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這是耶和華-你們上帝所吩咐教訓你們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2好叫你和你子子孫孫一生敬畏耶和華-你的上帝,謹守他的一切律例誡命,就是我所吩咐你的,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
3以色列啊,你要聽,要謹守遵行,使你可以在那流奶與蜜之地得以享福,人數極其增多,正如耶和華-你列祖的上帝所應許你的。
4「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上帝是獨一的主。
5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上帝。
6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
7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裏,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
8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
9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
10「耶和華-你的上帝領你進他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給你的地。那裏有城邑,又大又美,非你所建造的;
11有房屋,裝滿各樣美物,非你所裝滿的;有鑿成的水井,非你所鑿成的;還有葡萄園、橄欖園,非你所栽種的;你吃了而且飽足。
12那時你要謹慎,免得你忘記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的耶和華。
13你要敬畏耶和華-你的上帝,事奉他,指着他的名起誓。
14不可隨從別神,就是你們四圍國民的神;
15因為在你們中間的耶和華-你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惟恐耶和華-你上帝的怒氣向你發作,就把你從地上除滅。
16「你們不可試探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像你們在瑪撒那樣試探他。
17要留意遵守耶和華-你們上帝所吩咐的誡命、法度、律例。
18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看為善的,你都要遵行,使你可以享福,並可以進去得耶和華向你列祖起誓應許的那美地,
19照耶和華所說的,從你面前攆出你的一切仇敵。
20「日後,你的兒子問你說:『耶和華-我們上帝吩咐你們的這些法度、律例、典章是甚麼意思呢?』
21你就告訴你的兒子說:『我們在埃及作過法老的奴僕;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
22在我們眼前,將重大可怕的神蹟奇事施行在埃及地和法老並他全家的身上,
23將我們從那裏領出來,要領我們進入他向我們列祖起誓應許之地,把這地賜給我們。
24耶和華又吩咐我們遵行這一切律例,要敬畏耶和華-我們的上帝,使我們常得好處,蒙他保全我們的生命,像今日一樣。
25我們若照耶和華-我們上帝所吩咐的一切誡命謹守遵行,這就是我們的義了。』」
# 申命記 — 第六章
> 來源:加爾文聖經注釋全集
> 書卷:申命記
> 章節:第六章
> 生成日期:2026-04-25 00:50:54
## 第六章
### 第 1 節
1. 「這就是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我的誡命、律例、典章。」在這三節經文中,摩西重複了我們在許多先前經文中已經看過的事。既然神如此慷慨地對待以色列人,他們若不被這莫大的恩惠吸引去愛律法,就實在太悖逆了。我們也必須記住我已經提過的一點:雖然我將摩西用來敦促百姓努力遵守律法的應許,延後到另一個地方討論,但我仍刻意將那些經文放在我闡釋律法之前。在這些經文中,摩西彷彿將應許之地擺在百姓眼前,預備他們的心順服,並使這位慷慨之父的統治變得愉悅和令人喜愛。因此,既然他們被指定繼承那地,摩西在邀請他們享受那地時,就命令他們樂意接受那為他們被揀選而賜下的教義;並在他們那邊,將自己奉獻給神的順服,因為他們是蒙神白白的恩惠所預備的。正如他在第八章和第十一章讚美那地的豐饒,他現在也確認了同樣的說法;或者說,他隨後更詳細地解釋了他在這裡輕輕帶過的部分。這些都同意一點:擺在他們眼前的幸福生活狀態,應當喚醒百姓的感恩之心,以免如此顯著的恩惠在他們身上白費。因此,摩西宣告,他已將律法和典章呈現在他們面前,藉此他們可以學習敬畏神;同時,他提醒他們,如果他們不因那地的愉悅和豐饒而被吸引去愛神和祂的律法,那將是多麼卑劣的忘恩負義。我略過我已經解釋過的部分,即他沒有教導任何出於自己的東西,而是神忠實的解釋者;以及他命令這教義要傳給他們的後代,使其永不失傳。由此可見,人要適當地預備自己遵守律法是多麼困難,因為神並非徒然如此頻繁地激勵他們的怠惰;因為當神不斷堅持那些只需一句話就能指出的事情時,其中就蘊含著對他們怠惰或不穩定的無聲責備。我們也必須注意公義的定義,即他們應當「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這與肉體的理性和判斷力是相對的。
### 第 4 節
4. 「以色列啊,你要聽!」當摩西宣告神是獨一的,這聲明不僅限於祂那不可理解的獨一本質,也必須理解為祂向百姓顯明的能力和榮耀;彷彿他說,除非他們持守在獨一的神裡面,這位神已使他們對祂負有如此多的義務,否則他們將犯下悖逆之罪。因此,他不僅稱祂為耶和華,同時也推斷祂是祂所說話之百姓的「你的神」。如此一來,所有其他的神明都被廢棄了,百姓被命令要逃避並憎惡任何使他們的心偏離對祂純粹認識的事物;因為即使祂的名被保留給祂,一旦祂與眾多其他神明混雜在一起,祂的威嚴就被剝奪了。因此,祂藉著以西結說(以西結書 20:39),「你們各人去事奉你們的偶像吧!」這些話語不僅拒絕了所有混雜的敬拜,而且證明祂寧願被視為無有,也不願不被專一地敬拜。正統教父們巧妙地運用這段經文來反駁亞流派;因為,既然基督在各處都被稱為神,祂無疑就是那位宣告自己是獨一之神的耶和華;這對於聖靈也以同樣的力量被斷言。
### 第 6 節
6.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這些話。」在接下來的這四節經文中,神再次(如前所述)命令他們學習祂的律法。首先,祂要將律法深植於他們心中,以免他們忘記;祂用「心」這個詞來指記憶和心靈的其他官能;彷彿祂說,這是一個如此巨大的寶藏,他們有充分的理由將它藏在心中,或者將這教義深深地固定在他們的心靈中,使其永不消失。隨後,祂吩咐他們要不斷地與孩子們談論律法,以便父親們能勤奮地履行教導的職責。摩西所用的詞 **שנן**(shanan),其本義是「磨利」。注釋家認為它是「重複」或「不斷重複」的隱喻用法,因為當天上的教義被灌輸時,即使如此,也很難適當地銘刻在他們心中;但是,既然這裡用的是 Piel 語態,它的意義可能是及物的,即他們應該讓它滲透他們的心靈,彷彿用劍尖刺他們一樣;因為另一種翻譯似乎不一致。但我只需陳述我的意見,以免有人因其新穎而感到冒犯。最後,他勸勉他們無論公開或私下都要默想律法,以激勵他們缺乏的精力。但是,雖然他似乎說得有些誇張,但如果有人仔細思考人類學習的遲鈍和粗心,以及當他們似乎取得一些進步時的健忘,他就會欣然承認摩西如此強烈地敦促他們並非沒有充分的理由,而是他如此嚴格地要求他們專注是極其必要的。因此,詩篇 1:2 的先知宣告那些「晝夜思想」神律法的人是有福的。因此,他沒有留下任何時間不默想律法;無論他們在家,在外,還是睡覺,還是早上起床。大衛似乎在詩篇 119:62 中暗示了這條誡命,他說:「我半夜起來稱謝你,因你公義的判斷。」又在詩篇 119:148 中說:「我趁夜更未換將眼睜開,為要思想你的話語。」但是,摩西用「談論」這個詞,並不是敦促百姓空談,許多人過於傾向於此,而是他希望他們各自以此來堅固自己,並互相教導。他列舉了這些不同的活動,以免心靈因職業的改變而分心,使敬虔的人偏離正道,彷彿他命令他們在任何事務中都將此作為他們的主要目標。出於同樣的原因,他希望用律法的誡命製作手鐲和額帶,這無疑是將這種屬靈的裝飾與金鍊對比,彷彿說他們更應當在對律法的虔誠記憶中尋樂,而不是在那些吸引人感官的微不足道的裝飾中。猶太人按字面理解,將這種外在的炫耀視為聖潔的標誌,以至於他們認為當他們將律法戴在手臂和額頭上時,他們幾乎已經做到了所有需要做的事。然後他們的錯誤熱心進一步發展,以至於,由於每個人都希望被認為比其他人更好,他們就相應地加寬他們的經文匣,因為他們稱他們衣服的邊緣為經文匣,上面寫著律法的一些句子,作為護身符。我們的主嚴厲地責備文士和法利賽人的這個錯誤(馬太福音 23:5),因為這只是對這條勸誡的嘲弄,以及對其教義的褻瀆。神的目的在於我所附的《出埃及記》經文中充分顯明,其中只是簡單地命令他們勤奮遵守律法。但是,要求勤奮是有充分理由的,不僅因為事情非常重要,而且因為我們的虛榮心,我們容易放鬆努力,除非我們遲鈍的心被激勵。
### 第 10 節
10. 「耶和華你的神領你進入他向你列祖起誓應許之地的時候。」由於財富和繁榮往往使人心盲目,以至於他們不夠注意謙遜和節制,反而放縱情慾,沉溺於享樂,神預先針對這個錯誤作了規定。因為他告誡他們要小心,免得他們在蒙神豐厚和奢侈的對待後忘記神,這並非沒有原因,而是因為他知道這是一個普遍的惡習,即豐盛會滋生傲慢;正如他後來在他的歌中說:「耶書崙漸肥,就踢跳。你肥胖了,豐滿了,光潤了,便離棄造他的神,輕看救他的磐石。」(申命記 32:15)首先,他指出,如果他們在蒙神如此多美善的恩惠後,卻拋棄對祂的記憶,那將是多麼卑劣和不配的忘恩負義;因為,正如祂的良善是無可估量的,祂將別人建造的城市賜給他們,並將別人辛勤勞動和努力所預備的一切轉移給他們,同樣,他們若在祂每日藉著這豐盛的祝福將自己呈現在他們面前時,卻忽視祂,他們的不敬虔就更為可憎。因此,我們從這段經文學習到,我們蒙神的慷慨邀請去尊榮祂,並且每當祂善待我們時,祂就將祂的榮耀擺在我們眼前;但另一方面,我們應該記住,那些本應是載具,將我們的心靈提升到高處的事物,卻因我們自己的過錯,轉變為障礙和絆腳石,因此我們更應當警惕。在第 12 節末尾,他用另一個論點責備他們的愚蠢,如果他們如此突然致富,卻放縱自己;彷彿他說,如果他們因神的恩惠而高傲,卻不記得自己的出身,他們的荒謬將是不可容忍的;因為沒有什麼比他們從那悲慘的奴役狀態中被拯救出來的記憶,更能使他們謙卑了。因此,他將神所提升他們的廣闊統治,與「為奴之家」對比,以便他們對過去命運的記憶能夠抑制一切頑固。
### 第 13 節
13. 「你要敬畏耶和華你的神。」由此更清楚地表明,祂為何剛才宣告神是獨一的,即唯獨祂應當被專一地敬拜;因為除非我們的心專注於祂,否則宗教就會被撕裂成不同的部分,隨之而來的很快就是錯誤的迷宮。但是,首先,祂要求敬畏,然後是敬拜,以證明和顯明這敬畏。「敬畏」包含順服的意念,當人們將自己奉獻給神時,是因為祂可畏的至高主權使他們安守本位。由此產生敬拜,這是虔誠的證明。但我們必須注意,這段經文所吩咐的敬畏是自願的,以至於受其影響的人們除了順服神之外別無所求。因此,當我說神藉著祂的能力和偉大感使我們順服時,我並不是指從我們身上強行奪取暴力和奴役的順服;我只是想斷言,人們在被敬畏征服之前,無法被引導去順服神;因為他們與生俱來的敗壞總是帶著對宗教的輕蔑和放縱的精神。因此,在耶利米書(耶利米書 5:22)中,為了勸勉人們敬畏,祂闡明了祂抑制海洋力量的可畏能力;但這種敬畏引導祂真正的敬拜者更進一步。在我們所附的申命記第十章的另一段經文中,「專靠」這個詞再次證實了這個真理,即一旦人們稍稍偏離神,祂的敬拜就會被敗壞。因為這就是祂呼召祂的敬拜者與祂聯合的意義,即他們應當彷彿被黏附於祂,而不應看向別處。
### 第 14 節
14. 「不可隨從別神。」在這段經文中,摩西命令百姓不可偏離對神的單純事奉,即使四處可見迷信的例子。因為這是一個極具破壞性的試探,即在任何地方都找不到認同律法教義的人,儘管各國都有一些宗教,或者至少有宗教之名存在於他們中間。因此,既然這些各種形式的敬拜都是偏離正道的試探,就必須及早防範危險,並確立獨一之神的權威,使猶太人有勇氣輕視所有外邦人的普遍信仰。隨後又加上威脅,如果他們陷入這些迷信,報應就不遠了,因為神是忌邪的神,並且住在他們中間。至於前一個稱謂,我將在第二條誡命下說更多。同時,請我的讀者注意,神被稱為忌邪的,因為祂不允許任何可能損害祂榮耀的競爭,也不允許只屬於祂的事奉被轉移到別處。當祂提醒百姓祂住在他們中間時,部分是為了藉著祂的同在激發恐懼,部分是為了間接責備他們的忘恩負義,如果他們離棄祂,為自己尋找遠方的神。
### 第 16 節
16. 「你們不可試探耶和華。」既然這裡的教義無疑應歸於第一條誡命,我們從中得出結論,敬虔的主要基礎就是將屬於祂的歸給祂,絲毫不減少祂所主張的特權。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不信是瑪撒試探的根源和原因,因為當百姓既不信賴神的護理,也不安息在祂的父愛中時,他們就爆發出不耐煩,最終發展到認為神不在他們中間,除非祂順從他們邪惡的慾望。因此,我們明白,除非神的獨特屬性得到承認,否則神就無法被正確地敬拜。由此也顯明,真正的敬虔不能與信心分離,因為如果我們承認一切可欲之善都住在祂裡面,我們就會從祂那裡期待和尋求一切;我們也會耐心和滿足地讓自己受祂的旨意引導,簡而言之,將我們自己和我們的生命交在祂手中。
### 第 20 節
20. 「日後你的兒子問你說。」摩西在這些經文中唯一強調的重點是,百姓應當藉著遵守律法來證明他們的感恩,並且他命令父親們教導的同一宗教,應當傳給他們的後代。總之,所有律法的誡命都有充分的理由被遵守,因為神正是藉著這些誡命,希望祂的百姓在蒙拯救後,能顯明他們對祂慈愛的感受。因此,在這段經文中,他再次藉著提醒他們蒙救贖來稱讚律法,使百姓更樂意、更熱切地敬畏律法;因為律法的權威對他們有更強的約束力,因為它不是在神使他們對祂負有義務之前施加的;如果他們拒絕神作為他們的立法者,而他們知道自己是蒙祂所買贖歸祂的,那將是多麼卑劣和荒謬。其次,他提醒他們,為了同樣的目的,他們被立為迦南地的繼承人,他們應當尊榮神為這特殊恩惠的施予者;因此他總結說,他們受雙重約束,因為神不僅一次將他們歸於自己,而且藉著他們持續佔有那地,確認了祂對他們的統治。但是,他說那地是在律法頒布之前就向他們的列祖起誓應許的,這並沒有什麼不一致;因為,雖然神白白地賜予這份禮物,但祂卻公正地要求他們感恩的見證;正如現今,雖然祂以祂自己的白白恩惠邀請我們進入永恆產業的盼望,但我們蒙召的目的,是我們在我們這邊,一生都要頌揚祂的榮耀。當他在第 24 節使用「敬畏耶和華我們的神」這句話時,他簡要地定義了律法的總綱;因為我們若不將我們的順服歸於敬畏和敬拜神,那麼我們所做的一切律法所吩咐的,就不夠了。誠然,正直和公義使神喜悅;但沒有人會說,如果人們彼此之間行公義,卻剝奪神的權利,他們的生活就是適當的。但眾所周知,合法的尊榮和敬拜都包含在「敬畏」這個詞之下。緊接著,他因律法的益處而稱讚律法;因為神在將公義和虔誠生活的準則賜給他們時,是為他們自己的好處著想。在這些話中,他暗示,如果他們拒絕神為他們自己利益所預備的,他們將是雙重忘恩負義的。因為「為我們的益處」這句話,等同於說神在制定律法時,不僅顧及和關心祂自己的權利,同時也考慮到對他們有益的事;他在下一節中更清楚地說明了這一點,他說「這就是我們的義,如果我們遵守」律法;否則,那取悅神的公義生活準則,已為他們規定,沒有什麼比這更好的了。但關於遵守律法本身如何是義,然而卻沒有人因律法稱義,這將在別處更詳細地說明;因為,律法只帶來忿怒和定罪,這並非源於其教義的任何缺陷或過失,而必須歸咎於我們自己的罪過,因為我們遠離,甚至與律法所包含的公義格格不入。
原英文注釋 Calvin's Commentaries 為公共領域著作,資料來源 SWORD Proje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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