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聖經註釋|共觀律法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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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29:2-9
申命記 29:2-9
和合本|申命記 29:2-9

2摩西召了以色列眾人來,對他們說:「耶和華在埃及地,在你們眼前向法老和他眾臣僕,並他全地所行的一切事,你們都看見了,

3就是你親眼看見的大試驗和神蹟,並那些大奇事。

4但耶和華到今日沒有使你們心能明白,眼能看見,耳能聽見。

5我領你們在曠野四十年,你們身上的衣服並沒有穿破,腳上的鞋也沒有穿壞。

6你們沒有吃餅,也沒有喝清酒濃酒。這要使你們知道,耶和華是你們的上帝。

7你們來到這地方,希實本王西宏、巴珊王噩都出來與我們交戰,我們就擊殺了他們,

8取了他們的地給呂便支派、迦得支派,和瑪拿西半支派為業。

9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約的話,好叫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亨通。

申命記 29:2-9

申命記 29

2. 摩西召了以色列眾人來。 這段經文也可以恰當地歸入律法的前言,因為其目的是推薦律法,並教導和預備百姓的心使其易於受教。它始於他們在出埃及和四十年漂流中所經歷的神聖祝福;因為若不將自己奉獻給一位如此恩待他們的拯救者,那將是極度的卑劣和忘恩負義。確實,祂為了祂的僕人而與如此強大的君王對抗,這是祂對他們父愛無可估量的標誌。最後,為了不讓他們的得救有任何疑問,他以與其尊嚴相稱的宏偉讚美之詞,詳述了神在其中所彰顯的能力。

4. 但耶和華沒有給你們。 他藉著責備他們過去的愚鈍,激發他們對更好理解的渴望,彷彿他是在說,他們對這麼多神蹟已經漠不關心太久了,因此他們不應再遲延,而應當振作起來,等等,更專心於神;這並非因為他們愚鈍到完全沒有注意到神的作為,而是因為所有對它們的認識都立即消失了。因為,正如醉漢或患嗜睡症的人,聽到呼喊時,會短暫地抬頭睜眼,然後又陷入昏睡狀態,同樣,百姓從未認真地思考神的作為;當他們被某個神蹟喚醒時,又立即陷入遺忘,因此摩西有充分的理由藉著各種方法來喚醒他們脫離遲鈍和愚蠢。但他不僅譴責他們的無知、盲目和耳聾,更宣告他們之所以如此無知、盲目和耳聾,是因為他們沒有從上頭領受恩典,以致無法從這麼多教訓中適當地獲益。由此我們得知,清晰而有力的理解是聖靈的特殊恩賜,因為人即使在最明亮的光中也總是盲目的,直到他們被神光照。摩西對以色列人所說的,無疑是我們所有人的共同情況。因此,他宣告,他們沒有被神顯著的榮耀所感動去敬畏和敬拜祂,因為祂沒有賜給他們心、眼或耳。確實,在人受造時,祂自然地賜予了他們心、耳和眼;但摩西的意思是,我們所有與生俱來的光,要麼被隱藏,要麼已失落,以至於就智慧的最高點而言,我們所有的感官都毫無用處。確實,在自然敗壞中,光仍在黑暗中照耀,但那是很快就會被遮蔽的光;因此,人所誇耀和自豪的全部理解和理性能力,不過是煙霧和黑暗。大衛祈求他的眼睛得以睜開,以看見律法的奧秘,這是理所當然的(詩篇 119:18)。然而,這個缺陷絕不能使我們免於責備;因為(正如我們被告知的)除了那些從眾光之父領受智慧的人之外,沒有人有智慧;因為我們是因自己的過失而無知。此外,每個人都充分地,甚至過於充分地被自己的良心所定罪,他的無知與驕傲和懶惰密切相關,因此是自願的。這裡的「心」並非指情感的所在,而是指心智本身,即靈魂的理智能力。

5. 我領你們。 他轉而講述祂在四十年中持續賜予祂子民的祝福。然而他並未全部列舉,只滿足於其中幾個最顯著的例子,即他們的衣服沒有因年久而磨損,以及當地上沒有食物供應時,他們從天上得到餵養。他提醒他們,神的榮耀已藉著這些見證彰顯出來,以便他們能順服祂的統治。

7. 你們來到這地方。 這是(神恩惠的)第三個例子,因為祂擊敗了那些阻礙他們前進的第一批敵人,因此已經開始將他們帶入安息之地。因為既然兩個半支派在此選擇了他們的家園,他們就可以像在鏡子中一樣看到應許之地的佔有權正在等待他們。因此,摩西總結說,他們有義務遵守律法,並勸勉他們藉著忠實而真誠的順服來表達他們的感恩。因此,這段敘述的目的是為了使人對他的教義產生敬畏的注意;因為「שכל(škl)」(shakal)在希伯來文的Hiphil語態中,既有「成功」也有「謹慎」的意思。我列出了兩種讀法,因為它們都適合句意。因為我們在第四章中已經看到,百姓唯一的智慧就是順服神的律例;他們的繁榮也無法從其他來源獲得,只能來自神的祝福,這祝福在以色列人遵守律法時,處處都應許給他們。

申命記 29:29
和合本|申命記 29:29

29「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上帝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

申命記 29:29

申命記 29

29. 隱秘的事。這段經文的簡潔和精煉使其意義含糊不清;然而,沒有必要討論其各種解釋。我只會簡要提及那些最普遍接受的,以免它們導致錯誤。有些希伯來人給出的解釋是牽強的,即神是隱藏罪行的唯一報應者,而那些為人所知的過犯應由地上的審判官懲罰;因為此處討論的並非執行懲罰,而是摩西單純地稱讚律法教義的功用。那些認為律法的卓越之處在於神藉此顯明祂的隱秘之事的人的觀點,如果語法規則不反對,會更為可信;因為這些詞語不能連貫地讀作:「神的隱秘之事已向我們顯明」,因為附於兩者之後的「ה(h)」(或指示代詞)不允許這樣,其間的連詞也不允許。對我而言,毫無疑問,此處藉著對比,將律法中公開闡明的教義,與神隱藏且不可理解的旨意進行比較,後者是不容探究的。因此,在我看來,連詞在此處用作轉折詞;彷彿說:「神確實為自己保留了隱秘之事,這些事與我們無關,對我們也無益,且超越我們的理解;但這些祂已向我們宣告的事,屬於我們和我們的子孫。」這是一段非凡的經文,尤其值得我們注意,因為它譴責了魯莽和過度的好奇心,同時激勵虔誠的心熱切尋求教導。我們知道人們多麼渴望理解那些知識完全無益,甚至探究有害的事物。他們都渴望成為神的謀士,並深入天堂最深處的隱秘,不,他們甚至會搜尋其內閣。因此,一位異教詩人真實地說:

「Nil mortalibus arduum est: Coelum ipsum petimus stultitia.」— Hor. Od. 1: 3-37.

「對凡人而言,無事不可為;我們的愚蠢直達天際。」

另一方面,神清楚擺在我們面前,並希望我們熟知的事物,卻被忽視,或厭惡地轉身離去,或被我們遠遠推開,彷彿它過於晦澀。因此,在第一句中,摩西簡潔地斥責並約束了那種超越神所設界限的魯莽;在後一句中,他勸勉我們擁抱律法的教義,其中神的旨意已向我們宣告,彷彿祂正在公開地對我們說話;因此他反駁了那些逃避擺在他們面前的光,並錯誤地指責那教義晦澀的人的愚蠢,因為神在那教義中已遷就我們的理解力。總之,他宣告神是所有來到祂面前作門徒的人最好的老師,因為祂忠實而清楚地向他們解釋所有對他們有益的知識。這教義的永恆性也得到肯定,它永不應被放棄,也不會因歲月流逝而過時。律法如何永恆,我已在《基督教要義》第二卷第十一章更詳細地討論過。公義和虔誠生活的法則即使現在也保留其效力,儘管我們已從奴役的軛和咒詛中被釋放;但基督的降臨已終結了其儀式,以更確鑿地證明它們並非僅是虛空無益的影兒。最後,摩西要求百姓順服,並提醒他們律法不僅是為了讓以色列人知道何為正義,更是為了讓他們遵行神所教導的一切。確實,祂所有的誡命都無法完全遵守;但所要求的完美,迫使那些自覺暴露在神審判之下的人尋求赦免,這將在後面解釋。此外,我們必須注意,我們必須遵守整部律法的教義有此目的,即人們不應將一條誡命與其他誡命分開,並認為只履行其中一部分就盡了本分;因為神不允許這種分離,祂禁止我們偷竊,正如祂禁止我們殺人一樣(James 2:11)。

申命記 29:1
和合本|申命記 29:1

1這是耶和華在摩押地吩咐摩西與以色列人立約的話,是在他和他們於何烈山所立的約之外。

申命記 29:1

利未記 27

申命記 29

利未記 27:34。這些是誡命。這第一段經文稱讚了律法,律法被頒布並寫在兩塊石版上,並附有解釋神心意的宣告。因為神不僅頒布了十誡,也解釋了祂在其中簡要總結的內容。此外,摩西努力使他們相信這教義,首先是基於其權威,因為它是由神所傳達的;其次,因為他並未擅自擔任立法者的職務,而是由神所任命,並蒙召承擔此職。他要求以色列子民順服,因為他被差遣作他們的教師和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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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CCEL/SWORD Proje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