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耶穌設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
2說:「某城裏有一個官,不懼怕上帝,也不尊重世人。
3那城裏有個寡婦,常到他那裏,說:『我有一個對頭,求你給我伸冤。』
4他多日不准, 後來心裏說:『我雖不懼怕上帝,也不尊重世人,
5只因這寡婦煩擾我,我就給她伸冤吧,免得她常來纏磨我!』」
6主說:「你們聽這不義之官所說的話。
7上帝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嗎?
8我告訴你們,要快快地給他們伸冤了。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
9耶穌向那些仗着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
10說:「有兩個人上殿裏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
11法利賽人站着,自言自語地禱告說:『上帝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
12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13那稅吏遠遠地站着,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說:『上帝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14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15有人抱着自己的嬰孩來見耶穌,要他摸他們;門徒看見就責備那些人。
16耶穌卻叫他們來,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上帝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17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上帝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
18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19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上帝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
20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21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22耶穌聽見了,就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23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
24耶穌看見他,就說:「有錢財的人進上帝的國是何等的難哪!
25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上帝的國還容易呢!」
26聽見的人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27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上帝卻能。」
28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
29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上帝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
30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
31耶穌帶着十二個門徒,對他們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寫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
32他將要被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他,凌辱他,吐唾沫在他臉上,
33並要鞭打他,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
34這些事門徒一樣也不懂得,意思乃是隱藏的;他們不曉得所說的是甚麼。
35耶穌將近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瞎子坐在路旁討飯。
36聽見許多人經過,就問是甚麼事。
37他們告訴他,是拿撒勒人耶穌經過。
38他就呼叫說:「大衛的子孫耶穌啊,可憐我吧!」
39在前頭走的人就責備他,不許他作聲;他卻越發喊叫說:「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吧!」
40耶穌站住,吩咐把他領過來,到了跟前,就問他說:
41「你要我為你做甚麼?」他說:「主啊,我要能看見。」
42耶穌說:「你可以看見!你的信救了你了。」
43瞎子立刻看見了,就跟隨耶穌,[一路]歸榮耀與上帝。眾人看見這事,也讚美上帝。
# 路加福音 — 第18章
> 來源:加爾文注釋全集
> 書卷:路加福音
> 章節:18
> 生成時間:2026-04-25 00:50:54
## 第18章
### 第1節
我們知道,在禱告中持守不懈是罕見且困難的成就;當我們最初的禱告不成功時,我們不僅放棄希望,也放棄了禱告的一切熱忱,這正是我們不信的表現。然而,如果我們未能如願,卻不灰心喪志,這無疑是我們信心的明證。因此,基督極其恰當地勸勉門徒要恆切禱告。他所用的比喻,雖然表面上嚴厲,卻極其適合教導門徒,他們應當懇切地向父神禱告,直到最終從祂那裡得到祂原本似乎不願賜予的。這並非說我們藉著禱告戰勝神,使祂緩慢而不情願地屈服於憐憫,而是因為實際情況並非立刻顯明祂恩慈地垂聽我們的禱告。在這個比喻中,基督向我們描述了一個寡婦,她從一個不義而殘酷的法官那裡得到了她所要的,因為她不斷地懇切要求。其主要真理是,神並非立刻向祂的子民施予幫助,因為祂選擇被禱告「疲憊」;而且,無論那些向祂禱告的人處境多麼悲慘和卑微,只要他們不停止持續的禱告,祂最終會顧念他們並解除他們的困境。比喻中的雙方確實很不對等;因為一個邪惡殘酷的人與神之間有著巨大的差異,神本性傾向於憐憫。但基督旨在向信徒保證,他們沒有理由擔心向憐憫之父的恆切懇求會被拒絕,因為他們藉著懇切的祈求,甚至能說服那些殘酷的人。那邪惡鐵石心腸的法官最終無法避免不情願地屈服於寡婦的懇切請求:那麼,信徒恆切的禱告怎會沒有果效呢?如果我們稍作努力就放棄,感到疲憊和軟弱,或者如果禱告的熱忱因神似乎充耳不聞而消退,讓我們確信最終會成功,儘管可能不會立刻顯現。懷著這種信念,讓我們與不耐煩爭戰,以免漫長的延遲使我們停止禱告。
### 第7節
7. **神豈不為祂的選民伸冤嗎?** 那位被基督描述為完全絕望的法官,他不僅對神的思慮麻木不仁,而且完全不知羞恥,對自己的名聲毫無顧慮,最終卻對寡婦的困境睜開了眼睛。我們沒有理由懷疑,信徒從他們的禱告中至少會得到同樣的益處,只要他們不停止懇切地向神祈求。然而必須注意,雖然基督將這個比喻應用於祂的主題,但祂並未將神比作一個邪惡殘酷的法官,而是指出一個截然不同的原因,為何那些信靠祂的人會長期處於懸而未決的狀態,以及為何祂沒有立刻伸出援手:那是因為祂**寬容**。如果神有時對我們所受的傷害視而不見,比我們所願的更久,讓我們知道這是出於父愛的目的——為了訓練我們的忍耐。暫時對罪行視而不見,與讓它們永遠不受懲罰是截然不同的。祂所應許的「神必速速為他們伸冤」,必須歸因於祂的**護理**;因為我們急躁的性情和肉體的理解力使我們認為祂來得不夠快,無法施予幫助。但如果我們能洞察祂的旨意,我們就會明白祂的幫助總是隨時且合時宜,正如情況所需,絲毫不延遲,而是在精確的時間來到。但有人問,基督如何教導門徒尋求報復,而祂在另一個場合卻勸勉他們「為那傷害和逼迫你們的人禱告」(馬太福音 5:44)?我回答說:基督在這裡所說的關於報復的話,絲毫不與祂先前的教導衝突。神宣告祂將為信徒伸冤,並非為了放縱他們的肉體情感,而是為了使他們確信他們的救恩在祂眼中是寶貴的,並以此方式引導他們信賴祂的保護。如果他們放下仇恨,純潔無瑕,沒有任何邪惡的報復慾望,並受適當且受約束的性情影響,懇求神的幫助,那將是一個合法且聖潔的願望,神自己也會垂聽。但由於沒有什麼比擺脫罪惡情感更困難的了,如果我們要獻上純潔真誠的禱告,我們必須祈求主藉著祂的靈引導和指引我們的心。那時我們才能合法地呼求神作我們的伸冤者,祂也必應允我們的禱告。
### 第8節
8. **人子來的時候。** 基督藉這些話告訴我們,如果人們日後在災難中沉淪,將不足為奇:那是因為他們忽略了真正的補救之道。祂旨在避免我們日常容易犯的錯誤,當我們看到一切事物都混亂不堪時。背叛、殘酷、欺騙、詭詐和暴力,隨處可見;沒有人顧及公義,也沒有羞恥;窮人在壓迫者之下呻吟;無辜者被虐待或侮辱;而神似乎在天上睡著了。這就是肉體想像命運之治是盲目的原因。但基督在此提醒我們,人們被剝奪天上的幫助是理所當然的,因為他們既不知道也不願意信賴天上的幫助。那些除了在心中抱怨主之外什麼都不做,並且不給祂的**護理**留任何餘地的人,不能合理地期望主會幫助他們。**祂在地上能找到信心嗎?** 基督明確預言,從祂升天到祂再來,不信的人將會很多;這些話的意思是,如果救贖主沒有那麼快顯現,延遲的責任將歸咎於人,因為幾乎沒有人會尋求祂。但願我們沒有看到這個預言如此明顯的應驗!但經驗證明,儘管世界被巨大的災難所壓迫和淹沒,但真正能看出絲毫**信心**火花的人卻寥寥無幾。其他人將「信心」一詞理解為正直,但前一種解釋更符合上下文。
### 第9節
基督現在指示另一種美德,這是蒙悅納的禱告所必需的。信徒來到神面前,必須謙卑自抑。沒有什麼疾病比傲慢更危險了;然而,所有人都將它深深地根植於骨髓之中,以至於幾乎無法用任何補救方法來移除或根除。毫無疑問,人們如此瘋狂,竟敢在神面前抬頭挺胸,並向祂陳述自己的功勞,這真是奇怪。儘管人們被野心沖昏頭腦,但當我們來到神面前時,一切自負都應當放下;然而每個人都認為自己已經足夠謙卑了,如果他只是虛偽地祈求寬恕。因此,我們推斷主所給予的這個警告絕非不必要。基督所指責並意圖譴責的有兩個錯誤:邪惡的自信,以及輕視弟兄的驕傲,這兩者是相互滋生的。一個被虛妄自信欺騙的人,不可能不抬高自己,凌駕於弟兄之上。這也不足為奇;因為一個對神自己都自誇的人,怎會不輕視與他平等的人呢?每個被自信心所膨脹的人,都在與神公開作戰,而我們與神和好的唯一途徑就是**否定自我**;也就是說,放下一切對自己美德和義的自信,單單信賴祂的憐憫。
### 第10節
10. **有兩個人上殿裡去。** 基督將這兩個人作比較,他們都上殿禱告,似乎都表現出同樣的虔誠熱忱,然而他們卻極其不同。法利賽人,擁有外在的聖潔,帶著對自己一生所發出的讚美,來到神面前,彷彿他有權獻上讚美祭。另一方面,稅吏,彷彿他是一個被遺棄的人,知道自己不配親近,帶著顫抖和謙卑的認罪來到。基督斷言法利賽人被拒絕,而稅吏的禱告蒙神悅納。法利賽人被拒絕的原因有二:他**仗著自己是義人**,並且**藐視別人**。
### 第11節
11. **神啊,我感謝你。** 然而,他受責備並非因為他誇耀自己自由意志的力量,而是因為他相信神因他行為的功勞而與他和好。因為這種完全以他自己名義獻上的感恩,絲毫不意味著他誇耀自己的美德,彷彿他從自己那裡獲得了義,或憑自己的努力贏得了什麼。相反,他將自己是義人歸因於神的**恩惠**。現在,儘管他對神的感恩暗示著承認他所擁有的一切善行純粹是神的恩賜,然而由於他信賴行為,並自視高於他人,他自己和他的禱告都同樣被拒絕。由此我們推斷,人若不信賴行為的功勞,並學會將自己的救恩置於神不配得的良善之中,將一切信心都建立於此,那麼即使他們確信自己一無所能,也並非真正且恰當地謙卑。這是一個值得注意的段落;因為有些人認為,如果他們將善行的榮耀歸於神,只要這些善行是聖靈的恩賜,就足夠了;因此他們承認我們是**白白稱義**的,因為神在我們裡面找不到任何不是祂所賜的義。但基督走得更遠,不僅將正確行為的能力歸因於聖靈的**恩惠**,而且剝奪了我們對行為的一切信心;因為法利賽人受責備並非因為他為自己聲稱屬於神的東西,而是因為他信賴自己的行為,認為神會因他配得而與他和好。因此,讓我們知道,儘管一個人可能將行為的讚美歸於神,但如果他想像這些行為的義是他的救恩的原因,或依賴於此,他就會因邪惡的傲慢而被定罪。並且請注意,他並非被指控為那些在人前誇耀,而內心卻意識到自己邪惡的人的虛榮心,而是被指控為隱藏的偽善;因為他並非被說成是自己讚美的宣傳者,而是**在心裡默默禱告**。儘管他沒有大聲宣揚自己公義的榮耀,他內在的驕傲在神眼中卻是可憎的。他的誇耀包含兩部分:首先,他免除了所有人都捲入的罪咎;其次,他提出了自己的美德。他聲稱自己不像其他人,因為他沒有犯世上普遍存在的罪行。
### 第12節
12. **我一週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獻上十分之一。** 這相當於說他所行的超過了律法的要求;正如天主教修道士誇耀他們的**超功德**,彷彿他們履行神的律法毫無困難。必須承認,我們每個人,按照神所賜美德的程度,越發有義務感謝這些美德的賜予者;而且,我們每個人默想自己所領受的恩惠,以免將神的恩慈埋沒於忘恩負義之中,這是一種聖潔的操練。但這裡有兩點必須注意:我們不可因自信而膨脹,彷彿我們已經滿足了神;其次,我們不可輕蔑地藐視我們的弟兄。法利賽人在這兩方面都犯了錯;因為他錯誤地為自己聲稱公義,以至於沒有給神的憐憫留下任何餘地;其次,他與自己相比,輕視所有其他人。的確,如果那感恩沒有這兩個缺陷,基督就不會不贊同;但由於驕傲的偽君子,對自己的罪視而不見,以完全和完美的公義為藉口來面對神的公義,他那邪惡可憎的膽大妄為必然使他跌倒。因為敬虔之人的唯一希望,只要他們仍在肉體的軟弱中掙扎,就是在承認自己裡面有良善之後,單單投靠神的憐憫,並將自己的救恩建立在祈求赦免之上。但可能會有人問,這個被邪惡驕傲蒙蔽的人,如何能保持如此聖潔的生活呢?因為這樣的正直只來自神的靈,而我們確信神的靈不會在偽君子身上掌權。我回答說:他只信賴外表,彷彿心靈隱藏的內在不潔不會被考慮在內。儘管他內心充滿邪惡的慾望,但他只看外表,因此大膽地堅持自己的無辜。主確實沒有指責他虛榮,錯誤地為自己聲稱不擁有的東西;但應當相信,除非一個人受神的靈引導,否則沒有人能擺脫勒索、不義、不潔和其他惡行。**Sabbath**(**σάββατον**,安息日/週)這個詞在此處,如同在許多其他地方一樣,表示一週。但神從未在律法中命令祂的僕人每週禁食;所以這種禁食和什一奉獻是超出律法規定的自願操練。
### 第13節
13. **稅吏卻遠遠地站著。** 基督在此並非意圖訂立一條普遍規則,彷彿我們每次禱告都必須垂下眼睛。祂只是描述了謙卑的標誌,而這正是祂單單向門徒推薦的。謙卑在於不拒絕承認我們的罪,而是定罪自己,從而預先接受神的審判;並且,為了與神和好,真誠地認罪。這也是羞恥的原因,羞恥總是伴隨著**悔改**;因為基督主要強調這一點,即稅吏真誠地承認自己是悲慘和失喪的,並投奔神的憐憫。儘管他是一個罪人,他卻信賴**白白的赦免**,並希望神會恩待他。總之,為了獲得恩惠,他承認自己不配。的確,既然唯有罪得赦免才能使神與我們和好,如果我們渴望祂悅納我們的禱告,我們就必須從這裡開始。那承認自己有罪並被定罪,然後祈求赦免的人,就否認了對行為的一切信心;基督的目的就是要表明,神只會恩待那些戰戰兢兢地單單投靠祂憐憫的人。
### 第14節
14. **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 這個比較並不精確;因為基督並非僅僅賦予稅吏某種程度的優越性,彷彿義同樣屬於兩人,而是指稅吏蒙神悅納,而法利賽人則完全被拒絕。這段經文清楚地表明了「**稱義**」一詞的嚴格含義:它意味著在神面前站立,彷彿我們是義人。因為經文並非說稅吏**稱義**,是因為他突然獲得了某種新的品質,而是說他獲得了**恩惠**,因為他的罪咎被塗抹,他的罪孽被洗淨。由此可見,**義**在於罪得赦免。正如法利賽人的美德因毫無根據的自信而被玷污和污染,以至於他在世人面前值得稱讚的正直在神眼中毫無價值;同樣,稅吏不依賴任何行為的功勞,單單藉著祈求赦免而獲得了**義**,因為他除了神純粹的**憐憫**之外,沒有其他希望的基礎。但這可能被認為是荒謬的,因為聖徒的純潔與稅吏的純潔大相徑庭,怎能將所有人都歸於同一水平呢?我回答說:無論任何人在敬拜神和真聖潔方面取得了多大的進步,然而如果他考慮到自己仍然有多大的不足,他就沒有其他合適的禱告方式,只能從承認罪咎開始;因為儘管有些人多,有些人少,但所有人都普遍有罪。因此,我們毫不懷疑,基督現在為所有人訂立了一條規則,即除非我們不信賴行為,並祈求我們能**白白地**與神和好,否則神不會與我們和睦。的確,天主教徒被迫部分承認這一點,但隨後他們又用邪惡的發明來貶低這一教義。他們承認所有人都需要赦免的補救,因為沒有人是完美的;但他們首先用他們所謂的不完美之義的信賴來迷惑可憐的人,然後又加上**補贖**,以塗抹他們的罪咎。但我們的**信心**不需要其他支持,唯獨神悅納了我們,不是因為我們配得,而是因為祂不**歸算**我們的罪。
### 第34節
路加福音 18:34. **這些事他們一樣也不明白。** 這是何等的愚鈍啊,基督用平白易懂的方式向他們講述,主題既不高深也不複雜,而他們自己也曾對此有所懷疑,他們竟然一樣也不明白!但同時也應當記住——我以前曾提過——他們之所以如此愚昧無知的原因,是因為他們對一個歡樂和繁榮的進步抱有期望,因此認為基督被羞辱地釘十字架是極其荒謬的。由此我們推斷,人們的心靈因錯誤的想像而陷入何等瘋狂;因此,我們更應當小心,不要屈服於任何愚蠢的想法,並對真光閉上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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