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聖經註釋|耶利米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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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 第47章|和合本聖經

1法老攻擊迦薩之先,有耶和華論非利士人的話臨到先知耶利米。

2耶和華如此說: 有水從北方發起,成為漲溢的河, 要漲過遍地和其中所有的, 並城和其中所住的。 人必呼喊; 境內的居民都必哀號。

3聽見敵人壯馬蹄跳的響聲 和戰車隆隆、車輪轟轟; 為父的手就發軟, 不回頭看顧兒女。

4因為日子將到, 要毀滅一切非利士人, 剪除幫助泰爾、西頓所剩下的人。 原來耶和華必毀滅非利士人, 就是迦斐託海島餘剩的人。

5迦薩成了光禿; 平原中所剩的亞實基倫歸於無有。 你用刀劃身,要到幾時呢?

6耶和華的刀劍哪,你到幾時才止息呢? 你要入鞘,安靖不動。

7耶和華既吩咐你攻擊亞實基倫和海邊之地, 他已經派定你,焉能止息呢?

第47章
第47章 1

## 耶利米書 47:1

耶利米在此預言非利士人,他們是以色列人的仇敵,曾對以色列人圖謀許多殘酷不義之事。因此,毫無疑問,神藉此預言是要向以色列人證明祂的愛,因為祂為他們伸張正義,並為他們所受的冤屈報仇。由此我們明白,神為何預言非利士人的毀滅,乃是為了讓以色列人認識祂對他們父般的愛,因為祂與他們的仇敵為敵;如此,祂也給了他們忍耐的理由,因為他們必須等待神成就這預言。

他指出了時間:「在法老攻打迦薩之前」。古迦薩,據我們所知,靠近海邊;但它被毀滅後,又建造了另一座,路加在使徒行傳 8:26 中提及。從異教徒作家的記載來看,它曾是一座著名的富裕城市。但那些認為其名稱源於波斯語「Gaza」(意為「寶藏」)的人是錯誤的;因為他們說,當岡比西斯率軍攻打埃及時,曾將財寶留在那裡。然而,希伯來文詞彙 עז(ʿz)ה (Oze) 是一個非常古老的詞;眾所周知,字母 ע (oin) 的發音類似我們的 g;其他詞彙也是如此,例如 Gomorrah (עמרה(ʿmrh)),其中的 ע (oin) 發音類似 ג (gimel);同樣,Tsor (צור(ṣwr)),希臘文和拉丁文譯者將其譯為 Segor。因此,迦薩的名稱並非源於寶藏,而是一個希伯來詞,意為「堅固」或「力量」。

現在耶利米說,他在法老攻打那城之前預言非利士人,但法老並未將其摧毀。然而我們看到,先知在此並非預言埃及人會對其造成威脅,而是迦勒底人。那麼,他為何在此提及法老呢?

我們必須回顧歷史,才能明白聖靈的用意。當法老前來援助西底家手下的猶太人時(正如我們之前所見),他很快就被迫返回埃及,因為迦勒底人解除了圍城,轉而攻打埃及人;因為他們知道,如果擊敗埃及人,他們就能迅速佔領整個猶大。於是,他們暫時離開猶太人,轉而攻打埃及人。法老,正如我所說,對自己沒有信心,便撤退了;但他途經迦薩時洗劫了它,因為迦薩對猶太人極為敵視;他想表明自己並非完全徒勞無功,儘管這對猶太人並無任何幫助。然而,世上的君王就是這樣在微不足道的事情上炫耀自己。法老當時洗劫了迦薩,但並未佔領它。此時,耶利米預言了更大的災難。這一點必須仔細留意,因為如果先知沒有更深遠的考量,他就不會提及非利士人。現在,讓我們來看第二節:

## 耶利米書 47:2

先知無疑是想提醒猶太人,迦薩被洗劫只是一個前奏,更嚴重的懲罰正臨到那個對神的子民犯下諸多不義的邪惡民族。因為如果迦薩只遭受那樣的損失,猶太人可能會抱怨自己的命運,因為那些邪惡之人,以如此多種方式激怒了神的報應,卻只遭受了輕微的懲罰。他們可能會反駁說:「這意味著什麼?神確實輕輕地擊打了迦薩;但我們寧願這樣來換取我們的生命:就像那些為了避免船難而將貨物和所有珍貴物品拋入海中的人一樣;所以我們,只要能保住性命,就準備放棄所有財產。」猶太人可能會這樣哀嘆自己的命運。因此,先知說,那座城市將面臨更嚴重的災難。

他說:「當你們看見迦薩被洗劫時,不要以為這是神最後的審判;因為看哪,水將從北方湧起,也就是說,迦勒底人將完成執行神報應的工作;埃及人只會洗劫城市的財富,這是可以忍受的;但最終迦勒底人將前來施展無邊的殘酷,他們將像洪水一樣,淹沒迦薩,使其徹底毀滅。」現在我們明白了先知的用意:這裡暗示了埃及人所造成的洗劫與迦勒底人所帶來的最終毀滅之間的比較。

水的「湧起」或「上升」顯然是一種比喻的表達。他補充說,它們將是「氾濫的洪流」,也就是說,水將像氾濫的河流一樣;它們將「淹沒這地」。他指的是非利士人的土地,迦薩城就在那裡。他說,它們將淹沒「這地和其中所有的」。希伯來文中,「所有」指的是富裕或財富;樹木、穀物和動物被稱為「這地所有的」;因為當這地不產穀物和果實,不飼養動物時,就被視為赤裸和空虛。因此,當神以這些裝飾物裝飾這地時,當這地盛產神所賜予的這些產物時,就被稱為「滿溢」。他隨後談到人,「這城」,他說;他現在不是指迦薩城,而是指整個國家;因此,這裡的單數應理解為複數。最後他說:「人必哀號,這地所有的居民必哭泣。」這裡動詞的數目有所改變,但意思沒有歧義。藉著這些話,先知暗示,非利士人將遭受極其嚴重的懲罰,以至於他們不僅會因悲傷而哭泣,甚至會哀號。接著是——

## 耶利米書 47:3

他繼續談論同一主題;因為他說,災難將如此嚴重,以至於父親們將不再關心自己的孩子,這是極度悲傷的證明;因為即使在逆境中,人們也不會完全擺脫他們天生的情感。當一個父親有孩子時,他寧願經歷十次死亡,如果需要的話,以拯救他們的生命;但當人們忘記自己是父母時,正如我所說,這是極度悲傷的證明,彷彿人們改變了本性,變成了木頭。但先知表達了悲傷和焦慮的原因:「因他壯馬蹄聲的響亮」,他說;他沒有指名馬匹,但 פרסו(prsw)ת (peresut) 指的是馬匹;他說,馬蹄聲將因踐踏而發出巨大的響聲。然後,戰車的驅動將造成如此大的騷動,旋轉的車輪將製造如此大的喧囂,以至於父親們將會驚呆,不再看顧自己的孩子。最後,他補充說:「因手發軟」。手發軟的意思是喪失勇氣或昏厥。因為活力從心臟傳遍身體的每個部位,所以手也是所有行動的主要工具。因此,當手鬆弛無力時,就意味著人變得如同沒有生命。先知現在的意思是,非利士人將變得像死人一樣,甚至連手指都無法動彈;為什麼呢?因為他們將被馬蹄的踐踏聲、戰車的騷動聲和車輪的隆隆聲嚇得失去知覺。接著是——

## 耶利米書 47:4

耶利米現在更清楚、更直接地闡明了他的意思,即當非利士人的時日滿足時,毀滅將臨到他們。他提到了推羅和西頓,這兩座鄰近的城市,過去曾受其管轄。但在以賽亞時代,推羅有自己的君王;然而後來在亞歷山大大帝時代,這座城市是自由的,眾所周知。然而,這些都是巴勒斯坦的城市,當時被稱為非利士人的人民與這些城市毗鄰,因此先知將它們一併提及是恰當的。他說:「日子將到,要毀滅所有的非利士人,也要剪除最富裕的城市,就是推羅和西頓。」

西頓比推羅更古老;但俗話說「女兒吞噬母親」。因為推羅後來興盛起來,而西頓幾乎被遺棄。然而,由於其便利的港口,它始終保留了名聲和一些財富。但在亞歷山大大帝時代,推羅是一個島嶼;因此對船隻來說更為便利,因為它有許多港口。但先知將它們兩者聯繫在一起,因為它們當時是非利士地的一部分。毫無疑問,毀滅特別是針對這些城市宣告的,以便猶太人知道,整個土地上沒有什麼是安全的,因為這些城市,作為整個國家的防禦,註定要滅亡。

他進一步補充說:「因為那日子將到,要毀滅所有幫助的餘民,因為耶和華要毀滅,也就是說,他要毀滅非利士人,他們是迦斐託島的餘民(這確實是另一個詞,但意思相同)。」他在此用不同的詞語證實了同一件事,即神的權能將臨到這些城市和整個土地,儘管外來的援助可能會到來;他稱這些為「所有勇氣的餘民」或「援軍」。儘管他們可能有許多活著的朋友,準備提供幫助,但主將摧毀他們所有人,正如接下來所說的:「因為耶和華要毀滅非利士人,迦斐託島的餘民。」

他所說的「迦斐託島」無疑是指巴勒斯坦;但希伯來人稱卡帕多西亞人為迦斐託人,其原因尚不清楚。由於居住在這片土地上的人來自如此遙遠的國家,這幾乎令人難以置信,因此解經家們認為這裡所稱的迦斐託人是其他人,而非卡帕多西亞人。然而,摩西暗示(申命記 2:23),那些居住在從迦薩到約旦河地區的人並非本地人,也就是說,他們並非出生在那些地方,而是一個流浪的民族;因為他說:

「迦斐託人從那裡出來,住在本地人的地方。」

由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迦斐託人是外來者,他們從自己的國家流浪出來,在別處尋找居所,並佔領了這片土地。他們是否是卡帕多西亞人,我暫不作定論;我們也不應在此類問題上過於費力。但由於迦斐託人已遷徙到巴勒斯坦,耶利米稱該地區為「迦斐託島的餘民」。接著是——

## 耶利米書 47:5

先知再次回到比喻的說法,以便更充分地闡明他的預言,並更強烈地感動猶太人。現在,他用「禿頭」來指出哀悼的標誌;因為他們習慣於用指甲抓破臉,並拔掉頭髮。因此他說,禿頭,或頭髮的脫落,已臨到迦薩;因為山谷和整個土地的居民,按照絕望時通常的做法,將拔掉自己的頭髮。接著說:「亞實基倫被毀滅了。」我們知道,這座城市在非利士地享有盛名,靠近迦薩,正如許多經文所顯示的。他提到了「他們山谷的餘民」,或「深處的餘民」,因為這個詞是 עמ(ʿm)ק (omek):儘管它意味著山谷,但先知無疑是暗示該地區的地理位置,因為他們彷彿藏身於一個安全的地方,他們認為自己像藏身於不易進入的洞穴中的人一樣安全;而且推羅和西頓,以及迦薩,都是海邊的城市。因此,由於他們居住在這些深邃隱蔽的地方,他們認為自己遠離一切危險和麻煩。先知嘲笑這種自信,說「他們山谷的餘民」將滅亡;彷彿他說,沒有任何地方會如此深邃隱蔽,以至於神的報應無法穿透。

他最終向整個國家說話:「你還要撕裂自己多久呢?」他所說的「撕裂」無疑是指哀悼或悲嘆;因為他們會像在極度悲傷中一樣,用指甲撕裂自己的臉。其意思是,他們的災難將永無止境,因為巴勒斯坦人將永遠哀悼:否則,即使是遭受最嚴重痛苦的人也不會永遠哀悼,因為時間會減輕悲傷和痛苦。因此,先知表明,神的報應將如此可怕,以至於禍患將接踵而至,如此每天為巴勒斯坦人帶來新的哀悼原因。他隨後補充說——

## 耶利米書 47:6-7

耶利米在此轉向神的刀劍說話;這是一個美好的轉折。當先知一時向非利士地說話,一時又向神的刀劍說話時,這種表達方式非常引人注目且有力;他沒有其他目的,只是為了證實他的預言,否則猶太人可能會懷疑。

他接著說:「唉!耶和華的刀劍啊!」儘管他在此使用了介詞 ל (lamed),表示與格;但它常常是多餘的。同時,毫無疑問,他暗示他所說的屠殺將如同神的刀劍,或由神所僱用的刀劍所為。因此他表明,迦勒底人將執行神的工作,毀滅非利士地。

他說:「你還要多久才得安息呢?收回你的鞘中,安靜下來吧!」先知在此扮演了另一個角色,彷彿他想用甜言蜜語安撫神的刀劍,減輕其怒火。「哦,刀劍啊,」他說,「饒恕他們吧,停止對非利士人發怒吧。」先知,可以肯定,並沒有這樣的情感;但正如我們在其他地方所說,先知們為了更充分地證實他們的教義,常常扮演不同的角色,這是很常見的。因此,這就像他在此代表非利士人說話一樣;先知們也常常以那些他們宣告神報應的人的身份說話。這就像他在此說:「非利士人將謙卑地向神的刀劍求饒,但這將是徒勞無益的;因為當他們試圖減輕神的憤怒時,答案將是:它怎能安息呢?」先知在此彷彿責備自己:「我想要抑制神的刀劍,真是愚蠢;因為你怎能安息呢?」它不能安息;為什麼呢?因為神已命令它攻擊亞實基倫。他現在改變了人稱,但意思沒有任何損害。因此,神已命令它,所以全世界的代求都將是徒勞的;非利士人的懇求也將是徒勞的;因為當神的憤怒對他們和亞實基倫燃燒時,他們將無法減輕神的憤怒。

有些人認為「它」(ה(h))是指土地本身;但由於緊接著說「攻擊亞實基倫和海邊」,所以最好解釋為如上所述。

有些人將「海邊」理解為約帕;但先知很可能包括整個海岸線,因此他仍然在談論推羅、西頓和迦薩,儘管他提到了亞實基倫,它離海邊稍遠。因此,當神命令他的刀劍攻擊亞實基倫和所有海邊的城市時,他的審判在那地區的執行是無法阻止的。他進一步補充說:「他已命令它」;但這是一種莊嚴的方式,因此我將這些詞譯為「他已召它作證」,或「他已宣告」。因此他暗示,神不僅僅是簡單地命令他的刀劍在整個土地上進行屠殺,而是彷彿以莊嚴的宣告約束了他的刀劍;彷彿他說,這項預旨不能撤銷,因為神不僅會命令他的刀劍執行他的報應,還會給予它莊嚴的命令,並彷彿以誓言約束它,永不停止其工作,直到所有人民、所有城市和整個土地都被一同毀滅。

### 禱告 講章 168

全能的神啊,祢曾以如此嚴厲的懲罰對待不信者,以此作為祢對選民無價恩惠的紀念碑——哦,求祢賜予我們,在今日,每當仇敵困擾我們時,我們都能歸向祢,永不懷疑祢必看顧我們的安全,並如此倚靠祢的恩惠,使我們能耐心等候得蒙拯救的時刻;同時,我們能從高處,如同在鏡中,看見為不信者預備的懲罰,使我們不效法他們的榜樣,不捲入他們的惡行,而是與他們分離,專心歸向祢,在祢獨生子的旗幟下爭戰,直到他將我們聚集到他的天國。阿們。

### 耶利米書 30-47 章譯文

### 加爾文版耶利米書 30-47 章譯文

1 耶和華的話臨到先知耶利米,論非利士人,在法老攻打迦薩之前:

2 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水從北方湧上,必成為氾濫的洪水,淹沒這地和其中所有的,城和城裡的居民;所有的人必哀號,這地所有的居民必哭泣。

3 因他壯馬蹄聲的響亮,因他戰車的騷動,因他車輪的隆隆聲,父親們必不看顧自己的孩子,因他們手發軟。

4 因為那日子將到,要毀滅所有的非利士人,剪除推羅和西頓,所有他們力量的餘民;因為耶和華要毀滅非利士人,迦斐託島的餘民。

5 禿頭臨到迦薩,亞實基倫被毀滅;他們山谷的餘民啊!你還要撕裂自己多久呢?

6 唉!耶和華的刀劍啊!你還要多久才得安息呢?收回你的鞘中,安靜下來吧!

7 你怎能安息呢?因為耶和華已命令它攻擊亞實基倫,攻擊海邊;他已在那裡指定了它。

### 聖經參考索引

### 聖經注釋索引

### 希臘文詞彙與短語

### 希臘文詞彙與短語索引

### 希伯來文詞彙與短語

### 希伯來文詞彙與短語索引

### 拉丁文詞彙與短語

### 拉丁文詞彙與短語索引

### 法文詞彙與短語

### 法文詞彙與短語索引

「在一本書中」:在某些抄本中,「書」之前的 אֶל(ʾel) 是 עַל(ʿal),如同在其他地方,當前面有「寫」字時。它可以更字面地翻譯為「在卷軸上」;但如果保留 אֶל(ʾel),則可以翻譯為「作為記錄」或「紀念」。維內馬認為這兩章是在耶路撒冷被毀之後寫的,由於沒有人可以對話,耶利米被吩咐將他之前口頭傳達的內容寫下來。——編者註。

這些話的字面意思是:「因為看哪,日子將到,耶和華說,我必使我民以色列和猶大的被擄之人歸回,耶和華說;我必使他們歸回我賜給他們列祖之地,他們必得為業。」將 ו(w) 翻譯為「當」,當其前面有分詞時,是可以這樣做的,而且在我看來,通常應該這樣做。שְׁבוּת(šǝbût) 這個詞在塔爾根中意為「遷徙」,而非「被擄」。七十士譯本將其譯為 ἀποικία(apoikia),意為「離家」。——編者註。

本節中的「那日」和下一節中的「那日」似乎是同一天。那麼 הוֹי(hō) 不應翻譯為「唉」,而應翻譯為「喂!」或「聽!」根據其最常見的含義。從第 4 節(耶利米書 30:4)到本節末尾,包括第 8 節開頭(耶利米書 30:8),可以這樣翻譯:4. 這些是耶和華論以色列和猶大所說的話:5. 誠然耶和華如此說——(我們聽見了戰兢的聲音,是懼怕而非平安:6. 你們現在問問看,男人會生孩子嗎?怎麼回事?我看見人人雙手抱腰,像產婦一樣,所有臉色都變蒼白了:)7. 聽!因為那日必大,無日可比;雖然雅各必有苦難,但他必從其中得救:8. 耶和華萬軍之耶和華說,到那日,我必折斷,等等。括號中的內容解釋了第 7 節末尾(耶利米書 30:7)所說的,旨在與所應許的偉大拯救之日形成對比。——編者註。

我將這節經文翻譯如下:8. 耶和華萬軍之耶和華說,到那日,我必從你頸項上折斷他的軛,我必掙斷你的鎖鏈:外邦人必不再使他服役:9. 但他們必服事耶和華,等等。從第二人稱到第三人稱,「你的」和「他的」,以及從單數到複數,「他的」和「他們」,在先知書中非常常見。關於第 8 節的最後一行(耶利米書 30:8)。——編者註。

這個詞比「懼怕」更強烈;它意味著心靈破碎,沮喪,以至於放棄所有希望。下一句中提到的距離,旨在使他們沮喪,他們擔心自己的孩子會繼續被奴役。因此說:「不要懼怕」,也就是說,不要擔心最終的歸回;「不要沮喪」,或不要灰心,關於距離。順序,通常情況下,是顛倒的。——編者註。

加爾文將 שׁוּב(šûb) 譯為「居住」,彷彿它來自 יָשַׁב(yāšab),但大多數人將其譯為「歸回」,如同我們的譯本。那麼,「安息」和「安靜的狀態」不夠明確。我將這句譯為:「雅各必歸回,得享安息,他必安穩,無人使他懼怕。」安穩是免於騷擾:「他必昌盛」,有些人這樣翻譯,但這絕不合適。「雅各」作為十二族長的父親,應理解為包括以色列和猶大,根據第 4 節(耶利米書 30:4)。——編者註。

第一句「因為我與你同在」沒有動詞。上下文顯示是指將來時;那麼翻譯應該是「因為我必與你同在」;也就是說,在人民歸回故土時,如前一節所述。加爾文就是這樣理解這句話的,儘管早期譯本,像我們自己的譯本一樣,將動詞譯為現在時,這絕不正確。——編者註。

這句話被武加大譯本譯為:「使你不要自以為無辜」;敘利亞譯本譯為:「但我不會讓你完全不受懲罰」;塔爾根譯本譯為:「我不會毀滅你」。維內馬和布萊尼都遵循塔爾根譯本的意思;後者的譯本是:「不會使你完全荒涼」。這個短語出現在耶利米書 25:29,也出現在出埃及記 34:7;民數記 14:18;那鴻書 1:3;在這些地方,動詞的意思是,宣告無罪或無辜,宣告無罪,讓其不受懲罰,而不是使荒涼,剪除或毀滅。出埃及記 34:7 中前者的意思很明顯,從隨後的解釋中可以看出:「宣告無罪他必不宣告無罪,追討父親的罪孽」,等等;追討父親的罪孽證明它沒有被宣告無罪或不受懲罰。動詞 נָקָה(nāqāh) 意為自由,或認為某人免於污染、罪行、罪惡或懲罰。讓其免於懲罰,是這裡最合適的意思;神會在某種程度上懲罰他們,不會讓他們完全不受懲罰。——編者註。

不如譯為「傷口」或「創傷」。מָזוֹר(māzōr) 這個詞有時確實指心靈的疼痛或創傷,即悲傷或憂愁;但這裡無疑保留了其原始含義,與打擊、瘀傷和創傷相對應。塔爾根保留了這個含義,而其他譯本都偏離了。那麼就是「你的傷口是悲慘的」。這節經文的其餘部分如下:「因為你的罪孽增多,你的罪惡強盛,我才這樣待你。」——編者註。

他似乎想表達的意思是,既然神已經懲罰了他的子民,那麼他也會懲罰列國。各譯本和塔爾根都將其譯為「因此」;但洛思譯為「然而確實」;布萊尼譯為「之後」。但我們可以將其譯為「因此」,或「因為這個原因」,作為下一節末尾內容的預期:「因為他們稱你為被遺棄的。錫安,無人尋求。」維內馬認為這是這段經文的意思,因此推測這兩節經文已被調換:但這種結構在聖經中並不少見。——編者註。

各譯本和塔爾根將「宮殿」一詞譯為「聖殿」;由於前一句有「在其廢墟上」,或「在其殘骸上」,因此本句也使用了相同的介詞,似乎需要類似的結構,「在其原址上」,或「在其慣常的地方」。מִשְׁפָּט(mišǝpāṭ) 這個詞表示慣常或通常的,以及正確和公正的。那麼這兩行將讀作:「城必在其廢墟上重建,宮殿必在其慣常的座位上固定(或站立)。」但各譯本和塔爾根改變了介詞的含義。武加大譯本,與其餘譯本基本一致,是:「聖殿必按其秩序建立。」布萊尼將這行譯為:「宮殿必按其(原來的)規劃建立。」由於前一行指定了地點,因此這裡也很可能指地點。——編者註。

這些子句中後面的動詞的意思,應由前面的動詞來確定:「我必使他們增多」,那麼與此相反的就是「他們必不減少」;當說「我必使他們得榮耀」,或「尊榮他們」時,與此相對應的對比就是「他們必不被貶低」,或「羞辱」。第一句指的是數量,第二句指的是榮譽、尊嚴或名聲。那麼正確的譯文如下:「我必使他們增多,他們必不減少,我也必尊榮他們,他們必不被貶低。」——編者註。

最好保留原文的順序:「他的聚集在我面前必得堅立」,或根據武加大譯本和敘利亞譯本,「必持續」。這裡指的是在規定節期時的聚集。這個動詞的意思是堅立、固定、確定;因此「持續」傳達了正確的意思:聚集要固定下來,使其成為永久的;並且說是在神面前,以區別於任何其他形式的聚集。——編者註。

第47章 2

《武加大譯本》支持加爾文所主張的意義:「因為這是誰(iste)願意專心親近我呢?這是耶和華說的。」《七十士譯本》的意義幾乎相同:「因為這是誰(οὗτος(outos))將心獻給我呢?這是耶和華說的。」《敘利亞譯本》是:「因為我必使他的心轉向我,這是耶和華說的。」《他爾根譯本》如下:「因為這是誰願意在心中來敬拜我呢?這是耶和華說的。」許多解釋完全不可取,因為它們在上下文中沒有任何支持,例如將這些話應用於我們的救主。它們顯然與前一句相關聯,由「因為」連接;它們以一種方式解釋並限定了那一句,可以被視為插入語,因為前一句和這些話之後的句子是連接在一起的——「我必使他親近,好使他來到我面前,(因為誰願意將心獻給我,來親近我呢?這是耶和華說的!)22. 你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你們的神。」這裡的「他」我們應理解為「雅各」,這是整段經文的主題,而不是「從他中間」出來的「統治者」,即雅各,這是指整個民族的名稱。這個應許是要使雅各,或說這個民族,親近神;然後為了表明這完全是神的工作,插入了括號中的話,並以一個問題來表達最強烈的否定,彷彿神說:「使你們親近我的工作,單單是我的,因為你們中間沒有人願意或承諾將心獻給我,來親近我。」《七十士譯本》和《他爾根譯本》都將第一行中的「他」譯為複數「他們」,即指人民。而《敘利亞譯本》雖然表達形式有所改變,但仍傳達了括號中話語的意義,因為轉變人心的工作歸於耶和華。——編者

關於這個引用有誤,因為這個詞只出現在詩篇 119:122。——編者

這節經文與這裡引用的經文在字面上完全相同,除了所指出的那個詞;然而早期的譯本和《他爾根譯本》卻不盡相同:它們之間的差異很奇特,以至於我們無法相信它們在文字上的準確性。在耶利米書 23:19 中是「懷孕的暴風」,而這裡我們有「猛烈的暴風」;這是一個動詞的分詞,意為攪動、激發、煽動;作為被動語態,它意味著被攪動或處於巨大騷動中的事物,因此是猛烈或狂暴的。許多抄本在這裡的 סער 之前有 ו,如同前一段經文,那裡只有一個抄本省略了它。——編者

這節經文的字面意義如下:
耶和華的烈怒必不轉離,
直到他執行並完成他心中的旨意:
在末後的日子,你們必明白這事。
希伯來文中的不定詞(infinitive mood)常被用作名詞,「他的執行」。威爾士語中也有類似的形式,nes gwneuthur ohono,「直到他確認」或「執行」,根據我們的譯本,在《武加大譯本》中譯為「直到他完成」更佳。這裡有執行和完成。——編者

早期的譯本和《他爾根譯本》對於這節和下一節的意義差異很大。整體而言,最接近原文的是《武加大譯本》;《七十士譯本》則完全偏離。在所有已有的解釋中,加爾文的解釋似乎是最好的,因為它更符合希伯來文。我將第二節譯為:
耶和華如此說:
在曠野中蒙恩的
是那脫離刀劍的人民,
當以色列前往安息之地時。
我將 הלוך 視為分詞,助動詞被省略,這在希伯來文中常有此情況。在介詞之後,並跟隨代詞,הרגיע 是一個不定詞動詞,用作名詞。布萊尼(Blayney)說,有十二份手稿將 הלך 寫作過去式(Kal):如果是這樣,那麼意義會更為突出,儘管有些省略——以色列前往(或前進)安息之地。彷彿他說:「那些逃脫法老刀劍和所遭遇屠殺的人民,在他們穿越曠野的過程中蒙恩,儘管遭遇一切反對,以色列仍向前邁進,進入他們應許的安息之地。」——編者

關於這節經文,除了這裡給出的解釋,我沒有找到任何令人滿意的,而這正是《他爾根譯本》的解釋。第一句是百姓對前一節所宣告之事的爭辯性回答。雅各被引入,代表百姓。他說,這確實是真的——「在遙遠的時期,耶和華向我顯現。」然後,對此的回應恰如其分——「但我以永遠的愛愛你,因此我向你延長了憐憫。」或者,「向你施展了憐憫」(參詩篇 109:12),或者,「向你持續了憐憫」,或者,根據布萊尼(Blayney)的說法,「向你延長了憐憫」。現在,根據這種觀點,整段經文以及接下來的「我必再次建造你」等等,都具有一致性。——編者

參出埃及記 15:20;士師記 11:34;撒母耳記上 18:6;詩篇 68:25。「手鼓」或鈴鼓是用一隻手拿著,用另一隻手指敲擊。它是一個帶有黃銅片和繃緊羊皮的圓環;它們非常像現在所稱的鈴鼓。——編者

這個動詞似乎沒有被早期譯本的作者和《他爾根譯本》的作者正確理解。他們對希伯來文的不完全了解經常顯現出來。——編者

「呼喊」這個動詞可以是過去式或命令式。由於這段經文中有很多命令式,所以這似乎也是一個命令式。看來上一節的後半部分、本節以及接下來的經文,包含了百姓歸回後將會被告知的內容。除了這種方式,這些動詞無法在語法上被正確翻譯。整段話如下:
「栽種吧,你們這些栽種的人,並吃果子;
6. 因為日子到了:
呼喊吧,你們這些守望者,在以法蓮山上,
『起來,讓我們上錫安,到耶和華我們的神那裡去;』
7. 因為耶和華如此說,
歡呼吧,『雅各必有喜樂,』
並在列國之首中大聲宣告;
發布,歡欣地宣告,並說,
『耶和華已經拯救了你的百姓,
以色列的餘民。』」
這段經文是一種插曲。接下來的內容似乎與第 5 節(耶利米書 31:5)的前半部分很好地連接。「吃果子」是其意義,而不是字面翻譯,這很難做到:布萊尼(Blayney)就是這樣翻譯的。「呼喊吧」,或者,宣告,或者,發出邀請。這個消息要在「列國之首中」傳開,這從第 10 節(耶利米書 31:10)可以明顯看出。「拯救了」,等等,這是《七十士譯本》和《他爾根譯本》的翻譯,也更符合上下文,而不是「拯救」;但兩者都用「他的」,即神的,而不是「你的百姓」,即雅各的。動詞 הללו 不僅意味著讚美,也意味著誇耀、歡欣,在這裡顯然是指歡欣或勝利地宣告。在這裡,《武加大譯本》和《敘利亞譯本》將其譯為「歌唱」。值得注意的是,在這段插曲中,第 4 節(耶利米書 31:4-5)和第 5 節開頭所提到的細節,以相反的順序被提及。——編者

《他爾根譯本》和各譯本(除了《武加大譯本》)對這兩句話給出了相似的意義。它們將第一個動詞解釋為「離開」,而它通常的意思是「來」。它也是將來時,因此不能指以色列人的離開,因為他們已經被流放了。這裡無疑說的是他們的歸回,這將伴隨著「哭泣」,不是因為喜樂,而是因為他們的罪,正如第 18 和 19 節(耶利米書 31:18-19)明確表達的;也伴隨著懇求或祈求。與維內馬(Venema)一樣,將這兩個詞與「來」結合起來更好——
他們必帶著哭泣和懇求而來;
我必引導他們,我必帶領他們,
經過水流,走在正直的路上;
他們必不在其中跌倒。
他應許兩件事:「引導」和「帶領」;然後「帶領」指的是水流,「引導」指的是正直的道路;這是一種在聖經中常見的排列方式。特別是旅行者所需的兩件事被應許:水和一條好路。「正直」似乎既適用於路面,也適用於路邊;因此有些人將其譯為「平坦」或「平整」,即沒有任何可能導致人跌倒的東西。——編者

這裡所說的無疑是真的:但助動詞是「我曾是」,而不是「我將是」;《七十士譯本》、《武加大譯本》和《他爾根譯本》都是這樣翻譯的;《敘利亞譯本》則譯為「我是」。然後,各譯本非常不準確地將下一句(其中沒有動詞)譯為現在時,而它應該像前一句一樣是過去時。字面意思是:
因為我曾是(或,已經是)雅各的父,
而以法蓮,他是我的長子。
布萊尼(Blayney)就是這樣翻譯這段經文的。每當助動詞被省略時,其時態必須由上下文來決定。關於「長子」,參出埃及記 4:22, 23 和歷代志上 5:1。——編者

這兩個動詞之間的區別似乎是:פדה 是指拯救、釋放、解救,無論是通過武力還是贖金;而 ×ג(g)×�ל 則是指收回自己有權利的東西,這也無論是通過武力還是贖金。因此,後者暗示了一種前者沒有暗示的權利或主張——
因為耶和華必拯救雅各,
並將他從比他更強大的手中贖回。
這裡無疑是指強力的拯救;後一個動詞非常引人注目,因為它暗示神在將雅各從比他更強大的手中解救出來時,是在維護自己的權利。——編者

這裡譯為「匯流」的動詞 ×ג(g)הר 還有另一個意思:「被啟發」或「被照亮」(參詩篇 34:5);而聖經中的光意味著安慰、喜悅或享受。敘利亞譯本和《他爾根譯本》都採用此義,且比這裡給出的意義更符合接下來的詞語——
他們必因耶和華的豐盛而得安慰,
有五穀、新酒和油,
還有羊群和牛群的幼崽;
他們的靈魂必像澆灌的園子,
他們必不再飢餓。
或者,他們必不再感到匱乏。——編者

這裡使用的動詞 ×ד(d)×�×ב(b) 並不意味著哀悼或「悲傷」,儘管《他爾根譯本》給予了這個意思。《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譯本》將其譯為「飢餓」。根據帕克赫斯特(Parkhurst)的說法,它的真正意思是「因疲憊、飢餓或恐懼而昏厥或衰竭」。布萊尼(Blayney)譯為「因飢餓而憔悴」。參前一註釋。——編者

這句話可以這樣翻譯:
因為我必將他們的悲哀變為歡樂,
我必安慰他們,使他們在悲傷之上歡欣。
也就是說,「我必賜給他們比他們所經歷的悲傷更大的安慰和喜樂。」介詞 ×מ(m) 常常有「之上」或「更多」的意思。參申命記 14:2。他們的悲傷曾是巨大的,但這裡的應許是,要按比例賜給他們更大的安慰和喜樂。——編者

根據聖經的用法,「不在」意味著死亡或缺席。參創世記 42:36。約瑟不在了,因為他死了;西緬不在了,因為他在埃及缺席。這裡的「不在」指的是缺席的人,那些被流放的人;但馬太福音引用的經文指的是那些已死的人。相似之處僅在於部分,即哭泣。——編者

馬太福音的引文既非來自希伯來文,也非來自《七十士譯本》。它實質上是正確的,但並非字面上的;使徒們似乎主要關注其意義而非字詞。——編者

「拉瑪」在《七十士譯本》、《敘利亞譯本》和《他爾根譯本》中都有出現;但《武加大譯本》是「在高處」,或「在高處」。保留專有名詞「拉瑪」似乎更好。——編者

或者這些話可以翻譯為:「你的後裔有希望。」加塔克(Gataker)這樣翻譯這些話並非沒有道理。接下來的句子解釋了這個「希望」是什麼。——編者

「遷徙」這個概念只有《武加大譯本》給出,其他譯本和《他爾根譯本》都譯為「哀悼」;後者更符合上下文,並已被幾乎所有現代註釋家採納。它在耶利米書 15:5 中用於「為他人感動或受影響,同情或慰問」的意義。在那裡,它是簡單形式,即 Kal。由於這裡它是 Hithpael 形式,其意義是「自憐」或「為自己哀悼」——這是一個非常有表現力的概念,並在下一節中得到更充分的解釋。——編者

這無疑是正確的翻譯,而不是「你是耶和華我的神」。同樣,在第一條誡命中,譯文應該是「我耶和華」,或者「我主」,「是你的神」。其意義不是說他是耶和華,而是說那位是耶和華的神是我們的神。——編者

《武加大譯本》和《他爾根譯本》支持這種觀點,即同一動詞在第二句中有不同的意義。《七十士譯本》則保留了相同的意義。沒有必要改變意義;事實上,另一種意義與這段經文不太相符。他說神曾管教他,他被管教得像一頭未馴服,或者說未受訓練的公牛,暗示他被迫承受軛,並且他已經順服了它:因此接下來的禱告是「轉回」,或者更確切地說,恢復,等等。動詞 ×י(y)×ס(s)×ר(r) 意味著糾正而不是懲罰,甚至是通過杖或刺棒來糾正;然後作為糾正的結果來教導——
你曾糾正我;
是的,我曾像一頭未受訓練的公牛一樣被糾正:
求你恢復我,我就必恢復;
因為你,耶和華,是我的神。
在承認管教之後,一個暗示管教已產生適當效果的承認,一個恢復的禱告似乎是合適的,而這個禱告是基於耶和華是他們的神這個事實。——編者

加爾文在此所教導的無可爭議,但這段經文是否支持他所持的觀點,則是另一回事,儘管大多數註釋家都持相同觀點。各譯本,尤其是《武加大譯本》,似乎通過將前一節中動詞 ×ש(š)ו×ב(b) 賦予轉變或歸信的意義,而不是歸回或恢復的意義,來暗示這種解釋,這與整個上下文相符,參第 17 節(耶利米書 31:17)。加塔克(Gataker)提出了這個想法;後來維內馬(Venema)完全採納了:根據他們的觀點,我將這節經文翻譯如下:
因為在我回轉歸向自己之後,我悔改了,
在我認識自己之後,我拍打大腿;
我感到羞愧,甚至困惑,
因為我承擔了我年輕時的羞辱。
《武加大譯本》將開頭的詞語翻譯為「在你轉變(convertisti me)我之後」;《七十士譯本》翻譯為「在我被擄之後」;《敘利亞譯本》翻譯為「在我歸信之後」;《他爾根譯本》翻譯為「當我們歸回律法時」。字面意思是「在我歸回之後」,根據希伯來語的慣用語,可以翻譯為「在我回轉歸向自己之後」,就像下一行「在我認識之後」顯然意味著「在我認識自己之後」。這兩節經文包含了悔改者的語言,祈求歸回自己的土地:為這個禱告提出了兩個理由——因為耶和華是他們立約的神——以及因為他們悔改了,因為歸回已應許給這樣的人:因此「因為」使用了兩次;所以將第 19 節(耶利米書 31:19)開頭的 ×כ(k)×™ 翻譯為「確實」或「當然」是不對的。——編者

這節經文有各種解釋。加爾文和其他人將這兩個問題視為強烈的否定:但情況並非總是如此;×ה(h) 和 ×ה(h)×א(ʾ) 常常被視為強烈的肯定。參耶利米書 3:6;撒母耳記上 2:27;以西結書 20:30;阿摩司書 6:2。這種意義是上下文所要求的;因為這節經文是對悔改的以法蓮的回應。無論是《七十士譯本》、《武加大譯本》、《敘利亞譯本》還是《他爾根譯本》都沒有保留疑問句的形式:但如果將這些問題視為肯定,它們就保留了意義,否則就沒有。接下來的詞我這樣翻譯:
因為我的話語在他裡面,
我必記念他,我必仍然記念他。
這符合《七十士譯本》和《他爾根譯本》的大意。《敘利亞譯本》給出了另一個意義:
因為當我說他壞話的時候,
我仍然記念他。
沒有其他譯本如此接近原文。——編者

「響起」這個詞的意思是喧鬧、騷動、極度激動或不安。《武加大譯本》譯為「煩惱——conturbata」;《敘利亞譯本》和《他爾根譯本》譯為「被感動」。這裡可以譯為「煩惱」。參以賽亞書 16:11,那裡腸子的活動被比作豎琴,當然不是指它的聲音,而是指琴弦的振動。另參以賽亞書 63:15 和雅歌 5:4。——編者

為自己堆起石堆,
為自己豎立柱子。
許多抄本將 ×צ(ṣ)×י(y)×נ(n)×י(y)×ם(m) 讀作 ×צ(ṣ)×י(y)×ו(w)×נ(n)×י(y)×ם(m),參列王紀下 23:17;以西結書 39:15。×ת(t)×מ(m)×ר(r)×ו(w)×ר(r)×י(y)×ם(m) 不能意味著「苦澀」,如《武加大譯本》和《他爾根譯本》所譯,這從其前面的動詞(意為放置、設立、固定)可以明顯看出。×ת(t)×מ(m)×ר(r) 是棕櫚樹;因此這個詞的意思是棕櫚樹柱子,或像棕櫚樹一樣筆直高大的柱子。這節經文的其餘部分如下:
將你的心放在大道上,
你所走過的路;
歸回吧,以色列的處女啊,歸回吧,
登上你的城市。
「大道」這個詞指的是一條高架的道路,一條為旅行準備的道路。「處女」在這裡指一個到了適婚年齡的女子。當以色列悔改時,他們就處於適合與神結合的狀態,如同他們的丈夫。最後一行是根據侯比根(Houbigant)提出的修正,並得到霍斯利(Horsley)的認可,將 ×א(ʾ)×ל(l)×ה(h) 改為 ×ע(ʿ)×ל(l)×ה(h),因為前者似乎沒有意義。——編者

「徘徊」這個動詞只在這裡以 Hithpael 形式出現,在 Kal 形式中只出現過一次,在雅歌 5:6;在那裡它的意思是「退縮」、「後退」或「轉開」。《七十士譯本》、《他爾根譯本》和《敘利亞譯本》都將這裡的意義解釋為退縮;但它是指拒絕接受所提供的歸回。我們可以這樣翻譯:
你還要退縮多久呢,
復興的女兒啊?
她在前一節中已被勸告歸回:現在她因不情願而受到責備,這似乎是出於恐懼和軟弱感。然後,如果按照加爾文的解釋來詮釋,接下來的內容就非常恰當了。動詞 ×ש(š)×ב(b),即 ×ה(h)×ש(š)ו×ב(b)×ב(b)×ה(h) 的詞根,更常意味著「轉向」、「歸回」,而不是「轉離」、「背道」。——編者

無論這句話的意義為何,它肯定不能應用於我們救主的奇蹟受孕,原因很簡單,正如布萊尼(Blayney)所觀察到的,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看,這段經文所宣告的唯一事情是——一個女人將懷一個男嬰,這並不是什麼新鮮事,而是一個常見的事件;因為這裡的「女人」這個詞,並不是指處女,而只是指性別;它正確地指區別於男性的女性。亨利(Henry),以及布萊尼(Blayney)和亞當·克拉克(Adam Clarke),在實質上都同意加爾文對這句話的意義的解釋。——編者

對這種解釋的主要反對意見是,猶太人並非通過武力戰勝敵人而歸回的。對此的回答是,這是一種諺語式的表達,暗示最弱者將戰勝最強者。此外,儘管猶太人是憑藉波斯王的諭旨歸回的,但他們仍有許多強大的敵人來反對他們。——編者

布萊尼(Blayney)將這節經文翻譯為:「猶大和他的眾城必住在其中,農夫們一同,他們必帶著羊群四處遊走。」他像加爾文一樣,將「城市」視為公民;但這些詞語仍然有些不恰當。我認為「土地」這個詞在「猶大」之前被省略了——
猶大之地必住在其中,
他所有的城市也必一同,
農夫們必在其中;他們必帶著羊群遷徙。
參耶利米書 33:12, 13,那裡對這裡所說的意義有更明確的闡述。「遷徙」,即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正如這個詞的意思,是為了餵養他們的羊群。這預示著一種自由和安全的狀態。——編者

《七十士譯本》和《敘利亞譯本》都將第一個詞譯為「口渴的」,第二個詞譯為「飢餓的」,這與它們前面的動詞相符。我們譯本中的「疲倦的」和「悲傷的」無疑是錯誤的;第一個詞來自《武加大譯本》;第二個詞來自《他爾根譯本》。
因為我必滋潤口渴的靈魂,
我必充滿每一個飢餓的靈魂。
這裡的「靈魂」指的是人,個體——「我必滋潤那口渴的人」,等等。——編者

很難確切理解這節經文的意義:「看見」或「看」是什麼意思?這個動詞是否可以被視為 Hophal 語態,「我被使看見」,或者「我有一個異象」?這個動詞經常用於這個意義:參撒迦利亞書 3:1。那麼我們可以這樣翻譯:
於是,我醒來並看見一個異象;
我的睡眠曾是甜美的。
異象有兩種,一種是在睡夢中給予的,一種是給予清醒的人的:先前的異象是在先知睡覺時給予的。——編者

我傾向於按照《敘利亞譯本》翻譯這節經文的後半部分:

我必將人種和牲畜的種子

撒在以色列家和猶大家。

我將 ×א(ʾ)×ת(t) 視為介詞,它常常是介詞。——編者

這裡使用的詞語與耶利米書 1:10 中的完全相同,除了增加了「苦害」;然而,《他爾根譯本》和各譯本(除了《敘利亞譯亞譯本》)都沒有將它們翻譯得一樣,在某些情況下將一個動詞的意義賦予另一個動詞——這證明它們是非常鬆散的譯本。——編者

卡門,第三卷,第六頌。

《他爾根譯本》如此解釋這句諺語:「父親犯罪,兒女受罰。」「遲鈍的」,或失去感覺的,obstupuerunt,是《武加大譯本》和《敘利亞譯本》的翻譯。——編者

這句話,如希伯來書 8:9 所引用的,是「我也不顧他們」,根據《七十士譯本》和《敘利亞譯本》,儘管《武加大譯本》與我們的譯本相同。侯比根(Houbigant)說:「讀作 ×ג(g)עלתי 我已拒絕,我已棄絕。」唯一的區別在於一個字母;耶利米在耶利米書 14:19 中使用了這個詞。這樣就會有完美的對應,「我棄絕了他們,這是耶和華說的。」前一句中的「我的約」是《武加大譯本》;但根據《七十士譯本》、《敘利亞譯本》和《他爾根譯本》,它是「因為他們破壞了我的約」,等等。×א(ʾ)×ש(š)×ר(r) 並不像我們的譯本那樣與後面的名詞連用,儘管它與代詞連用。——編者

希伯來文中的所有名詞都是單數——「律法、內心、心」,以及「罪孽和罪」;《武加大譯本》中也是如此,除了第二個詞被譯為「腸子」;但在其他譯本和《他爾根譯本》中,它們大多是複數。希伯來書中引用的詞語並不完全符合任何譯本,但大部分符合《七十士譯本》。許多抄本在 ×נ(n)תתי,「我已放」之前有一個 ×ו(w),這使它變成了將來時,「我甚至要放」。這似乎是正確的讀法——
我甚至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內心深處,
並將它寫在他們的心上。
這就像說:「我必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每個人的內心深處」:這些人被個別化,以表明這個行為對每個人都同樣適用。——編者

字面意思是:

他們不再教導,人教導他的鄰舍,

人教導他的弟兄,說:「你們要認識耶和華」;

因為他們所有的人都必認識我,

從他們最小的到他們最大的,

這是耶和華說的。

「定例」和「定例」或許是最好的詞。這個詞指的是事物固定的秩序,有時在我們的譯本中譯為「律例」,有時譯為「定例」——
耶和華如此說:
他設立太陽白日發光,
月亮和星宿的定例夜間發光,
他平息海浪的咆哮——
萬軍之耶和華是他的名。
許多詞典對 ×ר(r)×ג(g)×¢ 給出了兩個相反的意義——分割、打破、劈開,以及使安息、平靜。帕克赫斯特(Parkhurst)認為它只有後者。然而,這裡它最可能的意思是使平靜或平息,因為神對海的約束能力在耶利米書 5:22 中被提及,作為他偉大的證明。在「月亮」之前的「定例」這個詞在《七十士譯本》和一份手稿中被省略了;沒有它,這段經文讀起來會更好。——編者

這整段經文在早期譯本和《他爾根譯本》中有不同的翻譯;其中一些明顯錯誤,一些則有疑問。布萊尼(Blayney)給出了最字面和最一致的譯本。我給出以下譯本:
38. 看哪,日子將到,這是耶和華說的,
這城必為(或歸於)耶和華而建造,
從哈楠業樓到角門:
39. 是的,量度之繩必再次伸出,
從它對面,越過迦立山,
並環繞歌亞。
40. 還有所有屍體和灰燼的山谷,
以及所有田地直到汲淪溪,
直到東邊馬門的角落:
歸耶和華為聖,它必不再被拔除,
也不再永遠被拆毀。
第 38 節(耶利米書 31:38)包含一個總體描述;這在接下來的經文中被具體化。量度的起點將在「哈楠業樓」;因此「從它對面」,或在它前面:「門」是陰性,不能指它;那麼就是「樓」。至於「田地」這個詞,克里(Keri)和幾份手稿的讀法,並得到《武加大譯本》的支持,無疑應該被採納。「東邊」——這樣線條就回到了它開始的同一個點;因為哈楠業樓在東邊。但最後兩行指的是什麼?動詞是陽性,「城」是陰性;這段經文中除了哈楠業樓之外,沒有什麼可以與它們相符。那麼這座樓似乎在這裡代表重建的城市;然後拔除,即破壞地基,和拆毀,就恰當地應用於一座樓。——編者

有些人,如加塔克(Gataker)和布萊尼(Blayney),認為根據這裡給出的描述,這座城市的尺寸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大。「量度之繩」至少要圍繞迦立山的一部分、整個歌亞(被認為是各各他)、屍體谷和汲淪的田地,所有這些以前都在城牆之外。——編者

第 2、3、4、5 節(耶利米書 32:1-5)應視為括號內的內容,因為它們只敘述了耶利米接受異象時的相關情況,他將在第 6 節繼續敘述。第 2 節中的「因為那時」改為「那時」會更恰當;第 3 節開頭的「何處」會比「因為」更好,「何處西底家將他囚禁」,等等。《七十士譯本》中是「在其中」。——編者

加塔克(Gataker)和維內馬(Venema)對這句話有不同的看法。主,正如我們從第 7 節(耶利米書 32:7)所知,並沒有告訴他去買那塊田地,而只是告知他哈拿篾的到來和提議。當哈拿篾來的時候,他知道這是神的旨意,要他買那塊田地,他立刻照辦了。他從當時的情況就知道,這是神的信息,派來讓他買那塊田地。——編者

我們可以將這些話字面翻譯為:「我為他稱了銀子,七舍客勒又十舍客勒,就是銀子。」這個詞是「銀子」,但它常常被視為錢。根據洛思(Lowth)的說法,十七舍客勒大約是我們貨幣的兩磅。——編者

無疑有兩卷書或文件,正如耶利米書 32:14 清楚提及的:「拿這些書卷,就是買賣的書卷,那封閉的,和這敞開的書卷」,等等。當前面有冠詞時,×ס(s)פ×ר(r) 這個詞應始終譯為書卷、書或文件,而不是我們譯本中的「證據」。第 10 節(耶利米書 32:10)在大多數譯本中似乎存在不一致之處;書卷在提及「證人」之前和稱量銀子之前就被描述為「封閉的」。我認為,翻譯應該如下:「於是我寫在書卷上;我封閉了它,當我讓證人作證時,並用天平稱了銀子。」×ו(w) 常常可以譯為「當……時」,也可以譯為「於是」,就像我們譯本中下一節所做的那樣,儘管在那裡「和」會更合適。第 12 節(耶利米書 32:12)明確指出「證人」已在買賣的書或書卷上簽名或寫字,那書卷是封閉的。——編者

第47章 3 【第11節】

(耶利米書32:11),首次提及兩份卷軸之處,其翻譯頗為困難。我提供第11、12、13、14節的直譯如下:

11. 我就取了買契,就是那封了印的、載有誡命和條件的,以及那敞開的;我將買契交給尼利亞的兒子巴錄,
12. 就是瑪西雅的兒子,在我叔叔的兒子哈拿篾眼前,以及在那些簽署買契卷軸的證人眼前,並在所有坐在監獄院子裡的猶大人眼前;
13. 我在他們眼前吩咐巴錄,
14. 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要拿這些卷軸,就是這份買契的卷軸,那封了印的,和這份敞開的卷軸;把它們放在一個瓦器裡,使它們可以存留多日。』」

這兩份卷軸在第11節都被稱為「買契」,但有所區分,一份是「封了印的」,另一份是「敞開的」或未封印的。封了印的卷軸包含「誡命」,即購買的命令,以及「條件」,字面意思是「條例」;布萊尼(Blayney)將其譯為「轉讓與限制」,而武加大譯本(Vulg.)則譯為「條款與批准」。然而,מִצְוָ(miṣǝwā)ה(mitzvah)從未指稱除訓誡或誡命以外的任何事物,而חֻקִּי(qî)ם(chukkim)是指已定義、已確定或已指定的事物,可譯為「條款」。因此,封印卷軸的內容已明確說明,但敞開卷軸的內容則未明確提及。——編者註

他爾根(Targ.)和除了武加大譯本以外的其他譯本都採用了第一種解釋;但後者無疑是正確的意義,因為這個詞從未真正意味著隱藏。這裡的短語字面意思是:「沒有什麼比你更難(或更奇妙)的了」,也就是說,沒有什麼比你所能做的更難的了。創世記18:14中出現了完全相同的短語。在申命記30:11中,一個類似的子句中的詞被譯為「隱藏的」;但該子句的字面意思是:「它不比你更難」,也就是說,不比你所能達到或做到的更難,正如上下文所證明的那樣,參見耶利米書32:14。——編者註

人稱的轉換似乎始於第18節(耶利米書32:18),並包含第19節的第一個子句:

18. 他向千代的人施憐憫,

並將父親的罪孽歸到他們後代兒女的懷中,

他是神,偉大而有能力的;

耶和華是他的名,——

19. 籌劃偉大,行事大有能力:

你的眼目敞開,

鑒察世人的道路,

照各人的行為,

和各人所行之事的果效報應他們;

20. 他……等等。

「神,偉大而有能力的」與施憐憫和報應罪孽相關聯。他的偉大在於籌劃或智慧,他的能力或權能則顯明在他的作為中。在「作為」之後的ה是亞蘭文的ו。然後提及他的全知,這是實現其旨意和指導其作為所必需的。這裡他回到第二人稱,「誰」是慣用語,威爾士語(Welsh)的表達方式完全相同,Yr hwn y mae dy lygaid,等等;「誰」在耶利米書32:20中繼續使用。在說各人要「照各人的行為」受報時,他暗示了加爾文所說的,即兒女像父親一樣有罪。——編者註

這通常是這節經文的意義。它可以翻譯如下:

20. 你在埃及地設立神蹟奇事,

直到今日仍是神蹟奇事,

對以色列和全人類都是如此;

你為自己立了名,

正如今日一樣。

這些是神能力的「神蹟」或證據,其本質是「奇事」,即超自然的。——編者註

這三者之間存在差異:「聲音」是神藉著先知所發出的——「律法」是十誡——而「所有」被「吩咐」的則是律例和典章,即民事和禮儀上的規定。這裡的意思是「聽從他的聲音」,而不是順從它:他們非但沒有順從,甚至不願聽先知的話。這一直是他們的罪。——編者註

助詞אַך(k)ְ(ach)也意味著「確實」、「實在」、「肯定」。七十士譯本(Sept.)將其譯為「唯獨」——武加大譯本(Vulg.)譯為「持續地」——他爾根(Targ.)譯為「實在地」——而敘利亞譯本(Syr.)則省略了它。它最恰當的意義是「然而」,但在我們的譯本中常被譯為「肯定地」:這裡可以譯為「肯定地」或「無疑地」。——編者註

顯然,這節經文的最後一個子句是對第一個子句的解釋,正如加爾文所闡明的。「惡事」(因為前面有冠詞)是「他們手所作的」,即偶像崇拜:因為以色列人和猶大人從他們幼年起,無疑一直在我眼前行惡;因為以色列人無疑一直在用他們手所作的激怒我,這是耶和華說的。這樣一來,其關聯性顯得更為明顯。——編者註

這節經文的直譯一直很困難,儘管其普遍意義顯而易見,並已在我們的譯本中給出,該譯本比通常情況更具釋義性。如果我們將עַל(al)視為亞蘭文意義上的עֲלֵ(lê)ה(aleh),如但以理書6:5, 6,我們將會發現譯文很容易:

31. 因為這城從他們建造之日直到今日,

一直是激動我怒氣和憤怒的原因;

32. 以致我必因以色列人的一切邪惡,

將它從我眼前挪去,等等。

因此,耶利米書32:31的後半部分應與下一節經文連接。動詞「挪去」是動詞不定式,前面有ל。這是一個省略句,有時用於表達決心、義務或職責。——編者註

原文如此;但我們說「背」。同樣的詞也出現在耶利米書2:27。——編者註

「教導」和「清早起來」這兩個詞是分詞,依賴於前一個子句中的「我」,如果稍微改變詞序,意義會更明顯:

他們轉過頸項,不向著我,

當我教導他們時,清早起來教導;

然而他們不聽從,不接受訓誨。

他們轉過背去,而神正在教導他們!——編者註

誠然,這個詞既有「糾正」也有「教導」的意思;但由於前面提到的是「教導」,我們的譯本採用後者,似乎在此呈現了真實的意義。布萊尼(Blayney)也是如此翻譯的。——編者註

武加大譯本(Vulg.)和他爾根(Targ.)非常不準確地將這些詞譯為「我的名被稱呼在其中」。七十士譯本(Sept.)和敘利亞譯本(Syr.)與我們的譯本相同。這無疑是一個禱告的殿;但這裡的意思是,它被稱為神的殿。——編者註

在耶利米書7:31中,我們看到「陀斐特的高處」或高地。布萊尼(Blayney)認為它們是為舉行某些迷信儀式而人工堆築的山丘。樹木無疑種植在一些高處;但可能存在沒有樹木的山丘。這些高處位於山谷中,支持了它們是沒有樹木的人工山丘的觀點。而且,從這節經文和耶利米書7:31來看,摩洛的偶像確實被安置在人工山丘上,因為經文說他們建造或豎立這些高處是為了這個目的——為了將他們的兒女燒給摩洛。而且,這個山谷中可能有多個山丘,以容納大量的人。——編者註

關於陀斐特的這種做法,沒有任何根據可以支持這種假設;因為在聖經的其他部分,他們所做的事情都有具體的記載。就在這本書中,經文說他們將兒女用火焚燒(耶利米書7:31),並將他們作為燔祭燒給巴力(耶利米書19:5)。另參申命記12:31;以西結書23:37。——編者註

Keri(克里讀法)的הֶחֱטִי(ḥĕṭî)א(hechti),「使犯罪」,無疑是正確的讀法,甚至猶大之前的אֶת(et)也是一個證明,而且這也是各譯本和他爾根(Targ.)所給出的意義。——編者註

「你們說」是原文,這表明當時的一種習慣;他們在圍城期間不斷地這樣說。——編者註

這個應許清楚地表明了加爾文所說的,關於他們說「這城已經交出去了」等等的意義,即不可挽回地。不,神說,我必恢復它。——編者註

這些詞語有遞進關係——憤怒、烈怒、沸騰的怒氣。極度的不悅,正如加爾文所暗示的,預示著極度的邪惡,並施加極度的懲罰。——編者註

「一心」和「一路」似乎是指以色列和猶大之間先前的分裂。他們之前在對神的思想和敬拜方式上是分裂的。這種分裂將不再存在。——編者註

אֲשֶׁ(ʾăše)ר(asher)可以譯為「那」或「因為」。這將是一個永恆的聖約,因為他「必不轉離他們,不向他們施恩」,或者,如敘利亞譯本(Syr.)所說,「不停止跟隨他們,向他們施恩」。武加大譯本(Vulg.)省略了אֲשֶׁר(šer),他爾根(Targ.)也一樣;敘利亞譯本(Syr.)賦予它「那」的意義,但七十士譯本(Sept.)將其譯為「哪個」,「哪個(即聖約)我必不從他們後面轉離」,也就是說,似乎是從他們後面的人,即後代。這也是布萊尼(Blayney)採用的意義,「我必不從他們的後代收回,不向他們施恩;」他顯然將最後幾個詞與第一個子句連接起來。支持這種譯法的是,前一節經文提到了「兒女」。儘管如此,由於最後一個子句,敘利亞譯本似乎是最合適的。這裡有兩個顯著的應許——神必不轉離他們——他必將他的敬畏放在他們心中,使他們不轉離他。——編者註

אֱמֶ(ʾĕme)ת(emet)這個詞最常見的意思是真實,與虛偽或假裝相對,或與僅僅是表象相對;真理,與虛假相對;以及穩定,與轉瞬即逝和暫時的事物相對。栽種將是真實的栽種,而不是偽裝或表象的栽種。接下來的詞語解釋了其意義:「盡心盡性」,即真誠和熱切地,或者,以完全的心志和完全的意志與情感的同意。——編者註

這不是希伯來文的直譯,而是以下譯法:

你們說,這地荒涼,無人無牲畜,

已交在迦勒底人手中。

如果「哪個」受「說」支配,那麼後面會有一個帶有介詞的代詞。七十士譯本(Sept.)、敘利亞譯本(Syr.)和阿拉伯譯本(Arab.)保留了正確的結構,儘管武加大譯本(Vulg.)沒有。「沒有」,即「不與」,或「不帶」,字面意思是希伯來文的מֵאֵי(ʾê)ן(me'ayin)。——編者註

希伯來文中的不定詞常如威爾士語般,是動詞名詞。譯文可如下:

他們必用銀子買田地;

並在書上寫字,

蓋印,並有證人作證,

在便雅憫地,等等。

我們的譯本是敘利亞譯本(Syr.),與他爾根(Targ.)大致相同。——編者註

七十士譯本(Sept.)採用現在時態,「誰創造」等等;武加大譯本(Vulg.)採用將來時態,「誰將創造」等等;而敘利亞譯本(Syr.)和他爾根(Targ.)則採用過去時態,「誰創造了」等等。這節經文可以這樣翻譯:

耶和華如此說:

耶和華創造了它,

形成它以建立它;

耶和華是他的名。

這指的是城市,無可爭議,因為這個詞本身在第4節(耶利米書33:4)和第5節末尾都有提及。在七十士譯本(Sept.)中是「地」,「誰創造了地」;在敘利亞譯本(Syr.)中是「誰創造了你」:這兩者無疑都是錯誤的。——編者註

這兩節經文被不當地分開了,以致於בָּאִי(ʾî)ם(ba'im),「來臨的」,孤立無援,與任何事物都沒有聯繫;它應該與「刀劍」構成支配關係。各譯本有所不同,但沒有一個給出可接受的意義。這兩節經文可以這樣翻譯:

4. 因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

關於這城的房屋,

以及關於猶大列王的房屋,——

它們被攻城器械拆毀,

5. 並被那些來作戰的刀劍,就是迦勒底人的刀劍,

以致充滿了那些被我擊殺的人的屍體,

在我的怒氣和憤怒中,

因他們的一切邪惡,我已向這城掩面,——

6. 看哪,我必帶來,等等。

第4和第5節中的現在時和過去時用於將來時,這在預言中常有發生。——編者註

被譯為「復興」的詞,意思是延長,即人的生命;因此它被理解為恢復——「我必為它帶來恢復和醫治」。參見耶利米書8:22。——編者註

這裡最好的詞,如敘利亞譯本(Syr.)所給出的,是「安全」;「我必向他們展開豐盛的平安和安全。」——編者註

武加大譯本(Vulg.)也是如此,「*suscitabo*」,「我必喚醒」或「激發」;七十士譯本(Sept.)和他爾根(Targ.)也一樣。——編者註

參見第三卷序言。——編者註

最好採用動詞的次要意義,即「斷絕」的譯法,如敘利亞譯本(Syr.)和他爾根(Targ.)所為,其意義是「缺乏」或「缺少」:

17. 因為耶和華如此說:

大衛家必不缺少一人,

坐在以色列家的寶座上;

18. 祭司利未人也必不缺少一人在我面前,

獻燔祭,

焚香獻祭,

並終日獻祭。——編者註

他爾根(Targ.)和除了七十士譯本(Sept.)以外的各譯本都給出了「轄制」或「統治」的意思;這也是該動詞在後面跟著ב時的普遍意義:

打發走,一個人他的僕人,一個人他的婢女,

希伯來男僕和希伯來女僕,自由;

這樣就不會轄制他們,

一個人轄制他的猶大弟兄。

這是這節經文的直譯。但或許將「僕人」譯為「奴僕」;將「婢女」譯為「女奴」會更好,因為他們既有已婚的也有未婚的。——編者註

後來提到服事期為六年,但這裡卻說「七年之末」。若非另有兩處(申命記15:1;31:10)出現相同的詞語,我們可能會跟隨七十士譯本(Sept.)和阿拉伯譯本(Arab.),將「七」讀作「六」。拉比們通過解釋說,詞語קֵץ(ketz)既指開始,也指結束或末端,從而解決了這個難題;這樣,其意義就是「七年之初」;這將與後來提到的六年相符。這是對這段經文最好的解釋。——編者註

我們的譯本「隨他們所願」是最好的,或者我們可以譯為「為他們自己」,因為נֶפֶש(peš)ׁ(nefesh)常有此意。——編者註

這個動詞在這裡顯然意味著「強迫」或「強制」:

你們強迫他們為你們作奴僕和女奴。

在整段經文中保留「奴僕」和「女奴」這些詞會更好。——編者註

這節經文關於「牛犢」的結構各異。我們的譯本是尤尼烏斯(Junius)和特雷梅利烏斯(Tremelius)的譯法。七十士譯本(Sept.)、他爾根(Targ.)和武加大譯本(Vulg.)難以理解。敘利亞譯本(Syr.)大致如下:

18. 我必使那些違背我聖約的人,

那些沒有履行他們在我面前所立聖約之話語的人,

像他們剖開牛犢,從其中間經過一樣,——

19. 猶大的首領,等等。

這是這段經文最直白的翻譯:省略כ(像,或如同)並不罕見。——編者註

七十士譯本(Sept.)將其譯為「δυνάστας(dynastas),統治者」;武加大譯本(Vulg.)和敘利亞譯本(Syr.)譯為「太監」;他爾根(Targ.)譯為「首領」。他們是王室的侍從,不一定是太監,因為波提乏(Potiphar)有妻子,卻也被稱為太監(創世記39:7)。他們可能擔任法官;因此,他們在這裡與「祭司」一同被提及,或許就是這個原因。——編者註

七十士譯本(Sept.)、武加大譯本(Vulg.)和敘利亞譯本(Syr.)都是如此;而詞語סַף(saf)通常有此意,即門廊、入口或門檻。——編者註

我們在亞哈身上看到了一個例子,列王紀上21:27-29。——編者註

布萊尼(Blayney)的建議並非不可能,即先知之前曾在首領面前受審(耶利米書26章),因此受到某種限制,可能被禁止進入聖殿範圍。——編者註

七十士譯本(Sept.)和武加大譯本(Vulg.)將該動詞譯為此意;但敘利亞譯本(Syr.)和他爾根(Targ.)則譯為「接受」。我們的譯本是意譯;為了充分表達其意義,應引入「謙卑地」一詞,「他們或許會謙卑地呈上他們的懇求」等等。——編者註

我將這節經文翻譯如下:

8. 尼利亞的兒子巴錄就照先知耶利米所吩咐他的一切去行,為要在耶和華的殿中宣讀耶和華的話。

耶利米吩咐巴錄的是拿一份卷軸,並從他口中寫下這些話:巴錄照辦了,目的是為了在耶和華的殿中宣讀這些話(如他爾根(Targum)所載)。——編者註

這節經文的後半部分在七十士譯本(Sept.)、敘利亞譯本(Syr.)和他爾根(Targ.)中有不同的翻譯,且更符合希伯來文:

——耶路撒冷的全體百姓,以及從各城來到耶路撒冷的全體百姓,都在耶和華面前宣告禁食。

這是百姓宣告的禁食,而不是國王,因為他是一個非常不敬虔的人。他在這次事件中的行為證明了他的極大不敬虔。——編者註

有些人將此處分為兩個問題:「你如何寫下所有這些話?是從他口中嗎?」答案似乎支持這種結構;如同聖經中常見的,先回答最後一個問題,然後再回答第一個:巴錄說:「他從口中向我說出所有這些話」;然後他補充說,回答第一個問題:「我用墨水寫在書上。」——編者註

東方沒有煙囪,因此也沒有「爐火」。這裡譯為「爐火」的詞,其本義是火盆,而其前的אֶת(et)是一個介詞。這節經文可以這樣翻譯:

王坐在冬宮裡,在九月,

在他面前有燃燒的火盆(或,正在燃燒的火盆)。

在武加大譯本(Vulg.)中是「一個小祭壇,*arula*」;在敘利亞譯本(Syr.)和他爾根(Targ.)中是「火」;但在七十士譯本(Sept.)中是「爐火」。——編者註

七十士譯本(Sept.)給出了交易或購買的意義,「從那裡在百姓中購買」。武加大譯本(Vulg.)是「他可以在那裡在公民眼前分割他的財產」;敘利亞譯本(Syr.)和他爾根(Targ.)也給出了大致相同的意義。直譯是「因為從那裡(或,在那裡)在百姓中的一份」;這似乎意味著他打算去便雅憫地,以便從他在百姓中的產業中獲得他的份額。因此,布萊尼(Blayney)的譯本似乎是正確的,「在百姓中領取其中的一份」。迦勒底人剝奪了他在便雅憫地的祖產:當他們撤退時,他打算去那裡,「目的是」,正如布萊尼所觀察到的,「與他的鄰居們一同分享土地的產出」。——編者註

各譯本和他爾根(Targ.)對這個詞的翻譯不同;它的意義顯然未被理解。布萊尼(Blayney)給出了最好的解釋,他將其譯為「牢房」。他說,「地牢」是一個像井一樣的深坑,底部附近鑿有壁龕或牢房,供囚犯居住。這個詞源於הָנָ(nā)ה(hanah),意為固定、安置、住宿;因此這裡的複數名詞意為囚犯安頓或住宿的地方,他們可以在那裡固定自己,而不會像耶利米在另一個場合那樣陷入坑底的泥濘中。參見耶利米書38:6。那個坑似乎沒有牢房。——編者註

這段文字在原文中與正文混雜在一起;但現在認為將其單獨引入會更好。——編者註

布萊尼(Blayney)觀察到,「國王顯然帶著對首領們的厭惡說這話,因為他們試圖阻撓他的仁慈。」——編者註

布萊尼(Blayney)給出了一個更好的譯本,「破爛的碎布和舊爛的碎布」。直譯是「撕裂的碎布和腐爛的碎布」。——編者註

這個動詞在這裡的意思是心靈的困擾或焦慮,而不是恐懼,「我為猶大人感到不安」等等。武加大譯本(Vulg.)是「我焦慮不安」,他爾根(Targum)是「我憂慮」。我們的譯本「我害怕」是敘利亞譯本(Syriac)。國王似乎太驕傲而不願承認他有恐懼。這節經文的最後一個子句可以這樣翻譯:「他們在我之上歡欣鼓舞。」這個動詞的意思是抬高或提升自己,然後介詞ב的意思是「在…之上」或「反對」。國王心神不安,擔心那些已經投奔迦勒底人的人的嘲諷和侮辱。——編者註

七十士譯本(Sept.)和武加大譯本(Vulg.)都將「固定」理解為及物動詞,「他們固定」或「使下沉」;而最後幾個詞則指代首領們。至於武加大譯本(Vulg.),這兩個子句是:「他們使你的腳陷入泥濘和滑溜之地,並離開了你。」敘利亞譯本(Syriac)關於最後一個子句的翻譯相同。整個事件被描述為異象中所見,正如先知在前一節經文中所說的:

21. 這是耶和華使我看到的;(他說)看哪,那些留在猶大王宮裡的婦女,出來對巴比倫王的眾首領說,看哪,她們說:

你的朋友已經激動你,並勝過你;他們使你的腳陷入泥濘,他們已經從你身邊逃走了。

異象中所見的場景呈現在國王面前,婦女們出來,然後嘲諷地對他說話。首領們激動或煽動西底家背棄與巴比倫王的盟約,並說服他這樣做。這樣做,他們就如同使他陷入泥濘,也就是說,使他陷入困境,然後從他身邊逃走。然後在下一節經文中,先知證實並解釋了這個異象。——編者註

「這城必被火焚燒」是七十士譯本(Sept.)、敘利亞譯本(Syriac)和他爾根(Targum)的譯法。武加大譯本(Vulg.)是「他(巴比倫王)必用火焚燒這城」。第一個譯法無疑是希伯來文的真實譯法,除了動詞在Hiphil語態,如我們的譯本和布萊尼(Blayney)的譯本;但與經文最相符的是前一種譯法。——編者註

這些話的字面意思是:「不要讓人知道這些話,你就不會死。」七十士譯本(Sept.)、武加大譯本(Vulg.)和他爾根(Targum)都是這樣翻譯的;敘利亞譯本(Syriac)是「免得你死」;這暗示了加爾文所持的觀點。——編者註

這些詞在七十士譯本(Sept.)和敘利亞譯本(Syriac)中被省略了。武加大譯本(Vulg.)和他爾根(Targum)給出了這個譯本:「耶路撒冷被攻取了」;這在這種語境下似乎沒有任何意義。有些人將它們與下一章連接起來,但這是不恰當的。我們的譯本,以及布萊尼(Blayney)所採用的譯本,給出了最好的意義:「他當時在那裡(即在監獄的院子裡),當耶路撒冷被攻取時。」他不僅在那裡直到被攻取的日子或時間,而且在那段時間裡。這是為了表明他不是被猶大人釋放的,而是被攻取這城的人釋放的。——編者註

「挖出他的眼睛」源自武加大譯本(Vulg.);其他譯本和他爾根(Targum)則直譯希伯來文:「他弄瞎了西底家的眼睛。」當時的習俗是在他們眼前舉著燒紅的鐵。似乎東方也實行了挖出眼睛這種可怕的習俗。但弄瞎眼睛必定是另一種形式的殘暴。——編者註

武加大譯本(Vulg.)是「士兵長——*magister militum*」;他爾根(Targum)是「殺戮者之首」;敘利亞譯本(Syriac)是「侍從或護衛之首」。最好的譯法是「行刑者之首」。護衛、王室侍從通常是行刑者。參見撒母耳記上22:17;馬可福音6:27。——編者註

這裡有一個疏忽;是他的父親亞希甘救了先知,如第二十六章(耶利米書26)所記載。——編者註

「他為何要殺(或擊打)你的性命?」所有譯本和他爾根(Targum)都是如此。但נֶפֶש(peš)ׁ(nefesh)常指屍體或死屍,利未記21:1;利未記22:4。那麼最明顯的譯法就是「他為何要將你擊殺致死?」或「他為何要將你擊殺成屍體?」布萊尼(Blayney)給出了意義,但不是翻譯:「他為何要奪走你的性命?」——編者註

這些話可以這樣直譯:

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從米斯巴出來迎接他們,

邊走邊哭,等等。

他步行,邊走邊哭。——編者註

「在坑邊」是七十士譯本(Sept.);「在水池中央」是武加大譯本(Vulg.)和他爾根(Targum)。這顯然是為防禦城市而挖的壕溝或溝渠。參見耶利米書41:9。——編者註

這並非冗餘,因為這是該語言的慣用語:威爾士語也是如此,儘管目前的譯本不正確,應如下:「A'r clawdd (不是pydew) yr hwn y bwriodd Ishmael iddo」,等等。——編者註

這是在第九節。這些詞在七十士譯本(Sept.)中被省略了;「因為基大利」是武加大譯本(Vulg.)和他爾根(Targum)的譯法;這與我們的譯本相同。「與基大利一同」是布萊尼(Blayney)的譯法。「手」這個詞常指權力、權柄、統治(創世記9:2;士師記1:35)。那麼譯法就是「因為基大利的權力」;這將賦予這段經文最強調的意義:以實瑪利擊殺他們,是因為他嫉妒賦予基大利的權力,而這些人來到米斯巴,承認並支持了這種權力。——編者註

基遍有一個水池,撒母耳記下2:13中提到過;它一定很大,否則就不會被稱為「大水」。——編者註

七十士譯本(Sept.)將其作為專有名詞;武加大譯本(Vulg.)和他爾根(Targum)則給出了「流浪」的意義。如果它是一個普通名詞,其本義不是流浪,而是居住或住所,或者更確切地說是「住所」,因為它是複數。布萊尼(Blayney)將其視為專有名詞。——編者註

我們的譯本是「我們差遣你到他那裡」,這也是正確的:字面意思是「我們差遣你到他那裡」,這是希伯來語和威爾士語中常見的慣用語,「yr hwn y danfonwn di atto」。武加大譯本(Vulg.)是「我們差遣你到他那裡」;敘利亞譯本(Syriac)和他爾根(Targum)也是如此,但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試圖模仿希伯來語,卻沒有給出任何意義。——編者註

這個短語經常出現,並且一直具有這個意義;這裡無疑也是這個意義,儘管七十士譯本(Sept.)和武加大譯本(Vulg.)採用了另一種意義。各譯本經常對相同的短語給出不同的意義,這使得它們成為不安全的指引。——編者註

所有譯本和他爾根(Targum)在第19和20節這兩節經文的結構上都有所不同,現代學者也是如此。我提供以下譯文:

19. 耶和華對你們猶大餘民的話是這樣:不要進入埃及;你們要知道,確實要知道,我今日向你們鄭重聲明。

20. 實在地,你們大大地自欺;因為你們差遣我到耶和華你們的神那裡,等等。

第一個子句是根據武加大譯本(Vulg.)。明確的信息是,不要進入埃及。他們要了解和記住的是他向他們提出的抗議。然後在第20節,他指責他們前後不一,說他們偏離了自己的承諾,之後他具體說明了他們所承諾的。根據這種觀點,整個段落是連貫的。「靈魂」這個詞常指人:「自欺」字面意思是「對你們自己的靈魂」。這個短語的意思是他們自食其言,正如接下來的內容所證明的那樣。希伯來語的過去時態常可以譯為現在時態,因為它指的是直到現在並包括現在的時間。希伯來語的將來時態也可以譯為現在時態,因為它常指現在正在發生並持續的事情。——編者註

七十士譯本(Sept.)和敘利亞譯本(Syr.)將其譯為「武器」;武加大譯本(Vulg.)譯為「寶座」;他爾根(Targum)譯為「帳篷」。如此大的差異令人費解。它是一種可以伸展或擴展的東西,因為動詞的意義就是如此;它也是一種美麗的東西,因為這個詞的意義就是如此。它可能是一個架設在寶座上的華蓋,而寶座則要放在石頭上。——編者註

第一個動詞在七十士譯本(Sept.)、武加大譯本(Vulg.)和敘利亞譯本(Syriac)中譯為第三人稱,「他必點燃」;但在他爾根(Targum)中譯為第一人稱,「我必點燃」。第三人稱與上下文更為連貫;但如果給動詞一個使役意義,結果也一樣,「我必使他點燃埃及諸神殿中的火,

信仰問答

資料來源:CCEL/SWORD Proje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