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
2「人的肉皮上若長了癤子,或長了癬,或長了火斑,在他肉皮上成了大痲瘋的災病,就要將他帶到祭司亞倫或亞倫作祭司的一個子孫面前。
3祭司要察看肉皮上的災病,若災病處的毛已經變白,災病的現象深於肉上的皮,這便是大痲瘋的災病。祭司要察看他,定他為不潔淨。
4若火斑在他肉皮上是白的,現象不深於皮,其上的毛也沒有變白,祭司就要將有災病的人關鎖七天。
5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若看災病止住了,沒有在皮上發散,祭司還要將他關鎖七天。
6第七天,祭司要再察看他,若災病發暗,而且沒有在皮上發散,祭司要定他為潔淨,原來是癬;那人就要洗衣服,得為潔淨。
7但他為得潔淨,將身體給祭司察看以後,癬若在皮上發散開了,他要再將身體給祭司察看。
8祭司要察看,癬若在皮上發散,就要定他為不潔淨,是大痲瘋。
9「人有了大痲瘋的災病,就要將他帶到祭司面前。
10祭司要察看,皮上若長了白癤,使毛變白,在長白癤之處有了紅瘀肉,
11這是肉皮上的舊大痲瘋,祭司要定他為不潔淨,不用將他關鎖,因為他是不潔淨了。
12大痲瘋若在皮上四外發散,長滿了患災病人的皮,據祭司察看,從頭到腳無處不有,
13祭司就要察看,全身的肉若長滿了大痲瘋,就要定那患災病的為潔淨;全身都變為白,他乃潔淨了。
14但紅肉幾時顯在他的身上就幾時不潔淨。
15祭司一看那紅肉就定他為不潔淨。紅肉本是不潔淨,是大痲瘋。
16紅肉若復原,又變白了,他就要來見祭司。
17祭司要察看,災病處若變白了,祭司就要定那患災病的為潔淨,他乃潔淨了。
18「人若在皮肉上長瘡,卻治好了,
19在長瘡之處又起了白癤,或是白中帶紅的火斑,就要給祭司察看。
20祭司要察看,若現象窪於皮,其上的毛也變白了,就要定他為不潔淨,是大痲瘋的災病發在瘡中。
21祭司若察看,其上沒有白毛,也沒有窪於皮,乃是發暗,就要將他關鎖七天。
22若在皮上發散開了,祭司就要定他為不潔淨,是災病。
23火斑若在原處止住,沒有發散,便是瘡的痕跡,祭司就要定他為潔淨。
24「人的皮肉上若起了火毒,火毒的瘀[肉]成了火斑,或是白中帶紅的,或是全白的,
25祭司就要察看,火斑中的毛若變白了,現象又深於皮,是大痲瘋在火毒中發出,就要定他為不潔淨,是大痲瘋的災病。
26但是祭司察看,在火斑中若沒有白毛,也沒有窪於皮,乃是發暗,就要將他關鎖七天。
27到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火斑若在皮上發散開了,就要定他為不潔淨,是大痲瘋的災病。
28火斑若在原處止住,沒有在皮上發散,乃是發暗,是起的火毒,祭司要定他為潔淨,不過是火毒的痕跡。
29「無論男女,若在頭上有災病,或是男人鬍鬚上有災病,
30祭司就要察看;這災病現象若深於皮,其間有細黃毛,就要定他為不潔淨,這是頭疥,是頭上或是鬍鬚上的大痲瘋。
31祭司若察看頭疥的災病,現象不深於皮,其間也沒有黑毛,就要將長頭疥災病的關鎖七天。
32第七天,祭司要察看災病,若頭疥沒有發散,其間也沒有黃毛,頭疥的現象不深於皮,
33那人就要剃去鬚髮,但他不可剃頭疥之處。祭司要將那長頭疥的,再關鎖七天。
34第七天,祭司要察看頭疥,頭疥若沒有在皮上發散,現象也不深於皮,就要定他為潔淨,他要洗衣服,便成為潔淨。
35但他得潔淨以後,頭疥若在皮上發散開了,
36祭司就要察看他。頭疥若在皮上發散,就不必找那黃毛,他是不潔淨了。
37祭司若看頭疥已經止住,其間也長了黑毛,頭疥已然痊癒,那人是潔淨了,就要定他為潔淨。
38「無論男女,皮肉上若起了火斑,就是白火斑,
39祭司就要察看,他們肉皮上的火斑若白中帶黑,這是皮上發出的白癬,那人是潔淨了。
40「人頭上的髮若掉了,他不過是頭禿,還是潔淨。
41他頂前若掉了頭髮,他不過是頂門禿,還是潔淨。
42頭禿處或是頂門禿處若有白中帶紅的災病,這就是大痲瘋發在他頭禿處或是頂門禿處,
43祭司就要察看,他起的那災病若在頭禿處或是頂門禿處有白中帶紅的,像肉皮上大痲瘋的現象,
44那人就是長大痲瘋,不潔淨的,祭司總要定他為不潔淨,他的災病是在頭上。
45「身上有長大痲瘋災病的,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頭散髮,蒙着上唇,喊叫說:『不潔淨了!不潔淨了!』
46災病在他身上的日子,他便是不潔淨;他既是不潔淨,就要獨居營外。」
47「染了大痲瘋災病的衣服,無論是羊毛衣服、是麻布衣服,
48無論是在經上、在緯上,是麻布的、是羊毛的,是在皮子上,或在皮子做的甚麼物件上,
49或在衣服上、皮子上,經上、緯上,或在皮子做的甚麼物件上,這災病若是發綠,或是發紅,是大痲瘋的災病,要給祭司察看。
50祭司就要察看那災病,把染了災病的物件關鎖七天。
51第七天,他要察看那災病,災病或在衣服上,經上、緯上,皮子上,若發散,這皮子無論當作何用,這災病是蠶食的大痲瘋,都是不潔淨了。
52那染了災病的衣服,或是經上、緯上,羊毛上,麻衣上,或是皮子做的甚麼物件上,他都要焚燒;因為這是蠶食的大痲瘋,必在火中焚燒。
53「祭司要察看,若災病在衣服上,經上、緯上,或是皮子做的甚麼物件上,沒有發散,
54祭司就要吩咐他們,把染了災病的物件洗了,再關鎖七天。
55洗過以後,祭司要察看,那物件若沒有變色,災病也沒有消散,那物件就不潔淨,是透重的災病,無論正面反面,都要在火中焚燒。
56洗過以後,祭司要察看,若見那災病發暗,他就要把那災病從衣服上,皮子上,經上、緯上,都撕去。
57若仍現在衣服上,或是經上、緯上、皮子做的甚麼物件上,這就是災病又發了,必用火焚燒那染災病的物件。
58所洗的衣服,或是經,或是緯,或是皮子做的甚麼物件,若災病離開了,要再洗,就潔淨了。」
59這就是大痲瘋災病的條例,無論是在羊毛衣服上,麻布衣服上,經上、緯上,和皮子做的甚麼物件上,可以定為潔淨或是不潔淨。
# 利未記 — 第十三章
## 第十三章
### 第 2 節
2. 人若在皮膚上。由於並非所有皮疹都是麻瘋病,也並非所有皮疹都會使人成為不潔淨,因此當上帝指定祭司為判斷者時,祂便藉由某些記號來區分普通皮疹與麻瘋病;然後再說明各種麻瘋病之間的差異。因為這種疾病並非總是無法治癒的;只有當血液完全敗壞,以致皮膚本身因腐蝕而變硬,或因病態而腫脹時,才無法治癒。因此,首先必須注意的是,希臘文和拉丁文的 **lepra**,以及希伯來文的 **צרעת**(tzaragat,麻瘋病),其涵蓋範圍比醫學上所稱的「象皮病」更廣,後者因皮膚堅硬和斑駁的顏色而得名;然而,這並非指人的皮膚厚度與大象完全相同,而是因為這種疾病會導致皮膚失去知覺。希臘人稱之為 **Ψώρα**(psora,疥癬),如果它不是一種麻瘋病,也與之非常接近。因此,我們看到疥癬與麻瘋病之間存在區別;正如現今,如果需要判斷疥瘡(俗稱聖梅南病),就必須觀察其與麻瘋病區分的記號。
至於各種麻瘋病,我承認我不是醫生,無法精確地討論它們,我也刻意避免深入探究,因為我確信這裡所討論的疾病以一種我們現在不熟悉的方式,特別影響了以色列人;因為我們現在對「麻瘋病之家」了解多少呢?事實上,很可能異教作家既然知道猶太人患有這種疾病,便以此為藉口編造謊言,說亞伯拉罕的所有後裔都感染了疥瘡,並被趕出埃及,以免傳染給他人。約瑟夫在《猶太古史》第九卷和《駁斥亞皮翁》中都提到這是一個古老的誹謗;塔西佗和查士丁也重複了這一說法。然而,我毫不懷疑埃及這個非常驕傲的民族,為了抹去他們自己的恥辱和上帝對他們的懲罰的記憶,編造了這個謊言,並將發生在他們自己身上的事(當他們被瘡和膿皰擊打時)粗暴地轉嫁到這個無辜的民族身上。但我們將在後面看到,在上帝的咒詛中,祂用與擊打埃及人相同的災禍來懲罰祂的子民:「耶和華必用埃及的瘡、痔瘡、疥癬等擊打你」(申命記 28:27)。由此可以合理推斷,上帝用我們現在不認識的特殊審判來報應祂古老子民的罪行;正如後來出現了新的疾病,而古時的人則沒有。
無論如何,約瑟夫以清晰而確鑿的論據揭露了這項指控的荒謬性,即摩西被一群流亡者趕出埃及,以免他們用疾病感染國家;因為如果他們普遍患有這種疾病,他絕不會制定如此嚴格的法律來將麻瘋病人與社會大眾隔離。
上帝首先命令,每當懷疑有麻瘋病時,那人就必須向祭司呈報;如果出現任何麻瘋病的症狀,祂就命令他被關閉七天,直到疾病的進展顯示它是無法治癒的麻瘋病。上帝指定祭司為判斷者,而且是最高級別的祭司,這證明祂更看重屬靈的服事,而非單純的身體健康。如果有人問麻瘋病是否具有傳染性,以及是否因此有必要將所有受感染者從與他人交往中隔離,我承認確實如此,但我否認這是主要目的。因為,隨著時間的推移,醫生們將能夠更好地憑藉他們的醫術和技能做出判斷:然而上帝卻將這項判斷只交給祭司,並給予他們判斷的規則。祂也沒有不加區分地任命利未人,而只任命亞倫的子孫,他們是最高級別的祭司,以便判斷的權威更大。
因此,教皇的祭司(**sacrifici**)將這種管轄權歸於自己,是嚴重的錯誤,甚至是厚顏無恥。他們說(他們說),在律法之下,大祭司的職責是區分麻瘋病的種類;因此,同樣的權利也轉移給了主教。但他們將嘲弄推向更遠:主教的官員,即主教的代表,作為合法的判斷者;他召集醫生和外科醫生,根據他們的回答,他宣判他自己承認不了解的事情。看哪,他們多麼巧妙地將律法儀式與我們的時代相適應!然而,當他們在另一種意義上將他們所說的只屬於主教的權利擴展到整個祭司階層時,這種嘲弄就更加令人作嘔了;因為,既然所有人都受罪的捆綁是一種屬靈的麻瘋病,他們便由此推斷,所有人都被排除在信徒的會眾之外,直到他們被赦免所潔淨和接納,他們認為這是所有祭司的共同職責。他們隨後補充說,在聽取案情之前不能做出判斷,因此得出結論,告解是必要的。
但是,如果他們選擇訴諸詭辯,理性反而會引導我們得出相反的結論;因為上帝不希望祭司審理隱藏的疾病,而只在明顯的症狀出現之後:因此,這將導致將隱藏的罪惡帶到審判台前是荒謬的,並且可憐的人們被拖去告解是違反所有法律和正義的。
但是,撇開所有這些荒謬之處,我們與上帝的古老子民之間必須觀察到一種類比。祂古時禁止祂的子民容忍肉體的外在不潔。隨著基督的降臨,預表性的形象已經停止;但我們被教導,所有玷污祂事奉純潔的不潔,都不應在我們中間被珍視或容忍。而且,毫無疑問,逐出教會與這個儀式相符;因為藉著它,教會得以潔淨,以免如果邪惡和有罪的人與善良的人混雜在一起,腐敗就會到處侵襲它。上帝的命令是,當疾病不明確和有疑問時,受感染的人應被關閉七天,這勸告我們要保持節制,以免任何仍然可以治癒的人過早被定罪。事實上,必須遵守這個中庸之道,即判斷者不應過於寬鬆和急於赦免,但仍應以公義來緩和嚴厲;特別是,他不應過於倉促地做出判斷。我們翻譯為「宣告他潔淨,或不潔淨」的,在希伯來文中是「潔淨他,或不潔淨他」;因此,判斷的尊嚴更充分地確立了,彷彿它來自上帝自己;而且,毫無疑問,任何醫學技能都無法在第七天宣告麻瘋病是無法治癒的,而在此之前不久還存在疑問,除非上帝以某種特殊方式揭示不潔,並藉由祂的靈引導祭司的眼睛。
### 第 29 節
29. 人或婦女。這裡所說的並非老年人常見的禿頭;而是麻瘋病導致的脫髮,它與其他因某些不適而引起的脫髮有所區別,後者並不會使人污穢。但是,由於某些禿頭在初看之下與麻瘋病沒有太大區別——例如蛇形脫髮和斑禿——因此有必要將它們區分開來。
### 第 44 節
44. 他是麻瘋病人,他是不潔淨的。在經文的第一部分,他說麻瘋病人必須被視為不潔淨;但在後半部分,他命令祭司對這種不潔淨做出判決,以免它傳染給會眾。基於此,他說「他的災病在他頭上」,這等於說他被判處應得的恥辱,因為摩西認為上帝將麻瘋病擊打的人公開羞辱,因此提醒他們,他們理所當然地承受這種懲罰。
接下來的兩節經文包含了執行判決的形式,即那人應穿著撕裂的衣服,作為他恥辱的標誌;他應光著頭,蒙著口(因為我認為這就是蒙著嘴唇的意思);除此之外,他還要宣告自己的污穢;最後,他必須住在營外,彷彿被逐出人群。摩西在這裡指的是當時人民的狀況,只要他們在曠野寄居;因為當他們開始居住在地上之後,麻瘋病人就被趕出城鎮和村莊,獨自居住。
我不知道有些人的觀點是否正確,他們認為蒙口或蒙唇是為了防止他們的氣息傳染他人。我自己的看法是,因為他們在民事上已經死亡,所以他們也帶著死亡的象徵,即蒙著臉——因為他們的隔離剝奪了他們正常人的生活。我們翻譯為「要喊叫說:不潔淨!不潔淨!」的地方,有些人將動詞 **יקרא**(yikra,呼叫)視為不定式,被動地解釋為「將被稱為」;我承認在許多經文中,它的作用與複數形式相同。但是,由於「不潔淨」一詞的重複具有強調性,因此這個詞很可能不應簡單地理解為「呼叫」(**vocare**);因此,我更傾向於認為,根據律法的命令,他們親口警告所有人不要靠近他們,以免有人不小心因觸摸他們而污穢自己;儘管他們的污穢可能被公開宣告,以便所有人可以互相勸誡要小心。耶利米似乎也暗示了這段經文,他在談到城市的污穢時說,所有人都喊叫「不潔淨!快逃!快逃!」(耶利米哀歌 4:15)。
### 第 58 節
58. 那衣服。這種疾病,上帝以祂無限的恩惠,願意我們不認識。祂確實使羊毛衣服和皮毛遭受蛀蟲的侵害,使各種器皿生鏽和其他腐蝕;事實上,祂用腐朽包圍了人類,以便我們的眼睛隨處可見罪的懲罰;但衣服的麻瘋病是什麼,卻是未知的。然而,律法下的潔淨儀式提醒祂古老的子民,他們必須小心謹慎,甚至避免外在的不潔,以便潔淨自己「脫離肉體和靈魂的一切污穢」。
我認為觸及事情的總結就足夠了,因為堅持字詞幾乎是多餘的勞動,儘管我不願譴責那些也研究這些細節的人的勤奮;但我的目的不是扮演語法學家的角色。
原英文注釋 Calvin's Commentaries 為公共領域著作,資料來源 SWORD Proje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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