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聖經註釋|羅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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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第10章|和合本聖經

1弟兄們,我心裏所願的,向上帝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

2我可以證明,他們向上帝有熱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識;

3因為不知道上帝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上帝的義了。

4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義。

5摩西寫着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着。」

6惟有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裏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領下基督來;)

7誰要下到陰間去呢?(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裏上來。)」

8他到底怎麼說呢?他說: 這道離你不遠, 正在你口裏,在你心裏- (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

9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上帝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

10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

11經上說:「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12猶太人和希臘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

13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14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

15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 」

16只是人沒有都聽從福音,因為以賽亞說:「主啊,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

17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

18但我說,人沒有聽見嗎?誠然聽見了。 他們的聲音傳遍天下; 他們的言語傳到地極。

19我再說,以色列人不知道嗎?先有摩西說: 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動你們的憤恨; 我要用那無知的民觸動你們的怒氣。

20又有以賽亞放膽說: 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 沒有訪問我的,我向他們顯現。

21至於以色列人,他說:「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頂嘴的百姓。」

第10章
第10章 1

羅馬書 10:1-4

1. 我們在此看見這位聖徒如何殷切地避免冒犯。為了緩和他在解釋猶太人被棄絕時可能帶有的任何尖銳語氣,他仍然像之前一樣,向他們表達他的善意,並透過其果效來證明:因為他們的救恩是他主前所關切的目標,而這種情感唯獨源於真誠的愛。同時,他可能也因另一個原因而表達他對自己民族的愛:因為如果猶太人認為他公然與他們為敵,他們絕不會接受他的教義;而外邦人也會懷疑他的背叛,因為他們會像我們在上一章所說的,認為他是出於對人的憎恨而背棄律法。

2. 因為我為他們作見證,等等。這旨在確保他的愛得到信任。他確實有充分的理由對他們抱持憐憫而非憎恨,因為他察覺他們只是因無知而非心存惡意而跌倒,特別是他看到他們只是出於對神的某種敬意才逼迫基督的國度。我們由此可知,如果我們順從自己的好意,它可能將我們引向何方。當受責備的人聲稱自己無意傷害時,這通常被認為是一個好的、非常恰當的藉口。今日許多人也以此為藉口,不願專心尋求神的真理,因為他們認為凡是因無知而非故意惡意、卻出於好意所犯的錯誤,都是可原諒的。然而,我們沒有人會原諒猶太人釘死基督、殘酷地迫害使徒、並企圖毀滅和撲滅福音;但他們卻擁有與我們今日自信誇耀的相同辯護。因此,拋棄這些關於好意的空洞藉口吧;如果我們真誠地尋求神,就讓我們遵循唯一能來到祂面前的道路。因為奧古斯丁說,即使在正道上跛行,也勝過竭盡全力跑離正道。如果我們真想成為虔誠的人,就讓我們記住拉克坦修(Lactantius)所教導的真理:真正的宗教唯獨與神的話語相連。

再者,既然我們看到那些懷著好意卻在黑暗中徘徊的人滅亡,我們就當銘記,如果我們在蒙神光照之後,仍故意且蓄意地偏離正道,我們就配得千次死亡。

3. 因為他們不認識神的義,等等。看他們如何因不加思索的熱心而走偏!因為他們試圖建立自己的義;而這種愚蠢的自信源於他們對神的義的無知。請注意神的義與人的義之間的對比。我們首先看到,它們彼此對立,如同完全相反的事物,不能並存。由此可知,一旦人建立自己的義,神的義就被顛覆了。再者,由於對比的事物之間存在對應關係,神的義無疑是祂的恩賜;同樣地,人的義是他們從自己而來,或相信自己能呈獻給神的。那麼,凡想藉自己稱義的人,就不順服神的義;因為獲得神的義的第一步就是放棄我們自己的義:因為我們為何要從他人那裡尋求義呢?豈不是因為必要性迫使我們嗎?

我們已在別處說明,人如何藉著信心穿上神的義,即當基督的義歸算給他們時。但保羅嚴厲地貶斥了偽君子們因熱心的華麗偽裝而膨脹的驕傲;因為他說,所有這樣的人,如同甩脫軛一樣,都與神的義為敵並反叛。

4. 因為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等等。在此處,「完成」這個詞對我來說似乎並非不恰當;伊拉斯謨(Erasmus)將其譯為「完全」。但由於另一種讀法幾乎普遍被接受,且並非不合適,就我而言,讀者可以保留它。

使徒在此預防了一個可能針對他的反對意見;因為猶太人可能認為,他們依賴律法的義是走在正道上。他必須駁斥這種錯誤的觀點;這正是他在此所做的。他指出,凡想藉自己的行為稱義的人,都是律法的錯誤解釋者;因為律法被賜予的目的,是為了像牽手一樣引導我們走向另一種義:不,律法所教導的一切、所命令的一切、所應許的一切,都始終以基督為其主要目標;因此,律法的所有部分都應應用於祂。但這唯有在我們被剝奪一切義、並因認識自己的罪而感到困惑時,才能從祂獨自尋求白白的義。

由此可知,猶太人對律法的邪惡濫用是理所當然地受到譴責的,他們荒謬地將本應是幫助的事物變成了障礙:不,他們似乎可恥地肢解了神的律法;因為他們拒絕了律法的靈魂,卻抓住了字句的死屍。因為儘管律法應許遵守其義的人得獎賞,但它在證明所有人都犯了罪之後,卻在基督裡替代了另一種義,這種義不是藉著行為獲得,而是藉著信心作為白白的恩賜領受的。因此,信心的義(正如我們在第一章所見)從律法中獲得了見證。我們在此有一個重要的段落,證明律法的所有部分都指向基督;因此,凡不持續以此為目標的人,都無法正確理解律法。

羅馬書 10:5-10

5. 因為摩西,等等。為了清楚表明信心的義與行為的義之間有多麼不一致,他現在將它們進行比較;因為透過比較,相反事物之間的對立會顯得更為清晰。但他現在引用的不是先知的神諭,而是摩西的見證,原因如下:讓猶太人明白,摩西賜下律法並非為了讓他們依賴行為,而是相反地,為了引導他們歸向基督。他確實可以引用先知作為見證;但這個疑問仍然存在:「律法為何規定了另一種義的準則呢?」他於是消除了這個疑問,而且是以最好的方式,即藉著律法本身的教導來證實信心的義。

但我們應當理解保羅為何將律法與信心協調一致,卻又將兩者的義對立起來的原因:律法有雙重含義;它有時包含摩西所教導的全部內容,有時只包含其職事所特有的部分,即誡命、獎賞和懲罰。但摩西有一個共同的職責——教導百姓真正的宗教準則。既然如此,他就必須傳講悔改和信心;但信心若不藉著提出神憐憫的應許,而且是白白的應許,就無法被教導:因此,他必須成為福音的傳道者;他忠實地履行了這個職責,正如許多經文所顯示的。為了教導百姓悔改的教義,他必須教導何種生活方式是神所悅納的;他將此包含在律法的誡命中。為了將對義的愛灌輸到百姓心中,並在他們心中植入對不義的憎恨,又加上了應許和威脅;這些應許向義人提出獎賞,並向罪人宣告可怕的懲罰。現在百姓的職責是思考他們以多少種方式招致咒詛,以及他們離憑藉自己的行為從神那裡配得任何事物有多麼遙遠,以便他們在對自己的義絕望之後,可以逃往神恩惠的港灣,並因此歸向基督自己。這就是摩西之約的目的或設計。

然而,由於福音的應許只零星地散佈在摩西的著作中,而且有些模糊,而誡命和分配給律法遵守者的獎賞卻頻繁出現,因此,教導何為真正的行為之義,然後展示遵守行為之義將獲得何種報酬,以及未能遵守者將面臨何種懲罰,這確實是摩西自己獨特的職責。因此,約翰將摩西與基督作比較,說:

「律法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約翰福音 1:17)

每當「律法」一詞被如此嚴格地使用時,摩西就隱含地與基督對立:那時我們必須考慮律法所包含的內容,與福音分開。因此,這裡所說的律法之義,必須應用於摩西職責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這部分在某種程度上是獨特地託付給他的。我現在來解釋這些詞語。

因為摩西描述,等等。保羅用的是 γράφε(graphe)ι(graph-ei),意為「寫」,這裡用作描述的動詞,省略了部分(ἐπιγράφει(epigraphei))。這段經文取自利未記 18:5,其中主應許那些遵守祂律法的人永生;因為保羅正是從這個意義上理解這段經文的,而不僅僅是像某些人認為的那樣,指暫時的生命。保羅確實如此論證:「既然沒有人能達到律法所規定的義,除非他嚴格遵守律法的每一部分,而所有人都遠遠達不到這種完全,那麼任何人以這種方式努力追求救恩都是徒勞的:以色列人是多麼愚蠢,他們期望達到律法的義,而我們所有人都被排除在外。」看他如何從應許本身證明,它對我們毫無益處,原因就在於條件是不可能達成的。那麼,援引律法的應許來建立律法的義,是多麼徒勞的詭計啊!因為這些應許只會給我們帶來不可避免的咒詛;救恩絕不會從中產生。因此,天主教徒的愚蠢更為可憎,他們認為只要引用赤裸裸的應許就足以證明功德。「神應許祂的僕人生命,」他們說,「這並非徒勞。」但他們同時卻看不到,應許的目的是為了讓所有人都因意識到自己的過犯而懼怕死亡,並因此被自己的不足所迫,學會逃向基督。

6. 唯獨因信稱義,等等。這段經文可能會讓讀者感到不安,原因有二:它似乎被保羅不恰當地應用了,而且詞語的意義也被改變了。關於詞語,我們稍後會討論;我們首先來看其應用。這段經文取自申命記 30:12,摩西在那裡像前一段經文一樣,談論律法的教義,而保羅卻將其應用於福音的應許。這個難題可以這樣解開:摩西指出,通往生命的道路已經鋪平:因為神的旨意現在對猶太人來說不再隱藏,也不再遙遠,而是擺在他們眼前。如果他只談論律法,他的論證將是輕浮的,因為神的律法擺在眼前,並不像它遙遠時那樣容易遵行。因此,他所指的不是單單律法,而是普遍地指神的全部真理,其中包含福音:因為律法的話語本身從未在我們心中,連最小的一點也沒有,直到它藉著福音的信心被植入我們心中。而且,即使在重生之後,律法的話語也不能恰當地說在我們心中;因為它要求完全,而即使是信徒也遠遠達不到:但福音的話語在心中佔有一席之地,儘管它沒有完全充滿心;因為它為不完全和缺陷提供了赦免。摩西在該章以及第四章中,都努力向百姓稱讚神非凡的恩慈,因為祂已將他們置於自己的教導和治理之下,這種稱讚不能單單歸於律法。摩西在那裡談論按照律法的準則塑造生命,這並非反對意見;因為重生的靈與信心的白白稱義是相連的。毫無疑問,這節經文依賴於那個主要真理:「耶和華你的神必將你的心和你後裔的心施行割禮」,這是他在同一章稍早前所記載的。因此,那些說摩西在那段經文中只談論善行的人,很容易被駁斥。我確實承認他談論行為;但我否認將遵守律法追溯到其源頭,即信心的義,是不合理的。現在必須解釋這些詞語。

你心裡不要說,誰要升到天上呢?等等。摩西提到天和海,作為遙遠且難以接近的地方。但保羅,彷彿這些詞語中隱藏著某種屬靈的奧秘,將它們應用於基督的死和復活。如果有人認為這種解釋過於牽強和精微,他應當明白,使徒的目的並非嚴格解釋這段經文,而是將其應用於解釋他當前的主題。因此,他沒有逐字重複摩西所說的,而是進行了修改,使摩西的見證更適合他的目的。摩西談到難以到達的地方;保羅則指那些確實對我們所有人來說是隱藏的,但我們的信心卻能看見的地方。那麼,如果你將這些話語視為說明或引申,你就不能說保羅粗暴或不恰當地改變了摩西的話語;相反,你會承認,在不失原意的情況下,他以一種引人注目的方式暗示了「天」和「海」這兩個詞。

現在我們就簡單解釋保羅的話:由於我們救恩的確據建立在兩個基礎上,即當我們明白生命已為我們獲得,死亡已為我們戰勝時,他教導我們,信心透過福音的話語在這兩者上得到支持;因為基督藉著死毀滅了死亡,藉著復活以自己的權能獲得了生命。基督死而復活的益處現在藉著福音傳達給我們:因此,我們沒有理由再尋求其他。為了表明信心的義足以帶來救恩,他教導我們,其中包含了這兩件對救恩來說唯一必要的事。那麼,「誰要升到天上呢?」這句話的含義,就如同你說:「誰知道永恆和屬天的生命是否為我們存留呢?」而「誰要下到深淵呢?」這句話的含義,就如同你說:「誰知道身體死亡之後是否會隨之而來靈魂的永恆毀滅呢?」他教導我們,對這兩點的疑慮藉著信心的義得以消除;因為前者會將基督從天上拉下來,後者會將祂從死裡帶上來。基督升天確實應當完全堅固我們對永生的信心;因為凡懷疑天國的產業是否為信徒預備的人,就如同將基督自己從天國的擁有中移開,而基督是奉信徒的名、為信徒的緣故進入天國的。同樣地,既然祂經歷了地獄的恐怖以將我們從中解救出來,那麼懷疑信徒是否仍然暴露於這種苦難之中,就是使祂的死歸於無效,甚至可以說是否認祂的死。

8. 它說什麼呢?為了消除信心的障礙,他迄今為止都採用否定句式;但現在為了指出獲得義的途徑,他採用了肯定句式。儘管整個內容可以用一個連續的句子來表達,但為了引起注意,他插入了一個問題:同時,他的目的是要表明律法的義與福音的義之間有多麼大的差異;因為前者遠遠地顯現,阻止所有人靠近;而後者近在咫尺地呈現,親切地邀請我們享受它,「這話離你不遠」。

還必須注意,為了避免人心被詭計引誘,偏離救恩之道,神為他們規定了話語的界限,他們必須遵守這些界限:因為這就如同他吩咐他們只滿足於話語,並提醒他們,在這一面鏡子中,可以看到那些天上的奧秘,否則這些奧秘的光輝會使他們的眼睛眩暈,也會震聾他們的耳朵,並壓倒他們的心智。

因此,信徒從這段經文中獲得了關於話語確定性的非凡安慰;因為他們可以像對實際存在的事物一樣,安全地依賴它。還必須注意,我們藉以對救恩有堅定而平靜信靠的話語,甚至摩西也曾闡明:

這就是信心的話。保羅理所當然地將此視為既定事實;因為律法的教義絕不能使良心平靜安穩,也不能提供足以滿足良心的東西。然而,他並沒有排除話語的其他部分,甚至沒有排除律法的誡命;但他的目的是要表明,罪得赦免就是義,即使沒有律法所要求的嚴格順服。因此,足以平息人心、確定我們救恩的,就是福音的話語;在其中,我們不是被命令藉著行為賺取義,而是藉著信心白白地接受所提供的義。

信心的話語應理解為應許的話語,即福音本身,因為它與信心相關。律法與福音之間的區別,確實需要理解:從這個區別我們得知——正如律法要求行為,福音則不要求其他,只要求人帶來信心來領受神的恩惠。所添加的「我們所傳的」這句話,是為了不讓任何人懷疑保羅與摩西有所不同;因為他作證,在福音的職事中,他與摩西完全一致;因為即使摩西也將我們的幸福置於神的恩惠的白白應許之中。

9. 你若口裡認,等等。這裡也是一種暗示,而非嚴格而精確的引用:因為摩西很可能用「口」這個詞,以部分代整體,代替「臉」或「視線」。但使徒以這種方式暗示「口」這個詞並非不合適:「既然主將祂的話語擺在我們面前,毫無疑問祂呼召我們去承認它。」因為無論主的話語在哪裡,它都應當結出果子;而這果子就是口裡的承認。

他將承認置於信心之前,改變了順序,這在聖經中屢見不鮮:因為如果心裡的信心在前,隨之而來的口裡承認在後,順序會更為規律。但他正確地承認主耶穌,就是以祂自己的權能來榮耀祂,承認祂是父所賜予、福音所描述的那一位。

這裡只明確提到了基督的復活;這不應被理解為祂的死無關緊要,而是因為基督藉著復活完成了我們救恩的全部工作:因為儘管救贖和贖罪是藉著祂的死成就的,藉此我們與神和好;然而,戰勝罪、死亡和撒旦是藉著祂的復活獲得的;因此也帶來了義、新生命和蒙福永生的盼望。因此,復活本身常常被擺在我們面前作為我們救恩的確據,並非要將我們的注意力從祂的死上轉移開,而是因為它見證了祂死的功效和果實:簡而言之,祂的復活包含了祂的死。關於這個主題,我們在第六章已簡要提及。

可以補充的是,保羅所要求的並非僅僅是歷史性的信心,而是將復活本身作為其目的。因為我們必須記住基督復活的目的——父神使祂復活的旨意,是為了使我們所有人都恢復生命:因為儘管基督自己有能力重新取回祂的靈魂,但這項工作在聖經中大部分歸因於父神。

10. 因為人心相信就可以稱義,等等。這段經文可以幫助我們理解什麼是因信稱義;因為它表明,當我們擁抱福音中向我們提供的神的良善時,義就臨到我們。因此,我們之所以稱義,是因為我們相信神在基督裡對我們是施恩的。但我們必須注意這一點——信心的座位不在頭腦(in cerebro——在大腦),而是在心裡。然而,我不會爭論信心位於身體的哪個部位:但由於「心」這個詞常被用來指認真而真誠的感受,我會說信心是一種堅定而有效的確信(fiducia——信賴,依賴),而不僅僅是一種空洞的觀念。

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這似乎很奇怪,他沒有將我們救恩的任何部分歸因於信心,儘管他之前多次作證說我們唯獨因信得救。但我們不應因此得出結論說承認是我們救恩的原因。他的目的只是要表明神如何完成我們的救恩,甚至當他使他植入我們心中的信心藉著承認顯現出來時:不,他簡單的目的只是要標示出真正的信心,作為這種果實的來源,以免有人單單聲稱空洞的信心之名:因為它應當以對神榮耀的熱心點燃人心,以至於迫使它發出自己的火焰。而且,確實,稱義的人已經獲得了救恩:因此,他用心相信以致得救,正如用口承認一樣。你看他做了這個區分——他將稱義的原因歸因於信心——然後他表明完成救恩所必需的是什麼;因為沒有人能用心相信而不口裡承認:這確實是必然的結果,但這並不是將救恩歸因於承認。

但願那些今日驕傲地誇耀某種虛構信心的人,看看他們能給保羅什麼答案,他們滿足於內心的隱秘,卻忽視口裡的承認,視其為多餘和虛妄之事;因為說有火卻沒有火焰和熱度,這是極其幼稚的。

羅馬書 10:11-13

11. 因為經上說,等等。在闡述了神為何公正地棄絕猶太人的原因之後,他回過頭來證明外邦人的蒙召,這是他所討論問題的另一部分。因此,既然他已經解釋了人獲得救恩的途徑,而且這條途徑對外邦人與猶太人一樣是普遍開放的,他現在首先高舉一面普世的旗幟,明確地將其延伸到外邦人,然後點名邀請外邦人歸向它:他重複了之前從以賽亞書引用的見證,以便他所說的話更有權威,也為了表明關於基督的預言與律法是多麼和諧一致。

12. 因為沒有分別,等等。既然唯獨需要信心,無論信心在哪裡被發現,神的良善就顯明出來以致救恩:因此,在這種情況下,一個民族或國家與另一個民族或國家之間沒有區別。他補充了最有力的理由;因為既然創造和造就整個世界的那位是所有人的神,祂就會向所有承認並呼求祂為神的人顯出祂的慈愛:因為祂的憐憫是無限的,所以它必然會延伸到所有尋求祂的人。

「富足」在此應作主動意義,意為仁慈和慷慨。我們可以看到,我們天父的財富並不會因祂的慷慨而減少;因此,無論祂以多麼豐盛的恩典使他人富足,對我們來說,祂的財富並不會減少。因此,沒有理由讓某些人嫉妒他人的祝福,彷彿他們因此失去了什麼。

然而,儘管這個理由已經足夠充分,他還是藉著先知約珥的見證來加強它;這個見證根據所使用的普遍詞語,將所有人都包含在內。但讀者可以從上下文更好地看出,約珥所宣告的與當前主題是和諧一致的;因為他在那段經文中預言了基督的國度:而且,在說到神的忿怒將以可怕的方式燃燒之後,在祂的烈怒之中,他應許所有呼求主名的人都將得救。由此可知,神的恩典即使在死亡的深淵中也能滲透,只要在那裡尋求它;因此,它絕不應被拒絕給外邦人。

羅馬書 10:14-17

我不會讓讀者花太多時間去複述和駁斥他人的觀點。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看法;請允許我提出我的想法。為了讓你們理解這個層次遞進的用意,首先要記住,外邦人的蒙召與保羅在他們中間所履行的職事之間存在著相互關聯;因此,一個的證據依賴於另一個的證據。現在保羅必須毫無疑問地證明外邦人的蒙召,同時也要為自己的職事提出理由,以免他似乎未經授權就將神的恩惠擴展,將神為兒女預備的餅扣留,卻施予狗。但他同時澄清了這些事情。

然而,他如何連接他的論述線索,在每個部分都得到解釋之前,將無法完全理解。他所提出的要旨,就如同他說:「猶太人和外邦人,藉著呼求神的名,都因此表明他們相信祂;因為真正的呼求神的名,除非事先對祂有正確的認識,否則是不可能存在的。此外,信心是由神的話語產生的,但神的話語若非藉著神的特別護理和安排,就無處可傳講。那麼,哪裡有呼求神,哪裡就有信心;哪裡有信心,話語的種子就已先行;哪裡有傳講,哪裡就有神的呼召。現在,哪裡有如此有效和有果效的呼召,哪裡就有神恩惠的清晰無疑的證明。因此,最終將顯明,外邦人不應被排除在神的國度之外,因為神已接納他們分享祂的救恩。因為他們中間信心的原因在於福音的傳講,而傳講的原因在於神的差遣,藉此祂樂意以這種方式為他們的救恩預備。」我們現在將逐一審視每個部分。

14. 他們怎能呼求呢?等等。保羅在此意圖將禱告與信心連結起來,因為它們確實是關係最密切的事物,因為呼求神的人,就如同投奔到唯一真正的救恩港灣和最安全的避難所;他就像兒子一樣,將自己交託給最好、最慈愛的父親懷中,以便得到父親的照顧保護,得到父親的仁慈和愛撫,得到父親的慷慨供應,並得到父親的能力支持。凡未事先在心中對神的父愛懷有如此確信,以至於敢於從祂那裡期待一切的人,都無法做到這一點。

那麼,凡呼求神的人,必然確信有保護為他存留;因為保羅在此所說的呼求是蒙神悅納的。偽君子也會禱告,但不是為了救恩;因為他們沒有信心的確據。由此可見,所有經院神學家是多麼無知,他們懷疑地呈現在神面前,沒有任何確信的支持。保羅的想法截然不同;因為他將此視為公認的公理:除非我們確信會成功,否則我們無法正確禱告。因為他在此指的不是猶豫不決的信心,而是我們心智對祂父愛的確信,當祂藉著福音使我們與祂和好,並收養我們為祂的兒女時。唯獨藉著這種確信,我們才能親近祂,正如以弗所書 3:12 也教導我們的。

但另一方面,要學習真正的信心唯獨是那能向神發出禱告的信心;因為凡嘗過神恩惠的人,必然會藉著禱告不斷尋求享受它。

第10章 2

他們怎能信他呢?等等。其意是說,我們在某種程度上是啞巴,直到神的應許開啟我們的口來禱告。這正是他藉著先知所指出的次序,他說:「我要對他們說,你們是我的子民;」他們要對我說:「你是我們的神。」(撒迦利亞書 13:9)。我們確實不應當憑自己的想像來構思一位神;我們應當對他有正確的認識,正如他的話語所闡明的。當任何人憑自己的理解來構想一位良善的神時,他所擁有的並非確鑿或堅實的信心,而是一種不確定且轉瞬即逝的想像;因此,必須有神的話語,我們才能對神有正確的認識。他在此處只提到了所傳講的話語,因為這是主所設立傳達他話語的常規方式。但若有人因此爭辯說,神若非藉著傳講,就不能將對他自己的認識傳達給人,我們則否認使徒有此教導的意圖;因為他只著眼於神的常規護理,並無意為他恩惠的分配制定律法。

15. 傳道的怎能沒有奉差遣呢?等等。他暗示,當任何國家蒙受福音傳講的恩惠時,這就是神聖之愛的證明和憑據;並且,沒有人是福音的傳道者,除非是神藉著他特殊的護理所興起的。因此,毫無疑問,神會眷顧那蒙受福音宣講的國家。但由於保羅在此並未論及任何人的合法呼召,故在此詳述此主題實屬多餘。我們只需記住這一點:福音並非如雨從雲中降下,而是藉著人的手傳到任何從天上被差遣之地。

正如經上所記:報好信息之人的腳蹤何等佳美!等等。我們應當如此將這段經文應用於我們當前的論題:主在賜予他子民得救的盼望時,以卓越的讚美稱頌那些帶來平安佳音之人的來臨;藉此,他清楚表明,那將永生信息帶給我們的使徒職事,應當受到同樣的尊崇。由此可見,這職事源於神,因為世上凡是值得嚮往和稱讚的事物,無不源於他的手。

然而,我們也從中學到,所有良善之人應當何等渴望並珍視福音的傳講,因為它蒙主親口如此稱讚。毫無疑問,神如此高度評價這無與倫比的寶藏,正是為了喚醒所有人的心靈,使他們熱切渴望它。此處「腳蹤」以轉喻法指「來臨」。

16. 只是人沒有都聽從福音,等等。這不屬於保羅在所建立的層次論證中意圖遵循的論點;他亦未在緊隨其後的結論中提及此點。然而,保羅在此引入此句是必要的,以預防反對意見,免得有人根據他所說的——話語總是先於信心,如同種子先於穀物——而建立論證,並得出結論說,信心處處跟隨話語:因為以色列,從未缺乏話語,可能會以此自誇。因此,有必要在過渡中給予他們此提示——許多人蒙召,卻未蒙揀選。

他還引用了以賽亞書 53:1 的一段經文;先知在繼續宣告關於基督之死與國度的顯著預言之前,驚訝於信徒人數之稀少,在他靈裡看來如此之少,以至於他不得不驚呼:「主啊,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也就是說,我們所傳講的話語。因為雖然在希伯來文中,術語 שמועה (shimuoe) 被動地指「話語」,但希臘文譯為 ἀκο(ako)ή (akouē) —「聽聞」,拉丁文譯為 auditum —「聽聞」;雖然不完全準確,但意義上並無歧義。

我們現在明白為何此例外被順帶引入;這是為了避免任何人認為信心必然伴隨傳講而來。然而,他隨後指出原因,說:「主的膀臂向誰顯露呢?」藉此他暗示,話語並無益處,除非神藉著他聖靈的光照耀我們;因此,那唯獨有效且屬於蒙揀選者的內在呼召,與人外在的聲音有所區別。由此可見,有些人主張所有人都無差別地蒙揀選,因為救恩的教義是普遍的,且神無差別地邀請所有人歸向他,這是何等愚蠢。但應許的普遍性本身並不能使救恩對所有人普遍:相反,先知所提及的特殊啟示,將其限定於蒙揀選者。

17. 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等等。我們從這個結論中看到保羅藉著他所建立的層次論證所要表達的觀點;那就是要表明,凡有信心之處,神已在那裡顯明了他的揀選;然後,他藉著將他的祝福傾注於福音的職事,以信心光照人心,並藉此引導他們呼求他的名,從而證明外邦人已被他接納,得以分享永恆的產業。

這是一段關於傳道功效的顯著經文;因為他見證,信心是藉此而生。他先前確實已宣告,傳道本身並無益處;但當主樂意動工時,它就成為他能力的工具。人的聲音確實無法滲透到靈魂深處;若說凡人有能力使我們重生,那將過於高舉凡人;信心的光也比人所能傳達的更為崇高:但所有這些都無礙於神藉著人的聲音有效動工,藉著他的職事在我們裡面創造信心。

必須進一步注意,信心除了神的真理之外,別無根基;因為保羅並未教導我們信心源於任何其他教義,他卻明確將其限定於神的話語;若信心能建立在人的諭旨之上,這種限定就是不恰當的。因此,當我們談論信心的確據時,應當摒棄所有人的設計。由此,天主教關於「隱含信心」的觀念也隨之瓦解,因為它將信心從話語中剝離;而更為可憎的是那褻瀆的說法,即話語的真理懸而未決,直到教會的權威確立它。

羅馬書 10:18-21

18. 但我說,他們沒有聽見嗎?等等。既然人的心靈藉著傳講而充滿對神的認識,這認識引導他們呼求神,那麼問題就來了,神的真理是否已向外邦人宣揚?因為保羅突然轉向外邦人,這新奇之舉引起了不小的冒犯。他於是問,神是否曾在此之前向外邦人發聲,並向全世界履行教師的職責。但為了表明神從任何地方召集學徒的學校是向所有人開放的,他引用了詩篇 19:4 中先知的見證;然而這見證表面上似乎與主題關係不大:因為先知在那裡談論的不是使徒,而是神的物質創造;他說,神的榮耀在其中顯得如此清晰,以至於它們可以說有自己的舌頭來宣揚神的完全。

保羅這段經文給了古代教父們將整篇詩篇寓意化解釋的機會,後世也跟隨他們:因此,毫無疑問,太陽如新郎出洞房,就是基督,而諸天就是使徒。那些最有虔誠之心,並在解釋聖經時表現出更大謙遜的人,認為保羅是藉著暗示,將原本用於描述天體結構的詞語轉移到使徒身上。但我發現主的僕人處處都以極大的敬畏解釋聖經,並未隨意扭曲經文,因此我無法相信保羅會以這種方式誤解這段經文。我於是按照先知原有的真實意義來理解他的引文;因此,論證將是這樣的:神從起初就已向外邦人顯明他的神性,雖然不是藉著人的傳講,卻是藉著他受造物的見證;因為雖然福音當時在他們中間是沉默的,但天地萬物的整體創造卻在宣講並藉著其傳講來彰顯其創造者。由此可見,主即使在他將聖約的恩惠限定於以色列的時期,也並未完全從外邦人那裡收回對他自己的認識,而是始終在他們中間保持著一些火花。他當時確實更特別地向他所揀選的子民顯現,以至於猶太人可以被公正地比作家中的聽眾,他彷彿親口教導他們;然而,當他藉著諸天的聲音遠距離地向外邦人說話時,他藉著這預演表明他最終也打算讓他們認識他。

但我不知為何希臘譯者將 קו×� (kum) 譯為 φθόγγον αὐτῶ(phthoggon autō)ν (phthongon autōn),即「他們的聲音」;因為它意指「線」,有時用於建築,有時用於書寫。既然確定這段經文中兩次提及同一件事,我認為很可能,諸天被引入,是藉著彷彿寫在它們上面的文字,以及藉著聲音,來宣告神的能力;因為藉著「話語傳出」,先知提醒我們,諸天所傳講的教義,並非局限於一地的狹窄範圍,而是宣揚到世界的極處。

19. 但我說,以色列人不知道嗎?這是一個反對者的異議,取自小與大的比較。保羅曾論證,外邦人不應被排除在對神的認識之外,因為神從起初就已向他們顯明自己,儘管只是模糊地、藉著影兒,或者至少給了他們一些關於他真理的認識。那麼,對於以色列人,他們曾被遠為不同的真理之光照亮,又該怎麼說呢?因為為何外邦人和不潔淨的人會奔向遠處顯現的光,而亞伯拉罕的聖潔後裔卻拒絕他們所熟悉的光呢?因為這種區別必須始終銘記:「有何國如此偉大,有神如此親近他們,如同你的神今日降臨於你?」因此,問為何知識沒有伴隨以色列人所蒙受的律法教義而來,並非沒有道理。

首先,摩西說,等等。他藉著摩西的見證證明,神將外邦人置於猶太人之上,並無不妥之處。這段經文取自那首著名的詩歌,其中神斥責猶太人的不忠,宣告他將對他們施行報復,並藉著與外邦人立約來激動他們嫉妒,因為他們已轉向虛假的神。「你們,」他說,「藉著輕視和拒絕我,將我的權利和榮耀轉移給偶像:為了報復這錯誤,我也將用外邦人取代你們,並將我迄今為止賜給你們的轉移給他們。」現在,這不可能不伴隨著對猶太民族的棄絕:因為摩西所提及的嫉妒,源於此——神從那「不是一個民族」的群體中為自己建立了一個民族,並從無中興起一個新子民,他們將取代猶太人被驅逐出去的位置,因為猶太人已離棄真神並將自己獻給偶像。因為雖然在基督降臨之時,猶太人並未偏離到粗俗和外在的偶像崇拜,但他們仍然沒有藉口,因為他們已藉著他們的發明敗壞了神的全部敬拜;是的,他們最終否認了在基督,他獨生子裡所啟示的父神,這是一種極端的不敬虔。

請注意,「愚昧的國民」與「不是國民」是同一回事;因為沒有永生盼望的人,嚴格來說並不存在。此外,生命的開始或起源來自信心的光:因此,屬靈的存在源於新的創造;保羅在此意義上稱信徒為神的工作,因為他們藉著他的靈重生,並按他的形像更新。現在,從「愚昧」一詞,我們得知,人的一切智慧,若離了神的話語,都只是虛空。

20. 但以賽亞放膽說,等等。由於這預言較為清晰,為了引起更大的注意,他說這預言是帶著極大的信心表達的;彷彿他說:「先知並非用比喻的語言,或帶著猶豫不決的態度說話,而是用平白清晰的言語宣告了外邦人的呼召。」但保羅在此藉著插入幾句話而分開的內容,在先知以賽亞書 65:1 中是連在一起的,主在那裡宣告,時候將到,他要將他的恩惠轉向外邦人;他隨即補充了這個原因——他已厭倦了以色列人的悖逆,這悖逆因著長期的持續,對他來說已變得無法忍受。他於是這樣說:「那些從前不尋問我的,不理會我名的,現在卻尋求我了(完成式代替將來式,以表示預言的確定性)。」

我知道這整段經文被一些拉比改變了,彷彿神應許他會使猶太人為他們的背叛而悔改:但沒有什麼比這更清楚的了,他是在談論外邦人;因為在同一上下文中接著說:「我說,看哪,我來到一個不稱我名的民族。」那麼,毫無疑問,先知宣告這將會發生,那些從前是外邦人的人將藉著新的收養被接納為神的家。這就是外邦人的呼召;其中顯現了所有信徒蒙召的普遍表徵;因為沒有人能預先知道主;但我們所有人都無一例外地,藉著他白白的憐憫,從最深的死亡深淵中被拯救出來,那時我們對他一無所知,沒有事奉他的渴望,簡而言之,對他的真理毫無確信。

21. 至於以色列人,等等。這裡補充了一個理由,說明神為何轉向外邦人;那是因為他看到他的恩惠已成為猶太人的嘲弄。但為了讓讀者更充分理解第二句指出的是百姓的盲目,保羅明確提醒我們,蒙揀選的百姓被指控為自己的邪惡。字面意思是:「他對以色列人說」;但保羅模仿了希伯來語的慣用語;因為 ל (lamed) 常常用來代替 מן (men)。他說,他向以色列人伸出雙手,他不斷地藉著他的話語邀請他們歸向他,並不斷地藉著各種恩慈來吸引他們;因為這是他呼召人的兩種方式,他藉此證明他對他們的善意。然而,他主要抱怨的是對他真理的輕蔑;這更為可憎,因為神藉著他的話語邀請人歸向他,顯明他父性的關懷,其方式越是顯著,這種輕蔑就越是可憎。

「伸出雙手」這個表達非常強調;因為神藉著他話語的僕人尋求我們的救恩,他向我們伸出雙手,就像父親伸出雙臂,準備溫柔地將兒子擁入懷中一樣。他每天都這樣說,這樣一來,如果他因著不斷的努力而疲憊不堪,卻沒有成功,任何人都不會覺得奇怪。我們在耶利米書 7:13 和 11:7 中也有類似的描述,他提到他清早起來警告他們。

他們的不忠也藉著兩個最恰當的詞語來闡明。我認為將分詞 ἀπειθοῦντα(apeithounta) 譯為「悖逆的」或「反叛的」是恰當的,然而伊拉斯謨和舊譯者的譯法,我已放在邊註中,也並非完全不可取。但既然先知指責百姓的乖僻,然後又補充說他們在不好的道路上徘徊,我毫不懷疑希臘譯者是想用兩個詞來表達希伯來詞 סורר (surer),先稱他們為「不順從的」或「反叛的」,然後再稱他們為「頂嘴的」;因為他們的頑固表現在此,即百姓以難以馴服的驕傲和苦毒,頑固地拒絕先知們聖潔的勸告。

1 弟兄們,我心裡所願的,向神為以色列人所求的,是要他們得救。

2 我可以證明他們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

3 因為他們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

4 因為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

5 論到那出於律法的義,摩西寫著說:「人若行那律法上的事,就必因此活著。」

6 惟有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你心裡不要說:『誰要升到天上呢?』這就是要領下基督來;

7 或說:『誰要下到陰間呢?』這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裡上來。」但它說什麼呢?

8 「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這就是我們所傳信心的道。

9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

10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因為經上說:

11 「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12 因為猶太人和希臘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的主是同一位,他對一切呼求他的人是豐富的;

13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14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告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

15 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報平安傳好信息之人的腳蹤何等佳美!」

16 只是人沒有都聽從福音;因為以賽亞說:「主啊,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

17 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神的話來的。

18 但我說,他們沒有聽見嗎?是的,的確,「他們的聲音傳遍天下,他們的言語傳到地極。」

19 但我說,以色列人不知道嗎?首先,摩西說:「我要用那不是子民的,激動他們嫉妒;我要用那愚昧的國民,惹動他們發怒。」

20 然後以賽亞放膽說:「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沒有訪問我的,我向他們顯現。」

21 至於以色列人,他說:「我整天向那悖逆頂嘴的百姓伸開雙手。」

信仰問答

資料來源:CCEL/SWORD Proje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