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2「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獻給我的供物,就是獻給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你們要按日期獻給我』;
3又要對他們說:你們要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就是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每日兩隻,作為常獻的燔祭。
4早晨要獻一隻,黃昏的時候要獻一隻;
5又用細麵伊法十分之一,並搗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調和作為素祭。
6這是西奈山所命定為常獻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7為這一隻羊羔,要同獻奠祭的酒一欣四分之一。在聖所中,你要將醇酒奉給耶和華為奠祭。
8晚上,你要獻那一隻羊羔,必照早晨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獻上,作為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
9「當安息日,要獻兩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並用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二為素祭,又將同獻的奠祭獻上。
10這是每安息日獻的燔祭;那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在外。」
11「每月朔,你們要將兩隻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七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獻給耶和華為燔祭。
12每隻公牛要用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三作為素祭;那隻公羊也用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二作為素祭;
13每隻羊羔要用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一作為素祭和馨香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
14一隻公牛要奠酒半欣,一隻公羊要奠酒一欣三分之一,一隻羊羔也奠酒一欣四分之一。這是每月的燔祭,一年之中要月月如此。
15又要將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獻給耶和華;要獻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
民數記 28:1-15**
民數記 28
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摩西即將再次談及「常獻的祭」,他首先概括性地指出,百姓應當殷勤地遵行神所吩咐的一切獻祭;因為「遵守」(custodiendi)這個詞不僅表達了殷勤,也表達了順服。然而,為了讓他們更認真地防範一切過犯,神將每天擺在桌上的,或附屬於燔祭的,稱為祂的餅,彷彿祂像人一樣吃它。這確實是一個難以理解的表達,但祂古老百姓的粗俗迫使祂如此粗略地說話,一方面讓他們明白這種儀式是神所悅納的,就像食物為人所悅納一樣;另一方面,讓他們努力更純潔、更貞潔地獻上他們的祭物。
3. 你要對他們說。 他重複了我們在出埃及記中看到的,即他們每天要宰殺兩隻羊羔,一隻在早晨,另一隻在晚上;但他更詳細地談到了麵粉和酒的附屬物,並且也提及了這種祭物的古老性作為其推薦,因為它開始在西奈山獻給神,並且是「馨香的安息」。所提及的奠酒在異教國家中也曾使用;但由於它沒有神的命令和應許,所以它必然是無意義的(insipidum)。而且很可能(正如我們在其他地方看到的)許多異教儀式源自古代先祖,但只是虛假而空洞的模仿;因為當他們忘記了這些儀式的原因時,他們所做的一切都只能是純粹的戲劇表演。但我們已經說過,這樣做是為了提醒人們在日常飲食中始終將神擺在眼前;因此,要以各種方式培養聖潔。
9. 在安息日。 前一段經文所遺漏的,這裡得到了補充,即在安息日,常獻的祭要加倍,獻兩隻羊羔代替一隻;因為既然第七日是特別獻給神的,那麼它理應藉由一些非凡而獨特的標誌,超越其他日子。祂也吩咐在月初或新月時獻上更大的祭物,即兩隻公牛、一隻公綿羊和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因為我們知道每個月的第一天都分別為聖歸於神,好讓百姓更頻繁地更新他們宗教職責的記憶;而贖罪的公山羊被加上,是為了讓他們每個月都以有罪之身來到神面前,祈求祂的忿怒止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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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 28:16-3116「正月十四日是耶和華的逾越節。
17這月十五日是節期,要吃無酵餅七日。
18第一日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19當將公牛犢兩隻,公綿羊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七隻,都要沒有殘疾的,用火獻給耶和華為燔祭。
20同獻的素祭用調油的細麵;為一隻公牛要獻[伊法]十分之三;為一隻公羊要獻[伊法]十分之二;
21為那七隻羊羔,每隻要獻[伊法]十分之一。
22並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為你們贖罪。
23你們獻這些,要在早晨常獻的燔祭以外。
24一連七日,每日要照這例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獻給耶和華,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
25第七日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26「七七[節]莊稼初熟,你們獻新素祭給耶和華的日子,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27只要將公牛犢兩隻,公綿羊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七隻,作為馨香的燔祭獻給耶和華。
28同獻的素祭用調油的細麵;為每隻公牛要獻[伊法]十分之三;為一隻公羊要獻[伊法]十分之二;
29為那七隻羊羔,每隻要獻[伊法]十分之一。
30並獻一隻公山羊為你們贖罪。
31這些,你們要獻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同獻的奠祭以外,都要沒有殘疾的。」
民數記 28:16-31**
民數記 28
16. 在十四日。 誠然,這裡的指示與逾越節有些關聯,但既然這裡明確處理的是祭物,而且除了此處之外,沒有提及逾越節的其他儀式,我便將其與常獻的祭聯繫起來,作為其伴隨或一部分。摩西確實簡略地提及了我們已經看過的,即百姓應當七天不吃酵,只吃無酵餅;但他隨後轉入他在此處打算處理的重點,即百姓應當宰殺兩隻公牛作燔祭,一隻公綿羊,七隻羊羔,以及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並且這祭物應當在整個一週內重複獻上。因此,為了增加對逾越節的敬畏,這額外的祭物被加到常獻的祭上,部分是為了讓他們因此更加被激勵將自己奉獻給神;部分是為了讓他們承認神是多麼親密地以祂的恩惠擁抱他們,因為祂從他們的羊群和牛群中取這些供物,並要求從他們的酒窖和糧倉中為祂預備神聖的筵席;部分也是為了讓他們承認自己配得永死,他們應當投奔祂,祈求赦免,同時也應當明白和好只有一條路,即當神藉由祭物被挽回時。
26. 在初熟之日。 摩西對另一個節期,即他們獻初熟之物的節期,發出了相同的命令。然後,他也指示他們,常獻的祭要增加兩隻公牛、一隻公綿羊、七隻羊羔、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以及素祭(minha)和奠酒,其目的我已提及。這裡出現了一個令人困惑的難題,因為在利未記 23 章中,提到的是一隻公牛而不是兩隻,反之,是兩隻公綿羊而不是一隻。有些人認為祭司在這件事上可以選擇;但當我考慮到神在每件事上都給予了多麼精確的命令時,我懷疑是否給予了他們這樣的自由裁量權。有些人認為神曾經滿足於一隻公牛,因為在曠野中公牛不豐富,這種觀點在我看來是一種託詞。我承認我不知道如何擺脫這個難題,除非我們說,既然在所有其他細節上都已作了足夠精確的規定,沒有任何事情是無緣無故的,那麼在這方面,他們只是被提醒神本身並不關心祭物的大小。也沒有任何敬畏阻止我們說,正如在小事上偶爾發生的那樣,抄寫員的疏忽可能導致了錯誤的數字;這可能是最自然的解釋。在我看來,更正確的讀法是,他們應當獻兩隻公牛和一隻公綿羊;但既然在其他地方已經解釋了神為何設立這一天,他這裡只是簡要地複述:「當他們獻上初熟之物的素祭(minha)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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