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聖經註釋|共觀律法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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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 28:1-43
出埃及記 28:1-43
和合本|出埃及記 28:1-43

1「你要從以色列人中,使你的哥哥亞倫和他的兒子拿答、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一同就近你,給我供祭司的職分。

2你要給你哥哥亞倫做聖衣為榮耀,為華美。

3又要吩咐一切心中有智慧的,就是我用智慧的靈所充滿的,給亞倫做衣服,使他分別為聖,可以給我供祭司的職分。

4所要做的就是胸牌、以弗得、外袍、雜色的內袍、冠冕、腰帶,使你哥哥亞倫和他兒子[穿]這聖服,可以給我供祭司的職分。

5要用金[線]和藍色、紫色、朱紅色[線],並細麻去做。

6「他們要拿金[線]和藍色、紫色、朱紅色[線],並撚的細麻,用巧匠的手工做以弗得。

7以弗得當有兩條肩帶,接上兩頭,使它相連。

8其上巧工織的帶子,要和以弗得一樣的做法,用以束上,與以弗得接連一塊,要用金[線]和藍色、紫色、朱紅色[線],並撚的細麻做成。

9要取兩塊紅瑪瑙,在上面刻以色列兒子的名字:

10六個名字在這塊寶石上,六個名字在那塊寶石上,都照他們生來的次序。

11要用刻寶石的手工,彷彿刻圖書,按着以色列兒子的名字,刻這兩塊寶石,要鑲在金槽上。

12要將這兩塊寶石安在以弗得的兩條肩帶上,為以色列人做紀念石。亞倫要在兩肩上擔他們的名字,在耶和華面前作為紀念。

13要用金子做二槽,

14又拿精金,用擰工彷彿擰繩子,做兩條鍊子,把這擰成的鍊子搭在二槽上。」

15「你要用巧匠的手工做一個決斷的胸牌。要和以弗得一樣的做法:用金[線]和藍色、紫色、朱紅色[線],並撚的細麻做成。

16這胸牌要四方的,疊為兩層,長一虎口,寬一虎口。

17要在上面鑲寶石四行:第一行是紅寶石、紅璧璽、紅玉;

18第二行是綠寶石、藍寶石、金鋼石;

19第三行是紫瑪瑙、白瑪瑙、紫晶;

20第四行是水蒼玉、紅瑪瑙、碧玉。這都要鑲在金槽中。

21這些寶石都要按着以色列十二個兒子的名字,彷彿刻圖書,刻十二個支派的名字。

22要在胸牌上用精金擰成如繩的鍊子。

23在胸牌上也要做兩個金環,安在胸牌的兩頭。

24要把那兩條擰成的金鍊子,穿過胸牌兩頭的環子。

25又要把鍊子的那兩頭接在兩槽上,安在以弗得前面肩帶上。

26要做兩個金環,安在胸牌的兩頭,在以弗得裏面的邊上。

27又要做兩個金環,安在以弗得前面兩條肩帶的下邊,挨近相接之處,在以弗得巧工織的帶子以上。

28要用藍細帶子把胸牌的環子與以弗得的環子繫住,使胸牌貼在以弗得巧工織的帶子上,不可與以弗得離縫。

29亞倫進聖所的時候,要將決斷胸牌,就是刻着以色列兒子名字的,帶在胸前,在耶和華面前常作紀念。

30又要將烏陵和土明放在決斷的胸牌裏;亞倫進到耶和華面前的時候,要帶在胸前,在耶和華面前常將以色列人的決斷牌帶在胸前。」

31「你要做以弗得的外袍,顏色全是藍的。

32袍上要為頭留一領口,口的周圍織出領邊來,彷彿鎧甲的領口,免得破裂。

33袍子周圍底邊上要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線]做石榴。在袍子周圍的石榴中間要有金鈴鐺:

34一個金鈴鐺一個石榴,一個金鈴鐺一個石榴,在袍子周圍的底邊上。

35亞倫供職的時候要穿這袍子。他進聖所到耶和華面前,以及出來的時候,袍上的響聲必被聽見,使他不至於死亡。

36「你要用精金做一面牌,在上面按刻圖書之法刻着『歸耶和華為聖』。

37要用一條藍細帶子將牌繫在冠冕的前面。

38這牌必在亞倫的額上,亞倫要擔當干犯聖物[條例]的罪孽;這聖物是以色列人在一切的聖禮物上所分別為聖的。這牌要常在他的額上,使他們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

39要用雜色細麻[線]織內袍,用細麻布做冠冕,又用繡花的手工做腰帶。

40「你要為亞倫的兒子做內袍、腰帶、裹頭巾,為榮耀,為華美。

41要把這些給你的哥哥亞倫和他的兒子穿戴,又要膏他們,將他們分別為聖,好給我供祭司的職分。

42要給他們做細麻布褲子,遮掩下體;褲子當從腰達到大腿。

43亞倫和他兒子進入會幕,或就近壇,在聖所供職的時候必穿上,免得擔罪而死。這要為亞倫和他的後裔作永遠的定例。」

出埃及記 28:1-43

我們現在來到律法敬拜的第二部分,即祭司職分;因為我們必須記住我所說的,有三件事需要考慮:

1. 會幕;

2. 祭司職分;以及

3. 祭物。

確實,我們一直在談論的會幕的所有榮耀,如果沒有祭司作為中保,使人與神和好,並以某種方式將天與地聯合起來,那將是空洞的裝飾。現在無可置疑的是,利未祭司是基督的代表;因為,就他們的職分而言,他們甚至比天使本身更優越;如果他們不是那位天使之首的預表,這將是完全不合理的。誠然,外邦人有他們的祭司,主持他們的宗教儀式,但他們只是空洞的幻影;因為他們沒有提及中保,以至於百姓不知道神不能適當地被挽回,我們的禱告也不能被祂垂聽,除非有和平締造者介入我們之間。但利未祭司職分的性質截然不同;因為以色列人被教導,他們所有人都沒有資格站在神面前,因此需要一位中保來挽回祂。現在,既然已經確立了一般原則,即所有事物都應嚴格參照在山上向摩西顯示的樣式,他們的心靈必然被提升;而且他們也可能由於各種原因輕易達到這一點。全體百姓看到一個與他們自己一樣的人,他不能憑藉自己的無辜進入聖所,他的尊嚴是藉由外來的儀式賦予他的;即藉由膏抹和穿戴聖服。因此,完全的真理並沒有在此顯現,而只是一個引導他們走向真理的預表;他們無疑被提醒這一點,以免他們停留在屬世的事物上。此外,它的解釋也由先知們補充;因為,正如使徒在希伯來書 7:18 中明智地教導我們,如果將來要按麥基洗德的等次設立一位祭司的應許不應用於基督,那麼這個應許就不會成立;因為很明顯,利未祭司職分在那裡是藉由與不同性質的祭司職分對比來比較的;既然後者是永恆的,那麼前者就是暫時的;而且,既然前者是藉由誓言所確立的,它顯然優於後者。因此,毫無疑問,大衛作為律法的忠實解釋者,更清楚地顯明了其中隱晦的預表。

至此,我希望教導的是,利未祭司的設立是為了成為真正中保的預表。現在值得我們簡要地提及區分我們這位永恆且唯一的祭司,神的兒子,與古代祭司的標誌;因為更詳盡的闡釋將在適當的地方隨後進行。我已經指出了第一個區別,即預表是暫時的;因為永恆性只能在實體本身中尋求:從中我們得知祭司職分並非由摩西設立為永遠持續,而是引導百姓走向更好的盼望。但我所說關於職分的話,也必須轉移到個人身上。在律法之下只有一位大祭司,他後來由他的後裔繼承,因為他們都是必死的。因此,除了基督之外,沒有人是我們所需要的祭司;因為沒有其他人能是永恆的;由此我們得出第二個區別。第三個區別來自基督的神性,這由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沒有開始的事實證明;因為我們在任何地方都找不到麥基洗德的起源;他只是一次意外地出現,彷彿他從天而降。第四個區別是王權與祭司職分的結合。在律法之下,神希望有些人是君王,有些人是祭司;也不允許將一個職分與另一個職分混淆;但那位被說成是像麥基洗德一樣的祭司,卻被尊為君王。第五個區別是,律法下的祭司只在可見的聖所中出現在神面前,但基督進入天堂,將我們呈獻給祂的父,不是藉由(寶石的)外在記號,而是藉由實體本身;因為在祂裡面,作為我們的元首,我們都被聚集到神那裡。第六個區別在於基督的完全公義;因為律法下的祭司,既然是我們罪人中的一員,就需要為自己尋求赦免;但基督,沒有任何罪孽,藉由祂自己的純潔喚起對我們的恩惠。第七個區別是,祭司從外在的預表中借用了在基督裡真實且實際顯現的事物。聖服,正如我們最近所說,表示超越人類的事物;膏抹也是聖靈居住在基督裡的記號;因此,祂不是用可見且會朽壞的油膏抹,而是用所有恩賜的豐盛膏抹。古代的祭司進入聖所時,會禁絕與妻子的性關係;他只被允許娶處女;基督的完全和屬靈的純潔滿足於其自身的完美。最後一個區別在於祭物本身,關於這一點,我目前不打算更詳盡地論述,因為它們將在以後有其適當的位置。我們現在只需記住,基督不是用牲畜的血,而是用祂自己的血來贖世人的罪。現在我們轉向摩西的話語。

1. 你要將亞倫。這裡援引神的呼召來證明祭司職分的重要性與尊嚴,使徒在以下話語中也充分權衡了這一點:

「這大祭司的尊榮,沒有人可以自己取,惟有蒙神所召,像亞倫一樣。」(希伯來書 5:4)

在外邦國家,祭司是由民選產生,因此野心獨自主導了他們的任命;但神只願那些祂憑藉自己獨特的旨意所揀選的人被視為合法的祭司;而且,全人類加起來也無權將任何人強加給神,讓他介入以獲得赦免與平安;不,甚至基督自己也不足以挽回神,除非祂是藉由祂父的預旨和任命承擔了這個職分。這指的是那著名的誓言,藉此祂的天父任命祂為祭司;因此,後來在猶太民族中盛行的褻瀆行為,即亞倫的繼承者買賣祭司職分,就更加卑劣可憎了!約瑟夫斯所記載的這種不配的職位買賣,現在應該讓我們感到恐懼,當我們看到這個被神揀選來代表基督的聖職被這個家族所褻瀆時。然而,無論他們如何違反一切律法和公義,神的旨意仍然不可侵犯,以便信徒知道祭司職分依賴於祂的權柄,正如和好來自祂單純的憐憫。因為,為了使人類設立祭司是合法的,他們就必須憑藉自己的功勞來預先滿足神;而他們離此甚遠。至於教會牧者的揀選,情況則不同;因為,在基督設立了這個職分本身之後,祂命令從教會中選出那些憑藉其教義和生活正直而適合執行職分的人。然而,祂並沒有因此將自己的權利和能力讓給人類,因為祂並沒有停止藉由他們呼召那些(祂願意事奉的人)。因此,為了表明祂是祭司職分的唯一創始者,神命令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從其他人中分別出來;祂將這項任務委託給摩西,然而,祂並沒有將摩西提升到同樣的尊榮。摩西膏立亞倫,儘管他自己從未藉由膏抹和穿戴聖服來奉獻給神的事奉;從中我們看出聖禮的力量和功效不是來自執行者的美德,而只來自神的命令;因為如果不是神如此喜悅,摩西就不會將他自己沒有的東西給予他人。

2. 你要製作聖衣。這些外在的裝飾表明了缺乏真實和屬靈的裝飾;因為如果祭司是絕對且完全完美的,這些預表的附屬品將是多餘的。但神藉由這個記號表明,在基督裡將展現出超越天使般的所有美德的光輝。亞倫因自己的敗壞而被玷污,因此不配出現在神面前;所以,為了使他成為神與人之間合適的和平締造者,他脫下他的普通衣服,以一個新人的姿態出現。因此,聖衣首先被認為是遮蓋他的過犯;其次,是代表所有美德無與倫比的裝飾。後者確實可以在某種程度上應用於教會的牧者;如果我們說除了那些卓越非凡的美德光芒四射的人之外,沒有其他人配得上如此崇高的榮譽,這種比較也不會荒謬。但我們必須主要記住我所說的,即在這些衣服中,基督至高的純潔和奇妙的榮耀被代表出來;彷彿神應許中保將遠比人類的狀況所能產生的更為莊嚴。因此,祂宣告這些衣服將「為榮耀和華美」。關於工匠的智慧,我現在將觸及,稍後將更詳盡地論述,即從創世以來發明對人類有益的技藝的所有人,都充滿了神的靈;以至於即使異教作者也被迫稱它們為神的發明。但由於在這項神聖的工作中需要罕見和不尋常的技能,因此它被明確地稱為聖靈的特殊恩賜。

4. 這些就是衣服。這裡我必須再次提醒讀者,他們應該放棄所有精微的推測,滿足於簡樸。我可能會重複許多似是而非的寓言,這些寓言或許比對事實的正確認識更受某些人歡迎。如果有人喜歡這種孩童般的遊戲,他只需閱讀耶柔米寫給法比奧拉的信;其中他幾乎收集了所有他能從他人著作中找到的東西;但除了枯燥的瑣碎之外,什麼也找不到,其愚蠢之處甚至難以報導,更不用說駁斥了。熟悉我著作的人都知道,我不喜歡批評他人的觀點;但當我反思許多人所困擾的那些發癢的耳朵是多麼危險時,我不得不開出這個藥方。服裝列舉了六個主要部分。希臘人稱之為 λογεῖον(logeion),拉丁人稱之為 pectorale 的,就像一個方形的胸牌,由小鏈子連接,以便與以弗得相連。其中鑲嵌著十二塊寶石,代表以色列的十二支派;烏陵和土明也附在其上。但它的形式是什麼,無法從摩西的話語中確定;而且既然連猶太人自己也意見不一,我們就滿足於將其比作胸牌。我不反對其名稱源於力量或寶藏的觀點。但最值得注意的是,祭司將亞伯拉罕的子孫彷彿佩戴在心上,不僅是為了將他們呈獻給神,也是為了銘記他們,並關心他們的福祉。這十二塊寶石絕不是作為十二支派的記號,以喚起他們的驕傲,彷彿他們因自己的尊嚴或卓越而受到如此高度的重視;而是藉此提醒他們,信徒在神眼中所有的價值,都源於祭司職分的聖潔。因此,我們從這個預表中學習,儘管我們自身卑微低賤,完全不值一提,但既然基督樂意將我們嫁接到這個身體上,在祂裡面我們就是寶貴的寶石。以賽亞似乎在前面引用的經文中暗示了這一點,他在談到在基督統治下教會的復興時說:「看哪,我要以彩色寶石安你的石頭,以藍寶石立你的根基;我要以紅寶石造你的窗戶,以各樣寶石造你的邊界。」因為緊接著解釋說:「你的兒女都要受耶和華的教訓。」(以賽亞書 54:11-13)因此,在律法之下,藉由外在的記號預表了將在基督裡實現的事;即儘管我們寄居在世上,但我們藉由信心與基督聯合,彷彿我們與祂合而為一;此外,祂關心我們的福祉,彷彿祂將我們佩戴在心上;最後,當我們的天父在祂裡面看顧我們時,祂看我們比世上一切財富和榮華更為寶貴。

至於烏陵和土明,我認為它們很可能是胸牌上兩個顯著的標記,與這些名稱相對應;因為一些猶太人認為神那不可言喻的名被放置在胸牌的織物之下,這種假設並非沒有愚蠢和危險的迷信。我略過其他同樣輕浮的幻想;我也不急於知道它們的形狀是什麼;事實本身對我來說就足夠了。因此,藉由烏陵,即光輝,我毫不懷疑它代表了真祭司用來照亮所有信徒的教義之光;首先,因為祂是唯一的「世界之光」,沒有祂,萬物都充滿黑暗;而且因為在祂裡面「藏著一切智慧和知識的寶藏」(約翰福音 8:12;9:5;歌羅西書 2:3)。因此,保羅理所當然地誇耀他除了耶穌基督之外,什麼都不知道(哥林多前書 2:2),因為祂的祭司職分足以且綽綽有餘地啟迪我們。正如當時百姓被提醒他們的眼睛應該注視祭司的光輝,現在我們也必須殷勤地記住基督自己所教導的,「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約翰福音 8:12)。另一方面,土明,意為完全,是唯獨在基督裡才能尋得的完全和全然純潔的記號;因為如果祂不完美,沒有任何污點,不缺乏完全聖潔所需的一切,祂就不會是一位合適的大祭司。因此,將烏陵歸於教義之光,將土明歸於生命,這並非不恰當的區分;這在某種程度上確實適用於教會的牧者,他們應該在純正的教義和正直的生活上都發光。但神的旨意是要表明,這兩者都不能在基督之外尋求;因為我們從祂那裡獲得光明和純潔,當祂樂意按照祂白白的恩惠的尺度使我們成為它們的分享者時。由此可見,那些在基督之外尋求哪怕是一絲光明或一滴純潔的人,都會將自己投入迷宮,在那裡他們在致命的黑暗中徘徊,吸入虛假美德的致命煙霧,自取滅亡。

聖經有時記載的關於藉由烏陵和土明進行的詢問,是神對祂古老百姓的粗陋所作的遷就。真正的祭司尚未顯現,祂全能旨意的使者,藉由祂的靈,所有先知都說話,祂最終是所有啟示的源泉,是父的明確形象;因此,為了使預表的祭司成為神與人之間的使者,他必須穿戴基督的裝飾。因此,即使在那時,信徒也藉由預表被教導,基督是我們來到父那裡的道路,祂也從祂父隱秘的懷中帶來一切對我們得救有益的知識,因此,猶太人的虛構說法,即回應是這樣給出的:如果詢問某個支派,代表它的石頭就會發光;而且石頭的顏色會根據神是否拒絕或同意而改變,這種說法是矛盾的。因為即使我們承認烏陵和土明就是那些寶石的排列,這種想像也完全沒有意義。但是,正如我所說,神藉由胸牌的形式本身證明其中包含著智慧和正直的豐盛;因此它被稱為「判斷的胸牌」,即最完美的正直,沒有什麼可期望的;因為希伯來文 משפט mishphot 這個詞在聖經中常常指一切妥善和適當安排的事物。有些人將「判斷」解釋為「詢問」,因為祭司只有在佩戴胸牌時才詢問回應,這種解釋過於狹隘,甚至被許多經文證明是錯誤的。因此,讓這點被確定下來,即這個尊貴的稱謂旨在表達一個正確無誤的規則(ordinem)。因為胸牌彷彿是以弗得的一部分,所以它有時被包含在那個詞中;在此也值得注意的是,大祭司的這種特殊以弗得與其他地方提及的以弗得不同;因為所有祭司家族的人在執行宗教職務時都穿以弗得(撒母耳記上 14:3;23:6)。甚至大衛在約櫃前跳舞時也穿著他的以弗得(撒母耳記下 6:14);這種習俗至今仍被猶太人在他們的主要節日中保留。其餘的我將在適當的地方介紹。

9. 你要取兩塊紅瑪瑙。 為了使祭司與百姓之間的連結更為清晰,神不僅將十二支派的紀念石放在祭司的胸牌上,也將他們的名字刻在他的肩上。如此一來,所有嫉妒的機會都被消除了,因為百姓會明白,這個人被分別出來並非為了私利,而是為了讓他們所有人在他一人身上都成為祭司的國度。彼得教導說,這最終在基督裡真實地實現了(彼得前書 2:5);正如以賽亞曾預言,將有神的祭司和從外邦人中帶來的利未人(以賽亞書 66:21);約翰在啟示錄中也提及此事,他說我們在基督裡都是祭司(啟示錄 1:6)。但我們必須記住,為何說我們的大祭司將我們背負在祂的肩上,因為我們不僅在地上爬行,更深陷於死亡的最低深處;那麼,除非神的兒子將我們與祂一同高舉,我們怎能升到天上呢?如今,既然我們自身沒有能力獲得永生,我們所有的心智和身體力量都俯伏在地,我們就必須單單靠祂的力量被高舉。因此,我們升天的信心由此而生,因為基督將我們與祂一同高舉;正如保羅所說,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坐在天上」(以弗所書 2:6);因此,無論我們自身多麼軟弱,我們所有的力量都在於我們是祂的重擔。因此,這古老的預表預示了保羅所教導的,教會是「祂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以弗所書 1:22)。我們每個人都必須意識到自己的軟弱,並安息在基督裡;因為當我們愚蠢地自高自大時,我們就不容許自己被祂高舉,被祂的力量背負和扶持。因此,讓那些驕傲的人因自高而跌入毀滅,而基督則在祂的肩上扶持我們。這些石頭被稱為「紀念石」;又說「為以色列人作紀念」;後來也重複提及十二塊石頭;有些人解釋為「願神記念以色列人」;另一些人則認為是「願祭司自己記念他們」;還有一些人認為是「願以色列人記念神因著獨一的中保而與他們和好」;但我簡單地解釋為,它們是神與他們之間相互約定的紀念碑;彷彿神藉著可見的記號表明,每當他們以這種方式獻上時,祂就擁抱他們並接納他們進入祂的聖所。

30. 你要將烏陵和土明放在胸牌裡。 從這些話語中,有些人推斷烏陵和土明與之前描述的整個製作是分開的;另一些人則認為它們就是那十二塊石頭,因為當摩西敘述整個製作完成時,沒有再提及它們。但我已經說過,最有可能的是,胸牌本身就呈現了教義上的光和生命上的完全正直;因此,摩西稱之為「判斷的胸牌」之後,也稱之為「以色列人的判斷」;他藉此表達一個確定而明確的體系,或一個絕對完美的準則,以色列人應當以此為指導和依循。

31. 你要做一件外袍。 這件外袍穿在長袍外面,介於長袍和以弗得之間;外袍的下擺交替懸掛著鈴鐺和石榴。雖然石榴沒有氣味,但這預表卻向眼睛暗示了這一點;彷彿神要求那件衣服既有甜美的氣味,也有聲音;確實,我們因罪惡的污穢而發臭,唯有披上基督的衣服,才能成為神面前的馨香。但神要鈴鐺發出聲音;因為基督的衣服若非藉著福音的聲音,將元首的馨香散佈給所有肢體,就不能為我們贏得恩惠。這個寓意沒有什麼過於精微或牽強附會之處;因為氣味和聲音的相似性自然引導我們尊崇恩惠和傳揚福音。因此,藉著附在外袍下擺的石榴,神證明祭司身上的一切都是馨香的,是祂所悅納的,只要有聲音伴隨;當神宣告祭司若沒有聲音就進入聖所,必致死亡時,就宣告了其必要性。確實,這是一種普遍的邀請,在執行聖職時喚醒百姓的注意力。神所威脅的懲罰不適用於基督,這並非荒謬;因為有必要對利未祭司發出嚴格的命令,以免他們忽略這些外在的敬虔操練,直到真理顯明。古人將此屬靈地應用於教會的牧者,這並非不明智;因為格里高利說,祭司若不發出講道的聲音,就配得死亡;正如以賽亞責備「啞巴狗」(以賽亞書 56:10)。但我們必須特別記住,基督的衣服是有聲音的,因為唯獨藉著聽道而來的信心,才能使我們披上祂的義。

36. 你要做一塊牌。 這塊銘文刻在祭司的額頭上,使其顯而易見,這並非沒有理由;因為神不僅藉此證明律法下的祭司職分是祂所認可和悅納的,因為祂已藉著祂的話語將其分別為聖,而且也證明聖潔不應在別處尋求。因此,有兩件事必須注意:第一,神所設立的祭司職分是祂所喜悅的,因此,所有其他祭司職分,無論說得多麼宏偉,在祂看來都是可憎和被祂拒絕的;第二,在基督之外,我們都是敗壞的,我們所有的敬拜都是有缺陷的;無論我們的行為看起來多麼卓越,它們仍然是不潔和污穢的。因此,讓我們所有的感官都固定在我們獨一且永恆的祭司的額頭上,使我們知道唯獨從祂那裡,純潔才流遍整個教會。祂的話語指的就是這個:

「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約翰福音 17:19);

摩西這段經文也表達了同樣的意思:「使亞倫擔當聖物的罪孽」等等。這無疑是一段重要的經文,教導我們,除非藉著中保恩惠的介入,否則我們所獻給神的沒有什麼是蒙祂悅納的;因為這裡並非指明顯而嚴重的罪,我們清楚知道唯獨藉著基督才能獲得赦免;而是聖潔供物的罪孽必須由祭司除去和潔淨。將其解釋為,如果儀式中犯了任何錯誤,藉著祭司的禱告就能獲得赦免,這是一種貧乏的解釋;因為我們必須看得更遠,明白供物的罪孽必須由祭司潔淨,是因為任何供物,就其是出於人而言,都不能完全免於罪責。這是一個嚴厲的說法,幾乎是個悖論,即我們自身的聖潔是如此不潔,以至於需要赦免;但必須記住,沒有什麼是如此純潔,以至於不會從我們身上沾染一些污點;就像水一樣,雖然可以從清澈的泉源中汲取純淨的水,但如果流經泥濘的地面,就會被染上顏色,變得有些渾濁:因此,沒有什麼是本身如此純潔,以至於不會被我們肉體的污染所玷污。沒有什麼比事奉神更卓越的了;然而百姓所獻的,即使是律法所規定的,也必須藉著赦免的介入,而這赦免唯獨祭司才能為他們獲得。現在沒有任何祭物,也從未有過,比呼求神的名更蒙神悅納的了,正如祂自己宣告:

「你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詩篇 50:15);

然而使徒教導我們,「頌讚的祭」唯獨在基督裡獻上才蒙神悅納(希伯來書 13:15)。因此,讓我們學習,當我們的順服行為呈現在神面前時,它們是與罪孽混雜的,這使我們受到祂的審判,除非基督將它們分別為聖。總之,這段經文教導我們,我們努力獻給神的任何善行,都遠非配得獎賞,反而使我們定罪,除非基督的聖潔,藉此神得蒙挽回,為它們獲得赦免。摩西隨後再次強調這一點,他說藉著祭司的恩惠,聖潔供物的罪孽被除去,「為蒙悅納」,即以色列人可以確信神已與他們和好並悅納他們。關於頭巾本身,有些人稱之為禮冠(cidarim),另一些人稱之為帽子,我無話可說;我也不願對腰帶或束帶進行過於精微的哲學思考。

40. 為亞倫的兒子。 亞倫的兒子們不僅從百姓中被分別出來,也從利未人中被分別出來;因為這個家族被賦予了特殊的尊嚴,他的繼承人將來要從中選出。由於沒有一個人能夠執行所有的職務,所以這些職務就分配給他們。因此,他們穿上長袍、束帶和帽子,「為榮耀,為華美」。關於他們的膏抹,我們將在下一章看到。他們的「手被充滿」是指他們被裝備好獻祭,因為只要他們的手未經分別為聖(profanae),即使非常豐盛,也被視為空虛,因為除了藉著祭司職分,沒有任何禮物是蒙神悅納的;因此,他們的豐盛來自於分別為聖,藉此,合宜的供物才能達到神面前。但我們必須注意,不是他們的父親亞倫,而是摩西使他們分別為聖,這樣他們分別為聖的能力或功效才能歸於神,而不是轉移給祂的僕役。或許,神也想預防不敬虔之人的誹謗,以免將來有人反對說亞倫欺詐且不公正地將授予他一人的榮譽也擴展到他的兒子們,從而非法地使其成為世襲。他之所以免受這種指責,是因為祭司的尊嚴是從別處傳給他們的。此外,藉著這些方式,摩西的後裔更確定地失去了他們可能因父親的緣故而產生的希望。因此,摩西藉著為亞倫的兒子們舉行就職典禮,使自己的後裔歸於他們應有的位置,以免將來任何野心誘惑他們,或以免他們看到自己被置於他人之下而產生嫉妒。

42. 你要為他們做細麻布褲子。 由於人類天性輕浮和悖逆,會抓住最微小的冒犯原因來貶低聖物,因此宗教很容易陷入輕蔑,神在此預防這種危險,頒布了一條關於看似微不足道的事情的誡命,即祭司應當用褲子遮蓋他們的赤身。總之,他們應當貞潔和謙遜地行事,以免他們身上出現任何不當或不雅之處,從而損害聖物的尊嚴。因此,有些人將「使他們在聖潔中事奉」這句話解釋為「使他們潔淨無瑕,不玷污神的服事」。然而,在我看來,קודש(kodesh)這個詞應當理解為聖所;這是一種更自然的解釋。隨後又加上威脅,如果他們忽視這項規定,將不會免受懲罰,因為他們會自招罪孽。我們對此不必感到驚訝,因為在執行聖職時的一切粗心和疏忽都與不敬虔和藐視神密切相關。關於隨後所說的這是一條「永恆的律例或條例」,有些人,在我看來不恰當地,將其限制在關於褲子的誡命上,因為它自然地指涉祭司職分的其他條例。因此,神普遍宣告,祂所頒布的律法並非暫時的,而是要永遠對祂所揀選的百姓有效;由此我們推斷,每當涉及律法預表時,עולם(gnolam)這個詞在基督降臨時就達到了它的目的;確實,這才是儀式的真正永恆性,即它們應當安息在基督裡,祂是它們完全的真理和實質。因為,既然基督最終顯明了當時在影兒中所描繪的,這些預表就得以確立,因為它們的實體顯現之後,它們的功用就停止了。我們已經看到大衛很久以前就預言了這一點,當他用「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的另一個祭司職分取代利未祭司職分時(詩篇 110:4);但正如使徒很好地提醒我們的,祭司職分既然轉移了,律法和所有條例也必然隨之轉移(希伯來書 7:12)。因此,古老的儀式現在已經終止,因為它們與基督屬靈的祭司職分不符;在此,教皇制度的雙重褻瀆暴露無遺,因為凡人竟敢為基督的祭司職分設立另一個第三個祭司職分,彷彿祂的祭司職分是暫時的;而且,他們愚蠢地模仿猶太人,堆積了與基督祭司職分本質直接對立的儀式。他們確實回答說,儘管他們有無數的祭物,但祂的祭司職分仍然完整;但他們徒勞地試圖藉此遁詞逃避,因為如果改變或創新律法祭司職分中的任何事物都是非法的,那麼用奇特的發明來敗壞基督的祭司職分,當其完整性已藉著神不可侵犯的誓言得到確認時,就更不合法了。父對子說:「你是永遠的祭司」;那麼,當設立無數(祭司)時,聲稱沒有從基督那裡奪走任何東西,這種愚蠢的說法有何益處呢?這些事情如何協調:祂被膏抹藉著聖靈獻上自己,然而祂卻被他人獻上?祂藉著一次獻祭完成了祂的工作,使我們完全稱義,然而祂卻每天被獻上?現在,如果現在沒有合法的祭司,除非是那些自身擁有古老預表所預示的,那麼讓他們帶來以天使般的純潔裝飾的祭司,彷彿與人類分離,否則我們就有權拒絕所有被最微小污點玷污的人。因此,他們的第二個褻瀆也由此而生,即他們竟敢用新的猶太教來遮蔽福音的光輝。他們完全沒有辦法證明他們的祭司職分,因此他們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將他們的虛妄包裹在大量的儀式中,彷彿用雲彩遮蔽了光。因此,信徒必須更加勤奮地提防偏離基督純正的制度,如果他們渴望祂成為他們獨一且永恆的中保。

出埃及記 29:1-35

1. 這就是你為他們所要行的事。 由於我將在利未記第 9 章,在會幕奉獻的歷史中,再次重複並更詳細地解釋這些事情,所以這裡只作簡要概述就足夠了;我也不習慣從模糊的推測中創造奧秘,那樣只會取悅讀者而非教導他們。首先,由於全人類都敗壞並感染了許多不潔,以至於每個人的不潔都阻礙了他們親近神,摩西在膏立祭司之前,先用灑水潔淨他們,以便他們不再被視為普通人。由此我們得知,真正的純潔和無罪,在律法中只是預表,唯獨在基督裡才能找到。「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使徒說,祂將自己呈獻在神面前為我們(希伯來書 7:26)。他們被潔淨之後,神吩咐他們穿上祭司的服裝,各按其職:大祭司要穿以弗得,佩戴烏陵和土明,戴上刻有「歸耶和華為聖」字樣的金牌的禮冠;第三,祂又加上膏抹。這項預備是為了在他們執行獻祭職務之前,先使他們就職;但必須注意,關於這第一次獻祭,後來轉移給亞倫的職責,此時卻加諸於摩西身上,彷彿他是唯一的祭司;事實上,他後來辭去給他兄弟的暫時尊榮,當時仍在他手中。摩西所介紹的關於祭牲的分割,我們將在其他地方,在討論供物時,更方便地解釋,我們已經說過供物是律法敬拜的第三部分。

16. 你要宰那公綿羊。 摩西先前已受命從亞倫手中取祭牲的各部分,用它們來挽回神,以便他和他的後裔將來能夠執行同樣的職務;但這裡描述了一種特殊的儀式,即他要用公綿羊的血塗抹亞倫和他兒子們的右耳垂、右手拇指和右腳大拇趾;然後用留在祭壇上的血灑在他們和他們的衣服上。我們首先必須注意,祭司必須被血灑,以便他能為代求而為自己贏得神的恩惠。因此,基督的祭司職分是用血分別為聖的,以便它能有效地使神與我們和好。現在問題來了,為什麼只用血灑右耳、右手拇指和右腳大拇趾,彷彿祭司只在他們身體的一半被分別為聖和獻給神?我回答說,在這一部分中,另一部分也包含在內;因為兩隻耳朵、兩隻手和兩隻腳都有相同的目的,它們的職責是如此相關,以至於對一隻耳朵所說的也適用於另一隻耳朵。再次,有人問,為什麼是耳朵、腳和手被塗抹,而不是胸部和舌頭?我毫不懷疑,耳朵代表順服,手和腳代表所有的行動和整個生命歷程;因為在聖經中,這些轉喻法幾乎沒有什麼比這更常見的了,藉此,手的潔淨被視為整個生命的正直,而道路、歷程或行走則被視為生活的方向或方式。因此,用血分別為聖人的生命是非常恰當的;而且,由於行善的基礎是順服,這比所有的祭物都更受重視,摩西被吩咐從耳朵開始。我們知道,基督獻祭中的「馨香之氣」就是順服(腓立比書 4:18);因此,大衛在預言的靈中,引入自己說:「你已經開通我的耳朵」(詩篇 40:6)。如果有人反對說舌頭同樣重要,因為祭司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我回答說,這裡並非指教導的職務,而只是代求的職務;因此,摩西在這三個肢體中包含了所有與贖罪相關的事物。但我們必須記住,關於基督分別為聖的說法並不適用於祂自己的人格,而是指整個教會的益處;因為祂既不是為自己被膏抹,也不需要從血中借取恩惠;但祂顧念祂的肢體,並將自己完全獻給他們的救恩,正如祂自己所見證的:「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約翰福音 17:19)。

28. 這要歸亞倫。 為免聖潔供物的尊嚴受損,這些供物被稱為耶和華的聖物,外人不得分享;因為,如果允許每個人觸摸和食用它們,它們與普通食物就沒有區別了。祭司的份額中,有些部分是他們所有家人都可以享用的;但聖潔的部分則被排除在外,目的是藉此特別的例子,灌輸對所有聖物的敬畏。提及地點也有同樣的目的,因為在他們家中吃聖物是不合法的,以便將其與他們普通和日常的食物區分開來。基於同樣的原因,任何剩餘的都要燒掉,以免肉變質或麵包發霉,它們的惡臭和污穢的外觀可能會多少損害聖物的尊嚴;因為古人的軟弱需要幼稚的啟蒙,這仍然有助於將虔誠之人的心靈提升到更高層次的事物。所有這些的目的都是為了防止任何腐敗滲入,從而玷污或使神的服事變得輕蔑。

利未記 8:1-3

利未記 8

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眾所周知,除了祭物之外,還有供物,他們稱之為minha,但我們將在其他地方看到這也單獨使用;因為在沒有祭牲的情況下,獻上純麵粉、餅或用油調味的薄餅是合法的。因此,除了摩西已經討論過的奉獻祭之外,祭司還被要求獻上這第二種供物,即他要在就職典禮上獻上一個在鍋中煎炸並切成碎片的餅。這樣做的原因似乎是,他從此可以成為所有百姓的合法僕役,並在為自己做了正確的事情之後,以他人的名義合宜地獻祭。但祭司和百姓的要求之間存在區別,即祭司的供物應當「全然燒盡」;這樣做的原因,由於將在其他地方解釋,現在只需簡要提及。事實是,神不願祭司沉溺於虛榮的炫耀,如果供物像百姓的minha一樣保留給他們使用,這種情況很容易發生。

民數記 8:5-19,23-26

5.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雖然利未人不得進入聖所,而只是祭司的僕役,主要從事僕役的工作,然而,由於他們搬運會幕和聖物,預備祭物,從祭壇上清除灰燼和其他污穢物,神仍要他們藉著莊嚴的儀式將自己分別為聖歸給祂。因為正如全以色列相對於外邦人是神特別的百姓,利未家也從百姓中被揀選出來歸祂為業,正如這裡所說的。但是,為了防止他們僭越,神預先阻止他們的自大:首先,將他們的奉獻推遲一段時間;其次,要求他們不是由摩西,而是由亞倫來就職;第三,為此制定了不同的儀式。因為,如果他們與祭司同時就職,他們可能會以此為藉口與祭司爭奪平等;因此,雖然祭司已經從普通百姓中被分別出來,但利未人仍然未被分別為聖(privati),以便他們學習敬畏祭司的職分。再次,如果他們也由摩西奉獻,他們就有可能對所有其他人產生驕傲,因此亞倫被任命主持他們的奉獻,以便他們謙卑地順服他的權柄。此外,由於他們只用清水和祭物潔淨,沒有加上膏抹,外部儀式的差異提醒他們,他們的榮譽等級並不相似或相同。

6. 從以色列人中選取利未人。 從以色列人中選取他們,等同於將他們從百姓的數目中減去,使他們不被列入一般人口普查,也不被視為十二支派之一。因此,這種分別,正如他稍後將更清楚地表達的,是將利未人獻給神,為聖所服務。教皇的教士以此為藉口為自己要求豁免權,以便他們可以隨心所欲地生活,不受法律約束,這不僅是不健全的推論,而且充滿了不敬虔的嘲諷;因為,既然古老的祭司職分在基督裡達到了它的目的,他們所聲稱的繼承權就剝奪了基督的權利,彷彿完全的真理沒有在祂身上顯明一樣。此外,由於他們所有的特權都只依賴於教皇的首位,如果他們想讓這些特權得到批准,他們首先必須證明教皇是奉神的命令被任命為整個教會的元首,因此他是基督的繼承人。至於亞倫,由於他是他們就職的僕役,他因此被立在利未人之上,隨意管理他們。同時,這項職事如此託付給一個人,卻不阻礙神白白的恩惠。

7. 你要這樣待他們。 亞倫首先被吩咐用潔淨水灑在他們身上,潔淨他們的不潔;不僅如此,他們還被吩咐洗淨他們的衣服,以便他們仔細提防身上任何不潔之處,以免他們的身體受到感染。第三,他們被吩咐用剃刀剃去他們的皮膚,以便他們脫去肉體,開始成為新造的人。隨後又加上祭物,而且是雙重的,為他們贖罪。這些事完成後,亞倫憑藉祭司的權利和榮譽,被吩咐將他們獻上,就像聖餅或香一樣。但這樣做的目的是,他們要承認他們不再是自己的主人,而是獻給神的,以便他們投身於聖所的服務。作為疏離的見證,當時有些百姓被吩咐將手按在他們身上;彷彿藉著這個儀式,所有支派都見證,在他們同意下,利未人歸神為特別的產業,成為聖所的一部分或附屬物。因為私人(我們稍後會看到)習慣將手按在他們的祭物上,但目的與祭司不同。

16. 因為他們是全然歸給我的。 為免其他支派抱怨百姓人數減少,神宣告利未人已從亞伯拉罕的後裔中被疏離,因為當祂擊殺埃及所有頭生的時候,祂已將他們歸為己有;因為百姓頭生的,以及他們牲畜頭生的,都奇蹟般地從共同的毀滅中被拯救出來,這是確定的。既然神藉著特別的特權拯救了他們,祂就藉著他們救贖的祝福將他們與自己綁定。但這個理由似乎不再成立,當神要求贖價時,祂釋放了頭生的,正如其他地方所說的;否則祂將要求同樣的事情兩次,這是不公正的。然而,這個問題的解決辦法很簡單;當第一次人口普查時,十二支派的頭生被數點,發現他們的人數超過利未人。於是進行了交換,即十二支派所有頭生的,共計 22,000 人,免除貢稅,而神則取利未人代替他們作為祂的僕役。只有 273 人被贖回,因為這是他們人數超過利未人的部分。因此,神滿足於這些公正平等的條件,不以重擔壓迫百姓。但這種只在那一天進行的補償,並沒有阻止以色列人將他們當時尚未出生的孩子歸給神。因此,既然這種義務仍然落在他們身上,關於他們的後裔,律法就規定他們要贖回他們的頭生。如果有人反對說,利未人所生的孩子被分別為聖歸給神是不公平的,我回答說,在這一點上沒有不公平,因為無論他們是哪個支派的後裔,他們連同他們所有的後裔都已經是祂的產業;因此,百姓的狀況並沒有因交換而變得更糟;因此,在所有公平的情況下,神為將來規定了以色列人應當以什麼價格贖回他們的頭生。祂說他們是「歸給」祂的,祂的意思是斷言他們是藉著盟約歸祂的;祂以此意義宣告,從祂擊殺埃及頭生的那一天起,以色列的頭生就歸祂了;然後又說,祂那時取了利未人;這就好像說,祂只與祂的百姓處理過去的事情。

19. 我已將利未人賜給亞倫。 祂宣告祂希望利未人成為祂子民的條件,即他們必須受亞倫的引導並服從他的命令;因為「賜予」並非指一個人放棄並割讓自己權利給他人的行為;而是當祂將他們奉獻給聖所的事奉時,祂希望他們能有一位領袖和主人。在本節末尾,摩西教導說,這樣做是為了全體百姓的益處和好處:由此可見,百姓沒有理由對他們心懷惡意,除非百姓或許會因神為他們的福祉所做的安排而感到惱怒。這裡指出了雙重益處:首先,因為他們將成為代求者或和好的事奉者(兩種解釋都恰當);其次,因為他們作為聖所的守護者,將阻止以色列人因魯莽靠近聖所而自取滅亡。

24. 這是利未人所屬的。 這裡規定了利未人開始和結束執行職務的年齡。神命令他們在25歲開始,並在50歲時准許他們卸任;這兩項規定都有非常充分的理由。因為,如果他們在年幼時就被接納,他們的輕浮可能會大大損害聖事應有的尊崇:不僅因為那些尚未成熟的成年人通常沉溺於享樂和放縱,而且因為他們可能因疏忽、輕浮、思慮不周、無知或錯誤,在事奉神時犯下許多嚴重的錯誤;而且,既然他們在獲得謹慎和莊重之前根本不適合執行職務,同樣地,為了避免他們因年老而力不從心,適時讓他們卸任也是恰當的;因為正如我們之前所說,他們的職責是勞苦的,需要體力。然而,如果有人選擇將此應用於牧職,則應普遍記住,除了那些已經證明自己節制的人之外,不應選擇任何人擔任此職,而且那些勤奮投入此職的人不應受到不合理的壓迫,也不應要求他們超出其能力所能承受的;因為有些人愚蠢地計算他們的年齡,彷彿在24歲之前選擇一位牧師是一種罪過,儘管他可能在其他方面完全具備必要的資格。

民數記 3:5-10

5.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這段經文包含兩個要點:首先,利未人應被分別出來,專門事奉聖所和祭壇;其次,他們應服從亞倫家族的大祭司,除了他們的權柄和命令之外,不得做任何事。但我們已經說過,並且將來還會再次看到,利未支派整體上是蒙神揀選來執行聖職的;這樣百姓就知道沒有人配得如此尊榮的職責;這完全取決於神白白的有效呼召,因為祂的屬性是從無中創造萬物。透過這種方式,不僅那些可能愚蠢地覬覦這榮譽之人的魯莽受到抑制,而且整個教會也被教導,為了正確敬拜神,需要外來的幫助。因為,如果沒有利未人居間,律法就禁止其餘百姓親近神,因為律法宣告全人類都犯了污穢的罪。但是,為了使他們更確定地被引導到獨一的中保,大祭司職位被高舉,並揀選了一位祭司來管理所有其餘的祭司:因此神希望利未人服從亞倫的繼承者。同時,祂也顧及秩序,因為一個沒有首領管理的群體,總是會混亂無序。然而,毫無疑問,基督的至高主權在亞倫身上得到了預表;因此,天主教徒的愚蠢被駁斥了,他們將這個例子轉移,或者說扭曲,應用於基督教會的狀態,以便將主教置於長老之上,從而捏造羅馬教廷的首要地位。但如果尋求這個預表的真實意義,更恰當的推論是,無論現在任命的教會事奉者和牧師是誰,他們都彷彿置於基督的手下,以便他們不僭奪任何權柄,而是謙遜地行事,因為他們必須向那牧長之首(彼得前書 5:4)交帳。因此,我們得出結論,教皇制度僅僅建立在邪惡的褻瀆之上;因為如果有人被虛構為亞倫的繼承者,基督就被不公正地剝奪了祂的權利。同時,政治上的等級區分不應被拒絕,因為自然理性本身就指示這樣做以消除混亂;但凡以此為目的的安排,都應如此組織,使其既不遮蔽基督的榮耀,也不助長野心或暴政,也不妨礙所有事奉者彼此培養平等的權利和自由的弟兄情誼。因此,使徒的宣告也由此而來,即任何人都不可擅自取這榮耀,唯有蒙「有效呼召」的才是教會的合法事奉者(希伯來書 5:4)。

出埃及記 30:22-33

23. 你要取上好的香料。 雖然這裡所討論的油不僅用於膏抹祭司,也用於膏抹會幕、約櫃、祭壇和所有器皿,但沒有比將其與祭司職分聯繫起來討論聖膏油更合適的地方了,因為聖膏油依賴於祭司職分。首先描述了它的成分,既昂貴又芬芳;以色列人藉著它的卓越和昂貴,可以明白它所代表的並非尋常之物;因為我們已經多次看到,為了這群粗俗的百姓,神在聖潔的象徵中展現了光輝,這光輝可以影響他們的外部感官,使他們彷彿藉著階梯提升到對屬靈事物的認識。我們現在必須明白為什麼祭司以及所有器皿和會幕的其他部分都需要膏抹。我斷定,這混合了珍貴香料的油,無疑是聖靈的預表;因為當先知們要稱讚聖靈的能力、果效和恩賜時,膏抹的比喻隨處可見。毫無疑問,神藉著膏抹君王,證明祂將賜予他們智慧、勇氣、仁慈和公義的靈。由此很容易推斷,會幕被油灑過,是為了讓以色列人明白,所有敬虔的操練若沒有聖靈的奧秘運行,就毫無益處。不,這還顯示了更多,即聖靈的功效和恩惠存在並掌管著這些影子的實體;並且從中獲得的一切益處,都是藉著同一位聖靈的恩賜,應用於信徒的用途。在祭壇上,要尋求和好,使神對他們施恩;但是,正如使徒所見證的,基督受死的代贖若非藉著聖靈受苦(希伯來書 9:14),就無法有效地平息神的忿怒;而它的果效現在如何臨到我們呢?豈不是因為同一位聖靈用那曾經流出的血洗淨我們的靈魂,正如彼得所教導的嗎(彼得前書 1:2)?現在是誰使我們的禱告成聖呢?豈不是那發出說不出的嘆息,並藉著祂我們呼叫「阿爸,父」的聖靈嗎(羅馬書 8:15, 26)?不,那使我們得以分享基督恩惠的信心,又是從何而來呢?豈不是從同一位聖靈而來嗎?

但我們尤其要考慮祭司的膏抹,他藉著神的靈被分別為聖,以執行他的職務;因此,正如以賽亞以耶穌基督的身份宣告他被預言的靈膏抹(以賽亞書 61:1);大衛也同樣肯定了君王的靈(詩篇 45:7);所以但以理是我們最好的解釋者和見證人,說明祭司的膏抹最終是如何(在祂身上)顯明的,因為當他說基督受死封住預言的時期,是為了「膏抹至聖所」時,他清楚地提醒我們,與可見聖所相應的屬靈模式是在基督裡;這樣信徒才能真正感受到這些影子並非空洞無物(但以理書 9:24)。我們現在明白亞倫為何受膏,即因為基督藉著聖靈被分別為聖,成為神與人之間的中保;以及會幕及其器皿為何被同一種油灑過,即因為我們唯獨藉著聖靈的恩賜和運行,才能分享基督的聖潔。有些人將第29節中關於器皿的「凡摸著它們的,就成為聖」翻譯成陽性;彷彿除了祭司之外,任何人都不可觸摸它們;但我認為這有另一個原因,即它們可以將自己的聖潔賦予供物。

25. 你要用這香料做聖膏油。 雖然這裡的屬格詞被用作形容詞,彷彿摩西說的是「聖油」;但它之所以被稱為聖油,是因其功效,因為沒有它,任何東西都不被視為潔淨。確實,神的靈使我們自己和我們的一切都成聖,因為沒有祂,我們是不聖潔的,我們的一切都是敗壞的。祂命令古時的百姓世世代代都要使用這儀式(第31節)。這些話語暗示了與新約教會的對比,新約教會在實體顯現之後,就不再需要這些影子了;神的獨生子理所當然地擁有基督之名,因為祂的降臨廢除了這些預表。西面將祂抱在懷裡,稱祂為「主所膏的基督」,教導說律法之油的外在用途已經停止。因此,天主教徒的迷信就更加愚蠢了,他們模仿猶太人膏抹他們的祭司、祭壇和其他玩物:彷彿他們希望用他們的膏油再次埋葬基督;因此,讓我們憎惡這種發明,視其為褻瀆,因為它推翻了神所規定的界限。

為了讓猶太人對這奧秘懷有應有的敬畏,他禁止製作類似的膏油。我們知道,當時膏油是精美宴席中的奢侈品;但如果他們使用這種膏油,就被視為褻瀆;我們必須注意其原因,即「聖物要歸他們為聖」(第32節),也就是說,他們要恭敬地遵守那些特別奉獻給他們救恩的聖物。因為雖然神所設立的聖物始終保持其本質,不能被我們的罪惡所敗壞或廢除,但我們卻可能因我們的污穢、不潔的使用或疏忽,盡我們所能地玷污它們。

利未記 8:1-3

利未記 8

2. 你帶亞倫。 他更清楚地解釋了膏抹和授予祭司職位的方式,指定了地點和助手;因為他命令會眾聚集在聖所;然後將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帶到他們面前,由神的權柄為他們舉行就職典禮;並且全體百姓一同承認他們是蒙神任命和設立的。摩西經文中與此相關的命令的執行,無疑必須歸於另一個時間;即會幕莊嚴奉獻之時。因此,我認為將這裡所記載的內容移到那裡是合適的,這樣歷史就可以不間斷地進行;這將大大有助於理解。

信仰問答

資料來源:CCEL/SWORD Proje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