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加爾文 著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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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5 年 7 月 20 日(星期六) 第四十六篇講道,即第六章第二篇講道。On Saturday the xx. of Iuly. 1555. The xlvj Sermon which is

原文:On Saturday the xx. of Iuly. 1555. The xlvj Sermon which is the second vpon the sixth Chapter.
出處:A17698_Sermons upon Deuteronomy (tr. Arthur Golding)

「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

我昨天開始告訴你們,摩西為何斷言「只有一位神」:這是因為人若不將真神與世人所想像的一切事物區分開來,就永遠無法致力於事奉真神。因為每個人都隨自己的喜好捏造神明,而一切迷信與偶像崇拜的真正源頭,在於人無法以永活的神為滿足,反而聽從自己的幻想,並據此編造出許多荒誕的寓言來欺騙自己。因此,在做任何事之前,必須先認識誰是真神,這樣我們才能完全歸向祂,單純地敬拜祂,而不對祂的話語增添任何東西。因為一旦混雜了任何東西,它立刻就會被腐蝕。這裡明確提到「以色列的神」,是因為神必須親自顯現,否則我們永遠無法認識祂。因為我們哪有翅膀能飛到如此無限的高度,去領悟神的威嚴呢?但當祂樂意藉著祂的話語向我們啟示祂自己時,就如同祂降卑下來與我們相識;那時我們才認識祂。這種確信——完全認定我們所敬拜的不是新捏造的神,也不是人所引進的神,而是那位配得一切讚美的主——正是所有宗教的真正根基。在此同時,讓我們記住,祂要求獨自受敬拜,這不僅是為祂自己保留「神」的名號,也是要擁有屬於祂的一切,也就是說,擁有屬於祂的威嚴以及你們所謂的祂的職分。我這樣說,是為了更清楚地表達,神不僅僅顧念祂的存在。祂不希望人僅僅稱祂為永恆者,或承認祂是世界的創造者;祂更希望人認識祂是全能者,認識祂是我們的主宰,認識祂擁有所有的美德、智慧、良善與公義,認識祂是我們必須奔向以尋求幫助的那一位,認識祂是我們必須將全部信靠寄託於其中的那一位,認識祂是我們必須將一切榮耀歸給的那一位。你們看,摩西在表明只有一位神時,意思是說人應當將自己交託給祂,知道自己是在祂的手中,是由祂的大能所扶持,知道祂是他們必須仰望以求救恩與一切福祉的對象,最後,知道祂是他們賴以生存、行動與存在的那一位;因此,祂是我們必須敬拜的對象,無論是藉著禱告與懇求,還是藉著讚美與感謝。〔旁註:使徒行傳 17:28;詩篇 50:14-15〕

為了更清楚地表明他的意思,摩西補充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在這些話中,我們看到了剛才所提到的重點:也就是說,神的旨意是要我們完全歸向祂,並佔有我們,使我們不至於三心二意地事奉祂,也不至於在事奉的過程中徘徊不定。因此,正如神以祂豐盛的恩慈將祂自己賜給我們,我們也理當完全成為祂的產業與基業。這就是摩西這些話語中所包含的總綱,他談到要「盡心、盡性、盡力」愛神。這就好像他在說:在這件事上沒有折衷的餘地,不要自欺,以為可以零碎地事奉神,或對祂有所保留:因為祂要在各方面完全持守祂自己的權利。那麼該怎麼做呢?你們必須將心完全交給祂,這樣你們就不會為偶像保留任何一絲空間。因為那將是對祂事奉的腐蝕與玷污:祂要麼得到全部,要麼就什麼都不要,正如我們在以西結書中所見,祂因百姓將迷信與祂的律法混雜在一起而棄絕他們。祂說:「你們去事奉自己的偶像吧!我不再要你們了。」祂任憑他們,將他們交給撒但,告訴他們,祂不喜歡他們所做的一切〈◊〉,因為祂不願與偶像同列。那是何等大的暴行與褻瀆啊?這就是我們現在所理解的摩西的意思。〔旁註:〈1 段〉〕

至於「靈魂」、「心思」和「力量」這些詞,猶太人誤解了它們。他們的說法是,「你要盡你的靈魂愛上帝」,意思就是你不可為了愛你的上帝而吝惜生命,卻要如此看重祂的榮耀,以至於與之相比,你就不再顧惜自己的性命;因此,若有需要,為了表明你對上帝所懷的愛而必須捨命,你就當這樣做。此外,「你要盡你的心思或心愛你的上帝」,在他們看來只是一種比較,意即人應當將上帝置於萬物之上。最後,「你要盡你的力量愛上帝」,在他們中間意味著你必須用你所有的資產和財物去愛祂,以至於若情況需要你變得貧窮,你寧可放棄世上的財物,也不可離棄你的上帝。但這種解釋太過狹隘,並未達到摩西真正的原意。要證明這一點,現在無需長篇大論。因為還有誰比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更能解釋律法呢?律法正是藉著祂的靈所賜下的。因為摩西是從祂手中並藉著祂的權柄,領受了我們所持守的律法。因此,我們必須從祂口中尋求對律法的解釋,並且必須毫無異議地接受。正因如此,三位福音書作者——馬太福音 22 章、馬可福音 12 章和路加福音 10 章——都將這種愛上帝視為守全律法的總綱。誠然,祂補充說:「你要愛鄰如己。」然而,在回答時祂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上帝。」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在那裡多加了一個詞,並非為了創造一個新的意義,而是為了讓我們更確信摩西藉著「靈魂」和「心」這些詞所要表達的同一件事。因此,祂列出靈魂、心和心思,就好像是在說:一個人若立志要守好上帝的律法,就必須將自己完全徹底地降服於順服並愛上帝。現在我們看到,在我們的靈魂中,首先有思考的能力,即我們構思事物以進行判斷和辨別。這是靈魂的第一種能力:即在洞察事物之後,我們進入深思熟慮與判斷,並得出這樣或那樣的結論。因此,上帝的旨意是要將這一切思想都歸向祂自己。此外還有靈魂,它不僅是生命,也是思想與心之間的媒介。因為「心」代表情感、慾望和意志。思考一件事是一回事,渴望它並對它懷有真摯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你們看,心與思想相配,是為了表明我們必須盡我們的心思愛我們的上帝。而「靈魂」則處於兩者之間:這就好像是說,無論我們是在商議和籌劃自己的事務,都必須始終以愛上帝為開端,並將一切事物歸向祂;或者無論我們在尋求自身利益時貪圖什麼,上帝的愛都必須始終引導我們,使我們所有的慾望都彷彿受到祂的約束與駕馭。你們看,整個靈魂及其所有的能力都應當被對上帝的愛所完全佔有。「力量」這個詞則用來更好地表明,上帝不容許任何例外,我們也不可在這方面反駁說:「我做這事或那事,是否損害了我對上帝之愛的一部分?」不,絕不是這樣。如果你所做的每一件微小之事,其所有的思想都沒有指向愛上帝,以至於沒有讓上帝的愛引導你,那麼一切就都毀了,你和你整個靈魂裡就只有罪。因為你那裡有哪一種力量或能力不是從上面賜給你的呢?沒有。因此,你必須將其歸功於那位你從祂領受這一切的上帝。既然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已經為我們解釋了這段經文,我們就不需要像我先前所說的那樣長篇大論,而只需持守那位真正的律法頒布者的權柄。〔旁註:申命記 30:6, 10〕

現在剩下的是這教義的實踐,也就是說,要知道我們該如何將其付諸實行。首先讓我們留意,僅僅這一段經文就充分向我們表明,上帝的律法超越了我們所有的能力,以至於只要我們還活在世上,就不可能完全遵守它,也不可能履行它,甚至連百分之一都做不到。這是為什麼呢?我們是否像理當做到的那樣徹底認識上帝?不,完全沒有,我們離這目標還差得遠。既然如此,我們就不可能盡心盡力、盡意去愛祂:因為認識在愛之先。如果我們對上帝的認識僅僅是片面的,以至於我們仍被許多黑暗所籠罩,那麼我們對上帝的愛也必然是軟弱的。此外,我們看看自己心思的愚昧:我們總是向下看,而不是尋求天上的事。即使我們渴望稍微抬起頭來,也必須費盡全力去掙扎,然而我們最終還是會回到自己的本性中。我們的慾望是多麼反覆無常?它們又是如何彼此爭戰?以至於人們無休無止地被拋來拋去、飽受折磨,毫無安寧可言,反而被一邊的野心和另一邊的貪婪所困擾。再者,他們渴望過著安逸享樂的生活,渴望得到尊榮和賞識。最後,他們被肉體的私慾和諸如此類的事物所纏累。由此可見,我們離「盡心愛上帝」以及「將自己完全獻給祂」(正如這裡所命令的)還差得太遠。因此,讓我們留意,律法的義所考量的並非人能做什麼,而是人當做什麼。我們有義務盡心、盡性、盡意愛我們的主上帝。雖然我們內在沒有那種能達到此標準的完全,但我們仍然有義務去遵守。如果有人說:「怎麼會這樣?為什麼上帝要求我們做我們無法完成的事?」我們必須思考禍患是從哪裡產生的:即源於我們自己的過錯。我們內在的原罪是其根源,我們從出生就帶有它。難道因為我們敗壞且悖逆,上帝就該被剝奪祂應得的侍奉,並失去祂的權利嗎?不。如果一個人揮霍無度,耗盡了自己和他人的財產,他的債權人是否有義務拿出借據並對他說:「拿去吧,你欠我什麼都沒有了」?債權人至少會保留他的借據,雖然那個揮霍者沒有能力償還,但他仍應當向債權人表示敬意,並繼續受債務約束,不可否認他的債務。如今,上帝理當比凡人享有更高的特權。因此,讓我們思考,我們欠祂的債比世上所有的金銀債務還要多出十萬倍。所以,上帝的公義是不可侵犯的,自然的秩序即使被廢除,祂的公義也不會改變。那麼,如果人是邪惡悖逆的,難道這就意味著他們應該把太陽從天上摘下來,或者讓大地陷入混亂嗎?誠然,由於我們的罪,發生了許多混亂,以至於我們的主降下雨水、雷電、冰雹、風暴和諸如此類的事物:但儘管如此,在這樣的動盪之後,自然的秩序依然完好無損。因此我們必須明白,雖然我們是邪惡的,我們裡面除了不義和敗壞之外別無他物,但就誡命而言,上帝的公義和權利必須保持完美且不受損害;我們必須向它們屈服,並承認自己因未能盡責而受到定罪。那麼,我們聽到了律法的總綱嗎:「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這應當使我們斷定,我們在上帝面前都是被定罪且受咒詛的,除了逃向祂的憐憫之外,我們別無他法;我們被定罪並非因為一兩件罪,而是因為上帝發現我們在各方面、各層面上都有罪。為了證明這一點,讓我們好好審視我們一生中所能做出的最好行為:總會有一些念頭或其他東西使我們偏離,以至於我們不能如此自由地走向上帝,總會摻雜著某種試探,或某種瑣事將我們拉回,魔鬼也會竭力使我們冷淡。當我們處於這種情況時,這就是一種腐敗,感染了我們行為中本該是美好且值得稱讚的部分。你們看,我們一生中沒有任何決定、任何計謀或任何願望,是不帶著上帝的咒詛的。如果這能深深銘刻在我們心中,世上一切的誇耀都將被擊碎,也就再沒有所謂的「功德」了——教皇派的人被此迷惑,以至於(在他們自己看來)他們可以在上帝面前算帳。唉,他們若能看見,就會發現自己離那帳目還差得遠。然而,既然魔鬼用這種驕傲蒙蔽了他們,讓我們這一邊從這段經文中獲益吧。

既然我們聽見上帝要求我們必須盡心、盡性、盡意愛祂,我們就當認為,除非祂出於祂無限的良善赦免我們,否則祂必徹底定我們的罪。然而,儘管如此,既然我們看見主是以這種方式激勵我們,我們就必須振作起來,激發我們的靈。是什麼使我們如此冷淡、疏忽呢?是因為我們自以為已經盡了本分。人們之所以自欺,是因為當他們為上帝做了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時,就以為自己已經完美了。當我們處於這種光景時,讓我們思想這裡所說的:「你要盡心愛上帝。」如果我們生活並未太過混亂,早起時曾向上帝禱告,整天沒做虧待人的事,沒有行淫、沒有酗酒,沒有傷害鄰舍,沒有密謀惡事,沒有褻瀆上帝,反而做了一些好事,甚至盡力幫助那些有需要的人,並努力實踐上帝所吩咐的事,為那些有需要的人提供服務;當夜晚來臨時,我們就以為自己成了小天使,上帝對我們再無所求。這就是使我們冷淡的原因,也是我們為何不像所要求的那樣熱切事奉上帝的原因。因為我們自以為完美,對自己感到滿足,不需要別的來滿足我們,因為我們太傾向於自我感覺良好。但請看,這裡有足以讓我們從這種愚昧中醒悟過來的話,那就是:「你要愛主你的上帝。」以什麼方式呢?按我們自己的標準嗎?不,不:而是要盡心、盡性、盡力。因此,讓我們務必好好省察自己的思想;在檢視生活時,讓我們考慮一下有多少虛浮、愚蠢的念頭曾閃過我們的心。如果有人辯解說:「是的,但我並沒有順從它們。」很好,但你難道沒有產生過這樣的念頭嗎?難道你的上帝不該完全佔有你的靈魂嗎?難道魔鬼要掌管你的思想,而上帝在其中卻毫無地位嗎? 既然祂賜給你這些思想,如果你竟將它們與任何敗壞混雜在一起,這豈不是源於我們心思的私慾嗎?因此,如果我們事先就充滿了對上帝的愛,我們靈魂的一切能力難道不都該降服在祂的順服之下嗎?是的。所以,我們編造如此多愚蠢的想像,任憑我們的慾望和喜好隨意追逐這事那事,同時卻忘記了上帝,或者不如說,將祂排除在我們身上發揮任何影響力之外,這充分證明了對上帝真實的愛並未進入我們的靈魂。唉,這難道不顯明我們離盡到百分之一的本分還差得很遠嗎?

除了上述對自己的定罪之外,我們還必須激勵自己,並說:「你這可憐的受造物,你在做什麼?既然上帝如此懇切地勸勉你,你是否致力於行善呢?然而,你卻看見自己連開始做都感到困難。」由此可見,我們應當如何銘記這段經文,使它能激發我們對上帝的愛,因為我們離祂所要求和命令的完美還差得很遠。此外,讓我們好好留意,主在這裡揭示我們靈魂的所有能力,是為了讓我們更關注祂所施予我們的恩惠,為此向祂獻上敬拜,並將這些能力用於祂的榮耀。因為我們擁有諮詢的恩賜、分辨善惡的選擇權,以及能夠構思事物以至於能說「我要做這個或那個」的能力,這是一件多麼了不起的事啊!看哪,這是我們所被賦予的卓越恩賜。既然我們有意志去選擇,能說:「來吧,我發現這事是好的」;又既然我們擁有一個印有上帝形象的靈魂,且擁有如此多美好的美德,使我們超越所有其他受造物,難道對此的思考不應更激勵我們去事奉上帝,並用祂放在我們裡面的這些寶貴恩賜來尊榮祂嗎?是的:因此讓我們學習,當我們的思想沉溺於虛浮和邪惡的事物,當我們的慾望四處奔流並背叛上帝時,我們就是褻瀆了如此神聖的寶藏,以至於因著我們的忘恩負義,理當被上帝徹底拋棄。現在,既然摩西在這裡談到思想和意志,而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又增加了一個詞,即「意」,加上「性」和「意志」:讓我們明白,這是警告我們,如果我們沒有完全順服上帝,是因為沒有考慮到祂所賜給我們的美善。因為如果我們感受到祂的慷慨,正如祂向我們所顯明的那樣,這必會將我們完全吸引到祂那裡。因此,讓我們思考,上帝將我們造得如此卓越,以至於我們擁有祂的形象,其目的無非是讓我們為此向祂獻上敬拜,並藉此更受激勵去愛祂,並謹慎守護,不玷污祂所賜給我們的寶貴恩賜,如理性、意志、判斷力以及我們靈魂的其他所有能力。這就是你們在這段經文中需要記住的要點。

然而,我們必須同時留意我先前告訴過你們的事:那就是,上帝不願人出於勉強而事奉祂,乃要出於甘心樂意的愛。祂本可以說:「當尊敬你的上帝,當順服你的上帝,當敬畏你的上帝」;祂在其他經文中確實也這樣說,這也是理所當然的。但祂在此明確提到「愛」。為什麼呢?這是為了表明,如果我們事奉祂是出於勉強,以致我們違背己意去做:那麼即便我們再怎麼尊敬祂,盡一切可能去榮耀祂的名,但如果這不是出於愛,不是我們的心甘心樂意、毫無反抗地歸順祂,祂就完全不認可,這樣的事奉在祂面前是不蒙悅納的。因為正如聖保羅在論到施捨時所說,祂喜愛那甘心樂意、懷著純潔愛心奉獻的人。既然上帝喜愛那樂意奉獻的人,這就表明,一個人即便傾其所有,若非出於行善的喜樂,在上帝面前也毫無益處。為什麼呢?因為這是上帝所吩咐的,我們應當高於一切事物,渴望祂得榮耀,渴望祂的公義被順服,渴望祂藉著我們的手被尊崇,渴望祂作我們的王,渴望我們確實成為祂的子民。你們看,那使我們傾向行善的主要喜樂,乃是發自內心的、自由的愛。這就是為什麼在這段經文中明確使用了「愛」這個詞。〔旁註:申命記 13 章〕〔旁註:哥林多後書 9:7〕

儘管如此,上帝不願我們像對待同伴那樣愛祂;祂要我們像對待上帝那樣愛祂、尊敬祂、事奉祂。因此,讓我們謹記,如果我們要按照當行的去遵守上帝的律法,我們就不能僅僅將祂視為主人,以此向祂表示敬畏;我們還必須將祂「父親」的稱號擺在眼前,並確信上帝的旨意是要藉著溫柔將我們贏得歸向祂,好讓我們的內心與祂緊緊相連。正如祂藉著先知所說:「我若作主人,敬畏我的在哪裡呢?我若作父親,愛我的在哪裡呢?」誠然,祂在那裡提到了「尊敬」,是為了表明僕人應當敬畏主人;但緊接著祂也提到了「愛」這個詞,目的是為了表明兒女對父親所應有的尊敬。〔旁註:瑪拉基書 1:6〕

因此,讓我們記住,正確事奉上帝的第一要點,是受引導歸向祂,並且是基於對「救主」這個詞的認識而受引導歸向祂,以致我們渴望與祂緊密連結,勝過一切事物,使我們所有的喜樂、滿足與安息都在於祂,藉此我們便不再沉溺於那些與祂公義相悖的事物。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說,在事奉上帝之前,必須先認識上帝的恩典與良善。至於那些因害怕受刑罰而事奉上帝,卻不知道祂要作他們救主的人,他們在做什麼呢?他們似乎在極力強迫自己向前,但實際上卻是在不斷後退。即便他們折斷了雙臂雙腿,也絲毫沒有進步。正因如此,詩篇 130 篇說:「因耶和華有慈愛,人們發現祂溫柔且滿有恩典,所以祂才被敬畏。」世人確實以為不認識上帝也能很好地事奉祂,我們看到教皇派的人就是基於這種觀點做這做那。但那又如何呢?他們對上帝毫無信靠,從未認識祂的旨意或祂的慈愛,因此他們總是處於恐懼與不安之中。〔旁註:詩篇 130:7〕

誠然,他們對上帝表現出一些外在的事奉,但他們所做的一切都不值一文,以至於上帝甚至拒絕他們對律法的遵守;因為正如我先前所說,我們必須受愛以及坦誠、自由的善意所引導。這該如何做到呢?正如我引述瑪拉基書的經文,以及詩篇中表達得更清楚的那樣,我們必須先認識上帝的憐憫並安息於其中,否則我們永遠無法敬畏祂,也無法親近祂去事奉祂。這就是這段經文真實且顯而易見的含義,我們必須如此應用。〔旁註:詩篇 130:7 及 131:24〕

摩西既已如此說過,現在又補充說,律法必須對我們極其寶貴,以致我們將其視為至寶。既然我們太容易去追求這世上會朽壞的事物,轉眼就忘記了神,並使自己遠離祂,因此他說,人必須時刻將神的律法擺在眼前,並將其作為頭飾,彷彿婦女按照古時的習俗,頭上戴著飾帶、手臂戴著手鐲;又彷彿人要在房屋周圍裝飾邊緣,或在門框上刻字,好讓神的榮耀無處不在。他在此提到額上的經文、手上的飾物,以及在門框上繪圖刻字,是要表明:既然人們沉迷於虛榮,裝飾打扮自己,而這反而使他們背離了神,那麼他們就必須以神的律法作為一切裝飾;那才是他們的珠寶。正如一個人若手指上戴著昂貴的珠寶,便會以此為樂;同樣地,他們應當時刻將神的律法擺在眼前,這樣,人無論何時看自己,哪怕只是看一眼自己的指甲,心裡就應當想到:「你有一位造物主,祂塑造了你,祂的旨意是要你藉著完全順服祂來事奉祂。」雖然你是一個微不足道、無益的受造物,但你的神仍要在你身上得榮耀。你們看,我們必須如何以神的律法作為我們的一切裝飾。同樣地,與其用華麗的陳設來裝飾房屋,好讓人稱讚這是某位顯赫之人的宅邸,倒不如將神的律法寫在上面。現在我們明白了摩西的意思。

但順帶一提,我們在此必須哀嘆人類的敗壞。因為顯而易見,即使是世上最神聖的事物,人也會藉此戲弄神,將一切搞砸,並使其走向相反的目的。怎麼說呢?這句話:「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是一句極其重要、比其他任何話都更值得銘記的話。因為它有助於尊崇永活的神,使祂能與人所捏造的偶像區分開來,好讓我們的信仰是確鑿且無誤的。這是一條極好的教訓,然而,身為神子民的猶太人,從中得到了什麼好處呢?他們將其變成了符咒和巫術,幻想唸誦這些話就能行法術,就像教皇制度下的「羔羊經」(Agnus Dei)以及教皇派掛在脖子上的那些小玩意兒一樣;在這些「羔羊經」中,他們寫上約翰福音的開頭,還有我不知道是什麼的其他東西,他們自以為能藉此對神和魔鬼行法術。猶太人對這條教訓也做了同樣的事,甚至濫用了其中的每一個字母。他們說,有一個字母代表四,象徵神是世界四方的統治者。他們根據數字和密碼來解釋其他字母,以表達他們自己腦中構想出來的事物。與此同時,他們對神毫無敬畏,反而希望神對他們不再有任何權柄或管轄。他們不僅藉著藐視、迴避並棄絕耶穌基督(祂本該在他們中間作王)來充分表現這一點,而且還在藐視神的情況下將祂釘在十字架上,並背離了應許給他們的救恩。他們對這段經文也做了同樣的事。因為他們將這裡所說的話變成了驕傲和野心的工具,正如我們看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在福音書中責備文士和法利賽人佩戴寬大的經文匣子,以至於如果普通百姓只有一條寫著誡命的窄帶,這些大拉比(為了顯得比別人更聖潔)卻在衣服上佩戴一掌寬的帶子,上面用大字寫著神的律法,好讓人在遠處就能看見。哦,那些人真是「聖潔」的人,因為他們有大字寫成的神律法,而普通百姓只有小字的。他們對律法了解得更多,因此神在他們身上就更顯為大。不,恰恰相反,這種虛榮的誇耀是對神赤裸裸的戲弄;但正如我已經說過的,這卻是所有人的通病。藉著發生在猶太人身上的事,讓我們領受教訓,這應當使我們看見,我們是何等悖逆,以至於當神努力將我們親近祂時,我們卻藐視它;我們非但沒有從擺在面前的教訓中獲益,反而將其當作笑柄,像搶劫教會的人一樣褻瀆它,並完全背離了神的原意,以至於我們若從未聽過祂口中的一句話,對我們來說反而更好。這就是你們需要留意的。〔旁註:馬太福音 23:5〕

但現在,我們必須回到摩西的意思,這點我剛才已經簡略提過了。他說:「要談論這些話。」如何談論呢?就是在你家裡,或走在路上時,都要談論並切磋。在此我們清楚看見,我們的主並非要人以衣裳上的飾邊或其他這類事物來尊榮祂,而是要將祂的律法銘刻在祂百姓的心中,並使之常存於記憶之中。因此,讓我們思想:既然我們有那麼多無謂的閒談,我們的主卻要祂的百姓在休息、旅行,或在家中時,都操練談論並切磋祂的律法。如果我們能謹記這項警告,這無疑會成為一道韁繩,約束我們,使我們遠離那些我們習以為常的無益談話。因為我們花費時間——我不說是一個上午,而是整天——在輕浮的談話上;但若要我們談論兩三句關於神的話,我們立刻就厭煩了,這令我們感到痛苦。然而,僅僅談論祂並非重點。因為我們必須達到詩篇所說的境界:「我因信,所以如此說。」因為通常情況下,那些口中掛著神律法、談吐間不離律法的人,他們的心和情感中卻絲毫沒有律法。因此,我們談論神的律法,必須更多地出自內心,而非僅僅出於口舌。但我們仍須談論它,以造就我們的鄰舍,使父親能教導兒女,主人能教導僕人去事奉神。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的主命令人談論祂的律法:並非要他們輕率地推卸責任,彷彿整件事只在於口頭談論;而是為了激勵並糾正我們的懶散,使每個人都能幫助鄰舍,引導他與自己同行;同時,正如我先前所說,父親和主人要留心教導他們的兒女和僕人。這就是摩西在此提到無論在家或在外都要談論時,所表達的純粹含義:即人的談話必須始終圍繞著神的律法。〔旁註:詩篇 116:10〕

隨後經文接著說:「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在此我們看見主如何責備我們,並顯明我們的心思是何等浮躁,以至於若不透過各種方式緊緊約束,我們轉眼就會忘記神的律法。祂為何要將這些話如同額上的經文般擺在我們眼前?祂為何要我們佩戴如飾物、戒指和手鐲般的東西?這無非是因為我們習慣於注視這類事物並以此炫耀,所以祂要將祂自己的律法安置在其中。人最顯眼的部分是臉面和眼睛,我們的主要祂的律法在那裡。此外,祂要律法在我們手上,因為我們做任何事,手總是先動的。我們的主希望我們連動一根指頭,都能被提醒要想起祂的律法。祂藉此向我們顯明(如我先前所說):如果我們沒有足夠的韁繩,我們就會像脫韁的野馬;如果律法沒有被帶到我們心裡,且其記憶沒有透過多種方式被更新,我們很快就會忘記。我們只需閉上眼睛,那些我們曾學過、曾被告知且一再被提醒的事,就會立刻從我們的思想中消失。因此,讓我們明白,主在這段經文中責備並定我們的罪,是因為我們習慣於隨波逐流,如果祂想要我們順服祂,祂就必須不斷激勵我們,並賜給我們許多幫助。這是我們在這段經文中必須注意的一點。

此外,讓我們也注意到,我們的主若要嘲諷世人(無論男女)沉迷於各種虛榮、精巧的裝飾與瑣事,以及在衣裳上繡花、鑲邊等行為,沒有比這更好的方式了:神(我說)若要嘲諷這些虛榮,最好的方式就是告訴我們,我們在忙於這些事時,卻忘記了最重要的一點,即思想祂的律法;我們輕易地忘記了律法,卻將時間耗費在虛浮無益的事上。這話主要是對婦女說的,因為她們過於好奇地沉迷於這些精緻的裝飾與打扮。因為如果她們考慮到自己應該致力於思想神的律法,她們就不會花那麼多心思在裝飾,或者說是在偽裝自己上;她們反而會考慮什麼才是信徒婦女真正的裝飾:那就是敬畏神,生活誠實、溫柔、貞潔、節制,妥善管理家務,並致力於教養兒女。正如聖彼得所言,這才是美麗的裝飾,是神眼中極其寶貴的。因此,讓我們記住,當世俗的人裝飾並偽裝自己,想盡辦法去取悅和誘惑他人時,我們必須謹慎,要採取那種能使我們在神面前蒙悅納的真正裝飾:也就是將祂的律法銘記在心,並能誇耀我們有一位神,祂按照祂接納我們為祂百姓的美意,引導並治理我們,並賜下祂的話語來規範我們的生活。〔旁註:彼得前書 3:3-4〕

現在,讓我們在我們良善的神面前跪下,承認我們的過犯,祈求祂使我們能深刻感受到這些過犯,好叫我們學習越來越厭惡它們,並逃往祂的憐憫中尋求庇護,徹底放棄對自身任何力量的倚靠。然而,儘管如此,我們仍不可停止努力,好讓我們能更加委身於祂的服事,因為我們深知自己距離完全還差得很遠,甚至連一半的路程都還沒走到。因此,願祂給我們的這些警戒,能激勵我們在餘生中更加讚美祂,藉著承認祂所賜給我們的恩惠,以及祂賦予我們超越一切受造物的尊貴與價值,使我們從此學習脫離這世上一切虛空且短暫的事物,轉而追求屬靈與屬天的事物。願我們與神緊緊相連,不僅能抵擋世俗的一切試探,還能藉著我們的榜樣,將我們的鄰舍也從這些試探中拉出來。願祂不僅將這恩典賜給我們,也賜給眾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