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30:11-14
申命記 30:11-14
和合本|申命記 30:11-14
11「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不是你難行的,也不是離你遠的;
12不是在天上,使你說:『誰替我們上天取下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
13也不是在海外,使你說:『誰替我們過海取了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
14這話卻離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裏,使你可以遵行。
申命記 30:11-14
申命記 30
11.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這誡命。這宣告與前述相似,目的相同;因為摩西在此稱讚律法,因其易懂;因為神並未向我們提出晦澀的謎語,使我們心神不定,以困難折磨我們,而是根據百姓的理解力,以及隨之而來的無知,親切地教導一切必需之事。因此,在以賽亞書 45:19 中,祂斥責猶太人因自己的墮落和愚蠢而在黑暗中徘徊;因為祂並未在隱秘處對他們說話,也未對雅各的後裔說「尋求我」是徒然的。但摩西在此邀請他們學習,因為他們眼前有一種簡單明瞭的教導方法,不會白費力氣;因為我們知道,如果深奧困難的學問需要付出巨大勞力而獲益不多,這往往成為懶惰的藉口。因此,摩西宣告律法並不難理解,無需在學習上付出過度勞累;而是神在其中清晰明確地說話,對他們的要求只是勤奮應用。此外,他因此消除了他們一切無知的藉口,因為在如此多的光照下,他們除非故意蒙蔽自己或閉上眼睛,否則不會犯錯。由此,我們也得知,天主教徒關於聖經被濃厚的黑暗籠罩的胡言亂語是多麼不敬虔,他們將百姓驅離聖經,彷彿聖經是某種迷宮,又是多麼邪惡。當然,他們這樣做必然會指責聖靈說謊,聖靈如此充分地肯定其可理解性(claritatem),否則他們就是以褻瀆的嘲諷誹謗聖經本身。但如果古人若不遵守正道,當他們有律法作為他們的導師和指導者時,就無可推諉,那麼我們若在福音中沒有進步,我們的愚蠢就應受到雙倍甚至三倍的譴責,因為在福音中,神已開啟了祂智慧的一切寶藏,足以使人得救。詭辯家們不恰當地、無知地扭曲這段經文,以證明自由意志。他們聲稱摩西在此宣告律法的誡命並非超出我們的能力範圍。什麼?他是否聲明遵守這些誡命在我們的能力範圍之內?當然,這些話語並未傳達任何此類意思;如果仔細權衡他的意圖,也無法從中得出這個意思。因為他只是鼓勵猶太人,並命令他們成為律法勤奮的門徒,因為他們將輕易理解神在其中所吩咐的一切。但實行的能力與理解是截然不同的事情。此外,保羅非常有理由將這段經文應用於福音(Romans 10:8);因為單憑心智理解教義本身是無益的,除非加上敬畏和認真順服的態度。但他認為,擁有善意遠非我們自己的能力所及,我們甚至無法正確思考。因此,由此可知,如果將此處所說的單純應用於律法,那麼它就顯得輕浮且毫無意義。保羅還考慮了另一件事,即因為律法要求完美的公義,任何凡人都無法有效地接受它;因為無論任何人如何努力順服神,他仍將遠離完美;因此,有必要來到福音,其中那嚴格的要求被放寬,因為藉著赦免的介入,順服的意願在神面前是蒙悅納的,而非完美的順服。因為保羅強調後一句:「這話離你甚近,就在你口裡,在你心裡,使你可以遵行。」現在,很明顯,人心對律法是強烈而頑固地抵擋的;而且律法本身只包含死的、致死的字句;那麼,字句的教義如何能在心中佔有一席之地呢?但如果神藉著重生的聖靈糾正人心的敗壞並軟化其剛硬,這並非律法的特性,而是福音的特性。再次,因為在神的兒女中,即使在他們重生之後,肉體情慾的殘餘也始終存在,沒有任何凡人能夠完全遵守律法。但在福音中,神以慈父般的寬容接納那些並非絕對完美的事物。因此,神的道直到基督以祂的聖靈和白白的赦免光照我們,才開始滲透人心,並在口中產生其應有的果實。因此,保羅最真實地總結說,這就是福音所傳講的信心之道;既因為律法不能有效地引導人歸向神,也因為其極端嚴格,遵守律法是不可能的。但這是新聖約獨特的恩惠,律法被寫在人心上,銘刻在他們內心深處;同時,那嚴格的要求被放寬,以致信徒仍然存在的罪惡,並不妨礙他們部分和不完美的順服蒙神悅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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