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聖經註釋|共觀福音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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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8:1-8
路加福音 18:1-8
和合本|路加福音 18:1-8

1耶穌設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

2說:「某城裏有一個官,不懼怕上帝,也不尊重世人。

3那城裏有個寡婦,常到他那裏,說:『我有一個對頭,求你給我伸冤。』

4他多日不准, 後來心裏說:『我雖不懼怕上帝,也不尊重世人,

5只因這寡婦煩擾我,我就給她伸冤吧,免得她常來纏磨我!』」

6主說:「你們聽這不義之官所說的話。

7上帝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嗎?

8我告訴你們,要快快地給他們伸冤了。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

路加福音 18:1-8

我們知道,在禱告中持之以恆是一種罕見而難以達成的成就;當我們第一次禱告不成功時,我們立即不僅放棄希望,也放棄了所有禱告的熱情,這表明了我們的不信。但如果我們願望落空,卻不灰心喪志,這就是我們信心的無疑證據。因此,基督最恰當地勸勉祂的門徒要持之以恆地禱告。

祂所用的比喻,雖然表面上嚴厲,卻極其巧妙地教導祂的門徒,他們應當懇切地向父神禱告,直到他們最終從祂那裡得到祂原本似乎不願給予的東西。這並不是說我們藉著禱告戰勝神,使祂緩慢而不情願地屈服於憐憫,而是因為實際情況並非一下子就顯明祂恩慈地垂聽我們的禱告。在這個比喻中,基督向我們描述了一個寡婦,她從一個不義而殘酷的法官那裡得到了她想要的,因為她沒有停止懇切的要求。所傳達的主要真理是,神並非一下子就幫助祂的百姓,因為祂選擇被禱告「疲憊」;而且,無論那些向祂禱告的人的境況多麼悲慘和卑微,只要他們不停止持續不斷的禱告,祂最終會顧念他們並解除他們的困境。

比較中的雙方確實絕不相等;因為一個邪惡殘酷的人與一位本性傾向於憐憫的神之間有著巨大的差異。但基督旨在向信徒保證,他們沒有理由擔心他們對憐憫之父的持續懇求會被拒絕,因為他們藉著懇切的祈求,甚至能說服那些殘酷的人。那個邪惡而鐵石心腸的法官最終無法避免,儘管不情願,還是屈服於寡婦的懇切請求:那麼,信徒的禱告,當持續不斷地維持時,怎會沒有效果呢?如果我們在稍作努力後就放棄,感到疲憊和軟弱,或者如果禱告的熱情因神似乎充耳不聞而消退,讓我們確信我們最終會成功,儘管可能不會立即顯現。懷著這種信念,讓我們與自己的不耐煩作鬥爭,這樣漫長的延遲就不會使我們停止禱告。

7. 「難道神不為祂的選民伸冤嗎?」那個被基督描述為完全絕望的法官,他不僅對神的默想心硬,而且完全沒有羞恥心,對自己的名譽毫不在意,最終還是睜開眼睛看到了寡婦的困境。我們沒有理由懷疑信徒將從他們的禱告中獲得至少同樣的益處,只要他們不停止懇切地向神祈求。然而必須注意的是,雖然基督將比喻應用於祂的主題,但祂並沒有將神比作一個邪惡殘酷的法官,而是指出了一個截然不同的原因,為什麼那些信靠祂的人會長期處於懸而未決的狀態,以及為什麼祂沒有立即伸出援手:那是因為祂忍耐。如果神有時對我們所受的傷害視而不見,比我們所希望的更久,讓我們知道這是出於父愛的目的——為了訓練我們的耐心。暫時對罪行視而不見與永遠不懲罰它們是截然不同的。祂所應許的,神將迅速為他們伸冤,必須歸因於祂的護理(Providence);因為我們急躁的脾氣和肉體的理解使我們得出結論,祂來得不夠快,無法提供幫助。但如果我們能洞察祂的旨意,我們就會知道祂的幫助總是隨時且適時的,正如情況所要求的那樣,絲毫沒有延遲,而是在精確的時間到來。

但有人問,基督如何教導祂的門徒尋求報復,而祂在另一個場合卻勸勉他們「為那些傷害和迫害你們的人禱告」(馬太福音 5:44)?我回答說:基督在這裡關於報復的話語,絲毫沒有干擾祂先前的教義。神宣告祂將為信徒伸冤,並不是為了放縱他們的肉體情感,而是為了使他們確信他們的救恩在祂眼中是寶貴的,並以此方式引導他們信賴祂的保護。如果他們放下仇恨,純潔無瑕,沒有任何邪惡的報復慾望,並受適當和良好規範的情感影響,懇求神的幫助,那將是一個合法而聖潔的願望,神自己也會垂聽。但由於擺脫罪惡情感沒有什麼比這更困難的了,如果我們要獻上純潔真誠的禱告,我們必須祈求主藉著祂的靈引導和指引我們的心。那時我們才能合法地呼求神作我們的伸冤者,祂也會應允我們的禱告。

8. 「人子來的時候。」基督藉著這些話告訴我們,如果人們後來在災難中沉淪,就沒有理由感到驚訝:那是因為他們忽略了真正的補救之道。祂旨在避免我們每天可能遇到的冒犯,當我們看到一切都處於可恥的混亂之中時。背叛、殘酷、欺騙、詭詐和暴力無處不在;沒有人顧及公義,也沒有羞恥;窮人在壓迫者之下呻吟;無辜者被虐待或侮辱;而神似乎在天上睡著了。這就是肉體想像命運的統治是盲目的原因。但基督在這裡提醒我們,人們被剝奪天上的幫助是理所當然的,因為他們既不知道也不願意信賴天上的幫助。那些除了在心裡抱怨主之外什麼都不做,並且不給祂的護理(Providence)留任何餘地的人,不能合理地期望主會幫助他們。

「祂會找到信心在地上嗎?」基督明確預言,從祂升天到祂再來,不信的人將會很多;這些話的意思是,如果救贖主沒有那麼快顯現,延遲的責任將歸咎於人,因為幾乎沒有人會尋求祂。但願我們沒有看到這個預言如此明顯的應驗!但經驗證明,儘管世界被巨大的災難所壓迫和淹沒,但真正能看到一絲信心火花的人卻寥寥無幾。其他人將「信心」這個詞理解為正直,但前一種解釋更符合上下文。

路加福音 18:9-14
和合本|路加福音 18:9-14

9耶穌向那些仗着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

10說:「有兩個人上殿裏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

11法利賽人站着,自言自語地禱告說:『上帝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

12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13那稅吏遠遠地站着,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說:『上帝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14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路加福音 18:9-14

基督現在指示另一種美德,這是蒙悅納的禱告所必需的。信徒來到神面前,必須帶著謙卑和自卑。沒有什麼疾病比傲慢更危險了;然而所有人都如此根深蒂固地存在於骨髓之中,以至於幾乎無法用任何補救方法來移除或根除。毫無疑問,人們竟然如此瘋狂,敢於在神面前抬頭挺胸,並向祂陳述自己的功德,這真是奇怪。儘管人們被他們的野心所驅使,但當我們來到神面前時,所有自負都應當放下;然而每個人都認為自己已經足夠謙卑了,如果他只是虛偽地祈求寬恕。因此我們推斷,我們主所給予的這個警告絕非不必要。

基督所指責並意圖譴責的有兩個錯誤——對自己邪惡的自信,以及輕視弟兄的驕傲,這兩者是相互關聯的。一個用虛妄的自信欺騙自己的人,不可能不抬高自己,凌駕於弟兄之上。這也不足為奇;因為一個對神自己都自誇的人,怎會不輕視他的同伴呢?每個被自信沖昏頭腦的人,都在與神公開作戰,我們除了藉著捨己之外,無法與祂和好;也就是說,放下所有對自己美德和公義的自信,單單依靠祂的憐憫。

10. 「有兩個人上殿裡去。」基督將這兩個人作比較,他們都上殿裡去禱告,似乎都表現出同樣的虔誠熱情,然而他們卻極其不同。法利賽人擁有外在的聖潔,帶著他對自己一生所作的稱讚來到神面前,彷彿他有權獻上讚美祭。另一方面,稅吏,彷彿他是一個被遺棄的人,知道自己不配靠近,帶著顫抖和謙卑的認罪來到。基督斷言法利賽人被拒絕,而稅吏的禱告蒙神悅納。法利賽人被拒絕的原因有兩個:他仗著自己是義人,並且輕視別人。

11. 「神啊,我感謝你。」然而他並不是因為誇耀自己自由意志的力量而受責備,而是因為他相信神會因他行為的功德而與他和好。因為這種只為他自己而獻上的感恩,絲毫沒有暗示他誇耀自己的美德,彷彿他從自己那裡獲得了公義,或者憑藉自己的勤奮贏得了什麼。相反,他將自己的公義歸因於神的恩惠。現在,儘管他對神的感恩暗示著承認他所擁有的一切善行純粹是神的恩賜,然而由於他信賴行為,並自視高於他人,他自己和他的禱告都同樣被拒絕。因此我們推斷,人們並非真正和恰當地謙卑,儘管他們確信自己什麼都不能做,除非他們也懷疑行為的功德,並學會將他們的救恩置於神不配得的良善之中,以便將他們所有的信心都建立在其上。

這是一段值得注意的經文;因為有些人認為,只要他們將善行的榮耀從人身上奪走,就足以了,因為這些善行是聖靈的恩賜;因此他們承認我們是白白稱義的,因為神在我們裡面找不到任何不是祂所賜的公義。但基督走得更遠,祂不僅將正確行為的能力歸因於聖靈的恩惠,而且剝奪了我們對行為的一切自信;因為法利賽人受責備,不是因為他將屬於神的歸為己有,而是因為他信賴自己的行為,認為神會與他和好,因為他配得。因此,讓我們知道,儘管一個人可能將行為的讚美歸於神,但如果他想像那些行為的公義是他救恩的原因,或者依賴於它,他就會因邪惡的傲慢而被定罪。並且請注意,他並不是被指控那些在人前自誇,而內心卻意識到自己邪惡的人的虛榮心,而是被指控隱藏的偽善;因為經文沒有說他宣揚自己的讚美,而是說他在心裡默默禱告。儘管他沒有大聲宣揚自己公義的榮耀,但他內心的驕傲在神眼中是可憎的。他的自誇包含兩部分:首先,他免除了所有人都捲入的罪責;其次,他提出了自己的美德。他聲稱自己不像其他人,因為他沒有犯世上普遍存在的罪行。

12. 「我一週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獻上十分之一。」這相當於說他所做的超過了律法的要求;就像天主教修道士(Popish monks)高談闊論他們的「超功德行為」(works of supererogation),彷彿他們履行神的律法沒有什麼困難。必須承認,我們每個人,根據神所賜予的美德程度,就越有義務感謝這些美德的賜予者;而且,我們每個人默想自己所領受的恩惠,以免將神的恩慈埋沒在忘恩負義之中,這是一種聖潔的操練。但這裡有兩件事必須注意:我們絕不能因自信而自大,彷彿我們已經滿足了神;其次,我們絕不能輕蔑地藐視我們的弟兄。法利賽人在這兩方面都犯了錯;因為他錯誤地為自己聲稱公義,對神的憐憫一無所留;其次,他與自己相比,輕視所有其他人。的確,如果那感恩沒有這兩個缺陷,基督就不會不贊同;但由於驕傲的偽君子,對自己的罪視而不見,以完全和完美的公義為藉口來面對神的公義,他那邪惡而可憎的膽大妄為,必然使他跌倒。因為敬虔之人的唯一希望,只要他們仍在肉體的軟弱中掙扎,就是在承認自己裡面有什麼良善之後,單單投靠神的憐憫,並將他們的救恩建立在祈求寬恕之上。

但可能會有人問,這個被邪惡驕傲蒙蔽的人,如何能保持如此聖潔的生活呢?因為這種正直只來自神的靈,而我們確信神的靈不會在偽君子裡面掌權。我回答說:他只信賴外表,彷彿心靈隱藏的內在不潔不會被考慮在內。儘管他內心充滿了邪惡的慾望,但由於他只看外表,他大膽地堅持自己的無辜。

信仰問答

資料來源:CCEL/SWORD Proje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