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聖經注釋|申命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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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合和本 申命記 第15章

1「每逢七年末一年,你要施行豁免。

2豁免的定例乃是這樣:凡債主要把所借給鄰舍的豁免了;不可向鄰舍和弟兄追討,因為耶和華的豁免[年]已經宣告了。

3若借給外邦人,你可以向他追討;但借給你弟兄,無論是甚麼,你要鬆手豁免了。

4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上帝的話,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這一切的命令,就必在你們中間沒有窮人了(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為業的地上,耶和華必大大賜福與你。)

6因為耶和華-你的上帝必照他所應許你的賜福與你。你必借給許多國民,卻不致向[他們]借貸;你必管轄許多國民,他們卻不能管轄你。

7「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無論哪一座城裏,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你不可忍着心、揝着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

8總要向他鬆開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補他的不足。

9你要謹慎,不可心裏起惡念,說:『第七年的豁免年快到了』,你便惡眼看你窮乏的弟兄,甚麼都不給他,以致他因你求告耶和華,罪便歸於你了。

10你總要給他,給他的時候心裏不可愁煩;因耶和華-你的上帝必在你這一切所行的,並你手裏所辦的事上,賜福與你。

11原來那地上的窮人永不斷絕;所以我吩咐你說:『總要向你地上困苦窮乏的弟兄鬆開手。』」

12「你弟兄中,若有一個希伯來男人或希伯來女人被賣給你,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就要任他自由出去。

13你任他自由的時候,不可使他空手而去,

14要從你羊群、禾場、酒醡之中多多地給他;耶和華-你的上帝怎樣賜福與你,你也要照樣給他。

15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上帝將你救贖;因此,我今日吩咐你這件事。

16他若對你說:『我不願意離開你』,是因他愛你和你的家,且因在你那裏很好,

17你就要拿錐子將他的耳朵在門上刺透,他便永為你的奴僕了。你待婢女也要這樣。

18你任他自由的時候,不可以為難事,因他服事你六年,較比雇工的工價多加一倍了。耶和華-你的上帝就必在你所做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19「你牛群羊群中頭生的,凡是公的,都要分別為聖,歸耶和華-你的上帝。牛群中頭生的,不可用牠耕地;羊群中頭生的,不可剪毛。

20這頭生的,你和你的家屬,每年要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在耶和華-你上帝面前吃。

21這頭生的若有甚麼殘疾,[就如]瘸腿的、瞎眼的,無論有甚麼惡殘疾,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你的上帝;

22可以在你城裏吃;潔淨人與不潔淨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與鹿一般。

23只是不可吃牠的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樣。」

# 申命記 — 第十五章

## 第十五章

### 第 1 節

1. 每逢七年末了。這裡為猶太人規定了一項特殊的、彼此之間的人道行為,即每逢七年,弟兄應當免除弟兄所欠的一切債務。然而,儘管我們現在不受這條律法的約束,而且實行這條律法也不合時宜,但它所指向的目標仍然應當維持,即我們不應當過於嚴苛地追討債務,特別是當我們面對那些因貧困重擔而困苦的窮人時。正如我所說,古代以色列民的處境是不同的。他們源於同一宗族;迦南地是他們共同的產業;他們之間應當相互維持弟兄般的關係,如同一個家庭。而且,既然上帝曾一次性地使他們獲得自由,那麼維護他們自由的最佳方式就是維持一種中庸的狀態,以免少數極其富有的人壓迫全體民眾。因此,如果富人被允許不斷增加財富,他們就會壓迫其他人,上帝便藉著這條律法限制了過度的權力。此外,當土地獲得安息,人們從耕作中休息時,全體民眾——為了他們而設立安息年——也理應享受一些放鬆。然而,我認為這裡所說的豁免僅是暫時性的。有些人確實認為所有債務在那時都被完全取消了;彷彿安息年消除了所有債權債務關係;但這被上下文所駁斥,因為當安息年臨近時,上帝命令他們要慷慨地借貸,然而如果不能在適當的時候要求償還,這種契約就顯得荒謬了。當然,如果從未有過償還,那麼就應該直接要求施予:因為如果所借出的錢從未歸還給其主人,那麼借貸的空洞形式又有何用呢?但上帝要求所有訴訟在那一年停止,這樣就沒有人會騷擾他的債務人:而且,因為在那自由和豁免的一年裡,沒有希望收回錢款,上帝預先考慮到這個異議,並禁止他們吝嗇,儘管延遲可能會帶來一些不便。因此,首先,祂命令他們在第七年實行豁免,即停止追討債務,並給予窮人以及土地一個休戰期或假期。基於此,以賽亞責備猶太人沒有正確遵守安息日,因為他們追討債務,並且「禁食是為爭競、辯論」(以賽亞書 58:3-4)。豁免的形式隨後補充道:「在耶和華宣告釋放的這一年,無人可以騷擾他的鄰舍。」

### 第 3 節

3. 外邦人的債,你可以向他追討。接著是一個例外,即可以向外邦人追討債務,並強迫他們償還;這有很好的理由,因為藐視律法的人絕不應當享受安息年的益處,特別是當上帝只將這特權賜給祂所揀選的子民時。下一節經文「除非你們中間沒有窮人」被解經家們扭曲成各種不同的意思。有些人將其翻譯為「然而(veruntamen),你們中間不可有窮人」;彷彿這是一個禁令,要求他們不可讓貧困的弟兄被貧窮壓垮而不施以援手;為了避免他們反駁說,如果他們如此慷慨施予,他們很快就會耗盡自己,上帝預先回應他們,並命令他們信賴祂的祝福。然而,另一些人則將其理解為一個應許,並將其連接起來,即如果他們遵守律法,他們中間就不會有窮人,因為那時上帝會祝福他們。這種解釋也並非不合適。那些將其解釋為「以至於你們中間沒有窮人」的人,我不知道他們是什麼意思。然而,我的讀者們可以思考,**אפס כי**(ephes ci)是否更好地翻譯為「除非因為」(nisi quod):那麼這句話就會以括號形式讀出,彷彿是說,每當你們弟兄中有窮人時,你們就有機會向他們行善。因此,你們應當救濟你們弟兄的貧困,以便上帝祝福你們。但是,為了使句子更清晰,我將**אפס כי**(ephes ci)這兩個詞理解為排他性的,彷彿是說,絕不可有窮人:或者,無論如何,不要讓你們的過失導致你們中間有窮人;因為祂要終止一切徒勞的藉口,並希望他們在必要時樂意施以援手,以免窮人因缺乏和困苦的壓力而沉淪。因此,祂並非泛指所有窮人,而僅指那些極度貧困的人;正如先知阿摩司所抱怨的,他們「為一雙鞋賣了窮人」(阿摩司書 2:6)。因此,為了讓他們更樂意幫助那些困苦的人,祂應許祂的祝福將帶來更豐盛的供應。保羅似乎就是從這裡引申出他對哥林多人的勸勉:「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上帝愛樂意施予的人。上帝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那賜種給撒種的,又賜糧食給人吃的,必多多加給你們種地的種子,又增添你們仁義的果子,叫你們凡事富足,可以多多施捨。」(哥林多後書 9:6-11)。簡而言之,上帝希望他們無憂無慮,因為如果他們因慷慨施予窮人而減少自己的儲備,祂將以祂的祝福豐厚地報償他們。

### 第 6 節

6. 因為耶和華你的上帝必照祂所應許你的賜福給你。祂證實了前述的宣告,但從具體上升到普遍;因為在教導他們可以從上帝的祝福中期待比他們施予窮人更多的之後,祂現在將他們的注意力引回到聖約本身,彷彿是說,他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源於上帝恩惠的那個原始泉源,即當祂使他們成為迦南地的繼承者時。上帝也提醒他們,祂那時應許他們豐盛的產物;因此暗示,如果他們吝嗇和小氣,他們就會導致土地貧瘠。當祂說他們將借貸給萬國時,祂是藉著誇張的說法;下一句也是如此,即他們將統治外邦人;由此可見,如果他們中間有任何缺乏的人,那將是出於人民自身的邪惡和墮落。

### 第 7 節

7. 你們中間若有貧窮人。這裡使用的詞是**אביון**(ebyon),我們剛才在第 4 節中也見過這個詞;當祂命令他們救濟乞丐,而之前又禁止他們中間有乞丐時,這並無矛盾;因為禁令的目的是,如果有人淪為乞丐,他們不應被拋棄和遺棄。然而,現在祂解釋了預防這種情況的方法,即富人的手應當敞開以幫助他們。為了使他們傾向於憐憫,祂再次提醒他們共同的弟兄情誼,並將上帝恩惠使他們共同居住的土地作為其標誌和保證呈現在他們面前。再次,為了使他們樂意並迅速地施以人道,祂禁止他們硬著心,藉此表明貪婪總是殘酷的。最後,祂將這教導應用於豁免年,即他們應當在該年年初立即救濟他們貧窮的弟兄,就好像他們會在幾天內收回窮人將保留到年底的錢一樣。

### 第 11 節

11. 因為地上的窮人永不會斷絕。那些認為他們中間總會有窮人,是因為他們不遵守律法,因此土地會因他們的不義而貧瘠的觀點,是牽強附會的。我承認這是事實;但上帝在這裡並非將他們中間總會有乞丐歸因於他們的罪,而只是提醒他們,他們慷慨施予的機會永遠不會缺乏,因為祂會藉著將窮人擺在他們面前來考驗他們的心。因為(正如我上面所觀察到的),這就是富人和窮人相遇的原因,而耶和華是他們所有人的創造者;因為否則,除非他們藉著互相幫助來實踐,否則慈善的義務就不會被遵守。因此,上帝為了激發富人的不活躍,宣告祂所規定的無非是持續的需要所要求的。

### 第 13 節

13. 你釋放他自由的時候。這裡不僅命令釋放奴隸,還加上了慷慨的勸勉,即他們不應讓奴隸空手而去;因為這不是一項民事法令,旨在從貪婪者那裡榨取他們不願給予的更多。保羅的原則適用於此:「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上帝愛樂意施予的人。」(哥林多後書 9:7)。但是,既然希伯來奴隸是弟兄,上帝不允許他們處於比雇工更差的境地。祂命令他們從酒榨、禾場和羊群中供給他們,這並不是說要使他們致富,或給予他們大量的供應,而是祂公正地約束富人,他們的各種豐盛為他們提供了慷慨的手段;彷彿祂要向他們表明他們從何處獲得這些無償的禮物,而這些禮物同時也是對他們奴隸勞動的公正補償。

### 第 18 節

18. 你釋放他自由的時候,不要以為難。我最近觀察到,遵守這條律法對猶太人來說是多麼困難和不便;因此,上帝責備他們吝嗇和小氣的驕傲,如果他們不情願地釋放奴隸,這並非沒有道理。事實上,祂首先從公義的角度敦促他們順服,然後從報酬的希望來敦促。因為祂提醒他們,奴隸在六年裡所賺取的工資是雇工的兩倍,這可能是因為奴隸的生活更為勞苦,因為奴隸比受薪的自由人被要求承擔更繁重的任務;或者是因為他所完成的期限是雇工通常受僱期限的兩倍。因為猶太(解經家)從這段經文推斷,雇工的期限是三年;因此他們認為六年是這樣計算的。但既然這只是一種猜測,我不知道我的觀點是否更為合適,即在六年裡,他們的勞動所得的利潤是自由人的兩倍,而自由人不受奴隸的強迫。

### 第 19 節

19. 你牛群羊群中頭生的。這裡又增加了一項告誡,即他們不應從頭生的牲畜中獲利;因為他們可能用牛來耕地,或作為負重牲畜;他們也可能剪羊毛,然後將一隻品質下降的動物帶到會幕。因此,上帝命令,凡是歸於祂的,都應當誠實且絕對地獻上。但是,如果好的律法源於惡習,那麼由此可見,人類一直以來是多麼大膽地被貪婪引誘去追求不義之財,以至於有必要藉著明確的諭令禁止他們試圖從上帝那裡致富。因此,人們在互相欺騙方面如此精明和狡猾,這不足為奇,因為他們毫不猶豫地用邪惡的詭計欺騙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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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CCEL/SWORD Proje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