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聖經註釋|羅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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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第1章|和合本聖經

1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上帝的福音。

2這福音是上帝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

3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

4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上帝的兒子。

5我們從他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之中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

6其中也有你們這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

7我寫信給你們在羅馬、為上帝所愛、奉召作聖徒的眾人。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上帝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8第一,我靠着耶穌基督,為你們眾人感謝我的上帝,因你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

9我在他兒子福音上,用心靈所事奉的上帝可以見證,我怎樣不住地提到你們;

10在禱告之間常常懇求,或者照上帝的旨意,終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們那裏去。

11因為我切切地想見你們,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使你們可以堅固;

12這樣,我在你們中間,因你與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

13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我屢次定意往你們那裏去,要在你們中間得些果子,如同在其餘的外邦人中一樣;只是到如今仍有阻隔。

14無論是希臘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

15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

16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17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18原來,上帝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19上帝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上帝已經給他們顯明。

20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21因為,他們雖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22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

23將不能朽壞之上帝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24所以,上帝任憑他們逞着心裏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25他們將上帝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

26因此,上帝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

27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28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上帝,上帝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29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凶殺、爭競、詭詐、毒恨;

30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上帝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

31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

32他們雖知道上帝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第1章
第1章 1

羅馬書注釋

羅馬書 1:1-7

羅馬書 1:1

1. 保羅,等等。——關於「保羅」這個詞,它並非重要到足以讓我們停留,而且其他解經家已經提過的一切,我本不打算再說。然而,為了在不冗長的情況下,以最簡潔的方式滿足一些人的好奇,我還是會提一下。

那些認為使徒因將方伯士求(Sergius)帶入基督的信仰而獲得此名,作為一種戰利品的人,被路加的見證所駁斥,路加表明他在那之前就已被稱為保羅(徒 13:7, 9)。我也不認為這個名字是在他歸信基督時給他的;儘管這個想法深得奧古斯丁的喜愛,以至於他藉此機會進行了精妙的神學闡釋;他說,他從一個驕傲的掃羅(Saul)變成了一個「非常微小」(parvulum)的基督門徒。奧利金的觀點更為可信,他認為保羅有兩個名字;因為他的名字「掃羅」源於他的親屬,由他的父母給予,以表明他的宗教和血統,這很可能是真的;而他的另一個名字「保羅」則是為了表明他擁有羅馬公民權。他們不會讓這項當時備受珍視的榮譽不被彰顯;但他們也沒有珍視到會隱瞞他以色列人血統的程度。然而,他在書信中通常使用「保羅」這個名字,原因可能如下:因為在他寫信的教會中,這個名字更為人所知和普遍,在羅馬帝國中更受歡迎,而在他本國人中則較不為人知。他確實有責任避免當時猶太人名字在羅馬人和其行省中招致的愚蠢猜疑和仇恨,並避免激怒他的同胞,同時也要保護自己。

耶穌基督的僕人,等等。——他以這些稱謂來標榜自己,目的是為了使他的教義獲得更大的權威;他透過兩件事來確保這一點:首先,宣稱他蒙召作使徒;其次,表明他的呼召與羅馬教會並非無關。因為他被視為蒙神呼召的使徒,並且被認定是為羅馬教會所預備的,這至關重要。因此,他說自己是基督的僕人,蒙召作使徒,藉此暗示他並非僭越地闖入這個職分。然後他補充說,他被「揀選」(selectum),這更充分地證實了他不是普通人,而是主特別的使徒。與此相符的是,他之前從一般性陳述轉向特殊性陳述,因為使徒職分是一種特殊的服事;所有擔任教導職分的人都應被視為基督的僕人,但使徒在榮譽方面遠超其他人。但他後來提到的「為福音而揀選」,則表達了使徒職分的目的和功用;因為他打算簡要說明他蒙召擔任此職的宗旨。因此,他說自己是基督的僕人,表明他與其他教師的共同點;藉著宣稱自己是使徒,他將自己置於他人之上;但由於任何擅自闖入者都無權威可言,他提醒我們,他是蒙神所任命的。

那麼,其意義是——保羅是基督的僕人,不是任何一種僕人,而是使徒,並且是蒙神呼召,而非僭越闖入:接著是對使徒職分更清晰的闡釋——它是為傳揚福音而設立的。因為我不能同意那些將他所說的呼召歸因於神永恆的預旨(Decree),並將「分別」理解為他在加拉太書 1:15 中提到的「從母腹中就被分別出來」,或是路加所指的保羅被指派給外邦人的那次分別:但我認為他只是單純地以神為他呼召的作者而誇口,以免有人認為他因自己的魯莽而僭取了這份榮譽。

我們在此必須留意,並非所有人都適合傳道事工;因為特殊的呼召是必要的:即使那些看似特別適合的人,也應當謹慎,以免在沒有呼召的情況下擅自闖入。至於使徒和主教呼召的性質,我們將在其他地方討論。我們還必須留意,使徒的職責是傳揚福音。由此可見,那些只憑主教冠和牧杖顯赫,卻自誇為使徒繼承人的「啞巴狗」,是多麼可笑!

「僕人」這個詞,除了「執事」之外,別無他意,因為它指的是職務。我提到這一點是為了消除那些過度推敲這個詞,並認為這裡應當理解為摩西的服事與基督的服事之間對比的錯誤。

2. 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等等。——由於新奇的嫌疑會大大削弱教義的權威,他藉著古老性來堅固福音的信心;彷彿他說:「基督並非出乎意料地降臨世間,他也沒有帶來一種前所未聞的新型教義,因為他和他所傳的福音,從創世之初就已被應許和期待。」但由於古老性常是虛構的,他提出了見證人,而且是蒙神認可的先知,以便消除一切疑慮。他第三點補充說,他們的見證被妥善記錄,即在聖經上。

我們從這段經文可以學到福音是什麼:他教導我們,福音並非由先知們所頒布,而只是被應許。那麼,如果先知們應許了福音,就意味著當我們的主最終以肉身顯現時,福音才被啟示出來。因此,那些將應許與福音混淆的人是錯誤的,因為福音是基督顯現時所特別指定的傳講,在基督裡,應許本身得以實現。

3. 論到他兒子,等等。——這是一段非凡的經文,教導我們整個福音都包含在基督裡,以至於如果有人從基督身上挪開一步,他就是從福音中抽離了自己。因為既然他是父活生生且明確的形象,那麼他獨自被擺在我們面前,作為我們所有信心所要指向和集中之處,也就不足為奇了。這就是福音的定義,保羅藉此表達了福音所概括的內容。我將接下來的詞語「耶穌基督我們的主」以相同的格位翻譯;這在我看來最符合上下文。由此我們得知,凡在認識基督上取得適當進步的人,就已獲得了從福音中可以學到的一切;反之,那些企圖在沒有基督的情況下變得智慧的人,不僅愚蠢,甚至完全瘋狂。

按肉體說,他是從大衛後裔生的,等等。——基督身上必須具備兩件事,我們才能在他裡面獲得救恩,即神性與人性。他的神性擁有能力、公義、生命,這些藉著他的人性傳達給我們。因此,使徒在他所給予的福音摘要中明確提到了這兩點:基督以肉身顯現——並在其中宣告自己是神的兒子。約翰也是如此說;在宣告道成了肉身之後,他補充說,在那肉身中,有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 1:14)。他特別指出基督從祖先大衛而來的血統和家系,並非多餘;因為藉此他將我們的注意力引回到應許,使我們確信他正是那位從前所應許的。對大衛的應許是如此眾所周知,以至於在猶太人中稱彌賽亞為「大衛的兒子」似乎是普遍的說法。因此,基督出自大衛,是為了堅固我們的信心。

他補充說,「按肉體說」;他加上這句話,是為了讓我們明白他擁有比肉體更卓越的東西,是從天上帶來的,而非取自大衛,即他後來提到的神性榮耀。保羅藉這些話語不僅宣告基督擁有真實的肉體,他也清楚區分了他人性與神性;因此他駁斥了塞爾維特(Servetus)的邪惡狂言,塞爾維特將基督的肉體歸因於由三種未受造的元素所組成。

4. 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等等。:或者,如果你喜歡,可以譯為「被確定」(definitus);彷彿他說,他從死裡復活的能力,就像一道預旨(Decree),藉此他被宣告為神的兒子,正如詩篇 2:7 所說:「你是我兒子,我今日生你。」因為這「生」指的是被顯明。儘管有些人確實在此發現了基督神性的三個獨立證據——「大能」,理解為神蹟——然後是聖靈的見證——最後是從死裡復活——但我仍然傾向於將它們連結起來,並將這三件事歸結為一,方式如下:基督藉著公開運用真實的屬天大能,即聖靈的大能,從死裡復活時,被宣告為神的兒子;但當這大能的確信藉著同一位聖靈印刻在我們心中時,這大能就被領會了。使徒的語言與此觀點非常吻合;因為他說他「藉著大能」被宣告,因為神獨有的大能在他身上閃耀,無可爭辯地證明他是神;而這確實藉著他的復活得以顯明。保羅在另一處也說了同樣的話;他指出,藉著死亡,肉體的軟弱顯現出來,他同時在復活中頌揚聖靈的大能(林後 13:4)。然而,這榮耀直到同一位聖靈將其確信印刻在我們心中,才向我們顯明。保羅將基督藉著從死裡復活所顯明的聖靈奇妙能力,以及所有信徒心中感受到的見證,一同包含在內,這一點甚至從他明確稱之為「聖善的靈」中顯而易見;彷彿他說,聖靈,就其使人成聖而言,證實並批准了它曾經展示的能力證據。因為聖經常將此類稱謂歸於聖靈,以闡明我們當前的主題。因此,他被我們的主稱為「真理的靈」,因為他所提到的果效(約 14:17)。

此外,基督復活時之所以說有神聖的大能顯現,是因為他憑自己的能力復活,正如他多次見證的:

「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約 2:19);

「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約 10:18);

因為他戰勝了死亡(他因肉體的軟弱而屈服於死亡),不是藉助他人的幫助,而是藉著他自己聖靈的屬天運行。

5. 我們從他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等等。——他完成了對福音的定義,這是他為推薦自己的職分而引入的,現在他回到談論自己的呼召;向羅馬人證明這一點是至關重要的。他將「恩惠」和「使徒職分」分開提及,採用了一種表達方式,必須理解為「白白的使徒職分」或「使徒職分的恩惠」;藉此他意指,他被揀選擔任如此崇高的職分,完全是出於神的恩惠(Grace),而非他自己的價值。因為儘管在世人眼中,這職分幾乎只與危險、勞苦、仇恨和恥辱相關;但在神和他的聖徒面前,它卻擁有非凡的尊嚴。因此,它理所當然地被視為一種恩惠。如果你更喜歡說:「我領受了恩惠,使我成為使徒」,意義也是相同的。

「為他的名」這個表達,安波羅修(Ambrose)譯為「奉他的名」,彷彿是指使徒是奉基督之名被任命去傳揚福音,正如那段經文所說:「我們作基督的使者」(林後 5:20)。然而,那些將「名」理解為「知識」的觀點似乎更好;因為傳揚福音的目的就是為了讓我們相信神兒子的名(約 3:23)。保羅被稱為蒙揀選的器皿,要將基督的名傳給外邦人(徒 9:15)。因此,「為他的名」與「為了使我傳揚基督是誰」意義相同。

為叫萬國的人因信服從,等等。——也就是說,我們領受了在萬國中傳揚福音的命令,而他們藉著信心(Faith)順服這福音。藉著陳述他呼召的目的,他再次提醒羅馬人他的職責,彷彿他說:「我確實有責任履行所託付給我的職責,那就是傳揚聖道;而你們的責任是聆聽聖道並樂意順服;否則你們將使主賜予我的呼召歸於徒然。」

由此我們得知,那些不敬虔、輕蔑地拒絕福音傳講的人,是悖逆神的權柄,顛覆了他所設立的一切;福音的目的正是要使我們順服神。我們在此也必須留意信心(Faith)是什麼;它被賦予「順服」之名,原因在於:主藉著他的福音呼召我們;我們藉著信心回應他的呼召;反之,對神最大的不順服就是不信。我更傾向於將這句話譯為「為叫萬國的人因信服從」,而不是「為了使他們順服信心」;因為後者並不完全正確,除非是比喻性的用法,儘管在使徒行傳 6:7 中曾出現一次。信心(Faith)正是我們藉以順服福音的。

在萬國之中,等等。他被任命為使徒還不夠,除非他的事工與某些受教者有關:因此他補充說,他的使徒職分延伸到萬國。他後來更明確地稱自己為羅馬人的使徒,他說他們被納入他作為執事所服事的萬國之中。此外,使徒們共同領受了向全世界傳揚福音的命令;他們不像牧師和主教那樣被設立在特定的教會之上。但保羅,除了普遍承擔使徒職責外,還藉著特別的任命,被立為在外邦人中傳揚福音的執事。這與他被禁止經過馬其頓和在每西亞傳道並不矛盾:因為這樣做並非為他設定了界限,而是他暫時要前往別處;因為那裡的莊稼尚未成熟。

你們也是蒙耶穌基督所召的人,等等。他提出一個與他們更密切相關的理由——因為主已經在他們身上顯明了一個證據,藉此表明他已呼召他們參與福音。因此,如果他們希望自己的呼召保持確定,他們就不應拒絕保羅的事工,因為保羅也是蒙神同樣的揀選(Election)所選召的。因此,我將「蒙耶穌基督所召的人」這句話理解為解釋性的,彷彿插入了「甚至」這個詞;因為他意指他們藉著呼召成為基督的分享者。因為那些將繼承永生的人,是蒙天父揀選在基督裡作兒女的;當他們被揀選後,就被託付給基督,作為他們的牧者,受他的看顧和保護。

7. 寫信給你們在羅馬為神所愛、蒙召作聖徒的眾人,等等。藉著這巧妙的安排,他闡明了我們身上值得稱讚之處;他說,首先,主藉著他自己的恩慈使我們成為他恩惠和慈愛的對象;然後他呼召了我們;第三,他呼召我們歸於聖潔:但這崇高的榮譽只有在我們不辜負我們的呼召時才存在。

這裡向我們呈現了一個豐富的真理,我將簡要提及,並留待每個人自行默想:保羅絕不將我們救恩的榮耀歸於我們自己,而是完全歸因於神對我們白白且慈愛的源頭;因為他將此作為首要之事——神愛我們:而他愛的緣由,除了他自己的良善之外,還有什麼呢?我們的呼召就依賴於此,藉著呼召,他在適當的時候將他的收養印證給那些他先前白白揀選的人。我們也從這段經文得知,除非他們確信主是恩慈的,無論他們是多麼不配和可憐的罪人,並且除非他們被他的良善所激勵並渴望聖潔,否則沒有人能正確地將自己歸入信徒的行列,因為他呼召我們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而是要我們成為聖潔(帖前 4:7)。由於希臘文可以譯為第二人稱,我看不出有任何改變的理由。

願恩惠、平安歸與你們,等等。沒有什麼比蒙神施恩於我們更值得嚮往的了,這就是「恩惠」(Grace)所表達的;然後是從他而來的一切亨通和成功,這就是「平安」所暗示的;因為無論事物看起來多麼對我們微笑,如果神發怒,即使祝福本身也會變成咒詛。因此,我們幸福的根基就是神的恩惠,藉此我們享受真實而穩固的繁榮,並且即使在逆境中,我們的救恩也能得以推進。然後,由於他向神祈求平安,我們必須明白,無論什麼好處臨到我們,都是神恩慈的果實。我們也不可忽略,他同時也向主耶穌基督祈求這些祝福。這份榮譽確實當歸於他,他不僅是父對我們慷慨的管理者和施予者,而且與父一同成就萬事。然而,使徒的特別目的是要表明,藉著他,神的一切祝福都臨到我們。

有些人更傾向於將「平安」一詞理解為良心的平靜;我並不否認它有時具有這個意義:但既然確定使徒在此希望給我們一個神祝福的總結,那麼布瑟(Bucer)所提出的前一種意義更為合適。因此,他熱切地祝願敬虔之人獲得真正的幸福,他像以前一樣,回歸到源頭本身,即神的恩惠,這恩惠不僅獨自帶給我們永恆的福樂,也是今生所有祝福的源泉。

羅馬書 1:8-12

8. 我首先,等等。這裡的開頭完全符合時機,他藉著與自己和他們相關的理由,適時地預備他們接受教導。他對他們所說的是他們信心的聲譽;因為他暗示,他們既已蒙眾教會公開認可,就不能拒絕主的使徒,否則就會辜負眾人對他們的好評;這樣做將是極其不禮貌,甚至近乎背信棄義。因此,既然這見證公正地促使使徒確信他們的順服,從而按照他的職責教導和訓誨羅馬人;那麼這也使他們有義務不輕視他的權威。至於他自己,他藉著表達對他們的愛,使他們產生受教的心:而要使勸告者獲得信任,最有效的方法莫過於讓人覺得他真心關切我們的福祉。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他如此稱讚他們的信心,暗示這信心是從神領受的。我們在此學到信心是神的恩賜;因為感恩是對恩惠的承認。凡為信心感謝神的人,就是承認信心來自於他。既然我們發現使徒總是從感恩開始他的祝賀,讓我們知道這是在提醒我們,我們所有的祝福都是神白白的恩賜。我們也需要習慣這種說話方式,以便更充分地激勵自己承認神是我們所有祝福的賜予者,並激勵他人與我們一同承認。如果這在小事上是正確的,那麼在信心方面更是如此;信心既不是小恩賜,也不是隨意的(promiscua)恩賜。我們在此還有一個例子,就是應當藉著基督獻上感謝,正如使徒在希伯來書 13:15 中的命令;因為我們奉他的名向父尋求並獲得憐憫。——我最後觀察到,他稱他為「我的神」。這是信徒的特殊特權,唯獨神將這榮譽賜給他們。這確實暗示著一種相互關係,正如這應許所表達的:

「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耶 30:22)。

我同時更傾向於將此限定於保羅所擔任的角色,作為他忠心到底傳揚福音事工的證明。因此,希西家稱神為以賽亞的神,當他希望以賽亞給他一個真實忠信先知的見證時(賽 37:4)。同樣,神也被特別稱為但以理的神(但 6:20)。

傳遍了天下。對保羅而言,忠信之人的讚譽,就羅馬人的信心而言,等同於全世界的讚譽;因為不信者認為這信心可憎,無法給予公正或正確的見證。因此我們明白,羅馬人的信心是藉著忠信之人的口傳遍了天下;而且唯有他們才能正確判斷,並發表正確的意見。至於這群微小而受鄙視的人,即使在羅馬,其品格對不敬虔之人而言是陌生的,保羅對此毫不在意;因為保羅不看重他們的判斷。

9. 我在祂兒子的福音上,用心靈所事奉的神,可以給我作見證,等等。他藉著果效證明他的愛;因為如果他沒有深愛他們,他就不會如此焦慮地將他們交託給主,尤其不會如此熱切地渴望藉著自己的勞苦來促進他們的福祉。因此,他的焦慮和熱切渴望是他愛的確鑿證據;因為如果不是源於愛,它們就不會存在。由於他知道要建立對他傳道的信任,羅馬人必須完全確信他的真誠,他便加上了誓言——這是一個必要的補救措施,每當一個應當被視為真實無疑的聲明因不確定而動搖時。因為誓言無非是向上帝呼求,以證明我們所聲明的真實性,因此否認使徒在此使用了誓言是極其愚蠢的。儘管如此,他並未違背基督的禁令。

由此可見,基督的目的並非(如迷信的再洗禮派(Anabaptists)所夢想的)完全廢除誓言,而是相反地,要人留意遵守律法;而律法允許誓言,只譴責偽誓和不必要的起誓。因此,如果我們要正確地使用誓言,就讓我們效法使徒們所展現的嚴肅和敬虔態度;為了讓你們明白誓言是什麼,要知道神被呼求作見證,同時也被呼求作報應者,以防我們欺騙;保羅在別處用這些話表達:「神可以給我作見證,祂知道我心裡所想的」(林後 1:23)。

我在祂兒子的福音上,用心靈所事奉的神,等等。世俗之人,輕慢神者,慣於大膽而僭越地假借神的名;但使徒在此談論自己的敬虔,以求獲得信任;而那些敬畏神、尊崇神名的人,會懼怕起假誓。同時,他將自己的心靈與宗教的外在假象對立起來;因為許多人虛假地聲稱自己是神的敬拜者,並在外表上顯得如此,他則見證自己是從心裡事奉神。他也可能暗示了古代的儀式,猶太人認為神的敬拜只存在於這些儀式中。因此他暗示,儘管他沒有保留這些儀式,他仍然是神真誠的敬拜者,正如他在腓立比書 3:3 所說:

「我們才是真受割禮的,我們用心靈事奉神,不靠肉體誇口。」

因此他誇口說,他以真誠的心靈敬虔事奉神,這才是真正的宗教和蒙悅納的敬拜。

然而,正如我所說,為了使他的誓言獲得更多信任,保羅有必要宣告他對神的敬虔;因為偽誓對不敬虔之人來說是兒戲,而敬虔之人則比千次死亡更懼怕偽誓;因為凡有真正敬畏神之處,也必然有對神名的尊崇。因此,這與保羅所說的相同,他知道誓言有多麼神聖和真誠,他不像世俗之人那樣輕率地呼求神作見證。因此,他以自己的榜樣教導我們,每當我們起誓時,都應當展現出這樣的敬虔,使我們在聲明中所使用的神的名能保持其神聖性。此外,他甚至藉著自己的事工證明他並非虛假地敬拜神;因為當他捨己,毫不猶豫地忍受一切羞辱、貧困、仇恨,甚至死亡的危險,以推進神的國度時,這就是他全心奉獻於神榮耀的最充分證據。

有些人將這句話理解為保羅意圖推薦他所說的對神的敬拜,原因在於——它符合福音所規定的。確實,福音中吩咐我們要用心靈敬拜;但前一種解釋最為合適——他將自己的服事奉獻給神,藉著傳揚福音。然而,他同時也區分了自己與偽君子,偽君子另有目的,而非事奉神;因為野心或諸如此類的事影響了大多數人;而且並非所有人都真心誠意地投入這項職務。其意義是,保羅真誠地履行了教導的職責;因為他所說的自己的奉獻,都應用於這個主題。

但我們由此可以得到一個有益的教義;因為當福音的執事們聽到,他們在傳揚福音時,是向神獻上蒙悅納且有價值的服事時,這應當給予他們不小的鼓勵。確實,當他們知道自己的勞苦蒙神喜悅並蒙他認可時,有什麼能阻止他們將其視為卓越的服事呢?此外,他稱之為「神兒子的福音」;因為基督在其中被顯明,他蒙父所設立,目的就是——他得榮耀,也榮耀父。

不住地,等等。他藉著為他們禱告的恆切,進一步闡明他愛的熱切。確實,當他向主傾心禱告時,沒有一次不提到他們,這是一個強烈的證據。為了使意義更清晰,我將 πάντοτε(pantote) 譯為「總是」;彷彿說:「在我所有的禱告中」,或者「每當我向神禱告時,我都提到你們。」現在他所說的並非任何一種呼求神的方式,而是指聖徒們在自由、放下一切憂慮時,全心投入的禱告;因為他可能常常突然表達這個或那個願望,而羅馬人並未浮現在他腦海中;但每當他事先打算,並可以說,預備自己向神獻上禱告時,他都會記得他們。因此,他特別指那些聖徒們深思熟慮地預備自己的禱告;正如我們發現我們的主自己也是如此,他為此尋求獨處。他同時暗示他參與這類禱告的頻繁程度,或者說,不間斷的程度,因為他說他「不住地」禱告。

10. 懇求,如果藉著任何方式,等等。既然我們不願以勞苦幫助的人,我們就不可能真心為其謀求益處,所以他現在補充說,在表達了對他們福祉的焦慮之後,他藉著另一個證據,在神面前,證明了他對他們的愛,甚至懇求他能夠促進他們的利益。因此,為了讓你們完全理解其意義,請將這些詞語讀作彷彿插入了「也」字,即「也懇求,如果藉著任何方式,等等。」他說「藉著神的旨意,有一條通達的道路」,他不僅表明他仰賴主的恩惠使他的旅程成功,而且他認為他的旅程是通達的,如果它蒙主認可。我們所有的願望都應當按照這個模式來形成。

第1章 2

11. 我切切地想見你們:保羅雖然不在他們身邊,本可以透過他的教導堅固他們的信心;但由於當面勸告效果更佳,他渴望與他們同在。他解釋了他的目的,表明他願意承擔旅途的辛勞,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他們的益處。他稱他所擁有的為屬靈的恩賜,這些恩賜或是教導、或是勸勉、或是預言,他知道這些都是透過神的恩惠臨到他的。他在此以「分給」(imparting)一詞,精闢地指出恩賜的用途:因為不同的恩賜分給每個人,是為了讓所有人都能以仁慈互相幫助,並將自己所擁有的轉移給他人。參羅馬書 12:3;哥林多前書 12:11。

為要堅固你們:他修正了自己關於「分給」的說法,以免他看起來把他們視為仍在學習宗教基本要素的人,彷彿他們迄今尚未在基督裡得到正確的教導。他接著說,他希望如此幫助他們,使那些大部分已有所進步的人能得到進一步的幫助:因為我們都需要堅固,直到基督在我們裡面完全成形(以弗所書 4:13)。

12. 他不滿足於這種謙遜的陳述,於是加以修飾,表明他並非完全以教師的身份自居,他也希望向他們學習;彷彿他說:「我渴望按照所賜給我的恩惠,堅固你們,使你們的榜樣也能激勵我的信心,這樣我們就能互相受益。」

看哪,他虔誠的心是何等謙遜,以至於他不屑於向缺乏經驗的初學者尋求堅固:他並非言不由衷,因為在基督的教會中,沒有人是如此缺乏恩賜,以至於不能為我們的益處貢獻一些東西:但我們的嫉妒和驕傲阻礙了我們從彼此身上獲得這樣的果實。我們的自高自大,虛榮心所帶來的陶醉,使我們輕視和不顧他人,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擁有的已經足夠。我更傾向於與布塞爾(Bucer)一同閱讀「勸勉」(exhortationem—鼓勵),而非「安慰」(consolationem);因為這與前一部分更為吻合。

羅馬書 1:13-15

13. 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他迄今所作的見證——他不斷地向主祈求能拜訪他們——如果他忽略抓住機會,可能會顯得徒勞無功,也無法獲得信任:因此他說,努力並非沒有,而是機會缺乏;因為他屢次形成的意圖都受到了阻礙。

我們由此得知,主經常打亂他聖徒的意圖,為的是要謙卑他們,並透過這種謙卑教導他們尊重他的護理,使他們能倚靠它;儘管聖徒們,若非主的旨意,絕不設計任何事,嚴格來說,不能說他們被驅離了他們的意圖。確實,越過神,在沒有他的情況下決定未來之事,彷彿這些事都在我們自己的掌控之中,這是褻瀆的傲慢;雅各在雅各書 4:13 中嚴厲譴責了這一點。

但他卻說他受到了阻礙:你必須將此理解為,主讓他處理更緊急的事務,若非如此,他將會給教會帶來損失。因此,敬虔者和不信者的阻礙有所不同:後者只有在被主強大的手所制止,無法行動時,才意識到自己受到了阻礙;但前者則滿足於因某個被認可的原因而產生的阻礙;他們不允許自己嘗試任何超出職責或違背造就的事。

使我可以在你們中間得些果子:他無疑是指主差遣使徒們去收取的果子,「我揀選了你們,叫你們去結果子,而且你們的果子常存」(約翰福音 15:16)。雖然他不是為自己,而是為主收取果子,但他仍稱之為自己的;因為敬虔者沒有什麼比促進主榮耀的工作更屬於自己的了,這與他們所有的幸福息息相關。他記錄了他在其他外邦人中所發生的事,是為了讓羅馬人抱有希望,他的到來對他們不會是徒勞的,因為許多外邦人都發現他的到來帶來了極大的益處。

14. 無論是希臘人、是化外人,是聰明人、是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他所指的希臘人和化外人,他隨後透過補充「是聰明人、是愚拙人」來解釋;伊拉斯謨(Erasmus)將這些詞譯為「有學問的和無學問的」(eruditos et rudes)並無不妥,但我更傾向於保留保羅的原話。他接著從自己的職分中引出一個論點,暗示他不應被歸咎於傲慢,因為他認為自己有能力教導羅馬人,儘管他們在學問、智慧和知識方面表現卓越,因為主樂意使他甚至欠了聰明人的債。

這裡有兩點需要考慮:一是福音是透過天上的預旨,為聰明人預備和提供的,為的是讓主將世上所有的智慧都歸服於他自己,使各種才能、各類學問以及所有藝術的崇高都屈服於他教義的簡樸;更重要的是,他們要被降到與無學問者相同的地位,變得如此溫順,以至於能夠忍受那些他們以前不屑於收為門徒的人,成為他們在基督這位老師之下的同學;二是無學問者絕不應被驅離這所學校,也不應因無謂的恐懼而逃離;因為如果保羅欠了他們的債,作為一個忠實的債務人,他無疑已經償還了他所欠的;因此他們會在這裡找到他們能夠享受的東西。所有教師在這裡也有一個他們必須遵循的規則,那就是謙遜而友善地適應無知和無學問者的能力。因此,他們將能夠以更平靜的心態忍受許多荒謬和幾乎無數可能令他們厭惡的事情,否則他們可能會被這些事情所擊敗。然而,他們必須記住,他們並非如此欠愚拙人的債,以至於他們要以過度的放縱來縱容他們的愚蠢。

15. 所以情願:他總結了之前關於他願望的說法——既然他知道自己的職責是在他們中間傳揚福音,為主要收取果子,他便渴望盡其所能地履行神的呼召

羅馬書 1:16-17

16.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是一種預防性的反駁;因為他預先聲明,他不在乎不敬虔者的嘲諷;他藉此為自己開闢了一條道路,藉此他繼續讚揚福音的價值,以免它在羅馬人眼中顯得微不足道。他確實暗示福音在世人眼中是微不足道的;他透過說他不以福音為恥來做到這一點。因此,他預備他們承受基督十字架的羞辱,以免他們因福音遭受不敬虔者的嘲笑和辱罵而輕視福音;另一方面,他表明福音對信徒來說是多麼寶貴。如果,首先,神的權能應當被我們頌揚,那麼這權能就在福音中彰顯;如果,再次,神的恩惠值得我們尋求和愛,那麼福音就是他恩惠的展現。因此,它應當受到敬畏和尊崇,因為神的權能應當受到敬重;而且由於它對我們的救贖有效,我們應當愛它。

但請注意保羅對聖言事工的重視程度,他見證神藉此發出他的權能以施行救贖;因為他這裡所說的不是任何隱秘的啟示,而是口頭的宣講。由此可見,那些故意輕視神權能並將他拯救之手推開的人,就是那些拒絕聽道的人。

同時,由於他並非在所有人身上都有效工作,而只在聖靈這位內在的教師光照人心的地方工作,他接著說:「給一切相信的。」福音確實是為所有人的救贖而提供的,但它的權能並非處處顯現:而它對不敬虔者來說是死亡的氣味,這並非源於福音本身,而是源於他們自己的邪惡。他只提出一種救贖,就斷絕了所有其他的信靠。當人們從這唯一的救贖中退縮時,他們就會在福音中找到自己毀滅的確鑿證據。既然福音毫無區別地邀請所有人分享救贖,那麼它就被正確地稱為救贖的教義:因為基督在那裡被提供,他的特殊職責是拯救那失喪的;而那些拒絕被他拯救的人,將會發現他是一位審判者。但在聖經中,「救贖」一詞通常與「毀滅」一詞相對:因此我們必須注意,當提到它時,所討論的主題是什麼。既然福音將人從毀滅和永恆死亡的咒詛中解救出來,那麼它的救贖就是永生。

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在「希臘人」這個詞下,他包含了所有外邦人,正如所作的比較所顯示的;因為這兩句話包含了全人類。而且很可能他特別選擇這個民族來指代其他民族,因為,首先,它在猶太人之後被接納參與福音聖約;其次,因為希臘人由於其鄰近性和語言的聲譽,對猶太人來說更為人所知。因此,這是一種以部分代整體的說話方式,他將所有外邦人與猶太人普遍地聯繫起來,作為福音的參與者:他並沒有將猶太人從他們自己的卓越和尊嚴中推開,因為他們是神應許和呼召的第一批參與者。因此,他為他們保留了他們的特權;但他立即將外邦人,儘管是次要的,作為他們的參與者。

17.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是對前一句話的解釋和證實——福音是神救贖權能。因為如果我們尋求救贖,也就是與神同在的生命,那麼首先必須尋求,藉此與他和好,我們才能透過他對我們的挽回祭,獲得那只存在於他恩惠中的生命;因為,為了被神所愛,我們必須首先成為人,因為他憎惡不義。因此,他暗示我們無法透過福音以外的方式獲得救贖,因為在其他任何地方,神都沒有向我們啟示他的,唯有這能將我們從滅亡中拯救出來。現在,這,是我們救贖的基礎,在福音中被啟示出來:因此福音被稱為神救贖權能。他因此從原因推論到結果。

進一步注意,神透過福音賜給我們何等非凡而寶貴的寶藏,甚至是他自己的交通。我將神的義理解為在他審判台前被認可的;正如與之相反的,通常被稱為人的,是人所認為和假定的,儘管它只不過是虛無。然而,保羅無疑是暗示了許多預言,其中聖靈在基督未來的國度中到處彰顯神的義

有些人將其解釋為神白白賜給我們的:我確實承認這些詞可以有這個意思;因為神透過福音稱我們為,從而拯救我們:然而,我認為前一種觀點更為合適,儘管我並不特別強調它。更重要的是有些人認為,這種不僅包括罪的白白赦免,而且部分包括重生恩惠。但我認為,我們之所以恢復生命,是因為神白白地使我們與他和好,我們將在適當的地方詳細說明。

但他沒有使用之前「給一切相信的」這個表達,而是說「本於信」;因為是透過福音提供的,並透過信心領受的。他補充說:「以至於信」:因為隨著我們的信心進步,隨著它在知識上的增長,神的義也同時在我們裡面增長,對它的擁有也以某種方式得到確認。當我們初次品嚐福音時,我們確實看到神對我們微笑的臉,但距離遙遠:隨著真宗教知識在我們裡面增長,我們彷彿更接近,更清楚、更親密地看到神的恩惠。有些人認為這裡暗示了舊約和新約之間的比較,這比有根據的說法更為精妙;因為保羅在這裡並不是將律法下的先祖與我們比較,而是指出每個信徒每天所取得的進步。

如經上所記:他藉著先知哈巴谷的權威證明了因信稱義;因為哈巴谷預言驕傲者的傾覆時,補充說:義人必因信得生。現在,我們若非透過,就不能在神面前活著:因此,我們的是透過信心獲得的;而動詞的將來時態,指明了他所說的生命的真實永恆性;彷彿他說——這生命不會是短暫的,而是永遠持續的。因為即使是不敬虔者也懷著擁有生命的虛假觀念而自大;但當他們說「平安穩妥」時,突然的毀滅就臨到他們(帖撒羅尼迦前書 5:3)。因此,這只是一個短暫的影子。唯有信心才能確保生命的永恆;這是從何而來呢?除了它引導我們歸向神,使我們的生命依賴於他之外,還有什麼呢?因為如果先知的意義不是說我們只有藉著信心倚靠神才能站立得住,那麼保羅就不會恰當地引用這段經文了:他當然沒有將生命歸因於敬虔者的信心,除非他們放棄了世俗的傲慢,將自己完全交託給神的保護。

他確實沒有專門處理這個主題;因此他沒有提到白白的稱義:但從信心的本質來看,這段經文被正確地應用於當前的主題,這一點已經足夠清楚了。此外,我們必然從他的論證中得出結論,信心與福音之間存在著相互聯繫:因為正如人被稱為因信得生,他得出結論,這生命是透過福音領受的。

我們現在有了這封書信第一部分的主要論點或核心——我們因信稱義,唯獨透過神的憐憫。我們尚未看到保羅如此清晰地表達這一點;但從他自己的話語中,這將在以後變得非常清楚——那以信心為基礎的,完全依賴於神的憐憫

羅馬書 1:18-23

18. 原來神的忿怒:他現在透過陳述相反的事物來論證,證明除了透過福音所賜予或來自福音的之外,沒有其他的;因為他表明,沒有福音,所有人都被定罪:唯有透過福音才能找到救贖。他提出定罪的第一個證據是——儘管世界的構造和元素最美麗的排列本應促使人榮耀神,但沒有人履行自己的職責:由此可見,所有人都犯了褻瀆、邪惡和可憎的忘恩負義之罪。

有些人認為這是一個主要主題,保羅的論述旨在強調悔改;但我認為主題的討論從這裡開始,主要論點在前面的命題中已經提出;因為保羅的目的是教導我們在哪裡可以找到救贖。他已經聲明,我們除了透過福音之外,無法獲得救贖:但由於肉體不願如此謙卑,以至於將救贖的榮耀完全歸於神的恩惠,保羅表明整個世界都應當受到永恆死亡的懲罰。由此可見,生命必須以其他方式恢復,因為我們所有人在自己裡面都已失喪。但仔細思考這些詞語,將大大有助於我們理解這段經文的意義。

有些人區分「不敬虔」(impiety)和「不義」(unrighteousness),認為前者是指褻瀆神的敬拜,後者是指對人的不公;但由於使徒立即將這種不義歸因於對真宗教的忽視,我們將兩者都解釋為指同一件事。然後,「所有人的不敬虔」應以修辭格的方式理解為「所有人的不敬虔」,或「所有人都犯下的不敬虔」。但這兩個詞指的是同一件事,那就是對神的忘恩負義;因為我們因此以兩種方式冒犯:它被稱為 ἀσέβεια(asebeia),不敬虔,因為它是不尊重神;它是 ἀδικία(adikia),不義,因為人將屬於神的歸於自己,不公正地剝奪了神的榮耀。「忿怒」一詞,根據聖經的用法,以人的方式說話,是指神的報應;因為神在懲罰時,根據我們的觀念,呈現出一個發怒者的形象。因此,它並不意味著神有這樣的情緒,而只是指受懲罰的罪人的感知和感受。然後他說從天上顯明出來;儘管「從天上」這個表達被一些人理解為形容詞,彷彿他說「天上神的忿怒」;但我認為當它被理解為具有這個含義時,更具強調性:「無論人往哪裡看,他都找不到救贖;因為神的忿怒傾倒在全世界,遍及整個天空。」

神的真理是指對神的真實認識;而扣住它,就是壓制或模糊它:因此他們被指控犯了搶劫罪。——我們譯為「不義地」,保羅原文是「在不義中」,這在希伯來文中意思相同:但我們考慮到清晰度。

19. 因為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他如此指明我們應當知道的關於神的一切;他指的是所有與彰顯主榮耀有關的事物,或者說,所有應當感動和激勵我們榮耀神的事物。透過這個表達,他暗示神在他的偉大中絕不能被我們完全理解,並且存在某些界限,人類應當將自己限制在這些界限內,因為神將他自己所見證的俯就我們微小的能力。因此,所有那些試圖憑自己認識神是什麼的人都是瘋狂的:因為聖靈,完美智慧的教師,並非徒然地引導我們注意人所能知道的(τὸ γνωστόν(to gnōston));他立即解釋了這是如何被知道的。他用「在他們裡面」而不是「對他們」來表達,是為了更強調:因為儘管使徒到處採用希伯來語的表達方式,而且希伯來語中「ב(b)」(beth)經常是多餘的,但他似乎在這裡打算指出一種顯現,藉此他們會被如此緊密地壓迫,以至於他們無法逃避;因為我們每個人無疑都發現它刻在自己的心上。透過說神已經向他們顯明,他指的是人被創造為這個已形成的世界的觀看者,並且賜予他眼睛,使他可以透過觀看如此美麗的圖畫,被引導到創造者本身。

20.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神本身是不可見的;但由於他的威嚴在他的作為和受造物中處處彰顯,人們應當在這些事物中認識他,因為它們清楚地彰顯了它們的創造者:因此使徒在希伯來書中說,這個世界是不可見之事的鏡子或表象。他沒有提及所有可能被認為屬於神的事物;但他指出,我們可以認識他的永能和神性;因為萬物的創造者,必然是無始無終、自存的。當我們達到這一點時,神性就為我們所知,它不可能存在而不伴隨神的所有屬性,因為它們都包含在那個概念之下。

叫人無可推諉:由此清楚可見,擁有這證據的結果是——人們在神的審判台前無法提出任何理由來證明他們沒有被公正地定罪。然而,請記住這個區別,神藉著他的創造彰顯他的榮耀,就光本身而言,是足夠清楚的;但由於我們的盲目,它被發現是不夠的。然而,我們並非如此盲目,以至於我們可以以無知為藉口來為我們的悖逆辯護。我們認為存在一位神;然後我們得出結論,無論他是誰,他都應當被敬拜:但我們的理性在這裡失效了,因為它無法確定神是誰或是什麼樣的存在。因此,使徒在希伯來書 11:3 中,將光歸因於信心,藉此人可以從創造之工中獲得真實的知識,這並非沒有道理;因為我們的盲目阻礙了我們,使我們無法達到預期的目的;然而我們看得夠遠,以至於無法假裝任何藉口。保羅在使徒行傳 14:16-17 中,當他說主在過去的時代任憑萬國在他們的無知中,但他並沒有讓他們沒有見證(amarturon),因為他從天上賜給他們雨水和豐收時,這兩件事都得到了顯著的闡述。但這種只足以消除藉口的對神的認識,與基督在約翰福音 17:3 中提到的帶來救贖認識大不相同,我們應當以此為榮,正如耶利米在耶利米書 9:24 中教導我們的。

21.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他在此清楚地見證,神已將認識他的方法呈現在所有人的心中,他透過他的作為如此彰顯自己,以至於他們必然會看到他們自己不願知道的事——那就是有一位神;因為世界並非偶然存在,也無法自行產生。但我們必須始終記住他們所保持的知識程度;這從接下來的內容中可以看出。

卻不把他當作神榮耀他:沒有任何關於神的觀念可以不包括他的永恆、權能、智慧、恩惠、真理、公義憐憫。他的永恆顯而易見,因為他是萬物的創造者——他的權能,因為他將萬物掌握在手中並維持它們的存在——他的智慧,因為他以如此精妙的秩序安排萬物——他的恩惠,因為除了他自己之外,沒有其他原因使他創造萬物,也沒有其他理由使他被引導去保存它們——他的公義,因為在他的治理中他懲罰有罪者並保護無辜者——他的憐憫,因為他以如此大的忍耐寬容人的悖逆——以及他的真理,因為他是永不改變的。因此,對神有正確觀念的人應當將歸於他永恆、智慧、恩惠公義的讚美歸給他。既然人們沒有在神身上認識到這些屬性,卻將他夢想成一個空洞的幻影,他們就被公正地說成是褻瀆地剝奪了他自己的榮耀。他補充說也不感謝他,這並非沒有道理,因為沒有人不是欠他無數恩惠的:是的,僅僅因為他樂意向我們啟示自己,他就已經使我們大大虧欠他了。他們的思念卻變為虛妄:也就是說,他們離棄了神的真理,轉向自己理性的虛妄,其所有的敏銳都如煙霧般消逝。因此,他們愚昧的心被黑暗籠罩,無法正確理解任何事物,反而被各種方式引向錯誤和迷惑。他們的不義在於——他們很快就用自己的墮落扼殺了正確知識的種子,在它成熟之前。

22. 自稱為聰明:從這段經文通常推斷,保羅在此暗示那些哲學家,他們以特殊的方式自詡智慧;人們認為他論述的目的是表明,當偉人的優越性被貶為虛無時,普通人就沒有理由認為自己有任何值得稱讚之處:但我認為他們似乎被過於微薄的理由所引導;因為在神的知識上自以為聰明並非哲學家所獨有,而是所有民族和所有階層的人所共有的。確實,沒有人不想對神的威嚴形成一些觀念,並按照自己的理性將他塑造成他們所能想像的神。我認為這種自負並非在學校裡學到的,而是與生俱來的,可以說,是從母腹中帶來的。確實,顯而易見,這是一個在所有時代都盛行的弊病——人們在創造迷信方面給予自己一切自由。因此,這裡所譴責的傲慢是——人們試圖憑自己變得聰明,並將神降到與自己低微的境地相同的水平,而他們本應謙卑地將榮耀歸給他。因為保羅持守這個原則,即除了他們自己的過錯之外,沒有人不知道對神應有的敬拜;彷彿他說:「由於他們驕傲地高舉自己,他們就因神公義的審判而變得愚昧。」有一個明顯的理由反駁了我所拒絕的解釋;因為形成神形象的錯誤並非源於哲學家;而是他們透過他們的同意,認可了從他人那裡接受的錯誤。

23. 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他們捏造了一個他們能憑肉體理性理解的神,因此他們遠離了承認真神:反而設計了一個虛構的新神,或者說一個幻影。他所說的是,他們將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因為就像有人用一個陌生的孩子來代替一樣,他們也偏離了真神。他們不能以這種藉口來開脫,說他們相信神住在天上,他們不把木頭當作神,而是神的形象;因為對神來說,形成如此粗俗的威嚴觀念,以至於敢於為他造像,這是極大的侮辱。但這種傲慢的邪惡,沒有人能倖免,無論是祭司、政治家還是哲學家,其中最理智的,甚至柏拉圖本人,都試圖找出神的某種相似之處。

因此,這裡所指出的瘋狂是,所有人都試圖為自己造一個神的形象;這是一個確鑿的證據,表明他們對神的觀念是粗俗和荒謬的。首先,他們透過將神塑造成必朽壞的人的樣式來玷污神的威嚴:因為我更喜歡這種翻譯,而不是伊拉斯謨所採用的「必死的人」;因為保羅並非將神的永恆與人的必死性相對立,而是將那不受任何缺陷影響的榮耀,與人最悲慘的境況相對立。然後,他們不滿足於如此大的罪行,甚至墮落到飛禽、走獸、蟲蛇,其中最污穢的種類;這使得他們的愚蠢顯得更加明顯。你可以在拉克坦提烏斯(Lactantius)、優西比烏(Eusebius)和奧古斯丁的《上帝之城》一書中看到這些可憎之事。

羅馬書 1:24-32

24. 所以,神任憑他們:由於不敬虔是一種隱藏的邪惡,為了避免他們仍然找到藉口,他透過更明顯的證明,表明他們無法逃脫,必須被公正的定罪所束縛,因為這種不敬虔產生了無法被視為其他,只能是主忿怒的明顯證據的果實。由於主的忿怒始終是公正的,因此,導致他們被定罪的,必然是先於此的。因此,他現在透過這些證據證明了人類的背道和墮落:因為主確實如此懲罰那些疏遠他恩惠的人,以至於他將他們拋入各種導致滅亡和毀滅的道路。他將他們所犯的惡行與他之前指控他們的不敬虔進行比較,表明他們是透過神公正的審判而受罰的:因為既然沒有什麼比我們自己的榮譽更寶貴,那麼當我們不懼怕給自己帶來恥辱時,這就是極度的盲目;這是對神聖威嚴的侮辱最合適的懲罰。這正是他本章其餘部分所處理的內容;但他以各種方式處理,因為這個主題需要充分的闡釋。

第1章 3

簡言之,他向我們證明的是:人類對神的忘恩負義是無可推諉的;因為有確鑿的證據表明,神的憤怒正向他們發作:若非神的威嚴被激怒和觸犯,他們絕不會像野獸一樣沉溺於如此污穢的私慾之中。既然最惡劣的罪惡到處氾濫,他便斷定其中存在著神聖報應的證據。現在,由於這報應絕非無故或不義地發作,而是始終在公義的界限內,他便暗示,由此可見,所有人都面臨著既確定又公義的滅亡。

至於神如何將人交給或任憑人陷入邪惡,在此處討論這個錯綜複雜(冗長)的問題絕無必要。確實,神不僅允許人犯罪,任憑他們如此行,並對他們視而不見;而且祂也藉著祂公義的判斷,如此安排事物,使他們被自己的私慾以及魔鬼引導和帶入這種瘋狂之中。因此,他採用了「交給」這個詞,這是聖經一貫的用法;那些認為我們只是在神的允許下才陷入罪中的人,強行扭曲了這個詞:因為撒旦是神憤怒的執行者,如同劊子手一般,所以他對我們發動攻擊,並非出於神的默許,而是出於祂審判官的命令。然而,神並非因此而殘酷,我們也並非無辜,因為保羅清楚表明,我們除非應得這種懲罰,否則不會被交到他的權勢之下。我們只需排除一點,即罪的根源並非來自神,罪的根源始終存在於罪人本身;因為這句話必須是真實的:

「以色列啊,你的滅亡是出於你自己;你的幫助只在我。」(何西阿書 13:9)

他將人心中的慾望或私慾與不潔聯繫起來,間接暗示了我們的心若任其發展,會產生何種後代。「在他們自己中間」這個表達並非沒有力量;因為它有力地表達了印在我們身體上的恥辱印記是多麼深刻和不可磨滅。

25. 他們將神的真理變為虛謊,將受造之物當作創造主敬拜。他重複了之前所說的,儘管措辭不同,目的是為了讓它更深地銘刻在我們心中。當神的真理被轉變為謊言時,祂的榮耀就被抹去了。因此,那些試圖奪走神的榮耀,並羞辱祂名的人,理應被各種恥辱所玷污。

「敬拜並事奉受造之物」:為了將兩個詞合為一個,我如此翻譯。他特別指出偶像崇拜的罪;因為將宗教榮譽歸於受造之物,就是以可恥和褻瀆的方式從神那裡奪走榮譽:而以神的緣故敬拜偶像的藉口是徒勞的,因為神不承認這種敬拜,也不認為它是可接受的;那時所敬拜的根本不是真神,而是一個虛構的神,是肉體為自己設計出來的。所補充的「祂是永遠可稱頌的」這句話,我解釋為是為了讓偶像崇拜者受到更大的譴責,其含義是:「祂是他們唯一應當尊崇和敬拜的,從祂那裡不應奪走任何東西,哪怕是最小的。」

26. 所以神任憑他們。在插入一個類似於中間句的內容之後,他回到了之前關於神審判的陳述:他將不自然的淫亂這一可怕罪行作為第一個例子;由此可見,他們不僅沉溺於獸性的私慾,而且墮落到比野獸更甚的地步,因為他們顛倒了整個自然秩序。然後他列舉了一長串在各個時代都存在,並且當時到處氾濫而毫無約束的惡行。

說每個人都沒有背負如此沉重的罪惡,這是不恰當的;因為在指控人類普遍的卑劣時,只要所有人都被迫承認某些過錯,就足以證明。因此,我們必須考慮,保羅在此記錄的那些可憎之事,在各個時代都是普遍存在的,並且在當時尤其盛行;因為當時那種連野獸都厭惡的污穢是如此普遍,令人驚訝;其中一些惡行甚至很受歡迎。他列舉了一系列惡行,其中一些惡行牽涉到全人類;因為雖然並非所有人都殺人、偷竊或姦淫,但沒有人沒有被某種惡行所玷污。他稱那些「可恥的情慾」為在人看來也是可恥的,並且會羞辱神。

27. 他們所受的報應,正與他們的錯誤相稱。他們確實應當被蒙蔽,以至於忘記自己,看不見任何適合他們的事物,因為他們出於自己的惡意,對神所提供的光閉上眼睛,不願看見祂的榮耀:簡言之,那些不羞恥地盡其所能熄滅神的榮耀(這榮耀是我們唯一的光)的人,理應在光天化日之下變成瞎子。

28. 他們既然不喜歡存留對神的認識,神就任憑他們。這些話中顯然存在著一種比較,生動地闡明了罪與罰之間公正的關係。他們既然不喜歡存留對神的認識,這認識是唯一能引導我們心靈走向真智慧的,主就任憑他們存一個敗壞的心,這心無法選擇任何正確的事物。他說他們「不喜歡」(non probasse - 不贊同),這與他說他們沒有以應有的專注追求對神的認識,反而順從地將思想從神那裡轉開,是同樣的意思。他接著暗示,他們做出了一個墮落的選擇,寧願選擇自己的虛妄,也不願選擇真神;因此,他們所受的欺騙是自願的錯誤。

「行那些不合宜的事」:由於他迄今為止只提到了一種可憎的行為,這種行為雖然在許多人中盛行,但並非所有人都普遍存在,他在此開始列舉那些無人能免的惡行:因為儘管如前所述,並非每個個體都表現出每種惡行,但所有人都犯了某些惡行,以至於每個人都可以被單獨指控為明顯的敗壞。他首先稱這些行為「不合宜」,理解為他說這些行為與一切理性判斷不符,與人類的職責格格不入:因為他將人們不加思索地沉溺於那些常識應當引導他們放棄的惡行,視為敗壞心靈的證據。

然而,將這些惡行如此聯繫起來,使它們相互依賴,是徒勞無功的,因為這並非保羅的意圖;他只是隨心所欲地將它們列出。我們將非常簡要地解釋它們各自的含義。

29. 「不義」是指人與人之間違反公義,不各盡其責。我將πoνηρίαν譯為「邪惡」,根據Ammonium的觀點;因為他教導我們πoνηρόν(惡人)是δραστικόν κακο(kako)ῦ(作惡者)。因此,「惡行」(nequitia)是指慣行的邪惡,或作惡的放縱:但「惡意」(malitia)是指那種導致我們傷害鄰舍的心靈敗壞和偏斜。對於保羅所用的πoρνείαν一詞,我譯為「情慾」(libidinem)。然而,如果有人更喜歡譯為「淫亂」,我也不反對;但他指的是內在的情慾以及外在的行為。「貪婪」、「嫉妒」和「謀殺」這些詞的含義沒有疑問。在「爭競」(contentione)一詞下,他包括了爭吵、打鬥和叛亂。我們將κακοηθείαν譯為「乖僻」(perversitatem);這是一種臭名昭著且不尋常的邪惡;也就是說,當一個人被堅硬所覆蓋,因習慣和惡習而在腐敗的生活方式中變得頑固不化。

30. 「恨惡神」(θεοστυγεῖς(theostygeis))這個詞,無疑是指「恨惡神的人」;因為沒有理由將其理解為被動語態(被神恨惡),因為保羅在此藉著明顯的惡行證明人類有罪。因此,這裡指的是那些恨惡神的人,他們似乎藉著作惡來抵擋神的公義。「說讒言的」(susurrones)和「毀謗的」(obtrectatores)應當如此區分:前者藉著秘密的指控,破壞好人的友誼,激怒他們的心,誹謗無辜者,並散播不和;後者則出於天生的惡意,不顧任何人的名譽,彷彿被惡言的狂怒所驅使,他們辱罵應得和不應得的人。我們將「侮慢人的」(ὑβριστάς(hybristas))譯為「惡毒的」(maleficos);因為拉丁作家習慣將顯著的傷害稱為惡毒,例如搶劫、偷竊、縱火和巫術;這些正是保羅在此想要指出的惡行。我將保羅所用的「狂傲的」(ὑπερηφάνους(hyperēphanous))一詞譯為「傲慢的」(contumeliosos);因為這就是希臘詞的含義:這個詞的原因是——因為這樣的人彷彿被高舉,輕蔑地俯視那些彷彿在他們之下的人,他們無法忍受與自己平等的人。驕傲的人是那些因自負的空虛之風而膨脹的人。不合群的人是那些藉著他們的不義行為,解開社會紐帶的人,或者那些缺乏真誠或堅定信心的人,他們可以被稱為背約者。

31. 「無親情的」是指那些對自己的親屬失去了最初的自然情感的人。由於他將缺乏憐憫視為人性敗壞的證據,奧古斯丁在反駁斯多葛學派時得出結論,憐憫是一種基督徒美德。

32. 他們雖然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儘管這段經文有各種解釋,但我認為以下解釋最為正確:人類為了讓自己的罪惡傾向得到放縱,無所不用其極;因為他們消除了善惡之間的一切區別,認可自己和他人所行的那些他們知道會惹神不悅、並會被神公義的審判所定罪的事。因為當罪人如此不知羞恥,以至於他喜歡自己的惡行,不願惡行被指責,並且藉著自己的同意和認可來縱容他人的惡行時,這就是一切罪惡的頂峰。聖經如此描述這種絕望的邪惡:

「他們行惡就歡喜,」(箴言 2:14)

「你張開腳,在你的淫亂中誇耀,」(以西結書 16:25)

因為羞恥的人仍有治癒的可能;但當因罪惡的習慣而產生這種厚顏無恥,以至於我們喜歡並認可惡行而非美德時,就再也沒有悔改的希望了。因此,這就是我的解釋;因為我看到使徒在此想要譴責比實際行惡更嚴重、更邪惡的事:那是什麼呢?除非我們指的是一切邪惡的頂峰——也就是說,當可憐的人們拋棄一切羞恥,反對神的公義,為惡行辯護時。

1 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為神的福音所揀選。

2 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

3 論到祂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祂是大衛的後裔;

4 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

5 我們藉著祂,領受了恩惠和使徒的職分,為祂的名在萬國中使人信服真道;

6 其中也有你們這蒙耶穌基督所召的人。

7 我寫信給你們在羅馬為神所愛、蒙召作聖徒的眾人。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神和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8 我首先藉著耶穌基督為你們眾人感謝我的神,因為你們的信心傳遍了全世界。

9 我在我兒子的福音上,用心靈事奉神,祂可以為我作證,我常常在禱告中提到你們,

10 懇求神,或許我能藉著神的旨意,有機會順利地到你們那裡去。

11 因為我切切地想見你們,要把一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使你們堅固;

12 這樣,我在你們中間,藉著你我的信心,就可以彼此得著鼓勵。

13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我屢次定意到你們那裡去,(只是到如今仍有攔阻,)為要在你們中間得些果子,如同在其他外邦人中一樣。

14 無論是希臘人、是化外人,無論是聰明人、是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

15 所以,就我而言,我也樂意將福音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

16 我不以基督的福音為恥;這福音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17 因為神的義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18 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壓制真理的人。

19 因為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他們心裡,因為神已經向他們顯明。

20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領悟,叫人無可推諉。

21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把祂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他們的思想變為虛妄,他們愚頑的心就昏暗了。

22 他們自以為聰明,反成了愚拙,

23 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飛禽、走獸、爬蟲的樣式。

24 所以,神任憑他們隨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他們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25 他們將神的真理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創造主—祂是永遠可稱頌的。阿們!

26 因此,我說,神任憑他們放縱可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

27 男人也是如此,放棄了和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了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28 他們既然不喜歡存留對神的認識,神就任憑他們存一個敗壞的心,去行那些不合宜的事;

29 充滿了各樣的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乖僻;又是說讒言的,

30 毀謗的,恨惡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

31 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

32 他們雖然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信仰問答

資料來源:CCEL/SWORD Proje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