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耶和華對摩西說:
2「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我所賜給你們居住的地,
3若願意從牛群羊群中取牛羊作火祭,獻給耶和華,無論是燔祭是[平安]祭,為要還特許的願,或是作甘心祭,或是逢你們節期獻的,都要奉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
4那獻供物的就要將細麵[伊法]十分之一,並油一欣四分之一,調和作素祭,獻給耶和華。
5無論是燔祭是[平安]祭,你要為每隻綿羊羔,一同預備奠祭的酒一欣四分之一。
6為公綿羊預備細麵[伊法]十分之二,並油一欣三分之一,調和作素祭,
7又用酒一欣三分之一作奠祭,獻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
8你預備公牛作燔祭,或是作平安祭,為要還特許的願,或是作平安祭,獻給耶和華,
9就要把細麵[伊法]十分之三,並油半欣,調和作素祭,和公牛一同獻上,
10又用酒半欣作奠祭,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11「獻公牛、公綿羊、綿羊羔、山羊羔,每隻都要這樣辦理。
12照你們所預備的數目,按着隻數都要這樣辦理。
13凡本地人將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都要這樣辦理。
14若有外人和你們同居,或有人世世代代住在你們中間,願意將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你們怎樣辦理,他也要照樣辦理。
15至於會眾,你們和同居的外人都歸一例,作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在耶和華面前,你們怎樣,寄居的也要怎樣。
16你們並與你們同居的外人當有一樣的條例,一樣的典章。」
17耶和華對摩西說:
18「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我所領你們進去的那地,
19吃那地的糧食,就要把舉祭獻給耶和華。
20你們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麵,做餅當舉祭奉獻;你們舉上,好像舉禾場的舉祭一樣。
21你們世世代代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麵,當舉祭獻給耶和華。
22「你們有錯誤的時候,不守耶和華所曉諭摩西的這一切命令,
23就是耶和華藉摩西一切所吩咐你們的,自那日以至你們的世世代代,
24若有誤行,是會眾所不知道的,後來全會眾就要將一隻公牛犢作燔祭,並照典章把素祭和奠祭一同獻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又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
25祭司要為以色列全會眾贖罪,他們就必蒙赦免,因為這是錯誤。他們又因自己的錯誤,把供物,就是向耶和華獻的火祭和贖罪祭,一並奉到耶和華面前。
26以色列全會眾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就必蒙赦免,因為這罪是百姓誤犯的。
27「若有一個人誤犯了罪,他就要獻一歲的母山羊作贖罪祭。
28那誤行的人犯罪的時候,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就必蒙赦免。
29以色列中的本地人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誤行了甚麼事,必歸一樣的條例。
30但那擅敢行事的,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他褻瀆了耶和華,必從民中剪除。
31因他藐視耶和華的言語,違背耶和華的命令,那人總要剪除;他的罪孽要歸到他身上。」
32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時候,遇見一個人在安息日撿柴。
33遇見他撿柴的人,就把他帶到摩西、亞倫並全會眾那裏,
34將他收在監內;因為當怎樣辦他,還沒有指明。
35耶和華吩咐摩西說:「總要把那人治死;全會眾要在營外用石頭把他打死。」
36於是全會眾將他帶到營外,用石頭打死他,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37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38「你吩咐以色列人,叫他們世世代代在衣服邊上做繸子,又在底邊的繸子上釘一根藍細帶子。
39你們佩帶這繸子,好叫你們看見就記念遵行耶和華一切的命令,不隨從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像你們素常一樣;
40使你們記念遵行我一切的命令,成為聖潔,歸與你們的上帝。
41「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要作你們的上帝。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 民數記 — 第十五章
## 第十五章
### 第 1 節
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這裡,祂部分地提及了在《利未記》中已更清晰、更詳盡論述的誡命,部分地將之前在不同地方、更隱晦地提及的內容匯集一處。因為祂尚未就素祭中油和酒的附屬品頒布任何確定的規定;但祂現在命令,之前專用於特定情況的,現在要普遍遵守;而之前已更精確論述的,現在則輕輕帶過;因為祂沒有詳述所有細節,只是禁止在沒有麵粉、奠酒和油的情況下獻祭。我們在別處已見,在獻祭和供物中,神顧念百姓的粗陋狀況,祂彷彿取了人的形像,如同與他們親密地一同宴樂。從這個意義上說,祂在別處稱獻祭為祂的食物,並非因為祂本身就是生命,並賜予萬物生命,需要生命的供養,而是因為,除非祂降臨於人,否則祂無法將他們的心提升到屬天之事。然而,由於另一方面存在危險,唯恐百姓引入許多空洞和多餘的排場,正如我們看到外邦人在他們的聖宴中愚蠢而過度地奢華,彷彿他們的美味能取悅神,因此每樣東西的份量都已規定,使他們不敢任意發明任何東西。這個推測是合理的,即之前已足夠清楚傳達的內容,在此再次喚起他們的記憶。但由於這個理由沒有明確給出,所以堅守已多次闡明的觀點就足夠了,即儘管儀式可能微不足道,但仍有必要仔細區分合法的與未經授權的,以便預防人的放縱,否則他們必會將自己的酵混入其中。這段經文的總結是,無論是律法所要求的莊嚴獻祭,還是甘心獻的供物,他們都應遵守我們在別處已論述的比例。
### 第 14 節
14.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們中間。祂並非指所有外人,而僅指那些從異教國家來,已公開歸向神,並因此被接納進入教會團體的人;因為那些仍未受割禮之人的不潔,使他們無法參與律法上的事奉。我認為神要他們遵守同一種形式有兩個原因:首先,讓那些剛被納入的歸信者,當他們看到自己與亞伯拉罕的子孫處於相同地位時,能更樂意投身於敬虔的操練;其次,唯恐若有任何區別,腐敗的混雜會立即滲入。因此,為了避免神的敬拜純潔性因荒謬的模仿而逐漸敗壞,祂關閉了通往那種通常會將人引向不同方向的多樣性之門。
### 第 20 節
20. 你們要獻上一個餅。這裡要求另一種初熟之物,即獻上用初熟麵團製成的聖餅。他們獻上初熟的果子和穀物;但在餅本身中,這種表徵更為生動;因此,神要他們不僅從穀倉,也從磨坊和烤箱中獻上感恩的憑據,這樣當他們吃餅時,也能將祂擺在眼前。
### 第 22 節
22. 你們若有錯誤。祂教導全體百姓或每個個人要藉由何種獻祭來贖罪,儘管祂只列舉了《利未記》中提到的四類中的兩類;因為那裡對祭司和官長都規定了特別的贖罪。但這裡也沒有描述獻祭的儀式,因為摩西只是想順便提醒他們,無論是公開還是私下,他們應如何與神和好。「錯誤」這個詞,如我們所說,延伸到無心之過,其中帶有對神的輕蔑,源於過度的安逸,當人們不經意地陷入情慾所誘惑的罪中;因為故意的悖逆隨後被與錯誤對比,當人們蓄意衝動地違反律法時。但既然人最容易犯錯,這種補救措施是極其必要的,以免那些犯了罪的人陷入絕望。因此,為了不讓百姓或個人在看到自己的罪孽時,就對赦免絕望並放棄追求聖潔,神預先告訴他們,祂將藉由何種方式被挽回,這樣所發生的罪就不會中斷祂的事奉。然而,既然摩西這裡只是重複已解釋過的內容,就無需詳加論述,除了在某一點上,他似乎頒布了一條與先前不同的律法;因為他那裡命令為百姓的和好宰殺兩頭公牛,一頭作燔祭,另一頭作贖罪祭;然而,如果第二頭公牛不易獲得,則允許用一隻公山羊代替。因此,在《利未記》中,頒布的是常規且完美的儀式;這裡只是補充了允許的變通;摩西並沒有自相矛盾,儘管為了簡潔起見,他只提及了兩種方式中的一種。最後附上更清晰的解釋,即同一條律法應對所有人通用,因為引入任何差異是絕不合宜的。
### 第 30 節
30. 但那擅敢行事的。這節經文有不同的翻譯。有些人這樣讀:「那擅敢行事的,就是褻瀆耶和華,因此必被剪除」;這樣就有兩個命題。我們採納了另一種觀點,將其連貫地讀作:「那擅敢行事以褻瀆神的,必被剪除。」字面意思是:「那擅敢行事的,無論是本地人還是寄居的,他自己褻瀆神,那人必從他百姓中剪除。」但由於兩種譯法都可能,且實質上沒有區別,我允許自己自由選擇表達意思更清晰的譯法。「擅敢行事」無非是驕傲地嘗試或承擔不合法的事:因為我們的手應當被神的話語引導和約束,以免它們擅自抬起。但儘管人的手被用於各種大膽和放縱的行為,這裡卻特別提到褻瀆神真實而合法的敬拜,當任何與其純潔性不符的事物被發明出來時:因為懲罰並非針對偷竊、謀殺或其他類似罪行,而是針對那些傾向於敗壞宗教的悖逆想像。隨後補充了理由:「因為他藐視耶和華的言語,違背祂的誡命。」因為逾越神所設的界限並非輕微的罪過。現在,可以確定的是,所有自創的敬拜都暴露出對神不敬的輕蔑,彷彿人故意藐視祂,踐踏祂的誡命。由此我們推斷,沒有什麼比那種導致人隨心所欲的輕率更與完美而真誠的宗教相悖了。句末的「他的罪孽歸到他身上」可以有兩種解釋:一是摩西確認這種懲罰的公義性及其應得的執行;二是勸誡,應及早糾正不敬虔,以免其發展過遠。兩者皆無異議。
### 第 32 節
32. 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時候。由於我們不知道這件事發生在哪一年、哪一個月,所以似乎沒有什麼比遵循摩西的上下文更好的了。這段歷史表明,以色列人並非總是受到相同程度的瘋狂影響,以至於反叛神;因為在這個例子中,他們的節制與他們虔誠熱心的熱情同樣顯明。但正如一隻燕子不能帶來春天,我們也不能從一個高尚的行為來錯誤判斷人的一生。違法者被帶到摩西和亞倫面前,他們的權威使全體百姓走在正道上。他們的謙卑也值得稱讚,因為他們靜靜地等待神的決定;最後,必須加上的是,一旦神宣告判決,他們就立即執行懲罰的魄力。你會說他們在每一點上都正確地符合了敬虔的規範;但是,由於最微不足道的機會立即將他們引入歧途,他們行為的這種極大輕浮暴露了他們的偽善。然而,這段歷史的總結是,藉由一個人的死亡,安息日的義務得到了確立,從此以後,安息日將受到更大的尊崇。確實可能發生這樣的情況:這些帶來安息日違法者的人,在其他事情上漫不經心,並且,如同偽君子通常那樣,在堅持外在儀式的要求上過於嚴格。然而,從懲罰中我們可以推斷,罪犯本人並非因疏忽而犯錯,而是公然藐視律法,以至於認為顛覆和敗壞所有神聖事物無足輕重。有時,神確實嚴厲地報復了對聖物不經意的褻瀆;但很可能祂不會命令這個人被石頭打死,除非他被判有故意犯罪。此外,藉由這種嚴厲,神證明了祂對遵守安息日有多麼重視。其原因已在別處闡明,即藉由這個標誌和象徵,祂將祂所揀選的百姓與異教國家分開。因此,當猶太人被稱為安息日主義者時,也由此產生了對他們的主要指責。但必須記住,對神的敬拜不應僅僅在於閒散和節慶;因此,神對第七天的吩咐有另一個目的:不僅是他們應當在那時思想祂的作為,而且要他們捨棄自己和自己的作為,為神而活。此外,這個案例普遍地向我們表明,官長不僅是為了維護第一誡,也是為了維護第二誡而設立的;因此,如果他們懲罰謀殺、姦淫和偷竊,他們也應當維護神的敬拜:因為必須注意的是,這個人並非出於單純的衝動而被石頭打死,而是出於神的直接命令。他們確實知道他在神的審判台前應得什麼;但是,由於在這方面沒有頒布任何政治律法,摩西不願在沒有神權威的情況下做出任何決定。
### 第 38 節
38.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稍後我會更詳盡地解釋這條誡命的目的:儘管從下一節經文可以清楚看出,神沒有其他目的,只是要以色列人不斷地默想律法。因為流蘇本身不包含任何宗教意義,那種物質的織物本身也沒有任何價值;但由於人在敬虔的操練上懶惰且健忘,神藉由這種幫助來彌補他們的軟弱。因為當祂說他們應當「看見就記念」時,祂暗示他們需要這些粗淺的教導,甚至能觸動他們外在的感官;而且,除非他們的記憶保持清醒,否則遺忘最有可能悄悄降臨。但祂隨即補充說,神不滿足於僅僅空洞的知識,而是要求真誠的情感和實際的實踐。在經文的後半部分,祂指出了另一個要求,即不僅要激勵他們的遲鈍,還要約束他們的放縱;因為當祂說「不隨從自己的心意」時,祂暗示,除非神約束他們遊蕩的感官,否則他們會過於傾向於各種迷信和錯誤。首先,藉由將人的「心和眼」與祂的律法對比,祂表明祂要祂的百姓滿足於祂所規定的唯一準則,不摻雜任何他們自己的想像;其次,祂譴責人為自己發明的一切虛妄,無論任何人的計畫在他們看來多麼令人滿意,祂仍然拒絕和譴責它。這在最後一個詞中表達得更為清楚,當祂說人「行淫」時,是指他們隨從自己的計謀。這項宣告值得我們特別注意,因為當那些按照自己意願敬拜神的人非常自滿,並且認為他們的熱心非常好、非常正確時,他們所做的不過是藉由屬靈的姦淫來玷污自己。因為世人認為最神聖的虔誠,神親口宣告為淫亂。藉由「眼」這個詞,祂無疑是指人的辨別能力。
### 第 41 節
41.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在上一節經文的結尾,祂吩咐他們要歸於他們的神為聖,現在祂藉由一個理由來證實這條誡命,即神救贖他們的目的是為了這個,好讓祂成為他們的神,也就是說,祂應當受到莊嚴的尊崇。因此,祂主張神的權利,是建立在他們蒙拯救的恩惠之上,如果他們不將自己奉獻給祂的事奉,這恩惠就沒有意義了。結尾的重複是為了確認。
原英文注釋 Calvin's Commentaries 為公共領域著作,資料來源 SWORD Proje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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