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聖經註釋|共觀律法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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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6:16-18,26-29
利未記 6:16-18,26-29
和合本|利未記 6:16-29

16所剩下的,亞倫和他子孫要吃,必在聖處不帶酵而吃,要在會幕的院子裏吃。

17[烤的時候]不可攙酵。這是從所獻給我的火祭中賜給他們的分,是至聖的,和贖罪祭並贖愆祭一樣。

18凡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亞倫子孫中的男丁都要吃這一分,直到萬代,作他們永得的分。摸這些祭物的,都要成為聖。」

26為贖罪獻這祭的祭司要吃,要在聖處,就是在會幕的院子裏吃。

27凡摸這祭肉的要成為聖;這祭牲的血若彈在甚麼衣服上,所彈的那一件要在聖處洗淨。

28惟有煮祭物的瓦器要打碎;若是煮在銅器裏,這銅器要擦磨,在水中涮淨。

29凡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這是至聖的。

利未記 6:16-18,26-29

利未記 6

16. 其餘的。他重複了我們剛才看到的,即那些具有特殊聖潔性的供物的餘剩部分應歸祭司所有;但條件是只能在聖所裡食用。對於素祭(minha),也有一條特別的誡命,即不可用酵做成餅;因為這樣,已經獻給神的食物就會變成普通食物,這不能不算是褻瀆。因此,既然神接納祭司,彷彿讓他們與祂同席,他們的職位尊嚴因這項特權而大大提升;然而,其方式是他們的自由不致損害對神事奉應有的敬畏。隨後摩西以一般性條款確認了之前賦予他們的權利,即他們可以取走燔祭的餘剩部分,條件是只能由男性在聖地食用;這樣,神的同在不僅可以約束他們的奢華和放縱,而且還可以教導他們作為祂僕人應有的節制,簡而言之,使他們習慣於極度的潔淨,同時反思他們與所有其他人是分別出來的。在第18節末尾,有些人將其翻譯為中性:「凡觸摸它們的都將成為聖潔」;但在這段經文中,我認為摩西似乎規定只有祭司才能觸摸素祭。在其他地方,關於祭壇及其器皿,曾說過它們藉著膏抹使放在其上的任何東西成聖;但我們現在看到,普通人被禁止觸摸聖物,以維護其聖潔。因為我們知道,亞倫的子孫受膏的目的,就是為了讓他們獨自被允許觸摸任何獻給神的物。因此,動詞的將來時態在此處用作命令式。同樣,在第27節中,關於祭牲也很快說道:「凡觸摸其肉的都將成為聖潔」;因為摩西為祭司制定了這條特別的律法,只有他們才能處理祭物。而緊接著的「若有血濺在衣服上」等語句,也與此不矛盾;因為他並非指衣服或任何器皿會因單純的觸摸而成聖;這是一個從較小到較大的論證;如果一件沾有血的衣服,或煮肉的鍋,若不洗淨衣服,或打破或沖洗鍋,就不允許帶出會幕,那麼他們就更應當小心,以免任何普通人干預其中。因為一個凡人怎敢將手放在那聖潔之物(sanctitati)上,那聖潔之物甚至不能附著在祭司的衣服上而不需贖罪呢?總之,如此聖潔之物不應與不潔之物混雜。

信仰問答

資料來源:CCEL/SWORD Proje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