額外的理由表明,猶太人將在全世界受到稱讚並非沒有原因,因為事實上會顯明沒有人能與他們匹敵。他提到兩點:首先,因為神會隨時準備向他們施予幫助,只要他們呼求祂;其次,因為祂已用完全的公義教導他們,除此之外,再無可求。因為當他說神「與他們相近」時,我指的是祂權能的同在,這已藉著許多神蹟充分顯明。他公正地否認外邦人曾從他們的眾神那裡經歷過這樣的幫助,因為他們的禱告和呼求都是獻給聾啞的偶像。

### 第 9 節

9. 「只是你要謹慎。」這裡使用了我剛才提到的同一個助詞 **רק**(rak),它在這裡的意思,就好像摩西說,這只是剩下的;除非更喜歡翻譯為「然而」。接下來的字面意思是「保守你自己,保守你的靈魂」;摩西在此循序漸進,提醒他們需要非同尋常的謹慎,他們必須以極度的警惕和勤奮來提防,以免因缺乏這些而失敗;因為肉體的懶惰必須藉著這些激勵來鞭策,同時我們的軟弱必須得到堅固,我們必須採取措施來對抗我們的不穩定;因為沒有什麼比我們所有的熱情突然被遺忘,或逐漸冷卻更容易的了。神已經確立了祂律法的確定性,就感恩和專心的人而言,這是必要的,但祂要求百姓記住人的粗心大意是多麼嚴重,這並非沒有道理。他不僅命令那些親眼目睹的人記住,而且還要將(他們所見的)傳給他們的子孫,以便保存這些非凡事蹟的記憶。

### 第 10 節

10. 「你在何烈山站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的那日。」「那日」這個詞可以作賓格,彷彿是同位語。無論如何,很明顯他更詳細地解釋了他之前簡略提及的內容,因為他召集百姓作為親眼見證人,以免他們或許會反對說,他們不確定摩西從何處獲得他聲稱是神所吩咐的。因為他們都清楚,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在神的明確命令下進行的。最後,他從教義的終極目的本身證明神是其作者,因為它除了讓神得到純正的敬拜,讓祂的百姓順服之外,別無他求,沒有什麼比這更公正和正確的了。

### 第 11 節

11. 「你們近前來,站在山下。」這段解釋性的敘述旨在證明同一件事,即摩西只是神的使者和僕役,因為山在所有百姓眼前燃燒,為要顯明神從火中說話。他說他們只聽見聲音,卻沒有看見形像,這可以理解為一種讓步(concessionis)。因此,這兩句話可以作轉折語句來讀:「雖然沒有形像顯現,但聲音卻傳入你們耳中。」但我認為這是特意更清楚地表明那是神的聲音,而非出自人類;因為沒有人能如此巧妙地隱藏自己,以至於不被人看見說話,而他們卻看見聲音從火中發出,沒有任何外在的媒介。

### 第 12 節

申命記 4:12. 「耶和華從火中對你們說話。」這是第二條誡命的確證,即神以聲音而非形體向以色列人顯現;由此可見,那些不滿足於祂的聲音,卻尋求祂可見形體的人,是用想像和幻影來取代祂。但這裡產生了一個難題,因為神向列祖顯現的方式,除了聲音之外還有其他方式;因此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不僅藉著聽覺,也藉著視覺認識祂。摩西自己也在燃燒的荊棘中看見祂;祂也以可見的形像向先知們顯現。既然堆砌許多引文是多餘的,以賽亞書第六章所記載的以賽亞的異象,以及以西結書第一章和第十章所記載的以西結的異象,就足以說明了。然而,當神如此向祂的僕人顯現時,祂並沒有忘記自己。因此,這個論點似乎不成立,即將神描繪成可見的形像是有罪的,因為祂的聲音曾被聽見而未被看見;而另一方面,很容易反駁說,可見的形像經常被展示,其中祂證明了祂的同在。解決方案有兩種:首先,儘管神可能為了顯現自己而披上某些形像,這必須被視為一種特殊情況,而不是作為一般規則;其次,向列祖展示的異象是祂不可見榮耀的見證,更多是為了將人的心靈提升到超越的事物,而不是讓他們糾纏於地上的元素。在頒布祂的律法時,神首先規定了信徒必須遵循的;因為祂認為這是(簡便)保留祂百姓心靈在真宗教中的最佳方法,同時也是偶像崇拜的最佳補救措施。除非我們順服神的這項旨意,否則我們不僅會暴露出放蕩的爭競精神,而且會像牴觸的公牛一樣,直接與神作對。因為摩西提出這個原則並非徒然,即當神為自己召集教會,並傳下聖潔生活的確定而不可侵犯的法則時,祂並沒有披上肉身形體,而是在教義本身中展示了祂榮耀的活生生形像。因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所有那些在可見形像中尋求神的人,不僅偏離,而且實際上背叛了對敬虔的真正追求。如果有人反駁說神並非自相矛盾,然而,如前所述,祂曾不止一次地採取可見的形體,那麼答案是簡單而容易的,即每當祂以可見的形體向列祖顯現時,祂都給予了一個暫時的記號,這仍然絕不與這條誡命相矛盾。以賽亞看見萬軍之耶和華坐在祂的寶座上;然而他卻大膽地從神的口中呼喊:「你們將誰與我相比?」(以賽亞書 40:25) 我無需重複他如何不斷地反對偶像崇拜者;他確實比任何先知都更強烈地抨擊那些為自己製造任何神像的人的愚蠢,甚至瘋狂;因為他們這樣做是將真理變為謊言;最後他採用了與摩西相同的原則,即如果將腐朽之物稱為神的形像,神的真實本質就會被詭計和欺騙所敗壞。但祂的異象本身是什麼?環繞神寶座的撒拉弗,用翅膀遮住自己的臉,充分表明凡人無法承受祂的景象。至於以西結所記載的,沒有畫家能描繪出來;因為神總是藉著那些超越人類理解的標誌,與任何受造物的形狀區分開來。因此,這個結論始終是確定的,即沒有任何形像適合神,因為祂不願讓祂的百姓以聲音以外的方式感知祂。但那時火也是祂同在的象徵,然而祂藉此證明祂的榮耀是不可理解的,因此會阻止人們製造偶像。我們在其他地方已經解釋了「保守自己的靈魂」是什麼意思。但我們從他焦慮的勸誡中推斷,他們應該謹慎,人類靈魂對偶像崇拜的傾向是多麼大。這就是我從(申命記第八章)插入的對他們的見證的傾向;因為摩西不僅威脅他們,而且,彷彿按照莊嚴審判的慣例召集證人,宣告他們將滅亡,以便藉著這種懇切的說話方式激發他們更大的恐懼。由此可見,這種(偶像崇拜的)瘋狂慾望不是靠一般手段就能抑制的。出於同樣的目的,他說那些製造任何神像的人是「敗壞的,或敗壞自己」。因此保羅也宣稱,這樣真理就被變為謊言(羅馬書 1:25);耶利米和哈巴谷也譴責偶像的虛假(耶利米書 10:14;哈巴谷書 2:18)。因此,偶像被稱為人的「敗壞」不足為奇,因為它敗壞了對神的敬拜;對於那些玷污神純正而完全的知識的人來說,他們因此被一種吞噬他們靈魂的腐朽所感染,這是一種最公正的報應。因此,天主教徒的愚蠢無知也被駁斥了,他們將這項禁令限制在古代百姓身上,彷彿現在允許繪畫或雕刻(神的形像),就好像保羅所說的對象是猶太人一樣,當時他從我們共同的本源推理:「我們既是神的後裔,就不當以為神性像金銀寶石,或人手所刻的像。」(使徒行傳 17:29) 無需詳述;但聖靈現在同樣清楚地宣告,我們必須遠離偶像(約翰一書 5:21),就像祂從前禁止製造偶像一樣。此外,為了讓他們可以不受懲罰地陷入這種污穢可憎的放蕩,而廢除十誡中的一條,這是一種魔鬼般的瘋狂行為。他們聲稱,猶太人以前被更嚴格地禁止偶像崇拜,因為他們太傾向於此,彷彿他們自己在這方面沒有更糟糕。但是,撇開這一點不談,誰看不出迷信的惡習,這是人類心靈的本性,是藉著這種補救措施來糾正的呢?因此,除非人們放棄他們的本性,否則我們推斷這條誡命對他們來說是必要的。

### 第 19 節

19. 「又恐怕你向天舉目。」摩西進一步說明,以免猶太人想像太陽、月亮和星星有任何神性;他不僅將他們從許多人所持的錯誤中召回,認為這些都是眾神;而且還預防了另一種迷信,以免他們被星星的光輝所迷惑,而將它們視為神的形像。而「被驅使」這個詞就是指這個意思。因為既然神在天象中彰顯祂的榮耀,撒旦也藉此藉口,以狡猾的詭計混淆和愚弄人心,使他們在這些光體中敬拜神,從而在門檻上跌倒。因此,為了讓以色列人更好地認識到在地上事物、世界元素或腐朽物質中尋求神是多麼荒謬,他明確聲明他們甚至不可依賴天上的受造物;因為神的威嚴超越太陽、月亮和所有星星。此外,他斥責將對神的敬拜轉移到星星上的荒謬,這些星星是按神的旨意服事我們的;因為當他說「神將它們分給萬民」時,這意味著從屬關係;就好像他說太陽是我們的僕役,月亮和所有星星是我們的婢女。然而,藉著「分給」這個詞,神在它們多樣的位置、運行和不同職責方面的奇妙護理得到了恰當的稱讚;因為太陽並非同時照亮和溫暖所有土地;而且,它現在遠離我們,現在又更靠近我們;月亮有它的運行軌道;星星隨著天體的旋轉而升起和落下。我略過行星較慢的運動;但根據星星的方位,一個氣候較濕潤,另一個較乾燥;一個感覺較熱,另一個較冷。摩西恰當地將這種多樣性稱為「分給」。然而,如果猶太人將自己獻給服事異教國家的星星,這就加重了迷信的罪;因為神的兒女敬拜太陽,而太陽是全世界的僕役,還有什麼比這更不配的呢?由此又可見,受造物本身越尊貴、越卓越,如果人們將神的敬拜像戰利品一樣裝飾在這些神所指定為他們利益服務的受造物上,那麼他們對神的不感恩就越卑劣。一些拉比所樂此不疲的愚蠢觀念不值一提,即神將星星分給外邦人,因為他們受其影響,而猶太人則因特殊特權而免受其影響;彷彿人類的狀況從一開始就不是一樣的。但我所提出的理由清楚地表明,他們與摩西的意思相去甚遠,因此扭曲了他的意圖;即那些為我們所用之物,絕不可作為神來敬拜。

### 第 21 節

21. 「耶和華又因你們的緣故向我發怒。」他再次記載,他之所以不被允許進入那地,是因為百姓的過犯,這並非抱怨,更不是為了指責神殘酷,彷彿他被不當且不公正地替代他人成為罪犯,而是為了彰顯神對那些祂如此寬容對待的人的良善。因為我們必須注意比較,當他們要享受那地時,他卻被阻止進入。他說:「我必死在摩押這地」,而你們卻被賜予享受所應許的產業。因此,我們明白,他們被責備他們的罪過,但這種責備的苦澀卻因神的憐憫而變得甘甜;甚至,藉著這種甘甜,他們可能會被吸引而驚嘆,當他們明白神如何仁慈地將赦免賜給他們,而這赦免卻被拒絕給摩西。我將「因你們的緣故」翻譯為「for your words」,其意義可能是「for your things」,因為希伯來人稱人的事務(negotia)為 **דברים**(debarim)。誠然,儘管他因他們叛逆的喧囂而被驅使犯罪,但他只是簡單地說,他現在是因他們的緣故而受罰。如果有人問他為何將責任歸咎於他們,而實際的犯罪者大多已死,答案是顯而易見的,即他們中仍有許多人倖存,而且當一個民族整體犯罪時,子孫與父輩一同被包括在內並非新鮮事。

### 第 23 節

23. 「你們要謹慎,免得忘記。」意義上沒有矛盾,他首先完全禁止製造偶像;其次只談論敬拜和崇拜偶像;因為將任何形像歸於神本身就是一種邪惡的錯誤;而另一種迷信總是伴隨著它,即神總是在這種可見的象徵中被不當地敬拜。這裡有力地證實了我之前所說的,即任何束縛和限制我們感官於地上的事物,都與神的聖約相悖;在聖約中,祂邀請我們歸向祂,祂允許我們只思想屬靈的事物,因此祂的聲音反對所有異教國家一直以來被欺騙的想像;因為他們被剝奪了那引導他們歸向神自身天上偉大的教義之光。但那些受神律法教導的人,不僅知道唯獨祂當受敬拜,而且祂不可用任何可見的形像來代表,如果他們不將自己限制在這些範圍內,就被公正地視為違背聖約者;因為他們違反了第二條誡命(caput),這條誡命命令他們要屬靈地敬拜神;因此被禁止為自己製造形像或偶像,藉此他們會玷污和污染祂的榮耀。在經文的結尾,有些人翻譯為「你們的神所禁止的形像」,正確的翻譯是「所命令的,或所吩咐的」:因此,關係詞 **אשר**(asher)必須像在許多其他地方一樣,被視為比較副詞。摩西的意思確實毫不含糊;即我們必須單純地順服神的話語;我們不可爭論祂所禁止的是否合法;除了遵循祂所規定的之外,不應尋求其他正確的法則。讓天主教徒隨意爭論,說偶像不應被移除,因為它們對百姓的教導有用;但讓這成為我們的智慧,即順從神在這件事上所選擇的預旨。儘管所附的威脅本可以放在制裁條款中,我們將來會在適當的地方考慮,但我一直不願將它與第二條誡命分開,因為它附屬於第二條誡命。在申命記中又加了一項確證;即神既然沒有饒恕外邦國家,就更不會饒恕祂的百姓;因為一旦認識神卻離棄祂,並拋棄祂律法的教導,比遵循從祖先傳下來的錯誤,是更大的罪行,更可恥的忘恩負義。我已經解釋過祂被稱為「忌邪的神」是什麼意思;但在出埃及記 34:14,摩西認為僅僅用這個稱號來尊榮神是不夠的;而且,為了擴大其意義,他補充說這是祂的名,以便我們知道祂不能容忍與祂相比的同伴或競爭者,就像祂不能拋棄祂的神性或否認自己一樣。他將祂比作火,以增加我們對祂的恐懼。我們知道世人多麼大膽地沉溺於迷信;以至於,彷彿在玩耍一樣,隨心所欲地改變神的形像。因此,為了使人心歸於敬畏,他用這個比喻向我們展示神可怕的報應;彷彿祂會立刻吞噬他們,就像火吞噬禾稈一樣,如果他們膽敢以不正確的方式思想神。

### 第 25 節

25. 「你們在那地住久了,生兒養女。」雖然一開始他只提到偶像崇拜,但由於他藉此機會普遍地抨擊律法的違犯者,並向他們宣告懲罰,我認為將這段經文納入(律法的)制裁條款中是明智的。他已經嚴格禁止他們轉向偶像;他現在要求將這項教導傳給他們的子孫和他們的整個後裔;就好像他說,他們必須忠實地持守對神的純正敬拜,不僅是為了不讓自己失去進入迦南地的機會,也是為了在長期安靜地佔有那地之後,不被驅逐出去。因為長期的佔有可能會使他們的心在安全和傲慢中變得剛硬,彷彿他們無需擔心任何變化。因此,為了避免隨著時間的流逝,他們會相信自己已穩固建立,並進一步放縱,他現在提醒他們,他已經教導他們等待自己的懲罰,也將延伸到他們的後代;因為神將他們遙遠的後裔從他們安靜的巢穴中驅逐出去,就像阻止他們佔有那地一樣容易。但儘管他正在談論偶像,他仍然向他們談論詛咒,這詛咒籠罩著所有藐視神的人。而且,為了讓威脅更深入地影響他們,他呼喚「天地作證」;就好像他說,即使是無生命、無理性的事物,也以某種方式意識到神的報應。那些認為天使和人是藉著轉喻來指稱的觀點是貧乏的;因為我們稍後會看到相同的表達方式重複出現。當他在他的歌中說(申命記 32:1),「諸天哪,側耳聽,我要說話;地啊,請聽」,這是藉著誇張來表示他的話語值得所有受造物傾聽。因此,以賽亞為了使那些在愚蠢中變得麻木的猶太人更加羞愧,將他的話語對著天地說(以賽亞書 1:2)。當他呼喚天地作證神的報應時,這就好像說,它將像天地呈現在我們眼前一樣清楚;在他說他們將滅亡之後,他也宣告了滅亡的方式,即神會將他們分散到各處,並將他們減少到少數。接下來的內容可能看起來很荒謬,因為他們在異鄉事奉偶像不應被視為懲罰之一,而他們在自己的土地上已經自願敬拜偶像;但這個難題很容易解決,而且有兩種方式:要麼是流放對他們來說是公正的報應,以便他們在那裡可以充分放縱這些不潔的傾向;這樣,外邦國家和聖地之間就會形成對比,就好像神說祂不會容忍他們用他們的迷信來褻瀆後者;要麼是,那時,面紗彷彿被揭開,當他們被迫事奉死偶像時,他們會感到羞恥。而且,毫無疑問,那時他們的心靈會被他們以前所喜歡的同樣令人厭惡的行為所傷害;我(參見申命記 28:36,第 254 頁)在其他地方說過,我更喜歡後一種解釋。同時,他責備他們愚蠢地崇拜由腐朽之物和人手所造的死偶像。

### 第 29 節

29. 「但你從那裡尋求耶和華你的神。」在這段經文中,他也勸勉並鼓勵他們,讓他們有信心獲得赦免,從而預先提醒他們,使他們在遭受神擊打時不至於被悲傷淹沒;因為絕望會在不幸者心中激發出如此的憤怒,以至於他們無法順服神。因此,他將他們的懲罰設定為另一個目的,使他們在苦難中不至於停止品嚐神的良善,藉此祂邀請他們悔改。因為罪人若不認為神是可藉禱告親近的,就絕不會開始尋求神。此外,他警告他們要真正誠懇地回歸正道,因為虛假的表白將一無所獲。我們知道,當我們被困擾時,向神抱怨是再常見不過的事,但一旦困擾稍有間斷,我們立刻就會回到原來的狀態。因此,這裡規定了真誠的歸正;因為「全心」正等同於正直的心(integrum),這與虛偽或假冒的心形成對比;這一點必須注意,以免我們軟弱的感覺困擾我們;因為既然人不可能完全將自己獻給神,對自己無能的認識往往會導致怠惰;然而,只要我們不虛偽,就宣告我們的悔改蒙神悅納。

### 第 30 節

30. 「你遭遇患難。」他在此藉著懲罰的益處和功用,闡明其優點;因為使徒所說的,經驗證實:「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義果。」(希伯來書 12:11) 因此,為免他們因神的鞭打而發怒,他提醒他們這些鞭打對他們有益,因為若無此補救,他們絕不會歸向神。他告訴他們,在他們遭受神的咒詛之後,如果他們尋求祂,他們就會找到祂:此外,他給予他們希望的理由,既基於神的本性,也基於祂的聖約。他向他們保證,神會樂意息怒,因為祂本性是慈悲的;但他又補充了另一個更確定、更熟悉的證實,即神已藉著永恆的聖約收納了他們。

### 第32節

32. 「你且考察。」摩西在此更為有力地頌揚並極力讚美他先前較為簡潔地敘述的、在頒布律法時所發生的神蹟,其目的是要使人更充分地確信律法的尊嚴。他也藉由比較來彰顯那些印證律法權威的見證,即因為從未發生過類似的事情;因為如果之前曾有任何此類事例,律法的寶貴或榮耀就會有所減損。但既然從創世以來,神只賜下過一次如此輝煌的能力彰顯,這就為律法提供了更大的認可。他也補充說,如果他們遍尋全世界,也找不到任何類似的事情。因為我不贊同某些人對此句所作的更為精妙的闡釋,彷彿他說的是,天上地下所有的受造物都見證神的權能從未藉由如此眾多且如此輝煌的神蹟彰顯;同樣,另一些人所理解的「過去的日子」是指年鑑或編年史,這種解釋也顯得過於狹隘;因為我毫不懷疑摩西只是單純地希望他們去探究和查考,從創世以來,或在任何最遙遠的地區,是否曾發生過這樣的事情。

### 第33節

33. 「曾有百姓聽見嗎?」他更為清楚地指出他剛才提及之事物的偉大和超凡卓越,即他們聽見神從火中說話的聲音。的確,異教徒的迷信在古時曾藉由許多異象得到證實,然而在那些可憐人為自欺而想像出來的異兆中,沒有任何事物能與這個神蹟相提並論。許多人曾個別說謊,他們的虛假和愚蠢故事也曾被輕率地相信;但在這裡,我們所面對的不是毫無根據的零星謠言,也不是某個人的夢境,而是摩西提出了超過七十萬的見證人,神的榮耀曾清晰而確切地向他們顯現;因此他補充說,神從未嘗試做同樣的事情,而是提供了這獨一無二的例子,以使祂的律法在萬代中顯赫。然而,在這節經文中,他不僅僅是指律法的頒布,而是指他們整個蒙拯救的過程,因為他籠統地提到了祂的「試驗和神蹟」。他說神「從別的國中將一國取出來」,因為祂以無與倫比的能力拯救了亞伯拉罕的後裔,他們雖然散居埃及,彷彿被包圍在埃及的腹中,卻是一個最著名民族中一個默默無聞、地位低下的部分;對此,找不到任何類似的例子。

### 第35節

35. 「這是顯給你看。」他首先說,神藉由神蹟奇事證明了祂的神性,以致以色列人可以確切地知道祂是神。由此,他也得出結論,祂是獨一的神;因為儘管神的聖名被各種意見撕裂,每個人都為自己製造神,但神的能力和至高主權是不可從祂身上奪去的,而是歸於一個主體,正如邏輯學家所說。因此,獨一神的本質推翻並消滅了我們愚蠢地為自己發明的所有其他神祇。我們必須仔細留意這一點,因為這是歷代以來普遍的錯誤,即尋求多神的混合,然而所有這些想像都應在真神的榮光面前消散。在下一節經文中,他證實了這一宣告,因為神從天上和火中教導祂的百姓。然而,有人會問,這兩點如何協調,它們似乎相互對立,即神的聲音既從天上又從火中發出?我回答說,摩西只是簡單地表示,那從火中傳入百姓耳中的聲音,藉由清晰的標誌證明它是來自天上的。

### 第37節

37. 「又因為祂愛。」這些話有兩種含義;因為連接詞在句首——「又因為祂愛你的列祖」,以及在下一句之前——「又揀選他們的後裔」;因此,這裡所提出的理由可以與前一句聯繫起來,即之所以行了這麼多神蹟,是因為神揀選了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另一些人則有不同的理解,認為這個民族之所以蒙神賜予這麼多恩惠,是因為祂愛他們的列祖。在這種情況下,他們省略了句中的連接詞,這在許多情況下是必須的。總體而言,差異不大;因為摩西希望表明,神賜予祂百姓的一切美善都是白白的恩惠,藉此他更讚美神的恩惠。他曾說,這個民族因著非凡的恩惠從別的國中被取出來;他現在補充說,這並非出於其他原因,只因為神以祂的愛擁抱了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並以同樣的愛持續對待他們的後裔。但我們必須注意,藉由「愛」這個詞所表達的是那純粹出於慷慨的恩惠,從而排除了被愛者的一切配得,正如可以從其他經文更清楚地推斷出來的,即申命記7:8和詩篇78:68,並且從這裡的上下文也相當清楚,其中他將百姓的揀選歸因於神對他們列祖的愛。如果有人反對說神的揀選是永恆的,這個反對意見很容易解決,因為亞伯拉罕的後裔之所以從萬國中被分別出來,是因為神白白地收納了他們的父親。我們現在理解了摩西的意思,即百姓的拯救只應歸因於神的良善。他因此藉由另一個情況來擴大這項祝福,即神寧願選擇這個卑微的民族,而不是那些強大而有力的民族,這個民族自身的配得無法贏得祂的恩惠。

### 第39節

39. 「所以今日你要知道。」他再次強調我們最近談到的,即獨一真神的榮耀藉由神蹟得到證明,但他以勸誡的方式這樣做。因為他希望他們仔細而專注地思考神向他們顯明的一切,因為在如此明顯的事情上,錯誤或無知是沒有藉口的。因此,他從先前所說的推斷,百姓必須提防對神清晰的啟示視而不見,因此他敦促他們將其銘記在心,因為人的忘恩負義太容易遺忘。他隨後提醒他們神為何要被認識,即他們可以遵守祂的律法並順從祂的典章。總之,如果他們不順服地接受他們知道是來自神的律法,他們將是無可推諉的;因為如果神的威嚴,藉由如此多的證據被認識和理解,卻不能喚醒他們敬畏之心,他們必然比愚蠢更甚。為了避免他們輕視這教義,認為它來自一個必死的人,他明確承認,他確實是僕役,然而他所擺在他們面前的,沒有一樣不是他從神那裡領受的。

### 第41節

正如我們之前所見,神預定設立了六座逃城,以防有人誤殺了人,只要他能在審判官面前證明自己的清白。至於祂在約旦河東所設立的三座城,摩西記載他忠實地執行了神的命令。由此可見,儘管他無法立即完全遵行神的命令,但他並沒有等到另外三座城也設立好;而是盡其所能地履行了職責。因此,我們應當學習,即使我們不能立即完全執行神命令我們做的事,我們也絕不能因此懈怠。因為除了純粹的懶惰之外,沒有什麼能阻礙我們,除非我們迅速按照神的命令開始做祂願意藉由他人之手完成和成就的事。

### 第44節

44. 「這就是律法。」這最後一段話指的是同一件事,即當百姓已經到達應許之地的門檻時,律法再次頒布,以便他們更願意順服,特別是當兩個半支派藉由征服亞摩利人,已經獲得了安息之地和家園時;因為這就是提及他們住處的原因,因為已經領受的恩惠的滋味應當激發他們的熱情,使他們更樂意前進。我們將在其他地方討論該地區和地名。這裡只需記住,在流便子孫、迦得子孫和瑪拿西半支派在應許之地以外獲得了他們的產業,並且他們確定的產業擺在其餘人眼前之後,律法的記憶得到了更新。但摩西表明,儘管他可以更詳細地解釋律法,但最初頒布的綱要並沒有增加任何內容;他反而指出,他在四十年中所教導他們的一切,其目的無非是讓他們更忠實、更精確地遵守神的律法。

信仰問答

資料來源:CCEL/SWORD Proje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