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要從以色列人中,使你的哥哥亞倫和他的兒子拿答、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一同就近你,給我供祭司的職分。
2你要給你哥哥亞倫做聖衣為榮耀,為華美。
3又要吩咐一切心中有智慧的,就是我用智慧的靈所充滿的,給亞倫做衣服,使他分別為聖,可以給我供祭司的職分。
4所要做的就是胸牌、以弗得、外袍、雜色的內袍、冠冕、腰帶,使你哥哥亞倫和他兒子[穿]這聖服,可以給我供祭司的職分。
5要用金[線]和藍色、紫色、朱紅色[線],並細麻去做。
6「他們要拿金[線]和藍色、紫色、朱紅色[線],並撚的細麻,用巧匠的手工做以弗得。
7以弗得當有兩條肩帶,接上兩頭,使它相連。
8其上巧工織的帶子,要和以弗得一樣的做法,用以束上,與以弗得接連一塊,要用金[線]和藍色、紫色、朱紅色[線],並撚的細麻做成。
9要取兩塊紅瑪瑙,在上面刻以色列兒子的名字:
10六個名字在這塊寶石上,六個名字在那塊寶石上,都照他們生來的次序。
11要用刻寶石的手工,彷彿刻圖書,按着以色列兒子的名字,刻這兩塊寶石,要鑲在金槽上。
12要將這兩塊寶石安在以弗得的兩條肩帶上,為以色列人做紀念石。亞倫要在兩肩上擔他們的名字,在耶和華面前作為紀念。
13要用金子做二槽,
14又拿精金,用擰工彷彿擰繩子,做兩條鍊子,把這擰成的鍊子搭在二槽上。」
15「你要用巧匠的手工做一個決斷的胸牌。要和以弗得一樣的做法:用金[線]和藍色、紫色、朱紅色[線],並撚的細麻做成。
16這胸牌要四方的,疊為兩層,長一虎口,寬一虎口。
17要在上面鑲寶石四行:第一行是紅寶石、紅璧璽、紅玉;
18第二行是綠寶石、藍寶石、金鋼石;
19第三行是紫瑪瑙、白瑪瑙、紫晶;
20第四行是水蒼玉、紅瑪瑙、碧玉。這都要鑲在金槽中。
21這些寶石都要按着以色列十二個兒子的名字,彷彿刻圖書,刻十二個支派的名字。
22要在胸牌上用精金擰成如繩的鍊子。
23在胸牌上也要做兩個金環,安在胸牌的兩頭。
24要把那兩條擰成的金鍊子,穿過胸牌兩頭的環子。
25又要把鍊子的那兩頭接在兩槽上,安在以弗得前面肩帶上。
26要做兩個金環,安在胸牌的兩頭,在以弗得裏面的邊上。
27又要做兩個金環,安在以弗得前面兩條肩帶的下邊,挨近相接之處,在以弗得巧工織的帶子以上。
28要用藍細帶子把胸牌的環子與以弗得的環子繫住,使胸牌貼在以弗得巧工織的帶子上,不可與以弗得離縫。
29亞倫進聖所的時候,要將決斷胸牌,就是刻着以色列兒子名字的,帶在胸前,在耶和華面前常作紀念。
30又要將烏陵和土明放在決斷的胸牌裏;亞倫進到耶和華面前的時候,要帶在胸前,在耶和華面前常將以色列人的決斷牌帶在胸前。」
31「你要做以弗得的外袍,顏色全是藍的。
32袍上要為頭留一領口,口的周圍織出領邊來,彷彿鎧甲的領口,免得破裂。
33袍子周圍底邊上要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線]做石榴。在袍子周圍的石榴中間要有金鈴鐺:
34一個金鈴鐺一個石榴,一個金鈴鐺一個石榴,在袍子周圍的底邊上。
35亞倫供職的時候要穿這袍子。他進聖所到耶和華面前,以及出來的時候,袍上的響聲必被聽見,使他不至於死亡。
36「你要用精金做一面牌,在上面按刻圖書之法刻着『歸耶和華為聖』。
37要用一條藍細帶子將牌繫在冠冕的前面。
38這牌必在亞倫的額上,亞倫要擔當干犯聖物[條例]的罪孽;這聖物是以色列人在一切的聖禮物上所分別為聖的。這牌要常在他的額上,使他們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
39要用雜色細麻[線]織內袍,用細麻布做冠冕,又用繡花的手工做腰帶。
40「你要為亞倫的兒子做內袍、腰帶、裹頭巾,為榮耀,為華美。
41要把這些給你的哥哥亞倫和他的兒子穿戴,又要膏他們,將他們分別為聖,好給我供祭司的職分。
42要給他們做細麻布褲子,遮掩下體;褲子當從腰達到大腿。
43亞倫和他兒子進入會幕,或就近壇,在聖所供職的時候必穿上,免得擔罪而死。這要為亞倫和他的後裔作永遠的定例。」
# 出埃及記 — 第 28 章
## 第 28 章
### 第 1 節
1. 「你要從以色列人中,使你的哥哥亞倫和他的兒子拿答、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一同就近你,給我供祭司的職分。」這裡援引神的呼召來證明祭司職分的重要性與尊嚴,使徒也很好地權衡了這點,說:「這大祭司的尊榮,沒有人自取,惟要蒙神所召,像亞倫一樣。」(希伯來書 5:4)在異教國家中,祭司是由民眾選舉產生,因此野心獨佔了他們的任命;但神只願那些祂憑己意揀選的人被視為合法的祭司;而且,全人類加起來也無權將任何人強加於神,使其介入以獲得赦免與平安;不,甚至基督自己若非憑藉父神的預旨與任命承擔此職,也無法充分地挽回神。這就指向了那著名的誓言,藉此天父任命祂為祭司;因此,後來在猶太民族中盛行的褻瀆行為,即亞倫的繼承者買賣祭司職分,就更顯得卑劣可憎!約瑟夫所記載的這種不配的職位買賣,如今應當令我們感到恐懼,因為我們看到那被神揀選來預表基督的家族,竟如此褻瀆了這神聖的尊榮。然而,無論他們如何違背一切律法與公義,神的旨意依然不可侵犯,為要使信徒知道祭司職分依賴於祂的權柄,正如和好源於祂純粹的恩惠。因為,若要人設立祭司為合法,他們就必須憑自己的功德來預先取悅神;而他們離此甚遠。至於教會牧者的揀選,情況則不同;因為基督設立了這職分本身之後,祂命令從教會中選出那些憑其教義與生活正直而適合履行職分的人。然而,祂並未因此將自己的權利與權柄讓給人,因為祂並未停止透過他們呼召那些(祂願受其服事的人)。因此,為要表明祂是祭司職分的唯一創始者,神命令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從其他人中分別出來;而這項任務祂委託給摩西,然而摩西自己並未被提升到同樣的尊榮。摩西膏立亞倫,儘管他自己從未藉著膏抹與授職來獻身於神的服事;由此我們看出,聖禮的能力與功效並非來自執行者的美德,而僅僅來自神的命令;因為如果不是神如此旨意,摩西就不會將他自己所沒有的賜給他人。
### 第 2 節
2. 「你要為你哥哥亞倫做聖衣,以彰顯榮耀和華美。」這些外在的裝飾表明了真實屬靈裝飾的缺乏;因為如果祭司是絕對且完全完美的,這些預表性的附屬物就顯得多餘。但神藉此象徵表明,基督將展現出超越天使般的光輝與一切美德。亞倫因自身的敗壞而污穢,因此不配出現在神面前;所以,為了使他成為神與人之間合適的和平締造者,他脫下尋常衣裳,以一個新人的姿態出現。因此,聖衣首先被認為是遮蓋他的過犯;其次,是代表一切美德無與倫比的裝飾。後者確實可以在某種程度上應用於教會的牧者;如果我們說,除了那些身上顯出卓越非凡美德的人之外,沒有其他人配得上如此崇高的尊榮,這種比較也並非荒謬。但我們必須主要記住我所說的,即在這些衣服中,基督至高的純潔與奇妙的榮耀被預表出來;彷彿神應許說,這位中保將遠比人類狀況所能產生的更為尊貴。因此,祂宣告這些衣服將「為榮耀和華美」。關於工匠的智慧,我現在只提一點,稍後會更詳細地說明,即從創世以來所有發明對人類有益技藝的人,都曾被神的靈所充滿;以至於連異教作者也被迫稱這些為神的發明。但由於在這項神聖的工作中需要稀有而不同尋常的技能,因此它被明確地稱為聖靈的特殊恩賜。
### 第 4 節
4. 「所要做的聖衣,就是胸牌、以弗得、外袍、雜色的內袍、冠冕、腰帶。他們要為你哥哥亞倫和他的兒子做聖衣,使他們可以給我供祭司的職分。」這裡我必須再次提醒讀者,他們應當放棄一切微妙的推測,滿足於簡樸。我或許可以重複許多似是而非的寓意,這些寓意或許比對事實的健全認識更受某些人歡迎。如果有人喜歡這種孩童般的遊戲,他只需閱讀耶柔米寫給法比奧拉的信;其中他幾乎收集了所有他能從他人著作中找到的東西;但除了枯燥的瑣碎之外,什麼也找不到,其愚蠢之處令人不忍卒讀,更遑論駁斥。熟悉我著作的人都知道,我不願輕易批評他人的觀點;但當我反思許多人所困擾的「耳朵發癢」是多麼危險時,我不得不開出這劑藥方。這裡列舉了服裝的六個主要部分。希臘人稱之為 **λογεῖον**(logeion,胸牌),拉丁人稱之為 **pectorale**(胸牌),它像一個方形的胸牌,由小鏈子連接,與以弗得相連。其中鑲嵌著十二塊寶石,代表以色列的十二支派;烏陵和土明也附在其上。但其形式究竟如何,無法從摩西的文字中確定;既然連猶太人自己也意見不一,我們就滿足於將其比作胸牌。我不反對將其名稱源於力量或寶藏的觀點。但最值得注意的是,祭司將亞伯拉罕的子孫彷彿佩戴在心上,不僅是為了將他們呈獻給神,也是為了記念他們,並為他們的福祉擔憂。這十二塊寶石絕非作為十二支派的象徵,以激發他們的驕傲,彷彿他們因自身的尊嚴或卓越而備受推崇;而是藉此提醒他們,信徒在神眼中所擁有的一切價值,都源於祭司職分的聖潔。因此,我們從這個預表中學習到:無論我們自身多麼卑微、低賤,完全一無是處,然而既然基督樂意將我們嫁接到這個身體中,我們在祂裡面就是寶貴的石頭。以賽亞似乎在前面引用的經文中暗示了這一點,他在談到基督統治下教會的復興時說:「看哪,我要以彩色石安你的石頭,以藍寶石立你的根基;又要以紅寶石造你的窗戶,以寶石造你的城門,以各樣寶石造你的四境。」因為緊接著的解釋是:「你的兒女都要受耶和華的教訓。」(以賽亞書 54:11-13)因此,在律法之下,藉著外在的記號預表了將在基督裡成就的事;即雖然我們寄居在世上,但我們藉著信心與基督聯合,彷彿與祂合而為一;此外,祂關心我們的福祉,彷彿將我們佩戴在心上;最後,當我們的天父在祂裡面看顧我們時,祂看我們比世上一切財富與榮華更為寶貴。至於烏陵和土明,我認為它們很可能是胸牌上與這些名稱相對應的兩個顯著標記;因為一些猶太人認為神的不可言喻之名被置於其織物之下,這種假設並非沒有愚蠢和危險的迷信。我略過其他同樣瑣碎的幻想;我也不急於知道它們的形狀如何;事實本身對我來說已足夠。因此,藉著烏陵,即光輝,我毫不懷疑地預表了真祭司用以照亮所有信徒的教義之光;首先,因為祂是唯一的「世界之光」,沒有祂,萬物都充滿黑暗;又因為「一切智慧和知識的寶藏都藏在祂裡面。」(約翰福音 8:12;9:5;歌羅西書 2:3)因此保羅理所當然地誇口說他除了耶穌基督之外一無所知(哥林多前書 2:2),因為祂的祭司職分已充分且綽綽有餘地啟迪了我們。正如當時百姓被勸告要將目光投向祭司的光輝,如今我們也必須殷勤記住基督自己所教導的:「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約翰福音 8:12)另一方面,土明,意為完全,是唯獨在基督裡才能尋得的完全無瑕的純潔的象徵;因為如果祂不完美,沒有任何污點,不缺乏完全聖潔所需的一切,祂就不會是一位合適的大祭司。因此,將烏陵指教義之光,土明指生命,這種區分並非不當;這在某種程度上確實適用於教會的牧者,他們應當在純正的教義和正直的生活上都發光。但神的旨意是要表明,這兩者都不能在基督之外尋求;因為我們從祂那裡獲得光和純潔,當祂樂意按照祂白白的恩惠的尺度使我們成為它們的分享者時。由此可見,那些在基督之外尋求哪怕一絲光亮或一滴純潔的人,都是將自己投入迷宮,在那裡他們在致命的黑暗中徘徊,吸入虛假美德的致命煙霧,自取滅亡。聖經有時記載的關於藉烏陵和土明求問的事,是神對祂古老百姓的粗陋所作的遷就(Accommodation)。真正的祭司尚未顯現,祂是全能旨意的使者,藉著祂的靈,所有先知都發言,祂最終是所有啟示的源泉,是父神的本體形象;因此,為了使預表性的祭司成為神與人之間的使者,他必須穿上基督的裝飾。因此,即使在那時,信徒也藉著預表被教導,基督是我們來到父神面前的道路,而且祂也從父神隱秘的懷中帶來一切對我們得救有益的知識,因此猶太人的虛構說法,即回應是以這種方式給出的:如果問及某個支派,代表該支派的石頭就會發光;並且石頭的顏色會根據神是否拒絕或同意而改變,這種說法是自相矛盾的。因為即使我們承認烏陵和土明就是那些寶石的排列,這種想像也完全沒有意義。但是,正如我所說,神藉著胸牌的形式本身就證明其中蘊含著豐盛的智慧和正直;因此它被稱為「判斷的胸牌」,即最完美的正直,沒有任何可欲求之處;因為 **מִשְׁפָּט**(mishphot,判斷)這個詞在聖經中常常指一切妥善和正當地安排的事物。有些人將「判斷」解釋為「詢問」,因為祭司只有戴著胸牌時才求問回應,這種解釋過於狹隘,甚至被許多經文證明是錯誤的。因此,讓我們認定這一點:這個尊貴的稱謂旨在表達一個正確無誤的法則(ordinem)。因為胸牌彷彿是以弗得的一部分,所以它有時被包含在那個詞中;在此也值得注意的是,大祭司的這種特殊以弗得與其他地方提到的以弗得不同;因為所有祭司家族的人在履行宗教職責時都穿以弗得(撒母耳記上 14:3;23:6)。甚至大衛在約櫃前跳舞時也穿著以弗得(撒母耳記下 6:14);這種習俗至今仍被猶太人在主要節日中保留。其餘的我將在適當的地方介紹。
### 第 9 節
9. 「你要取兩塊紅瑪瑙,在上面刻以色列兒子的名字。」為了使祭司與百姓之間的聯繫更加明確,神不僅將十二支派的紀念物放在他的胸前,還將他們的名字刻在他的肩上。這樣就消除了所有嫉妒的機會,因為百姓會明白,這個人被分別出來並非為了個人利益,而是在他一個人身上,他們都是一個祭司的國度,彼得教導說這最終在基督裡真正實現了(彼得前書 2:5);正如以賽亞曾預言將有神的祭司,並從外邦人中帶來利未人(以賽亞書 66:21);約翰在啟示錄中也暗示了這一點,他說我們在基督裡都是祭司(啟示錄 1:6)。但我們必須記住,我們的大祭司被說成將我們背在肩上的原因,因為我們不僅在地上爬行,而且沉淪在死亡的最深處;那麼我們如何才能升到天上呢?除非神的兒子將我們與祂一同提升。現在,既然我們自身沒有能力獲得永生,我們所有的身心力量都俯伏在地,我們就必須單單靠祂的力量被托起。因此,我們升天的信心由此而生,因為基督將我們與祂一同提升;正如保羅所說,我們「在基督耶穌裡一同坐在天上」(以弗所書 2:6);因此,無論我們自身多麼軟弱,我們所有的力量都在於此,即我們是祂的重擔。因此,在這個古老的預表中預示了保羅所教導的,教會是「祂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以弗所書 1:22)。剩下的就是我們每個人,意識到自己的軟弱,都應當安息在基督裡;因為當我們以愚蠢的傲慢自高時,我們就不允許自己被祂舉起,被祂的力量承載和支撐。因此,讓那些驕傲的人,藉著自高而跌落毀滅,而基督則將我們托在祂的肩上。這些石頭被稱為「紀念石」;又說「為以色列人作紀念」;正如後來對十二塊石頭的重複;有些人解釋說,「願神記念以色列人」;另一些人解釋說,「願祭司自己記念他們」;還有一些人解釋說,「願以色列人記念神因著獨一的中保而與他們和好」;但我簡單地解釋為,它們是神與他們之間相互約定的紀念碑;彷彿神藉著可見的記號表明,每當他們以這種方式被獻上時,祂就擁抱他們並接納他們進入祂的聖所。
### 第 30 節
30. 「你要將烏陵和土明放在決斷的胸牌裡,使亞倫進到耶和華面前的時候,常將以色列人的判斷帶在胸前。」從這些話語中,有些人推斷烏陵和土明與前面所描述的整個工作是不同的;另一些人則認為它們就是那十二塊石頭,因為當摩西敘述整個工作完成時,沒有再提及它們。但最有可能的,正如我已經說過的,是在胸牌本身上,以某種方式呈現了教義之光和完全正直的生活;因此,在摩西稱其為「判斷的胸牌」之後,他也稱其為「以色列人的判斷」;藉此表達,他指的是一個確定而明確的體系,或一個絕對完美的法則,以色列人應當以此為指導並順從。
### 第 31 節
31. 「你要做以弗得的外袍,顏色全是藍的。」這件外袍穿在長袍之上,介於長袍和以弗得之間;其下擺交替懸掛著鈴鐺和石榴。雖然石榴沒有氣味,但這個預表卻向眼睛暗示了這一點;彷彿神要求這件衣服既有甜美的氣味,又有聲音;確實,我們因罪惡的污穢而發臭,只有被基督的衣服遮蓋,才能成為神面前的馨香。但神要鈴鐺發出聲音;因為基督的衣服並非藉著自身為我們贏得恩惠,而是藉著福音的聲音,將元首的馨香散佈到所有肢體。這個寓意沒有什麼過於微妙或牽強之處;因為氣味和聲音的相似性自然引導我們去尊崇恩惠和傳揚福音。因此,藉著附在外袍下擺的石榴,神證明祭司身上的一切都是馨香的,蒙祂悅納的,只要有聲音伴隨;當神宣告祭司若沒有聲音就進入聖所將會死亡時,就宣告了其必要性。確實,這是一種普遍的邀請,在執行神聖職務時喚醒了百姓的注意力。神所威脅的懲罰不適用於基督,這並非荒謬;因為有必要對利未祭司發出嚴格的命令,以免他們忽略這些外在的敬虔操練,直到真理顯現。古人將此靈性地應用於教會的牧者,這並非不明智;因為格里高利說,祭司若不發出講道的聲音,就該死;正如以賽亞責備「啞巴狗」(以賽亞書 56:10)。但我們必須特別記住,基督的衣服是有聲音的,因為唯獨藉著聽道而來的信心,才能使我們穿上祂的義。
### 第 36 節
36. 「你要用精金做一面牌,在上面按刻圖章之法刻著『歸耶和華為聖』。」這銘文刻在祭司的額頭上,使其顯眼,並非沒有道理;因為神不僅藉此證明律法下的祭司職分蒙祂悅納,因為祂已藉祂的話語使其成聖,而且也表明聖潔不能在別處尋求。因此,有兩件事需要注意:首先,神所設立的祭司職分是蒙祂喜悅的,因此,所有其他祭司職分,無論說得多麼華麗,對祂來說都是可憎的,並被祂拒絕;其次,在基督之外,我們都是敗壞的,我們所有的敬拜都是有缺陷的;無論我們的行為看起來多麼卓越,它們仍然是不潔和污穢的。因此,讓我們所有的感官都固定在我們獨一且永恆的祭司的額頭上,使我們知道純潔唯獨從祂流向整個教會。祂的話語指的就是這個:「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約翰福音 17:19);摩西這段經文也表達了同樣的意思:「使亞倫擔當聖物的罪孽」等等。這無疑是一段非凡的經文,藉此我們被教導,除非藉著中保恩惠的介入,否則我們所做的一切都不能蒙神喜悅;因為這裡並非指明顯而嚴重的罪,這些罪的赦免顯然只能藉著基督獲得;而是聖潔供物的罪孽必須由祭司除去和潔淨。將其解釋為:如果儀式中犯了任何錯誤,藉著祭司的禱告就可以得到赦免,這種解釋是貧乏的;因為我們必須看得更遠,理解供物的罪孽必須由祭司潔淨,是因為任何供物,就其為人所獻而言,都不能完全免於罪責。這是一個嚴厲的說法,幾乎是個悖論,即我們自身的聖潔是如此不潔,以至於需要赦免;但必須記住,沒有什麼是如此純潔,以至於不會從我們身上沾染一些污點;就像水一樣,雖然可以從清澈的泉源中汲取純淨的水,但如果流經泥濘的地面,就會被染上顏色,變得有些渾濁:因此,沒有什麼是本身如此純潔,以至於不會被我們肉體的傳染所污染。沒有什麼比事奉神更卓越的了;然而百姓所獻的一切,即使是律法所規定的,也必須藉著赦免的介入,而赦免只有祭司才能為他們獲得。現在沒有任何祭物,也從未有任何祭物比呼求神的名更蒙神喜悅,正如祂自己宣告的:「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詩篇 50:15);然而使徒教導我們,「頌讚的祭」唯獨在基督裡獻上才蒙神喜悅(希伯來書 13:15)。因此,讓我們學習到,當我們的順服行為呈現在神面前時,它們是與罪孽混雜的,這使我們受到祂的審判,除非基督使它們成聖。總之,這段經文教導我們,無論我們努力向神獻上什麼善工,它們都遠非值得獎賞,反而使我們定罪,除非基督的聖潔,藉此神被挽回,為它們獲得赦免。這在摩西緊接著的話語中再次得到證實,摩西說,藉著祭司的恩惠,聖潔供物的罪孽被除去,「為蒙悅納」,即以色列人可以確信神已與他們和好並施恩於他們。至於頭巾本身,有些人稱之為冠冕(**cidarim**),另一些人稱之為帽子,我無話可說;我也不願對腰帶或束帶過於精微地哲學化。
### 第 40 節
40. 「你要為亞倫的兒子做內袍、腰帶、裹頭巾,以彰顯榮耀和華美。」亞倫的兒子們不僅從百姓中被分別出來,也從利未人中被分別出來;因為那個家族被賦予了特殊的尊嚴,他的繼承人將從中選出。由於沒有一個人能夠履行他們所有的職責,所以這些職責被分配給他們。因此,他們被內袍、腰帶和裹頭巾裝飾,「以彰顯榮耀和華美」。關於他們的膏抹,我們將在下一章看到。他們的手被稱為「充滿」,是指他們被裝備好獻祭,因為只要他們的手未被分別為聖(**profanae**),即使它們非常豐盛,也被視為空虛,因為除了憑藉祭司職分,沒有任何禮物能蒙神悅納;因此,他們的豐盛來自於分別為聖,藉此,妥善獻上的供物才能達到神面前。但我們必須注意,使他們成聖的不是他們的父親亞倫,而是摩西,這樣他們成聖的能力或功效才能歸於神,而不是轉移給祂的僕人。或許,神也想預防不敬虔之人的誹謗,以免有人日後反對說亞倫欺詐不公地將只授予他一人的尊榮擴展到他的兒子們,從而非法地使其世襲。他之所以免受這種指責,是因為祭司的尊嚴是從別處傳給他們的。此外,藉著這些方式,摩西的後裔更確定地失去了他們可能因其父親的身份而產生的希望。因此,摩西藉著膏立亞倫的兒子們,將自己的兒子們置於他們應有的位置,以免任何野心日後誘惑他們,或以免他們看到自己被置於他人之下而產生嫉妒。
### 第 42 節
42. 「你要為他們做細麻布褲子,遮蓋下體,從腰到大腿。」由於人類天性輕浮、頑固,會抓住最微小的冒犯理由來貶低聖物,因此宗教很容易陷入輕蔑,神在此預防這種危險,頒布了一條關於看似微不足道的事情的誡命,即祭司應當用褲子遮蓋下體。總之,他們應當行為貞潔、謙遜,以免他們身上出現任何不當或不雅之處,損害聖物的尊嚴。因此,有些人將「使他們在聖所供職」這句話解釋為「使他們潔淨無瑕,不褻瀆神的服事」。然而,在我看來,**קֹדֶשׁ**(kodesh,聖所)這個詞應當理解為聖所;這也是更自然的解釋。隨後還加上了威脅,如果他們忽視這項規定,將不會免受懲罰,因為他們會自取罪孽。我們對此不必感到驚訝,因為在履行神聖職責時的一切粗心和疏忽都與不敬虔和藐視神密切相關。至於緊接著的「這要作永遠的定例」,有些人,在我看來不恰當地,將其限制在關於褲子的誡命上,因為它自然地指涉祭司職分的其他條例。因此,神普遍宣告,祂所頒布的律法並非暫時的,而是要永遠對祂所揀選的百姓有效;由此我們推斷,每當涉及律法預表時,**עוֹלָם**(gnolam,永遠)這個詞在基督降臨時就達到了其目的;確實,這才是儀式的真正永恆性,即它們應當安息在基督裡,祂是它們完全的真理和實質。因為,既然基督最終顯明了當時在影兒中所描繪的一切,這些預表就得以確立,因為在它們的實體顯現之後,它們的功用就停止了。我們已經看到大衛很久以前就預言了這一點,他用「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的另一個祭司職分取代了利未祭司職分(詩篇 110:4);但正如使徒很好地提醒我們的,祭司職分既然轉移了,律法和所有條例也必然隨之轉移(希伯來書 7:12)。因此,古老的儀式現在已經終止,因為它們與基督屬靈的祭司職分不符;在此,教皇制度的雙重褻瀆暴露無遺,即凡人竟敢為基督的祭司職分設立另一個第三個祭司職分,彷彿祂的祭司職分是暫時的;而且,他們愚蠢地模仿猶太人,堆砌了直接與基督祭司職分性質相悖的儀式。他們確實回答說,儘管他們有無數的祭祀,但祂的祭司職分仍然完整;但他們徒勞地試圖藉此遁詞逃避,因為如果改變或創新律法祭司職分中的任何事物都是不合法的,那麼用奇特的發明來敗壞基督的祭司職分,當其完整性已藉著神不可侵犯的誓言得到確認時,就更不合法了?父神對子說:「你是永遠的祭司」;那麼,當有無數(祭司)被任命時,聲稱沒有從基督那裡奪走任何東西,這種愚蠢的說法又有何用?這些事情如何協調:祂被膏抹藉著聖靈獻上自己,然而祂卻被他人獻上?祂藉著一次獻祭完成了祂的工作,使我們完全稱義,然而祂卻每天被獻上?現在,如果現今沒有合法的祭司,除非他自身擁有古老預表中所預示的一切,那麼讓他們帶來以天使般的純潔裝飾,彷彿與人類分離的祭司,否則我們就有權拒絕所有被最微小污點玷污的人。因此,他們的第二個褻瀆也由此而生,即他們竟敢用新的猶太教來遮蔽福音的光輝。他們完全沒有辦法證明他們的祭司職分,因此他們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將他們的虛妄包裹在大量的儀式中,彷彿用雲霧遮蔽了光芒。因此,信徒必須更加殷勤地提防偏離基督純正的制度,如果他們渴望祂成為他們獨一且永恆的中保。
原英文注釋 Calvin's Commentaries 為公共領域著作,資料來源 SWORD Proje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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