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聖經注釋|路加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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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合和本 路加福音 第15章

1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要聽他[講道]。

2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

3耶穌就用比喻說:

4「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失去一隻,不把這九十九隻撇在曠野、去找那失去的羊,直到找着呢?

5找着了,就歡歡喜喜地扛在肩上,回到家裏,

6就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我失去的羊已經找着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

7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

8「或是一個婦人有十塊錢,若失落一塊,豈不點上燈,打掃屋子,細細地找,直到找着嗎?

9找着了,就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我失落的那塊錢已經找着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

10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上帝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

11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

12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

13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裏任意放蕩,浪費資財。

14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着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

15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裏去放豬。

16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

17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裏餓死嗎?

18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裏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19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

20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裏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着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

21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

22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

23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

24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25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裏。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

26便叫過一個僕人來,問是甚麼事。

27僕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地回來,把肥牛犢宰了。』

28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

29他對父親說:『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

30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

31父親對他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

32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 路加福音 — 第十五章

## 第十五章

### 第十節

路加福音 15:10. 在神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一個罪人悔改而歡喜。如果天使在天上彼此歡喜,因為他們看見迷失的羊被尋回歸入羊圈,那麼我們與他們有共同的理由,也應當分享同樣的喜樂。但是,他怎麼說一個不敬虔的人悔改,比許多義人持守公義,更能讓天使感到更大的喜樂呢?天使最高的喜樂是在持續不斷的公義之中。我回答說,雖然天使更希望(也更渴望)人能永遠保持完全的正直,然而,在拯救一個已經註定滅亡、並像腐爛肢體一樣被從身體上切除的罪人時,神的恩惠顯得更為光輝。因此,他以人的方式,將因意外之福而產生的更大喜樂歸於天使。為一個悔改的罪人。悔改這個詞特別指那些完全偏離神,彷彿從死亡中復活歸向生命的人的歸正;因為否則,悔改的操練應當貫穿我們的一生,沒有人可以免除這種必要性,因為每個人都因自己的不完全而被提醒,應當每天追求進步。但是,一個人已經走上正路,即使他跌倒、墜落,甚至迷失,卻努力達到目標,這是一回事;而一個人離開一條完全錯誤的道路,或者只是開始走上正路,這是另一回事。那些已經開始按照神律法的標準規範自己生活的人,不需要那種以開始過聖潔敬虔生活為主的悔改,儘管他們必須為肉體的軟弱而呻吟,並努力改正它們。

### 第十一節

這個比喻不過是前述教義的確證。第一部分顯示神多麼樂意赦免我們的罪,第二部分(我們稍後會在適當的地方處理)則顯示那些抱怨祂憐憫的人,其惡毒與頑固是何等巨大。基督藉著一個浪蕩的年輕人,在奢華浪費中耗盡所有,陷入極度貧困後,以懇求者的姿態回到他曾悖逆反抗的父親那裡,來描繪所有厭倦自己愚昧,轉向神恩惠的罪人。另一方面,他將那位慈愛的父親,不僅赦免兒子的罪行,甚至主動迎接歸來的兒子,比作神。神不僅滿足於赦免那些向祂祈求的人,甚至以父親的憐憫主動迎接他們。現在讓我們詳細檢視這個比喻。

### 第十二節

路加福音 15:12. 他們中間的小兒子對父親說。這個比喻以描述年輕人身上一種邪惡傲慢的特徵開場,這表現在他渴望離開父親,並認為若不被允許放縱享樂,擺脫父親的掌控,他就無法過得好。他離開年邁的父親,不僅沒有履行對父親應盡的職責,反而削弱和減少了家中的財富,這也顯示出他的忘恩負義。隨後,他沉溺於揮霍無度的奢華和邪惡的浪費,將所有財產揮霍一空。在犯下如此多罪行之後,他理應發現父親是不可饒恕的。藉著這個形象,我們的主無疑向我們描繪了神無限的良善和無價的忍耐,使我們不論罪行多麼嚴重,都不會因此放棄獲得赦免的希望。如果我們說這個愚蠢而傲慢的年輕人,就像那些從神手中享受豐盛美物,卻被盲目而瘋狂的野心驅使,渴望與神分離,以便享受完全自由的人,那麼這個類比就有些根據了;彷彿生活在神的父愛關懷和治理之下,不比世上所有的國度更值得嚮往。但我擔心這種暗示可能被認為過於牽強,所以我將滿足於字面意義;並非我不贊同這種觀點,即這個比喻譴責那些幻想擁有自己的東西,並在天父之外變得富有會對他們有利的瘋狂;而是我現在將自己限制在解經者的範圍內。基督在這裡描述了年輕人被其天性所驅使時通常會發生的事情。他們缺乏健全的判斷力,被激情沖昏頭腦,不善於自我管理,也不受恐懼或羞恥的約束。因此,他們必然會放縱自己,任憑罪惡的傾向驅使,在可恥的道路上狂奔,直到陷入可恥的貧困。他隨後描述了在神公義的審判中,揮霍者和浪子通常會遭受的懲罰。在邪惡地揮霍了他們的財產之後,他們被留下忍受飢餓的痛苦,並且由於不知道如何適度使用充足的最好的麵包,他們淪落到吃橡子和豆莢。簡而言之,他們成為豬的同伴,並被使感到自己不配享用人類的食物;因為邪惡地揮霍用於維持生命的食物,就是豬一般的貪食。至於有些人提出的巧妙解釋,即當那些拒絕天父家中美味麵包的人被飢餓驅使去吃豆莢時,這是對邪惡嘲諷的公正懲罰,這是一個真實而有益的教義;但同時,我們必須記住寓言和自然意義之間存在的區別。並巴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這意味著,由於飢餓,他不再考慮以前的奢華,而是貪婪地吞食豆莢;因為當他餵豬時,他不會缺少那種食物。居魯士有一句名言,他在逃亡中長期忍受飢餓,後來吃了粗黑麵包稍作補充,宣稱他從未嚐過如此美味的麵包;同樣,這裡提到的年輕人也被迫以豆莢充飢。原因也補充了,因為沒有人給他;因為我認為連詞「和」(**καὶ**)在這裡必須表示「因為」,這裡所說的並不是指他手邊的豆莢,而是我理解的意思是,沒有人憐憫他的貧困;因為那些揮霍所有財產的浪子,是沒有人認為自己有義務去救濟的——甚至,由於他們習慣於揮霍一切,人們認為不應該給他們任何東西。

### 第十七節

17. 他醒悟過來。這裡向我們描述了神邀請人悔改的方式。如果他們自己願意明智並順服,祂會更溫柔地引導他們;但由於他們從不屈服於順服,直到被杖打服,祂便嚴厲地懲罰他們。因此,對這個因豐裕而變得兇猛叛逆的年輕人來說,飢餓證明是最好的老師。從這個例子中得到教導,我們不要以為神對我們殘酷,如果祂有時讓我們遭受重大的苦難;因為祂就是這樣教導那些頑固和沉溺於歡樂的人順服。簡而言之,我們所忍受的一切苦難都是有益的悔改邀請。但由於我們遲鈍,我們幾乎從未恢復清醒,除非我們被極度的困境所迫;因為直到我們四面受困,陷入絕望,肉體總是沉溺於歡樂,或者至少退縮。因此我們推斷,如果主經常使用猛烈甚至重複的打擊來制服我們的頑固,並像諺語所說的,用硬楔子對付硬結,這就不足為奇了。還必須注意的是,如果他回到父親那裡,改善境況的希望給了這個年輕人悔改的勇氣;因為任何嚴厲的懲罰都無法軟化我們的墮落,也無法使我們對自己的罪感到不滿,直到我們看到一些好處。因此,正如這個年輕人因對父親仁慈的信心而被引導尋求和解一樣,我們悔改的開始必須是對神恩惠的承認,以激發我們有利的希望。

### 第二十節

20. 相離還遠。這是比喻的重點。如果人,天生傾向報復,過於固守自己的權利,卻因父愛而樂意寬恕自己的孩子,並在他們陷入困境時自由地接納他們歸來,那麼神,其無限的良善超越所有父母的慈愛,就不會更嚴厲地對待我們。的確,這裡歸於一位地上父親的,沒有什麼是神不應許歸於祂自己的。祂說:「他們尚未呼求,我就應允」(以賽亞書 65:24)。大衛那段話也廣為人知:「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詩篇 32:5)。因此,正如這位父親不僅被兒子的懇求所平息,而且在兒子歸來時迎接他,甚至在他開口之前,就擁抱他,儘管他污穢不堪,同樣,神也不等待冗長的禱告,而是憑著祂自己的自由意志,在罪人一打算認罪時就迎接他。從中推斷神的恩惠不會向罪人顯現,直到他們以悔改來預先回應,這是可悲的詭辯。「看哪,」他們說,「這裡向我們展示了一位樂意赦免的父親,但那是在他兒子開始歸向他之後;因此,神只看顧並賜予恩惠給那些開始尋求祂的人。」的確,為了獲得赦免,罪人需要有良心的憂傷,並對自己不滿;但從中推斷悔改(這是神的恩賜)是人憑著自己內心的感動而產生的,這是錯誤的。在這方面,將凡人與神相比是不恰當的;因為地上的父親沒有能力更新他兒子頑固的心,而神卻能將石心變成肉心。簡而言之,這裡的問題不是人是否憑自己歸正並歸向祂;而只是藉著人的形象,讚美神的父性溫柔和祂樂意賜予赦免。

### 第二十一節

21. 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這裡指出了悔改的另一個分支,即對罪的確信,並伴隨著憂傷和羞恥。因為一個不為自己的罪憂傷,且其過犯未呈現在眼前的人,寧願嘗試任何事,也不會想到回歸正途。因此,對罪的不滿必須先於悔改。而這句話「那人醒悟過來」非常有意義,彷彿他曾被狂野慾望的迷失帶入忘我的境地。的確,肉體的衝動是如此偏離正道,以至於任何沉溺於其中者,都可以說他已「出離自我」,失去了理智。因此,經文命令犯罪者「歸回內心」(以賽亞書 46:8)。接著是認罪,不是教宗所設計的那種,而是兒子藉此平息了被冒犯的父親;因為這種謙卑對於獲得罪的赦免是絕對必要的。這種表達方式,「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其含義如同說,神因著地上的父親而受了冒犯。的確,這是自然的法則,任何反抗父親的人,也同樣邪惡地反抗了神,因為神使兒女順服父母。

### 第二十二節

22. 把那上好的袍子拿出來。雖然在比喻中(正如我們經常觀察到的),追究每一個細微末節是徒勞的,但如果我們說,我們的天父不僅赦免我們的罪,以至於將它們的記憶埋葬,而且甚至恢復我們曾被剝奪的恩賜,這對字面意義來說並非暴力;正如另一方面,祂藉著從我們身上取走這些恩賜,懲罰我們的忘恩負義,以使我們因赤身露體的羞辱和恥辱而感到羞愧。

### 第二十五節

比喻的後半部分指責那些惡意限制神恩惠的人是殘酷的,彷彿他們嫉妒可憐罪人的救恩。因為我們知道,這指的是文士的傲慢,他們認為如果基督接納稅吏和普通百姓進入永恆產業的希望,他們就沒有得到應得的獎賞。因此,其要旨是,如果我們渴望被算為神的兒女,我們就必須以弟兄般的態度寬恕弟兄的過犯,正如祂以父般的慈愛寬恕一樣。25. 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裡。那些認為長子這個形象描繪的是猶太民族的人,確實有一些論據支持;但我認為他們沒有充分注意整個段落。因為這段話是因文士的抱怨而引起的,他們對基督對那些過著邪惡生活的可憐人的仁慈感到不滿。因此,他將那些自以為是的文士,比作善良謙遜的人,他們一直過著體面而節制的生活,並光榮地供養了他們的家庭;甚至比作順從的兒女,他們一生都耐心地順服父親的管教。雖然他們完全不配得到這種讚揚,但基督按照他們的信仰說話,以讓步的方式將他們假裝的聖潔歸於他們,彷彿那是美德;彷彿他說:「即使我承認你們所虛假誇耀的,你們一直都是神順從的兒女,但當你們的弟兄悔改他們的邪惡生活時,你們仍然不應該如此傲慢和殘酷地拒絕他們。」

### 第二十八節

28. 所以他父親就出來。藉著這些話,他斥責偽君子那不可容忍的驕傲,這使得父親必須懇求他們不要嫉妒對他們弟兄所顯明的憐憫。現在,雖然神不懇求,但祂藉著自己的榜樣勸勉我們忍受弟兄的過犯。為了消除一切邪惡嚴厲的藉口,他不僅引入偽君子說話,他們的虛假誇耀可能被駁斥,甚至斷言,即使有人以最完美的方式履行了對父親的一切敬虔職責,他也沒有正當理由抱怨他的弟兄獲得赦免。的確,神的真誠敬拜者總是純潔無瑕,沒有這種惡毒的性情;但基督的目的是要表明,即使有人在聖潔上不亞於天使,如果他抱怨他的弟兄蒙恩,那也是不公正的。

### 第三十一節

31. 兒子,你常和我同在。這個回答包含兩部分。第一,長子沒有理由生氣,當他看到自己的兄弟受到友善的接待,而自己沒有任何損失時;第二,他完全不顧兄弟的安危,卻為他歸來所帶來的歡樂而感到悲傷。「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他說:「也就是說,雖然你至今沒有從我家裡帶走任何東西,但這對你來說並沒有損失,因為一切都為你完整地保留著。」此外,你為什麼對我們的喜樂感到不滿呢?你本應分享這份喜樂;因為你的兄弟,我們以為他已經失喪了,現在理應為他的平安歸來而慶賀。這兩個理由值得我們注意;因為一方面,如果神恩慈地接納那些因罪與祂不和的人,對我們來說並沒有損失;另一方面,當我們看到我們的兄弟從死亡中歸來時,卻不歡喜,這是邪惡的鐵石心腸。

信仰問答

資料來源:CCEL/SWORD Proje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