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On Wednesday the xvij. of Iuly. 1555. The xliij Sermon which is the fourteenth vpon the fifth Chapter.
出處:A17698_Sermons upon Deuteronomy (tr. Arthur Golding)
23 那時,你們聽見從黑暗中出來的聲音,因為山上有火,你們支派中所有的首領和長老都來就我。 24 你們說:看哪,耶和華我們的神將他的榮光和偉大顯給我們看,我們又聽見他從火中出來的聲音。今日我們得見神與人說話,人還存活。 25 現在我們為何要死呢?因為若再聽見耶和華我們神的聲音,這大火必燒滅我們,我們就必死。 26 凡屬血氣的,曾聽見永生神的聲音從火中出來,像我們一樣,還能存活的,有誰呢? 27 求你近前去,聽耶和華我們神所要說的一切話,然後將耶和華我們神對你說的話傳給我們,我們就聽從遵行。
我們常以為,若神藉著人的口向我們傳講他的道,他若能以自己的威嚴親自向我們說話,或是差遣天使向我們顯現,我們就會受到更大的觸動,全世界也會立刻悔改,每個人都會毫無異議或反抗地順服。然而,我們並不曉得什麼才是對我們真正有益和需要的。因為如果我們審視自己的軟弱,就會發現神若讓我們感受到他的大能,那只會導致我們徹底的毀滅。因此,當人們渴望神從天上降臨,或藉著某種可見的記號彰顯自己時,他們並不曉得自己是什麼,也不曉得自己的光景是何等脆弱。因為如果他們能深思這一點,就會因神無限的榮耀而驚恐,因為他們深知自己無法承受。此外,讓我們確信,神藉著人的口向我們顯明他的旨意,並指派他們作他道的執事,將他認為對我們有益的信息帶給我們,這是神在顧念我們的福祉與救恩。儘管如此,神仍樂意藉著公開的證據向眾人證明,聽他從天上發出雷鳴般的聲音對人並無益處。這就是為什麼他不僅僅藉著摩西,而是親自降臨來頒布律法的原因,正如我先前所說的,也正如我昨天告訴你們的,出埃及記第十九章和第二十章所記載的閃電、旋風、烈火,以及所有的一切,都是為了讓以色列百姓學會敬畏神的道。這個教訓也同樣適用於我們。因為神的心意是讓這些事的記憶永遠長存,並讓它們持續發揮作用。因此,我們在此看見,神一次過彰顯了他榮耀的威嚴,是為了教導我們以全然的敬畏和謙卑領受他的道。〔旁註:出埃及記 19:18-19;20:18〕
此外,神也意在使百姓自發地說:「神若再向我們說話,對我們並無益處。只要有一個人將他樂意傳給我們的信息帶給我們即可。」這條原則足以定我們的罪,如果我們不效法這些挺身而出說這話的百姓。若有人辯稱,當時所說的事不能約束我們,答案很簡單:即如果神今天也這樣做,也就是說,如果他親口說出我們現在從人口中聽到的話,我們將無法承受他的榮耀,我們必會徹底滅亡。因此,讓我們學到,這段經文之所以重述給我們聽,是為了讓我們在以色列百姓的身上,明白神是在體恤我們的軟弱與無能;他屈尊降貴,差遣與我們一樣的人作他的使者,向我們傳講他的道,這是為了我們的益處與福祉。因此,我們若渴望神從天上向我們顯現,或渴望他行任何可見的神蹟,這純粹是出於愚昧且無節制的慾望,因為我們根本無法測度他的榮耀與威嚴。
此外,雖然律法的本性是使人恐懼,但福音在某種程度上也同樣會產生這種效果。因為我們必須將此視為一條普遍原則:一旦我們察覺到上帝的臨在,我們就必然會感到羞愧。我們看見連天使都要遮掩自己的臉,因為上帝的榮耀對他們而言太過偉大,他們被迫承認自己作為受造物是何等軟弱。那麼,我們又將如何呢?因為我們比天使卑微,況且我們並未持守本性中那無瑕疵的狀態。我們已不再是當初被造時的模樣;換言之,我們不再像我們的始祖亞當那樣是屬地的受造物,而是徹底敗壞了,以致我們裡面除了罪一無所有。因此,上帝不得不成為我們的仇敵,而我們也不得不躲避祂的寶座,就像罪犯竭盡全力躲避法官的席位一樣。簡而言之,我們不過是可憐的蟲子和腐屍。因此,每當上帝靠近我們,我們必然會感到驚惶,甚至徹底被擊倒。所以(正如我先前所提到的),上帝以這種方式向我們顯現,對我們是有益的;也就是說,祂藉著人的媒介,指派人向我們宣示祂的旨意,就如同祂親自說話一樣;祂要我們以同樣的敬畏之心領受祂的話語,彷彿聽見祂從天上發出雷聲。然而,我們若能更廣泛地理解我剛才簡略提到的這一點,對我們將大有裨益:即與福音相比,律法使我們感到更加恐懼,這一點在其他地方也有更詳盡的闡述。為什麼呢?因為在律法中,上帝要求人償還所欠祂的一切。但現在讓我們看看,我們是否有能力償還?沒有;相反地,我們就像可憐的債戶,連一分錢也拿不出來。〔旁註:以賽亞書 2:10〕
如此一來,我們就徹底完了。因為無論如何,上帝並不免除我們的債務,反而向我們顯明,我們理當受祂的咒詛與定罪。正因如此,在祂指明人當如何生活之後,祂便加上了這道如雷轟般的咒詛:「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這就好像祂在說:「所有人都必須承認自己在這一點上有罪,從最大到最小,他們都必須知道自己落在我的審判之下,我可以將他們沉入地獄的深處。我已經宣告了這項判決,沒有人能反駁。看哪,你們全都失喪且被定罪了。」這就是律法的語言,也是上帝在其中所使用的話語;難道眾人對此不該戰兢嗎?是的。因此,說律法使我們恐懼,且只要上帝執意嚴格要求我們償還所欠的,我們就必然滅亡,這話並非空穴來風。但福音的情況則不然。因為在福音裡,上帝寬容我們,不僅赦免我們的罪,還將祂的律法寫在我們心上。此外,儘管我們對祂的侍奉並不完全,祂仍赦免我們的過犯,彷彿對它們視而不見。正如父親不會對孩子過於苛刻,上帝在福音中對我們施以父般的溫柔,目的是讓我們不至於害怕來到祂面前。正因如此,使徒在希伯來書中說,我們不是來到那冒煙的山,不是來到西奈山,去對那燃燒的火、閃電以及其他使百姓驚恐的事物感到震驚;而是聽見了恩慈而愉悅的旋律,在那裡,我們與天上的天使、與那些活在生命盼望中的聖潔先祖及其他先賢一同相聚,儘管他們當時所見的僅是影兒。就這樣,上帝將我們與那些在古時等候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人連結在一起。既然如此,我們就不該退縮,而應帶著喜樂的勇氣繼續前行,去聆聽我們的上帝,因為祂對我們說話是如此親切,帶著父般的語氣,這不僅不會嚇跑祂的孩子,反而(可以這麼說)是在吸引他們。因此,必須清楚標記出這種差異,好讓福音與律法相比,顯得更為可愛。〔旁註:〈1 段〉〕〔旁註:以西結書 11:19;哥林多後書 3:3〕〔旁註:希伯來書 12:18-20〕
然而,儘管如此,我們必須回到那個總原則:那就是,上帝藉著人的口向我們傳講祂的道,遠比上帝親自從天上發雷聲向我們說話,對我們更有益處。為什麼呢?因為我們只要聽見自然的雷聲,就會立刻感到驚惶;然而那雷聲中並沒有表達出什麼,上帝不過是(可以這麼說)發出一種混亂的喧響。那麼,如果祂親自對我們說話,並向我們顯現祂的榮耀,又會怎樣呢?我們感覺到自己所有的感官都是如此軟弱,以至於我們甚至無法直視太陽——那不過是個會朽壞的受造物;那麼,如果上帝的威嚴向我們顯現,且是完全地顯現出來,我們又怎能直視呢?因此經上說,沒有人活著看見上帝而不死、不被徹底消滅的。誠然,上帝曾向摩西顯現,而且不是像祂向眾先知顯現那樣,不是藉著異夢或異象,而是給予他一種特殊的恩典,正如《出埃及記》所說,是「面對面」說話,如同人與朋友說話一般,且親密到一個地步,使他彷彿脫離了人群,好讓他能與上帝更加親近。然而,事實依然是,上帝向他顯現仍是有分量、有節制的。因為如果上帝以祂無限的本體向他顯現,無論摩西領受了多大的聖靈恩典,他也必然會被徹底淹沒。事實上,上帝一生中曾有一次向他顯現的榮耀比任何時候都更完全,但即便如此,他也只是看見了上帝的背影。這個比喻向我們表明,當我們只看見一個人的背影時,我們並沒有看見他最主要的部位(因為人最主要的特徵在於臉面);所以,儘管摩西與上帝有特殊的親密關係,以至於在山上向他顯現的那種至高景象中,他脫離了這必死且短暫的生命狀態,宛如天堂的天使,但儘管如此,他看見上帝仍是部分的,就像我們只看見一個人的背影一樣。因此,當上帝對我們採取同樣的安排時(即:祂的道藉由人向我們傳講),讓我們感到滿足吧;並讓我們領受它,就如同我們面對面看見祂的威嚴一樣。為什麼呢?因為設立牧者作為祂道的僕人對我們是有益的,因為如果上帝的榮耀向我們完全顯現,我們必會被徹底擊垮。〔旁註:出埃及記 33:11〕
為了不讓人有藉口抱怨,彷彿上帝的教義沒有得到充分的證實,以至於讓人懷疑是否該堅持這教義,因此祂在頒布律法時顯現了自己。我們在此處有相關記載,百姓說:「這是耶和華。今日祂使我們看見祂的榮耀和祂的偉大;我們也看見了,確實是祂親自對我們說話;祂沒有派任何人代替祂,我們是用自己的耳朵聽見了祂的聲音。」這事只發生過一次,作為永遠的見證。然而,讓我們把這裡所記載的事當作一個證明,說明摩西並非憑己意說話,也不是憑自己的頭腦編造我們從他那裡領受的教義,而是他作了上帝忠心的管家。上帝親自認可他,不僅用神蹟證實了他的教義,還親自宣告祂自己就是摩西所傳教義的作者。既然福音與律法同樣需要獲得授權,這也是合情合理的,因此我們同樣從天上得到了見證,證明這教義並非出於人,而是出於上帝。這正是聖彼得在他第二封書信中所提到的,他說他和同伴曾聽見從天上發出的聲音,父上帝藉此宣告祂的兒子是祂全教會唯一的導師與教師,說:「這是我的愛子,你們要聽祂。」〔旁註:彼得後書 1:17-18〕
既然這聲音已從天上如雷轟鳴,上帝就已表明,我們不可將福音視為一種在此世間產生的教義,我們必須時刻將那威嚴放在眼前。同樣地,在現今,如果我們要作上帝真正的門徒,我們在參加講道聚會時,必須記住摩西所重申的,即律法的頒布是上帝親自發言的。其次,我們必須加上我即將引用的見證,好讓上帝上述的話語永遠在我們耳邊迴盪,宣告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是祂唯一要人聽從的對象。這就是完美的印記,使上帝的道在我們中間擁有它所當得的、充分且完美的權威,儘管它是藉由必死的人帶給我們的。
此外,為了讓人不至於認為我們只能親耳聽耶穌基督本人說話,祂說:「聽從你們的,就是聽從我;棄絕你們的,就是棄絕我,也棄絕那差我來的。」誠然,教皇及其黨羽如同背叛上帝之徒,篡奪這句話來維護他們自己的暴政;但這句話與他們毫無關係,反倒與地獄的魔鬼相干。為什麼呢?因為首先,他們理當帶給我們主耶穌基督純正的教義。上帝的兒子並沒有將祂的職分轉讓給人,以致被奪去;祂不願我們按照人的喜好被治理,而是祂自己要永遠對我們保有那賜給祂的卓越地位與主權。因此,當祂說聽從祂所差遣的人就是聽從祂時,祂的意思是:如果我們順服祂福音的教義,在人向我們傳講時不藐視它,這就等同於祂親自對我們說話;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不可停留在外表的觀感上。這正是聖保羅所說的意思:雖然我們是脆弱的瓦器,甚至是毫無價值、不配的破碎瓦器,但那託付給我們的無價之寶,並不會因此而變得較差或價值減損。誠然,我們無法使上帝的道獲得我們所渴望的那種尊崇。為什麼呢?因為我們自身(我是指我們本性)沒有任何東西可以說上帝因此就該被高舉;但我們仍必須在此事上證明我們的順服,即我們以大膽、勇氣與能力傳講上帝的道,彷彿祂親自在我們裡面說話。同時,讓我們在此事上糾正一切狂傲,讓每個人都以單純的心領受福音的教義,不要爭辯或推敲為什麼我們必須順服於必死的人。因為既然藐視祂所差遣的使者,就是藐視上帝的兒子,甚至是藐視那立祂為大教師的天父,我們就必須在這方面順服。因此,讓我們學習低頭,藉著以全備的謙卑領受福音的教義,來負起上帝兒子的軛,儘管這教義是藉著人傳講給我們的。〔旁註:路加福音 10:16〕〔旁註:哥林多後書 4:7〕〔旁註:路加福音 10:16;馬太福音 17:5〕〔旁註:路加福音 9:35〕
正如我先前所說,讓我們好好思想那所給予的印證,這應當足以使我們明白,律法是從上帝自己而來的,福音也是從天上保證並確認過的,當時上帝親口宣告祂要我們聽從祂的兒子。這就是我們從這段經文中必須記住的要點。因此,讓我們效法這裡所提到的人的榜樣,不要貪求上帝從天上降下來以滿足我們的私慾;只要祂願意將祂的道傳達給我們,這就足夠了。
但乍看之下,這似乎有些矛盾。因為百姓先說:「今日我們看見上帝與人說話,人還存活」;隨後又說:「我們若再聽見上帝的聲音,就必死。」因為按理說,如果我們已經經歷過上帝對我們說話而沒有毀滅我們,這應該使我們更有膽量才對。為什麼呢?既然我們聽過一次上帝的聲音後仍然存活,為什麼第二次、第三次之後不能同樣存活呢?在這裡,百姓說:「我們聽見了上帝的聲音,但如果祂再對我們說話,我們就必死,我們就完了,我們就滅亡了。」這看起來他們似乎不信靠上帝的良善,反倒顯得忘恩負義,因為他們沒有承認上帝讓他們保持體力存活所施予的恩惠。但我們必須注意,百姓在這裡如何表明他們不願再試探上帝,且對他們而言,有過那一次經歷就足夠了,即律法並非人所發明的,而是上帝親自啟示的。因此,這必須被視為他們說了這樣的話:「今日我們看見上帝與人說話,人還存活:這對我們來說就夠了;我們無意濫用上帝在此事上的忍耐:祂今日饒恕了我們,但我們不能指望祂永遠如此:祂給了我們這一次的試驗,那是因為我們心地的頑梗與剛硬。因為我們配得上祂在榮耀中向我們顯現嗎?不配;但祂知道,除非祂在可見的榮耀中降臨,並使我們恐懼到不知所措的地步,否則我們永遠不會完全被馴服並順服祂。因此,如果祂沒有這樣強迫我們,祂很清楚我們永遠會像野獸一樣。但既然祂樂意赦免我們所犯的過錯,並在這一次寬容我們,我們就不會再重蹈覆轍:因為那樣就太過分了;那將是對祂忍耐的嘲弄。所以,這一次的見證對我們、對我們的子孫,以及直到世界末日的後代來說都已足夠,使他們知道我們不可再強求上帝從天上降下來,彷彿祂應該成為我們的同伴一樣。」你們看,這兩句話是如何協調一致的。
在此我們必須留意,雖然上帝的道有能力使我們歸於無有,但祂對我們施予如此的憐憫,以致這道本該將我們焚毀,卻反而賜給我們生命。當我說上帝的道能使我們歸於無有時,我指的不僅是摩西在此所描述的道,更是指如果我們的主願意讓我們感受到祂道中的大能,即使這道是藉由人傳講出來的,也足以徹底毀滅我們。然而,我們看見主如何藉著祂的道使我們活過來,特別是在現今,藉著祂福音的傳講。因為約翰福音第 5 章所說的話,每日都在成就,即:凡聽見人子聲音的人,都必恢復生命。因為按本性而言,我們是與上帝隔絕的,是被放逐出祂國度的,因此我們就像是在墳墓裡一樣。但在此,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向我們提供罪得赦免,上帝祂的父收納我們作祂的兒女;祂就這樣向我們顯明救恩的光,我們藉著福音再次活過來了。因此,我們有充分的理由榮耀我們的上帝,因為祂使祂的道成為我們脫離死亡、恢復生命的工具,儘管這道若非祂轉向相反的用途,本是有能力將我們焚毀的。〔旁註:約翰福音 5:24-25〕
但順帶一提,我們必須謹記,如果主在某個時刻賜給我們的恩典超過我們所應得的,我們絕不可因此就放縱自己去試探祂,並強求祂順從我們的私慾,正如我們看見現今的教皇派所做的那樣,他們以在我們這個時代沒看見神蹟為藉口,拒絕接受福音。絕非如此。但我們主耶穌基督所行的神蹟,以及祂委託使徒們同樣去行的神蹟,其目的何在呢?難道在今日就毫無用處了嗎?你們看,上帝在福音初興之時顯明了極大的能力:那時天地震動;世上沒有一個角落不留下上帝威嚴的印記,為的是要使福音得到印證。天使在我們主耶穌基督降生時降臨為祂作見證;太陽在祂受死時變黑;聖殿的幔子裂為兩半,表明至聖所已經敞開,人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能更自由地親近上帝;海平靜了;連魔鬼自己也向那時所顯明的上帝榮耀屈膝;簡而言之,上帝從天上地下都顯明了福音是出於祂的(正如我先前告訴你們的),無論是藉著醫治疾病,還是藉著所行的其他神蹟。這不僅是為了當時,其紀念直到今日依然存留,我們理當接受那見證來印證我們的信心,好叫我們不致懷疑,主今日藉著這些神蹟使祂的福音所產生的效力,與當初顯明神蹟時是一樣的。然而,我們看見那些不信的人仍辯稱,如果他們看見神蹟,就會悔改。但可以肯定的是,即便他們看見再多的神蹟,他們仍會繼續頑梗,並將神蹟作為對上帝產生更大怨恨的藉口。那麼該怎麼辦呢?讓我們學會知足,正如我先前所說的。如果上帝賜給我們的超過祂所欠我們的,讓我們懷著感恩的心領受,並學會不激動祂發怒,也不試探祂的忍耐。這就是我們在這段經文中必須銘記的,百姓說:「不要讓上帝再對我們說話,因為我們已經聽過祂一次聲音,且祂竟還讓我們活著,這就足夠了。」〔旁註:約珥書 3:16〕〔旁註:路加福音 2:9-11〕〔旁註:馬太福音 27:45, 51〕〔旁註:馬太福音 18:26〕〔旁註:路加福音 4:41〕
為了使我先前所闡述的事更加確鑿,讓我們銘記此處所說的:「凡屬血氣的,曾聽見永生上帝的聲音,從火中出來,像我們一樣,還能存活的,有誰呢?」在此向我們顯明,以色列百姓所說的並不僅僅代表他們自己,而是代表了全人類。他們不僅說「我們是誰」,而是說「凡屬血氣的」。事實上(正如我起初所說的),人若不能謙卑自己,必然是昏了頭。因為他們只需審視自己的光景並問道:「我們是什麼?」我們的身體和靈魂中沒有別的,只有各樣的軟弱(我指的不是我們在起初被造時的本性)。但如今我們既已墮落,我們除了像流逝的水、消散的煙霧之外,還算什麼呢?不,更糟糕的是,我們是上帝的仇敵,祂必然與我們為敵,因為祂在我們裡面只發現了罪惡與乖謬。因此,當我們被愚蠢的私慾所挑動,以致渴望上帝行神蹟,渴望聽見天上的天使說話時,讓我們回到此處所告訴我們的,並問道:「凡屬血氣的算什麼呢?」我說,讓我們進入省察,看看我們是什麼;我們自己的無能足以教導我們去讚美上帝,因為祂沒有讓我們感受到祂的同在以致焚毀並困擾我們,而是以這種方式讓我們感受到祂,藉著聽見像我們一樣的人、我們的弟兄,彷彿以祂的位格說話,從而以慈愛的溫柔將我們吸引到祂面前。〔旁註:羅馬書 8:7〕〔旁註:以弗所書 2:3〕
至於以色列民說:「有何民聽見永生上帝的聲音,像我們聽見還能存活呢?」這是在表明,祂的這一作為不應被視為普遍的先例,〔以致他人也指望祂行同樣的事。〕因此,我們不可說:「為何上帝現今不像在西奈山那樣,以可見的方式對我們說話呢?」祂當時樂意那樣做,但我們不能將任何律法強加於祂,或束縛祂必須照著過去所行的繼續行事。因此(如我先前所說),我們不可濫用上帝的恩典,也不可與祂爭辯,說既然上帝在其他時候曾那樣做,為何現今不照樣行呢?因為當人以那種方式自高自大時,這是一種魔鬼般的狂妄。所以,讓我們給予上帝應有的尊榮,容許祂隨己意、按祂所知最合宜的方式向我們顯現,不要藉口祂過去曾施予某種特別的恩惠,就將祂束縛在任何必然性之下。我們不可強求祂再行同樣的事,而要以祂單純的旨意為滿足,因為我們理當順服祂的旨意。
最後經文說:「你去聽耶和華我們上帝所要說的一切話,然後告訴我們,我們聽見必遵行。」在此我們首先看到,百姓請求摩西作他們的代言人,將他從上帝那裡領受的話傳達給他們。這段經文寫下來是為了我們,好叫眾人都順服上帝在祂教會中所設立的秩序。因為(如我先前所說)祂的旨意是要藉著人的口對我們說話。這就是祂為何要設立牧師的原因。這並非人所發明的,而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告訴我們,祂要在祂的教會中設立那種治理方式。因此,教會中應有牧者來傳講敬虔的教義,我們為自己的救恩理當領受,這是一項不可違背的條例,是出於上帝的。既然如此,就無人可與之抗衡,我們當忍耐順服;當上帝興起人來事奉祂,將救恩的信息帶給我們時,我們不可因自己沒有同樣的卓越地位而心懷不滿,因為祂的旨意是要祂的身體(即祂的教會)以那種方式治理。由此可見,我們從這段經文所要領受的教訓是:既然上帝已經設立了祂話語的牧師,我們就必須安靜地聽從他們,心中不可懷有任何怨恨或惡意,儘管我們並非人人都是教師,也非人人被上帝置於該職分上,因為正如我先前所說,我們必須順服祂的旨意。這就作為第一點。〔旁註:馬太福音 28:19。〕〔旁註:路加福音 10:16。〕
順帶一提,我們也要留意我們必須以什麼條件來對待牧者。因為這段經文教導我們分辨:那些假借上帝之名、無緣無故自封為高級教士(prelates)的騙子,與真正的先知、上帝的好僕人及福音的牧師之間有何不同。教皇及其黨羽肯定會說,人們應當聽從他們,毫無異議地領受他們的教義。為什麼呢?因為上帝的旨意是教會中應有高級教士,人們應當聽從並順服他們。這話固然不錯。但儘管如此,祂設立高級教士的職位難道沒有審慎的考量嗎?不,祂同時也宣告,祂自己仍將是最高元首,因此我們必須順服祂,而不受人的轄制。既然如此,我們必須省察上帝差遣給我們的是什麼樣的高級教士與教師。根據這段經文的內容,他們必須聽從上帝對他們所說的話,然後忠實地傳達給百姓。因此,那些渴望以神之名被聽取,並希望自己的教義被恭敬領受的人,必須先聽從上帝,這樣他們才不會擅自增添祂的話語,而是讓自己成為受教者。當他們從祂手中領受教導後,就當將所領受的傳給他人。因為若非先作門徒,就沒有人能成為上帝話語的好牧師,不可自以為是別人的主人,隨意告訴他們自己想說的話。在這件事上,人不可自作聰明,因為上帝保留了祂自己決定要讓我們知道什麼的職分。經文並非簡單地說:「聽聽主對你說什麼,然後回來告訴我們」,而是說:「聽聽主所要說的一切話」,以致連一點一滴、一個條款都不遺漏。藉此,摩西在這裡被限制了所有的自由,不被允許報告任何非上帝所命令的事,正如我們在其他地方已經看到的那樣。如今,這些竟敢自高過摩西的無賴又是什麼東西呢?我們將在本卷書末看到,從未有任何先知被興起時帶有如此的恩典。事實上,雖然我們看到以賽亞及所有其他先知身上有奇妙的靈,但摩西仍被尊為超越他們眾人。經文提到:「你們要謹守在何烈山所賜給你們的律法。」瑪拉基作為最後一位先知,儘管如此,他仍將一切指向摩西,彷彿摩西是第一位教師,且律法是我們應當汲取萬事的源頭。既然摩西受到如此崇高的推崇,並蒙上帝賜予如此卓越的地位,卻仍不能擅自憑己意說話,而是必須忠心地將從上帝那裡所聽見的傳達給百姓;那麼,現今那些卑劣之徒竟狂妄自大到聲稱他們有權為人的良心立法,並以死罪的威脅來束縛人,這難道不是極其魔鬼般的傲慢嗎?這難道不是極其野蠻的暴政嗎?因此,為了不陷入這兩種極端的惡行,讓我們持守此處所指示的中道:即既然上帝旨意是要藉著祂話語的公開講道來治理祂的教會,我們每個人就必須順服於此,勤於聽道,並將此視為神聖而莊嚴的秩序,即我們應當藉著人的口受教。然而同時,人不可有權隨意向我們傳講他們所喜好的,他們必須是上帝話語忠心的傳遞者,好讓我們隨時能宣告,我們的信心是建立在上帝的旨意之上,我們並非依賴人的智慧,而是我們的主使我們在祂面前保持順服,使我們能說,儘管祂在施行此事時使用了人的媒介與勞苦,我們卻是聽見祂從天上發出的聲音。〔旁註:申命記〈…〉〕〔旁註:申命記〈…〉〕〔旁註:瑪拉基書 4:4〕〔旁註:哥林多前書〈…〉〕
現在,讓我們在我們良善的上帝面前跪下,承認我們的過犯,祈求祂使我們能深刻感受到這些過犯,好讓我們學習因著這些過犯而越來越厭惡自己。既然除去我們一切疾病與敗壞的真正良藥,就是聽祂神聖的話語,願祂開通我們的耳朵,使我們能以全備的敬畏與謙卑領受,並將其銘刻在我們心中,使它能發揮祂所命定的功用,即激勵我們並引領我們走向救恩,使我們能全心渴慕,並在其中更加努力。因此,讓我們同聲說:全能的上帝,天上的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