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加爾文 著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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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5 年 6 月 19 日(星期三) 第三十三篇講道,即第五章第四篇講道。On Wednesday the xix. of Iune. 1555. The xxxiij. Sermon whic

原文:On Wednesday the xix. of Iune. 1555. The xxxiij. Sermon which is the fourth vpon the fift Chapter.
出處:A17698_Sermons upon Deuteronomy (tr. Arthur Golding)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如果我們深思熟慮,就不需要別人教導我們該如何敬畏我們的神:因為本性就該引導我們如此行。我們被造在這個世界上是為了什麼目的?我們活在這裡,除了榮耀那位我們蒙受一切恩惠的神,並將自己獻上以尊崇祂的威嚴之外,還有什麼目的呢?這就是我們生命的終極目標與全部總綱。然而,與此同時,我們非但沒有尊崇我們的神,反而似乎與祂背道而馳。因為我們當中有些人想要抹滅對神的一切記憶;有些人藐視祂、戲弄祂;還有些人張口褻瀆祂:這足以證明我們根本不知道自己為何而活,或應該為何而活。既然我們身上有這種惡習,神為了糾正它,告訴我們至少應該避免濫用祂的聖名:因為那等於是褻瀆祂的名。因此,祂禁止人妄稱祂的名。藉著這些話,祂的意思是我們必須深思什麼才是正確且合法的稱呼祂名的方式。事實上,我們根本不配以任何方式稱呼神的名,因為我們必須記得先知以賽亞在第六章所說的:「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既然我們裡面除了污穢和不潔之外一無所有,那麼可以肯定的是,我們絕不可稱呼神的名,除非神因祂的良善,願意我們使用祂的名,只要我們是用來榮耀祂。因此,讓我們謹記,當經文說我們不可妄稱耶和華神的名時,如果我們不懂得按照祂在聖經中所設立的法則,即使用祂名的合法途徑來使用祂的名,主就是在責備我們的忘恩負義。〔旁註:以賽亞書 6:5〕

然而,為了讓這一點更清楚易懂,我們必須注意,神在這裡藉著一個具體的例子,意在向我們顯明祂的名具有何等威嚴,以致我們若非帶著全然的敬畏與尊崇,就不該提及祂的名。因此,祂採取了一個具體的例子,即起誓,特別是在需要起誓的場合;並以此代表對神名的一切褻瀆。我們看見主是何等愛我們,祂竟將祂的名借給我們,作為與鄰舍溝通的憑據,好讓我們之間若發生任何疑慮或爭執,都能藉此解決:也就是說,如果我們不被信任,且事情懸而未決,神的名就可以作為仲裁者,來解決一切爭議,使事情藉著這樣的確認而變得確實可靠。難道這不是不可思議的恩慈嗎?我們的神竟謙卑自己,允許我們使用祂的名?是的。為什麼呢?因為神的名是如此寶貴,本不該被貶低到這種地步:但祂仍屈尊遷就我們,因此,如果我們在起誓中褻瀆神的名,罪孽就更為深重。這不僅是指發假誓,也包括隨意妄稱神的名,而不考慮是否謹慎說話,或者我們手頭上的事是否值得如此確認。因此,當人如此隨意行事時,神的名就彷彿被褻瀆了。誠然,當人指著神的名起誓時,神將其視為一種敬拜祂的方式:這並非祂欠我們什麼,恰恰相反。正如我已經提到的,我們必須考慮神是如何寬容我們,允許我們使用祂的名。但我們藉著起誓,承認神對我們擁有絕對的主權。使徒在致希伯來人書中說,卑微的人指著尊貴的人起誓。確實,如果我們知道起誓的目的是什麼,就會明白它只能與神的威嚴相稱。因為我們的用意是為那些隱秘且在人面前沒有證據的事作保。但這不能由任何受造物來完成:神必須親自顯明,因為祂是鑒察人心深處的那一位。再者,祂自稱為真理,這並非徒然。我們看見,在起誓時,我們是在向神致敬,宣告祂是我們的審判者,是我們在一切疑難與隱秘之事中唯一求告的對象,因為將這些事顯明出來是祂的職責,且祂必維護真理,因為真理屬於祂的榮耀。這就是為什麼當人指著神的名起誓時,神將其視為一種敬拜祂的方式,前提是這些誓言並非毫無必要。由此我們看見,那些發假誓或隨意起誓之人的罪是何等嚴重:因為這無異於褻瀆神的敬拜,並盡我們所能地廢棄它。〔旁註:出埃及記 22:10-11;希伯來書 6:16〕〔旁註:希伯來書〕〔旁註:耶利米書 1;詩篇;哥林多前書〕〔旁註:耶利米書 5〕

至於那些犯偽證罪的人:他們不僅有罪,因為他們妄稱上帝的名,並虛假地濫用這名;他們更是叛徒和邪惡的無賴。我們能想出比廢除或玷污上帝的真理更嚴重的暴行嗎?不能:因為沒有什麼比真理更屬於祂的了。因此,這等同於我們要把祂從寶座上拉下來,甚至徹底剝奪祂一切神聖的尊榮與榮耀:當人們將祂的真理變為謊言時,所做的正是這件事。因此,無論是誰發假誓,也就是說,無論是誰懷著邪惡的良心妄稱上帝的名,無論是為了粉飾謊言、欺騙他人,還是為了掩蓋事實:他這樣做無疑是在褻瀆上帝。我特別強調「掩蓋事實」這一點。為什麼呢?因為許多人藉口在世人面前無法被定為偽證罪,就對自己寬容。為什麼會這樣?因為他們顛倒是非,將事情包裝得好像他們根本沒有發假誓一樣。但上帝不喜歡任何這類詭計。因此,我們不要以為當我們使用了這些手段和藉口時,在祂面前就能脫罪並逍遙法外。由此我們看到,凡是不誠實、不單純地稱呼上帝之名的人,都是在犯褻瀆罪。這就作為第一點。

至於那些無謂且輕率起誓的人:他們充分表明自己根本不把上帝放在眼裡,只是在戲弄祂。誠然,他們會反駁說:他們的本意並非如此:但那不過是虛偽罷了:因為行為本身充分顯示他們對上帝毫無敬畏。如果我們對某個凡人有所敬重,我們就不會妄稱他的名,我們不希望人們隨意談論它,或用輕蔑嘲諷的言語來褻瀆它。不,我們會認為那是侮辱。難道我們竟想比那位永活的上帝享有更多特權嗎?我們不過是卑微的朽木和糞土:然而我們卻想得到尊榮與敬重,並讓我們的上帝成為我們的下屬?由此可見,現今世上真正敬虔的人寥寥無幾。儘管許多人自稱是基督徒:但他們從未懂得什麼是敬拜上帝,什麼是向祂致敬,或獻上祂所當得的侍奉。因為上帝的名是如何被隨意踐踏的呢?人們談生意時,哪怕只是為了幾夸脫酒,也必須夾雜著幾句誓言。如果上帝的尊榮在我們中間受到重視:我們肯定會遠離這些無謂的誓言:甚至會厭惡它們。然而現今人們卻把它們當作兒戲,如果有人因發誓而受到責備,他還覺得自己受了天大的委屈。如果有人談論對自己無益的話題,他會感到厭煩和苦惱,甚至會挑剔;但如果我們中間有人對上帝如此熱心,以至於對祂的名被貶低感到苦惱:人們立刻就會找他麻煩,藐視他,並向他咬牙切齒。但既然世人如此執迷於藐視上帝,且心腸如此剛硬:這正標誌著他們對祂的威嚴已毫無認識。

此外,儘管人們藉口這已是常態,並將習俗當作律法,而肆無忌憚地放縱自己:但上帝終必顯明,祂比世人更看重祂的名;如果我們糟蹋祂的名,我們將付出沉重的代價,最終我們必被迫承認,我們玷污了自己所居住的土地,我們必須為在那裡所領受的一切恩惠交帳,而這些恩惠是上帝親手賜給我們的,只因我們沒有承認這些恩惠的源頭,沒有為此歸給祂當得的尊榮。因此,你們看到我們在這段經文中首先要留意的是,上帝寬容我們,並對我們施以如此的溫柔,以至於祂樂意讓我們在一切合法的場合使用祂的名:藉著祂的這項恩准,我們完全可以察覺到,祂對我們有著超越父愛的慈愛。然而,祂同時也警告我們要更加謹慎,遠離一切邪惡的誓言。因為至於偽證罪,(正如我先前所說的),這是對祂極其粗暴和可咒詛的惡行,因為祂的真理被變成了謊言,而我們盡其所能地成為了虛假的人。所以你們看,這是一種極其致命的罪行。

但僅僅戒除偽誓對我們而言是不夠的:我們還必須謹慎,使我們的誓言保持莊重,不可讓上帝的名在我們中間像網球一樣被拋來拋去;我們唯有在必要時,才能以必要性作為使用上帝之名的藉口。既然我們透過起誓來表明上帝對我們擁有絕對的主權,我們便可看出,指著受造物起誓是邪惡的,且源於迷信。例如,在教皇制度下,人們指著聖安東尼或聖約翰起誓,這與將他們視為偶像無異。為什麼呢?因為我們必須時刻銘記我先前引用的使徒的話,即我們指著上帝的名起誓,就是承認祂是我們的至高者,甚至是我們的主宰。這也是為什麼上帝在應許中起誓來堅固我們,或者說,當祂看見我們任性、心腸剛硬,以致不懼怕祂的公義時,祂便藉此喚醒我們。祂起誓,但祂指著誰起誓呢?祂指著祂自己起誓。祂將這份尊榮保留給自己,這點將在本書第 6 章中有更詳盡的闡述。因此,那些指著受造物起誓的人就是拜偶像者。正因如此,在談論迷信時,誓言被視為一種證據,證明人們已經背離了律法的純全。耶利米說,那些負有引導上帝子民之責的牧者,必須教導他們指著上帝的名起誓:也就是說,要廢除所有其他的誓言,且在起誓時不可摻雜任何受造物。〔旁註:申命記 6:13。〕〔旁註:西番雅書 1:5-6。〕〔旁註:耶利米書 12:16。〕

此外,關於提到上帝的名:我們必須留意,被禁止的並不僅僅是口頭說出這個詞,而是正如我先前所說,我們必須顧及其實質意義。上帝並非詭辯家,不會對我們使用瑣碎的狡辯;祂看重的是行為本身。有些人雖然不直接指著上帝的名起誓,但他們依然是有罪的冒犯者。因為我們必須回歸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在馬太福音第 5 章所說的話。祂說:「指著天起誓,這天豈不是上帝的座位嗎?指著祂的殿起誓,這殿豈不是祂威嚴所居之處嗎?」因此,如果我們以為只要不明說上帝的名就不會被定罪,那是一種愚蠢的念頭。我們切勿因此自欺,因為這藉口太過幼稚。為什麼呢?天難道不代表上帝的威嚴嗎?你們看,祂的榮耀因此被貶損了。地也是如此,正如耶穌基督在上述經文中斷言,地是祂的腳凳。因此,讓我們簡短地學習:我們必須對上帝的名保持敬畏,以至於在我們中間廢除一切誓言,除非必要,且在上帝允許我們借用祂的名時才可使用。此外,我們應當始終遵循這原則,在談話中保持單純,只說「是」或「不是」:確信凡多出來的,都是出於惡,並被律法所譴責,也就是說,如果我們妄稱上帝的名。事實上,在所有不必要的誓言中,以及在上帝的名未受到應有尊崇的情況下,存在著雙重的禍患。因為當人們隨意發誓時,這表明他們根本不在乎自己所說的話。再者,這除了源於人們充滿謊言與欺詐,以至於彼此說話時無人能信之外,還能是什麼原因呢?他們中間必然存在著極大的乖謬與邪惡。上帝賜給我們舌頭,部分目的是為了讓我們能藉此彼此交流:它就像是心靈的信使,讓我們能表達心中所構思的事物。因此我們看出,不必要的誓言源於人的不誠實。這無需調查或長期的審判:因為每個人在這一點上都有自己的見證。無論情況如何,讓我們學習在這方面保持節制,正如上帝所命令的那樣,不可無故或在未被要求時起誓。〔旁註:馬太福音 5:34-35。〕〔旁註:馬太福音 5:37。〕

然而,為了讓這件事更容易理解,許多人自以為當他們指著自己的信心起誓時,這並不重要。事實上,他們大多數人根本沒有指著什麼起誓:因為他們擁有的信心連狗都不如;他們既沒有良心,也沒有宗教信仰。但即便如此,信心的名號在神面前仍不容輕忽;因為神極其看重它,並將其視為聖潔之物,我們若不願讓自己陷於罪中,並招致此處所說的威脅,就絕不能也不該褻瀆它,正如我們所見。因此,我們必須謹記,僅僅避免明確地說「指著神」起誓是不夠的;如果一個人指著自己的信心起誓,或使用任何帶有神威嚴標記的確認方式,他在這樣做時,神的名就已被褻瀆了。那麼,那些不僅使用虛假的誓言來為自己的事辯護,隨意起誓,彷彿在嘲弄和戲謔,甚至以可怕的褻瀆來激怒神,對血肉、生命、死亡或其他任何事物都毫無敬畏的人,又將面臨什麼呢?這樣的人難道僅僅被視為濫用神的名嗎?不,他們被視為犯下了所能犯下的最令人髮指的罪行。看哪,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榮耀的主,正如聖保羅所說,祂暫時降卑了自己。現在,如果僅僅是祂身為生命的源頭,卻成為了必死的凡人;祂身為天堂天使的主宰,卻取了奴僕的形像,甚至為我們的救贖流出寶血,最終承受了本該屬於我們的咒詛,難道在經歷了這一切之後,祂現在竟還要被那些自稱為基督徒的人,用那污穢的口撕成碎片作為回報嗎?因為當他們指著祂的血、祂的死、祂的傷痕以及其他任何事物起誓時,這豈不是盡其所能地再次將神的兒子釘在十字架上,並將祂撕裂嗎?這樣的人難道不配被從神的教會中剪除,甚至從世界上除名,不再被列在受造物的行列中嗎?我們的主耶穌為了祂那樣的降卑和謙卑,難道就應當從我們手中得到這樣的報答嗎?神在責備祂的百姓時這樣說:我的百姓啊,我向你做了什麼呢? 我把你從埃及地領出來,我引導你經過曠野,我以所有的溫柔和慈愛養育你,我栽種你,彷彿栽種在我自己的產業中,目的是要你成為一棵能結出好果子的葡萄樹,我耕耘你、灌溉你:如今你竟要對我苦毒,結出酸果來噎死我嗎?這話在今天同樣適用於我們。因為當那被立為世界審判者的神的兒子,在末日降臨時,祂大可以對我們說:怎麼回事,各位?你們曾冠上我的名,你們受洗是為了紀念並見證我是你們的救贖主,我把你們從深陷的牢獄中拉出來,我藉著自己受最殘酷的死,將你們從無盡的死亡中拯救出來,我為此成為人,並順服於我父神的咒詛,好讓你們藉著我的恩典和我的中保而蒙福:看哪,你們為這一切回報我的,竟是(在某種程度上)將我撕成碎片,把我當作笑柄,我為你們所受的死在你們中間竟成了嘲弄的對象,那洗淨你們靈魂的寶血竟被你們踐踏在腳下,簡而言之,你們竟藉此機會咒罵並褻瀆我,彷彿我是一個卑賤且受咒詛的受造物。當那位至高的審判者以這些事控告我們時,我請問你們,這難道不會像雷霆一樣擊打我們,將我們打入地獄的深處嗎?是的:然而卻很少有人想到這一點。因為如果人們在今天能像他們本該做的那樣,厭惡那些無謂的誓言,他們就不會隨後又如此放縱大膽地沉溺於偽證和背誓之中了。〔旁註:腓立比書〕〔旁註:加拉太書〕〔旁註:彌迦書〕〔旁註:約翰福音〕

至於褻瀆,難道世人看不出這會帶來什麼後果嗎?然而,當上帝的名在我們中間被踐踏時,我們卻還想維護自己的誠實與名聲。如果有人說了某人父親的壞話,那人定會耿耿於懷,甚至要與對方爭吵,不是訴諸法律,就是親自動手報復;人們還自以為維護父母的爭端是正當的。看哪,我們至高的父也同樣受到侮辱,就是那位被稱為榮耀之主、在祂名下萬膝都當跪拜的父(正如聖保羅對腓立比人所說的)。祂竟被戲弄到如此地步,簡直就像有人當面吐祂唾沫一樣;然而,即便那些自稱為基督徒、表面上聲稱要尋求祂榮耀的人,卻往往是褻瀆祂最嚴重、最可怕的人。但正如我先前所說,主必不停止維護祂自己的榮耀(正如祂自己所宣告的)。當祂看見人竟如此野蠻,竟盡其所能地毀損祂的威嚴時,祂鄭重起誓必會報復。主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別人。」正如祂不願將榮耀歸給偶像一樣,同樣可以肯定的是,這句話還有更深遠的含義,那就是:如果人虛假地濫用祂的聖名,他們必會感受到祂對這名是何等看重。因此,我們不要等到這審判臨到我們身上才後悔;讓我們學習敬畏我們的上帝,敬畏那位擁有至高威嚴的主,即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讓我們同時學習如何起誓,使這誓言始終成為我們的保證,證明我們是屬於祂的,祂是我們的父、我們的創造主,也是我們的審判者。這就是我們從這段經文中總結出的要點。〔旁註:詩篇 24:7〕〔旁註:腓立比書 2:10〕〔旁註:以賽亞書 42:8〕

此外,經文還加上了警告,由此可見人的遲鈍,以及撒但如何迷惑了世人,使他們在上帝的忿怒擺在面前時,竟毫無知覺。「妄稱我名的人,我必不以他為無罪。」看哪,這是上帝親口說的。我請問,那些像我先前所說那樣惡毒起誓的人,難道不該感到毛骨悚然嗎?如果一個人輕率地指著自己的信心起誓,看哪,上帝已武裝起來並說:「不,先生,既然你沒有尊榮我,你就必須為這種背信棄義承擔責任。」上帝不能容忍單純的謊言;如果再加上偽證,那就更糟了。如果第三個人開始褻瀆,那就是邪惡的極致,等同於公開藐視上帝,彷彿我們要衝向祂並傷害祂一樣。現在,如果一個人在此情況下,竟不思想那為所有虛假濫用上帝之名或羞辱祂名的人所預備的刑罰,難道不能說他像野獸一樣醉生夢死,簡直喪失了理智,被撒但弄瞎了心眼嗎?唉,確實如此!然而,這卻是極其普遍的事。如果一位主人在家中說:「我要求凡事順從,但有一件事高於一切,我渴望你們遵守,我絕不容忍任何人違背,否則必立即將他逐出門外,並給予應得的懲罰。」如果主人對某事如此看重,即使僕人在其他方面不夠謹慎,至少也會對這件事心存畏懼。

那麼,看哪,上帝咒詛所有在任何一點上違背祂律法的人。「咒詛那不孝敬父母的;咒詛那偷竊的;咒詛那行淫的;咒詛那不履行律法中一切事的人。」在這裡,祂特別對所有濫用上帝之名的人發出威脅。這表明,儘管祂要求我們在各方面遵守祂的律法,並以此指引我們的生活,但祂仍然保留了這一點,要讓祂的名享有特權。現在,如果這警告竟被我們忽略,沒有銘刻在心,也沒有阻止我們妄自戲弄上帝和祂的威嚴,那麼(正如我已經提到的)難道不該說我們已被魔鬼擄去,喪失了所有的理智與判斷力嗎?是的。但如果這警告現在還不能喚醒我們,我們最終必會發現,上帝發出的警告絕非虛張聲勢。因此,讓我們學習被刺痛心靈,因為我們看見主如此明確地與我們作對,並顯明祂是所有濫用祂名之人的敵對者。因為,我們 abstaining(禁戒)一切虛假的誓言、輕率的誓言,特別是禁戒一切褻瀆,又有什麼代價呢?那些試圖減輕自己罪過的人,最大的藉口就是他們因習慣成自然而無法自制。然而,如果每個人都能將「上帝是我的審判者」擺在眼前,他肯定能很快改掉起誓的惡習;當必須使用上帝的名時,人們就不會輕率為之,而會存著極其單純的心。以至於當人們訴諸法律時,就彷彿上帝的威嚴親臨現場,當祂被呼求作見證時,人們能看見祂正坐在那裡審判;人們使用祂的名時,也當如聖保羅所言,必須在一切聖潔中進行。〔旁註:申命記 27:16, 20, 24, 26〕〔旁註:提摩太後書 2:19〕

這件事本來是可以做到的。但結果如何呢?我們的舌頭竟肆無忌憚地放縱,以至於藐視上帝的名:所以,無論人們如何呼喊,甚至(正如你們所說的)用大槌敲打進我們心裡(因為聖經告訴我們關於濫用上帝之名的教導,就像上帝用大槌擊打我們一樣),儘管如此,我們依然故我,上帝的名並沒有比以前得到更多的尊榮或尊崇。然而,所有對上帝的名有認識和感受的人,都當深思此處所說的話。此外(正如我已經闡明的),當我們一旦被過去所見的事實所警醒,即那說話者乃是永恆主,是我們的創造主與救贖主,祂向我們顯明了超越父親與救主的慈愛:如果這真理深印在我們心中,所有的誓言必會輕易被遺忘。但如果我們仍一意孤行,撒迦利亞先知的話必應驗在我們身上:「他們必仰望他,就是他們所扎的人。」因為儘管人們彼此奉承,對自己的誓言付之一笑,並以為發誓可以輕易得到赦免,但上帝卻因此受傷,祂終必顯明,人若那樣冒犯祂,必將自食其果。〔旁註:撒迦利亞書 12:10〕

在此我們必須留意,上帝藉著一種形式,旨在表明我們實際上應當對祂的名存何等敬畏。祂這裡雖然明確提到誓言,但這教義應當延伸得更廣:即當我們想到上帝,或聽到有人談論祂時,必須存著全然的敬畏,好叫我們不僅被喚醒去尊崇並讚美祂,更要思想,連天使在看見祂那不可估量的榮耀時都會戰兢;因此,我們這些卑微的受造物,生命轉瞬即逝,每當提到上帝時,至少應當向我們上帝至高的尊榮致敬。這是我們在此經文中必須銘記的要點。〔旁註:約伯記 41:16〕

這教義本身確實足夠淺顯,但對我們而言卻顯得晦澀,因為我們實踐得太差了。當我們想到上帝時,腦海中湧現出多少虛妄的念頭?我們的本性確實傾向於此,因為我們充滿了虛謊,以至於我們裡面盡是黑暗。然而,如果一個人任憑自己的心思沉溺於違背上帝榮耀的卑劣邪惡想像中,這就充分表明他已與魔鬼勾結。儘管如此,當卑劣的念頭進入腦海時,有幾個人會反省,或努力去壓制並擊碎那些良心告訴他們是邪惡且違背上帝榮耀的事物呢?不,他們反而樂在其中,沉溺於此。當人的靈,即他們的悟性受到如此玷污時,其餘部分也就容易腐敗了。證據就是:人們通常是如何談論上帝的?他們對祂有什麼樣的談論?似乎他們一心只想敗壞:正如聖保羅在論及這種敗壞我們、使我們染上惡習的污言穢語時所說,一點點酵母就能使全團發起來。但最糟糕的是,當人們以嘲弄的方式談論上帝時。祂竟被戲弄,在言語上不僅被虛妄輕浮地對待,甚至被羞辱和褻瀆,這是何等可怕的事?這難道不是蓄意踐踏祂的尊榮嗎?然而人們卻這樣做了,甚至習以為常,以至於你在任何場合都很難聽到一段長時間的談話,而不摻雜對上帝的藐視。我們難道沒有藉此表明,我們從未懂得什麼是敬拜上帝嗎?我們每天都能輕易地說:「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然而我們所做的卻恰恰相反。除了這句話,我們還需要其他的定罪判詞嗎? 當我們來到教會時,我們口頭宣告希望上帝的名得到應有的尊榮;我們在餐桌上也這樣說;每個人在起床和就寢時也同樣如此(我是指那些並非完全野蠻的人:因為有些人根本不知道向神禱告是什麼意思)。但對於那些尚有誠實之心去向神禱告的人,他們口中可以輕易地說「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但話音剛落,虛假的誓言隨即出口,他們隨意地濫用上帝的名。這種虛謊除了是對上帝尊榮的踐踏,如同用匕首刺向祂,或向祂臉上吐唾沫,還能是什麼呢?因此,正如我已經告訴你們的,我們不需要其他的審判官來因我們愚蠢的誓言定我們的罪,我們自己的宣告就是最好的證據——我們祈求上帝維護祂名的聖潔,同時卻盡我們所能去玷污它。〔旁註:哥林多前書 5:6〕

但現在我們必須以全般的敬畏來談論上帝,特別是當談及祂的作為時。如何談論呢?在談到天氣時,無論是晴天還是雨天,這些都是祂威嚴的標記。如果祂差遣陰沉的天氣,祂就是顯明自己是一位審判者,要讓我們察覺祂的不悅,目的是要讓我們進入對自己罪惡的省察,好叫我們為罪憂傷,並被引導至悔改。然而,我們非但沒有在上帝面前謙卑,也沒有為得罪祂而憂傷,反而變得乖戾,正如我們常見的人那樣,開始抱怨說:「這天氣難道要永遠持續下去嗎?」因此,我們沒有投靠我們的上帝,也沒有祈求祂赦免我們的罪。我們在其他所有事情上也採取同樣的方式:我僅舉這一個例子,是為了表明當我們談論上帝的作為時,我們必須藉著祂的良善察覺祂是父親,或藉著祂的嚴厲感受到祂是審判者。因此,每當上帝所做的事令我們不悅,且與我們的願望和期盼背道而馳時,讓我們明白祂是在管教並馴服我們,目的是要我們進入對自己罪惡的省察,去定罪並為此憂傷。如果我們在那事上不榮耀上帝,我們就是褻瀆了祂的聖名。反過來說,當上帝以慈愛和憐憫的父親身分,藉著溫和的方式吸引我們時,目的是要我們被帶到祂面前,更加尊榮祂。如果我們在祂對我們說話的第一時間,因沒有尊榮祂而應當受到譴責,那麼當萬物都指責我們,以致上帝從四面八方抓住我們,卻仍無法將我們贏得歸向祂時,我們又該怎麼辦呢?這顯明我們是祂威嚴的徹底蔑視者,我們將祂的作為踐踏在腳下,或像豬一樣用鼻子將其拱翻。我請問你們,如果這項罪名加在我們身上,難道不會導致我們遭受可怕的定罪嗎?〔旁註:1. 〈…〉 32.〕

雖然上帝已在祂所有的作為上留下了印記,使我們無論在晴天或雨天、炎熱或寒冷,簡言之,在整個自然秩序中都當認識祂,但祂主要還是將祂的印記刻在祂的道上。事實上,當我們在祂為我們所造、所做的好事上不承認祂時,這是一種不可推諉的罪。正如聖保羅所說,我們從祂那裡領受生命;我們活著、動作、存留都在乎祂。如果這一切恩惠都不能使我們記念上帝,這已經是極其無可救藥的頑梗了;但(正如我先前所說)祂的旨意是讓祂的印記高於一切,刻在祂的道上。讓我們看看天地,我們將隨處看見上帝。因為正如聖保羅所說,世界除了是上帝彰顯祂自己的活生生影像之外,還能是什麼呢?雖然祂在自己的本體中是不可見的,但祂卻在那裡顯明自己,目的是要我們敬拜祂。然而,當我們來到聖經面前時,那裡有一個影像,上帝在那裡比在天空或大地上更親密地向我們顯明祂自己。太陽和月亮(雖然它們照亮了世界)都不如律法、先知和福音書那樣彰顯上帝的威嚴。然而儘管如此,人們是以什麼態度談論它們的呢?他們處理這些事是何等大膽?我請問你們,現今的人們難道不是隨意地按照自己的幻想來談論上帝的名嗎?當他們在杯酒之間、酒館裡和餐桌上開始議論聖經時,他們的談話是否傾向於謙卑自己,好讓他們都能認識到自己的粗鄙與軟弱,並祈求上帝賜下聖靈的恩賜,使我們能以合宜的方式處理祂的奧祕?不:那些辯論簡直就像是在戲弄,由此顯而易見,甚至比所需要的更明顯,現今世界上真正的基督徒寥寥無幾。顯然,有些人拿聖經開玩笑,將其扭曲成笑話的諺語,把它當作可以戲耍和玩弄的對象,彷彿它只不過是個蠟做的鼻子,任由每個人隨心所欲地捏造和拆解。另一些人則對它進行荒謬的論述,問道:為什麼是這樣,為什麼是那樣?再者,當我們來到上帝崇高的奧祕面前時:如果某件事令我們不悅,我們就恨不得將它完全抹去。這就等同於我們想要把上帝從天上拉下來。〔旁註:使徒行傳 17:28〕〔旁註:· om. 1.20.〕〔旁註:哥林多後書 3:18〕

現在,讓我們學習上帝將祂話語的尊榮與權柄置於萬物之上,這彷彿是在告訴我們:凡聖經中所包含的一切,我們都必須欣然領受,並順服其中所教導的內容。是的,即便這些內容與我們的理解相悖,即便我們心裡希望上帝能按我們的方式說話,我們仍要尊榮祂,將我們自己的聰明才智囚禁起來,並說:「主啊,我們是祢的學生,因此我們安靜地領受祢所賜教的一切,並確信這對我們是有益處的。」因此,凡聖經中所包含的一切,都要毫無例外地敬虔領受。當涉及上帝神聖的奧祕時,我們不可按自己的理解去評判;若有任何事看似不合我們的心意,我們當勒住自己,讓上帝有完全的空間,使祂的話語能得到全然的自由。此外,當我們閱讀聖經或參加講道時,務必時刻銘記在心:「看哪,我們的上帝在此顯現,祂是我們的審判者。」因此,我們不可像許多人參加講道時那樣,對祂踢蹬反抗。他們心裡懷著對上帝及其話語的怨恨,結果除了全然的敗壞外,一無所獲;他們甚至積蓄更多的毒素,以致在餐桌上談論不合己意之事時,便噴出褻瀆的言語。你們認為這是在尊榮上帝的名嗎?因此,無論是閱讀聖經,還是聆聽講道,讓我們學習時刻敬畏上帝的名,以至於當我們聽見祂的名時便戰兢,特別是在祂的話語被傳講之時,正如先知以賽亞所說。因為這樣,我們不僅在言語上,更要在行為上證明我們是真正的信徒;上帝也必承認我們是祂的子民,並最終將我們聚集在天國的基業中。〔旁註:以賽亞書 66:2, 5〕

現在,讓我們在我們良善的上帝面前跪下,承認我們的過犯,祈求祂不要將我們過去所犯的罪歸算給我們;願祂按著自己的旨意更新我們,使我們全心尋求尊榮祂,並獻身於祂的侍奉,好叫祂能住在我們中間,使我們的主耶穌藉著祂的聖靈與祂的話語,在我們中間掌權。讓我們同聲禱告:全能的上帝,天上的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