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聖經注釋|出埃及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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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合和本 出埃及記 第29章

1「你使亞倫和他兒子成聖,給我供祭司的職分,要如此行:取一隻公牛犢,兩隻無殘疾的公綿羊,

2無酵餅和調油的無酵餅,與抹油的無酵薄餅;這都要用細麥麵做成。

3這餅要裝在一個筐子裏,連筐子帶來,又把公牛和兩隻公綿羊牽來。

4要使亞倫和他兒子到會幕門口來,用水洗身。

5要給亞倫穿上內袍和以弗得的外袍,並以弗得,又帶上胸牌,束上以弗得巧工織的帶子。

6把冠冕戴在他頭上,將聖冠加在冠冕上,

7就把膏油倒在他頭上膏他。

8要叫他的兒子來,給他們穿上內袍。

9給亞倫和他兒子束上腰帶,包上裹頭巾,他們就憑永遠的定例得了祭司的職任。又要將亞倫和他兒子分別為聖。

10「你要把公牛牽到會幕前,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公牛的頭上。

11你要在耶和華面前,在會幕門口,宰這公牛。

12要取些公牛的血,用指頭抹在壇的四角上,把血都倒在壇腳那裏。

13要把一切蓋臟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並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都燒在壇上。

14只是公牛的皮、肉、糞都要用火燒在營外。這牛是贖罪祭。

15「你要牽一隻公綿羊來,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這羊的頭上。

16要宰這羊,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17要把羊切成塊子,洗淨五臟和腿,連塊子帶頭,都放在一處。

18要把全羊燒在壇上,是給耶和華獻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19「你要將那一隻公綿羊牽來,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羊的頭上。

20你要宰這羊,取點血抹在亞倫的右耳垂上和他兒子的右耳垂上,又抹在他們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腳的大拇指上;並要把血灑在壇的四圍。

21你要取點膏油和壇上的血,彈在亞倫和他的衣服上,並他兒子和他兒子的衣服上,他們和他們的衣服就一同成聖。

22「你要取這羊的脂油和肥尾巴,並蓋臟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並右腿(這是承接聖職所獻的羊)。

23再從耶和華面前裝無酵餅的筐子中取一個餅,一個調油的餅和一個薄餅,

24都放在亞倫的手上和他兒子的手上,作為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

25要從他們手中接過來,燒在耶和華面前壇上的燔祭上,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26「你要取亞倫承接聖職所獻公羊的胸,作為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這就可以作你的分。

27那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就是承接聖職所搖的、所舉的,是歸亞倫和他兒子的。這些你都要成為聖,

28作亞倫和他子孫從以色列人中永遠所得的分,因為是舉祭。這要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作為獻給耶和華的舉祭。

29「亞倫的聖衣要留給他的子孫,可以穿着受膏,又穿着承接聖職。

30他的子孫接續他當祭司的,每逢進會幕在聖所供職的時候,要穿七天。

31「你要將承接聖職所獻公羊的肉煮在聖處。

32亞倫和他兒子要在會幕門口吃這羊的肉和筐內的餅。

33他們吃那些贖罪之物,好承接聖職,使他們成聖;只是外人不可吃,因為這是聖物。

34那承接聖職所獻的肉或餅,若有一點留到早晨,就要用火燒了,不可吃這物,因為是聖物。

35「你要這樣照我一切所吩咐的,向亞倫和他兒子行承接聖職的禮七天。

36每天要獻公牛一隻為贖罪祭。你潔淨壇的時候,壇就潔淨了;且要用膏抹壇,使壇成聖。

37要潔淨壇七天,使壇成聖,壇就成為至聖。凡挨着壇的都成為聖。」

38「你每天所要獻在壇上的就是兩隻一歲的羊羔;

39早晨要獻這一隻,黃昏的時候要獻那一隻。

40和這一隻羊羔同獻的,要用細麵[伊法]十分之一與搗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調和,又用酒一欣四分之一作為奠祭。

41那一隻羊羔要在黃昏的時候獻上,照着早晨的素祭和奠祭的禮辦理,作為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

42這要在耶和華面前、會幕門口,作你們世世代代常獻的燔祭。我要在那裏與你們相會,和你們說話。

43我要在那裏與以色列人相會,[會幕]就要因我的榮耀成為聖。

44我要使會幕和壇成聖,也要使亞倫和他的兒子成聖,給我供祭司的職分。

45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作他們的上帝。

46他們必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上帝,是將他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為要住在他們中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上帝。」

# 出埃及記 — 第 29 章

> 來源:加爾文文集注釋
> 書卷:出埃及記
> 章節:29
> 生成時間:2026-04-25 00:50:54

## 第 29 章

### 第 1 節

1. 「你所要給他們行的是這樣。」由於我將在《利未記》第 9 章,即會幕奉獻的記載中,再次重複並更詳細地解釋這些事,因此在此處僅作簡要概述便已足夠;我也不習慣從模糊的推測中臆造奧秘,那樣做或許能取悅讀者,卻無法教導他們。首先,由於全人類都已敗壞,並被諸多不潔所感染,以至於每個個體的污穢都阻礙他們親近神,摩西在奉獻祭司之前,先用灑水潔淨他們,使他們不再被視為凡俗之人。由此我們得知,律法中僅為預表的真正潔淨與無瑕,唯獨在基督裡才能找到。「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使徒說,祂將自己獻給神,為我們代求(希伯來書 7:26)。他們被潔淨之後,神吩咐他們按各自的職分穿上祭司的服裝:大祭司要穿以弗得,佩戴烏陵和土明,頭戴冠冕,冠冕上有金牌,其上閃耀著「歸耶和華為聖」;第三,祂加上了膏抹。這項預備是為了在他們執行獻祭職務之前,先使他們就職;但必須注意的是,對於這第一次獻祭,後來轉移給亞倫的職責,此時仍由摩西承擔,彷彿他是唯一的祭司;事實上,他後來讓給他兄弟的暫時性尊榮,當時仍在他手中。摩西關於祭牲分割的介紹,我們將在其他地方,處理獻祭時更方便地解釋,我們已說明獻祭是律法敬拜的第三部分。

### 第 16 節

16. 「你要宰這公綿羊。」摩西先前已奉命從亞倫手中取祭牲的各部分,用它們來挽回神的恩惠,以便亞倫和他的後裔日後也能執行同樣的職務;但這裡描述了一種特殊的儀式,即摩西要用公綿羊的血塗抹亞倫和他兒子們的右耳垂、右手拇指和右腳大拇趾;然後用存放在祭壇上的血灑在他們和他們的衣服上。我們首先必須注意的是,祭司必須被血灑淨,以便他能為自己贏得神的恩惠,以進行代求。因此,基督的祭司職分也是用血來獻立的,使其能有效地使神與我們和好。現在問題來了,為什麼只用血灑右耳垂、右手拇指和右腳大拇趾,彷彿祭司只在他們身體的一半被獻立和歸給神?我回答說,在這一部分中,其他部分也包含在內;因為兩隻耳朵、兩隻手和兩隻腳都有相同的目的,它們的職責是如此相關,以至於對一隻耳朵所說的也適用於另一隻。再次,有人問,為什麼是塗抹耳朵、腳和手,而不是胸部和舌頭?我毫不懷疑,耳朵代表順服,手和腳代表所有的行動和整個生命歷程;因為在聖經中,這些轉喻法幾乎沒有什麼比這更常見的了,例如手的潔淨代表整個生命的正直,道路、歷程或行走代表生活的方向或方式。因此,用血來獻立人的生命是非常恰當的;而且,由於行善的基礎是順服,順服勝過一切祭物,摩西被吩咐從耳朵開始。我們知道,在基督的獻祭中,「馨香之氣」就是順服(腓立比書 4:18);因此,大衛在預言的靈中,引入自己說:「你已經開通我的耳朵」(詩篇 40:6)。如果有人反對說舌頭同樣重要,因為祭司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我回答說,這裡指的不是教導的職責,而只是代求的職責;因此,摩西在這三個肢體中包含了所有與代贖相關的事。但我們必須記住,關於基督獻立的說法並不適用於祂自己的人格,而是指整個教會的益處;因為祂既不是為自己受膏,也不需要從血中借取恩惠;但祂顧念祂的肢體,並將自己完全獻給他們的救恩,正如祂自己所見證的:「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約翰福音 17:19)。

### 第 28 節

28. 「這要歸亞倫和他的子孫。」為免聖潔祭物(被稱為耶和華的聖物)的尊嚴受損,外人被禁止分享;因為,如果允許人人觸摸和食用,這些祭物與普通食物就沒有區別了。祭司所得的部分,有些是他們全家共有的;但聖潔的部分則被排除在外,目的是藉此特別的例子,教導對所有聖物應有的敬畏。關於地點的規定也有同樣的目的,因為在他們家中吃聖物是不合法的,以便將其與他們普通日常的食物區分開來。基於同樣的原因,任何剩餘的都要燒掉,以免肉變質或麵包發霉,其惡臭和污穢的外觀會多少減損聖物的尊嚴;因為古老民族的軟弱需要幼稚的初步教導,這些教導仍能傾向於將虔誠者的心靈提升到更高的事物。所有這些的目的都是為了防止任何腐敗滲入,玷污或貶低神的服事。

### 第 36 節

36. 「你每天要獻一隻公牛犢。」既然古代的祭壇與祭司一樣,都是基督的預表,自然會有人問,它的贖罪是什麼意思,彷彿基督有什麼不潔或污穢之處。但我們必須記住,我之前提到過,沒有任何相似之處是與實體完全相同的;因為那樣,影子的實質和真實性就無法完美地呈現出來。然而,這是一個恰當的預表,表明神唯有藉著流血的贖罪,才能向人類施恩。因此,祭壇不僅要潔淨,而且要獻立使用,使和好從中發出;這就是「使之成聖」一詞所表達的,特別是當它補充說「這壇要成為至聖」時,它就能使放在其上的一切成聖。另一些人則將其讀作陽性:「凡觸摸它的,都必成聖」;並將其理解為祭司,他憑藉受膏的權利可以靠近祭壇;但它更藉著其結果來尊崇祭壇的獻立,即因為它使祭牲本身成聖。總之,基督的身體,因其被獻為祭物,並用血獻立,蒙神悅納;因此,它的聖潔洗去並塗抹我們所有的不潔。我們將在稍後討論膏抹。

### 第 38 節

38. 「你所要獻在壇上的。」我認為將每日獻上的祭物,即所謂的「常獻的祭」,放在所有祭物之首是恰當的;因為神吩咐每天早晚各獻兩隻羊羔給祂,使百姓能不斷地操練,記念將來的和好。然而,儘管在律法之下,祭物不斷重複獻上,因為它們的獻上在贖罪方面沒有功效,但必須注意的是,正如祭司每年一次帶著血進入至聖所,同樣,每天在百姓眼前擺上另一種祭物也是有益的,以便他們反思自己不斷需要與神和好。因此,每天用兩隻羊羔進行挽回祭,使以色列人從早到晚都被提醒他們的罪孽和定罪,從而學習投奔神的憐憫。為此祭物所選的羊羔是無瑕疵、完全的,因為提到牠的年齡(一歲)暗示了牠的完美或完整。牠與用油做的餅和奠酒一同獻上;無疑,古人藉著這些象徵被提醒,不可將任何無味的獻給神。誠然,神並非因其馨香而悅納,祂也不願藉著宗教的名義使祭司習慣於美味佳餚,成為美食家;因為酒的氣味本身並不能取悅神;但這些調味品的目的是使百姓不滿足於空洞的表象,而應承認其下蘊藏著更好、更卓越的事物。因此,酒和油的滋味,無非是屬靈的真理;使百姓方面,能將信心和悔改帶到祭物中。而且,沒有實質的外部儀式,確實只是愚蠢。甚至異教國家也部分模仿了這種儀式;因此賀拉斯有這些話:「Utque sacerdotis fugitivus, liba recuso:」(「我像逃離祭司的人一樣,拒絕餅。」)他暗示餅普遍獻給偶像。但這只是一種盲目的模仿,因為他們沒有看得更高,卻認為他們的眾神像人類一樣,喜歡甜美精緻的食物;而正如我上面暗示的,神的意圖截然不同;因為,藉著外在的氣味,祂希望喚醒祂的百姓,使他們因著真誠的悔改和純潔的信心,尋求罪的赦免,不是在他們所看見被宰殺的這些羊羔中,而是在應許給他們的祭牲中。他們稱之為「常獻的祭」,因為神吩咐世世代代不斷獻上;但從但以理書看來,它是暫時的,因為它在基督降臨時停止了;天使如此說:「祂必與許多人堅定一七之約;一七之半,祂必使祭祀與供獻(minha)止息。」(但以理書 9:27)。顯然他指的是這種祭物。因此,我們確信,藉著這祭物,百姓的心被引向基督。但如果這對古人來說是它的用途和目的,那麼它的益處現在也歸於我們,使我們知道當時在預表下所顯示的一切,都已在基督裡實現了。神應許這祭物對祂來說是「馨香之氣」。因此,我們不可懷疑,祂已藉著祂獨生子的祭物完全向我們施恩,並赦免了我們的罪。但儘管基督一次獻上,藉著那一次獻上永遠將我們歸給神,然而藉著律法下這每日的祭物,我們得知藉著祂死的益處,赦免總是為我們預備好的,正如保羅所說,當神在福音中將基督的祭物擺在教會面前時,祂就不斷地使自己與教會和好。至於 **minha**(供獻)這個詞,儘管它源自 **נחה**(nachah),意思是獻上,但我們仍必須認為它特別適用於這種供獻,它是每日祭物的一種附屬品。也有人將其僅限於晚祭,但當它與祭牲一同使用時,也普遍擴展到其他供獻。

### 第 42 節

42. 「在會幕門口。」這段經文向我們展示了 **מוֹעֵד**(mogned)這個詞在與會幕相關時的用法。有些人將其翻譯為「見證」;另一些人翻譯為「教會」;另一些人翻譯為「集會」(conventum);另一些人翻譯為「約定」(constitutum);但它的詞源在這段經文中已充分顯示;因為當摩西解釋其名稱的理由時,他使用了 **יָעַד**(yagnad)這個詞,它就是從這個詞派生出來的。那麼,會幕的「會」是什麼意思呢?神自己回答說,那是祂為祂的百姓所選擇和指定的地方,使他們可以在那裡彼此相會。有些人認為它的詞根是 **עֵדָה**(gnadah),意思是像通過莊嚴儀式一樣作見證;但由於這與語法相悖,我將採用確定的說法。**יָעַד**(yagnad)這個詞在這種結構中,意思是與他人訂約或同意,或者至少是為了處理共同事務而會面;因此,沒有任何詞比「會」更接近它的意思了;因為神邀請他們進行親密的交談,這對於維護信徒對祭司的謙遜敬畏具有最大的意義。在下一節中,祂再次對他們說,以第三人稱稱呼他們,凡希望被算為以色列人的人,都不應轉離或偏離他處;因為為以色列所有的兒女都定下了一條律法,他們應當在那裡尋求神。隨後又加上了另一個確認,即這個地方應當被分別為聖,因為神將在那裡宏偉地彰顯祂的榮耀。總之,從整段經文來看,神的目的似乎是藉著利未祭司職分的連結,使百姓與祂緊密相連;然而我們必須注意,唯獨神使地方、祭物以及人本身成聖。因此,那些自誇擁有比神所賜予的更多的人,他們的誇耀是徒勞的。如果我們相信教宗,在他身上有至聖的聖潔;然而,既然他沒有為此提出神的權柄,卻自誇那些沒有根據的頭銜,我們大可嘲笑他愚蠢的厚顏無恥。但從這段和類似的經文中,我們的教義是,基督不應以人的方式來衡量,而應根據祂屬天和神聖的能力來衡量。因此,教宗的祭司們自誇他們獻上基督的說法也被駁斥了;因為我們必須總是問他們,憑什麼權柄?因為神唯獨為自己保留了使那些執行合法祭司職分的人成聖的權利。

### 第 46 節

46. 「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神這些話表明,祂不僅一次拯救了祂的百姓,而且其目的是為了掌管他們的福祉,並實際證明祂住在他們中間。此外,祂設立聖所作為祂同在的象徵,彷彿是祂的保證;祂希望敬虔的法則從那裡發出,並由祂的敬拜者尋求。

信仰問答

資料來源:CCEL/SWORD Proje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