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這些話是耶和華在山上,從火中、雲中、幽暗中,大聲曉諭你們全會眾的;此外並沒有添別的話。他就把這話寫在兩塊石版上,交給我了。」
23「那時,火焰燒山,你們聽見從黑暗中出來的聲音;你們支派中所有的首領和長老都來就近我,
24說:『看哪,耶和華-我們上帝將他的榮光和他的大能顯給我們看,我們又聽見他的聲音從火中出來。今日我們得見上帝與人說話,人還存活。
25現在這大火將要燒滅我們,我們何必冒死呢?若再聽見耶和華-我們上帝的聲音就必死亡。
26凡屬血氣的,曾有何人聽見永生上帝的聲音從火中出來,像我們聽見還能存活呢?
27求你近前去,聽耶和華-我們上帝所要說的一切話,將他對你說的話都傳給我們,我們就聽從遵行。』
28「你們對我說的話,耶和華都聽見了。耶和華對我說:『這百姓的話,我聽見了;他們所說的都是。
29惟願他們存這樣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誡命,使他們和他們的子孫永遠得福。
30你去對他們說:你們回帳棚去吧!
31至於你,可以站在我這裏,我要將一切誡命、律例、典章傳給你;你要教訓他們,使他們在我賜他們為業的地上遵行。』
申命記 5:22-31**
22. 這些話是耶和華對你們說的。 為了使律法的權威不容置疑,不被百姓輕視,摩西提醒他們,神說話時的同在,已藉著確鑿的記號顯明出來;因為火、雲和黑暗的目的就在於此,藉此標誌神的聲音,以免其來源不明。他補充說,那是一個「大聲音」,即一個以不尋常的方式廣泛傳播的聲音。他所引用的見證人並非少數,而是那龐大的群眾,他們大多更傾向於熄滅神的榮耀,除非它在那裡藉著明顯的證據顯明出來。總之,關於立法者是誰,毫無疑問,祂的威嚴當時藉著可怕的奇蹟被宣告,並呈現在無數群眾的眼前。關於兩塊法版,將在其他地方更方便地討論。當摩西說神「沒有再加添」時,他表示十誡中包含著完美的生命法則,當其教導被完全領受時,就達到了智慧的全部,因此百姓無需再尋求更多知識;因此,當神停止說話時,祂自己就設定了合法探究的界限。
23. 那時你們聽見。 為了避免以色列人輕視他的教導,因為他被神安置在他們中間作僕役,摩西反駁了這個異議(提醒他們),這是應他們的請求和要求而行的。我們知道他們慣常如何傲慢地拒絕他;彷彿他們在他身上只看到屬世和屬人的東西;因此,神自己必須說話,以使祂的僕人免於後代的輕蔑。因為百姓自己,被他們愚蠢和顛倒的請求所定罪,此後再也沒有藉口拒絕摩西,彷彿他沒有證明他蒙召的真實性。這裡也暴露了他們驚人的悖逆,在摩西被如此多的神蹟證明之後,他們竟然不羞於拒絕相信這位聖潔的先知。確實,如果他們是公正誠實的判官,他們就會充分知道並確信,摩西不是憑自己說話,也不是憑自己的衝動,而是聖靈的器皿;然而,神的教義卻被這些驕傲、悖逆和暴躁的人所輕視,因為它是由一個必死之人傳給他們的。因此,他們藉著他們急切的慾望,將神從天上引下來,讓祂自己說話;但恐懼立刻抓住他們的心,以至於他們逃避祂的聲音。因此,經驗教導他們,對他們來說,沒有什麼比聽神藉摩西的口對他們說話更好的了;他們藉著他們魯莽的公正報應,被教導選擇和偏愛他們曾輕蔑的教導方式;因為,如果他們將來拒絕相信摩西,他們自己選擇他作與神之間的居間者,他們就犯了嚴重而邪惡的頑固罪;這正是他現在責備他們的。當神應允他們的禱告時,他們拒絕他們所懇求的祝福,這將是比不合宜更糟糕的事。因此,他提醒他們,在他們親眼目睹了神可怕的能力之後,他們自願要求祂不要再對他們說話;為了避免他們反駁說這只是少數人所為,或是不經考慮,或是在混亂中,他明確證明這些請求是由他們的支派首領和長老提出的。
24. 看哪,耶和華我們的神已將祂的榮耀和祂的威嚴顯給我們看。 他們被自己的認罪所催促,不敢再反對摩西的事奉。因為,當他們承認他們看見了神的榮耀和偉大時,他們就使自己必須順服,除非他們選擇公然與神為敵。在本節末尾,當他們說「神與人說話」等等時,他們不僅意味著地上仍有人存活,他們曾親耳聽見神從天上降下的聲音,而且他們表達了他們對幾乎難以置信之事物的驚訝。因為,雖然他們充分知道神以前曾與他們的列祖說話;然而,因為這些啟示已經停止了很長一段時間,他們對此感到驚訝,彷彿是一件新事。我們也看到,很久以後,每當神向祂的僕人顯現時,他們都被死亡的恐懼所淹沒,對他們來說,這就像一句諺語:「我們必死,因為我們看見了神。」(士師記 13:22)因此,他們有充分的理由慶祝這個非凡的特權,他們沒有被神的榮耀所吞滅;因為,如果祂的顯現使山熔化,使所有最堅固的都歸於無有,使所有最強壯的都破碎,那麼人,比什麼都脆弱和易逝的人,又如何能站立呢?如果祂隱秘的旨意使騷動的空氣不僅使動物,而且使樹木和岩石顫抖;那麼當神不僅在元素中顯現祂的能力,而且從天上降下,藉著祂口中的聲音說話時,又將如何呢?因此,以色列人認為他們聽見了神的聲音而沒有被消滅是奇蹟,這並非不合理。在此,他們間接地責備自己的愚蠢,因為他們不經考慮的慾望,如果沒有神的憐憫幫助,他們就會自取滅亡。接下來的兩節經文似乎相互矛盾;因為,當他們經歷了那些神向他們顯現的人並不總是毀滅和滅亡時,他們為什麼說如果祂繼續對他們說話,他們就會死呢?他們這樣說似乎確實有些不一致;然而,他們有理由為未來感到恐懼,因為他們曾藉著神奇妙的寬容而逃脫了危險。因此,他們彷彿在說,我們一次激怒神已經足夠了;祂以無可估量的慈愛寬恕了我們;同時,我們必須小心,以免我們的悖逆給我們帶來更重的懲罰,除非我們迅速糾正我們的愚蠢。由此可以得出一個有益的勸誡;因為,雖然神的聲音沒有在我們耳中響起,但祂古老百姓的經驗應該足以使我們確信,當神為我們設立教師時,祂為我們的救恩作了最好的預備;因為,如果祂自己從天上打雷,祂的威嚴對我們來說將是無法忍受的。這應該有助於抑制那些有害的渴望,他們渴望神每天從天上降下,或者至少藉著天使發送祂的啟示;他們因此輕視祂所使用的必死之人的僕役。總之,這段歷史是一個輝煌的證明,證明神藉著話語的外在宣講來治理祂的教會,因為這對我們來說是最有利的。
26. 因為凡有血氣的,誰曾聽見永生神從火中說話,像我們聽見還存活呢? 「血氣」一詞在此處,如同在其他許多地方一樣,帶有輕蔑之意,指人類;因為,雖然我們由身體和靈魂組成,但當提及人類的脆弱、必朽和短暫狀態時,聖經稱他們為「血氣」。在這個意義上,撒迦利亞呼籲「凡有血氣的,都當在耶和華面前靜默」(撒迦利亞書 2:13),以賽亞說「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以賽亞書 40:6),在其他地方又說「埃及人的馬是肉,不是靈」(以賽亞書 31:3)。因此,這些話解釋了以色列人為何驚訝他們聽見神的聲音後沒有被殺死和吞滅。他們並非不知道神以前曾在燃燒的荊棘中說話;但在恐懼的痛苦中,他們沒有反思以前發生過什麼,而只是表達自己的感受,即神的聲音對血氣是致命的,除非有某種居間的補救措施來軟化它。因為拉比們認為先知不應被算作人,這是一個愚蠢的幻想,除非神藉著祂的靈支持和堅固他們,使他們能夠領受異象。以色列人完全知道摩西本人也只是一個凡人;然而,因為他們知道他是神所揀選的解釋者,他們毫不懷疑他將被天上的能力所感動,以承受神的說話。毫無疑問,這個認罪是強加給他們的,以便他們最終學會回到他們應有的位置,並順服摩西,他們曾多次反叛摩西。因此,現在他們自願認同那種區別,而以前他們是不會忍受的。他們承諾會做神所吩咐的一切,這無疑是出於他們熱切的熱情;因此,神很快就稱讚了他們的回答。他們的話語效果相同,彷彿他們說,他們會珍視摩西所提出的一切,如同神自己從天上打雷一樣。同時,就他們自己而言,他們的輕浮和不一致很快就被發現了。因此,人們常常倉促魯莽地承諾他們無法做到的事情,儘管他們並非故意欺騙,因為他們忽略了審視自己的能力。因此,神宣告他們所說的是對的,即他們會順服摩西,並滿足於他的教導。這個觀點也與我們有關,我們被命令要聽從摩西和先知,但尤其要聽從神獨生子的話;免得我們模糊的猜測使我們偏離應有的軌道。
29. 惟願他們常存這樣的心。 神表示他們在遵守承諾方面不會像他們樂意和願意作出承諾那樣堅定和忠實;因此,偽善並未完全從他們心中驅逐或潔淨。此外,祂俯就(improprie)地採取了人類的情感,因為祂渴望祂有能力賜予的東西是徒勞和荒謬的。當然,祂有能力隨心所欲地彎曲和引導人心。那麼,祂為何希望百姓能從其他地方獲得,使他們能始終遵守職責呢?除非祂以人的身份說話,表明百姓能始終忠誠,這只是值得期望而非可以指望的。因此,這類經文被一些人無知地濫用,以確立人的自由意志。他們理解這段經文,彷彿人的意志能夠雙向彎曲,並且他擁有行善的能力,而神則不干預地旁觀結果;彷彿這裡指的是神的隱秘預旨,而不是外在教導的目的和功用。但我們,藉著無數聖經的見證所教導,堅持認為,賜予祂在此所要求的一切,是唯獨神的屬性。因此,祂緊接著說,祂希望以色列人和他們的兒女蒙福,即因為當神邀請他們時,他們拒絕所提供的恩惠,那麼他們是否幸福就取決於人,這是確定的;然而,這並不因此意味著每個人都能憑自己的自由意志獲得幸福。但這裡我們必須考慮神的旨意,正如它在祂的話語中向我們呈現的,而不是它隱藏在祂自己裡面;因為,雖然祂藉著祂的話語普遍邀請所有人進入(永恆的)生命,但祂只藉著祂隱秘的感動使祂所揀選的人活過來。總之,雖然神贊同百姓的回答,但祂說,要實現它將會非常困難,以致結果與之不符。
30. 你去對他們說。 他更清楚地補充了神對百姓禱告的同意;這等於說,他們所求的已藉著神的預旨得到印證;由此可見,如果他們拒絕順服摩西,他們不僅會犯悖逆和輕浮的罪,而且會違背神的預旨。我之前已經說明了神為何以各種稱謂來尊榮律法的教義,即為了使以色列人更樂意順從。但是,為了避免他們認為所吩咐他們的只是暫時有效和遵守,祂明確提到了律法的永恆性;因為這就是這些話的含義,祂在其中宣告祂要教導他們在祂將賜給他們的土地上所當做的事。
律法序言
律法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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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5:1-6, 4:201摩西將以色列眾人召了來,對他們說:「以色列人哪,我今日曉諭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可以學習,謹守遵行。
2耶和華-我們的上帝在何烈山與我們立約。
3這約不是與我們列祖立的,乃是與我們今日在這裏存活之人立的。
4耶和華在山上,從火中,面對面與你們說話-
5那時我站在耶和華和你們中間,要將耶和華的話傳給你們;因為你們懼怕那火,沒有上山-說:
6「『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4耶和華在山上,從火中,面對面與你們說話-
申命記 5:1-6, 4:20**
申命記 5
重複
1. 摩西召了以色列眾人來。 既然我所採用的闡釋計劃和順序要求這同一序言,正如它在申命記中逐字重複一樣,在這裡也應一併閱讀,我認為也應將此處在其之前的五節經文插入。在第一節中,摩西勸勉百姓聽從他所陳述的神的判斷和律例。他也說明了這樣做的目的,即他們應當遵守並遵行;這等於說,他並非向他們提供空洞的思辨,僅僅在心智上理解和談論就足夠了,而是他的教導中也包含了他們生活秩序的法則;因此,它迫切要求他們認真默想。
2. 耶和華我們的神。 在這些話中,他稱讚律法;因為被神納入聖約,必須被視為一種特殊的恩惠和極高的榮譽。因此,為了使他們焦急地預備自己接受律法,他說,那最值得渴望的事物已白白地賜給他們,即他們應當與神立約。在下一節中,他藉著比較進一步彰顯了這項優勢;因為神賜給他們的比賜給他們列祖的更多。因此,他們所有的藉口都被剝奪了,除非為了表達他們的感恩,他們將自己完全獻給神,並以真誠的愛敬拜那位他們經歷過如此慷慨的父。那些將這句話釋義為「不僅與我們的列祖,而且也與我們」的人,扭曲了其本意;他們錯誤的理由是,神以前曾與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立約。但這很容易被駁斥;因為「列祖」這個名稱並非指這些人,而是指在過去200年中死在埃及的人;他將倖存的百姓的情況,即與他們重新立約的古老聖約,公正地置於這些人之上。現在,這種時間上的提及,在刺激和激勵他們順服方面,絕非輕微;因為如果他們不承認他們因這特殊的特權而比他們的列祖更受尊榮,以便他們在熱心事奉神方面超越他們,那將是可恥的。基督也用同樣的論點對祂的門徒說:「你們的眼睛是有福的,因為看見你們所看見的;你們的耳朵也是有福的,因為聽見你們所聽見的」等等(馬太福音 13:16,路加福音 10:23),「許多先知和君王都曾渴望」等等。總之,神對我們越慷慨,我們忘恩負義的罪就越嚴重和不可容忍,除非當祂呼召我們時,我們樂意來到祂面前,並順服祂的教導。
4. 面對面。 他再次藉著提及他們對律法的確定性來稱讚律法;因為,當神公開顯現自己時,關於律法源自何方,就不會有任何疑問。說「面對面」等同於公開而親密地交談;事實上,神曾與他們說話,就像凡人與朋友在相互交往中溝通一樣。此外,為了避免任何疑問,神藉著在火中顯現,將祂榮耀的可見顯現呈現在他們眼前;因為除了神自己的聲音,沒有其他聲音能從火中發出。在下一節中,添加了一種解釋,當他說他是解釋者,將他從神那裡領受的命令呈現在他們面前。因此,他調和了兩件乍看之下似乎矛盾的事情,即神親自說話,卻又藉著居間者;因為他們自己聽見神的聲音後,因恐懼而懇求祂不要再以同樣的方式說話。由此可見,他們因著對神榮耀和威嚴的感受而確信,他們不容許懷疑律法的權威。但我只是略微提及這一點,因為之前已經更充分地討論過了。
申命記 4:20。但耶和華將你們領出來。 他論證說,從他們得蒙拯救的那一刻起,他們就完全歸於神,因為祂已將他們買贖為祂自己的特殊產業。由此可見,他們受祂的管轄和統治;因為他們若甩開他們救贖者的軛,那將是可恥和邪惡的忘恩負義。為了加強這項義務,他頌揚了這項恩惠的偉大,因為當神伸出援手拯救他們時,他們是何等悲慘。因此,他們的奴役被比喻為「爐」,甚至是一個「鐵」爐;然後,他們現在截然不同的狀況與之相比;因為這是一種堅實而最令人嚮往的幸福,即他們被轉移到神獨特的產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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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5:32,3332所以,你們要照耶和華-你們上帝所吩咐的謹守遵行,不可偏離左右。
33耶和華-你們上帝所吩咐你們行的,你們都要去行,使你們可以存活得福,並使你們的日子在所要承受的地上得以長久。」
申命記 5:32,33**
申命記 5
32. 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 在這節經文中,他再次不僅勸勉百姓接受律法,同時也吩咐他們滿足於其純正的教導;事實上,接受神所吩咐的一切為公正和正確,只是半心半意的順服,除非人們也對自己施加這種約束,不引入任何其他事物(作為律法的補充)。同樣,在另一段我所附的經文中,神對加添律法的禁令,與對減少律法的禁令同樣嚴厲;這是一個值得我們特別注意的宣告,因為,在它顛倒的任性中,幾乎整個世界都被帶入虛假的宗教;然而,神只用一句話就簡潔地譴責了所有這些,當祂命令祂的百姓如此順從祂所設立的律法,以致他們不尋求比他們所受教導的更公義。在申命記 12:32 的末尾也有類似的經文,但因為它與特定情況相關,並依賴於前文,所以將其保留到該處討論會更方便。他最後補充說,除非他們將自己限制在律法的範圍內,否則他們將無法滿足律法;為了使他們更傾向於順服,他藉著附上應許來溫柔地吸引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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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英文註釋 Calvin's Commentaries 為公共版權資料,資料來源 CC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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