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聖經注釋|民數記

← 上一篇 子站索引 信仰問答 回到尼希米讀經網 下一篇 →
第八章
合和本 民數記 第8章

1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2「你告訴亞倫說:點燈的時候,七盞燈都要向燈臺前面發光。」

3亞倫便這樣行。他點燈臺上的燈,[使燈]向前[發光],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4這燈臺的做法是用金子錘出來的,連座帶花都是錘出來的。摩西製造燈臺,是照耶和華所指示的樣式。

5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6「你從以色列人中選出利未人來,潔淨他們。

7潔淨他們當這樣行:用除罪水彈在他們身上,又叫他們用剃頭刀刮全身,洗衣服,潔淨自己。

8然後叫他們取一隻公牛犢,並同獻的素祭,就是調油的細麵;你要另取一隻公牛犢作贖罪祭。

9將利未人奉到會幕前,招聚以色列全會眾。

10將利未人奉到耶和華面前,以色列人要按手在他們[頭]上。

11亞倫也將他們奉到耶和華面前,為以色列人當作搖祭,使他們好辦耶和華的事。

12利未人要按手在那兩隻牛的頭上;你要將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獻給耶和華,為利未人贖罪。

13你也要使利未人站在亞倫和他兒子面前,將他們當作搖祭奉給耶和華。

14「這樣,你從以色列人中將利未人分別出來,利未人便要歸我。

15此後利未人要進去辦會幕的事,你要潔淨他們,將他們當作搖祭奉上;

16因為他們是從以色列人中全然給我的,我揀選他們歸我,是代替以色列人中一切頭生的。

17以色列人中一切頭生的,連人帶牲畜,都是我的。我在埃及地擊殺一切頭生的那天,將他們分別為聖歸我。

18我揀選利未人代替以色列人中一切頭生的。

19我從以色列人中將利未人當作賞賜給亞倫和他的兒子,在會幕中辦以色列人的事,又為以色列人贖罪,免得他們挨近聖所,有災殃臨到他們中間。」

20摩西、亞倫,並以色列全會眾便向利未人如此行。凡耶和華指着利未人所吩咐摩西的,以色列人就向他們這樣行。

21於是利未人潔淨自己,除了罪,洗了衣服;亞倫將他們當作搖祭奉到耶和華面前,又為他們贖罪,潔淨他們。

22然後利未人進去,在亞倫和他兒子面前,在會幕中辦事。耶和華指着利未人怎樣吩咐摩西,以色列人就怎樣向他們行了。

23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24「利未人是這樣:從二十五歲以外,他們要前來任職,辦會幕的事。

25到了五十歲要停工退任,不再辦事,

26只要在會幕裏,和他們的弟兄一同伺候,謹守所吩咐的,不再辦事了。至於所吩咐利未人的,你要這樣向他們行。」

# 民數記 — 第八章

## 第八章

### 第2節

2 「你點燈的時候,要使七盞燈都朝向燈臺前面發光。」這條誡命,如同許多其他誡命一樣,並未置於其應有的位置。摩西再次闡明燈臺的用途,以及燈盞應如何排列,使光線能遍佈聖所,並使金子的光澤與之相對輝映;因為這正是上帝為何要燈盞朝向燈臺前面點燃的原因,為的是讓燈的基座也能保持其美觀。此外,經文明確指出亞倫遵從了上帝的命令,彷彿這不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因為他是從摩西那裡領受的。緊接著的內容也與此相關,即燈臺是「照著」摩西在山上所見的「樣式」製成的;而這,正如我之前所解釋的,是為了表明上帝是眾光之父,祂藉著聖靈光照祂的教會,使其不致在黑暗中迷失;因此,當黑暗籠罩全地時,祂卻是信徒永恆的光,取代了日月,正如以賽亞書 60:19 所說。

### 第5節

5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雖然利未人不得進入聖所,而僅是祭司的助手,主要從事僕役職責,然而,由於他們負責搬運會幕和聖器,預備祭物,清除祭壇上的灰燼和其他污穢,上帝仍希望他們藉著莊嚴的儀式將自己分別為聖。因為,正如全以色列相對於外邦人而言是上帝的特選子民,利未支派也是從百姓中被揀選出來,成為祂自己的產業,正如這裡所說的。但是,為了防止他們僭越職權,上帝預先阻止了他們的傲慢:首先,將他們的奉獻延遲一段時間;其次,要求他們不由摩西,而由亞倫來主持奉獻;第三,為此指定了不同的儀式。因為,如果他們與祭司同時受奉獻,他們可能會以此為藉口,爭辯與祭司平起平坐;因此,儘管祭司已經從普通百姓中分別出來,利未人卻仍未受奉獻(**privati**),以便他們學習敬重祭司職分。再者,如果他們也由摩西奉獻,則有驕傲自大、輕視他人的危險,因此亞倫被指定主持他們的奉獻,使他們能謙卑地順服他的權柄。此外,由於他們僅藉水和祭物潔淨,而沒有加上膏抹,這外在儀式的差異提醒他們,他們的榮譽等級並不相同。

### 第6節

6 「你從以色列人中選取利未人。」從以色列人中選取他們,等同於將他們從百姓的數目中減去,使他們不被納入一般人口普查,也不被視為十二支派之一。因此,這種分別,正如他稍後將更清楚地闡明,是將利未人奉獻給上帝,為聖所服務。天主教神職人員以此為藉口,為自己要求豁免權,以便他們可以免於法律約束而隨心所欲地生活,這不僅是一種不健全的推論,而且充滿了褻瀆的嘲諷;因為,既然舊約祭司職分在基督裡已達其終極目的,他們所聲稱的繼承,就剝奪了基督的權利,彷彿完全的真理尚未在祂裡面顯明。此外,由於他們所有的特權都僅依賴於教宗的首位,如果他們希望這些特權得到批准,他們首先必須證明教宗是奉上帝的命令被任命為整個教會的元首,因此他是基督的繼承者。至於亞倫,既然他是他們就職的執行者,他便以此方式被設立在利未人之上,按其判斷管理他們。同時,這項職事如此託付給一個人,卻不阻礙上帝的**恩惠**旨意。

### 第7節

7 「你要這樣待他們:」亞倫首先被吩咐將潔淨水灑在他們身上,以潔淨他們的污穢;不僅如此,他們還被吩咐洗淨衣服,以便他們謹慎防範任何可能感染他們身體的污穢。第三,他們被吩咐用剃刀剃去全身的毛髮,象徵他們脫去肉體,開始成為新造的人。隨後又加上了祭物,而且是雙重的,為他們**代贖**。這些事完成後,亞倫憑藉祭司的權利和榮譽,被吩咐將他們獻上,就像獻上聖餅或香一樣。但這樣做的目的是,讓他們承認自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而是奉獻給上帝,以便他們投身於聖所的服務。為了證明這種分別,一些百姓同時被吩咐按手在他們身上;彷彿藉著這個儀式,所有支派都見證,在他們同意下,利未人歸於上帝的特有產業,成為聖所的一部分或附屬物。因為私人(正如我們稍後將看到的)習慣將手按在他們的祭物上,但目的與祭司不同。

### 第16節

16 「因為他們是從以色列人中全然賜給我的。」為了避免其他支派抱怨百姓人數減少,上帝宣告利未人已從亞伯拉罕的後裔中分別出來,因為當祂擊殺埃及所有頭生的時候,祂已將他們歸為己有;因為可以確定,百姓頭生的以及他們牲畜頭生的,都奇蹟般地從共同的毀滅中被拯救出來。既然上帝以特別的特權拯救了他們,祂便藉著他們**救贖**的**恩惠**將他們與自己連結。但這個理由似乎不再成立,因為上帝在要求**救贖**的代價時,釋放了頭生的,正如其他地方所說;否則祂將要求同一件事兩次,這是不公正的。然而,這個問題的解決很簡單;在第一次人口普查中,十二支派的頭生子被數點,發現他們的人數超過利未人。於是進行了交換,即十二支派所有頭生子,共計22,000人,免除貢獻,而上帝則以利未人取代他們作為祂的僕役。只有273人被**救贖**,因為這是他們人數超過利未人的部分。因此,上帝滿足於這些公正平等的條件,不以重擔壓迫百姓。但這種補償,僅在那一天進行,並未阻止以色列人將他們尚未出生的孩子歸於上帝。既然這種義務仍然存在於他們的後裔身上,於是頒布了律法,要求他們**救贖**他們的頭生子。如果有人反對說,利未人所生的孩子被奉獻給上帝是不公平的,——我回答說,在這一點上沒有不公平,因為無論他們屬於哪個支派,他們連同他們所有的後裔都已經是祂的產業;因此,百姓的狀況並未因交換而惡化;因此,在所有**公義**中,上帝為將來規定了以色列人應以何種價格**救贖**他們的頭生子。祂說他們「被賜給」祂,意指他們是藉著**聖約**歸祂所有;祂以此意義宣告,從祂擊殺埃及頭生子的那一天起,以色列的頭生子就歸祂所有;然後補充說,祂那時取了利未人;這就好像說,祂只與祂的百姓處理過去的事。

### 第19節

19 「我將利未人賜給亞倫和他的兒子,從以色列人中選出他們,專門為會幕服務,為以色列人**代贖**,免得以色列人親近聖所的時候,有災禍臨到他們。」他宣告他希望他們歸他所有的條件,即他們應由亞倫引導,並服從他的命令;因為「禮物」不應被理解為一個人放棄並割讓自己權利給他人的行為;而是,當他將他們奉獻給聖所的職事時,他希望他們有一個領袖和主人。在經文的末尾,摩西教導說,這樣做是為了全體百姓的利益和好處:由此可見,對他們沒有任何惡意,除非百姓可能因為上帝為他們的福祉所做的安排而感到惱怒。這裡指出了雙重的好處;首先,因為他們將成為**中保**或**和好**的僕役(兩種解釋都適用);其次,因為他們將成為聖所的守護者,防止以色列人因魯莽靠近聖所而自取滅亡。

### 第20節

20 「於是摩西、亞倫和以色列全會眾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待利未人。」利未人現在也已就職,履行他們的職責,但按其應有的次序,因為他們的地位較低。這裡必須注意,摩西的兒子和他們的後裔被置於這個較低的等級,並被排除在所有對祭司職分的期望之外。因此,全體百姓,特別是利未支派的忘恩負義就更為卑劣,因為他們僭越地尋求摩西已永遠將其子女排除在外的榮譽。因此,他執行上帝關於利未人的任命,並非尋常的順服行為。這裡提到亞倫,是因為他憑藉其祭司職分的權利奉獻了利未人。至於百姓,他們的同意僅受到稱讚,因為他們同意了上帝的旨意。但他們這種美德,後來卻增加了他們的恥辱,因為他們試圖推翻他們曾認可的**神聖預旨**。

### 第21節

21 「利未人就潔淨自己,洗了衣服。」我們已經談過洗滌,因為既然所有私人個體都要求洗滌,利未人就更不可能在未經潔淨的情況下處理聖物。但接下來關於他們經亞倫之手獻上的內容,是藉著象徵預示了在基督降臨之時最終顯明的真理;因為先知們早已預言,在教會的更新中,那些迄今為止僅屬群眾的人將成為利未人。因此,藉著這個比喻,上帝要宣告,即使是祂所**揀選**的僕人,除非被那一位祭司所**成聖**,否則也不會蒙祂悅納。因此,**代贖**與他們的獻祭結合在一起,以便利未人得以潔淨。

### 第22節

22 「此後,利未人進去,在亞倫和他兒子面前辦理會幕的事。」摩西這些話的意思是,在預表中,關於舊約祭司職分中一切與上帝合法事奉相關的,沒有任何遺漏,其中最主要的是順服,以及由此而來的潔淨。利未人被說成在亞倫面前辦理事務,是因為他們謙卑地順服了軛,並允許自己受祭司的意願所控制,因為上帝已如此吩咐。但歷史的進程將很快顯示人性的叛逆傾向。因此,結果並不總是與開端相符,有時成功的開端之後卻是悲傷和不幸的結局。

### 第24節

24 「利未人辦理會幕的事,要從二十五歲以外,直到五十歲。」這裡規定了利未人開始和結束執行職務的年齡。上帝命令他們從二十五歲開始,並在五十歲時准許他們退休;這兩項規定都有非常充分的理由。因為,如果他們在年輕時就被接納,他們的輕浮可能會大大損害對聖物的敬畏:不僅因為那些尚未成熟的成年人通常沉溺於享樂和放縱,而且因為他們可能因疏忽、輕浮、欠考慮、無知和錯誤,在事奉上帝方面犯下許多嚴重的錯誤;而且,既然他們在達到審慎和莊重之前根本不適合履行職責,同樣地,為了防止他們因年老而衰退,適時地讓他們退休是正確的;因為正如我們之前所說,他們的職責是勞苦的,需要體力。然而,如果有人選擇將此應用於牧職,則應普遍記住,除了那些已經證明自己有節制的人之外,不應選擇任何人擔任此職,而且那些勤奮投入此職的人不應受到不合理的壓迫,也不應要求他們承擔超出其能力範圍的更多;因為有些人愚蠢地計算他們的年齡,彷彿在二十四歲之前選擇牧師是一種罪過,儘管他可能在其他方面完全具備必要的資格。

信仰問答

資料來源:CCEL/SWORD Proje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