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
2我-保羅告訴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
3我再指着凡受割禮的人確實地說,他是欠着行全律法的債。
4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
5我們靠着[聖]靈,憑着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
6原來在基督耶穌裏,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
7你們向來跑得好,有誰攔阻你們,叫你們不順從真理呢?
8這樣的勸導不是出於那召你們的。
9一點麵酵能使全團都發起來。
10我在主裏很信你們必不懷別樣的心;但攪擾你們的,無論是誰,必擔當他的罪名。
11弟兄們,我若仍舊傳割禮,為甚麼還受逼迫呢?若是這樣,那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
12恨不得那攪亂你們的人把自己割絕了。
13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
14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15你們要謹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滅了。
16我說,你們當順着[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17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
18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
19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
20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
21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國。
22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
23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
24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
25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
26不要貪圖虛名,彼此惹氣,互相嫉妒。
# 加拉太書 — 第五章
## 第五章
### 第 1 節
1. 所以,你們要站立得穩。保羅在告訴他們,他們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之後,現在提醒他們,不應輕易藐視如此寶貴的自由。這確實是一項無價的恩惠,我們應當為捍衛它而奮戰至死;因為不僅是最高的世俗考量,連我們的永恆利益也激勵我們參與這場爭戰。許多人從未從這個角度看待此事,當他們看到我們如此熱切地為信仰在外部事務上的自由,對抗教宗的暴政時,便指責我們過度熱心。我們的對手以此為藉口,在無知的人群中製造偏見,彷彿我們所追求的只是放縱,即所有紀律的鬆弛。但明智而有見識的人都知道,這是與救恩相關的最重要教義之一。這不是關於你是否吃這種或那種食物,是否遵守或忽略某個特定日子(這是許多人愚蠢的觀念,也是一些人散佈的誹謗),而是關於你在上帝面前的確切職責,什麼是救恩所必需的,什麼是不能沒有罪而省略的。簡而言之,這場爭論關係到良心在上帝審判台前的自由。保羅所說的自由,是指免於律法儀式的束縛,而假使徒卻要求遵守這些儀式,並視之為必要。但讀者同時必須記住,這種自由只是基督為我們所成就的自由的一部分:因為如果他只將我們從儀式中解放出來,那將是多麼微不足道的事?這只是一條支流,必須追溯到更高的源頭。這是因為「基督為我們成了咒詛,為要贖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加拉太書 3:13);因為他「廢除了律法的權勢」,使我們不再因律法而受上帝審判,面臨永死之刑;簡而言之,他將我們從罪、撒但和死亡的暴政中拯救出來。因此,一個部分包含了整個類別;但關於這個主題,我們將在歌羅西書中更詳細地討論。這自由是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就的:它的果實和擁有是透過福音賜予我們的。保羅因此很好地警告加拉太人,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也就是說,不要讓他們的良心被設下陷阱。因為如果人將不義的重擔加在我們肩上,或許可以忍受;但如果他們試圖奴役我們的良心,我們就必須勇敢抵抗,甚至至死。如果人被允許捆綁我們的良心,我們將被剝奪無價的恩惠,同時也侮辱了基督,我們自由的創始者。但是,在「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這句勸勉中,「再」這個詞有何含義?因為加拉太人從未生活在律法之下。它只是指他們不應被挾制,彷彿他們沒有被基督的恩惠所救贖。雖然律法是賜給猶太人,而不是外邦人,但離開基督,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都無法享有任何自由,只有絕對的奴役。
### 第 2 節
2. 看哪,我保羅。他不可能發出比這更嚴厲的威脅了,那就是這會使他們完全與基督的恩惠隔絕。但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凡受割禮的,基督於他們就毫無益處了。」基督對亞伯拉罕毫無益處嗎?不,正是為了讓基督對他有益,他才接受了割禮。如果我們說割禮在基督降臨之前有效,那麼我們該如何解釋提摩太的例子呢?我們必須注意,保羅的論證並非直接針對外在的儀式,而是針對假使徒的邪惡教義,他們聲稱割禮是敬拜上帝的必要部分,同時又將其作為一種功德行為,以此作為自信的基礎。這些魔鬼般的詭計使基督毫無益處;並非假使徒否認基督,或希望他完全被廢棄,而是他們將基督的恩惠與律法的行為如此劃分,以至於只將一半的救恩歸於基督。使徒爭辯說,基督不能這樣被分割,而且除非他被完全接納,否則他「毫無益處」。而我們現代的天主教徒所做的,不正是將他們自己發明的瑣碎事物,取代割禮強加給我們嗎?他們整個教義的傾向是將基督的恩惠與行為的功德混為一談,這是不可能的。任何想要基督一半的人,都會失去全部。然而天主教徒卻認為自己非常精明,當他們告訴我們,他們將一切歸於行為,只是透過基督恩惠的影響,彷彿這與加拉太人所受的指控是不同的錯誤。他們不相信自己已經偏離基督,或放棄了他的恩惠;然而當福音教義的重要部分被敗壞時,他們就完全失去了基督。「看哪,我保羅」這句話非常有強調性;因為他將自己擺在他們面前,並說出自己的名字,以消除一切猶豫不決的跡象。儘管他的權威在加拉太人中已經開始受到輕視,但他聲稱這足以壓制所有對手。
### 第 3 節
3. 我再鄭重地聲明。他現在所提出的,是由於與其相反的陳述所包含的矛盾而得到證明的。凡欠債要行全律法的人,絕不會逃脫死亡,而將永遠被視為有罪;因為沒有人能完全滿足律法。既然有這樣的義務,那人就必然會被定罪,基督也無法幫助他。我們因此看到這兩個命題的矛盾性質:我們是基督恩惠的分享者,然而我們卻有義務遵守全律法。但這樣一來,難道所有的先祖都沒有得救嗎?難道提摩太也因此毀滅了嗎,因為保羅讓他受了割禮?(使徒行傳 16:3)那麼我們就有禍了,直到我們從律法中被解放出來,因為順服與割禮是不可分的!應當注意的是,保羅習慣從兩個不同的角度看待割禮,任何對他的著作稍加留意的人都會輕易察覺。在羅馬書中(羅馬書 4:11),他稱之為「因信稱義的印記」;在那裡,他將基督和自由的救恩應許包含在割禮之下。但在這裡,他將割禮與基督、信心、福音和恩惠對立起來——將其單純視為一個基於行為功德的律法之約。結果是,正如我們已經說過的,他並非總是對割禮以同樣的方式說話;但必須考慮到這種差異的原因。當他從割禮的本質來看時,他正確地將其視為恩惠的象徵,因為這是上帝的旨意。但當他與假使徒打交道時,這些人濫用割禮,使其成為毀壞福音的工具,他就不再考慮上帝設立割禮的目的,而是攻擊源於人的敗壞。這段經文提供了一個非常顯著的例子。當亞伯拉罕領受了關於基督、因恩惠稱義和永恆救恩的應許時,割禮被加上,以確認這個應許;因此,根據上帝的旨意,它成為一個聖禮,為信心服務。接著假使徒出現,他們聲稱割禮是一種功德行為,並推薦遵守律法,將對律法的順服視為割禮所象徵的入門儀式。保羅在這裡沒有提及上帝的設立,而是攻擊假使徒不符合聖經的觀點。有人會反駁說,無論惡人犯下何種濫用,都不會損害上帝的神聖條例。我回答說,割禮的上帝設立只是暫時的。在基督降臨之後,它就不再是上帝的制度,因為洗禮已經取代了它的位置。那麼,為什麼提摩太受了割禮呢?當然不是為了他自己,而是為了軟弱的弟兄,對他們而言,這一點是讓步的。為了更充分地說明天主教徒的教義與保羅所反對的教義之間的一致性,必須注意的是,當我們以真誠的方式領受聖禮時,它們不是人的行為,而是上帝的行為。在洗禮或聖餐中,我們所做的只是將自己呈獻給上帝,以領受他的恩惠。洗禮,就我們而言,是一種被動的行為:我們除了信心之外,什麼也沒有帶來;而所有屬於它的都儲存在基督裡。但天主教徒的觀點是什麼呢?他們設計了**opus operatum**(由行為本身產生效力),藉此人可以賺取上帝的恩惠;這不是完全熄滅聖禮的真理嗎?洗禮和聖餐被我們保留,因為基督願意它們的使用是永久的;但那些邪惡和愚蠢的觀念被我們以應得的強烈厭惡所拒絕。
### 第 4 節
4. 你們與基督隔絕了。 「如果你們在律法的行為中尋求任何一部分的義,基督就與你們無關,你們就從恩惠中墜落了。」他們並非如此嚴重地錯誤到相信單靠遵守律法就能稱義,而是試圖將基督與律法混為一談。從任何其他角度來看,保羅的威脅都將完全無法產生警示作用。「你們在做什麼?你們剝奪了自己從基督而來的一切益處,並將他的恩惠視為毫無價值。」我們因此看到,即使是最小部分的稱義也不能歸因於律法,否則就是棄絕基督和他的恩惠。
### 第 5 節
5. 因為我們靠著聖靈。他現在預料到一個可能隨之而來的反對意見:「那麼割禮就毫無用處了嗎?」他回答說,在耶穌基督裡,它毫無益處。因此,稱義取決於信心,並透過聖靈獲得,無需儀式。等候稱義的盼望,就是將我們的信心寄託於這個或那個對象,或者決定稱義應從何處期待;儘管這些話語可能包含勸勉:「讓我們堅定不移地持守我們藉著信心所獲得的稱義的盼望。」當他說我們藉著信心獲得稱義時,這對我們和我們的先祖都適用。他們所有的人,正如聖經所見證的(希伯來書 11:5),「都蒙上帝喜悅」;但他們的信心被儀式的面紗所遮蔽,因此他用「聖靈」這個詞將我們與他們區分開來,聖靈與外在的影兒形成對比。因此,他的意思是,現在獲得稱義所需要的一切,就是單純的信心,它拒絕華麗儀式的幫助,並滿足於屬靈的上帝敬拜。
### 第 6 節
6. 因為在基督耶穌裡。信徒現在藉著聖靈等候稱義的盼望,其原因是在基督裡,也就是在基督的國度裡,或在基督教會裡,割禮及其附屬物都被廢除了;因為,以一種部分代整體的修辭格,割禮一詞代表了儀式。當他宣告它們不再具有任何影響力時,他並非承認它們一直都毫無用處;因為他並未主張它們在基督顯現之前就被廢除。這使我們能夠回答另一個問題:他為何在此如此輕蔑地談論割禮,彷彿它毫無益處?割禮曾經作為聖禮的地位現在不被考慮。問題不在於它在被廢除之前有何價值。但在基督的國度之下,他宣告它與未受割禮者同等,因為基督的降臨已經終結了律法儀式。唯獨使人發動愛心的信心。這裡引入的對比,在儀式與愛心的實踐之間,旨在防止猶太人過於自視甚高,以為自己有權享有某種優越性;因為在書信的結尾,他用「新造的人」(加拉太書 6:15)來代替這句話。彷彿他說,儀式不再受神聖權威的命令;如果我們在愛心的實踐上豐盛,一切都好。同時,這並未廢除我們的聖禮,聖禮是信心的輔助,而這只是他先前關於屬靈敬拜上帝的教導的簡短宣告。這段經文本身沒有困難,若非天主教徒以不誠實的方式扭曲它,以支持行為稱義。當他們試圖駁斥我們「唯獨信心稱義」的教義時,他們採取這種論點:如果使我們稱義的信心是「使人發動愛心的信心」,那麼唯獨信心就不能稱義。我回答說,他們不明白自己愚蠢的言論;他們更不明白我們的陳述。我們的教義並非說使人稱義的信心是孤單的;我們主張它總是伴隨著善行;我們只是堅持唯獨信心足以稱義。天主教徒自己也習慣以一種殘酷的方式撕裂信心,有時將其呈現為毫無形狀且沒有愛心,有時則呈現其真實的特徵。我們則拒絕承認,在任何情況下,信心可以與重生的聖靈分離;但當問題來到我們如何稱義時,我們就排除所有行為。關於這段經文,保羅並未爭論愛心是否與信心在稱義中合作;而是為了避免將基督徒描繪成懶惰和像木頭一樣,他指出了信徒真正的操練。當你討論稱義的問題時,要小心不要讓任何關於愛心或行為的提及,而是堅決堅持排他性的詞語。保羅在這裡沒有討論稱義,也沒有將任何稱義的功勞歸於愛心。如果他這樣做了,同樣的論證也會證明,在早期,割禮和儀式在稱義罪人方面也佔有一席之地。正如在基督耶穌裡他稱讚伴隨著愛心的信心一樣,在基督降臨之前也要求儀式。但這與獲得稱義無關,正如天主教徒自己所承認的;也不應認為愛心具有任何這種影響力。
### 第 7 節
7. 你們向來跑得很好。使徒對他們目前偏離真理的責備,與對他們過去良好表現的認可相結合,其明確目的在於,藉著使他們感到羞愧,他們能更快地回到正道。問題「誰攔阻了你們?」所傳達的驚訝,旨在使他們臉紅。我選擇將希臘詞 **πείθσθαι**(peithsthai)翻譯為「順從」,而不是「相信」,因為他們一旦接受了福音的純潔性,就被引導偏離了順從的道路。
### 第 8 節
8. 這勸說不是出於。他先前曾以論證與他們爭辯,最終以權威的語氣宣告,他們的勸說並非來自上帝。如果沒有說話者的權威支持,這樣的勸誡就不會受到太多重視。但保羅,加拉太人因他而得知他們的蒙召,完全有權以這種自信的語氣對他們說話。這就是為什麼他沒有直接說「來自上帝」,而是用迂迴的說法「那召你們的」。彷彿他說:「上帝從不自相矛盾,正是他藉著我的傳道召你們得救。那麼,這種新的勸說來自其他地方;如果你們希望被認為你們的蒙召是來自上帝,就要小心不要聽從那些將他們的新發明強加給你們的人。」儘管希臘分詞 **καλοῦντος**(kalountos)我承認是現在時態,但我更喜歡翻譯為「那召你們的」,以消除歧義。
### 第 9 節
9. 一點麵酵。我認為這指的是教義,而不是人。它告誡他們提防教義敗壞所帶來的有害後果,並警告他們不要像通常那樣,認為這是一件幾乎沒有危險的事情。撒但的策略是,他不試圖公開毀滅整個福音,而是透過引入錯誤和敗壞的觀點來玷污其純潔性。許多人因此忽略了所造成的傷害的嚴重性,因此抵抗的決心較小。使徒大聲宣告,在上帝的真理被敗壞之後,我們就不再安全了。他採用了麵酵的比喻,麵酵無論數量多麼微小,都會將其酸味傳染給整個麵團。我們必須極度謹慎,以免讓任何假冒偽劣的東西取代純粹的福音教義。
### 第 10 節
10. 我在主裡深信。他所有的嚴厲再次指向假使徒。邪惡歸咎於他們,懲罰也威脅著他們。對加拉太人表達了美好的希望,他們將迅速而樂意地回歸真誠的信仰。得知我們被寄予厚望,會給我們帶來勇氣;因為我們認為辜負那些對我們友善的人是可恥的。但將加拉太人帶回他們偏離的純粹信仰教義,是上帝的工作。使徒說他對他們有信心,**ἐν Κυρίῳ**(en Kyriō),「在主裡」,藉此提醒他們悔改是天上的恩賜,他們必須向上帝祈求。那攪擾你們的。他剛才所說的觀點,藉著間接將大部分責任歸咎於那些欺騙加拉太人的騙子而得到證實。加拉太人幾乎被免除了對他們所宣告的懲罰。所有在教會中製造混亂、破壞信仰合一、毀壞和諧的人,都應當聽從這話;如果他們有任何正確的感受,就應當為這話而戰兢。上帝藉著保羅的口宣告,沒有人「因他們而有絆倒人的事」(路加福音 17:1)會不受懲罰。短語「無論他是誰」是強調性的;因為假使徒的誇大言辭已經嚇壞了無知的群眾。保羅有必要以相應的熱情和精力捍衛他的教義,並且不放過任何敢於反對它的人,無論他多麼傑出或多麼顯赫。
### 第 11 節
11. 弟兄們,我。這個論證是從最終目的推導出來的。「我完全可以避免人的不悅,以及各種危險和逼迫,」他說,「只要我將儀式與基督混為一談。我如此熱切地反對它們,並非為了我自己,也非為了我自己的利益。」但這是否就證明他的教義是真的呢?我回答說,一位教師所表現出的正當情感和純潔良心,在獲得信任方面佔有不小的份量。此外,不能相信任何人會如此瘋狂,自願採取措施給自己帶來痛苦。最後,他讓他的對手產生懷疑,即他們在傳講割禮時,更傾向於顧及自己的安逸,而不是忠實地服事基督。簡而言之,保羅與野心、貪婪或個人利益的考量相去甚遠,因為他輕視恩惠和讚譽,寧願讓自己遭受群眾的逼迫和狂怒,也不願偏離福音的純潔性分毫。那麼,十字架的絆腳石就沒有了。保羅在談到福音時,樂意稱之為十字架,或十字架的傳講,當他希望將其貧乏、簡樸的風格,與人類智慧或義的「誇大其詞」(猶大書 1:16)形成對比時。因為猶太人因對自己的義的錯誤信心而自高自大,希臘人則因對自己智慧的愚蠢信念而輕視福音的卑微。因此,當他說,如果現在允許傳講割禮,十字架的絆腳石就不再存在時,他的意思是福音不會再受到猶太人的困擾,而是會得到他們完全的認可。為什麼呢?因為他們將不再對一個從摩西和基督中拼湊出來的虛假福音感到冒犯,而是會更寬容地看待這種混合,這將使他們保持原有的優越性。
### 第 12 節
12. 巴不得那些攪擾你們的人。他的憤怒更進一步,他祈求那些欺騙加拉太人的騙子遭受毀滅。「剪除」這個詞似乎是暗指他們所強調的割禮。「他們為了割禮而撕裂教會:我希望他們完全被剪除。」金口約翰贊同這個觀點。但這種詛咒如何能與使徒的溫和相協調呢?使徒應該希望所有人都得救,沒有一個人滅亡。就人而言,我承認這個論點的效力;因為上帝的旨意是我們應當尋求所有人的救恩,無一例外,正如基督為全世界的罪受苦一樣。但虔誠的心有時會超越對人的考量,轉而注視上帝的榮耀和基督的國度。上帝的榮耀本身比人的救恩更為卓越,應當得到我們更高程度的尊重和重視。信徒熱切渴望上帝的榮耀得到提升,他們忘記了人,忘記了世界,寧願選擇讓整個世界滅亡,也不願上帝榮耀的最小部分被奪去。然而,我們必須記住,這樣的禱告是源於完全不考慮人,而只專注於上帝。保羅不能被指責為殘酷,彷彿他反對愛的律法。此外,如果將一個人或少數人進行比較,教會的份量必須是多麼巨大!那種寧願犧牲整個教會而偏愛一個人的憐憫是殘酷的。「一方面,我看到上帝的羊群處於危險之中;另一方面,我看到一隻狼,像撒但一樣,『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得前書 5:8)。我對教會的關懷難道不應該吞噬我所有的思想,並引導我渴望以狼的毀滅來換取教會的救恩嗎?然而我並不希望任何一個人以這種方式滅亡;但我對教會的愛和對她利益的焦慮使我陷入一種狂喜,以至於我無法思考其他事情。」每個真正的教會牧者都會燃燒著這樣的熱情。翻譯為「攪擾你們」的希臘詞,意指從某個等級或地位上移除。藉著使用「甚至」這個詞,他更強烈地表達了他希望那些騙子不僅僅是被降級,而是完全被分離和剪除。
### 第 13 節
13. 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他現在開始說明自由必須如何使用。在闡釋哥林多前書的過程中,我們已經指出自由是一回事,而使用自由又是另一回事。自由存在於良心中,並仰望上帝;自由的使用存在於外在事務中,不僅與上帝打交道,也與人打交道。在勸勉加拉太人不要讓他們的自由受到任何減損之後,他現在命令他們在使用自由時要節制,並為合法使用自由定下一個規則,即它不應被轉化為放縱的藉口或機會。自由不是賜給肉體的,肉體反而應該被束縛在軛下,而是一種屬靈的益處,只有虔誠的心才能享受。唯有愛心。這裡解釋的抑制自由不致於廣泛放縱濫用的方法是,讓它受愛心規範。我們必須永遠記住,目前的問題不是我們在上帝面前如何自由,而是我們在與人交往中如何使用我們的自由。一個好的良心不屈服於任何奴役;但實行外在的奴役,或避免使用自由,並沒有危險。簡而言之,如果我們「以愛心彼此服事」,我們將永遠顧及造就,這樣我們就不會放縱,而是將上帝的恩惠用於他的榮耀和鄰舍的救恩。
### 第 14 節
14. 因為全律法。這節經文中有一個對比,雖然沒有明確說明,但顯然可以理解,即保羅的勸勉與假使徒的教義之間的對比。當他們只強調儀式時,保羅則順帶提及基督徒的實際職責和操練。這裡對愛心的稱讚旨在告知加拉太人,愛心是基督徒完全的主要部分。但我們必須探究為何全律法的誡命都包含在愛心之下。律法由兩塊法版組成,第一塊教導我們關於敬拜上帝和虔誠的職責,第二塊教導我們關於愛鄰舍;因為將部分等同於整體是荒謬的。有些人透過提醒我們第一塊法版只包含全心愛上帝來避免這個困難。但保羅明確提及愛鄰舍,因此必須尋求更令人滿意的解決方案。我承認,對上帝的虔誠高於對弟兄的愛;因此,遵守第一塊法版在上帝眼中比遵守第二塊法版更有價值。但正如上帝本身是不可見的,虔誠也是人眼所看不見的;雖然設立儀式是為了彰顯虔誠,但它們並非其存在的確切證據。經常發生的是,沒有人比偽君子更熱心和規律地遵守儀式。因此,上帝選擇透過他命令我們培養的對弟兄的愛來考驗我們對他的愛。這就是為什麼,不僅在這裡,而且在羅馬書中(羅馬書 8:8,13:10),愛被稱為「律法的成全」;並非它更優越,而是它證明對上帝的敬拜是真實的。我說過,上帝是不可見的;但他透過弟兄向我們顯現自己,並在他們身上要求對他應有的。對人的愛只源於對上帝的敬畏和愛;因此,如果透過一種修辭格,以部分代整體,將結果包含在其作為標誌的原因之下,我們就不必感到驚訝。但任何人試圖將我們對上帝的愛與我們對人的愛分開都是錯誤的。你要愛你的鄰舍。愛人的人會給予每個人應有的權利,不會傷害任何人,會盡其所能地對所有人行善;因為第二塊法版還包含什麼呢?這也是保羅在羅馬書中使用的論證(羅馬書 13:10)。「鄰舍」這個詞包含所有活著的人;因為我們被共同的本性聯繫在一起,正如以賽亞提醒我們的,「不要向你的骨肉隱藏」(以賽亞書 58:7)。上帝的形象應當特別被視為神聖的連結紐帶;但正因為如此,這裡沒有區分朋友和敵人,人的邪惡也不能廢除自然的權利。「你要愛你的鄰舍如同自己。」人自然對自己所懷的愛應當規範我們對鄰舍的愛。所有索邦大學的學者都習慣爭辯說,由於規則優於其所指導的對象,所以對自己的愛必須始終居於首位。這不是解釋,而是顛覆我們主的話語。他們是驢子,甚至沒有一絲對鄰舍的愛;因為如果對自己的愛是規則,那麼它就應該是正當和神聖的,並且是上帝所認可的。但我們永遠不會真誠地愛我們的鄰舍,按照我們主的意圖,直到我們糾正了對自己的愛。這兩種情感是相反和矛盾的;因為對自己的愛導致我們忽視和輕視他人——產生殘酷、貪婪、暴力、欺騙和所有相關的惡習——驅使我們不耐煩,並使我們充滿報復的慾望。因此,我們的主命令將其轉變為對鄰舍的愛。
### 第15節
15. 「你們若相咬相吞。」從主題的性質以及所使用的語言來看,我們可以推測加拉太人之間存在爭執;因為他們在教義上意見相左。使徒現在從結果來證明,這種行為在教會中最終會帶來多麼毀滅性的後果。錯誤的教義很可能是他們野心、驕傲和其他罪惡所招致的天譴。這可以從神護理的作為中頻繁發生的事,以及摩西明確的宣告中得出結論:「你不可聽那先知或那作夢之人的話;因為耶和華你們的神試驗你們,要知道你們是否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們的神。」(申命記 13:3)我認為,「相咬相吞」指的是誹謗、控告、責罵以及各種冒犯性的言論,以及因欺詐或暴力而產生的不義行為。這些行為的結局是什麼?就是彼此消滅,而弟兄之愛卻能產生相互保護和仁慈。我希望我們在魔鬼引誘我們爭執時,總能記住,教會內部成員之間的不和,除了導致整個身體的毀滅和消亡之外,別無他途。我們身為同一身體的肢體,卻自願結盟,彼此毀滅,這是多麼令人痛心、多麼瘋狂啊!
### 第16節
16. 「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現在提出了解決之道。教會的毀滅絕非小事,任何威脅到它的事物都必須以最堅決的抵抗來反對。但這要如何實現呢?就是不讓肉體在我們裡面作主,並將自己交由神的靈引導。使徒間接地告訴加拉太人,他們是屬肉體的,缺乏神的靈,他們所過的生活不配稱為基督徒;因為他們彼此之間的暴力行為,除了是受肉體情慾引導之外,還能從何而來呢?他告訴他們,這證明他們沒有順著聖靈而行。「就不致於滿足。」我們應當留意「滿足」這個詞;他藉此指出,神的兒女雖然在肉體的重擔下仍會犯罪,但他們並非罪的臣僕或奴隸,而是習慣性地抵擋罪的權勢。屬靈的人可能經常受到肉體情慾的攻擊,但他不會「滿足」這些情慾——他不會讓它們在他身上作王。——關於這個主題,最好參考羅馬書第八章。
### 第17節
17. 「因為情慾與聖靈相爭。」屬靈生命並非沒有掙扎就能維持。這裡告訴我們困難的性質,這困難源於我們天生的傾向與聖靈相悖。「肉體」這個詞,正如我們在闡釋羅馬書時曾指出,指的是人的本性;因為詭辯者將其局限於所謂的「低級感官」的應用,被各種經文所駁斥;而這兩個詞的對比也消除了所有疑慮。「聖靈」指的是更新的本性,或重生的恩惠;而「肉體」除了「舊人」(羅馬書 6:6;以弗所書 4:22;歌羅西書 3:9)之外,還能指什麼呢?對神的靈的不順服和悖逆貫穿了人的整個本性。如果我們要順服聖靈,我們就必須勞苦、爭戰,並竭盡全力;我們必須從捨己開始。我們主對人天生傾向的讚美,其含義是:它們與公義之間,沒有比火與水更大的和諧。那麼,我們在人的自由意志中,哪裡能找到一滴良善呢?除非我們將與神的靈相悖的稱為良善;「因為屬肉體的心思是與神為敵的,因為它不服神的律法,也的確不能服。」(羅馬書 8:7)肉體的一切思想都是與神為敵的行為。 「以致你們不能做你們所願意的。」這無疑是指重生的人。屬肉體的人與墮落的情慾沒有爭戰,也沒有真正渴望達到神的公義。保羅是在對信徒說話。 「你們所願意的」必然不是指我們天生的傾向,而是神藉著祂的恩惠賜給我們的聖潔情感。因此,保羅宣告,信徒只要活在今生,無論他們多麼努力,都無法達到完全事奉神的程度。最高的成果與他們的願望和渴望不符。關於這個主題,我必須再次請讀者參考《羅馬書注釋》中對我觀點的更詳細闡述。(參見加爾文對羅馬書 7:15 的注釋。)
### 第18節
18. 「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在主的道路上,信徒容易跌倒。但他們不應氣餒,因為他們無法滿足律法的要求。讓他們聽從使徒的安慰性宣告,這宣告也出現在他著作的其他部分(羅馬書 6:14),「你們不在律法之下。」由此可知,他們履行職責並不會因其目前的缺陷而被拒絕,而是在神眼中被接納,彷彿它在各方面都是完美無缺的。保羅仍在繼續關於自由的爭論。聖靈在別處(羅馬書 8:15)被他稱為「兒子的靈」;當聖靈使人自由時,祂就將他們從律法的軛下解放出來。彷彿他說:「你們是否渴望立即結束你們現在的爭論?順著聖靈而行吧。你們就將脫離律法的轄制,律法只會扮演一位仁慈的顧問,不再約束你們的良心。」此外,當律法的定罪被移除時,脫離儀式就成為必然的結果;因為儀式標誌著奴隸的境況。
### 第19節
19. 「肉體的工作是顯而易見的。」順服聖靈和抵擋肉體,是擺在基督徒面前的兩大目標,為了實現這些目標,他們被敦促要竭盡全力。根據這些觀點,他現在描繪了肉體和聖靈的圖景。如果人們認識自己,他們就不需要這受啟示的宣告,因為他們除了肉體之外什麼都不是;但我們自然狀態的偽善是如此,我們從未察覺自己的墮落,直到樹木完全藉著果子被認識。(馬太福音 7:16;路加福音 6:44)因此,使徒現在向我們指出那些我們必須與之爭戰的罪,以便我們不按肉體而活。他確實沒有列舉所有罪,他自己也在列表的結尾處說明了這一點;但從所提出的罪中,其餘罪的性質可以很容易地確定。姦淫和淫亂被放在首位,其次是污穢,這延伸到各種不貞潔。淫蕩似乎是一個輔助詞,因為希臘詞 **ἀσέλγεια**(aselgeia,淫蕩),被翻譯成這樣,適用於那些過著放蕩不羈生活的人。這四個詞指的是第七誡所禁止的罪。接下來提到的是拜偶像,這裡被用作對公然實行的粗俗迷信行為的總稱。緊隨其後的七類罪密切相關,之後又增加了兩類。憤怒和仇恨的主要區別在於,憤怒是短暫的,而仇恨是持久的。嫉妒和妒忌是仇恨的起因;亞里士多德在他的《修辭學》第二卷中對它們作了以下區分:——嫉妒的人因他人超越自己而感到痛苦,不是因為那個人的美德或價值本身讓他不安,而是因為他希望自己能更優越。妒忌的人沒有超越的願望,卻因他人的優越而感到痛苦。因此,他告訴我們,只有卑鄙的人才會沉溺於妒忌,而嫉妒則存在於高尚和英雄的心靈中。保羅宣告兩者都是肉體的疾病。從憤怒和仇恨產生了紛爭、爭吵、黨派;他甚至追溯其後果,提到了謀殺和巫術。藉著狂歡,他指的是放蕩的生活,以及在滿足口腹之慾方面的各種放縱。值得注意的是,異端被列為肉體的工作之一;因為這清楚地表明,「肉體」這個詞並不像詭辯者想像的那樣,僅限於感官享樂。是什麼產生了異端呢?除了野心之外,野心不是與低級感官打交道,而是與心靈的最高能力打交道。他說這些工作是顯而易見的,這樣就沒有人會認為他可以通過迴避問題而獲得任何好處;因為如果果子暴露了樹的品質,否認肉體在我們裡面作王又有什麼用呢?
### 第21節
21. 「我從前告訴你們。」藉著這可怕的威脅,他不僅意圖驚嚇加拉太人,也間接地暗示那些假使徒,他們捨棄了更有價值的教導,卻把時間花在爭論儀式上。他以自己的榜樣教導我們,要堅持這些勸誡和威脅,正如先知的話:「大聲喊叫,不要止息;向我的百姓宣告他們的罪。」(以賽亞書 58:1)還有什麼比人隨從肉體而行,並將自己排除在神的國度之外更可怕的呢?誰敢輕視「神所恨惡的可憎之事」呢?(耶利米書 44:4)但這樣一來,我們會被告知,所有人都被切斷了得救的希望;因為誰沒有犯過這些罪中的一些呢?我回答說,保羅並不是威脅所有犯過罪的人,而是威脅所有不悔改的人將被排除在神的國度之外。聖徒自己也常常陷入嚴重的罪中,但他們會回到公義的道路上,「他們所做的,他們不贊同」(羅馬書 7:15),因此他們不包括在這個名單中。所有關於神審判的威脅都呼召我們悔改。它們伴隨著一個應許,即悔改的人將獲得赦免;但如果我們繼續頑固不化,它們就將作為來自天上的見證來對抗我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κληρονομεῖν**(kleronomein,承受)」這個詞的意思是憑藉繼承權擁有;因為除了藉著收養的權利,正如我們在其他經文中看到的,我們無法獲得永生。
### 第22節
22. 「聖靈的果子卻是。」在描述的前半部分,他譴責了人的整個本性,認為它只產生邪惡和無價值的果子。他現在告訴我們,所有的美德,所有合宜且受良好規範的情感,都來自聖靈,也就是說,來自神的恩惠,以及我們從基督那裡獲得的更新的本性。彷彿他說:「人只會產生邪惡;只有聖靈才會產生良善。」在未重生的人身上,常常出現溫柔、正直、節制和慷慨的顯著例子;但可以肯定的是,所有這些都只是華麗的偽裝。庫里烏斯和法布里修斯以勇氣著稱,加圖以節制著稱,西庇阿以仁慈和慷慨著稱,法比烏斯以忍耐著稱;但他們只是在人眼中,作為公民社會的成員,才如此著稱。在神眼中,除了來自一切純潔之源的事物之外,沒有什麼是純潔的。我認為,這裡的「喜樂」並不是指他處所說的「在聖靈裡的喜樂」(羅馬書 14:17),而是指我們對待同胞的開朗態度,這與陰鬱相對。信心意味著真理,與狡猾、欺騙和虛假相對,正如和平與爭吵和紛爭相對一樣。忍耐是心靈的溫柔,使我們樂於接受一切,不易被冒犯。其他術語無需解釋,因為心靈的性情必須從外在行為中學習。但如果屬靈的人是藉著他們的行為被認識的,那麼,有人會問,我們該如何判斷那些邪惡的人和拜偶像的人呢?他們展現了所有美德的傑出相似之處;因為從他們的行為來看,他們顯然是屬靈的。我回答說,正如肉體的所有工作並非都公開顯現在屬肉體的人身上,而是他的肉體性藉著一種或另一種惡習被發現,同樣,單一的美德並不能使我們斷定一個人是屬靈的。有時,藉著其他惡習,會顯明罪在他裡面作王;這個觀察可以很容易地應用於我所列舉的所有情況。
### 第23節
23. 「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有些人將這些話理解為簡單地指律法不針對善行,「惡習產生了良法」。但保羅的真正含義更深奧、更不顯而易見;即,在聖靈掌權的地方,律法不再有任何權柄。藉著將我們的心塑造成祂自己的公義,主將我們從律法的嚴厲中解救出來,這樣我們與祂的交通就不再受其聖約的規範,我們的良心也不再受其定罪的判決所束縛。然而,律法繼續教導和勸誡,從而履行其自身的職責;但我們對它的順服被收養的靈所撤銷。他因此嘲笑那些假使徒,他們在強制順服律法的同時,也同樣渴望將自己從律法的軛下解放出來。他告訴我們,實現這一點的唯一方式是,當神的靈獲得主權時,由此我們得出結論,他們對屬靈的公義沒有適當的重視。
### 第24節
24.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他補充這一點,是為了表明所有基督徒都已棄絕肉體,因此享有自由。在作出這項聲明時,使徒提醒加拉太人,就生活而言,真正的基督教是什麼,從而防止他們對基督教作出虛假的宣稱。「釘十字架」這個詞是用來指出肉體的治死是基督十字架的果效。這項工作不屬於人。藉著基督的恩惠,「我們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羅馬書 6:5),使我們不再為自己活。如果我們藉著真正的捨己和舊人的毀滅與基督一同埋葬,我們就將享有神兒女的特權。肉體確實尚未完全毀滅;但它無權行使主權,應當順服聖靈。肉體及其情慾是一種修辭手法,其含義與樹及其果子完全相同。肉體本身是墮落本性的敗壞,所有邪惡的行為都源於此。(馬太福音 15:19;馬可福音 7:21)由此可知,基督的肢體有理由抱怨,如果他們仍然被律法束縛,而所有藉著祂的靈重生的人都已從律法中獲得自由。
### 第25節
25. 「我們若靠聖靈得生。」使徒按照他一貫的習慣,從教義中引出實際的勸勉。肉體的死亡就是聖靈的生命。如果神的靈活在我們裡面,就讓他引導我們的行為。總會有許多人膽敢虛假地誇耀自己活在聖靈裡,但使徒挑戰他們拿出事實的證據。正如靈魂在身體裡不會閒置,而是賦予每個肢體和部分運動和活力,同樣,神的靈不能住在我們裡面而不藉著外在的果效顯明自己。這裡的「生」是指內在的能力,而「行」是指外在的行為。「行」這個詞的隱喻用法,經常出現,將行為描述為屬靈生命的證據。
### 第26節
26. 「不要貪圖虛榮。」對加拉太人提出的特別勸勉,對他們來說是必要的,對我們這個時代也同樣適用。在整個社會,特別是在教會中存在的許多邪惡中,野心是其根源。因此,保羅指示我們要警惕它,因為他所說的「虛榮」(**κενοδοξία**,kenodoxia)無非就是野心(**φιλοτιμία**,philotimia),或對榮譽的渴望,每個人都希望超越他人。異教哲學家並不譴責所有對榮譽的渴望;但在基督徒中,凡渴望榮譽的人都偏離了真正的榮耀,因此被公正地指責為空虛和愚蠢的野心。我們只應在神裡面誇耀。任何其他形式的誇耀都是純粹的虛榮。彼此激怒和嫉妒是野心的女兒。渴望最高地位的人必然會嫉妒所有其他人,而不敬、刻薄、刺耳的言辭是不可避免的結果。
原英文注釋 Calvin's Commentaries 為公共領域著作,資料來源 SWORD Proje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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