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聖經註釋|耶利米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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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 第29章|和合本聖經

1先知耶利米從耶路撒冷寄信與被擄的祭司、先知,和眾民,並生存的長老,就是尼布甲尼撒從耶路撒冷擄到巴比倫去的。(

2這在耶哥尼雅王和太后、太監,並猶大、耶路撒冷的首領,以及工匠、鐵匠都離了耶路撒冷以後。)

3他藉沙番的兒子以利亞薩和希勒家的兒子基瑪利的手寄去。他們二人是猶大王西底家打發往巴比倫去見尼布甲尼撒王的。

4信上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對一切被擄去的(就是我使他們從耶路撒冷被擄到巴比倫的人)如此說:

5你們要蓋造房屋,住在其中;栽種田園,吃其中所產的;

6娶妻生兒女,為你們的兒子娶妻,使你們的女兒嫁人,生兒養女。在那裏生養眾多,不致減少。

7我所使你們被擄到的那城,你們要為那城求平安,為那城禱告耶和華;因為那城得平安,你們也隨着得平安。

8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不要被你們中間的先知和占卜的誘惑,也不要聽信自己所做的夢;

9因為他們託我的名對你們說假預言,我並沒有差遣他們。這是耶和華說的。

10「耶和華如此說:為巴比倫所定的七十年滿了以後,我要眷顧你們,向你們成就我的恩言,使你們仍回此地。

11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

12你們要呼求我,禱告我,我就應允你們。

13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

14耶和華說:我必被你們尋見,我也必使你們被擄的人歸回,將你們從各國中和我所趕你們到的各處招聚了來,又將你們帶回我使你們被擄掠離開的地方。這是耶和華說的。

15「你們說:『耶和華在巴比倫為我們興起先知』;

16所以耶和華論到坐大衛寶座的王和住在這城裏的一切百姓,就是未曾與你們一同被擄的弟兄,

17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使刀劍、饑荒、瘟疫臨到他們,使他們像極壞的無花果,壞得不可吃。

18我必用刀劍、饑荒、瘟疫追趕他們,使他們在天下萬國拋來拋去,在我所趕他們到的各國中,令人咒詛、驚駭、嗤笑、羞辱。

19耶和華說:這是因為他們沒有聽從我的話,就是我從早起來差遣我僕人眾先知去說的,無奈他們不聽。這是耶和華說的。

20所以你們一切被擄去的,就是我從耶路撒冷打發到巴比倫去的,當聽耶和華的話。』」

21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論到哥賴雅的兒子亞哈,並瑪西雅的兒子西底家,如此說:「他們是託我名向你們說假預言的,我必將他們交在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手中;他要在你們眼前殺害他們。

22住巴比倫一切被擄的猶大人必藉這二人賭咒說:『願耶和華使你像巴比倫王在火中燒的西底家和亞哈一樣。』

23這二人是在以色列中行了醜事,與鄰舍的妻行淫,又假託我名說我未曾吩咐他們的話。知道的是我,作見證的也是我。這是耶和華說的。」

24「論到尼希蘭人示瑪雅,你當說,

25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你曾用自己的名寄信給耶路撒冷的眾民和祭司瑪西雅的兒子西番雅,並眾祭司,說:

26『耶和華已經立你西番雅為祭司,代替祭司耶何耶大,使耶和華殿中有官長,好將一切狂妄自稱為先知的人用枷枷住,用鎖鎖住。

27現在亞拿突人耶利米向你們自稱為先知,你們為何沒有責備他呢?

28因為他寄信給我們在巴比倫的人說:[被擄的事]必長久。你們要蓋造房屋,住在其中;栽種田園,吃其中所產的。』」

29祭司西番雅就把這信念給先知耶利米聽。

30於是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31「你當寄信給一切被擄的人說:『耶和華論到尼希蘭人示瑪雅說:因為示瑪雅向你們說預言,我並沒有差遣他,他使你們倚靠謊言;

32所以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刑罰尼希蘭人示瑪雅和他的後裔,他必無一人存留住在這民中,也不得見我所要賜與我百姓的福樂,因為他向耶和華說了叛逆的話。這是耶和華說的。』」

第29章
第29章 1

第一百零九講

耶利米書 29:1

先知在此開始一段新的講論,他不僅在耶路撒冷不斷呼籲留在那裡的猶太人悔改,也減輕了被擄者的悲傷,並勸勉他們懷抱歸回的希望,只要他們耐心忍受所受的懲罰。先知的目的同時有兩方面:他不僅想藉著安慰減輕被擄者的悲傷,也想打破他本國人民的頑固,使那些仍留在耶路撒冷和猶大的人知道,對他們來說,沒有什麼比與他們的弟兄們聯合更好的了。正如我們已經看到,也將在許多地方看到,猶太人一心想獲得不合理的解救;神已定下七十年,但他們卻想立即掙脫所加在他們身上的軛。因此,耶利米寫信給被擄者和流亡者,是想將他的話語適用於那些仍留在耶路撒冷、自以為處境非常幸運的猶太人,因為他們沒有與他們的王和其餘的群眾一同被驅逐。但同時,他的目的也是為了那些可憐的被擄者,如果他們的悲傷沒有得到某種程度的緩解,他們可能會被絕望所淹沒。正如我們將看到的,先知吩咐他們展望被擄的終結,同時勸勉他們忍耐,並希望他們保持安靜和平,不要製造騷亂,直到神的手伸出來解救他們。

他說他寫了一本書給「剩下的長老」;因為許多那個年齡的人已經去世了;正如自然法則所要求,那些接近生命終點的老人會先去世,所以他說他寫給那些仍然活著的人。我們由此得出結論,他的預言是為他們所有人而設的;然而他後來又說:「娶妻生子」;但這,正如我們將看到的,僅限於那些當時適合結婚年齡的人。然而,他並不希望將老年人排除在神要他們分享的安慰之外,他們藉著知道他們的被擄將有一個幸福的結局,只要他們保持順服的心態,耐心承受神因他們屢次以各種方式激怒祂而應得的懲罰。然後他補充說,祭司、先知,然後是全體人民。

但我們必須注意,他不僅勸勉百姓忍耐,也勸勉祭司和先知。雖然,正如我們將在後面看到,他們中間有冒充者,他們虛假地自稱是先知,但很可能那些被神的靈充滿的人也包括在內,要麼是因為他們裡面的靈是軟弱的,要麼是因為神並不總是讓他們知道一切。那麼,那些神沒有讓他們知道這事,或者他們的心被苦難壓迫的先知,可能需要被教導。

至於祭司,我們由此得出結論,他們從一開始就忽略了他們的職責,因為如果他們忠實地履行了祭司的職責,他們就會成為神的先知;當神選擇其他先知時,這可以說是一種不尋常的事情,而且對祭司來說並非沒有責備;因為當他們只誇耀名號,卻缺乏真理時,他們必然已經墮落、懶惰或欺騙。這就是他們需要與百姓一同受教的原因。現在接著是——

耶利米書 29:2

他提到這書信寄出的時間,是在災難發生之後,當耶哥尼雅王和他的母親被驅逐流亡,而他的繼任者西底家被立為總督,正如我們將很快看到的。因此,耶利米是在這些變革的初期寫作的。當時一切都處於騷動之中,有些人過度恐懼,有些人則抱持虛妄的希望,正如混亂局勢中常見的情況。因此,耶利米是在這場新的災難之後寫作的,正如他的話語最清楚地表明。他確實可以像其他情況一樣,提到年份;但由於他清楚地聲明這發生在耶哥尼雅離開之後,他的目的就足夠明顯了,那就是他希望及時地為那些可能因此而屈服的人減輕悲傷,如果神沒有以某種方式向他們伸出援手的話。因為我們知道,新生的悲傷難以承受;因此它被稱為苦澀的悲傷;因為當他們被暴力和突然地從他們安靜的巢穴中拖出來時,這是一種嚴重的變故。因此,耶利米當時的目的是給予他們一些安慰;他也看到那些留在猶大的人非常不安,不斷地策劃新的方案;因為西底家的王國尚未建立,他們輕視他,並一直期待著他們自己的王。因此,由於國內事務如此混亂,特別是那些可憐的被擄者最初遭受了非常嚴重的苦難,耶利米為他們提供了一個及時的補救措施。這就是他指出時間的原因。

我們知道,耶哥尼雅的母親與他一同被擄;她被稱為「הַגְּבִירָה(hagǝbîrāh)」(egebire);因為雖然她並非真正的王后,但她與兒子一同掌權。有些人將「סָרִיסִים(sārîsîm)」(sarisim)譯為「太監」;但我更喜歡「首領」這個詞;因此又加上了「שָׂרֵי(śārê)」(shari),即「王子」,也就是那些不僅在耶路撒冷,而且在整個猶大治理百姓的朝臣。他也加上了工匠和雕刻師,因為尼布甲尼撒選走了他們中間最優秀的;他剝奪了城中的貴族,使猶太人中沒有任何有權勢的人敢於嘗試任何新的舉動;然後他帶走了那些有用和聰明的人,以至於他沒有給他們留下任何雕刻師或工匠。現在接著是——

耶利米書 29:3-6

這是先知信息的實質,他無疑向他們詳細解釋了;但這裡他只是簡要地提及他寫給被擄者的內容,即他們要耐心忍受流亡,直到他們得蒙拯救的時候,這並不像許多人想像的那樣,而是神所定規的。當時耶利米的預言確實廣為人知,不僅在猶大,也在被擄者中間,他們的流亡不可能在七十年內結束。

經文說他藉著王的使者送去他的信。這很可能是得到西底家的允許;因為毫無疑問,西底家派遣使者是為了討好尼布甲尼撒王,他正是藉著尼布甲尼撒的旨意才登上王位的;因為他本身並沒有足夠的尊貴可以被立為王,儘管他出身王室,如果不是尼布甲尼撒認為這對他自己更有利的話。因為如果他任命其他總督管理猶太人,很容易就會引發叛亂;因此他想在某種程度上安撫他們,因為他知道他們是一個非常頑固的民族。然而,西底家只是在允許下統治,並非憑藉自己的權力,也不是因為他的財富,而是憑藉征服者的美意。因此,他派遣使者承諾各種效忠,並了解未來該怎麼做。既然他不想讓耶哥尼雅歸回,他便允許他的使者攜帶耶利米的信,當然不是因為他想順服神。因此,這並非出於對宗教的真誠敬意,而是因為他認為讓猶太人留在迦勒底直到耶哥尼雅去世對他有利;因為他因此希望他的王國能夠鞏固,因為耶哥尼雅可以說是他的競爭對手。毫無疑問,尼布甲尼撒也希望用這條鎖鏈束縛西底家;因為他隨時可以將被他俘虜的耶哥尼雅恢復原狀。

現在,我們明白了西底家為何沒有禁止耶利米的信送給被擄者:他認為這有助於安定他的王國。但這位聖潔的先知另有目的;他焦慮的目的不是為了討好國王,而是要按照神的吩咐,表明被擄的時間有多長。西底家確實可能希望允許被擄者歸回;因為留在猶大的人只是社會的渣滓和敗類;這並不是一個光榮的局面:他也可能考慮到這一點,派遣使者去見尼布甲尼撒,希望耶路撒冷不至於荒涼,至少有一部分被擄者可以歸回,並且也有人耕種那幾乎被居民剝奪的土地。但耶利米宣告了他知道國王絕不接受的事情,那就是在七十年結束之前,期待歸回是徒勞的。我們由此看到,他沒有說任何討好國王的話;然而國王並沒有不悅地看待這封信的寄出,因為這封信可以平息所有騷亂,並抑制那些否則會過於傾向於嘗試新事物的暴力行為。這解釋了這封信是由以利亞撒和基瑪利亞之手送出的情況。

他同時補充說,他們是西底家派往巴比倫的,也就是為了討好尼布甲尼撒王,或者至少是為了確保他的友誼。現在我來談談信息本身:

神吩咐被擄者在迦勒底建造房屋,栽種葡萄園,並娶妻生子,如同他們在家鄉一樣。神的目的並非要他們將心繫於迦勒底,相反,他們應當時刻思念歸回:但在七十年結束之前,神的心意是他們應當保持安靜,不要嘗試這或那,而是像在自己的國家一樣經營生活。至於他們的希望,神的心意是他們的思想應當懸而未決,直到得蒙拯救的時候。

乍看之下,這兩件事似乎不一致:猶太人要像當地居民一樣生活七十年,他們的居所不變;然而他們卻要時刻盼望歸回。但這兩件事可以很好地協調:當他們承認自己受到神的手懲罰,並因此甘心順服直到七十年結束時,這就是順服的證明。但他們的希望,正如我剛才所說,必須保持懸而未決,這樣他們才不會因不滿而煩躁,也不會被某種強烈的感情所引導,而是能夠以一種討神喜悅的方式忍受流亡;因為只要他們按照神的旨意,展望七十年的結束,就有確定的歸回希望。耶利米現在所說的正是這個主題,他說:「建造房屋,住在其中;栽種葡萄園,吃其中的果子。」因為這整個講論都應歸於流亡時期,他事先已經談到他們的歸回;我們將在適當的地方看到這一點。

但猶太人若不順服,甘心承受管教,從而真正證明他們沒有拒絕加在他們身上的懲罰,他們就無法盼望任何好處。

我們現在看到,耶利米並沒有鼓勵猶太人沉溺於享樂,也沒有勸說他們永遠定居在迦勒底。迦勒底確實是一片肥沃宜人的土地;但他並沒有鼓勵他們在那裡享樂,放縱自己,忘記自己的家鄉;絕非如此:他將所說的話限定在被擄時期,即七十年結束之前。因此,在那段時間裡,他希望他們享受迦勒底的土地及其所有好處,彷彿他們不是被擄者,而是當地居民。目的是什麼?不是讓他們沉溺於懶惰,而是讓他們不要藉著製造騷亂來得罪神,並以某種方式關閉神恩惠的門,因為神所定的時間是需要等待的。因為當我們被強烈的慾望驅使時,我們就以某種方式拒絕了神的恩惠;我們就不讓祂按照祂應有的方式行事:當我們奪走祂的權利和旨意時,就如同我們不願意接受祂的恩惠一樣。如果他們沒有在迦勒底安靜順服地忍受他們的災難,直到神所定的時間結束,情況就會如此。

我們現在明白,先知的信息僅指流亡時期;我們也明白其目的,即讓他們順服神,使他們藉著忍耐表明他們真正悔改,並且他們也只藉著神的恩惠才能期待歸回。

他吩咐他們為兒子娶妻,為女兒嫁人,這是按照自然的常規說的;因為年輕男女按照自己的喜好和幻想為自己尋找伴侶,是完全不合理的。因此,神在這裡按照事物的普遍秩序說話,他吩咐年輕人除非得到父母的同意,否則不得結婚,而年輕女子除非被許配,否則不得結婚。

他接著說:「你們在那裡生養眾多,不要減少。」彷彿他說,流亡的時間會很長,如果他們不繁衍,他們很快就會滅絕:神表達了這一點,因為祂不希望亞伯拉罕的後裔斷絕。當祂將他們驅逐到那麼遠的地方時,這確實是一種死亡,彷彿祂剝奪了祂所應許的永恆產業:然而,祂在此藉著命令他們繁衍後代來施予安慰:因為除非他們將目光投向歸回的希望,否則他們不可能被鼓勵這樣做。因此,當祂吩咐他們不要在迦勒底減少時,祂就讓他們嘗到祂的憐憫。祂接著說——

耶利米書 29:7

耶利米更進一步,甚至說猶太人被帶到巴比倫,條件是他們要甘心順服尼布甲尼撒王的權柄,並藉著禱告來證明這一點。他不僅吩咐他們耐心忍受加在他們身上的懲罰,還要他們忠實地順服他們的征服者;他不僅禁止他們叛亂,而且要他們從心裡順服,這樣神就能見證他們甘心的順服和服從。

他說:「為那城求平安」;這可以理解為禱告;因為「דָּרַשׁ(dāraš)」(daresh)常常指禱告:但我認為在這裡可以恰當地理解為指百姓的行為,彷彿他說,猶太人要盡其所能,竭盡全力,使迦勒底帝國不致遭受任何損害;因為他們後來被指示要禱告。確實,同一件事可能以不同的詞語重複;但如果有人更充分地權衡這個主題,我認為他會同意我所說的,即在第一句話中,先知吩咐他們要忠於尼布甲尼撒王和他的帝國。「所以,為那城求平安」:眾所周知,平安在這裡是指繁榮。

但他不滿足於外在的努力,他要他們向神禱告,願巴比倫王的一切都昌盛幸福,直到他們流亡的結束;因為我們必須記住,先知一直都把那個時間放在心上。我們由此得知,他勸勉被擄者在被擄的指定時間內,忍受巴比倫王的軛,因為輕率地嘗試任何事情都是與神作對,他因此命令他們安靜地忍受那個暴虐的統治。

他再次重複他所說的(雖然我已經跳過了),他們已被擄去:因為他曾說過,「所有被擄的人,」他說,「我使他們遷徙,」或遷移,或擄去,「從耶路撒冷。」現在,他又重複同樣的話,他已將他們擄去,「אֲשֶׁר הִגְלֵיתִי(ʾăšer higǝlêtî)」(asher egeliti);他這樣說,是為了讓他們不要只看到尼布甲尼撒王的貪婪、野心或驕傲,而是要他們仰望上天,承認尼布甲尼撒是神的鞭子,他們的流亡是他們罪惡的懲罰。神如此證明祂是他們流亡的作者,這樣猶太人就不會認為他們是在與一個凡人打交道,而是相反地明白,如果他們抱怨和發牢騷,因為他們生活在一個外邦王的暴政之下,他們就是在踢刺。因此,為了讓他們不被虛妄的思想所困擾,神出來說,流亡是祂公義的審判加在他們身上的,這樣他們就知道他們的悖逆不會有任何益處,他們也不會被焦慮不安所困擾,也不敢嘗試任何新的事情,因為這將是抵擋神,彷彿與天作戰。我將在此結束。

第一百零九講禱告

全能的神啊,求祢使我們越來越習慣順服祢,每當祢用鞭子管教我們時,我們都能省察自己的良心,謙卑懇求祢的忿怒,永不懷疑祢在用慈父的手管教我們之後,仍會施恩於我們;願我們如此倚靠祢慈父般的恩慈,使我們能以平靜的心靈,永遠展望祢所應許我們的結局,並願當今生爭戰結束時,我們能到達那為我們在天上預備的蒙福安息,這一切都是藉著我們的主基督。阿們。

第一百一十講

第一百一十講

在上一講中,我們沒有講完第七節,其中先知說,只要神願意讓猶太人流亡,他們就應該在巴比倫定居下來,以至於他們應該認為他們的聯合,就好像他們是同一個身體一樣。因為他說他們的平安在巴比倫的平安之中,他暗示在七十年結束之前,他們不能被視為一個獨立的民族。因此,他命令他們為巴比倫的繁榮禱告。

乍看之下,這似乎很難;因為我們知道那可憐的百姓曾被迦勒底人殘酷對待。那麼,為最野蠻的敵人禱告,可能顯得不合理,也絕不合適。但先知藉著說,為巴比倫的幸福狀況禱告對他們有益,因為他們是命運的夥伴,來減輕這項工作的艱難。我們知道,對有利可圖的展望對說服我們有多大的作用,因為我們認為除了我們認為會成功的事情之外,什麼都不會去做。因此,先知教導猶太人,當神吩咐他們為巴比倫禱告時,他們不應該拒絕所要求他們的,因為那個王國的繁榮將對他們有利,他也暗示,正如我已經暗示過的,他們與巴比倫如此緊密相連,以至於如果巴比倫發生任何不幸,他們就不能期望免於一切麻煩和困擾,因為他們是同一個身體。我們現在明白了先知的意思。

但我們由此可以推導出一個非常有用的教義:我們不僅要順服我們所處的君王權柄,而且要為他們的繁榮禱告,這樣神就能見證我們自願的順服。因為如果猶太人有責任為迦勒底人的福祉禱告,原因是因為他們在一段時間內處於他們的權柄之下,那麼當我們生活在任何合法的君主之下,而且不僅僅是幾天,我們就沒有藉口不向神證明我們自願的順服;而那些為自己所居住國家的幸福狀況向神禱告的人,當然不會忽略他的其他職責。最主要的事情確實是在神面前證明我們的感受;然後必須加上其他事情,例如迅速履行所有順服的職責以及所有類似的事情。現在接著是——

耶利米書 29:8

正如我們所見,幾乎所有人的心都被他們從假預言中灌輸的虛妄和錯誤的信心所佔據,以為他們會在兩年後歸回,先知給出了這個答案,並提醒他們要提防這種欺騙。因此我們看到,僅僅教導正確的事情是不夠的,除非他也將那些已經受騙或有受騙危險的人從錯誤中挽回。因為宣揚真理只是教導職責的一半,因為撒旦總是引導他的僕役用謊言敗壞純正的教義。因此,僅僅宣揚真理本身是不夠的,除非也驅散魔鬼的所有謬誤,這在今天的教皇制下有一個明顯的例子;因為幾乎所有人的心都被許多腐敗的發明所灌醉,如果有人只指出這或那是正確的,他肯定永遠無法以這種方式從人們心中根除錯誤。因此保羅吩咐主教們不僅要具備教義,以便向那些可教導的人指明正確的道路,而且要武裝起來,能夠抵擋反對者並堵住他們的口。(提多書 1:9)

既然從創世以來,撒旦從未停止盡其所能地試圖敗壞神的真理,或將其淹沒在黑暗中,因此神的僕人一直有必要準備好做這兩件事——忠實地教導溫順謙卑的人,並勇敢地反對真理的敵人,打破他們的傲慢。這就是先知現在遵循的原則;他曾勸勉猶太人耐心忍受他們所受的暴政,因為那是神的軛;但另一方面,由於假先知誇口說兩年後就會歸回,他有必要反對他們;因此他現在就這個問題發言。

為了使他將要說的話更有分量,他再次以神的名義說:「不要讓你們中間的先知欺騙你們。」因為耶利米在耶路撒冷有許多對手,魔鬼也在迦勒底欺騙那些可憐的被擄者。因此他警告他們不要相信這些冒充者;雖然他以讓步的方式稱他們為先知,而他們完全不配這個榮譽的稱號,但他後來又以責備的方式稱他們為占卜者。那麼,第一個稱號是指他們所誇耀的外在職業,當他們自稱是神所差遣並帶來祂的命令時。他因此讓步地稱他們為先知,但這是不恰當的,或者如他們所說,是「反語」;就像今天的情況一樣;因為我們不總是為名稱而爭吵,但我們稱那些如此野蠻以至於不應歸入人類的為祭司、主教或教長。同樣地,正如我們已經多次看到的,先知們自由地說話,從不猶豫地稱那些已經在百姓中獲得一定聲望的人為先知。但為了讓他們不因這種虛假的誇耀而驕傲,他後來用另一個名稱稱呼他們;他稱他們為占卜者,然後是做夢者;然後他補充說:「不要聽從你們的夢。」他這裡是對全體百姓說話;有少數人藉著預言之靈的幌子和藉口,宣佈預言。

但耶利米將屬於少數人的事歸於全體百姓,並非沒有道理;因為我們知道,魔鬼的僕役不僅藉著人們愚蠢的輕信,也藉著墮落的慾望而受到滋養。因為世人從不被欺騙,除非是自願的,而且人們,彷彿他們被交給自己的毀滅,到處為自己尋找謊言,雖然不願被欺騙,但他們大多卻尋求被欺騙。如果有人問,世人是否希望被欺騙?所有人都會從最小的到最大的喊叫,說他們最害怕和最躲避的莫過於此;然而,一旦撒旦發出任何信號,它就會吸引大量的人群,這又是為什麼呢?難道不是因為我們天生傾向於虛假和虛妄嗎?然後還有另一個邪惡,就是我們寧願選擇黑暗而不是光明。因此,耶利米告訴百姓要提防他們所做的夢,並沒有錯。

有些人確實將「מְחַלְּמִים(mǝḥalǝmîm)」(mechelmim)理解為及物動詞,因為它在希伯來文的Hiphil語態中,這裡應該寫成「מַחֲלִימִים(maḥălîmîm)」(mechelimim);但它也可以理解為不及物動詞。

無論如何,先知的意思並不含糊;因為他將這歸咎於所有猶太人,他們被虛妄的夢所欺騙,而且錯誤不能僅限於少數冒充者,因為這是他們所有人共同的邪惡。而代詞「אַתֶּם(ʾatem)」(atem)是強調的,他說:「你們做夢」;因為他將這些虛假的夢與預言對立起來。我們知道神以前藉著異象或夢來啟示祂的旨意。因此,有些夢是神聖的,是神所賜的。但他這裡表明,百姓為自己編造了所有這些欺騙,所以他們假裝是先知,是神的解釋者,並宣稱他們藉著夢所領受的,這對他們毫無益處;因為區別在於,一個人是從自己的腦海中做夢,還是神在夢中向他啟示了應被視為神諭的事情。我們現在就明白了先知的目的。接著是——

耶利米書 29:9

他用這個理由證實了他所說的,就是他們未蒙呼召就跑了,正如我們在耶利米書 23:21 中所發現的。因此,他拒絕了這些假先知,因為他們不是從神的口中說話。但當他們誇耀地引用神的名,並聲稱他們所說的都是從神那裡學來的時,這種區別就變得非常模糊不清;然而正如我們在別處說過的,除非是自願且明知故犯,否則沒有人會被欺騙;因為神從不讓祂忠心的百姓缺乏辨別的靈,只要他們真心誠意地讓祂真實合法的僕人教導。而且,猶太人應該用律法的準則來檢驗所有的教義和所有的預言。但如果律法難以理解,他們就應該,正如我所說,向神尋求智慧和辨別的靈。

因此,耶利米拒絕假先知所誇耀的一切,以求獲得百姓的認可和讚揚,並非沒有道理;因為他們不是神所差遣或認可的。同樣地,今天,凡是希望確切區分世界所攪動、甚至動搖的各種教義的人,只要他願意成為基督的門徒,將律法和先知書與福音聯繫起來,並以此為準則來檢驗所有教義;同時,他不信賴自己的敏銳,而是順服神,向祂尋求判斷和辨別的靈,就能毫不費力地達到目的。也應當注意,同樣地,當我們這樣表明假先知不是神所差遣的時,他們就能充分地被揭露;當我們證明他們的教義與律法和福音不符時,我們就進一步證明他們的虛妄。

無論如何,這個原則必須堅持:除了那些能證明他們帶來神的信息並具備神話語的人之外,不應聽從任何人。我們在別處說過,為了使一個人被視為神所差遣的,首先,他必須被正確地呼召;其次,他必須忠實地履行他的職責;因為凡是未經神命令而擅自闖入的人,即使他說的是真實和聖潔的,他也不配稱為先知或教師;而且,呼召本身也不足夠,除非有忠誠和正直。但耶利米在這裡主要堅持的是,那些應許百姓短期內歸回的人,不是從神的口中說話:他說:「他們假冒我的名說預言;怎麼說呢?因為我沒有差遣他們。」接著是——

第29章 2

耶利米書 29:10

為了揭露假先知用以迷惑百姓的夢想,他再次重申他所說的,即他們被擄的終結,必須等到七十年期滿。這種教導方式尤其值得注意,因為神的真理永遠足以驅散撒但不斷用來遮蔽純粹真理的一切迷霧。正如我們之前所見,當百姓被任何錯誤浸染時,就應當勇敢地抵制;現在我們也看到,神的僕人應當用什麼武器來戰鬥,以揭露所有攻擊純正教義的謬誤,那就是將神的道與之對立:因為這是耶利米以身作則為我們指明的道路。他曾談到假先知,他警告百姓不要相信他們;但由於許多人的心仍然搖擺不定,他便證實他所說的,即那些假先知不是神所差遣的,因為神從不改變祂的預旨,從不變更,也從不與自己矛盾:「現在祂已為你們的被擄預定七十年;因此,凡試圖駁斥這真理的,都是神公開的敵人。」我們現在明白了先知的目的;所以,七十年期滿的時候,等等。

先知在此約束猶太人,使他們不要過早行動;然後他給予他們歸回的盼望,只要他們安靜等候神所定的期限。因此,這節經文包含兩件事:第一,如果百姓在七十年期滿之前就急於歸回並對自己抱有期望,那將對他們不利;第二,當那期限屆滿時,歸回的盼望將是確定的,因為神已如此應許。

他補充說:「我必向你們成就我的美言。」他所說的「美言」是指能給猶太人帶來喜樂的話。雖然神的道對不信者而言是致命的,但它從不改變其本質;它永遠是美好的。因此保羅說,福音對許多人而言是死亡的氣味,但它在神面前卻是馨香的氣味(2 Corinthians 2:16);因為那些滅亡的人之所以不接受福音的教義以致得救,應歸咎於他們自己的過失。因此,神的道永遠是美好的:但這讚美應當歸於經驗,也就是說,當神真正向我們顯明祂對我們是施恩的。而更簡潔的定義莫過於「美言」是指神藉以證明祂父性恩惠的應許。但我們在別處看到,威脅被稱為「惡言」:為什麼呢?正如剛才所說,這個特徵確實不能恰當地應用於神的道;然而,神那威脅毀滅的道被稱為惡,正如經上說:

「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災禍。」(Isaiah 45:7)

但這是根據我們對其果效的理解。而所有這些論證似乎都多餘了,當我們明白神藉著惡言使不信者心生恐懼,但先知現在的意思無非是為神對猶太人的恩惠作見證:因此他說,他們將會親身經歷,神所應許的並非徒然。

但他說神「興起」祂的美言,即當它在他們眼前產生果效時;因為當神只是說話,而事情本身尚未顯現時,祂的道似乎在某種程度上是沉睡和無用的。七十年來,猶太人除了感受到神對他們的不悅之外,別無他物,因此他們不斷處於恐懼之中;因為應許似乎沉睡著,因為它的果效尚未顯現。因此,當神證明祂所應許的並非徒然時,祂就被稱為「興起」祂的道。其意義是,耶利米所傳的預言不會徒勞無功;即使百姓一時不明白,但當時候到了,神將會真實證明祂沒有欺騙祂的百姓,也沒有在應許任何事時以虛假的盼望引誘他們。

先知解釋說,神會使他們歸回自己的國家:因為這就是美言,是拯救的應許,正如當神威脅要棄絕那些被遺棄的人時,這話語在百姓看來是惡的、苦澀的、壞的。但正如我所說,人發現神的道對他們是惡的或不利的,這是一種偶然現象;因為這源於他們自己的過失,而非道的本質。接下來是——

耶利米書 29:11

他再次確認同樣的事,並用了許多話語,因為要振奮完全沮喪的心靈是困難的。因為世人受兩種極端邪惡所苦:他們要麼陷入絕望,要麼因愚蠢的驕傲而過度自高;不,除非我們受神的靈引導,安息在祂的道上,否則就沒有節制;因為當他們為自己設想虛假的盼望時,他們立刻被提升到雲端之上,四處飛翔,簡而言之,他們認為自己可以攀登天堂;這是虛妄和愚蠢自信的過度:但當他們沮喪時,他們就完全嚇倒,甚至驚訝而失去生氣,失去一切感覺,得不到任何安慰,也無法領受神所應許的任何事物。這兩種邪惡在猶太人中都明顯盛行。我們已經看到先知如何努力擊潰他們的驕傲和傲慢;因為他們嘲笑一切威脅,始終安然無恙;儘管神似乎以武裝之手和拔出的劍威脅他們必將毀滅,但他們卻無動於衷。當他們被驅逐出境時,當假先知應許他們迅速歸回時,他們卻極度輕信;與此同時,神藉著祂的僕人向他們顯明祂將施恩於他們,並在七十年後成為他們的拯救者;但他們對這一切都充耳不聞,甚至輕蔑地拒絕所有這些應許,說:

「什麼!神難道會使死人復活嗎!」(Ezekiel 37:12)

這就是先知現在如此詳盡地談論他們未來救贖的原因:要說服猶太人是困難的;因為他們認為自己很快就會回到自己的國家,所以他們無法忍受延遲,也無法操練神所吩咐的忍耐。同時,正如我們所說,他們非常自信,因為假先知用虛假的盼望充滿了他們的心。

因此他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有些人認為神在此宣稱預知未來是祂獨有的特權;但這與先知的原意相去甚遠。相反,這裡隱含著神確定的旨意與猶太人沉溺其中的虛妄想像之間的對比。以賽亞所說的也是這個意思:

「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Isaiah 55:9)

因為他們習慣於荒謬地用自己的想法來衡量神。當有任何應許時,他們就爭論其有效性,並審視周圍的一切情況;因此他們只顧自己的想法。因此神責備他們,並指出他們行為的荒謬,說祂的意念與他們的意念相距遙遠,如同天與地。同樣在此處,雖然這裡沒有表達這兩部分;先知的目的無非是表明,猶太人應當將自己交託給神,不要試圖過於精明地理解這或那將如何成就,而應當確信神所預旨的不能改變。

然而,必須指出的是,他在此並非談論祂隱藏而不可測的旨意。那麼,耶利米現在所說的意念是什麼呢?它們是關於百姓在期限屆滿後得蒙拯救的意念,因為神曾應許那時祂將施恩於祂的教會。因此我們看到,這裡的問題並非關於神隱藏的旨意,而是單純指猶太人所熟知的道,即耶利米的預言,他曾預言猶太人將被擄七十年,最終會發現他們的懲罰只是一個短暫的管教:因此我知道我的意念。但他仍然間接地譴責猶太人,因為他們除了憑藉感官所能觸及的之外,對拯救不抱任何希望。因此他教導我們,真正的智慧是順服神,並將自己交託給祂;當我們不明白祂的旨意時,我們應當順服地等待,直到適當的時機來臨。

他說這些意念是「平安的意念」,也就是說,是恩慈的意念。「平安」,正如常說的,在此指幸福,如耶利米書 29:7 所說:

「因為巴比倫的平安就是你們的平安。」

也就是說,如果巴比倫昌盛,你們也將分享同樣的幸福。所以現在,在此處,神宣告祂的意念是平安的意念,因為祂確實打算藉著果效向祂的百姓顯明祂父性的慈愛。

他接著說:「賜給你們結局和盼望。」希伯來文的「אחרית(ʾḥryt)」(achrit)意為「最後的事」,在此應理解為「結局」,彷彿他說,當百姓被驅逐到異鄉時,這應被視為最終的毀滅。因為當猶太人被剝奪那作為神安息和居所的土地時,這不是一個小小的考驗;這就像他們被斷絕了一切希望:這是一種棄絕,而棄絕是一種死亡。但在此神宣告祂將結束他們的被擄,因為這只是暫時的。由此可以推斷,百姓被擄時並未滅亡,而只是受了神的管教。

他補充說「盼望」,耶羅米(Jerome)譯為「忍耐」,但這解釋過於牽強。毫無疑問,先知藉著第二個詞更充分、更清楚地表達了他第一個詞「אחרית(ʾḥryt)」(achrit)的意思,即所願或所求的結局。因此,我將賜給你們結局,甚至使你們能享受應許,正如你們所願所盼,也應當盼望的,因為神已作出這些應許。我在此結束。

禱告 講道 110

全能的神啊,既然祢樂意向我們顯明祢父性的慈愛,並在祢的福音中每日為此作見證,求祢施恩,使我們不致偏離,追隨我們漂泊迷失的思想,而是安息在祢單純的真理中;雖然我們必須在這世上經歷許多爭戰,因為我們的生命彷彿是一場持續的戰爭,但願我們永不懷疑,在天上已為我們預備了穩妥的安息,藉著我們的主基督。阿們。

第一百一十一講

第一百一十一講

耶利米書 29:12

耶利米繼續講述同一主題,即猶太人在承受了神所定的懲罰之後,最終將歸回自己的國家,並發現神是慈悲的,從而明白他們在被擄中的管教對他們是有益的。他在上一節經文已經充分清楚地解釋了這一點,但他現在闡明了方式;那就是藉著呼求神。他用了兩個詞:「你們要呼求我,」他說,「並且禱告。」這兩個詞之間的動詞「הלכתם(hlktm)」(elcatem)幾乎所有人都認為是指正確的生活方式,彷彿先知說,那些以前隨從自己私慾遊蕩的人,現在將行走在神的道上,也就是祂的律法中;但這對我來說似乎是過於牽強的解釋。因此我毫不懷疑,先知在此間接地責備百姓的冷漠,他們沒有立即承認自己是受了神的管教,他們應當及時悔改。因此,「去」或「行走」在我看來是同一回事,彷彿他說:「在你們遭受了被擄,不是一年,而是七十年之後,你們才會開始變得有智慧。」

他們不僅懶惰,而且愚蠢,以至於沒有被神的鞭打所制服,以致呼求祂;但由於他們性情如此粗野和頑固,先知在此簡要提醒他們,需要許多年才能制服他們,因為二三十年是不夠的。因此我們現在明白了「הלך(hlk)」(elek)這個詞的用意,即「行走」。其意義是,在神的鞭打下受益之後,他們將變得謙卑,以致懇求祂的忿怒。

但這裡又加上了一個應許,就是神會垂聽他們。然而,似乎神在第一句中就應許了歸正;毫無疑問,禱告是悔改的果實,因為它源於信心;而悔改是神的恩賜。此外,除非有聖靈的引導和教導,我們無法正確而真誠地呼求神;因為是祂不僅指示我們的話語,也在我們心中產生嘆息。因此奧古斯丁在反駁伯拉糾派時,就是這樣理解這段經文的,並證明人既不能靠自己歸正,也不能靠自己禱告;「因為神,」他說,「如果人有能力去做,祂就不會徒然應許;而這就是應許,你們將禱告;因此,我們禱告並非出於我們肉體的衝動,而是當聖靈引導我們的心,並在我們裡面禱告時。」然而,我不知道先知是否打算說得如此精微。從聖經其他經文很容易證明,除非神藉著祂自己的靈預先感動我們,否則我們無法向神禱告。但就這段經文而言,我更傾向於採取更簡單的解釋,即當他們開始禱告時,神就會垂聽;但祂也表明這不會在短時間內發生,因為他們幾乎是難以馴服的,直到許多年後才會悔改。接下來是——

耶利米書 29:13

他用其他話語證實了同樣的事;然而,正如我們昨天所說,重複並非無用;因為猶太人頑固地藐視一切威脅,所以他們很難從神的應許中領受神的良善。這就是先知在此主題上使用許多話語的原因。藉著「尋求」這個詞,他指的是禱告和懇求,正如上一節所提到的。基督也勸勉祂的門徒禱告說:「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毫無疑問,他是在談論禱告;但他採用了各種說話方式,源於人們的共同習慣。但當我們感到需要神的恩典時,「尋求」無非就是禱告。因此先知說:「你們要尋求我,就尋見我。」雖然他在此是對以色列人說話,但這教義應當擴展到整個教會;因為神證明祂將施恩於所有投奔祂的人。

但由於偽善者喧囂不已,當只看外在的表現時,他們似乎在熱心上甚至超越了聖徒,先知補充說:「因為你們要全心尋求我。」毫無疑問,當猶太人被迦勒底人壓迫時,他們每年都會呻吟千百次;因為他們必須承受各種羞辱,而且他們沒有任何安全或穩妥的東西。因此,除非他們比鐵還硬,否則他們不得不獻上一些禱告。但神表明,適當的時機不會到來,直到他們的禱告發自正確的感受;他所說的「全心」就是這個意思。確實,人從來沒有全心轉向神,也從來沒有全心投入禱告,達到應有的程度;但先知將「全心」與「兩心」對立。因此,這裡所理解的並非完美,因為這在人身上永遠找不到,而是正直或真誠。

我們現在明白了先知話語的意義:當猶太人開始認真地投奔神時,他們會發現祂是施恩的,只要他們真誠地這樣做,而不是虛偽;而且這不會很快發生,因為他們的剛硬和頑固是如此之大,以至於他們無法在短時間內悔改。因此神提醒他們,需要許多苦難,他們才能最終轉向並擺脫他們完全屈服的悖逆。

現在,這一切,正如我已經指出的,都應當應用於教會的益處;因為這個應許應當擴展到所有敬虔的人——當他們在苦難中呼求神時,祂會垂聽他們。耶利米似乎從以賽亞書中引用了這句話:

「你一呼求我,我就應允;你還未說話,我就伸出我的手。」(Isaiah 58:9)

這一點也應當注意,先知是對那些受苦受難的猶太人說話。因此,讓我們知道這句話是正確地對那些處於困境中的人說的,他們似乎覺得神與他們為敵,對他們不悅;這就是大衛在詩篇 32:6 中提到的適當的時機。

這段經文也教導我們,主加倍鞭打我們,不立即赦免我們,這並不奇怪,因為我們不像第一天那樣容易屈服歸向祂。因此,祂因我們的悖逆而被迫更長時間地管教我們;然而,這個應許仍然有效,即使我們遲遲悔改,神仍然會施恩於我們,只是被遺棄的人不應以此為藉口放縱自己的惡行;因為我們看到世俗之人玩弄神,並惡意濫用祂父性的寬容。因此,罪人應當小心,以免為自己積蓄忿怒,如果他等到生命盡頭。但對於那些長期沉溺於罪惡的人,仍然有希望擺在他們面前,如果他們最終來到,即使遲了,他們仍然會及時來到,因為神會垂聽他們。但應當仔細注意這個例外,除非全心尋求神,也就是真誠地尋求,否則神不會被懇求。因此,我們沒有理由奇怪祂的耳朵常常對我們的禱告關閉,因為我們只是假裝尋求祂,而我們生活中沒有真誠就顯而易見了。現在接下來是——

耶利米書 29:14

先知現在將他似乎普遍說過的話應用到具體情況。他接著指出,神與祂的百姓和好之後,祂的恩惠將產生什麼果效,那就是祂將使他們被擄的人歸回,並將他們從各地招聚。這話是特別對猶太人說的;但前兩節經文包含著,正如我所說,一個普遍的教義。他之前說:「你們要尋見我」;但他現在說:「我必被你們尋見」,或者說,「我必向你們顯現」。這裡隱含著隱藏與顯現的對比,因為神在被擄期間在某種程度上隱藏了自己;但祂突然使自己的面光照耀,從而顯明自己是一位父親,儘管祂似乎已經忘記了祂的百姓。因此先知在此說得恰當;因為雖然主永遠看顧我們,但我們卻看不見祂,甚至我們認為祂離我們很遠。但祂只有在我們意識到祂關心我們的救恩時,才向我們顯現。

他說「從萬國和從各處」,顯然是為了消除一個可能潛入許多人心中的疑慮:「我們這樣分散之後,神怎麼可能再把我們聚集起來呢?」因為他們沒有被分配到一個確定的地區,讓他們可以共同居住,形成一個整體;相反,他們像糠秕或碎秸一樣被猛烈的旋風吹散;神將他們驅散,以至於沒有希望再次聚集。因此,既然一個如此分散的民族不可能被聚集起來,先知說:「從萬國和從各處。」詩篇中也宣告了同樣的事:

「祂聚集以色列被趕散的人。」(Psalm 147:2)

因為當猶太人看到他們可怕的分散時,他們無法抱有任何希望。因此我們看到先知如何鼓勵他們仍然抱有希望,並吩咐他們與這考驗搏鬥。這句話似乎取自摩西,因為他說:

「即使你被分散到世界的極處,神仍然會聚集你。」(Deuteronomy 30:1-3)

我們看到摩西在那裡明確責備百姓的不信,如果他們因被撕裂和分散而對神的憐憫和救恩絕望。因此他表明,神的權能足以再次聚集他們,即使他們被分散到世界的四個角落。我們現在明白了先知的目的。

由此我們可以得出一個有益的教義:神以奇妙的方式聚集祂分散的教會,使之成為一個身體,儘管祂可能暫時抹去其名號甚至其外觀。對此,祂在我們這個時代也給了我們一些證明。因為誰能想到我們現在親眼所見的會發生呢?神會以隱秘的方式聚集祂的選民,當時到處都是可怕的荒涼,世界上找不到一個角落可以讓兩三個忠信的人共同居住。因此我們看到,這個預言並非只實現了一次,而是這裡闡明了神的恩惠,祂曾多次顯現,並且仍然在聚集祂的教會。接下來是——

耶利米書 29:15-17

許多解經家將這些經文的第一節與前幾節聯繫起來,他們這樣想似乎並非沒有道理;因為所給出的理由並非不恰當,如果我們指的是先知所說的,即猶太人絕不應在七十年期滿之前盼望歸回。但我所採用的解釋更為可能;「כי(ky)」(ki)這個詞重複出現;第一個是因果關係,第二個是推論關係;根據聖經的用法,有學識和經驗的人認為這才是先知的真實意思。因此他說,那些被擄的人非常愚蠢,他們盼望被擄很快結束,因為他們有假先知給他們這樣的應許;你們曾說,在迦勒底有先知賜給你們,而且神在那裡憐憫你們,因為有人預言很快就會歸回。既然你們如此愚蠢輕信,耶和華就對你們的弟兄如此說,然後他轉向被擄的人,勸勉他們不要讓自己被誤導。但他在此間接地責備他們,因為他們無法忍受比其餘人更好的境況,彷彿他說:「你們這種不合理是什麼意思!當你們所有的道路都被堵塞,你們征服者的權力如此之大,以至於你們沒有他的允許就不能動一根手指,你們卻認為你們會在兩年內獲得自由!而且,如果你們以前愚蠢地安然自得和自信,你們的災難現在應該使你們謙卑。但你們的弟兄,他們似乎仍然享有自由,因為他們住在耶路撒冷(因為那時只剩下那些人),甚至這些你們的弟兄所受的苦比你們更嚴重。」

我們現在明白了先知在對被擄的人說話之後,轉而對西底家王和那些仍然留在國內或自己國家裡的猶太人說話的目的;那是為了讓被擄的人從中知道,當最終的毀滅臨近國王和那些仍然留在耶路撒冷的百姓時,他們在被驅逐到遙遠的土地之後,還指望歸回是多麼的瘋狂;因此耶和華對坐在大衛寶座上的王,以及所有住在這城裡的百姓如此說,等等。

「坐」這個詞,正如我已經說過的,在這裡有兩種不同的含義;國王「坐」在他的寶座上,是指他保持著他的尊嚴;但百姓「坐」,是指他們在某個地方安靜地休息和居住。這裡明確提到「王」這個詞並非沒有道理,因為被擄的人總是習慣將它與他們歸回的希望聯繫起來:「聖殿仍然存在,神在那裡受敬拜,王國仍然存在;這些事情既然穩固,我們的民族就不可能完全滅亡。」百姓的安危取決於王國和祭司職分。因此,當他們一方面注視著王權,另一方面注視著祭司職分和獻祭時,他們確信神不可能不很快使他們歸回;因為神曾應許大衛的國度將永遠長存,直到日月在天上發光。因此,除非這種輝煌或榮耀被熄滅,否則以色列人就不可能被羞辱,特別是那些被擄的人是猶大支派的。我們現在明白了為什麼明確提到「王」這個詞。因此,儘管一位國王仍然坐在大衛的寶座上,他卻宣告他的境況和他的百姓的境況比被擄的群眾更艱難。

他說:「我必用刀劍、饑荒、瘟疫追趕他們。」耶哥尼雅的投降,正如我們在別處所見,是自願的;因此他受到巴比倫王的更友善的接待。最終,這座城市遭到攻擊,由於圍城時間很長,對國王和全體百姓的憤怒更大,因為迦勒底人已經被他們的頑固所累。因此,他們對待他們更為嚴厲。但所發生的一切都只是出於神公義的報應;因為儘管他們激怒了迦勒底人,但毫無疑問,神蒙蔽了他們的心,以致他們為自己招致了更重的審判。因此,這是神對他們施加的懲罰;因此耶利米正確地證明神是這些災難的作者,因為迦勒底人,正如我們在別處所見,只是神報應的僕役和執行者;萬軍之耶和華因此說:「看哪,我必追趕你們,等等。」

他接著說:「我必使他們像無用的無花果。」他在此稱無花果為「שערים(šʿrym)」(sherim),意為無用的;但在第二十四章他稱它們為壞的;但意思仍然相同。毫無疑問,他指的是我們在那裡解釋過的預言。因為先知看見兩籃無花果,一籃是甜的,另一籃是苦的。神問:「你看見什麼?」他說:「好無花果,非常好,和壞無花果,非常壞。」神後來補充說:「好而甜的無花果是被擄的人;因為我最終會憐憫他們,並賜給他們歸回的自由。他們將是好無花果,儘管現在有不同的看法;因為那些仍然住在耶路撒冷的人,認為自己比被擄的人更幸福;但壞而苦的無花果,」他說,「是這些自豪的百姓,因為他們沒有被擄;因為我將用瘟疫、饑荒和刀劍吞滅他們。」這是先知在那段經文中的話。他現在再次宣告,西底家王和所有百姓將像苦澀腐爛的無花果一樣,因為它們太壞了,不適合食用。他接著說——

耶利米書 29:18-19

他繼續講述同一主題——他不會停止用瘟疫、饑荒和刀劍吞滅他們,直到他完全毀滅他們,正如我們在第二十四章所見。他重複了那一章的內容;但這些話語取自申命記第二十八章和第二十九章。我們知道,先知們從律法的源頭汲取他們的教義實質,嚴格來說,他們沒有帶來任何新的東西,而是將摩西的教義適應於他們各自所處時代的環境。

因此,我們在律法的咒詛中發現這些話:「我必使他們成為動盪,或震動。」這個詞可以有兩種解釋:要麼是列國會因如此悲慘的景象而顫抖,要麼是他們會搖頭。根據我在別處所說的,第二種觀點更可取,我必使他們成為動盪,也就是說,每個看見他們苦難的人都會輕蔑地搖頭,彷彿他說:「所有人都會認同神公義的報應,你們將成為所有外邦人中的羞辱對象;因為所有人都會承認你們因自己的罪而受苦是極其公義的。」

他補充說:「成為咒詛。」「אלה(ʾlh)」(ale)這個詞本義是誓言,但在許多地方被用作咒詛,這是我們發誓時引入或理解的。但由於人們常常因偽誓而自招懲罰,這個詞經常意味著咒詛;而其含義,正如在別處解釋過的,是咒詛的模式或公式;我們已經看到先知說這話的意義,也就是說,每個想要咒詛自己或他人,或如他們所說的,祈求一些可怕的事情的人,都會以猶太人為例:「願神咒詛你,如同祂咒詛猶太人一樣」;或者,「願祂對你施加嚴厲的懲罰,如同祂對猶太人一樣。」因此他說他們將成為咒詛,也就是說,他們將如此悲慘,以至於在詛咒中被用作例子。

他接著說:「成為驚駭。」正如他談到搖頭一樣,現在他提到驚駭,這是一種更嚴重的狀態,也就是說,當出現這樣一種景象,使所有人都驚駭不已,不知其意為何。這裡提到了「嗤笑」;正如在別處所說,他們將成為「箴言」(משל(mšl),meshel),也成為「嘲諷」,所以耶利米在此處說,他們將成為「嗤笑」,正如他談到搖頭一樣。

第29章 3

最後,他補充說,他們甚至會成為萬國的羞辱,因為當他們的罪孽與神的報應相比較時,所有人都會認為他們所遭受的災難,無論多麼嚴重,都是他們應得的。原因隨後說明,因為他們沒有聽從神。但我現在無法結束。

禱告 講道 111

全能的神啊,祢在對待祢古老的子民時,既顯明了祢的憤怒,也顯明了祢父性的慈愛,給了我們如此顯著的證明。求祢施恩,使我們不因我們的頑固而激怒祢極大的憤怒,而能及時預防祢的審判,使我們能發現祢是可和好的,並且永不懷疑,當我們真誠地轉向祢時,祢必會憐憫我們。又因我們如此傾向於一切邪惡,甚至一頭栽進去,我們的邪惡和剛硬是如此之大,求祢賜給我們溫柔的靈,使我們在一切事上都順服祢,如此使我們成為祢的兒女,好使我們也能在祢的獨生子裡找到祢是我們的父。阿們。

第一百一十二講

先知在向那些留在本國的人和被擄的人宣告神的審判之後,補充了這個原因,因為他們沒有聽從耶和華的話;這是一個極其嚴重的罪。雖然無知在神面前不能成為藉口,因為那些沒有律法的人也必滅亡;然而,那知道主人旨意卻不遵行的僕人,必被多打。神在呼召我們走上正確的救恩之道上,恩惠越是豐盛,我們關閉耳朵,無視祂為我們救恩所顯明的關切和關懷,我們的忘恩負義就越是卑劣。因此,讓我們知道,沒有什麼比拒絕先知的話語更不可容忍的了。

我們必須注意接下來的話:「我藉我的僕人眾先知差遣他們去。」猶太人可能會反駁說,他們無意反叛神,而是先知之間有許多爭執。因此,為了避免他們以這種藉口尋求逃避,他說,藉著祂的僕人和見證人先知所傳達的話語,其敬畏程度不亞於天使從天上降臨到他們那裡。這段經文旨在說明外在教義的功用,那些狂熱分子輕視它,認為隱藏的話語就足夠了,也就是他們可能夢到的任何東西。但神藉此證明我們信心的順服,同時祂藉著人的手和勞動來引導我們。因此,凡拒絕忠心傳道者的人,都表明他輕視神自己。其意義是,神將祂的話語定義為,不是任何一種神諭,而是已託付給忠心教師的教義。

他隨後補充說:「清早起來差遣。」這個比喻取自那些勤奮努力的人。我們確實知道神從不睡覺,也從不改變地方;但祂若不如此表達祂對子民的父性關懷,就無法表達,彷彿祂說,祂正勤奮地勸誡他們。因此,百姓的怠惰就更不可原諒了;因為神彷彿急著清早起來,就像那些不惜勞力,甘願犧牲部分睡眠,以便完成工作或旅程的人一樣。既然神為人類的福祉表現出如此大的勤奮,那麼當人們變得聾啞,或無動於衷,而保持冷漠時,他們的怠惰就更可恥了。現在接著是——

耶利米書 29:20-21

耶利米宣告了一項特別的預言,但這是為了證實他先前的教義。他的目的仍然相同,即阻止被擄的人像他們已經開始的那樣,聽信奉承之詞,並使他們確信他們必須忍受流亡直到七十年結束。但他這裡談到三個騙子;他將其中兩個聯繫在一起,並單獨提及第三個。他特別向所有被擄的人發言,因為他不屑於向那些自稱是神仇敵,並將自己賣給魔鬼作奴隸以欺騙的人說話。因此,在他們身上花費勞力是無用的。但他向全體百姓發言,同時預言這兩個假先知,即亞哈和西底家,將會發生什麼事。他稱一個為哥賴雅的兒子,另一個為瑪西雅的兒子;因為亞哈這個名字當時很常用,而西底家這個名字,因著一位虔誠敬虔的王的記憶,在好人中備受推崇。因此,為了防止任何錯誤,他提到了他們的父親。

這預言的要旨是,審判將很快臨到他們,因為他們將被尼布甲尼撒王殺死。他們當時正處於流亡之中,但他們被如此的瘋狂所佔據,以至於他們毫不猶豫地激怒了他們知道是殘酷嗜血的暴君。於是耶利米宣告,由於他們如此欺騙百姓,他們將很快受到懲罰,因為尼布甲尼撒將殺死他們。然而,毫無疑問,尼布甲尼撒是為了自己的私利;因為在他們被帶到他面前之前,他希望平息一切騷亂的原因。由於他們不斷鼓勵人們對迅速歸回抱有希望,如果沒有某種制止,就不可避免地會頻繁發生騷亂。因此,尼布甲尼撒,正如世俗君王通常所做的那樣,考慮到自己的利益。但與此同時,他是神的僕人;因為那兩個向百姓承諾歸回的騙子,將會受到輕蔑。他們的死亡揭示了他們的虛妄,因為由此可見他們不是神所差遣的。確實,神的忠心僕人常常受到不敬虔之人的殘酷對待,甚至被殺害。但這兩人的情況不同。因為他們並非因不幸預言而被證明有罪,而是因為他們彷彿豎起了一面旗幟,說百姓將很快歸回自己的國家;因此他們被殺。我們因此看到,耶利米預言將要發生的事並非沒有理由;因為從他們的死亡中可以得出結論,他們所承諾的關於百姓歸回的一切,都只是謬論;而且他們甚至在他們預言的時間之前就被殺了。我們現在明白了其意義。我們現在將注意這些詞語。

他說:「你們被擄的眾人哪,要聽耶和華的話!」他要猶太人留心,因為即使有一千個騙子被殺,如果耶利米沒有預先預言將要發生的事,他們對謊言的信心也永遠不會被摧毀。因此,他這裡坐著審判官;因為雖然尼布甲尼撒命令殺死他們,但顯然這是神所命定的,而且確實是為了這個目的,讓百姓學習悔改。因此我們看到耶利米是他們的審判官;而尼布甲尼撒隨後執行了神藉著祂僕人的口所宣告的審判。這就是他向全體百姓說話的原因。

他同時又補充說,他們是神所差遣的,就是「我所差遣的」等等。他這樣說,是為了讓他們不要以為他們是偶然或因逆境而到那裡去的,而是要他們承認,當他們被剝奪自己的國家時,這是對他們罪惡的公正懲罰。

先知說:「我必將他們交給(或交付)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手中」,這更清楚地表達了我剛才所說的,他們將如此被王殺死,因為神已決定要如何處置他們。他指明了他們死亡的原因或作者,這樣猶太人就不會只將目光集中在巴比倫王身上。尼布甲尼撒的目的是什麼?是為了維護一個和平的王國;他看到了如果他赦免這兩個擾亂百姓的人,就會有騷亂的危險。因此,為了避免猶太人只看王的意圖,神在這裡向他們提出另一個更高層次的原因,即因為他們奉祂的名說假預言。更清楚的解釋如下:

耶利米書 29:22

這裡我們要注意情境;因為如果耶利米只談到他們的死亡,猶太人可能仍然會懷疑他是否真的傳達了預言;但當現在又加上他們所受的懲罰種類時,耶利米就如同用手指指出那尚未為人所知,甚至令人難以置信的事。被擄的人確實可能被王下令殺死,但任何人都無法想像耶利米所宣告的,他們將被火燒烤。因此我們看到神在這裡預防了悖逆之心的逃避,這樣當他指明他們將遭受的死亡種類時,就沒有逃避的餘地了。

但他首先說:「從他們身上必取出一句咒詛」,也就是咒詛的形式。昨天提到的是אלה,ale,誓言;他現在寫下קללה,kolle;而קלל,koll,是咒詛。因此,其意義是,他們將成為所有被擄之人的咒詛的榜樣,他們會說:「願神使你像巴比倫王所燒烤的西底家和亞哈一樣。」他們死亡的原因再次重複;先知如此強調並非沒有理由,是為了將百姓的目光從普遍已知的直接原因,即尼布甲尼撒不會容忍在他的領土上發生任何騷亂,轉移開來;為了讓他們承認神是這懲罰的作者,他說:

耶利米書 29:23

我們明白先知為何提及他們死亡的原因;這是為了讓猶太人不要按照自己的想法看待這件事,而是要確信神正在報復那些假冒祂名義的邪惡之人。因為我們知道,我們總是東張西望,當我們找到一個直接原因時,我們就會忽略並輕視神的審判。因此,為了糾正這種邪惡,耶利米再次重申,西底家和亞哈並非被巴比倫王懲罰,而是被神自己懲罰,因為他們在以色列行了惡事。有些人將נבלה,nubele,譯為「惡行」或「可憎之事」;但我傾向於譯為「惡行」、「卑劣」或「污穢」。他們行了污穢之事。他隨後指明了兩種惡行:他們與朋友的妻子行淫,以及他們奉神的名說假預言。

從第一條我們看到百姓的愚昧是何等大,因為他們沒有考慮那些自稱是神見證人的人的生活是怎樣的,彷彿他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天使。他們的邪惡確實可能被隱藏;但毫無疑問,猶太人極其愚昧,因為他們甘願接受那些能取悅他們的虛假應許。因此,由於他們渴望歸回,並希望彷彿違背神的旨意而回到自己的國家,並試圖以自己的頑固力量衝破一切障礙;這是一個公正的懲罰,他們如此盲目,以至於看不到那已經足夠明顯的事實,即這些誇耀的先知是姦夫,他們生活的污穢是如此之大,以至於可以確定他們身上沒有任何神聖或屬天的東西。

接著又加上另一種惡行,就是他們奉神的名說假預言。這是一個滔天大罪;因為神的真理對神來說是寶貴的,所以當祂的真理被扭曲成謊言時,這是一種祂無法容忍的褻瀆。但由於他們所有人的心都如此敗壞,沒有人願意睜開眼睛,神就作證說,即使他們的姦淫可能不為百姓所知,即使他們在假預言中的虛妄可能不被察覺,但祂知道並作證就足夠了。

這段經文特別值得注意;因為偽君子在沒有被人在面前證明有罪之前,什麼都不怕,甚至當事情被公正地指控時,他們仍然傲慢自大。既然偽君子的剛硬和不誠實如此之大,就有必要將他們召到神的審判台前,讓他們知道,即使他們在世上被宣告無罪一百次,這也絲毫不會減損神的審判。現在接著是——

耶利米書 29:24-27

這裡耶利米預言了第三個人,他曾寫信給祭司和全體百姓,反對耶利米自己,並責備大祭司和其他人,因為耶利米長期以來一直勸導百姓忍受漫長的流亡,卻沒有受到懲罰。這就是這段經文的要旨;至於他的懲罰,我們將在本章末尾看到。我不想全部翻譯,因為我今天無法完成這個預言。因此,我只取了前半部分,即示瑪雅不僅像其他人一樣鼓勵百姓希望歸回並煽動騷亂,而且還在耶路撒冷散佈他的毒素,並試圖讓耶利米背負惡名,使他被殺,成為一個假先知,一個公眾利益、律法和聖殿的敵人。

你當對示瑪雅說,或關於示瑪雅說,因為אֶל(l),al,可以取這兩種意思。他的罪行現在被敘述,我們稍後將看到他的懲罰是什麼。他的罪行是,他奉神的名寫信。如果他只是一個殘酷的煽動者,他就不會得到赦免;但他的罪行加倍了,因為他竟敢假冒神的權柄,並誇口說他彷彿是神的書記,彷彿他說他的信是聖靈所默示的,他沒有說自己的想法,也沒有僭越,而是神不能容忍耶利米所得到的自由;因為雖然他不斷地宣講漫長的流亡,但大祭司卻容忍他,而且整個祭司階層中沒有人反對他;同時他也責備百姓的縱容。他奉神的名做這一切,比他以私人身份寫信更為嚴重。據說他寫信給全體百姓,甚至為了讓他們全體一致地反對耶利米。因為,如果他只寫給祭司,他們可能會反駁說,他們無權如此暴力地對待耶利米,因為可能會引起騷亂。因此我們看到這個卑鄙之人的詭計;雖然他輕視百姓,但為了讓他們所有人,甚至最小的,都能幫助祭司執行這項殘酷的行為,並為了所有人的團結,他將全體百姓都納入他的信中。

他後來提到祭司和所有的祭司。單數的「祭司」一詞指的是大祭司:那麼祭司不僅指亞倫的後裔,也指所有的利未人。有大祭司,然後亞倫的後裔是主要的,彷彿是大祭司的同僚;但利未人是較低的等級,儘管這裡的「祭司」也指利未人。

信的內容如下:「耶和華已立你為祭司」等等。這裡,騙子示瑪雅指責大祭司忘恩負義,因為他被選來代替另一個人。因為很可能耶何耶大當時還活著,但他和其他被擄的人一起被帶到迦勒底。因此,當如此崇高的職位出乎意料地、提前臨到大祭司時,假先知責備他沒有正確地認識到神的這份恩惠,彷彿他說,他正在給予神不配的報酬,神將他提升到那個崇高的地位:「神,他說,已立你為祭司,代替祭司耶何耶大。」因此,撒旦的僕人將自己變裝成光明的天使;然而他們無法如此巧妙地模仿神的僕人,以至於他們的欺騙很快就暴露出來;因為詭計與正確而審慎的謀略大不相同。神賜予祂的僕人謀略和智慧;但撒旦賜予詭計和欺詐。因此,儘管乍看之下,這位假先知的信中似乎有些詭計,但我們從其內容中可以推斷出,他虛假地冒用神的名義,虛假地聲稱大祭司是代替耶何耶大被選的。他說:「你們應當是」:起初他對大祭司說話,但現在他也包括了其他人,說「你們應當是神殿的看守者或管理者」。因為雖然最高的權力在大祭司手中,但由於他無法獨自承擔一切,他必須有其他人與他合作。這就是示瑪雅不僅說大祭司是神殿的管理者,而且在將他置於最高榮譽之後,也提到了其他人。

他說:「對付每一個瘋狂的人」;耶柔米將מְשֻׁגָּע(šûgāʿ),meshego,譯為「瘋狂的人」,我認為這並非不合適;因為這個詞的本義是「精神錯亂的人」:但這被應用於假教師,因為他們誇耀自己受神感動,而實際上卻說出自己的想法。這在何西阿書第九章中顯而易見,那裡說百姓最終會承認那些奉承他們的先知是瘋狂的,而那些有靈的人是癲狂的。先知將這兩個稱呼都給了他們,說他們是先知和有靈的人,也就是屬靈的;但他證明他們只有名義而無實質:因為先知被稱為屬靈的人,是因為神將祂的靈感動他們;但不敬虔的人,當他們想要辱罵真先知時,就稱他們為瘋狂的。那些與耶戶在一起的人也是如此說的,當一位先知來膏抹他時,「這瘋子是什麼意思?」他們用的就是這個詞מְשֻׁגָּע(šûgāʿ),meshego;他們輕蔑地稱他為瘋子,而他卻是受聖靈的秘密感動說話的。(列王紀下 9:11。)同樣,不敬虔的人也以輕蔑神的態度,對聖經中的一切事物胡言亂語。

但正如前面所說,有必要區分神的真僕人和那些徒有其名的人;因為許多人誇耀自己蒙神呼召,卻是騙子。神稱這些人為瘋狂和精神錯亂;但不敬虔的人做了什麼呢?他們將這種羞辱轉嫁給神的合法僕人。因此,在這裡,示瑪雅說耶利米是瘋子,他虛假地冒用神的名義,說假預言。

他補充說:「你應當把他關進監獄,或把他投入監獄或枷鎖中」,有些人這樣翻譯這個詞。然後他說:「戴上腳鐐」,也就是說,你應當捆綁他,直到他的不敬虔被揭露,這樣你就可以把他關在監獄裡。確實,大祭司們很可能在混亂的時期掌握了這種權力。這種做法無疑源於一個好的原則;因為神一直希望祂的教會得到良好的治理:因此祂在律法中吩咐,當有任何爭議或問題發生時,大祭司應當是審判官(申命記 17:8, 9);但這裡提到監獄和腳鐐時,這無疑是一種超越律法的行為。因此,很可能是在猶太人事物混亂無序時,這被添加到神的律法中。而邪惡的根源從何而來呢?來自祭司的無知和怠惰。他們本應是萬軍之神的使者,律法的解釋者,真理應當從他們口中尋求;但他們卻是啞巴狗,甚至墮落到他們身上找不到任何祭司的特質;他們忘記了律法,他們沒有宗教信仰。因此,由於他們忽視了自己的職責,有必要選擇其他先知:正如我們在其他地方所說,神從平民中興起先知,這彷彿是偶然的。確實,在古代教會中,總是有先知的必要;但神本來會從利未人中選取他們,除非祂打算在全體百姓面前羞辱他們,當祂甚至使牧羊人成為先知時,就像阿摩司的情況一樣。

既然祭司們容許先知職分轉移到平民百姓身上,於是就設計了一種新的方式,使他們不致蒙受任何損失,就像在教皇制下一樣;因為我們知道主教之所以成為教會的管理者,無非是為了有牧師和教師。因為這些驢子,我們知道他們大多缺乏任何學識,能有什麼用呢?這些世俗、沉溺於享樂的人能做什麼呢?簡而言之,賭徒和皮條客能做什麼呢?因為幾乎所有教皇制的主教都是這樣的人。因此,有必要將他們的職責交給那些吵鬧的修道士:「你們去教導吧,因為我們把講壇讓給你們。」但同時,他們將審判的權力掌握在自己手中:當有任何爭議發生時,那些吵鬧的修道士和那些啞巴動物都無法自行決定任何事情;因為後者缺乏知識,而前者缺乏權力。那麼,主教們以前是如何定異端罪的呢?他們現在又是如何定罪的呢?是這樣:當一個人是加爾默羅會士時,他們就召來方濟各會士;當一個人是奧古斯丁會士時,就召來多明我會士。因為,正如我所說,這些啞巴動物沒有知識也沒有智慧。然而,主教或他們的代理人在宣判異端罪時,仍然保持著一定的尊嚴。古代百姓的情況可能也是如此;因為那些自稱是先知的人被召喚,而且是藉著大祭司的權柄,以律法為藉口,但其中也摻雜了一些腐敗;因為神並沒有給祭司們枷鎖和腳鐐,讓他們可以這樣約束那些可能製造騷亂和敗壞純正真理的人。但剩下的部分我將留到下一講。

禱告 講道 112

全能的神啊,既然我們傾向於虛假,完全沉溺於虛妄,求祢藉著祢的靈引導我們,使我們除了順服祢之外,別無所求;當我們將自己獻給祢,作為祢的門徒時,求祢賜予我們祢話語的光照,引導我們走祢所指示的道路,如此在正道上持守,直到我們最終到達祢在天上為我們預備的蒙福安息,藉著我們的主基督。阿們。

第一百一十三講

我們在上一講中看到了示瑪雅寫給大祭司的信的實質。他責備大祭司的疏忽,因為他沒有按照他職位的權利和職責使耶利米閉口。這看起來似乎有道理;但他所採用的原則是錯誤的——即耶利米虛假地冒用神的名義,並非受差遣,也沒有命令去預言;這是錯誤的。因此,先知現在公正地反對他,並宣告他應得的懲罰。接著是——

耶利米書 29:28-29

耶利米被指控的罪行是——他使被擄的人變得冷漠,以至於他們放棄了所有得救的希望,並忽視了自己的國家。但耶利米的目的卻大不相同;他是為了讓百姓不要因過於急躁而搶在神的應許之前,並且他也要將他們的希望延伸到預定的終點。由於這裡有兩個因果連接詞,כִּי עַל־כֵּן(kî ʿal-kên),ki ol-ken,有些人這樣翻譯:「因為這個原因」,也就是說,因為他聲稱自己是先知。然而,更簡單的解釋是,他給出了示瑪雅責備祭司疏忽的原因,即因為他(耶利米)已使被擄的人習慣於忍受流亡。但他卻責備這位聖人,彷彿他因長期的延遲而使他們變得冷漠。耶利米確實說過時間會很長;但這句特別的短語「時間很長」意味著不同的事情,彷彿耶利米希望將歸回的希望埋葬在遺忘中,因為如此長時間的萎靡不振是愚蠢的。

接著是:「西番雅已讀過」等等。這裡用過去完成式更為合適,因為這節經文應當放在括號裡。先知預防了一個可能存在的疑問。他接著說明了這預言是如何傳達給他的;他是在信被讀的時候的聽眾之一。很可能祭司特意召喚耶利米,以便他能被自己的控告者證明有罪。無論如何,他都想讓這位聖人受到百姓的憎恨,或者更確切地說,是他們的憤怒。耶利米的堅定不移更值得稱讚,他勇敢地斥責了所有人的傲慢,他們除了用武力和暴政壓制神的真理之外,別無他圖。

耶利米書 29:30-32

耶利米明確宣告,這個騙子不會逃脫懲罰,因為他竟敢虛假地冒用神的名義,並公然反對耶利米。因此,先知在這裡沒有長篇大論,而是藉著聖靈的能力,簡單地宣告將要發生的事。他奉神的名說話,因為他被差遣作傳令官,宣告這個審判。這就是他如此簡潔的原因;因為不應有爭議,儘管這個騙子另一方面卻趾高氣揚,毫不猶豫地推翻了神的啟示真理,而這真理已由許多見證人證實。

所陳述的總結是,示瑪雅將看不到神的恩惠,而且他的後裔將無人存活。眾所周知,在律法之下,沒有後裔是一種咒詛(申命記 28:18)。因此,耶利米向示瑪雅宣告這項懲罰,即他的後裔將無人存活,他將無子而死;然後他將他排除在享受耶和華決定賜給祂子民的益處之外。他希望兩年後回到自己的國家;耶利米命令百姓耐心忍受流亡直到七十年結束,那是他們得救的時候。因此,由於示瑪雅輕視了合法的時間,他被剝奪了看到那件事發生的恩惠。

接著是原因;首先,因為他濫用神的名義;耶和華說:「他預言,我卻沒有差遣他」;第二個原因是,他用虛假的希望欺騙百姓;謊言本身就應受重罰;但當它對神的百姓有害時,就變得更加嚴重,因此應受雙重懲罰。

現在我們看到,耶利米對示瑪雅的譴責毫不在意;因為他保持了自己的尊嚴;儘管那個騙子試圖顛覆他的權威,但先知說話時,彷彿他完全清白,沒有受到任何誹謗的傷害或影響。所有忠心的教師都應具備同樣的宏大心志,從高處俯視所有欺騙者、他們的閒言碎語和咒罵,並繼續他們的道路,無論那些輕視神的人如何傲慢地起來反對他們,撕裂並用辱罵淹沒他們。因此,所有尋求事奉神和祂教會的人,都應效法先知的榜樣,這樣當他們發現自己必須與不誠實的人爭鬥時,就不會灰心喪志。

但耶利米奉命寫信給所有被擄的人,因為示瑪雅不值得被責備;但神顧念被擄之人的公共安全,並提醒他們將要發生的事。確實,這個預言很可能沒有任何果效,直到事件本身證明耶利米這樣預言並非沒有理由。因此,直到示瑪雅死去,而且死後沒有繼承人,百姓才忽視了所預言的事;但最終他們被迫承認耶利米並非說出自己的想法,而是蒙神傳達信息;因為神確實實現了祂藉著祂的先知所預言的事。

接著是神決定懲罰示瑪雅的兩個原因:第一個是,他未經呼召就擅自擔任先知職分;由此我們得出結論,正如已經顯明的,這個由神設立的職分,當任何人未經委任就擅自闖入時,就被扭曲了。因此,讓我們知道,除非一個人能真正證明他蒙受從上而來的呼召,否則不應被視為合法的教師。我在好幾個地方都說過,呼召包含兩件事;當教會處於混亂狀態時,內在的呼召是主要的事情,也就是說,當祭司們忽視教導的職責,完全偏離了他們職分的要求時。因此,當教會變得混亂時,神藉著興起先知來應用一種非凡的補救措施。但當教會被正確且有規律地建立時,除非一個人也蒙受人的投票呼召,否則他不能誇口自己是牧師或傳道人。但我已在第二十三章更詳細地談過這個主題,所以現在只略微提及。

第29章 4

關於這段經文,上帝譴責示瑪雅未蒙呼召卻擅自介入,其意是指他提出了自己的夢想,卻沒有任何來自上帝的委任;因為先知職分在當時是特殊的。因此,示瑪雅在此被斥為騙子,因為他只提出了自己腦海中臆造的預言,卻又虛假地聲稱這些預言來自上帝;這是一種極其惡劣的罪行,因為濫用上帝的名,如同示瑪雅所為,乃是褻瀆神聖。但先知進一步闡明他罪行的嚴重性,指出他的預言對百姓而言是毀滅性的、致命的。由此我們得出結論,上帝是何等關切祂百姓的安危,因此祂要報復那些旨在引導他們走向毀滅的謊言;耶利米指出示瑪雅的教導是毀滅性的,因為他以虛假的信心麻痺了百姓;他說,他使你們信靠虛謊;因為他應許他們迅速歸回,然而上帝的旨意是,猶太人應當耐心忍受流亡,直到七十年期滿。

然而,我們可以從這段經文推導出一個有益的教義——在教會中,沒有什麼比人們被虛假的信心或信靠所誤導更具毀滅性的了。因為,依賴上帝的口或話語,是所有真宗教的基礎;這也是我們救贖的基礎。因此,正如人類的救贖和真宗教都建立在信心和信心的順服之上;同樣,當我們被引向某種虛假的信靠時,整個真宗教就會崩潰,同時所有救贖的希望也會消失。這一點必須仔細留意,以便我們學習去擁抱那教導我們只信靠獨一真神的教義,並拒絕所有可能使我們偏離祂的發明,即使是最小的程度,這樣我們就不會東張西望,也不會隨波逐流。

因此,正如我所說,先知宣告示瑪雅將死而無子,並被剝奪享受上帝已定意甚至應許賜予祂百姓的恩惠。所有這一切,正如我提醒你們的,都是為了百姓的緣故;因為這個預言對示瑪雅及其後裔毫無益處;但他的懲罰本應使那些可憐的流亡者受益,引導他們悔改,儘管可能為時已晚。這就是這段經文的要旨。

耶利米書 20-29 章譯文

加爾文版

第 20-29 章譯文

1 這些是先知耶利米從耶路撒冷寄給被擄長老餘民、祭司、先知以及所有被尼布甲尼撒從耶路撒冷擄到巴比倫的百姓的信函內容,

2 在耶哥尼雅王和王后、首領、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王子、工匠和雕刻師從耶路撒冷出去之後,——

3 藉著沙番的兒子以利亞撒和希勒家的兒子基瑪利亞的手(猶大王西底家曾派他們到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那裡,到巴比倫),說,——

4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對所有我從耶路撒冷擄到巴比倫的被擄之人如此說,——

5 「你們要建造房屋,居住其中;栽種園囿,吃其中的果子;

6 娶妻生兒養女;也要為你們的兒子娶妻,將你們的女兒嫁給丈夫,讓她們生兒養女;你們要在那裡增多,不可減少:

7 並要為我使你們遷徙到的那城求平安;為它向耶和華禱告,因為那城的平安就是你們的平安。」

8 因為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不要讓你們中間的先知和占卜的欺騙你們;也不要聽從你們所做的夢:

9 因為他們假冒我的名向你們說預言;我沒有差遣他們,這是耶和華說的。

10 因為耶和華如此說,——在巴比倫滿了七十年之後,我必眷顧你們,並為你們實現我的美言,使你們歸回此地:

11 因為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這是耶和華說的,——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為要給你們一個結局和盼望。

12 你們要呼求我,並前行;向我禱告,我必垂聽你們:

13 你們要尋求我,就必尋見;因為你們必全心尋求我。

14 耶和華說,我必被你們尋見,我必使你們被擄之人歸回,我必從萬國和所有我驅逐你們到的地方聚集你們,這是耶和華說的,我必使你們歸回我驅逐你們離開的地方。

15 因為你們曾說,「耶和華必在巴比倫為我們興起先知;」

16 所以耶和華對坐在大衛寶座上的王,和住在這城的所有百姓,以及沒有與你們一同流亡的你們的弟兄如此說,——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

17 看哪,我必使刀劍、饑荒和瘟疫臨到他們,並使他們像那壞到不能吃的無花果:

18 甚至我必用刀劍、饑荒和瘟疫追趕他們,並使他們在地上萬國中成為驚動,成為咒詛、驚駭、嗤笑和羞辱,在所有我驅逐他們到的列國中;

19 因為他們不聽從我的話,這是耶和華說的,就是我藉著我的僕人眾先知,清早起來差遣他們去說的;你們卻不聽從,這是耶和華說的。

20 你們所有我從耶路撒冷差遣到巴比倫的被擄之人,也要聽耶和華的話;

21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論到歌賴雅的兒子亞哈和瑪西雅的兒子西底家,他們假冒我的名向你們說謊言,——看哪,我必將他們交在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手中,他必在你們眼前殺死他們:

22 猶大在巴比倫的所有被擄之人必從他們身上取一個咒詛,說,「願耶和華使你像西底家和亞哈,巴比倫王用火燒了他們:」

23 因為他們在以色列行了惡事,與朋友的妻子行淫,並假冒我的名說我沒有吩咐他們的話;但我知道,並且是見證,這是耶和華說的。

24 至於尼希蘭人示瑪雅,你當如此說,——

25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因為你假冒我的名寫信給所有在耶路撒冷的百姓,和祭司瑪西雅的兒子西番雅,以及所有祭司,說,——

26 耶和華已立你為祭司,代替祭司耶何耶大,使你們在耶和華的殿中作官長,管理所有瘋狂說預言的人,使你將他關在監獄和枷鎖中:

27 而你——為何不責備亞拿突人耶利米,他向你們說預言呢?

28 正因為他寫信給我們在巴比倫的人,說,「時間漫長,你們要建造房屋,居住其中;

29 栽種園囿,吃其中的果子。」(現在西番雅已將這封信讀給先知耶利米聽了:)

30 於是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31 寫信給所有被擄之人,說,——耶和華論到尼希蘭人示瑪雅如此說;因為示瑪雅向你們說預言,而我並沒有差遣他,並且他使你們信靠虛謊;

32 所以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眷顧尼希蘭人示瑪雅和他的後裔;他必沒有一人住在這百姓中間;他必看不見我將要賜給我百姓的福樂,這是耶和華說的;因為他曾說悖逆耶和華的話。

聖經參考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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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臘文詞語和短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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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文詞語和短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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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丁文詞語和短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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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 ×�שר 還有一個特殊之處值得一提,那就是當它與名詞連用並在我們的語言中譯為所有格「whose」時。「其地被河流毀壞;」字面意思是,「河流毀壞了她的地。」(以賽亞書 18:2。)「其商人是王子;」字面意思是,「誰—她的商人是王子。」(以賽亞書 23:8。)這裡,威爾士語再次與希伯來語完全一致,在第一個經文中,詞序也完全相同——「Yr hon yr yspeiliodd yr avonydd ei thir。」「其口說虛妄;」字面意思是,「誰—他們的口說虛妄。」(詩篇 144:8。)威爾士語字面意思相同——「Y rhai y llevara en genan wagedd;」其中的「誰」與「他們的」同位,兩者在希伯來語中在所有情況下都是相同的。另見申命記 8:9;詩篇 95:4, 5;詩篇 144:15;詩篇 146:5。以下是類似的例子:「其種子在自身中;」字面意思是,其—它的種子在自身中。(創世記 1:12。)「其中有結果子的樹的果實;」字面意思是,其—在其中有結果子的樹的果實;(創世記 1:29。)「其中有生命之氣;」字面意思是,「其—在其中有生命之氣。」(創世記 6:17。)「不潔淨的野獸;」字面意思是,「那野獸其—它不潔淨。」(創世記 7:8。)「有律例的;」字面意思是,「其—它有律例。」(申命記 4:8。)見申命記 19:1;路得記 3:2。

將引用一些經文,並將它們排列成行,以便更清楚地看到順序:——但你們已經洗淨,但你們已經成聖,但你們已經稱義,奉主耶穌的名,並藉著我們上帝的靈。(哥林多前書 6:11。)他先提到成聖,然後是稱義;下一行指稱義,最後一行指成聖。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等等;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得著義,口裡承認就得救,等等。(羅馬書 10:9, 10。)承認和信心,然後是信心和承認。這種倒置似乎表明它們不可分割的聯繫,就像前一個例子中的成聖和稱義一樣;值得注意的是,在這兩個例子中,正確的順序都放在最後;但以下例子則不同:——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 4:11, 12。)建立教會的工作,特別是奠定基礎的工作,屬於使徒;一般的聖工由那些被稱為先知和傳福音的人執行,他們是使徒的助手;但成全的工作,即促進聖徒在宗教生活中持續進步的工作,則由常駐的牧師和教師進行。參見馬太福音 7:6 和哥林多前書 1:24, 25 中的類似例子。

關於 ×�שר,我在此說明對詩篇的詳細研究結果。它在其中作為關係代詞和副詞出現約一百零七次;作為動詞的主語約四十次;作為副詞或連詞(for, because, that, whom, how, whose等)近三十次;在少數情況下,與附有相同格代詞的名詞連用,如前一註釋中所示;在二十六個情況下,由賓格動詞支配,動詞後沒有附帶代詞;根據我們的譯本,有五次在這種情況下伴隨代詞。但在這五個情況下,我認為我們的譯本不正確,其結構與該語言的普遍用法不符。這些經文是詩篇 1:5;詩篇 8:3;詩篇 88:5;詩篇 94:12;和 107:2;在第一個情況下,×�שר 應為「when」,第二個為「how」,第三個為「where」,第四個為「when」,第五個為「that」或「how」(如我們的譯本有時所譯)。在申命記的前十二章中,至少有一百個 ×�שר 以及物動詞意義被支配的例子;在任何情況下,動詞後都沒有相應的代詞,但當它由不及物動詞支配時,有幾個這樣的例子——例如:「一個你吃餅不缺乏之地,」字面意思是,「一個其—在其中你吃餅不缺乏之地。」

布萊尼(Blayney)的解釋最為可能:他是他那個職位的首位。大衛曾設立二十四班祭司(歷代志上 24 章);每班的首領在當時是聖殿的管理者或監督。這些班次的首領無疑是新約中提到的「祭司長」,因為實際上只有一位大祭司。他們也被稱為聖殿的「官長」。「耶和華殿中的首席監督」是最合適的譯法。整節經文可以這樣翻譯:「當祭司音麥的兒子巴施戶珥,在耶和華殿中作首席監督時,聽見耶利米說這些話,巴施戶珥就擊打耶利米,」等等。敘利亞譯本也是如此,布萊尼也將第一節與第二節聯繫起來。「音麥」家族是第十六班(見歷代志上 24:14)。「祭司」指的是巴施戶珥,而不是「音麥」;七十士譯本、武加大譯本和阿拉伯譯本都是這樣翻譯的,儘管敘利亞譯本不是。音麥是家族的名稱。——編者註

各譯本有所不同——七十士譯本是「地牢」(dungeon);武加大譯本是「腳鐐」(stocks-nervum);敘利亞譯本是「圓圈」(circle)或「環繞」(circuit);但他爾根譯本是「監獄」(prison)。這個詞在另外兩個地方出現,在歷代志上 29:26 和歷代志下 16:10,都被譯為「監獄」。維內馬(Venema)將其譯為「酷刑監獄」(the torturing prison),他將該詞來源的動詞取作貶義,意為扭曲,因此引申為酷刑。辛馬庫斯(Symmachus)支持此觀點,因為他將其譯為「折磨之地」(ζασανιστήÏ�ιον)和「刑架」(στÏ�εζλωτήÏ�ιον)。表達形式支持這個想法,「並將他放在腳鐐中」,或放在刑架上。因此在耶利米書 29:26 中,譯文應為——「你應當將他放在腳鐐(或刑架)和監獄中」。這種酷刑工具的種類不詳。監獄主要有三個名稱——「圓形之屋」(הסהר);「禁閉之屋」(הכל×�);和「刑架或腳鐐之屋」(המהפכת)。見創世記 39:20;列王紀上 22:27;和歷代志下 16:10。但這裡的「屋」本身並非酷刑。如果指的是監獄,那麼「屋」這個詞,如歷代志下 16:10,會放在它前面。同時,監獄很可能是放置刑架或腳鐐的地方。——編者註

我會將這節經文翻譯如下:——3. 到了第二天,巴施戶珥將耶利米從腳鐐中帶出來;耶利米對他說:「耶和華不稱你的名為巴施戶珥,而是『四圍都是驚嚇』。」我將 קר×� 視為分詞,而非過去式動詞。——編者註

這個詞不是用 ×” 拼寫,而是用 ×—;它是「Pashchur」。因此,前一種詞源不能被接受。維內馬(Venema)將其詞源追溯到 פוש,意為驕傲或兇猛,以及 חור,意為「白色」或輝煌;那麼其意義就是「輝煌的王子」。加塔克(Gataker)似乎更傾向於那些將該詞源追溯到 פש(擴散)和 חור(蒼白)的觀點,因為他散佈或傳播恐懼,這會使周圍的人臉色蒼白。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恐懼,即蒼白的原因,將臨到他和他所有的朋友,如下一節所述。——編者註

只有武加大譯本賦予該短語此義;七十士譯本為「μέτοικον — 移民」,敘利亞譯本為「陌生人和流浪者」。然後在第四節,這兩個譯本都給出了相應的意義:「我必將你和你的所有朋友交給移民(或被擄)。」這個被譯為「驚嚇」的詞,無疑可以源自 גור,意為寄居、遊歷;作為希伯來文動詞Hiphil語態的分詞名詞,它可能意味著寄居者或移民。這個詞以複數形式經常出現。見創世記 47:9;出埃及記 6:4。但這裡出現的短語,在這本書中出現了四次,除了「四圍都是驚嚇」(或恐懼)之外,沒有其他意義,見耶利米書 6:25;耶利米書 20:10;耶利米書 46:5;耶利米書 49:29;它在其他地方也出現過一次,在詩篇 31:13;在那裡,其意義從上下文來看也是顯而易見的。——編者註

加爾文和我們的譯本將「力量」譯為相同,七十士譯本譯為 ἰσχὺν,武加大譯本譯為「實質」(substance),敘利亞譯本譯為「城堡」(citadels),他爾根譯本譯為「財富」。這個詞的本義是強壯或堅固;然後指堅固或牢固地儲存的東西——儲藏或寶藏,這裡以及接下來的兩件事解釋了這個儲藏——勞動或勞動的果實——他們的衣服;以及珍貴的東西——他們的金銀、寶石和家具:——5. 我必將這城所有的儲藏,甚至它所有勞動的果實,以及其中所有珍貴的東西,——是的,猶大列王所有的寶藏,我必交在他們仇敵的手中:他們必搶奪並奪取它們,並將它們帶到巴比倫。所有譯本都將最後兩行中的「它們」指代人民,但他爾根譯本指代前面提到的事物;但前一種觀點是正確的。將最後一個動詞譯為「攜帶」(carry),如我們的譯本,是不正確的;因為它的意思是使之來,因此是帶來;這清楚地支持了各譯本。布萊尼的解釋是,「力量」指軍隊,「勞動」指工人,「珍貴」指社會上受人尊敬的部分。那麼他應該繼續說,「寶藏」指猶大列王!但所有這些都是幻想,與經文的宗旨完全不符。他們將「搶奪」他們;如果不是指他們的儲藏,怎麼能這樣說他們的仇敵會做什麼呢?然後,根據這種觀點,列王的寶藏將成為戰利品,而不是城市的儲藏。搶奪人民的財產是先知們最常見的威脅之一。——編者註

這節經文應如此排列:——6. 你,巴施戶珥,和你家中所有的人,都必被擄:是的,你必到巴比倫去,在那裡死亡,在那裡埋葬——你和你所有向你說假預言的朋友。這裡有一個例子,說明聖經中陳述常常是自由且未經修飾的。耶利米書 20:4 說「他的朋友」將死於刀劍;但這裡說他們將被帶到巴比倫,在那裡死亡和埋葬。耶利米的聽眾無疑理解他,儘管一個吹毛求疵的聽眾可能會找出他的矛盾之處。但其意思是,他們中的許多人將被刀劍殺死,而他們中的許多人,或大多數倖存者,將被擄。將有大量人被殺,也將有大量人被擄。——編者註

我發現沒有人同意加爾文對這節經文的看法;也沒有多少人同意我們的譯本將第一個動詞譯為「欺騙」(deceived)。七十士譯本也是如此,但武加大譯本、敘利亞譯本和他爾根譯本都譯為「引誘」(enticed)。在其他地方,我們的譯本將其譯為「引誘」(enticed)、「誘惑」(allured)和「說服」(persuaded)。布萊尼(Blayney)譯為「誘惑」(allured),但加塔克(Gataker)和洛思(Lowth)更喜歡「說服」(persuaded);這完全符合先知在第一章中對他蒙召的看法,他顯然是指那裡,也符合這節經文的後續內容。他本不願承擔這個職責,但因上帝對他說的話而被迫如此。這件事沒有任何欺騙的成分;因為上帝事先已告訴他將會遇到的困難。然後他補充說,他「被迫」(constrained),我認為這是下一個動詞的意思。他被理由和應許說服,並被權柄所迫。我會將這節經文翻譯如下:——7. 耶和華啊,你說服了我,我就被說服了;你強迫了我,你就得勝了:我每天都成為笑柄;所有的人都在嘲笑我。「它」指的是他所在的城市,他在上一章末尾談到這座城市;因為這一章只是敘述的延續。他在那裡講述的城市命運引起了巴施戶珥的注意並激怒了他。在談到巴施戶珥所做的事之後,耶利米在這裡表達了他的抱怨。布萊尼將最後一行翻譯如下,並得到霍斯利(Horsley)的認可:——嘲笑已將其全部力量傾瀉在我身上。所有譯本和他爾根譯本都將 כלה 視為「所有」或「每個人」,而不是動詞;所提出的譯法過於精緻。——編者註

第八節的開頭似乎與第七節的結尾相連。敘利亞譯本似乎是這樣。那麼第八節的其餘部分將與第九節合併。這使得整個段落具有一致性。我每天都成為笑柄;所有的人都在嘲笑我,8. 每當我說話,呼喊反對暴力,或宣告毀滅。因為耶和華的話對我來說,每天都是羞辱和嘲笑,9. 因此我說:「我不再提及它,也不再奉他的名說話;」但它在我心中,像燃燒的火,被困在我的骨頭裡;我厭倦了抑制,我無法忍受。——編者註

早期譯本和他爾根譯本對這節經文的意見分歧不大;現代解經家也有些許不同,儘管其大意顯而易見,且加爾文闡釋得非常清晰。我將給出我認為最字面的翻譯:——我確實聽見許多人的閒言碎語——「四圍都是驚嚇,你們要傳揚,我們也要傳揚!」所有與我和平相處的人,都在窺伺我的失足——「他或許會被引誘;那麼我們就能勝過他,並向他報復。」格羅修斯(Grotius)和布萊尼(Blayney)都將 ×›×™ 譯為「確實」(truly)或「的確」(verily),並認為這節經文與下一節相連。第二行顯然暗示了巴施戶珥的名字:眾人以嘲笑的方式重複這個名字。科克修斯(Cocceius)和布萊尼(Blayney)根據這個意思翻譯了這行。「所有的人」,等等,字面意思是「我平安的每個人」,也就是與他和平相處的人;他們是那些看似他的朋友,實則他的敵人,並密謀他的垮台,試圖引誘他偏離正道。——編者註

除了第一行,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譯本與原文以及彼此之間都有所不同;兩者都極其混亂。很少有解經家保留動詞的正確時態。先知不僅陳述了將會發生在他敵人身上的事,也陳述了已經部分發生在他們身上的事:——11. 但耶和華與我同在,如同可畏的勇士;因此我的迫害者必跌倒,不能得勝:他們已極其羞愧,因為他們沒有成功;這是永遠的羞辱!永不被遺忘。最後兩行是根據霍斯利(Horsley)的建議。「可畏的勇士」七十士譯本譯為「強壯的戰士,μαχητὴς ἰσχύων」;武加大譯本譯為「勇敢的戰士,bellato fortis」;敘利亞譯本譯為「最強壯的巨人」;阿拉伯譯本譯為「最強壯的幫助」。——編者註

這節經文與第十一章第二十節(耶利米書 11:20)幾乎沒有區別;不同之處在於前兩行。這裡我們有——但萬軍之耶和華,你是試驗義人的,是察看肺腑心腸的;而在耶利米書 11:20 中,我們有——但萬軍之耶和華,你是公義的審判者,是察看肺腑心腸的。如同前一個例子,各譯本將後續內容譯為咒詛——「願我得見」,等等,而他爾根譯本則像加爾文一樣譯為「我必得見」,等等;這與經文更為吻合。先知首先提到上帝是公義的審判者,然後他得出結論,他必看見上帝對他敵人的報復,因為他已將他的案件交託給上帝,或向祂顯明。他已將他的案件交給一位公義的審判者,因此他確信報復必臨到他的敵人。——編者註

這裡的「窮人」並非指處境低微之人,而是指無助或無防備之人;這個詞在其他地方,尤其是在詩篇中,也常有此義。「靈魂」這個詞,這裡和其他地方,也指生命——你們要向耶和華歌唱,讚美耶和華,因為他已將無助者的生命從惡人的手中救出。——編者註

這段經文最大的難點在於其連貫性。耶利米咒詛自己的生日,這可以解釋,就像約伯的情況一樣。人性,即使在最好的人身上,有時也會發出自己的聲音。但他剛感謝上帝的拯救,就立刻這樣做,似乎很奇特。加爾文的解釋是,他講述了他在被巴施戶珥囚禁期間腦海中發生的事情,這是合理的,並已被格羅修斯(Grotius)、加塔克(Gataker)、科克修斯(Cocceius)和亨利(Henry)採納。格羅修斯認為,在第十四節開頭應理解為「我曾說」。亞當·克拉克(Adam Clarke)認為這些詞語已被調換,最後五節應放在第八節和第九節之間:他說的是實話,這本書中有很多調換。胡比根(Houbigant)得到霍斯利(Horsley)的認可,認為這些經文的正確位置應在第六節和第七節之間。但這些調換並不令人滿意。維內馬(Venema)的觀點是,耶利米不是以自己的名義說話,而是以巴施戶珥的名義說話。他在前一節描述了自己的安逸,他從上帝那裡得到的保護,然後在這些經文中描述了他的迫害者的悲慘和痛苦,並引入他咒詛自己的生日,等等。但這非常牽強和異想天開。斯科特(Scott)承認這種轉變非常不尋常,但仍認為先知描述了自己腦海中發生的事情,並說好人的經驗證明這種突然的變化確實會發生。他說:「對我們內心的經驗性認識,以及我們在嚴峻考驗下情緒的變化,隨著鼓勵或沮喪的想法出現在我們腦海中,將最能幫助我們理解它。」這可能是對這個主題的正確看法。先知確實承認上帝拯救他生命的恩慈,並邀請其他人與他一同讚美上帝:然而當他考慮自己的處境時,他屈服於自己的自然情感。——編者註

我們的譯本將此句中的 ו 譯為「或」(or)似乎是正確的;在前一節也應如此翻譯,否則將一個人被毀滅,又聽到喊叫聲等,會產生不一致。這兩節經文可以這樣翻譯:——16. 願那人像耶和華所傾覆而不後悔的城邑;或像早晨聽到喊叫聲,中午聽到喧囂聲的人。17. 他為何不從母腹中殺死我呢?或願我的母親成為我的墳墓,她的子宮成為永遠的懷孕?最後的詞語字面意思是「永遠的懷孕」,——武加大譯本是「永恆的懷孕」,——敘利亞譯本是「永久的懷孕」。那麼下一節經文如下:——18. 為何如此呢?我從母腹中出來,為要看見勞苦和憂愁,我的日子在羞恥中度過。——編者註

「如果」(if)最好譯為「或許」(it may be),×�ולי;武加大譯本、敘利亞譯本和他爾根譯本都是這樣翻譯的。——編者註

敘利亞譯本將動詞「上升」(ascend)譯為希伯來文動詞Hiphil語態;這與經文更為一致,「並將他從我們這裡趕走」。除了阿拉伯譯本,各譯本和他爾根譯本都將這節經文的第一個動詞譯為「求問」(ask)或「為我們向主禱告」,而不是「詢問」(inquire)。那麼這節經文將如下:——2. 現在請為我們向耶和華禱告;因為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正在攻打我們:或許耶和華會照他一切奇妙的作為對待我們,使他離開我們。動詞 דרש,像這裡一樣作及物動詞,意為尋求:見詩篇 34:5。而尋求耶和華的恩惠,或向他禱告,似乎與這節經文的後半部分最為一致。布萊尼(Blayney)的譯文是,「我們懇求你,為我們向耶和華祈求」;這也是維內馬(Venema)和加塔克(Gataker)所採用的意思。——編者註

動詞 סכ 意為轉向、偏離、轉身、改變;這裡似乎意為轉向相反的目的,轉離正確的用途,轉移,恢復,或顛倒,「看哪,我必顛倒你們手中的戰爭工具;μετάστÏ�εφω — 我改變」,也就是轉向相反,這是七十士譯本;布萊尼(Blayney)讀作,「看哪,我必轉離」,等等。——編者註

第29章 5

這些詞語似乎有其遞進關係——「在烈怒中,在熾熱的憤怒中,在極大的怒氣噴發中。」第一個詞僅指「怒氣」或「憤怒」;第二個詞指「熾熱的憤怒」;第三個詞指「怒氣噴發」,並加上「極大」來強調。除了阿拉伯語譯本,其他譯本都沒有呈現這種層次遞進;七十士譯本和敘利亞譯本只有兩個詞:「憤怒和極大的怒氣」;武加大譯本是:「狂怒、憤慨和極大的怒氣」;阿拉伯語譯本是:「怒氣、憤慨和最大的狂怒」。他爾根譯本與武加大譯本相同。這些詞語顯然是指猶太人所造成的激怒。他們的行為已經激起了怒氣、熾熱的憤怒,甚至是極大的怒氣噴發。——編者

各譯本和他爾根譯本對這三個動詞的理解各不相同,沒有一個譯本給出它們明確的區別意義。第一個動詞是「饒恕」,第二個是「回心轉意」,第三個是「憐憫」或「同情」。最後的行為「饒恕」首先被提及,然後是之前的「回心轉意」,第三位則是引起回心轉意的「憐憫」或「同情」。同樣的動詞在第13章14節中也一起出現,但順序不同:「回心轉意、饒恕、憐憫」。——編者

「將要歸向」是七十士譯本;「將要飛向」是武加大譯本;「將要順從」是他爾根譯本;敘利亞譯本則省略了。布萊尼(Blayney)譯為「投降」。這個動詞,當後面跟著 עַל(ʿal) 時,如這裡所示,意思是「投奔」或「加入」。參見列王紀下25:11:「但那出去投奔圍困你們的迦勒底人的,必得存活。」等等。——編者

這句話不是「攻擊這城」,而是「臨到這城」;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譯本都是這樣翻譯的,儘管敘利亞譯本是「攻擊」。祂的臉怎能「攻擊」這城,而不是為著它的好處呢?這裡說神將祂的臉「定睛」在這城上,是為了降禍於它,而不是為了施恩於它。——編者

第8節開頭的動詞「你當說」或「說」,在這裡應理解為「也要對王宮說」等等。武加大譯本和他爾根譯本都是這樣連接句子的。但七十士譯本、敘利亞譯本和阿拉伯語譯本則將「家」字置於呼格——「猶大王室啊,要聽耶和華的話。」前一種結構更符合原文。——編者

正確的翻譯是:「你們當在早晨施行公義。」 דּוּן(dûn) 的常見意思是「辯護」、「維護」、「為…辯護」或「爭辯」;它也意味著「有權柄地統治」。在我們的譯本中,它常被譯為「審判」,而實際上應該是「辯護」。參見創世記30:6;詩篇1:4;詩篇135:14。「在早晨」可以按字面或比喻意義理解。早晨是好法官處理判決事務的時間:在腐敗的時代,法官或君王則在早晨飲酒。參見傳道書10:16。因此,這裡要求法官們重新恢復在早晨判決案件的古老做法。參見出埃及記18:13。「在早晨」這句話也意味著迅速、充分、勤勉地做一件事。詩篇101:8中使用了完全相同的詞語,在我們的譯本中譯為「清早」,只是「早晨」這個詞是複數——字面意思是「在早晨們」。那麼,如果按比喻意義理解,這句話的意思是——迅速、仔細、勤勉地——「仔細維護公義。」布萊尼的譯本很獨特,但不可接受——「你們當審判,查明公義。」動詞 דּוּן(dûn) 沒有用作不及物動詞的例子,而且「在早晨」這個詞被所有譯本和他爾根譯本所採用。——編者

這句話是這樣的:「並從強暴者手中解救被搶奪的。」或「從施暴者手中解救被搶奪的。」只有武加大譯本將最後一個詞譯為「誹謗者」,這完全不恰當;七十士譯本是「虧負他的人」;敘利亞譯本和阿拉伯語譯本是「欺壓他的人」。這個詞的意思是「以武力或暴力欺壓」。——編者

在所有對這段經文的解釋中,這是最令人滿意的。錫安山被一個山谷環繞,而那個山谷又被相鄰的山脈環繞。因此,這座城市是一個山谷,中間有一塊岩石或一座山,這裡稱之為「平原的磐石」。這句話確實可以這樣翻譯:「居住在平原磐石谷中的居民。」「磐石谷」在這種情況下是指環繞磐石或山脈的山谷;然後這個山谷進一步被指定為「平原」。各譯本有所不同;七十士譯本是:「你這居住在索爾谷平原的居民」;武加大譯本是:「堅實山谷和平原的居民」;敘利亞譯本是:「你這居住在山谷中,擁有廣闊平原的居民」;他爾根譯本是:「你這居住在堅固之地,在堅固城中的居民」。最接近原文的是七十士譯本;維內馬(Venema)也採納了這個譯本,他認為耶路撒冷有一個名叫索爾的谷,因其地理位置是城中最安全的部分:因此,在下一句話中出現了「下來」這個詞。布萊尼的譯本是:「哦,你這居住在岩石平坦窪地中的居民。」他認為這裡指的是錫安山,大衛王室的居所,之所以這樣稱呼,是因為山頂被夷平了。然後他將下一句話譯為:「誰能攻破我們呢?」但困難在於如何理解「平坦窪地」,以及如何使原文支持這種翻譯。毫無疑問,加爾文或維內馬的譯本(兩者差異不大)是最好的。——編者

七十士譯本和阿拉伯語譯本是:「誰能驚嚇我們?」武加大譯本是:「誰能擊打我們?」敘利亞譯本是:「誰能攻擊我們?」他爾根譯本是:「誰能下來攻擊我們?」動詞 חָתַת(ḥātat) 是不及物動詞,如果這裡用的是希伯來文的Hiphil語態,它就不會接受其後面的介詞 עַל(ʿal)。這充分證明這裡用的是 נָחַת(nāḥat),意思是「下來」、「降下」,這正是需要這個介詞的。參見詩篇38:2。既然情況如此明確,布萊尼關於「岩石的平坦窪地」的觀點必然是錯誤的,因為「降下」到錫安山並不是一個恰當的表達。——編者

「『森林』這個詞在先知書中常被比喻為城市,因為其宏偉的建築,或其主要居民,如同高大的香柏樹,各按其位站立。參見耶利米書22:7;以賽亞書37:24;以西結書20:46;撒迦利亞書11:1。」——洛特(Lowth)

或「下去」;看來耶利米在聖殿中領受了這個使命。而將開頭的詞譯為「耶和華如此說」會更好,因為這是一個對已發生事件的敘述。在耶利米書18:1中,記載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然後他被吩咐下到窯匠的家;這暗示他當時在聖殿中,可能正在按班次執行祭司職務。——編者

這裡的動詞與耶利米書21:12中的不同,儘管在我們的譯本中都譯為「施行」。它是 עָשָׂה(ʿāśāh),意思是「做」、「行動」,但其用法廣泛,如同拉丁文的 facio。施行審判(do judgment)是指審判或定罪,即針對有罪者;施行公義(do justice)是指稱義或宣告無罪,即針對無辜者。或許最好的翻譯是:「施行審判和公義」;前者針對有罪者,後者針對無辜者。布萊尼的譯本「行公義和正直」絕不可取,因為它沒有表達出這兩種行為的區別特徵。所有譯本和他爾根譯本都是「施行審判和公義」。——編者

布萊尼(Blayney)如此翻譯;武加大譯本和他爾根譯本譯為「不要使悲傷」;七十士譯本譯為「不要暴虐」;敘利亞譯本譯為「不要虧負」。這個動詞的意思是「壓下」、「使沮喪」,因此引申為「欺壓」。在許多抄本中,以及除了阿拉伯語譯本之外的所有譯本和他爾根譯本中,下一個動詞都通過 ו(w) 與之連接;它的意思是「以武力或暴力行惡」、「殘暴地傷害」或「不公正地對待」、「搶劫」。他們不應通過剝奪他們的權利來壓制他們,也不應暴力地奪走他們的東西,或搶劫他們。我們可以像加塔克(Gataker)那樣翻譯這段經文:「不可欺壓、虧負或搶劫寄居的、孤兒和寡婦。」耶利米書7:6中有一段類似的經文。那裡譯為「欺壓」的詞是 עָשַׁק(ʿāšaq),其含義更為廣泛,包括這裡的兩種意思——通過剝奪權利和通過搶劫來欺壓。——編者

這段經文首先給出一個普遍的指示:「你們當施行審判和公義」;然後是具體的說明,先指公義,後指審判,順序通常是顛倒的。從搶奪者手中解救被搶奪者是一種「公義」的行為。然後他們被禁止施行錯誤的「審判」,以至於壓制和搶劫寄居的、孤兒和寡婦,並流無辜人的血。參見詩篇94:6。當惡人和有罪者不受懲罰時,這表明社會狀況很糟糕;但當無助者受欺壓,無辜者被定罪時,情況則更糟。——編者

可憐的彼得從未擁有任何寶座,因此教宗的寶座不可能是使徒的。教宗的寶座無論在物質上還是精神上都是異教的寶座。寶座本身是某個異教英雄或神祇的椅子,而所聲稱行使的權力,彼得從未聲稱擁有,也從未實際擁有。教宗與穆罕默德一樣是個騙子,只是他的褻瀆更甚,更令人憎惡。——編者

武加大譯本、敘利亞譯本和他爾根譯本都省略了「進入」前的 ו(w);但它常有「然後」的意思,特別是當它前面有條件詞「如果」時,就像這裡一樣。——編者

這節經文可以這樣翻譯:
4. 因為你們若確實遵行這話,
那麼,將有君王,坐在大衛的寶座上,
駕著戰車和騎著馬,
他、他的僕人、和他的百姓,
從這殿的門進入。
「坐著」是指君王們,但「騎著」是指君王、他的僕人和他的百姓。由於「他」是單數,所以「僕人」也是單數,儘管七十士譯本、武加大譯本和阿拉伯語譯本都將兩者複數化,敘利亞譯本和他爾根譯本也將「僕人」複數化。但希伯來原文在「戰車」和「僕人」這兩個詞上,如上文所譯,是該語言的慣用語。——編者

「這些話」包括第二節所載的「信息之話」,以及第三節所載的「誡命之話」;而第四節開頭的「這話」或「這事」是指後者——誡命之話。——編者

「黎巴嫩之頂(或頭)」是指耶路撒冷,或大衛城,即王室的居所,這從第七節「他們必砍伐你上好的香柏樹」中顯而易見。這一點既已確定,加爾文的觀點正確性幾乎無可置疑。所有譯本都這樣翻譯:「基列啊,你對我而言是黎巴嫩之首」;其意義不明。他爾根譯本的意譯也同樣難以理解。最好使用將來時,因為該節末尾也使用了將來時:
基列啊,你將成為我的黎巴嫩之首!
我必使你成為曠野,
如同無人居住的城市。
它將被他對待,如同基列一樣,基列現在已完全荒蕪。——編者

這個動詞是 קָדַשׁ(qādaš),意思是「使成聖」,或者更確切地說,是「分別出來」或「為聖潔目的而設立」,即「奉獻」。七十士譯本譯為「我將帶來」;武加大譯本譯為「我將使成聖」;敘利亞譯本譯為「我將預備」;但布萊尼譯為「我將委任」。它暗示著為一個聖潔的目的而分別或揀選,例如執行神公義的審判。或許最好的翻譯是「我將為你分別為聖」。接下來的詞是「毀滅者,每個人和他的工具」,七十士譯本譯為「一個毀滅者和他的斧頭」;武加大譯本譯為「一個殺戮者和他的武器」;敘利亞譯本譯為「毀滅者,每人手持斧頭」;阿拉伯語譯本譯為「一個毀滅者和他的斧頭」。詞語 כְּלִי(kǝlî) 並非特指戰爭武器,而是泛指任何種類的工具;而「斧頭」在這裡是最恰當的詞。那麼我們可以這樣翻譯:
7. 我將為你分別為聖毀滅者,
每個人和他的斧頭;
他們必砍伐你上好的香柏樹,
並將它們投入火中。——編者

所以各譯本都是「經過」,而不是我們的譯本中的「藉著」;在他爾根譯本中是「靠近」。介詞 עַל(ʿal) 最常見的意思是「在…上面」、「越過」。它可能指城市毀壞時的經過。——編者

字面意思是「也不為他點頭」。他們不應為他搖頭表示悲傷。搖頭既可以表示嘲笑或譏諷,也可以表示慰問或同情。參見耶利米書18:16。——編者

各譯本和他爾根譯本似乎都支持加爾文的觀點,因為他們將分詞「離去」譯為現在時,如同我們的譯本。那麼這節經文如下:
不要為死人哭泣,也不要為他哀號;
要為那離去的人痛哭,痛哭;
因為他必不再回來,
也見不到他出生的故土。
「哭泣」這個動詞的重複是為了強調。我們的譯本「痛哭」是阿拉伯語譯本。七十士譯本和他爾根譯本將其視為希伯來語中常見的一種情況,即分詞與動詞結合以增強其語氣;但這裡並非如此,這兩個動詞都是命令語氣。但這裡可能像許多人認為的那樣,直接暗示了已故且備受哀悼的約西亞,以及被擄到埃及並死在那裡的沙龍。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應該將第二行翻譯為:
要為那已離去的人痛哭,痛哭。
希伯來語的分詞常可譯為過去時;加塔克(Gataker)、維內馬(Venema)和布萊尼(Blayney)都是這樣翻譯的。——編者

大多數解經家都同意沙龍是約哈斯(Jehoahaz)的另一個名字,他繼承了父親約西亞的王位。參見列王紀下23:30;歷代志下36:1。他只作王三個月,由他的哥哥約雅敬(Jehoiakim)繼位。比較歷代志下36:2與耶利米書22:5。唯一的困難來自歷代志上3:15,其中約西亞的兒子們按此順序排列:約哈難(Johanan)、約雅敬(Jehoiakim)、西底家(Zedekiah)和沙龍(Shallum)。約哈難無疑早逝,他不可能就是約哈斯,因為約哈斯被稱為長子;而約哈斯,從歷代志下36:2和5來看,比約雅敬年輕,比西底家年長許多歲。解決這個困難的唯一辦法似乎是,正如布萊尼(Blayney)、霍斯利(Horsley)和其他人所認為的,歷代志上3:15中存在印刷錯誤,沙龍應該在西底家之前,而不是之後。他的兩個兄弟和沙龍一樣有兩個名字。歷代志下36:9中也有同樣的錯誤(早期抄寫員的錯誤,因為沒有不同的讀法),其中記載約雅斤(Jehoiachin)登基時八歲,而不是十八歲,正如列王紀下24:8所記載的。而且只有這個年齡才符合耶利米在本章中的語氣,因為他不會對一個八歲的孩子宣佈這樣的審判。至於馬太福音1:11,正確的讀法無疑是「約西亞生約雅敬,約雅敬生耶哥尼雅」等等,正如一些抄本所載,儘管權威性不大。有些人,像加爾文一樣,認為沙龍是耶哥尼雅(Jeconiah),或約雅斤(Jehoiachin),即約雅敬的兒子,而不是約西亞的兒子沙龍。反對這一點的理由是,先知在這裡從沙龍轉到約雅敬,然後再轉到他的兒子耶哥尼雅。從他對約雅敬所說的話來看,他是在約雅敬統治時期發出這個預言的,除非我們像某些人一樣認為,先知在這裡是在西底家統治時期敘述他先前所預言的。但可能性更大的是,正如布萊尼和其他人所認為的,這個預言是在約雅敬統治時期發出的。——編者

毫無疑問,אֲשֶׁר(ʾăšer) 有時是時間副詞「當…的時候」;但所有譯本和他爾根譯本在這裡都譯為「誰」,「誰已出去」等等。沙龍,無論他是誰,無疑已被擄,正如下一節所說;因為加爾文譯為第二將來時的動詞,實際上是過去時,所有譯本都是這樣翻譯的。——編者

這節經文加爾文和任何早期譯本的翻譯都不正確。他們都將最後兩句在很大程度上譯成同義反覆,而它們的意義卻是截然不同的。我將這節經文翻譯如下:
禍哉那藉不義建造房屋的,
藉不公義建造樓閣的:
他無故使鄰舍為奴,
不給他工價。
動詞 עָבַד(ʿābad) 當後面跟著 ב(b) 時,意思是「使為奴」或「使成為奴隸」。參見耶利米書25:14。我們因此看到「白白地」、「無故地」這個詞 חִנָּם(ḥinām) 的力量,因為猶太人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會淪為奴隸;但約雅敬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這樣做了。這就是「不公義的判斷」。然後他不給他們任何支持,不給他們任何工價;這就是「不義」。他使他們為奴,卻不供養他們。這段經文的真正含義在各譯本的鬆散翻譯中完全喪失了;但他爾根譯本正確地表達了第三行的意思:「他無故使他的鄰舍為奴。」——編者

這個詞是 מְרֻוָּחִים(mǝrûḥîm),七十士譯本譯為「扇動的—ῥιπιστὰ(ῥipista)」,其他譯本和他爾根譯本譯為「寬敞的」。這個譯法可能是「通風的房間」,意思是「空氣流通的房間」。帕克赫斯特(Parkhurst)認為它是一個 Huphal 分詞,並譯為「通風的」。但布萊尼(Blayney)反對這一點,因為它的性別與「房間」不同;但它可以被視為構成關係;因為在希伯來語中,兩個名詞常被用作一個名詞和一個分詞,或一個形容詞。——編者

武加大譯本、敘利亞譯本和他爾根譯本都讀作:「他為自己開窗。」動詞是 קָרַע(qāraʿ),意思是「撕裂」、「分開」,也指「擴張」、「放大」、「擴展」。參見耶利米書4:30。這句話可以翻譯為:
他使他的窗戶寬大。——編者

加爾文將後一部分應用於整個房屋,而不是房間,這是完全正確的,而七十士譯本和阿拉伯語譯本則將其應用於房間;受其引導,侯比根(Houbigant)提出了文本的修訂。這節經文的排列符合先知們的常見做法:
14. 他說:「我要為自己建造寬敞的房屋,
和通風的樓上房間:」
他使他的窗戶寬大;
並用香柏木覆蓋,
用朱紅色油漆。
這裡提到了兩件事——房屋和房間。他首先談到後者,這是通常的情況,即他在房間裡開了寬大的窗戶;然後他談到整個房屋,說它用香柏木覆蓋(不是天花板),就像聖殿一樣(列王紀上6:15),並用朱紅色油漆。這裡我們看到一個例子,說明由於對希伯來語風格的無知而提出了修訂。敘利亞譯本使意義更清晰,儘管它不是字面翻譯,如下所示:
他說:「我要為自己建造大房子,
和寬敞的房間:」
他為這些開窗;
那些他用香柏木覆蓋,
並用繪畫裝飾。
「朱紅色」,שָׁשַׁר(šāšar),七十士譯本譯為「μίλτῳ(miltōi)—赭石」或紅土;武加大譯本和他爾根譯本譯為「sinopide—一種紅石」。帕克赫斯特(Parkhurst)引用普林尼(Pliny)的話說,μίλτος(miltos) 在銀礦中發現,是一種紅色的沙子,用作顏料。這裡提到的就是這種東西,儘管現在不知道它具體是什麼,也沒什麼大關係。它只在這裡和以西結書23:14中出現。——編者

這裡給出了大致的意思,但不是字面翻譯。最後一個動詞的翻譯各不相同;武加大譯本是「因為你投奔香柏木」;敘利亞譯本是「你將以香柏木為樂嗎?」;他爾根譯本是鬆散的意譯,而七十士譯本和阿拉伯語譯本則完全偏離了我們目前的文本,「因為你被你父親亞哈斯所激勵」。接下來的內容則大相徑庭,且與原文完全不符。這個動詞是 חָרָה(ḥārāh) 的 Hithpael 語態,意思是「燃燒」、「發熱」;它意味著因憤怒、努力、悲傷或喜悅而發熱或發燙。在第二種意義上,它用於耶利米書12:5;但這裡用於最後一種意義,「因為你被香柏木所激發」,或「你極其喜愛香柏木」;武加大譯本和敘利亞譯本都支持這個意思。布萊尼(Blayney)採用第三種意義——「因悲傷而發熱」,並給出這個譯本,霍斯利(Horsley)也贊同,儘管其意義不是很明顯:
你將因在香柏木中煩惱而作王嗎?
維內馬(Venema)的譯本更切題:
你將因對香柏木極其熱衷而作王嗎?——編者

整節經文這樣讀會更好:

15. 你將因迷戀香柏木而作王嗎?

你的父親——他豈不也吃喝嗎?

當他施行審判和公義時,

那時他凡事順利。

正如加爾文所觀察到的,吃喝意味著幸福的生活;他的父親享受生活,儘管他不喜歡香柏木;但他的幸福來自於公正地治理他的人民。敘利亞譯本將最後兩行連接起來,如上所示:

他施行審判和公義,

因此我善待他。——編者

維內馬(Venema)認為這裡沒有重複,而是將這節經文視為對約雅敬的講話,並給出這個譯本:

你們當審判受苦的和貧窮的,

那時你們就必亨通:

這豈不是認識我嗎?耶和華說。

但這些詞語不允許這樣翻譯。動詞是過去時,後面跟著一個源自同一動詞的名詞,這在希伯來語中並非不尋常。這節經文的字面意思是:

他維護了困苦和貧窮者的權益,

那時他凡事順利:

那豈不是認識我嗎?耶和華說。

代詞 הוּא(hûʾ),當用作指示代詞時,不是「這個」,而是「那個」。參見創世記2:19。我們確實可以將最後一行這樣翻譯:

那豈不是認識我嗎?耶和華說。

也就是說,那豈不是那種認識的果實或結果嗎?——編者

武加大譯本是:「豈不是這樣嗎,因為他認識我,耶和華說?」敘利亞譯本是:「行這樣事的人認識我,主說。」他爾根譯本是:「這豈不是我所渴望的知識嗎,主說?」武加大譯本是最正確的。「那些藉著行為表明他們知道什麼是討祂喜悅的人,就被稱為認識神的人。」——格羅修斯(Grotius)說。——編者

這節經文最字面的翻譯如下:

因為你的眼和你的心,

除了你的不義之財,

和無辜人的血,為要流出,

以及欺壓和暴力,

為要施行,

別無他物。

「為要流出」字面意思是「為著被流出」,它是一個被動分詞;最後一個動詞也是如此。——編者

在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譯本中是「向著」,在敘利亞譯本、阿拉伯語譯本和他爾根譯本中是「關於」。後者最受解經家採納。——編者

原文不是「他的」,而是「她的榮耀」。這裡的哀悼是為君王所用的,同時也表達了對王后的慰問。「哀哉,我的兄弟!哀哉,主啊!」是為已故君王所發的哀悼(耶利米書34:5);而「哀哉,姊妹!哀哉,她的榮耀!」則是對倖存王后的同情。她的榮耀已隨她的丈夫而去。這是布萊尼(Blayney)的觀點。各譯本和他爾根譯本都不同,沒有一個正確翻譯原文。這節經文可以這樣翻譯:
18. 所以耶和華論到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如此說:
人必不為他哀號:「哀哉,我的兄弟!哀哉,姊妹!」
人必不為他哀號:「哀哉,主啊!哀哉,她的榮耀!」
將 ו(w) 譯為分離詞「或」,如我們的譯本,似乎不恰當。哀悼和慰問應連在一起。「哀哉」可以譯為「唉」;許多地方都是如此。參見列王紀上13:30。——編者

這個動詞,或者更確切地說,分詞「被拖拉」,意思是「被拖曳」,而不是「被抬走」。參見撒母耳記下17:13。他將被拖出城外,扔到耶路撒冷城門之外。歷代志下36:6記載,尼布甲尼撒「用銅鏈鎖著他,要將他帶到巴比倫去」。可能性是(因為我們沒有明確的記載)他在耶路撒冷被鎖鏈捆綁時就死了,還沒被帶走,而尼布甲尼撒因他叛亂而憤怒,將他像死驢一樣拖出城外,暴露在野鳥和野獸面前作為食物。我們在列王紀下24:6中看到「約雅敬與他列祖同睡」;這只意味著他死了,或者他自然死亡而不是被殺;因為我們發現這個短語在提到埋葬之後也會使用。參見歷代志下12:16;16:13, 14。——編者

「四圍」,מֵעֲבָרִים(mêʿăbārîm),七十士譯本譯為「海外」;武加大譯本譯為「對那些經過的人」;敘利亞譯本譯為「從海的遠岸」;他爾根譯本譯為「在渡口」;格羅修斯(Grotius)和皮斯卡托(Piscator)譯為「在渡口之外」,即尼羅河的渡口;布萊尼(Blayney)譯為「從邊界」。但這裡最恰當的翻譯是加塔克(Gataker)和維內馬(Venema)所採用的「從亞巴琳」,這是摩押邊界的一座山。參見民數記27:12。這裡之前提到了兩座位於北方的山,這裡又提到了東方的一座。耶路撒冷(因為這裡是指向它說話)被嘲諷地命令登上這些山,呼求幫助並發出哀號;因為它來自這些地區的所有愛人(盟友)都被毀滅了;巴比倫王已經征服了他們。——編者

「寧靜」這個詞是複數形式,「寧靜們」,意思是寧靜或平靜的時期或季節。七十士譯本將其譯為「墜落」,非常令人費解;武加大譯本譯為「豐盛」;敘利亞譯本譯為「富裕」;他爾根譯本譯為「當你安靜坐著的時候」。但這個詞顯然是指一種寧靜、平靜或和平的狀態。布萊尼(Blayney)正確地將其譯為「在你寧靜的時期」。——編者

七十士譯本省略了 כִּי(kî),這句話被視為與前一句同位語,這似乎是其含義;「道路」不是要聽神的聲音。布萊尼(Blayney)將最後一句與下一節連接起來,非常不恰當。我將這節經文翻譯如下:
21. 我在你的安靜時期對你說話;
你卻說:「我不會聽。」
這從你幼年以來就是你的行徑;
因為你沒有聽我的聲音。
許多人習慣將「聽」譯為「順從」;但這不正確。對百姓的抱怨是,他們不願「聽」神的聲音,更不用說順從了。這裡的回答是他們不願「聽」。對他們的抱怨或指控是相同的,動詞也應該這樣翻譯。——編者

「風」有時指空虛之物;七十士譯本、武加大譯本和阿拉伯語譯本在這裡都取此義:「你所有的牧者,風必餵養。」但敘利亞譯本和他爾根譯本則將「風」理解為毀滅性或暴風:「你所有的牧者,風必吞噬」或「吃盡」,這是敘利亞譯本;他爾根譯本則意譯為:「你所有的牧者必被風吹散。」這個動詞無疑是指「餵養」,以及「吞噬」、「吃盡」或「消耗」,但不是「吹散」或「分散」。因此,這裡的意思要麼是牧者除了空虛之物外一無所有來維持生計,要麼是他們會像被一陣風吹過一樣被消耗殆盡。前者最符合這段經文的旨趣;因為之前提到了他們愛人的幫助;但他們會發現這種幫助是「風」,然後又補充說,這些愛人以及他們自己都將被擄。這些詞語中存在著顯著的諧音雙關。牧者這個詞源自動詞「餵養」。我們可以這樣翻譯:「你所有的餵養者,風必餵養。」餵養者曾用風,用空洞的期望來餵養百姓,而他們反過來除了風,除了空虛之物,將一無所有來生活或維持生計。——編者

我們的譯本在所用的兩個動詞「羞愧和困惑」上更好。後者比前者語氣更強。武加大譯本和他爾根譯本顛倒了順序,「困惑和羞愧」。七十士譯本和阿拉伯語譯本是「羞愧和蒙羞」,或被輕視。第一個動詞僅指「羞愧」,另一個則指因羞愧感而轉身,如同無法面對他人。——編者

這段經文的前半部分,所有早期譯本的翻譯都不同:七十士譯本是「你將呻吟」;武加大譯本是「你如何呻吟」;敘利亞譯本是「你將呻吟多少」。所採用的讀法是 נָהֲמָה(nāhămāh),源自 נָהָה(nāhāh),而不是 נָחַת(nāḥat),因為許多抄本中,以及 Keri 中,都沒有找到 י(y),也沒有與該節開頭的兩個分詞連接。他爾根譯本是「你將做什麼」。大多數現代解經家都採用我們現有的文本,並且沒有不同的讀法。那麼整節經文將讀作:
23. 黎巴嫩的居民啊!棲息在香柏樹中的啊!
當產難臨到你時,
像婦人生產的痛苦,
你將何等優雅(或蒙恩)呢!
性別是陰性,指的是耶路撒冷或大衛的家室。表示「產難」的詞是指束縛的痛苦或劇痛。這節經文是諷刺的語氣。百姓的心如此

第29章 6

這個詞很強烈;它意指拋擲、投擲、猛烈地拋出、用力投擲,如同投擲飛彈武器。參撒母耳記上 28:11。武加大譯本的「mittam」太弱;七十士譯本的「ἀποῤῥίψω(apoῤῥipsō)」更為合適。——編者

「舉起心靈」或「舉起靈魂」這句話,意指將心專注於某事。武加大譯本採用了希伯來文的慣用語,「他們向其舉起靈魂」。七十士譯本省略了「返回」,只譯為「他們在靈魂中渴望的」。我們的譯本保留了真實的含義,儘管不夠字面化,「他們渴望返回的地方」;字面意思是「他們在那裡舉起靈魂以返回那裡」:這裡給出了兩個地方副詞,一個是關係副詞,一個是代詞副詞,如果我們可以這樣稱呼它們的話。這與使用一個關係詞和一個代詞,一個在動詞之前,一個在動詞之後的慣用語是相同的,如耶利米書 22:25,「你所懼怕(或畏懼)他們的臉」,在我們的譯本中正確地譯為「你所懼怕的臉」:但威爾士語是希伯來語的字面翻譯;慣用語完全相同。——編者

這個動詞意指鬆開、釋放;這裡是被動語態,意指被鬆開或被釋放。它似乎是指將偶像或雕像從其固定物中釋放出來;因此,「被拆毀」將是其最佳翻譯。——編者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早期譯本都軟化了本節中使用的強烈措辭;沒有一個譯本給出忠實的翻譯。七十士譯本、敘利亞譯本和阿拉伯譯本幾乎只翻譯了本節的一半,而且他們所翻譯的內容也失去了原文的語氣和精神。武加大譯本省略了「偶像」或雕像一詞,而代之以「一個瓦器」。我將整節翻譯如下:——28. 一個可鄙的、被拆毀的偶像!這就是那人哥尼雅嗎?他是一個沒有喜悅的器皿嗎?為何他和他的後裔被拋棄,被送往他們不認識的土地?第三行「器皿」之後省略了關係代詞「其」。威爾士語在此類慣用語中與希伯來語完全相同,也允許這種省略,——Ai llester yw heb hoffder ynddo?這在字面上就是希伯來語,「他是一個沒有喜悅的器皿嗎?」。「被拋棄」是指從迦南地被拋棄,「被送往」是指被送往未知的土地。——編者

加爾文是否指普遍的地球或猶大之地,尚不明確。但後者最有可能。那麼,譯文應該是「地啊,地啊,地啊!」七十士譯本和阿拉伯譯本只出現兩次「地」,但其他譯本則像希伯來文一樣出現三次。他爾根譯本的意譯很特別:「他們使他們從自己的土地遷徙到另一片土地;以色列地啊!聽耶和華的話。」「地」常常指居民;接下來的內容證明了它在這裡的含義;因為它補充說:「你們要寫下,」等等。——編者

「無子」這個詞,其本義是「完全被剝奪」、「一無所有」或「赤身露體」。七十士譯本將其譯為「被流放」,但武加大譯本、敘利亞譯本和他爾根譯本則譯為「無子」。他作為君王是「無子」的,因為他沒有兒子繼承大衛的王位;但他有孩子,參歷代志上 3:17, 18。而這正是其含義,從本節的結尾顯而易見。斯科特認為,這最後兩節所說的人是耶哥尼雅的叔叔西底家。他認為本章的內容在西底家統治時期被重複,作為對他的警告。但這種觀點與本章的總體基調不符。特別參耶利米書 22:13, 14, 15, 17, 18, 19;這些經文清楚地表明,這預言是在約雅敬時期,可能是在他統治的後期發出的;然後先知在耶利米書 22:24 至本章末尾,預言性地描述了他兒子耶哥尼雅的命運。在說他作為君王將「無子」,他的後裔中沒有人會坐在大衛的寶座上之後,他在下一章(與本章相關聯)引入了「公義的苗裔」,即彌賽亞,錫安的君王。本章的正確劃分是在第九節。根據這種觀點,存在著完美的連貫性——耶哥尼雅是大衛寶座上最後一位正統的君王(他的叔叔西底家不是正統的),作為一位世俗的君王;然後,大衛所預表的彌賽亞來了,不是坐在大衛可見的寶座上統治,而是坐在它所代表的寶座上。——編者

在七十士譯本和敘利亞譯本中,這是一個感嘆詞:「哦!牧者們,」等等;但在武加大譯本和他爾根譯本中,這是一個譴責:「禍哉,牧者們,」等等。原文可以兩種方式翻譯;後者在這裡更為合適。——編者

這個詞在希伯來文中是單數,「牧場」或「餵養」。——編者

其含義似乎是,他們因其惡劣的行為,未能照管羊群,導致羊群分散和被驅散,正如最後一個動詞所指。前兩個動詞確實是使役語態(Hiphil),可以這樣翻譯為使役語態:——你們使我的羊群分散,又使牠們被驅散;你們卻沒有照管牠們。最後一個動詞不是使役語態,它說明了羊群分散的原因。它意指監督、照管、關注。羊群的分散是因牧者疏於照管羊群。分散或驅散是他們的流亡;上帝在第三節中指出這是祂的作為,作為對他們邪惡的懲罰,但分散的原因是牧者的行為。我們在此看到先知們陳述思想順序的一個例子。分散,儘管首先被提及,卻是最後的行為,最明顯的;被趕出土地是之前的行為,而按順序排在第一位,儘管最後才被提及的,是牧者疏於監督羊群。這是從結果開始,然後回溯到原因。「你們使牠們分散到各國,你們使牠們被趕出自己的土地,而你們卻疏於照管牠們。」這是三點指控,但以倒置的順序陳述。這種排列方式屢見不鮮。——編者

「到他們自己的牧場」是七十士譯本和阿拉伯譯本;「到他們自己的國家」是武加大譯本;「到他們自己的羊圈」是敘利亞譯本;「到他們自己的地方」是他爾根譯本。希伯來文是「到他們自己的羊圈」;這個詞是複數,通常意指「居所」,無論是給人、牲畜或野獸的。由於提到了羊,毫無疑問「羊圈」是恰當的詞。——編者

七十士譯本和阿拉伯譯本省略了這個動詞,武加大譯本譯為「他們中間沒有一人會被尋找」,敘利亞譯本譯為「也不會流浪」,他爾根譯本譯為「也不會被移動」。我們的譯本遵循蒙塔努斯的譯法,「他們也不會缺乏」。維內馬和加塔克譯為「他們也不會失蹤」;布萊尼譯為「他們也不會被察訪」,即不會受到審判。但這個動詞用於「缺乏」或「失蹤」的意義,參民數記 31:49;撒母耳記上 25:7;15:21;這也是最適合本段的含義:——我必為他們設立牧者,他們必牧養他們;他們必不再懼怕,也不再驚恐,也不會失蹤,這是耶和華說的。——編者

七十士譯本和阿拉伯譯本譯為「公義的日出 — ἀνατολὴν δικαίαν(anatolēn dikaian)」;武加大譯本譯為「公義的枝子」;敘利亞譯本譯為「公義的光芒」。武加大譯本是唯一正確的,因為原文詞語無疑。——編者

我們無法在我們的語言中表達這些詞,除非像這樣改變措辭:「一位統治者將統治」,或者「一位君王將作王」。波夏特說,同一個詞作為名詞和動詞的這種雙重用法,在希伯來文中表示增強的意義,正如加爾文在這裡所說的。這位君王將是一位真正的君王,擁有完全的權力和尊嚴,以及廣闊的帝國。威爾士語將字面翻譯這些詞:——A breniniaetha brenin。希臘語也是這樣翻譯的:——Καὶ βασιλεύσει βασιλεύς(Kai basileusei basileus)。——編者

動詞 שכל 首先意指智慧或審慎,在使役語態(Hiphil)中,如這裡,意指理解、明智或審慎地行事;其次,作為智慧的自然結果,它有時意指興盛。但所有譯本在這裡都賦予它第一個意義:「並將理解」,是七十士譯本;「並將有智慧」,是武加大譯本;「並將審慎行事」,是敘利亞譯本。我們的譯本是他爾根譯本,布萊尼給出了與加爾文相同的觀點,「並將明智行事」;這無疑是正確的。——編者

參閱本卷序言。

「這位君王,」維內馬說,「是真神,是我們公義的功德原因和保證,也是一切聖潔、虔誠和美德的有效原因和典範。」他認為這裡只談論彌賽亞,並責備格羅修斯首先將這段經文應用於所羅巴伯,並堅持認為這裡所說的不能應用於任何人,只能應用於彌賽亞。他提到,作為證明,他的名字——「公義的枝子」;他的王室尊嚴——「一位君王將作王」;他的稱號——「耶和華我們的義」;他的興盛和他的國度的安全。所有這些都與任何人的品格不符,只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品格相符。——編者

這兩節經文在七十士譯本和阿拉伯譯本中被省略,但在本章末尾給出。——編者

值得注意的是,上帝在其護理過程中成就的事,比祂藉著許多奇妙神蹟所成就的事更為顯著,也被描繪得更令人驚訝:祂的護理在人心中的隱秘運作,比祂運用能力逆轉自然法則時所成就的事更為奇妙,也成就了更大的事。儘管祂現在不再行神蹟,但祂卻以比行神蹟更奇妙的方式工作。如果我們以開明的眼光觀察事件的進程,我們就不能不看到這一點。——編者

本節以 לכן 開頭,武加大譯本、敘利亞譯本和我們的譯本都譯為「因此」或「為此」;但布萊尼譯為「在此之後」,加塔克譯為「此外」。它也可以譯為「確實」或「無疑」,正如維內馬所譯:——確實,看哪,日子將到,耶和華說,他們必不再說,耶和華活著,等等。將 ו 譯為「當……時」比我們的譯本譯為「那」更好。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譯本譯為「和」,這在兩種語言中都沒有意義。加爾文遵循敘利亞譯本,給出了「其中」的含義。——編者

這些詞在七十士譯本中與前一節相連,在那裡它們似乎沒有意義。武加大譯本將它們作為接下來內容的標題,布萊尼也這樣做了,「關於先知們」。敘利亞譯本將它們與接下來的詞語相連,正如加爾文和我們的譯本,以及阿拉伯譯本和他爾根譯本所做的那樣。最合適的譯法是:——因為先知們,我的心在我裡面破碎了。否則這句話幾乎不完整。它可以譯為「關於先知們,」等等。——編者

這裡通常將動詞賦予搖晃或顫抖的含義:「被搖動」,七十士譯本;「顫抖」,武加大譯本、敘利亞譯本和他爾根譯本。「顫抖」這個詞最為合適。——編者

早期譯本和他爾根譯本對這個詞的理解有所不同:七十士譯本、敘利亞譯本和阿拉伯譯本譯為「因為這些人」,即通姦者;武加大譯本譯為「因為咒詛」,即上帝的咒詛;他爾根譯本譯為「因為假誓」。布萊尼說,這裡沒有提到發誓,並將這些詞譯為「因為這些」:但第14節(耶利米書 23:14)解決了這個問題,其中我們看到「通姦」和「行謊言」歸於同一群人,即先知們。×�לה 有時意指「假誓」,這從何西阿書 4:2 中顯而易見;在何西阿書 10:4 中,我們還加上了「虛假」一詞。他們的假誓是對上帝聖約的不忠,是他們崇拜偶像的背道。而「通姦者」的指控似乎是指他們的屬靈通姦——他們的偶像崇拜,而不是像加爾文和其他人所認為的自然通姦。上下文中的一切都支持這種觀點;他們的邪惡在上帝的殿中被發現,第11節(耶利米書 23:11);並且將他們與撒馬利亞的先知們進行了比較,第14節(耶利米書 23:14)。本節的結構也引導我們得出相同的結論:當兩個 ×›×™ 連續出現時,如這裡,它們可以譯為「正如……所以……」:——正如這地充滿了通姦者,所以因假誓,這地哀哭,曠野的牧場枯萎;他們的道路變得災難重重,他們的力量不堅固(即無法跑完他們的道路)。胡比根和霍斯利重新排列了整節經文,並進行了幾處調換。如果這些學者們稍加思考,他們所假設的詞語錯位是如何發生的,他們無疑會抑制他們的創新傾向。——編者

這個詞意指「道路」,從耶利米書 8:6 中顯而易見,在那裡它沒有其他含義。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譯本都這樣翻譯。布萊尼給了它另一個含義。他們的意志也成了邪惡,他們的力量沒有權利。他將其源於 רצה (選擇),而不是源於 ריף (奔跑):但最後一句的含義幾乎難以辨別。——編者

這個動詞在耶利米書 3:1, 2, 9 中使用了三次,每次都指用通姦玷污土地,在後兩節中,指用屬靈的通姦——偶像崇拜玷污土地。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譯本在這裡將其譯為被動語態,「已被玷污」;但它最常用於及物動詞的意義;因此,朱尼烏斯和特雷梅利烏斯在這裡也這樣翻譯,並認為「土地」在它之後被理解;這與上下文最為一致:——因為先知和祭司都玷污了它:我也在我的殿中發現了他們的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上帝的「殿」在這裡與土地或國家形成對比;在耶利米書 23:15 中,明確指出從耶路撒冷出來的污穢已遍及全地。從第9節到第15節(耶利米書 23:9-15),顯然是指偶像崇拜。加爾文在這個動詞上遵循了敘利亞譯本。——編者

這個詞的字面意思就是如此;但這裡有一個省略,在希伯來文中並不少見;「道路」這個詞在「滑溜」或「滑溜之處」之前被省略了。這個詞是複數,而且是重複的,表達了極端的意思——「最滑溜的」,或「完全滑溜的」——12. 因此,他們的道路對他們來說,將是完全滑溜的道路,在濃厚的黑暗中;他們將在其中奔馳並跌倒;因為我將把災禍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受懲罰之年,這是耶和華說的。這不是黑暗,而是濃厚的黑暗,這是這個詞的意思;他爾根譯本和所有譯本(除了敘利亞譯本)都將它與前面的詞語聯繫起來;布萊尼也這樣做了,——他們將被推入黑暗並在其中跌倒。但這破壞了整段經文的力量:他們的道路將完全滑溜,而且在濃厚的黑暗中;他們將在其中被匆匆帶走,或滑倒,或奔馳,而不可避免的結果將是跌倒。——編者

七十士譯本譯為「不義」;武加大譯本譯為「愚昧」;敘利亞譯本譯為「虛假」;他爾根譯本譯為「不虔」。布萊尼譯為「令人厭惡的」。這個詞,如這裡,只在另外兩個地方出現,約伯記 1:22;約伯記 24:12。它不是指「令人厭惡的」,而是指粗糙、無味、未經調和的,因此比喻性地指不合理、荒謬、愚昧、愚蠢的。在約伯記中譯為「愚昧」。武加大譯本,加爾文所遵循的,在這裡給出了它最好的含義——「愚昧」。藉著巴力說預言是受迷惑的結果:這是一件荒謬和愚昧的事。這是事物本身的特徵;而這種愚昧所產生的邪惡是引導百姓走入歧途。——編者

或「邪惡——pravitatem」,七十士譯本譯為「可憎之事」,敘利亞譯本譯為「愚昧」。武加大譯本和他爾根譯本完全偏離了。這個詞的本義是恐怖、醜惡,或恐怖之事,可以譯為「滔天罪行」。他爾根譯本和各譯本在詞語和翻譯方式上的差異,似乎表明這段經文未被理解。我提供以下譯文:——14. 但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我看見了一件可憎之事——行姦淫和行謊言;他們堅固了惡人的手,使他們不轉離各自的邪惡:他們都成了我的所多瑪,其居民成了蛾摩拉的居民。我將動詞譯為「行姦淫」,這是一個沒有介詞的不定詞;在我們的語言中無法以其他方式翻譯,但在威爾士語中可以字面翻譯,作為一個沒有介詞的不定詞,儘管在該語言中,像希伯來語一樣,不定詞通常前面有介詞。「可憎之事」是姦淫,即偶像崇拜,與「行謊言」結合,即以神的名義說預言的虛假宣稱,這在後面有更明確的說明。這就是先知們之間的區別:撒馬利亞的先知是偶像崇拜者,他們始終以巴力的名義說預言;但耶路撒冷的先知不僅是偶像崇拜者,而且還將這罪惡加上了為他們所做的一切辯護的滔天罪行,聲稱他們是主的先知。這就是可憎之事。倡導錯誤是極大的罪,但以主的名義或歪曲他的話語來做這件事,則是一件可憎之事。最後一行呈現了在第12節註釋中提到的省略的一個例子。「居民」這個詞在蛾摩拉之前被理解。——編者

這是敘利亞譯本,但這不是其含義;七十士譯本、武加大譯本和阿拉伯譯本正確地將其譯為「污穢」或「玷污」,但他爾根譯本卻不恰當地譯為「奉承」。它所源自的動詞通常譯為「玷污」;參以賽亞書 24:5;彌迦書 4:11。我們的譯本的「褻瀆」和布萊尼的「乖僻」似乎不正確;這個詞沒有這兩種含義。這裡的污穢是因偶像崇拜——前面提到的姦淫。這種污穢已從耶路撒冷蔓延到全地。——編者

七十士譯本給出了這個譯本:「因為他們為自己製造虛妄的異象;他們從自己的心說話,而不是從耶和華的口說話。」儘管意思表達出來了,但這不是一個正確的譯本。武加大譯本和敘利亞譯本更接近原文,並將第一句譯為「他們欺騙你們」。這些詞的字面意思是「他們正在迷惑你們」。整節經文如下:——16.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不要聽那些先知對你們所說的話;他們正在迷惑你們;他們說的是自己心中的異象,而不是從耶和華的口說話。最後一句的「和」在幾個抄本中都有補充,七十士譯本和敘利亞譯本也給出了。將「從」譯為「按照……的口」,如布萊尼所做,並沒有改進。從「耶和華的口」說話是非常引人注目的。所有譯本都保留了介詞「從」,他爾根譯本則將「口」譯為「話」。——編者

有些人,如維內馬和布萊尼,認為 ×�מרי×� 屬於前一節;但這與希伯來文的慣用語不符,在希伯來文中,分詞常常在將來時動詞之前,但從不跟隨其後;也沒有任何譯本或他爾根譯本支持這種說法。這些詞的排列確實不尋常;很可能是 ×�מור 應該是 ×�מרו,所有譯本都這樣翻譯,「他們說」。那麼它將是「他們說著說」;這表示假先知的大膽和自信;也就是說,「他們大膽地說」。——編者

早期譯本對此句有不同之處;在七十士譯本和阿拉伯譯本中,它與前一句相連,「他們對那些拒絕耶和華話語的人說,」等等,布萊尼也遵循了這種排列。武加大譯本、敘利亞譯本和他爾根譯本將其視為一個獨立的子句,並像這裡一樣翻譯。希伯來文無疑允許兩種結構,但耶和華似乎是說話者,因此後一種結構應優先考慮:——17. 他們大膽地對那些藐視我的人說,耶和華說,「你們必得平安」;又對那些隨從自己心中剛硬的人說,他們說,「災禍必不臨到你們。」這種翻譯也更符合耶利米書 23:25 所說的,先知們奉神的名說謊言。——編者

似乎與此觀點相悖的事實是,這些假先知自己也聲稱有神聖的啟示;他們宣稱他們的信息來自上帝。因此,這些問題似乎否認了他們的聲稱。他似乎在說:「你們中間誰曾站在耶和華的議會中?」可以避免重複,而無需訴諸布萊尼提出的修正:——但你們中間誰曾站在耶和華的密議中?並看見並理解他的事務?誰曾聽過他的話語並聽見了?我們知道 ×ד(d)×ב(b)×ר(r) 不僅指一個詞,也指一件事、事務、業務、事情,任何被代表或想像的事物。「看見」這個動詞,暗示著異象,證明它在這裡指後者。那麼在最後一句中,它指一個信息,因為它是被傾聽和聽見的。但動詞 ×ש(š)×מ(m)×ע(ʿ),在第一句中,與看見相符,而理解是它有時的含義;在最後一句中,它與傾聽相符,即聽見。先知指的是一個異象和一個信息,或者是一個事務,就像呈現在被允許進入君王議事廳的人面前一樣(因為這是這種表述),以及一個傳達給受命處理事務的人的信息。在聖經中,在同一段經文中以兩種不同含義使用一個詞並非不尋常;但周圍的上下文總是足以使主題清晰。——編者

「風暴」或「暴風」在這裡最為合適。耶和華之後的詞 ×ח(ḥ)×מ(m)×ה(h) 似乎屬於它——「熱風暴」;指的是南方的焚風。參耶利米書 4:11, 12。本節可以這樣翻譯:——看哪,耶和華的焚風!它將發出,是的,一場懷孕的風暴;它將爆發在惡人的頭上。風暴將是「焚燒的」,也是「懷孕的」,或如這個詞所指的,在分娩中;它就像在分娩一樣,將「爆發」,或字面意義上在惡人的頭上生出。這個動詞不是來自 ×י(y)×ח(ḥ)×ל(l),而是來自 ×ח(ḥ)×ו(w)×ל(l),它不僅指分娩,也指生出。「它將來臨」,是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譯本;我們的譯本是他爾根譯本。——編者

字面意思是「在日子的後部」,意指將來,沒有指定任何特定時期;這與「以後」相同。接下來的詞語在我們的語言中幾乎無法字面翻譯——「你們將以辨別力辨別它」。這裡的「它」,即 ×ה(h),陰性,其先行詞是什麼?維內馬說它應被視為中性;但如果這樣,它指的是什麼?在我看來,這段經文中沒有任何可以指代它的,除了前一節中的「風暴」,它是陰性;他們將來會明白那場風暴的意義,即它是來自耶和華,作為對他們罪惡的懲罰。他們當時不明白這一點。這兩節經文幾乎以相同的詞語出現在耶利米書 23:30 的結尾:那裡省略了最後一個詞——「在日子的後部你們將辨別它」,或理解它,或考慮它。武加大譯本在這裡是「在末後的日子你們將明白他的謀劃」;七十士譯本是「在末後的日子你們將明白它」;他爾根譯本是「在日子的末了你們將藉著理解來理解這事」。

這裡的順序符合先知們慣常的風格;最明顯的行為首先被提及——先知們奔跑卻未受差遣;然後提到之前的行為——上帝從未對他們說話,然而他們卻說預言。他們奔跑,彷彿上帝已向他們傳達了什麼;但上帝既沒有對他們說話,也沒有差遣他們。他們既沒有使命,也沒有來自上帝的信息。在下一節中,仍然與聖經的風格一致,順序顛倒了。首先提到信息,然後是使命。他們沒有信息,因為他們從未「站立」或出席上帝的議會;然後他們也沒有出去,目的是使百姓轉離他們的惡道。——編者

在七十士譯本中,沒有與本節開頭的「如果」相對應的子句。武加大譯本和他爾根譯本,如同我們的譯本,將「轉離」作為這樣一個子句,但奇怪地將其譯為第一人稱單數,「那麼我就會使他們轉離」,等等。加爾文的譯法最為合適,只是 ×ו(w) 在 ×�×� 之後,譯為「那麼」比譯為「確實」更好:——但如果他們曾站在我的議會中,那麼他們就會使我的百姓聽我的話,並使他們轉離他們的惡道,以及他們行為的邪惡。布萊尼也以同樣的方式翻譯本節,將相對應的子句從第二行開始。——編者

他們的「惡道」是他們的偶像崇拜,「他們行為的邪惡」是他們的不義和不道德行為。——編者

「我豈不是地上的神,似乎離我很遠,也在天上,似乎離我很近,因為那是我特別的居所嗎?你們以為我的宮殿在天上,我就不留意地上所做的一切嗎?」——加塔克。這似乎是其含義;因為他後來又說:「我豈不充滿天地嗎?」這些話的字面意思似乎是:——21. 耶和華說,我豈是近處的神嗎?而不是遠處的神嗎?——編者

「聖經,」維內馬說,「常常揭露並譴責的,不是人們所宣稱的,而是可以從他們的行為中推斷出來的。」——編者

這裡的將來時態應譯為潛在語氣:——人豈能藏在隱密處,使我看不見他呢?這是耶和華說的。我豈不充滿天地嗎?這是耶和華說的。第一行可以更字面地翻譯為:——人豈能將自己藏在隱密處?在威爾士語中:——A lecha dyn mewn llechveydd?最後一行應該是「諸天」,而不是「天」;布萊尼也這樣翻譯。這裡指的是可見的天和不可見的天。——編者

更字面的翻譯如下:——25. 我聽見了先知們所說的,他們奉我的名說謊言,說:「我作了夢,我作了夢。」——編者

修訂者們一直忙於修正本節開頭的詞語,卻沒有任何手稿或早期譯本的權威支持。當存在一個有意義且引人注目的含義時,僅憑猜測的修正無疑應予駁斥。胡比根、布萊尼和霍斯利都有他們的修正,但我們可以沒有它們。似乎促使猜測性修正的原因是 ×ה(h) 前綴於 ×י(y)×ש(š);但加塔克消除了這個困難;他的譯本實質上如下:——還要多久!——這些先知的心中是否存著,要說謊言,並說自己心中的詭詐?「在心中」意指下定決心,形成目的或決心。參以賽亞書 63:4。這就像說:「這些先知是否下定決心?」「在心中」也意指喜愛某事。參詩篇 40:8。那麼其含義可能是:「這些先知是否喜愛?」等等。但第一個含義最為合適。「還要多久!」是對他們在邪惡道路上堅持不懈的驚嘆。他們曾多次受到警告,但他們仍然繼續。然後是一個問題,他們是否堅定不移地決心繼續說謊言?——編者

加爾文以我們的譯本開頭本節,「誰認為,」等等。七十士譯本也是如此;武加大譯本是「誰尋求(或希望),volunt.」。布萊尼譯為「誰研究」。這個動詞有時意指在權衡利弊之後策劃或意圖某事。在這裡可以譯為「誰設計」。敘利亞譯本是「他們的謀劃是」。他們的設計和預期目標是通過他們的夢使百姓忘記上帝的名。但如何忘記他的名呢?因為他們聲稱奉他的名宣告他們的夢。這裡上帝的名顯然意指他所啟示的名,他自己在他的話語中所啟示的。——編者

所有早期譯本和他爾根譯本都將最後一個動詞譯為命令語氣,「讓他說話,」等等。大多數現代解經家也是如此。——編者

糠秕與麥子之間的區別是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譯本所暗示的:「糠秕與麥子有何相干?」但敘利亞譯本有另一個想法:「你們為何將糠秕與麥子混雜?」希伯來文的字面翻譯是:「為何糠秕與麥子?」似乎意指混合。加塔克和布萊尼也這樣認為,他們將其譯為:「糠秕與麥子有何關係?」也就是說,你們為何將它們混雜在一起?亞當·克拉克也持這種觀點。維內馬、亨利、斯科特和洛思採取了第一個含義,這也是我們譯本的含義;但另一個含義更符合原文。——編者

第29章 7

本節開頭的助詞「כּה(kh)」(kōh),加爾文譯為「ut」(如同),似乎沒有實際意義。七十士譯本和敘利亞譯本將其省略,而七十士譯本和敘利亞譯本則譯為「看哪」(behold),彷彿它是「הנה(hnh)」(hinnēh)。維內馬(Venema)認為它要麼是一個名詞,意為「燃燒」,源自「כּוה(kwh)」(kāwāh),意為「燃燒」;要麼是「כּח(kḥ)」(kōaḥ),意為「力量、活力、權能」的誤印。後者被布萊尼(Blayney)採納並得到霍斯利(Horsley)的認可,並得到他爾根(Targum)的支持:「我的話語豈不都像火一樣有力嗎?」布萊尼的譯文是:「我話語的能力豈不像火嗎?」這是最有可能的意義;儘管沒有不同的讀法,但兩個字母之間的差異非常小。——編者

關於這句話有各種解釋:有人說,他們(假先知)採納了真先知的方式,使用了他們的言語,耶利米書 28:1-4 中就有一個例子;這是斯科特(Scott)的觀點;另一些人則認為,這裡指的是他們模仿說「耶和華如此說」。也有人提出,這裡指的是那些明知真理卻向百姓隱瞞的人;而隱瞞他們所知道的,在這裡被描繪為偷竊。但這些觀點都未能充分解釋這裡使用的詞語:「各人從鄰舍偷竊我的言語。」這些是神託付給百姓的言語,而這些先知偷竊了它們,也就是說,他們用自己的謊言和虛妄的夢想使這些言語歸於無效,就像撒但被說成偷竊了撒在路旁聽者心中的種子一樣。這是格羅提烏斯(Grotius)、維內馬(Venema)和加塔克(Gataker)的觀點。——編者

有些人,像胡比根(Houbigant)一樣,認為這個詞的字母發生了轉位,「ח(ḥ)」(ḥ)被放在了最後而不是最前面;這樣它就意味著「使之平滑」。但這不符合上下文。最可能的解釋是七十士譯本的意譯:「那些發出舌頭預言的人」;他們從自己的心和自己的舌頭發出預言,卻說這些預言來自神。他們只取用或使用自己的舌頭,同時卻聲稱說的是神的話語。或者我們可以將「取用或使用舌頭」理解為僅僅是「宣稱」,彷彿是說:「那些宣稱並說『祂說』的人。」敘利亞譯本是:「那些扭曲自己舌頭的人」,這意味著他們虛假地使用舌頭;他爾根譯本是:「那些按照自己心意預言的人」。——編者

這個詞在七十士譯本中譯為「錯誤」(errors);在武加大譯本中譯為「奇蹟」(miracles);在敘利亞譯本中譯為「淫蕩」(lasciviousness);在他爾根譯本中譯為「魯莽」(rashness)。它來自一個意為「膨脹、溢出」的動詞。作為陰性名詞,它只在這裡出現;作為分詞名詞,它在士師記 9:4 和西番雅書 3:4 兩處出現,在這些地方它顯然意為「放蕩的人」;我曾一度認為它在這裡意為「放蕩」(licentiousness);參閱《小先知書》第四卷西番雅書 3:4 的注釋:但我現在認為這裡最合適的意義是「言語上的過度或溢出」——「誇耀、吹噓」。假先知們吹噓他們是奉神的名說預言;他們說謊,並吹噓他們是神所差遣的。他們就是這樣成功地誤導了百姓。維內馬(Venema)將其譯為「虛妄的吹噓」。看哪,耶和華說,我必攻擊那些說謊夢的先知;他們宣揚這些夢,為要用他們的謊言和他們的誇耀來誤導我的百姓。接著是對他們誇耀的實質性否認,因為神「沒有差遣」也沒有「吩咐」他們;本節的結尾指的是他們的謊言,因為他們所說的「不會使」百姓「得益」。因此,我們看到本節和下一節所說的內容完美契合,而且順序符合先知書的慣常風格,在後者中順序顛倒了;他們的誇耀是虛假的,因為神沒有差遣他們;他們的謊言是虛妄的,因為它們不會使百姓得益。——編者

本節的後半部分在七十士譯本中譯為:「你們是擔子(λέμμα(lemma)),耶和華說,我必將你們打碎。」在武加大譯本中譯為:「你們是擔子,耶和華說,我必將你們全然拋棄。」在敘利亞譯本中譯為:「這是耶和華的話;耶和華說,我必將你們拔除。」在他爾根譯本中譯為:「這就是預言;耶和華說,我必將你們拋棄。」布萊尼(Blayney)認為這些詞「את־מח משא(ʾt-mḥ mšʾ)」(’et-maḥ maśśā’)應該這樣排列:「אתם המשא(ʾtm hmšʾ)」(’attem hammaśśā’),這與所有譯本和他爾根譯本一致;字母相同,只是連接方式不同。這無疑是正確的讀法,儘管在任何手稿中都未發現;譯本和意義都支持它。至於動詞,這裡最合適的意義是「拋棄」,正如布萊尼所譯。那麼本節將讀作:——33. 當這百姓,或先知,或祭司問你說:「耶和華的擔子是什麼?」你就對他們說:「你們就是擔子!」耶和華說,我必將你們拋棄。這是對那些嘲笑者一個合適的回答,他們彷彿把真先知當作玩物。——編者

本節的開頭與上一節連接起來讀會更好,與主威脅要拋棄的「你們」形成同位語:——你就對他們說:「你們就是擔子!」耶和華說,我必將你們拋棄——34. 無論是先知、祭司或百姓:誰若說「耶和華的擔子」,我必懲罰那人和他的家。請注意這裡詞語順序的改變;在上一節我們看到「百姓、先知和祭司」;但這裡卻是「先知、祭司和百姓」。無論他是誰,無論是先知、祭司還是百姓中的一員,那人都將受到懲罰。——編者

這句話,如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譯本所示,具有加爾文首先提到的意義,但敘利亞譯本給出了另一種意義:「因為這話,願它成為人的預言」,也就是說,主的預言。其意義似乎是,擔子或預言,應當被每個人視為神的話語,或應當被稱為神的話語;它不再被稱為擔子,而是神的話語。根據加爾文和許多其他人的觀點,其意義是:「你們嘲笑使用的『話語』或『短語』,即『耶和華的擔子』,將真正成為你們的擔子。」在這種情況下,「כי(ky)」(kī)必須譯為「否則」或「不然」。但後面的詞語連接不佳;而且由於不遵守這裡給出的禁令將受到懲罰,因此在這裡提及似乎不妥。因此,我傾向於將最後兩個子句視為包含禁令的原因;我給出以下譯文:36. 你們不可再提「耶和華的擔子」;因為這擔子,已成為各人自己的話語;你們已經扭曲了永生神,萬軍之耶和華,我們神的話語。擔子這個詞被所有人使用,它已成為一個常用詞;他們嘲笑地使用它,將永生神的話語變為輕蔑,而不是將其視為神的話語並順從。這是一個過程,他們先是嘲笑,然後是輕視和忽視。因此,神禁止使用「耶和華的擔子」這個表達。對上述譯文唯一的異議是,「היה(hyh)」(hāyāh),一個將來時,被譯為現在時,「已成為」;但這種情況經常發生。此外,「כי(ky)」(kī)有時是轉折詞,就像「ו(w)」(wāw)一樣。——編者

「你當對先知這樣說」,也就是說,你們每個人。這裡使用單數,就像經常發生的那樣,代替複數。敘利亞譯本確實採用了複數,「你們當這樣說」等等。這裡指示他們如何稱呼先知。——編者

關於這個子句,各譯本的差異以及解經家們對其的不同解釋,似乎暗示文本存在某些混亂,而且文本本身現存的樣子(沒有不同的讀法)不符合希伯來語的慣用語法;因為「הנני(hnny)」(hinnēnī),「看哪我」,通常(如果不是一貫地)後面跟著一個分詞,然後是一個動詞,動詞前面有轉折詞「ו(w)」(wāw)用於過去時。參閱耶利米書 9:7;耶利米書 10:18;耶利米書 16:16。這裡並非如此。此外,當一個動詞和同一個動詞的動名詞放在一起時,這並非不常見,但動名詞通常(如果不是總是)在動詞之前;這裡卻不是這樣,如果我們像大多數人一樣,將「נשיתי(nšyty)」(nāšîtî)視為來自「נשא(nšʾ)」(nāśā’)。這些異常現象在現存的文本中是顯而易見的。假設一個詞放錯了位置,將「נשא(nšʾ)」(nāśā’)放在「הנני(hnny)」(hinnēnī)之後,那麼這句話將完全符合語法,譯文將如下:——因此,看哪,我必將你們帶走並讓你們離去;是的,我必將你們和這城,就是我賜給你們和你們列祖的城,從我面前解散。他暗示著擔子,說他會像人背負擔子一樣將他們帶走,然後讓他們離去,或將他們放下:動詞「נשה(nšh)」(nāšāh)意為「鬆開、擺脫、赦免、放手」。然後「נמש(nmš)」(nāmaš)有類似的意義,意為「釋放、放鬆、解放、解散、拋棄」;這暗示他不會讓他們繼續彷彿在他面前。這與耶利米書 23:33 中的動詞相同。——編者

在三份手稿中,以及所有早期譯本和他爾根譯本中,它都是單數;而且後面的動詞也要求它是單數:——40. 我必使你們遭受永遠的羞辱,和永遠的恥辱,永不被遺忘。帕克赫斯特(Parkhurst)告訴我們,「羞辱」(shame)這個詞比「恥辱」(reproach)更強烈;但羞辱是一種感覺,有時譯為「困惑」,而恥辱是外在的不光彩。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譯本譯為「恥辱和不光彩」,這並未標明區別。這種恥辱或不光彩將會造成一種永不被遺忘的羞恥。外在的恥辱首先被提及,然後是它將引起的羞恥。——編者

這個詞的確切含義很難知道;在各譯本和他爾根譯本中譯法不同。七十士譯本在這裡譯為「囚犯」(prisoners),在列王紀下 24:14 和 16 譯為「圍牆者或連接者」(encloser, or joiner – συγκλείς(sygkleis));武加大譯本在三處譯為「關閉者」(clausor)和「圍困者」(inclusor – closer and incloser),在耶利米書 29:2 也如此。這個詞在其他地方沒有出現。他爾根譯本譯為「搬運工」(porters),敘利亞譯本譯為「士兵」(soldiers)。由於「工匠」(artificer)或「技工」(mechanic)包括木工和鐵匠,即木匠和鐵匠,因此「מסגר(msgr)」(massgēr)很可能指刺繡、雕刻和珠寶方面的工人。帕克赫斯特(Parkhurst)傾向於將其譯為「寶石鑲嵌師或圍鑲師」;但布萊尼(Blayney)將其譯為「盔甲匠」,他製作包圍身體的鎖子甲,因為這個詞的詞根意為「包圍」。它可能包括所有從事精巧藝術品工作的人,特別是前面提到的三個分支。也許最合適的現代詞是「藝術家」——「在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將猶大王約雅斤的兒子耶哥尼雅、猶大的首領、技工和藝術家從耶路撒冷擄到巴比倫之後。」——編者

布萊尼(Blayney)的譯文是「在聖殿前依法獻上」。參閱申命記 26:2。——編者

「承認」或「擁有」這個詞會讓我們對這個表達產生相當不同的意義:神會「承認」他們是「好的」,就像好無花果一樣。下一節指的是神要使他們得益的旨意。——編者

更確切地說,是「使」。動詞「נתן(ntn)」(nātan),意為「給予」,常常意為「使、構成」;這裡顯然就是這個意思。正如無花果是壞的,不能吃;同樣,神也要使西底家、首領等像它們一樣。前面的詞語「耶和華如此說」最好包含在括號中:8. 但像那壞無花果,壞到不能吃,(耶和華如此說,)我必照樣使西底家等。——編者

「煩惱」(Vexation),如武加大譯本和我們譯本中幾處所譯,是最好的詞。後面的詞語意義相似,「為禍」(for evil),即「困擾」。本節如下:——9. 我必使他們在地上萬國中成為煩惱、禍患,成為羞辱、笑柄、譏諷和咒詛,在我所驅逐他們到的各處。譯為「譏諷」(taunt)的詞在其他地方譯為「笑柄」(byword):它表示尖銳和刻薄。他們將成為這些事物的對象和主題。作為他人的煩惱和禍患,他們將成為羞辱和咒詛的對象,以及諺語和譏諷的主題。參閱耶利米書 15:4 的注釋;第二卷。——編者

「刀劍」意指戰爭,他們因戰爭被擄。但這裡所敘述的並非他們在被擄中的消滅;而是他們從自己的土地上被遷走,以及為此目的所採用的手段。他之前已經談到他們在流亡中將會變成什麼樣子;但這裡他彷彿回溯去描述他們被擄時的悲慘境況;他們將因刀劍(象徵戰爭)、饑荒或瘟疫而被從自己的土地上遷走。——編者

這不太正確:動詞不同,儘管在某些語氣和時態中它們的構成相同;一個是「שב(šb)」(šāḇ),另一個是「ישב(yšb)」(yāšaḇ)。——編者

「在地上」或「於地上」等,而不是「對抗」;因為字面意思是「我必使他們來到這地上」等。武加大譯本也是如此。——編者

這三個詞在七十士譯本和阿拉伯譯本中譯為「滅絕—嗤笑—永遠的羞辱」;在武加大譯本中譯為「驚駭—嗤笑—永遠的荒涼」;在他爾根譯本中譯為「荒廢—驚駭—永遠的毀滅」;在敘利亞譯本中譯為「驚駭—嗤笑—永遠的荒廢」。第一個詞「שמה(šmh)」(šammāh)首先意為「荒廢或毀滅」,然後是荒廢所引起的「驚奇或驚駭」。這裡顯然是後者,因為毀滅由最後一個詞表達;武加大譯本、敘利亞譯本、我們的譯本以及布萊尼(Blayney)等人都如此翻譯。這兩個詞在第十一節再次出現。這裡的順序,像往常一樣,是顛倒的;先提到結果,然後是原因:驚駭和嗤笑的原因將是毀滅。——編者

由於本節與前一節相關聯,「ו(w)」(wāw)譯為「因為」會更好:——10. 因為我必使歡樂的聲音和喜樂的聲音,新郎的聲音和新娘的聲音,磨石的聲音和燈的亮光,從他們中間止息。磨麵的時間是早晨;這是早晨最早做的事情,而且每天都做。燈的亮光的時間是晚上;當它消失時,就證明沒有居民。——編者

由於第一個詞意為「荒廢」或「毀滅」,別無他意,而第二個詞既意為「驚駭」也意為「毀滅」,因此我們的譯本和加爾文的譯法必然是正確的。通常情況下,它們的順序在這裡是顛倒的,與第九節中它們的順序不同。——編者

如果指的是書卷,「אשר(ʾšr)」(’ăšer),即「這」,後面會跟著一個代詞,動詞後面帶有介詞「ב(b)」(bə),意為「在」;因為這是該語言的慣用語法。所有譯本都將這句話譯為「耶利米所預言的一切」等。——編者

參閱耶利米書 27:7,將使我們理解這段經文。詞語是相似的。該節中的「多國和大君王」意指巴比倫王的征服者;因此,這裡無疑也是同樣的意思。「所有國家」在上一節中是耶利米書 25:9 中提到的「北方所有的家族」,他們都臣服於巴比倫王;而本節開頭的「他們」就是這些國家,這裡說他們被奴役或受制,而在耶利米書 27:7 中則提到了巴比倫王本人。動詞「עבר(ʿbr)」(‘āḇar),當後面跟著「ב(b)」(bə)時,總是意為「奴役、使受制、使臣服」或「征服」。那麼本節應當這樣翻譯:——因為多國和大君王必使這些人服事;我必照他們的行為,照他們手所做的報應他們。這是他爾根譯本給出的意思;武加大譯本和敘利亞譯本錯誤地翻譯了動詞,儘管兩者中的代詞「他們」都指代上一節中的國家。——編者

我認為這句話可以這樣翻譯:——從我手中拿這杯烈怒的酒。加塔克(Gataker)和維內馬(Venema)也這樣翻譯這句話,將「這」指代杯子而不是「烈怒」。譯為「烈怒」的詞是「熱」;它意為「熾熱、沸騰或燃燒的憤怒」——武加大譯本和敘利亞譯本譯為「烈怒」——他爾根譯本譯為「咒詛」,七十士譯本譯為「未攙雜的」(這杯未攙雜的酒)。——編者

字面意思是「我差你到他們那裡去」;七十士譯本幾乎逐字翻譯為「πρὸς(pros) ἃ (ἔθνη(ethnē)) πρὸς αὐτούς(pros autous)」;但第一個「πρὸς(pros)」在原文中並不存在。這是一種試圖將一種語言的特點移植到另一種語言的嘗試,七十士譯本中經常出現這種情況。威爾士語與希伯來語的字面意思相同。——編者

各譯本對這兩個動詞的譯法不同:最好的譯法是:——他們必喝醉,且搖晃;他們必因我將差到他們中間的刀劍而發狂。布萊尼(Blayney)的譯文幾乎相同,「喝醉、搖晃、發狂」;但最好只將「刀劍」與後一個動詞連接。——編者

布萊尼(Blayney)贊同這個推測,並非沒有道理:他認為神的話語在耶利米書 25:16 結尾處中斷,直到耶利米書 25:26 後半部分才恢復,神在那裡繼續說:「示沙王也要在他們之後喝。」他將所有中間的經文都包含在括號中,並認為它們是在耶路撒冷被毀之後,當他的預言被彙編時,由巴錄或先知本人寫的:這解釋了「直到今日」這句話。但加塔克(Gataker)拒絕這種觀點,並認為這個預言是在約雅敬第三或第四年迦勒底人入侵之後宣布的,這在但以理書 1:1 中有所提及。當時造成的破壞是巨大的,並最終在西底家統治時期完成。——編者

加塔克(Gataker)指出,僕人、首領和百姓與君王一同被提及,是為了排除一切逃脫的希望;因為君王可能被罷免,而國家卻沒有受到太大擾亂。——編者

維內馬(Venema)和布萊尼(Blayney)將這些詞與前一節聯繫起來,認為指的是埃及的雜居民族;這最有可能。七十士譯本也是如此:「以及所有與他們混雜的人」。敘利亞譯本是:「以及它所有的邊界」,即埃及。武加大譯本是意譯:「以及整體」。——編者

猶大列王和其他國家的君王也被提及;原因似乎是,對他們的災難威脅並非一次性降臨在一代人身上,而是逐漸降臨在連續幾代人身上。猶大和其他王國都是如此;連續的攻擊直到他們最終完全被征服。正如我們在以賽亞書 23:2 中發現推羅人被稱為「海島的居民」,我們可以將本節譯為:——22. 推羅所有的君王,西頓所有的君王,以及海邊所有海島的君王。這種重複是因為推羅的權勢和財富,一個被認為堅不可摧的地方。參閱以賽亞書 23 章。——編者

參閱第一卷第 506 頁的注釋。

這不太正確。底但(Dedan)——這裡提到了兩個同名的人,創世記 10:7 和創世記 25:3;這裡可能指的是後者。提瑪(Tema)是以實瑪利的後裔之一,創世記 25:15。另參閱約伯記 6:19 和以賽亞書 21:14。——布斯(Buz)是拿鶴的後裔之一,創世記 22:21;約伯最著名的朋友以利戶就是這個家族的;他是一個布斯人。約伯記 32:1-6。——編者

布萊尼(Blayney)認為心利(Zimri)與心蘭(Zimran)是同一個人,心蘭是亞伯拉罕與基土拉所生的兒子之一,他和他的兄弟們被送到「東方之地」(創世記 25:2, 6)。普林尼(Pliny)提到的居住在阿拉伯某地的扎梅羅尼人(Zameroeni),很可能就是心利的後裔。——編者

維內馬(Venema)和加塔克(Gataker)都認為這是拉比們的奇思妙想之一,儘管耶柔米(Jerome)也支持這種說法。關於巴比倫被稱為示沙克(Sheshach)的原因眾說紛紜。有人將這個詞源於「שיש(šyš)」(šîš),在敘利亞語中意為「居住、安息」,並認為「K」是一個構成字母;然後他們將其譯為「大居所」。另一些人則將其源於一個阿拉伯語詞根,意為「快速或迅速前進」——太陽或火的特徵,它們被神化了。第三派人說,它表示一個節日,就像迦勒底人的農神節(Saturnalian)「σακέαν(sakean)」;因為巴比倫是在一個節日期間被攻取的,因此通過稱其為這個節日的王來暗示這一點。參閱耶利米書 51:39。但最有可能的解釋是加塔克(Gataker)提出的,即巴比倫之所以這樣稱呼,是因為城中一個備受推崇的偶像,名叫示沙克或沙克(Sheshach or Shach),而且這座城是在這個偶像的節日期間被攻取的。這解釋了當其毀滅特別被提及時,為何給予它這個名字。米沙利(Mishael),以神的名字結尾,被改為米沙克(Meschach),或者更確切地說是米沙克(Mishach),其中包含了巴比倫偶像的名字(但以理書 1:7)。——編者

最好像耶利米書 25:16 那樣,將「刀劍」與最後一個動詞連接起來:那麼本節將讀作:——27. 你要對他們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們要喝,且要喝醉,也要嘔吐,並且跌倒;你們必不能在我將差到你們中間的刀劍面前站起來。這裡的描繪是,他們會醉到無法站立,跌倒後也無法起來抵抗對他們的攻擊。——編者

或者我們可以按字面意思翻譯這些詞:——你們喝吧,——你們必喝。第一個動詞是命令式,第二個是將來時,可以譯為「你們必須喝」,因為將來時常常可以這樣翻譯。——編者

字面意思是「我的名被稱在其上」;七十士譯本試圖模仿希伯來語的慣用語法,保留了「在其上」,這與希臘語的慣用語法不符;但武加大譯本保留了拉丁語的特點,將這句話譯為「我的名被稱在其上」。威爾士語,根據其慣用語法,與希伯來語字面意思相同。——編者

字面意思是:「你們——你們被宣告無罪,就必被宣告無罪嗎?你們必不被宣告無罪。」這裡指的是司法程序,這在第 31 節(耶利米書 25:31)中明確提及。——編者

或「對著他的居所」,或「安息之所」,如布萊尼(Blayney)所譯;七十士譯本是「他的地方」;敘利亞譯本是「他的居所」。武加大譯本是耶柔米(Jerome)的譯本。——編者

本節似乎只指猶太人,而下一節則指列國的命運。本節後半部分描繪神回應列國對他百姓的呼喊:——他必向自己的居所咆哮;他必向地上所有的居民發出像踹葡萄者一樣的呼喊。這種譯法避免了給「אל(ʾl)」(’el)一個不尋常的意義,因為它通常是這樣做的。科西烏斯(Coccius)也持這種觀點。——編者

這些術語是法律術語:——31. 聲音已傳到地極;因為耶和華與列國爭辯,他已與所有的人進入審判;耶和華說,他已將惡人交給刀劍。過去時顯然用於將來時。「聲音」將會傳出,原因如下:神將與所有人爭辯,彷彿通過司法程序審理此事,並將被定罪的惡人交給刀劍。加爾文對這種描繪的目的闡述得非常正確。——編者

這個詞在七十士譯本中被省略了,加爾文的譯法與武加大譯本相同,在敘利亞譯本和他爾根譯本中,它是一個動詞,與前一個動詞相似。相反,這兩個詞是名詞,應該這樣翻譯:——34. 牧人哪,你們要哀號,要呼喊;羊群中的尊貴者哪,你們要在塵土中打滾,因為你們被宰殺和被分散的日子已經滿足;你們必像寶貴的器皿一樣跌倒。詞語「באפר(bʾpr)」(bā’āp̄ār),「在塵土中」,在耶利米書 6:26 和以西結書 27:30 中與這裡使用的動詞連接,武加大譯本和他爾根譯本在這裡補充了它。七十士譯本將這句話譯為:——羊群中的公羊哪,你們要哀哭。但這個動詞除了「打滾」之外沒有其他意思,儘管另一個詞可以譯為「公羊」,因為它是陽性。維內馬(Venema)給出了以下譯文:——牧人哪,你們要哀號,要大聲呼喊,羊群中的尊貴者哪,你們要用塵土灑身;因為你們被獻祭的日子已經滿足;你們將被擊碎,你們必像寶貴的器皿一樣跌倒。他認為第一行和第四行是連接的,第二行和第三行是連接的;牧人將被擊碎,羊群中的尊貴者將被宰殺獻祭。這樣看來,各部分之間確實存在一致性。——編者

他爾根譯本將這句話譯為:「因為主已經毀滅了他們的百姓。」——編者

「帳棚」(tents)這個詞有時指「住處」或「居所」,有時指「牧場」;因此在我們的譯本中,根據上下文的需要,有不同的翻譯。由於前一節提到了「牧場」,這裡用「帳棚」或「居所」會是最好的詞,也更適合所使用的動詞,該動詞意為「使之寂靜」或「使之平坦」,即與地面齊平,因此意為「拆毀」。武加大譯本譯為「田地」(arva),但敘利亞譯本和他爾根譯本譯為「居所」。維內馬(Venema)和布萊尼(Blayney)譯為「羊圈」(folds),這可能就是所指的居所。——編者

字面意思是「因耶和華烈怒的燃燒」。譯為「狂怒」(fury)的詞,在許多地方被這樣翻譯,但絕不合適。各譯本不同:「憤怒的烈怒」是七十士譯本;「狂怒的烈怒」是武加大譯本;「沸騰的烈怒」是七十士譯本;「烈怒的狂怒」是他爾根譯本。同樣的詞語出現在下一節的結尾。——編者

許多人持另一種觀點,認為神被比作一隻為捕食而離開巢穴的獅子;格羅提烏斯(Grotius)、加塔克(Gataker)、洛思(Lowth)、亨利(Henry)和亞當·克拉克(Adam Clarke)都持此觀點。斯科特(Scott)似乎同意加爾文的觀點;這似乎得到後面內容的支持,「因為他們的土地已成為荒廢」等;儘管這也可能與另一種觀點相符,因為這可能被視為神像獅子一樣出去尋找獵物,即毀滅他們的證據。——編者

有幾份手稿將「חרב(ḥrb)」(ḥereḇ),即「刀劍」,寫作「חרון(ḥrwn)」(ḥārôn),即「燃燒」或「憤怒」,七十士譯本和他爾根譯本也是如此;而「壓迫的刀劍」(חרב היונה(ḥrb hywnh),ḥereḇ hayyônāh)在耶利米書中另有兩處出現,即 46:16 和 1:16。還應注意的是,「חרון(ḥrwn)」(ḥārôn)很少單獨使用,通常與「אף(ʾp)」(’ap̄)連用,我們在下一句中再次看到它。那麼最可能的正確讀法是「חרב(ḥrb)」(ḥereḇ)。本節將如下:——38. 他已像獅子一樣離開他的巢穴;因為他們的土地已成為荒涼,因著壓迫的刀劍,並因著他烈怒的燃燒。「כי(ky)」(kī)可以譯為「因此」,而不是「因為」;這樣意義會更明顯。參閱耶利米書 25:30-31,其中提到了「咆哮」如獅子,以及「刀劍」;這證實了這裡給出的觀點。在最後兩行中,首先提到「壓迫的」或「毀滅性的刀劍」——可見的結果,然後是「他烈怒的燃燒」——原因;這種順序在先知書中經常可見。——編者

事實上,他的信息似乎不是針對祭司或假先知,而是針對前來敬拜的百姓,彷彿向他們說話是徒勞的。沒有人比不忠和腐敗的祭司以及假先知更絕望了;被他們誤導的百姓可能得以恢復,但他們自己的情況幾乎已無希望。這裡似乎暗示了這一點;因為他們被忽略了,而百姓卻被勸告。——編者

與「增加」相對,最合適的詞是「減去」或「取走」。七十士譯本、武加大譯本和敘利亞譯本都使用了這個詞;他爾根譯本是「減少」,這是我們譯本中的詞。——編者

我將本節譯為:——3. 或許他們會聽從,各人轉離自己的惡道;那麼我將後悔,不將我原打算因他們惡行而降臨的災禍降在他們身上。這裡是「以惡報惡」,以懲罰之惡報罪惡之惡。這個詞經常用於這兩種意義。在七十士譯本中改為「κακῶν(kakōn)」和「πονηρῶν(ponērōn)」;在武加大譯本中改為「malum」和「malitia」。「因此,惡生惡」,加塔克(Gataker)說,「這是以惡報惡的公正報應。罪惡之惡和刑罰之惡就像針和線;一個在前開路,另一個緊隨其後;當一個找到通路時,它就會引出另一個。」——編者

最好在「先知」一詞之後開始括號;我將這三節經文譯為:——4. 你要對他們說,

第29章 8

將此句與下一節連接起來似乎更好,如下所示:— 10. 當全體百姓聚集在耶和華殿中攻擊耶利米時,猶大的首領們聽見這些事,就從王宮上到耶和華殿中,等等。這似乎是另一段的開始。重複的「ו(w)」常常應譯為「當……時」或「然後」;事實上,在我們的語言中,「然後」有時可以省略。如果這裡兩處都譯為「和」,意思會相同,只是按上述譯法,連接會更明顯;百姓聚集攻擊耶利米的報告傳到了首領們那裡。— 編者

目前的希伯來文文本是「耶和華的新門」。在「耶和華」之前加上「殿」字,在許多手稿中都有發現,除了七十士譯本(其中「耶和華」和「殿」都省略了)之外,所有譯本都採用了這個詞。無疑,正確的讀法是「耶和華的殿」。加塔克(Gataker)說,它被稱為「新門」,是因為約坦(Jotham)曾將其翻新。參見列王紀下 15:35。他爾根(Targum)將其譯為「東門」。據一些人說,大公會(great consistory)就設在這門的門廊裡。— 編者

這些話的字面意思是:「這人當受死刑(或判決)」,或者「屬於這人」,也就是說,他應得死刑。他們當時似乎是在法庭上,首領們作為地方官或法官就座;這是祭司和先知提出的控告;他們自己沒有權力判處死刑,他們只是宣告他當受死刑。— 編者

這些話是:— 13. 「現在你們要改正你們的道路和行為,等等」;或者「但現在,等等」。這比我們譯本中從武加大譯本(Vulg.)借來的「因此」讀起來更好。七十士譯本是「和」,他爾根也是。我們譯本中的「改正」是敘利亞譯本(Syr.)的譯法;「改正」是其他早期譯本的譯法。他先提到了後發生的事;聽從神的聲音在改正我們的道路之前;但這符合先知們經常採用的做法。— 編者

「並這城,等等」,根據我們的譯本和所有早期譯本以及加爾文的譯本;但介詞不同,可以譯為「反對」:殺害他,他們作為行兇者,必將無辜之血的罪歸到自己身上,並歸到這城及其居民身上,因為他們允許並縱容了這樣的行為。— 編者

我們譯本中的「合適」不是正確的詞;這個詞的意思是公正和正確。七十士譯本將這句話譯得非常鬆散,「正如對你們有利和最好的」。武加大譯本幾乎與原文相同,「在你們眼中是好的和正確的」;字面意思是「在你們眼中是好的和正確的」。— 編者

這句話的字面意思是:「這人沒有死刑的判決。」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譯本幾乎相同,「這人沒有死刑的判決。」我們的譯本是敘利亞譯本。— 編者

有些人將這句話譯為:「錫安,作為一塊田地,將被耕種」;它既然成了一塊田地,就會被耕種。在這種情況下,不需要在「田地」之前加上「כ(k)」(如同);這裡或彌迦書中也沒有不同的讀法,儘管除了敘利亞譯本(它譯為「錫安將被變成田地」)之外,早期譯本都補充了這個詞。— 編者

這些話的字面意思是:「那時,有幾位長老從那地起來。」— 編者

克里(Keri)讀作「מִיכָה(mîkāh)」,並得到幾份手稿的支持,無疑是正確的讀法,而不是目前公認文本中的「מִיכִיָה(mîkîh)」。— 編者

七十士譯本、敘利亞譯本以及他爾根都給出了意思,但不是正確的詞:「耶和華就止住不降所說的災禍,等等。」— 編者

關於這個主題還有另外兩種觀點;有些人說,第二個例子,烏利亞的例子,是由敘事者(無論是耶利米本人還是巴錄)引入的,提到這個例子是為了表明,根據這個先例,如果不是亞希甘的介入,耶利米也會被殺。這是加塔克和布萊尼(Blayney)的觀點。但與整段經文最一致的觀點是維內馬(Venema)提出的;他認為第17節(耶利米書 26:17)已經從第19節和第20節(耶利米書 26:19-20)之間移開了,並且「首領們」提到了彌迦的案例以支持耶利米,而「那地的長老們」則提出了烏利亞的案例來反對他,儘管如此,最後還是補充說,亞希甘,其中一位首領,成功地解救了他。這本書中的章節被調換是無可置疑的;同樣的事情也可能發生在經文上。那麼這段經文就會讀作:— 16. 於是首領和眾民對祭司和先知說:「這人沒有死刑的判決,因為在 18. 耶和華的名下,他對(或反對)我們說話。摩利沙人彌迦在猶大王希西家的時候作先知,他對猶大眾民說:『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錫安必被耕種像田地,耶路撒冷必變為亂堆,聖殿山必像樹林的高處。』 19. 猶大王希西家和所有猶大人殺了他嗎?他豈不敬畏耶和華,懇求耶和華的恩惠嗎?於是耶和華就後悔不降他所說的災禍。但我們卻在對自己的靈魂行大惡。」 17. 那時,有幾位長老從那地起來,對 20. 眾民說:「但還有一個人,奉耶和華的名說預言,就是示瑪雅的兒子烏利亞,等等。」這種安排使整個敘事清晰、規律、一致。結論自然而然地得出,儘管「長老們」發表了不利的言論,耶利米還是因亞希甘(其中一位首領)的影響而得救。— 編者

為了避免這節經文中可能出現的贅詞,布萊尼將「埃及」一詞譯為「敵人」—「但約雅敬王差遣敵人,亞革波的兒子以利拿單,和一些人與他同去埃及。」如果這些詞按字面意思翻譯,重複就不會顯得與我們遇到的許多情況不同:「於是約雅敬王差遣人到埃及,與亞革波的兒子以利拿單同去,就是那些人與他同去埃及。」重複似乎是為了表明,派去抓捕先知的是一支強大的力量,而不是一個人,而且這支力量甚至要遠赴埃及。七十士譯本的譯法是:「王差遣人到埃及」;武加大譯本和他爾根與我們的譯本相同;但敘利亞譯本是:「約雅敬王差遣一個埃及人,亞革波的兒子以利拿單,和一些人與他同去埃及。」奇怪的是,在一個手稿中,發現了「מְרַגְּלִים(mǝragǝlîm)」(搜索者、間諜)一詞,而不是「מִצְרַיִם(miṣǝrayim)」(常譯為埃及),儘管後者來自一個意思是「緊密捆綁、包圍、圍困」的詞根;因此作為一個希菲爾分詞,它將是「圍困者」或「捕捉者」— 用現代語言來說,就是「bumbailiffs」(一種對「bound bailiffs」的訛稱)。這個意思完全符合這段經文:「於是約雅敬王差遣人,捕捉者,與亞革波的兒子以利拿單同去,就是這些人與他同去埃及。」— 編者

這是他的兒子基大利,而不是他自己。— 編者

加爾文解釋這預言為何長期隱藏的方式很巧妙;但現代學者並不滿意。萊特富特(Lightfoot)說,耶利米在約雅敬時代奉命製作這些軛,以表明猶大對巴比倫王的臣服,但他在西底家統治時期奉命將它們送給外邦君王。第一節在七十士譯本中被省略了;提奧多雷特(Theodoret)給出的希臘文譯本有「約雅敬」,武加大譯本和他爾根也是如此,但敘利亞譯本和阿拉伯譯本有「西底家」;有三份希伯來文手稿中也發現了同樣的內容。最決定性的似乎是下一章的開頭,哈拿尼雅在西底家「第四年」出現並折斷了耶利米的軛。加塔克、亨利(Henry)、洛思(Lowth)、斯科特(Scott)和布萊尼都傾向於認為最初的錯誤是抄寫員造成的。— 編者

我們譯本中的第四節不正確,「並吩咐他們對他們的主人說」,它應該是「並吩咐他們關於他們的主人(或君主),說」— 因為希伯來文不允許這樣的轉置。— 編者

每當希伯來文中出現代詞時,它們都帶有強調意味:這節經文的開頭應該譯為「我親自」,或者「我,就是我,造了地,也造了地上的人和獸」(而不是我們譯本中的「在地上」),等等。最後一句「並將地賜給我看為合適的人」根據加爾文和我們的譯本,應該是「我將地賜給我看為對的人」。維內馬和布萊尼也是如此;這也符合七十士譯本,儘管其他譯本與我們自己的譯本相同。動詞確實是過去式,但它前面有「ו(w)」轉化詞。然後是下一節,「現在我—我已將所有這些地賜給了」,等等。第五節包含了一般性的真理宣告;神造了地,並會將地賜給他所喜悅的人:第六節包含了神對所有這些地的決定;他已將它們賜給了尼布甲尼撒。— 編者

有些人對田野的野獸持這種觀點,即不僅城鎮和耕地會被交給尼布甲尼撒,而且山丘、山脈、沙漠和森林,這些野獸居住的地方,也會被交給他,這樣說是要表明,這些土地及其中的一切,包括野獸,都將完全歸於那位君王。— 編者

似乎還有另外兩位,曾一度行使王權,但他們不是尼布甲尼撒的後裔。— 編者

這句話有不同的譯法:「直到他自己的地,他的地,時候來到。」早期譯本以及維內馬和布萊尼都是如此。— 編者

這裡加爾文遵循了武加大譯本;但我們的譯本給出了真實的含義。參見耶利米書 25:14 的註釋。這兩句話可以這樣翻譯:「直到他自己的地,他的地,時候來到;那時,許多國家和強大的君王將使他(或它,即土地)臣服。」這實質上是維內馬、布萊尼以及皮斯卡托(Piscator)和朱尼烏斯(Junius)的譯本。— 編者

這裡提到的五個名稱,維內馬解釋如下:1. 先知——聲稱受神啟示者;2. 占卜者——藉由抽籤和箭矢預測者;3. 夢者——聲稱有神聖夢境者;4. 占星家——藉由雲和星辰預測事件者;5. 巫師——聲稱與某種靈魂有親密交談者。帕克赫斯特(Parkhurst)認為第二個詞「占卜者」是一個通用術語,指那些藉由夢境、星辰或熟悉靈魂來占卜的人;他將第四個詞譯為「觀雲者」(cloudmongers),儘管他認為他們藉由星辰以及流星、雷電,可能還有鳥的飛行來預測;但他認為最後一個詞是指那些聲稱藉由魔法手段發現隱藏和未來事物的人。猶太人變得多麼徹底地異教化啊!他們寧願相信所有這些異教的幻覺,也不願相信神無誤的聖言!然而這些都是他們律法中明文禁止的事。— 編者

這比我們的譯本更合適:這節經文可以這樣翻譯:— 10. 因為他們向你們說假預言,好使你們遠離自己的土地;因為我必將你們趕走,你們必滅亡(即從土地上滅亡)。「שֶׁקֶר(šeqer)」這個詞常常可以作副詞用。而「ו(w)」有時可以譯為「因為」,這是顯而易見的:他威脅說,如果他們聽從假預言,就會被驅逐和毀滅;然後,在下一節中,他應許順從的人將繼續留在土地上:「但那將頸項服在巴比倫王軛下,事奉他的國家,我必使他們安居在自己的土地上,耶和華說,使他們耕種並住在其中。」— 編者

這在希伯來文中是命令式,「活著」,但在所有早期譯本中都是將來式,如同加爾文在此處的譯法。意思相同。— 編者

無疑,我們可以將這個應許延伸到屬靈生命,但這裡指的是在迦南地生活,與耶利米書 27:10 中的滅亡或被驅逐出境相對。— 編者

如同耶利米書 27:12,這裡的動詞也是命令式,但在所有早期譯本中都像這裡翻譯的一樣。— 編者

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譯本都給出了第一個意思,即「遇見」,而不是第二個意思「代求」,因此完全沒有意義。敘利亞譯本使用了「禱告」一詞,「讓他們向主禱告,等等。」參見創世記 23:8;約伯記 21:15。— 編者

或基座,即海洋或柱子所立之處。參見列王紀上 7:27-37。— 編者

這是一個清晰的例子,說明這個助詞的肯定意義,因為這段經文不能有其他解釋,儘管除了敘利亞譯本之外,其他譯本都保留了它的因果意義。— 編者

他是否如此自覺,或被放棄去相信謊言?他是否被野心驅使而扮演角色,還是在邪靈的迷惑影響下成為一個有良心的狂熱者?無論哪種情況,他都是撒旦的僕人;世界上不是還有許多像他這樣的人嗎?— 編者

加塔克提到了對這個難題的各種嘗試性解決方案,其中一個就是這裡提到的;另一個是,他統治的十一年,被分成三部分,前三年和第四年的開始可以被視為他統治的開始;第三個,他更喜歡的,是第四年不是指西底家,而是指安息年,它是那個週期的第四年;而且根據年代學家,耶路撒冷的毀滅發生在一個安息年,是第十八個禧年的第四年。在這種情況下,西底家的第一年是安息年後的第四年,他的第十一年將與下一種類型的時期相對應,同時考慮到他開始統治的年份的開始。布萊尼採用了第二種解決方案。也許最好將「開始」理解為斯科特所說的,指他統治的早期或前期。

哈拿尼雅,有些人認為是祭司,因為便雅憫支派的基遍是分給祭司的城市之一;他無疑是職業先知,耶利米一直稱他為先知。在猶太人中,從早期就有一個被稱為先知的人群;他們並非都具有預言的恩賜,而是為此目的在神學院中受訓,成為律法的解釋者和百姓的教師。參見撒母耳記上 19:20;列王紀下 2:3;6:1。哈拿尼雅可能就是這類先知,因此被耶利米稱為先知;但他這裡以另一種身份出現,作為一個具有預言之靈的先知。新約中的文士似乎就是舊約中的教導先知。

我們的譯本譯為「在兩年之內」更好;字面意思是「在(即在)兩整年之內」:不是在結束時,而是在兩年之內。他取了兩年的範圍,沒有指定任何特定的時間。— 編者

這裡的時態給得不正確,原文是「因為我必折斷巴比倫王的軛」;所有譯本都是如此。— 編者

二十多份手稿讀作「רָעָב(rāʿāb)」(饑荒),這可以被認為是正確的讀法,儘管所有譯本都支持另一種讀法。這節經文很難翻譯。加爾文在這裡重複了「預言」這個詞,這或許是最好的結構。文本中「預言」前面有一個「ו(w)」,將它與「已經」連接起來。那麼我會這樣翻譯:— 8. 在我以前和你以前,從起初就有先知,他們預言了許多國家和強大王國,預言了戰爭、饑荒和瘟疫。有些先知沒有預言「許多國家」,等等;他指的不是這些,而是那些這樣做的先知。— 編者

這裡使用的不是過去式,而是將來式,「那預言平安的先知,等等」;除了武加大譯本之外,其他譯本都是如此。在上一節中,耶利米談到了所有以前的先知所預言的,即關於各種王國的戰爭、饑荒和瘟疫,猶大無疑是其中的一部分。現在,在這節中,他似乎說,如果一個先知說出與所有以前的先知不同的話,那麼只有事件,只有他預言的實現才能證明他是一個真正的先知。他暗示,由於哈拿尼雅所說的話與所有以前的先知都相反,所以在他的話實現之前,不應相信他。這節經文可以這樣翻譯:— 9. 那預言(或預言)平安的先知,當那先知的話語實現時,他將被認出是耶和華真實差遣的先知。第一個詞「先知」是絕對主格,希伯來文中有很多這樣的例子。— 編者

似乎只有七十士譯本保留了這裡的正確讀法,其中動詞「製造」以第一人稱給出;區別僅在於增加了「י(y)」;那麼這句話將是:— 你折斷了木軛,但我為他們製造了鐵軛。或者如果將「vau」視為轉化詞,這句話將是:— 但我將為他們製造鐵軛。經文的需要是我們最好的指導之一。— 編者

這節經文的最後一句沒有在這裡解釋。加爾文的譯本是:「你說了背叛耶和華的話」;武加大譯本是:「你說了反對主的話」;敘利亞譯本是:「你在主面前說了不義的話」;他爾根是:「你在耶和華面前說了悖逆的話」。布萊尼的譯本是:「你說了關於耶和華的背信棄義」。加塔克與加爾文的譯法相同,並解釋說:「因為你用你的謊言故事鼓勵和煽動人們反抗神的話語,反抗他藉著先知發出的勸誡和威脅。」亨利也持同樣的觀點。布萊尼說,「סָרָה(sārāh)」這個詞本身的意思是偏離或轉離正道,即真理和正義之道,這裡的意思是冒昧地將一個人明知不是神啟示的話語說成是神啟示的。同樣的短語還出現在另外兩個地方,申命記 13:5;耶利米書 29:32。這裡「耶和華」前面的「אֶל(ʾel)」在幾份手稿中是「עַל(ʿal)」;但這些介詞有時是相同的。適合這三個地方的譯法將是:「因為你說了偏離耶和華的話」,也就是說,偏離了他明確的旨意或命令。這個意思可以這樣表達:「因為你鼓勵了違背神明確命令的行為。」— 編者

七十士譯本、武加大譯本和他爾根都譯為「書信」;但敘利亞譯本譯為「書信」或「信件」。這個詞本身的意思是「敘述」;但由於敘述包含在書或信中,所以它常常同時用於兩者。在我們的譯本中,出埃及記 24:7 譯為「書」;撒母耳記下 11:14 譯為「信」。— 編者

更確切地說,是「老年人」;字面意思是「給被遷徙的其餘老年人」。這裡似乎指的是年齡,而不是權威,儘管格羅提烏斯(Grotins)認為他們是公會的成員。通常譯為「被擄」的詞,當作動詞時譯為「擄掠」,其本身的意思是「被移走、遷徙」,及物動詞則為「移走、帶走、轉移、翻譯」。其中不包含「被擄」的意思,儘管有時暗示。— 編者

這裡原文結束了上一講;但由於本章與前一章沒有關聯,所以這裡出現的禱告已被移到上一章的末尾。— 編者

他爾根譯為「文士」;七十士譯本和敘利亞譯本譯為「假先知」;武加大譯本譯為「先知」。他們可能是教師,而不是那些蒙神賜予異象、被神差遣傳達特別信息的更高層次的先知。— 編者

武加大譯本譯為「女總督」或「夫人」—「domina」;但七十士譯本、敘利亞譯本和他爾根譯為「王后」。這是一個最常用於太后的稱謂。— 編者

各譯本譯為「太監」,但他爾根譯為「首領」。這個詞的意思是君主的官員或侍從。在創世記 37:36 譯為「官員」;在以斯帖記 2:3 譯為「內侍」。毫無疑問,這些官員常常是太監,但這個詞本身並不指明這一點。— 編者

參見第24章第1節的註釋。

「為這城求平安」無疑是藉著他們的努力來促進它,謹慎地維護它。在申命記 11:12 中,「求地」是關心它;在約伯記 3:4 中,「不求那日」是不看重它。因此,「為這城求平安」就是關心或看重它,以便盡一切努力促進它。論到末底改,說他「為他本族的福利(更確切地說,是好處)著想」(以斯帖記 10:3)。他的整個行為就是證明。在詩篇 38:12 中,「求人的害處」不是為此禱告,而是用盡一切手段來實現它。因此,加爾文給出的第一個意思才是正確的。— 編者

字面意思是「我所遷徙的」,或「我所移植的」;七十士譯本是「從家鄉遷出的」;武加大譯本是「轉移的」;他爾根是「使之遷徙的」。— 編者

為一個城市或國家求平安,以及為統治者的健康或永恆救恩禱告,與祝願他們野心勃勃、貪婪或嗜血的事業成功,是非常不同的;儘管這種區別通常沒有受到重視。— 斯科特

所有古老的譯本,包括他爾根,都將這句話譯為「你們所做的夢」。做夢在希伯來文中是一種常見的表達方式。這裡的「夢」這個名詞,沒有任何例子表示「做夢者」,如同布萊尼所譯;我們譯本中耶利米書 27:9 的旁註無疑是正確的,因為這個詞在所有其他經文中都譯為「夢」;而當它表示「做夢者」時,這個詞的形式是不同的,參見詩篇 126:1。最後一個詞只在這裡以希菲爾(Hiphil)形式出現;但這種形式並不總是具有使役意義,這裡似乎也沒有。那麼這句話將是:「也不要聽從你們所做的夢。」— 編者

這些話的字面意思是:「當巴比倫的『充滿』(或『完成』)之口(或『末端』)有七十年時,等等」,也就是說,當七十年完成,整個數目或量被填滿時。布萊尼的譯本是:「誠然,當七十年在巴比倫完成時。」但這裡的「כִּי(kî)」他爾根和古譯本都沒有譯為「誠然」,而是譯為「當」。— 編者

武加大譯本相同,「 suscitabo — 我必喚醒,等等」;七十士譯本和他爾根也是如此;但敘利亞譯本是「我必堅立」,或「確認」。קוּם(qûm) 的主要意思是「起來」,在希菲爾(Hiphil)語態中,如這裡,意思是「使之起來」,即「喚醒,叫醒」;其次要意思是「站立」,在希菲爾語態中,意思是「使之站立」,即「堅立」或「確認」。第一個意思最為引人注目:應許的話語彷彿沉睡了七十年,現在要被喚醒:「我必為你們喚醒我的話語,那美好的。」這是字面翻譯,除非我們採用動詞的次要意思,這也很合適,「我必為你們堅立」,等等。— 編者

「思想」這個詞常常可以譯為「目的」,如同在我們的譯本中有時的譯法。神的心思就是他的目的。所以這裡:「因為我—我深知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耶和華說,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使你們有指望,得著所求的。」神說「到這地方」,是將自己描繪成住在耶路撒冷,在聖殿中,他曾應許在那裡顯現。提到「意念」(複數)而不是「意念」(單數),其目的可能是為了表明其堅定性和確定性。希伯來人有時使用複數來加強意義,例如箴言 9:1 中的「智慧」(wisdoms)表示完全的智慧。那麼這個詞的意思將是「非常確定的目的」;在譯本中,應該給出意思,而不是字面上的詞。— 編者

這兩個詞在七十士譯本中被省略了;武加大譯本是「結局和忍耐」;他爾根是「結局和希望」;敘利亞譯本只有「希望」。最好將這些詞分開保留,而不是像許多人那樣將它們合併:「結局」是他們苦難和流亡的結束,「期望」是回到自己國家的期望—兩者完全不同,儘管同時發生:「賜給你們結局(流亡的結束)和期望(回歸的期望)」,也就是說,它的實現。這是一種轉喻,期望被用來指代其對象,或所期望的事物。— 編者

前兩個動詞在七十士譯本和他爾根中缺失,第二個動詞在敘利亞譯本中缺失。武加大譯本與我們的譯本一致,後者是希伯來文的字面翻譯:沒有不同的讀法。這裡很難理解第二個動詞「去」或「進行」的意思。有些人給出這個意思:「你們要呼求我,並要回到你們的國家;你們要向我禱告,我必聽你們。」但最合適的意思似乎是:「你們要呼求我,並要繼續向我代求,我必聽你們。」動詞「הָלַךְ(hālakǝ)」用於表示在已開始的過程中前進或繼續。參見創世記 26:13;出埃及記 19:19。為自己和他人「代求」比「呼求神」更多。從呼求他們會繼續代求,懇切地為自己和他人懇求,然後應許是神會聽他們。— 編者

這裡的「כִּי(kî)」在我們的譯本和古譯本中譯為「當」,除了七十士譯本,那裡是「ὅτι(hoti)」,即「因為」或「由於」。這個助詞最常見的意思是「因為」;這裡也可以這樣翻譯;因為真誠可以被公正地視為禱告蒙垂聽的原因,而不暗示任何功勞。事實上,就事物的本質而言,沒有真誠的禱告根本不可能被接受。在我們的譯本中,這兩個動詞的意思被顛倒了;第一個動詞更應該譯為「尋找」,而後者譯為「尋求」。第一個動詞與「找到」相關聯,這意味著尋找,而動詞「בָּקַשׁ(bāqaš)」有時表示尋找失物。這節經文應該是:「你們要尋找我,就必尋見;因為你們要全心尋求我。」尋求神意味著尋求他的恩惠。他們會尋找他們彷彿失去的神,他們會尋見他,因為他們會全心真誠地尋求他的恩惠;這不是為了功利的目的,而是為了享受神的恩惠。— 編者

這裡的順序值得注意;首先提到復興,然後是為此目的所需的手段,即將百姓從各地聚集起來:「我必使你們被擄的人歸回」,或「被擄者」,「我必聚集」,等等。結尾的句子是:「我從那裡將你們遷徙到哪裡」;「哪裡」和「從那裡」,而不是「從何處」。— 編者

加塔克贊同這一點,並說,顯然是指加爾文,「所以一位首要的解釋者如此翻譯。」「כִּי(kî)」有時是推論詞,這一點普遍被接受;這裡的聯繫也無法以其他方式看出。在七十士譯本中,第15節(耶利米書 29:15)之後有一個很大的空白,第16、17、18、19和20節(耶利米書 29:16-20)被省略了,但在其他譯本和他爾根中沒有;布萊尼因此將第15節移出其位置,放在第20節和第21節之間,但沒有充分的理由。正如加爾文所展示的,目前的經文連接是合適的,如果將其移除,後續內容的主旨就不那麼清楚了。布萊尼提出的另一點,儘管得到侯比根(Houbigant)和霍斯利(Horsley)這兩位競爭性創新者的支持,但不能被接受——即這封信在第20節(耶利米書 29:20)末尾結束,而不是在第23節(耶利米書 29:23)末尾,而後續內容構成了另一封信。顯然,第24節(耶利米書 29:24)及後續經文所包含的內容,是巴比倫對這封信的回覆而寫的。比較第5節(耶利米書 29:5)與第28節(耶利米書 29:28)。— 編者

「烤焦」是七十士譯本、武加大譯本、敘利亞譯本和他爾根所用的詞。希伯來文這個詞在其他經文中沒有作為動詞出現,但作為分詞用於烤熟的穀物,見利未記 2:14;約書亞記 11。— 編者

七十士譯本是「不義」;武加大譯本是「愚昧」;敘利亞譯本是「罪行」或「冒犯」;他爾根是「恥辱」。它的意思是卑劣或可憎。它用於指賣淫的罪(創世記 34:7)、偷竊的罪(約書亞記 7:15)、謀殺的罪(士師記 20:6)、雞姦的罪(士師記 19:24)、亂倫的罪(撒母耳記下 13:12),以及卑劣的忘恩負義(撒母耳記上 25:25)。最適合所有這些地方的詞是「可憎」,而不是我們譯本中的「愚昧」。它的意思是可恨、卑劣、可鄙或可憎的事物。這裡指的是極其污穢的事——通姦;以及極其邪惡和狂妄的事——奉神的名說謊。— 編者

他被稱為「尼希蘭人」。有些人將這個詞譯為「做夢者」:但正如布萊尼所觀察到的,「詞尾表明它是一個父系稱謂。」它可能指的是他的出生地。— 編者

第29章 9

希伯來文原文是:「在耶和華的殿中,為每一個人設立監督。」等等。他作為大祭司手下的祭司,正是為此目的。西番雅的權柄位居第二,這從第52:24章可見。他很可能像巴施戶珥(耶利米書20:1)一樣,是聖殿的管理者或首領。因此,他爾根(Targum)對此句的意譯是:「願你被立為聖所中眾祭司之首,為每一個人。」等等。布萊尼(Blayney)認為,西番雅很可能接替了一位名叫耶何耶大(Jehoiada)的祭司擔任此職,而耶何耶大可能因行為不端被罷免,或被擄流亡。加塔克(Gataker)和格羅提烏斯(Grotius)認為,這裡指的是在約阿施王統治時期熱心改革的祭司耶何耶大(列王紀下11和12章);而示瑪雅的目的是要激勵西番雅,使其對神的殿表現出同樣的熱心。如果真是如此,這便是一個常見的例子:一個熱心的好榜樣被扭曲,用來鼓勵以暴政壓制真理的熱心。有些奇特的是,所有古譯本以及他爾根都將「監督」或「官員」譯為單數;武加大譯本(Vulg.)是:「願你成為……每個人之上的指揮官」;七十士譯本(Sept.)是:「願你成為仲裁者」;敘利亞譯本(Syr.)是:「願你成為審查官」。但沒有任何手稿支持這種讀法。——編者

希伯來文單詞 משנע 被七十士譯本譯為「狂亂的」(frantic),武加大譯本譯為「瘋狂的」(mad),敘利亞譯本譯為「在謊言中胡言亂語的」(raving in lies),他爾根譯為「愚蠢的」(foolish)。當用於先知時,它指的是處於狂喜或入迷狀態的人,無論是真或假——一個狂熱者,但多數情況下帶有貶義。下一個詞是Hithpael語態,意為「自稱先知」,或「為自己預言」,而非由神所立的先知;七十士譯本、武加大譯本和敘利亞譯本將其譯為「預言」(prophesying),翻譯得不夠精確。它可譯為「假裝是先知」。——編者

最後一個詞僅在此處出現,七十士譯本將其譯為「地牢」(dungeon),武加大譯本、敘利亞譯本和他爾根譯為「監獄」(prison)。帕克赫斯特(Parkhurst)說,撒馬利亞譯本在出埃及記14:3中將其用作動詞,意為「限制、關閉」。因此,這個名詞很可能指監獄。——編者

「預言」這個動詞與之前一樣,是Hithpael語態;他仍然將耶利米描繪成一個自稱先知的人——「他自己向你們預言」;而不是像布萊尼(Blayney)將此句譯為「他在你們中間自稱先知」。他所指的是,耶利米所預言的來自他自己,這正是神歸咎於假先知的罪行;邪惡之人就是這樣將他們自己所犯的罪歸咎於義人。——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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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CCEL/SWORD Proje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