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聖經註釋|希伯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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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 第8章|和合本聖經

1我們所講的事,其中第一要緊的,就是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

2在聖所,就是真帳幕裏,作執事;這帳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

3凡大祭司都是為獻禮物和祭物設立的,所以這位大祭司也必須有所獻的。

4他若在地上,必不得為祭司,因為已經有照律法獻禮物的[祭司]。

5他們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正如摩西將要造帳幕的時候,蒙[上帝]警戒他,說:「你要謹慎,作各樣的物件都要照着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

6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

7那前約若沒有瑕疵,就無處尋求後約了。

8所以主指責他的百姓說: 日子將到, 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

9不像我拉着他們祖宗的手, 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 與他們所立的約。 因為他們不恆心守我的約, 我也不理他們。 這是主說的。

10主又說: 那些日子以後, 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 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 寫在他們心上; 我要作他們的上帝; 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11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 說:你該認識主; 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

12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 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

13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為舊了;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

第8章

1. 論已說之事,等等。 為了讓讀者明白他所處理的主題,他提醒他們,他的目的是要證明基督的祭司職分是屬靈的,藉此廢除了律法下的祭司職分。他確實繼續論證同一主題;但由於他以各種論證來爭辯,他引入了這個提醒,以便讓讀者專注於他所要闡明的。

他已經表明基督是大祭司;他現在爭辯說,基督的祭司職分是屬天的。由此可見,隨著基督的降臨,摩西在律法下所設立的祭司職分被廢除了,因為那是屬地的。由於基督在肉身的卑微狀態中受苦,並取了奴僕的形像,在世上使自己默默無聞(腓立比書 2:7);使徒提醒我們他的升天,這不僅消除了十字架的羞辱,也消除了他與我們的肉身一同承擔的卑賤和低微的狀態;因為基督祭司職分的尊嚴,應當從聖靈在基督復活和升天中榮耀顯現的能力來衡量。他於是這樣論證:「既然基督已經升到神的右邊,以便在天上榮耀地作王,他便不是屬地聖所的執事,而是屬天聖所的執事。」

2. 論聖所,或按字面意思,論聖物,等等。 這個詞應當理解為中性名詞;使徒藉著說「真會幕」來解釋自己。

但可能會有人問,摩西所建造的會幕是否是虛假的,並且是僭越地建造的,因為這些詞語中隱含著對比?對此我回答說,這裡所提到的「真」並非與「假」相對,而僅僅與「預表性」相對;正如我們在約翰福音 1:17 中所見:「律法是藉著摩西傳的,恩惠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那麼,舊會幕並非人空洞的發明,而是屬天會幕的形像。然而,正如影子與實體不同,記號與所指之物不同,使徒否認它是真會幕,彷彿他是在說,它只是一個影子。

是主所支搭的,或,所設立的,等等。 使徒將基督的祭司職分置於天上,這是什麼意思?因為無疑他是在地上受苦,並藉著屬地的血為我們的罪代贖,因為他源於亞伯拉罕的後裔;他受死的獻祭是可見的;最後,為了將自己獻給父,他必須從天降到地上,並作為人暴露於這必死生命的憂傷之中,最終甚至死亡。對此我回答說,凡在基督身上初看起來是屬地的一切,都應當以信心的眼光從屬靈層面來看待。因此,他的肉身,雖然出自亞伯拉罕的後裔,但由於它是神的殿,便擁有賜生命的能力;是的,基督的死成了世界的生命,這確實是超乎自然的。因此,使徒並非指屬於人性的特質,而是指聖靈隱藏的能力;因此,基督的死沒有任何屬地的成分。所以,當我們談論基督時,讓我們學習將我們所有的思想提升到神的國度,以便我們心中不再存有任何疑惑。

保羅在哥林多後書 5:1 中也說了類似的話;他稱神為這會幕的建造者,以表明其穩定性和永恆性;因為另一方面,人手所建造的,是不穩定的,最終必然會滅亡。但他這樣說,是因為救贖確實是神聖的工作,藉著基督的死而成就;在這其中,基督的能力以奇妙的方式顯現出來。

3. 因為凡大祭司,等等。 使徒意圖表明,基督的祭司職分不能與利未祭司職分並存。他這樣證明:「律法設立祭司向神獻祭;由此可見,沒有獻祭,祭司職分就是一個空名。但基督沒有律法下所獻的那種祭物;由此可見,他的祭司職分不是屬地或屬肉體的,而是一種更為卓越的。」

現在讓我們逐條審視。首先值得注意的是,他教導說,沒有祭司被設立,除非是為了獻上禮物;由此可見,除非藉著獻祭的介入,否則人無法從神那裡獲得任何恩惠。因此,我們的禱告若要蒙垂聽,就必須建立在獻祭的基礎上;那些越過基督、忘記他的死,卻又衝到神面前的人,他們的膽大妄為是完全有害和致命的。現在,如果我們希望以有益的方式禱告,我們就必須學習永遠將基督的死擺在我們面前,因為唯有基督的死才能使我們的禱告成聖。因為神絕不會聽我們,除非他與我們和好;但他必須首先被平息,因為我們的罪使他對我們不悅。獻祭必須先行,禱告才能有任何益處。

由此我們還可以進一步得出結論,無論是人還是天使,都沒有資格平息神,因為他們都沒有自己的祭物可以獻上以平息神。這也充分暴露了天主教徒的厚顏無恥,他們讓使徒和殉道者與基督一同作為中保參與代禱的工作;因為他們若不為他們提供祭物,他們賦予他們這樣的職分就是徒勞的。

4. 他若在地上,等等。 現在毫無疑問,基督是大祭司;但正如審判官的職分不能沒有律法和規章,獻祭的職分也必須與基督作為祭司相連:然而他沒有屬地或可見的祭物;那麼他就不可能在地上作祭司。我們必須始終持守這個真理,即當使徒談論基督的死時,他所關注的不是外在的行動,而是屬靈的益處。他像人一樣受死,但作為祭司,他以神聖的方式為世人的罪代贖;有外在的流血,但也有內在和屬靈的潔淨;簡而言之,他死在地上,但他死的功效和能力卻來自天上。

緊接著的內容,有些人這樣翻譯:「他不能成為那些按律法獻禮物的祭司中的一員。」但使徒的話另有他意;因此我更喜歡這種翻譯:「只要有祭司……他就不可能成為祭司。」因為他意圖表明這兩件事中的一件:要麼是基督在律法祭司職分持續期間不是祭司,因為他沒有祭物;要麼是律法的祭物在基督顯現後立即停止。這兩者中的第一種是完全不合理的,因為剝奪基督的祭司職分是一種不敬虔的行為。那麼,我們就必須承認,利未的秩序現在已經廢除了。

5. 他們所事奉的,乃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等等。 動詞 λ(l)aτρεύειν(事奉)在這裡我理解為執行神聖禮儀;因此應當理解為 ἐν(en) 或 ἐπὶ(epi)。這當然比某些人所翻譯的「他們事奉天上事的影子和形狀」更為恰當;而且希臘文的結構自然允許我所提出的意思。簡而言之,他教導我們,對神的真正敬拜不在於律法的儀式,因此利未祭司在執行職務時,所擁有的不過是影子和副本,這比原型要低級,因為這就是 ὑπόδειγμ(hypodeigm)α(範本)這個詞的意思。他因此預先回答了可能提出的反對意見;因為他表明,按照古老獻祭對神的敬拜並非多餘,因為它指向更高的事物,即屬天的實體。

正如摩西將要造帳幕的時候,蒙神警戒,等等。 這段經文出自出埃及記 25:40;使徒在此特意引用,以便證明律法下的一切事奉,不過是如同圖畫一般,旨在預表在基督裡屬靈的實體。神吩咐帳幕的所有部分都必須與在山上向摩西顯示的原型相符。如果帳幕的形式指向別的事物,那麼儀式和祭司職分也必然如此;由此可見,它們之中沒有任何真實的東西。

這是一段值得注意的經文,因為它包含三件特別值得關注的事。

首先,我們由此得知,古老的儀式並非無故設立,彷彿神藉著它們像兒童的消遣一樣吸引百姓的注意力;帳幕的形式也並非空洞之物,僅僅為了以其外在的輝煌來誘惑和吸引眼球;因為所有這些事物都具有真實而屬靈的意義,因為摩西奉命按照從天上賜下的原型來執行一切。因此,那些認為儀式只是為了約束百姓的放蕩,使他們不尋求異教徒的外邦儀式而頒布的觀點,是極其褻瀆的。這其中確實有些道理,但遠非全部;他們忽略了更為重要的部分,即這些儀式是使百姓保持對一位中保的期待的手段。

然而,我們沒有理由在此過於好奇,以至於在每一個釘子和微小的事物中尋求一些崇高的奧秘,正如赫西基烏斯和許多古代作家所做的那樣,他們在這項工作中焦慮地勞苦;因為當他們試圖精妙地哲學化他們所不知道的事物時,他們卻幼稚地犯錯,並因他們愚蠢的瑣事而使自己變得可笑。因此,我們在這方面應當保持節制,如果我們只尋求知道關於基督已向我們啟示的一切,我們就能做到這一點。

其次,我們在此被教導,所有那些人憑自己的智慧、在神的命令之外所發明出來的敬拜方式,都是虛假和偽造的;因為既然神指示說,一切事都必須按照他自己的規矩去做,我們就不允許做任何與之不同的事;因為「務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做各樣物件」和「務要照著樣式做,不可越過樣式」這兩種表達方式,其意義是相同的。因此,藉著強制執行他自己所頒布的規矩,他禁止我們即使在最小的事上偏離它。因此,所有由人教導的敬拜方式,以及那些未從神而來的所謂聖禮,都將歸於無有。

第三,讓我們由此得知,沒有真正的宗教象徵,除非它們符合基督的要求。因此,我們必須謹慎,以免我們在試圖將自己的發明與基督相適應時,將他變形,正如天主教徒所做的那樣,以至於他根本不像他自己;因為我們無權隨心所欲地設計任何東西,唯獨神有權向我們展示該做什麼;這必須「照著所指示我們的樣式」去做。

6. 但如今他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等等。 正如他之前從祭司職分的尊嚴推斷出聖約的卓越,現在他也主張基督的祭司職分比亞倫的更為卓越,因為他是更美之聖約的解釋者和中保。兩者都是必要的,因為猶太人必須從迷信的儀式遵守中被引導出來,這些儀式阻礙了他們直接前進以獲得福音的真實和純粹真理。使徒現在說,摩西和亞倫理應讓位給更卓越的基督,因為福音是比律法更卓越的聖約,也因為基督的死是比律法下的祭牲更崇高的獻祭。

但他所補充的並非沒有困難——福音的聖約是建立在更美的應許之上;因為可以肯定的是,在律法下生活的先祖們,與我們一樣,都懷有永生的盼望,因為他們與我們一樣擁有收養的恩典,那麼信心就必須建立在相同的應許之上。但使徒所做的比較,更多是指形式而非實質;因為儘管神應許他們與今天應許我們相同的救恩,但啟示的方式和性質卻不相同,也不及我們所享有的。如果有人想了解更多關於這個主題的內容,請閱讀加拉太書第 4 章和第 5 章以及我的《基督教要義》。

希伯來書 8:7-13

7. 那前約若沒有瑕疵,等等。 他證實了他所說的,神藉著基督與我們所立的聖約的卓越性;他證實的理由是,律法的聖約既無效也不持久;因為如果它沒有任何缺陷,為什麼要用另一個來取代它呢?但另一個已經被取代了;由此可見,舊約並非在各方面都完美無缺。為了證明這一點,他引用了耶利米的見證,我們將在稍後審視。

但這似乎有些不一致,因為他先說,如果第一個聖約沒有瑕疵,就不會尋求第二個聖約的位置,然後又說,是百姓有過錯,因此引入新約作為補救;這樣看來,如果過錯在百姓,卻轉嫁給神的聖約,似乎不公平。那麼,這個論證似乎不成立,因為即使神責備百姓一百次,聖約也不會因此被視為有瑕疵。對這個反對意見的回答可以很容易地給出。儘管違反聖約的罪過理應歸咎於百姓,他們因自己的背信而偏離了神,但聖約的軟弱也同時被指出,因為它沒有寫在他們的心上。那麼,為了使其完美和有效,神宣告它需要修正。因此,使徒爭辯說需要尋求第二個聖約的位置,並非沒有理由。

8. 看哪,日子將到,等等。(耶利米書 31:31-34) 先知談論的是未來;他指責百姓背信棄義,因為他們在領受律法後未能保持忠誠。那麼,律法就是被破壞的聖約,正如神所抱怨的,是百姓破壞的。為了補救這個弊病,他應許了一個新的、不同的聖約,這個預言的實現就是舊約的廢除。

但可能會有人說,使徒似乎不合理地將這個預言轉化為符合他自己的目的;因為這裡的問題是關於儀式,但先知談論的是整個律法:當神將敬虔和聖潔生活的法則銘刻在心上,藉著人的聲音和教導傳達時,這與儀式有何關係?對此我回答說,這個論證是從整體應用到部分。毫無疑問,先知在說「我與你們立約,你們卻沒有遵守」時,包含了摩西的整個時代。此外,律法在某種程度上是披著儀式的外衣;現在當身體死了,衣服還有什麼用呢?俗話說,附屬物與其主要部分具有相同的性質。因此,作為舊約附屬物的儀式,與摩西的整個時代一同終止,也就不足為奇了。使徒們在談論儀式時,討論關於整個律法的普遍問題,這也並非不尋常。因此,儘管先知耶利米的預言範圍比儀式更廣,但由於它在舊約的名義下包含了儀式,因此可以恰當地應用於當前的主題。

現在,先知所提到的日子,所有人都同意是指基督的國度;由此可見,舊約因基督的降臨而改變。他提到以色列家和猶大家,是因為亞伯拉罕的後裔曾被分為兩個王國。因此,這個應許是要將所有被揀選的人重新聚集到一個身體裡,無論他們以前如何分離。

9. 不像我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等等。 這裡表達了當時存在的聖約與他使他們期待的新約之間的區別。先知本可以只說:「我將更新你們因過犯而歸於無有的聖約」;但他現在明確宣告,這將是一個與前者不同的聖約。藉著說這個聖約是在他拉著他們的手將他們從奴役中解救出來的那一天所立的,他藉此提醒他們如此大的恩惠,從而加重了背叛的罪。同時,他並非只指責一個時代的忘恩負義;而是因為這些被解救的人立即墮落,他們的後代也效法他們不斷重蹈覆轍,因此整個民族都成了背約者。

藉著說他輕忽他們或不顧他們,他暗示他們曾經被收納為他的子民,對他們毫無益處,除非他藉著這種新的補救方式來幫助他們。同時,先知在希伯來文中表達了更多的意思;但這與當前的問題關係不大。

10. 因為這是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等等。 這個聖約有兩個主要部分;第一部分關乎罪的白白赦免;第二部分關乎內心的更新;還有第三部分,它依賴於第二部分,那就是在認識神方面的思想啟迪。這裡有許多最值得注意的事。

首先,只要神不以其他方式,而只藉著人的聲音對我們說話,他呼召我們歸向他就是徒勞無功的。他確實教導我們並命令我們做正確的事,但他對聾子說話;因為當我們似乎聽到什麼時,我們的耳朵只被空洞的聲音擊中;而充滿敗壞和悖逆的心,卻拒絕一切有益的教義。簡而言之,神的道從未滲透到我們的心中,因為它們是鐵石心腸,直到被他軟化;不,它們上面刻著相反的律法,因為內心被悖逆的私慾所支配,引導我們反叛。因此,神藉著人的聲音宣揚他的律法是徒勞無功的,除非他藉著他的靈將它寫在我們的心上,也就是說,除非他塑造和預備我們順服。由此可見,在神重生我們之前,自由意志和本性的正直有何用處。我們確實自由地意願和選擇;但我們的意志卻被一種瘋狂的衝動所驅使,去抵擋神。因此,律法對我們來說是毀滅性和致命的,只要它仍然只寫在石版上,正如保羅也教導我們的。(哥林多後書 3:3)簡而言之,我們只有當神藉著他的靈改變和糾正我們心中自然的敗壞時,才會順服地接受神所命令的;否則,他在我們裡面只會發現敗壞的情慾和一顆完全傾向於邪惡的心。這宣告確實清楚,一個新約是按照神將他的律法刻在我們心上的方式所立的,否則它將是徒勞無功的。

第二點關乎罪的白白赦免。主說,雖然他們犯了罪,但我仍要赦免他們。這部分也是最必要的;因為神從未如此塑造我們以順服他的公義,以至於肉體的許多敗壞情慾仍然存在;不,我們本性的惡劣只得到部分糾正;以至於邪惡的私慾時不時地爆發。因此,保羅抱怨的那場爭戰,就是敬虔的人未能如他們應當的那樣順服神,卻以各種方式冒犯神。(羅馬書 7:13)因此,無論我們多麼渴望過公義的生活,我們在神面前仍然有永死的罪,因為我們的生命總是遠遠達不到律法所要求的完美。因此,如果神不白白赦免我們的罪,聖約就不會穩定。但這是信徒的特權,他們一旦接受了在基督裡向他們提供的聖約,就能確信神對他們是施恩的;他們所犯的罪對他們來說不是障礙,因為他們有赦免的應許。

必須注意的是,這種赦免不僅應許給他們一天,而是直到生命結束,因此他們每天都與神和好。因為這種恩惠延伸到基督的整個國度,正如保羅在哥林多後書第五章中充分證明的那樣。毫無疑問,這是我們信心的唯一真正避難所,如果我們不投奔它,持續的絕望必將是我們的命運。因為我們所有人都犯了罪;我們無法以其他方式得到釋放,只能投奔神的憐憫,唯有他能赦免我們。

他們要作我的子民,等等。 這是聖約的果實,神揀選我們作他的子民,並向我們保證他將是我們救恩的守護者。這確實是這些話的意思:「我要作他們的神」;因為他不是死人的神,他也不會將我們置於他的保護之下,除非他使我們分享公義和生命,因此大衛公正地感嘆:「以耶和華為神的,那國是有福的!」(詩篇 144:15)此外,毫無疑問,這個真理也屬於我們;因為儘管以色列人佔有首位,是聖約的真正合法繼承人,但他們的特權並不妨礙我們也擁有權利。簡而言之,基督的國度無論延伸多遠,這個救恩的聖約也同樣廣闊。

但可能會有人問,在律法之下是否有確切的救恩應許,先祖們是否擁有聖靈的恩賜,他們是否藉著罪的赦免享受神的父愛?是的,顯然他們以真誠的心和清潔的良心敬拜神,並遵行他的誡命,如果他們沒有被聖靈內在教導,這是不可能發生的;而且顯然,每當他們想到自己的罪時,他們都會因確信白白的赦免而振作起來。然而使徒將耶利米的預言歸於基督的降臨,似乎剝奪了他們這些福分。對此我回答說,他並非明確否認神以前將他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並赦免他們的罪,但他是在比較小與大。因此,正如父在基督的國度下更充分地發揮了聖靈的能力,並更豐盛地將他的憐憫傾注於人類,這種豐盛使得他樂意賜予先祖們的那一小部分恩典顯得微不足道。我們也看到,那時的應許是模糊而複雜的,因此它們與照耀我們的福音的清晰光芒相比,只像月亮和星星一樣閃耀。

如果有人反對說,亞伯拉罕的信心和順服如此卓越,以至於今天在全世界幾乎找不到這樣的例子;我的回答是,這裡的問題不是關於個人,而是指教會的經濟狀況。此外,先祖們所獲得的任何屬靈恩賜,對他們的時代來說都是偶然的;因為他們必須將目光投向基督才能擁有這些恩賜。因此,使徒在比較福音與律法時,將後者所特有的從前者中除去,並非沒有道理。然而,神沒有將新約的恩典延伸給先祖們,這也沒有理由。這是這個問題的真正解決方案。

11. 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等等。 我們說過,第三點可以說是第二點的一部分,包含在這些話中:「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的心思裡」;因為光照我們的心思,使我們認識神的旨意,並使我們的心順服,這是神聖靈的工作。因為對神的正確認識是一種遠超人類理解力的智慧;因此,除非藉著聖靈的奧秘啟示,沒有人能夠達到。因此,以賽亞在談到教會的復興時說,神所有的兒女都將是他的門徒或學生。(以賽亞書 28:16)我們的先知的意思也是一樣,當他引入神說:「他們都必認識我。」因為神所應許的不是我們力所能及的,而是唯獨他能為我們成就的。簡而言之,先知的這些話,就好像他說,我們的心思是盲目的,缺乏一切正確的理解,直到它們被神的靈光照。因此,唯獨那些神樂意以特殊恩惠向他們啟示自己的人,才能正確地認識神。

藉著說「從最小的到至大的」,他首先暗示神的恩惠將傾注在各階層的人身上,以至於沒有任何階層會缺乏它。其次,他提醒我們,沒有粗魯無知的人被排除在這屬天智慧之外,而偉大和高貴的人也無法憑藉自己的敏銳或學識來獲得它。因此,神將最卑微和最低賤的人與最高尚的人聯繫起來,以至於他們的無知對前者沒有阻礙,而後者也無法憑藉自己的敏銳達到如此高的高度;但同一位聖靈是他們所有人的老師。

狂熱分子因此藉機廢除公開講道,彷彿它在基督的國度中毫無用處;但他們的瘋狂可以輕易暴露。他們的反對意見是:「基督降臨後,每個人都將教導他的鄰舍;那麼就廢除外在的職事,以便為神內在的啟示騰出空間。」但他們忽略了這一點,即先知並非完全否認他們會彼此教導,而是他的話是:「他們不再教導,說,你當認識主」;彷彿他說:「無知將不再像以前那樣佔據人心,以至於不知道神是誰。」但我們知道教導的用途有兩方面:首先,讓那些完全無知的人學習最初的要素;其次,讓那些入門的人取得進步。因此,基督徒只要活著,就應當不斷進步,所以當然不能說,任何人都是如此智慧,以至於不需要被教導;因此,我們智慧中不小的一部分就是受教的心。如果我們渴望成為基督的門徒,那麼進步的方式是什麼呢?保羅向我們展示了這一點,他說基督賜下牧師和教師。(以弗所書 4:11)由此可見,先知絕沒有想到要剝奪教會的這種益處。他唯一的目的是表明神將使自己被大小人物所認識,正如約珥書 2:28 也預言的那樣。順便也應當注意到,這種神聖知識的光芒是特別應許給教會的;因此,這段經文只屬於信徒之家。

13. 既說新約,等等。 從一個聖約的建立,他推斷出另一個聖約的顛覆;藉著稱之為舊約,他假定它將被廢除;因為舊的趨於衰敗。此外,既然新約被取代,那麼前約必然已經終止;因為第二個,正如已經說過的,是另一種性質的。但如果摩西的整個時代,就其與基督的時代相對而言,已經過去了,那麼儀式也必然已經停止。

1. 我們所說的總結是: 我們有這樣一位大祭司,他已經坐在天上至高者的寶座右邊,

2. 作聖所的執事,就是真會幕的執事;這會幕是主所支搭的,不是人所支搭的。

3. 因為凡大祭司都是為獻禮物和祭物設立的;所以這位大祭司也必須有可獻的。

4. 他若在地上,就不能作祭司,因為有祭司照著律法獻禮物;

5. 他們所事奉的,乃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正如摩西將要造帳幕的時候,蒙神警戒說:「你要謹慎,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去作。」

6. 但如今他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了更美之聖約的中保;這聖約是憑更美的應許立的。

7. 因為那前約若沒有瑕疵,就沒有尋求後約的餘地了。

8. 所以神指責他們說:「看哪,日子將到,這是主說的,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

9. 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不恆心守我的約,我也不理他們,這是主說的:

10. 因為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這是主說的: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的心思裡,寫在他們的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11. 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當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

12. 因為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他們的罪惡和不法的事,我不再記念。」既說新約,就稱前約為舊了;那漸舊漸衰的,就快歸於無有了。

信仰問答

資料來源:CCEL/SWORD Proje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