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了第八天,摩西召了亞倫和他兒子,並以色列的眾長老來,
2對亞倫說:「你當取牛群中的一隻公牛犢作贖罪祭,一隻公綿羊作燔祭,都要沒有殘疾的,獻在耶和華面前。
3你也要對以色列人說:『你們當取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又取一隻牛犢和一隻綿羊羔,都要一歲、沒有殘疾的,作燔祭,
4又取一隻公牛,一隻公綿羊作平安祭,獻在耶和華面前,並取調油的素祭,因為今天耶和華要向你們顯現。』」
5於是他們把摩西所吩咐的,帶到會幕前;全會眾都近前來,站在耶和華面前。
6摩西說:「這是耶和華吩咐你們所當行的;耶和華的榮光就要向你們顯現。」
7摩西對亞倫說:「你就近壇前,獻你的贖罪祭和燔祭,為自己與百姓贖罪,又獻上百姓的供物,為他們贖罪,都照耶和華所吩咐的。」
8於是,亞倫就近壇前,宰了為自己作贖罪祭的牛犢。
9亞倫的兒子把血奉給他,他就把指頭蘸在血中,抹在壇的四角上,又把血倒在壇腳那裏。
10惟有贖罪祭的脂油和腰子,並肝上取的網子,都燒在壇上,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11又用火將肉和皮燒在營外。
12亞倫宰了燔祭牲,他兒子把血遞給他,他就灑在壇的周圍,
13又把燔祭一塊一塊地、連頭遞給他,他都燒在壇上;
14又洗了臟腑和腿,燒在壇上的燔祭上。
15他奉上百姓的供物,把那給百姓作贖罪祭的公山羊宰了,為罪獻上,和先獻的一樣;
16也奉上燔祭,照例而獻。
17他又奉上素祭,從其中取一滿把,燒在壇上;這是在早晨的燔祭以外。
18亞倫宰了那給百姓作平安祭的公牛和公綿羊。他兒子把血遞給他,他就灑在壇的周圍;
19又把公牛和公綿羊的脂油、肥尾巴,並蓋[臟]的脂油與腰子,和肝上的網子,都遞給他;
20把脂油放在胸上,他就把脂油燒在壇上。
21胸和右腿,亞倫當作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都是照摩西所吩咐的。
22亞倫向百姓舉手,為他們祝福。他獻了贖罪祭、燔祭、平安祭就下來了。
23摩西、亞倫進入會幕,又出來為百姓祝福,耶和華的榮光就向眾民顯現。
24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在壇上燒盡燔祭和脂油;眾民一見,就都歡呼,俯伏在地。
# 利未記 — 第九章
## 第九章
### 第 1 節
1. 到了第八天。這裡記載了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在他們受聖職的時期滿了之後,開始執行他們的職務。他必須成為他兄弟的門徒,以便遵循上帝所定下的模式。我們必須記住,摩西雖然沒有經過莊嚴的儀式被任命為祭司,卻使其他人成聖,以便外在記號的權柄和效力單單歸於上帝。因此,本章前半部分包含的內容是,亞倫在祭司職分上受了七天的啟蒙之後,如何開始執行上帝所託付給他的工作;後半部分則顯示了獻祭如何藉著神蹟得到上帝的認可,以印證上帝所設立的祭司職分。但首先,他列舉了獻祭的常見種類,即贖罪祭、燔祭;以及為感恩而獻的素祭(**minha**)和灑血:以便亞倫在各方面都被視為上帝合法的祭司。
### 第 6 節
6. 摩西說:「這是耶和華所吩咐的。」他似乎確實是對全體百姓說話,應許也屬於他們;但在「你們要行」這句話中,他特別是對亞倫的兒子們說話;他應許了在本章末尾將會說明已經實現的事情,即上帝的榮耀將會顯現,以認可祭司職分,以便他們能更樂意地開始他們的職責。因為這對他們的信心和確據來說,是莫大的幫助,他們的職分將如此,可謂是蒙上帝印證。
### 第 7 節
7. 摩西對亞倫說:「你近前到壇那裡。」這裡重複了在別處所說的,即祭司本身既是罪人,就必須先為自己祈求,然後才能為他人向上帝求情。因此,使徒公正地推斷律法下的祭司職分是軟弱且僅具預表性的(希伯來書 5:1)。因為沒有人能成為真正的和睦者,除非他憑藉其完全的無罪,在上帝面前為他人求赦免,並且自身潔淨無瑕,無需為自己贖罪。本章其餘部分我將略過,因為摩西只是記載了亞倫如何按照上帝的吩咐和律法的儀式獻祭。
### 第 22 節
22. 亞倫向百姓舉手。這是一種獻祭的應用,為要使百姓知道上帝藉著祭司作為他們的中保和保證人,與他們和好。祝福的形式已經闡釋過了;目前只需這一點就夠了,即當祭司們舉手向百姓證明上帝的父愛時,他們的使命就得到了印證和效力。聖經歷史向我們呈現了一個難忘的例子,其中記載:「祭司利未人為百姓祝福,他們的聲音蒙垂聽,他們的禱告達到上帝的聖所,直到天上」(歷代志下 30:27)。這個預表的實現最終在基督身上顯明,他不僅是祝福的源頭和原因,而且藉著福音以有效的結果來宣揚祝福;因為他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這在遠處的人,也給那在近處的人」(以弗所書 2:17);雖然他沒有以可見的形式顯現或說話,但我們知道他說什麼,即「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馬太福音 18:18)。
### 第 23 節
23. 摩西和亞倫進入會幕。這句話是重複的,只是先前只說亞倫的,現在也歸於摩西,即他也為百姓祝福,但原因不同,因為雖然他是上帝的先知,但亞倫憑藉其職分,是唯一的中保。接下來的「耶和華的榮光向眾民顯現」可以分開閱讀,即上帝的威嚴以某種顯著的記號顯現;或者它與結尾的經文相連,那裡說「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等等」。如果我們選擇後者,那麼關於獻祭被燒盡的記載是解釋性的補充,彷彿是說上帝顯現,是當他發出火來燒盡祭物時。藉著這個預兆,或者說神蹟,上帝顯明他是律法祭司職分的創始者,以便它永遠受人尊崇。同樣的事情後來也偶爾發生,當在困境中,需要非凡的印證時:例如,火燒盡了瑪挪亞的祭物(士師記 13:20);或者,當上帝的服事和純正的宗教需要被辯護以對抗迷信的偽造時;例如,以利亞的祭物在沒有用火的情況下完全被燒盡,化為灰燼(列王紀上 18:38)。或者,最後,當上帝要表明他喜悅錫安山,他選擇錫安山作為他的安息之所和家園時:因此,所羅門的第一次獻祭被天火燒盡(歷代志下 7:1)。為了不讓後代懷疑這件事,彷彿它不完全確定,摩西說全體百姓因這景象而受感動,讚美上帝,「就俯伏在地」。
原英文注釋 Calvin's Commentaries 為公共領域著作,資料來源 SWORD Proje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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