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加爾文 著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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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5 年 8 月 1 日(星期四) 第五十篇講道,即申命記第七章第一篇講道。On Thursday the first of August. 1555. The Lj Sermon which i

原文:On Thursday the first of August. 1555. The Lj Sermon which is the first vppon the seuenth Chapter.
出處:A17698_Sermons upon Deuteronomy (tr. Arthur Golding)

「耶和華你神領你進入要去得為業之地,從你面前趕出許多國民,就是赫人、革迦撒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共七個國民,都比你強大。2 耶和華你神將他們交給你擊殺,那時你要把他們滅絕淨盡,不可與他們立約,也不可憐恤他們。3 不可與他們結親,不可將你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4 因為他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我,去事奉別神,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就速速地將你們滅絕。」

乍看之下,這裡給猶太人的誡命似乎非常奇怪。因為他們被要求殲滅所有的敵人,將他們每一個人處死,甚至連幼童也不放過,且這話是神親自說的。但我們知道,當神想要勸勉我們溫柔與憐憫時,祂會引用祂自己的榜樣。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說:「你們要像你們的天父,祂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所以要善待那些不配得的人。」既然神沒有比展示祂自己的作為更好的理由來勸勉我們施憐憫,那麼祂似乎絕不應該激勵我們去行殘忍之事。因為當祂說「你們要殺盡一切,不可留下什麼,甚至連嬰孩也要倒在刀下」時,除了說神在那件事上沒有憐憫或慈心,還能說什麼呢?然而,儘管我們看起來是這樣,但讓我們學習榮耀祂,知道祂裡面最大的嚴厲也是公義且無可指摘的,即使我們並不明白其中的理由。藉此讓我們學習謹慎,不要大膽到憑著自己的智慧和想像去評判神或祂的作為。因為一旦某件事在我們看來是好的,我們就以為它確實是好的;反之,如果我們隨意評判神的典章,並因為不明白其中的理由就認為它們是邪惡的,那麼我們的順服在哪裡呢?因此,讓我們學習謙卑自己,以至於如果神所說的事與我們的理解不完全一致,我們仍然以完全的順服和敬畏來領受,承認祂裡面除了全備的智慧與公義之外別無他物,我們理當順服祂的美意,並承認祂所命定的一切都是至高的公義。〔旁註:馬太福音 5:45〕

此外,為了讓這裡所記載的事不顯得奇怪,我們必須留意這裡所提到的是什麼樣的人。經上說:「你要滅絕我交在你手中的百姓。」現在,如果有人問為什麼神要將他們滅絕淨盡,讓我們看看四百年前所說的話:「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在亞伯拉罕的時代,這些人對那位聖潔的先祖極其惡毒和懷恨,甚至拒絕讓他得到水。並非他試圖從他們的池塘和泉源中借水,而是他們不願讓他享用他在荒野之地親手挖掘的水井。他沒有虧待任何人,但他們卻如此殘忍,不讓他喝他憑自己的技術和勞力所獲得的水。他被從一處追趕到另一處,卻沒有做過任何虧待人的事。此外,整個國家充滿了對神的藐視,充滿了邪惡、搶劫、淫亂和各種污穢。簡而言之,神似乎在沉睡,因為祂沒有懲罰那些沉溺於一切不虔與暴行的國家。如果那些對這段經文不滿的人生活在那個時代,他們會說:「怎麼會這樣?神應許要施行公義,要向所有藐視祂威嚴的人報仇,但卻看不見這樣的事。如果祂統治世界,且祂的護理高於一切,為什麼祂容忍這個民族的邪惡這麼久?」惡人總是藉此機會抱怨神,埋怨祂,並挑剔祂的作為。因為如果祂忍耐,他們就說祂不在乎懲罰人的罪惡;如果祂施行嚴厲,他們就說祂超過了限度,祂的作為毫無道理,且祂那種急躁充分暴露了祂裡面沒有憐憫或慈心。看啊,惡人是如何在各方面褻瀆神。但讓我們在自己這一邊,以另一種謙卑的態度來行事。〔旁註:創世記 15:16〕〔旁註:創世記 21:25, 30〕

首先,正如我先前所說,我們必須留意這句話。看哪,上帝告訴我們,雖然亞摩利人和他們的鄰居沉溺於一切邪惡,且已無可救藥,以致沒有任何希望使他們歸向良善,但祂仍然寬容他們,裝作沒看見。祂看見他們藐視祂,沉溺於各種偶像崇拜,並且毫無顧忌地偷竊、搶劫,犯下各樣的罪惡;儘管如此,祂仍說祂不願毀滅他們,〔旁註:但要進一步寬容他們。〕要寬容多久呢?不是十年、二十年,也不是一百年,而是直到四百年過去。這難道不是足夠長的等待嗎?如今在期限將滿時,當上帝不僅表明祂自己知道,而且藉著經驗向全世界顯明,這些國家已徹底無可救藥,且藉口上帝未按他們的罪行對待他們而變本加厲,難道最終降下可怕的報應不是合宜的嗎?他們濫用上帝的忍耐,在這漫長的時間裡,為自己積蓄了上帝的憤怒;因此,祂對他們所施行的嚴厲,難道顯得太過分了嗎?我們能說祂是因一時衝動而發怒嗎?絕非如此。那麼,讓我們學習在這種情況下克制自己,閉口不言,不對上帝說一句怨言,而是勒住我們的心思,除了公義與正直之外,對祂不存任何臆測,並承認祂所命定要成就的一切,必然是公義的,我們理當以祂的旨意為滿足。

我們順便留意,當人妄想與上帝爭辯時,這總是自取羞辱。誠然,乍看之下,他們的理由似乎很有道理:因為我們太擅長強調上帝的憐憫,以至於祂公義的嚴厲對我們而言總是令人厭惡的。然而,當人竭盡所能地陳述他們的論點後,上帝難道不能用一句話回答他們嗎?正如我已經闡明的。那句話是什麼?「我要將這些人徹底剷除,因為他們藐視我。」我給了他們一塊美好肥沃的土地居住,他們卻吞吃了我的恩惠,卻絲毫沒有承認這些恩惠從何而來。他們極盡所能地激怒我。我差遣一些管教來糾正他們,但他們因此悔改了嗎?我將我憤怒的鏡子擺在他們面前,他們卻閉上眼睛,心腸越發剛硬,儘管如此,我仍甘願將對他們的懲罰延遲到四百年之久。看哪,四個世代過去了,難道他們不該在這漫長的時間裡悔改嗎?是的,但他們依然故我。然而,這塊土地不能總是受到這種污穢的玷污。我已將它分別出來歸我使用,我要在那裡被求告,並打算在那裡栽植我的子民,好使那裡有純潔聖潔的宗教;我難道該讓這些渣滓留在他們中間嗎?如果沒有別的理由,僅此一點,上帝的侍奉難道不該比世上所有人的性命更寶貴嗎?如果我們愛惜人的血,說一個國家被徹底剷除不是小事,我承認這一點。但我們是否該如此輕看上帝的榮耀,以及我們藉以得永生的宗教呢?我說,我們是否該如此輕視它,以至於將人的性命置於其上?這是什麼樣的行徑?我們難道沒有顯露出我們心中沒有對上帝的愛嗎?我們藉著溫柔與憐憫的幌子,想要將上帝從祂的寶座上拉下來,讓人們對祂玩弄虛假的敬虔,以致對祂的侍奉不再有敬畏與謙卑;那將是何等的混亂? 因此,我們實踐這段經文的方法是:當我們看見上帝忍耐,沒有在第一時間擊打惡人,也沒有傾倒祂的嚴厲來毀滅他們時,我們不可認為祂忘記了自己的職責,在天上袖手旁觀;相反,我們必須考慮到祂正在成就我在《創世記》中所引用的話,即惡人的罪惡尚未達到完全成熟的地步。誠然,在我們的判斷中,一旦惡人越過界限,祂就該動手了。因為我們看見自己是何等急躁,當事情出錯時,我們是何等容易發怒;在我們看來,我們認為上帝若能立刻降下雷霆擊打他們是好的,在我們看來祂似乎太遲緩了。不,讓我們仰望上帝,祂一如既往地忍耐,不願執行祂的嚴厲,直到祂顯明惡人已徹底無可救藥。誠然,有時祂不會如此等待,因為祂不必總是採取同一種方式行事,我們也不可將祂束縛在任何特定的律法上,祂有自由在祂喜悅的時候加速祂的審判。但儘管如此,祂通常還是會延遲並推遲審判,這也是祂被稱為恆久忍耐的原因。〔旁註:第1段〕

我們絕不可認為,上帝對於祂所寬容的人就不會追究他們的責任;相反地,祂對他們暫時的寬容,若他們在祂給予緩刑期間仍未真心悔改,祂必會加倍向他們施行報應。反過來說,當上帝長久等待惡人,若祂顯出比我們預期更嚴厲的態度,並因他們如此戲弄祂、藐視祂的良善,甚至將其轉為更加肆無忌憚的藉口,而對他們施以極刑;我說,若祂比我們所想的更憤怒、更嚴厲,我們不可認為祂太過分,而要確信祂這樣做有正當的理由,儘管祂未曾向我們透露。因此,當我們留意聖經中的例子時,我們將得出這樣的結論:上帝對那些祂長久寬容的人施以更嚴厲的懲罰,這並不令人驚奇。因為祂的良善是極其寶貴的珍寶,絕不能任由惡人將其當作笑柄。

此外,讓我們普遍地留意到,上帝不願受制於我們的臆測,祂要我們不加審視地領受祂的言語和作為,並將祂所做的一切視為美好與公義,即使我們的理性反對也當如此。因為我們的心思太過反覆無常,無法做出判斷;況且我們如此愚昧魯莽,以至於自以為有權提出意見,不僅去評判人的作為,甚至對上帝的決定以及祂通常的執行方式妄下斷語。但相反地,此處及其他所有經文都向我們表明:我們不可自視甚高,隨心所欲地發言;我們必須毫無異議地領受上帝所發出的一切。上帝看起來殘酷嗎?儘管如此,我們仍要承認祂是公義的,祂所做的一切無不基於完美的公義與公平。除此之外,我們也要學習在各方面順服祂,即使祂所吩咐的事違背我們的意願,我們也要去行。有時人們(在他們看來)可能有正當的藉口不去執行所吩咐的事。但那又如何呢?這在上帝面前無法免除他們的責任;因為上帝會為我們設想,而祂理當如此。如果人們可以辯稱:「主啊,但那件事會變成怎樣呢?可能會產生這樣的弊端。」這算什麼呢?如果我們以那種方式進行審視,豈不等於是說上帝考慮不周、沒有預見一切,而我們比祂有更深遠、更穩妥的預見嗎?這難道不是極其惡毒的褻瀆嗎?是的。因此,讓我們留意,要正確地治理我們的生活,我們不可陷入如此多的反駁與爭辯;我們必須明白,我們的智慧在於單純地順服上帝。當掃羅饒過他所戰勝的君王以及落入他手中的牲畜時,在他看來,他有足夠充分的理由這樣做。因為他的意圖是想凱旋地帶回那位君王,並將其作為展示上帝對祂子民之良善的景象。在掃羅看來,這確實如此。至於那些牲畜,他保留下來是為了獻祭;這聽起來是個好理由,能讓人們明白上帝將如此高貴而奇妙的勝利賜給了祂的子民。當時這一切看起來都很好。是的,如果一個人可以憑著掃羅自己的想像去相信他,那倒也罷了。然而,他同時卻在上帝的手中受到責備,他和他的憐憫一同被定罪,而那位君王還被迫在自己面前被他人殺死。因為他自己不配作上帝的僕人,他被剝奪了那個職分,撒母耳被立在取代他的位置上。後來有人告訴他,他所擁有的國度不會傳給他的兒女和後代,而會轉交給一個外人。我們會認為這事非常奇怪,但經文向我們顯明,掃羅過於狂傲,竟自作主張,以為自己比上帝所允許的更有智慧;當一個愚蠢的念頭在他腦中閃過時,他隨從那念頭,勝過隨從上帝的命令。這難道不是自以為比上帝更有智慧嗎?這難道不是一種受咒詛的驕傲嗎?是的:因此撒母耳對他所宣告的定罪是公義的。因為上帝理當得榮耀,我們也理當承認在他裡面沒有什麼需要修正的,所有人的口都應當張開,並說:「主啊,智慧、公義、公平和美德,除了在你裡面,別處無處可尋。」因此,讓我們實踐這教義,以致我們不會比上帝所願意的,或他所給我們的準則所容許的更為仁慈。因為有些人很想行使憐憫,將黑白混淆,把一切事物攪成一鍋粥,藉口說惡人應該逍遙法外。如果惡人受到這樣的維護,那麼除了義人和好人被定罪之外,還剩下什麼呢?這就是為什麼所羅門說,那看見惡人有罪卻釋放他的人,在上帝面前與那欺壓無辜的人同樣有罪。因為我們的主不僅命定要維護正義的案件,也命定當惡行被發現時,必須予以糾正。為了同樣的目的,他將劍交在君王、官長和所有其他執法官員的手中,目的是為了不讓邪惡在世上被維護。因此,對此沒有任何反駁的餘地。然而,儘管如此,你還是會遇到一些人抱怨官員是吸血鬼,只要一提到執行公義,在他們看來,這無異於殘忍。讓這些人去找上帝,去與他爭辯,看看他們是否能佔上風。不僅是那些絞刑架下的常客會這樣說,我是指那些過犯和罪行昭彰的人;還有那些在酒館裡鬼混、冒充傳道人的酒徒。哦,他們很擅長引用溫柔和憐憫;在他們看來,我對血的吝惜並不比他們對酒的吝惜多,他們毫無節制或理性地狂飲。但這樣的褻瀆或謾罵觸犯的是上帝,而不是人。因為我聽到了這些話。讓那些像獒犬一樣的傢伙儘管吠叫咆哮吧:但這從上帝口中發出的教義,足以使他們羞愧。〔旁註:撒母耳記上 15:21〕〔旁註:箴言 17:15〕〔旁註:羅馬書 13:4;彼得前書 2:14〕

此外,讓我們留意,上帝所命令的憐憫,是對那些正走向滅亡的人存有憐憫之心。讓這一點作為一個要點。因此,如果我們能做到,我們應該留心如何將他們從坑中拉出來。當我們看見他們徹底頑固,以致沒有希望或方法使他們回轉時,我們必須為他們感到悲傷,因為我們看見他們是可憐的、被定罪的受造物。將此作為另一個要點。再者,讓我們寬容那些悔改的人。但當我們看見人們心硬且絕望,以致他們已經串通起來與上帝對抗到底時,維護這種人算什麼憐憫呢?瞧,這裡有另一種褻瀆,就是當人執意要比上帝更仁慈時。他是所有良善的源頭,他說我們是惡的,儘管我們可能表現出盡可能大的良善,但那不過是他裡面那偉大而無限的完美所發出的一點火花。然而現在,看哪,出現了一些新的神學家,他們執意要人表現出憐憫。如何表現呢?即使一個人是邪惡的,全世界都看見他對上帝充滿毒恨,並且不斷作惡,越是寬容他,他的惡意就越是被激發:然而(他們說)為什麼不繼續寬容他呢?讓他們去問上帝,他會告訴他們,除非有悔改,否則他的憐憫就沒有立足之地。誠然,賜下悔改權柄在於他。但無論世事如何,當他願意向任何人彰顯他的良善時,他會觸動那人的心,使他能回轉歸向他。那麼,我們是否要看著那些一心一意褻瀆上帝到底的人,同時還對他們談論憐憫?我們難道不該向那些嘲弄上帝及其話語的惡棍臉上吐唾沫嗎?是的:因此,讓我們單純地記住,我們必須遵循上帝所命令的事,在這一點上,我們不該再找任何藉口。〔旁註:馬太福音 7:11〕〔旁註:以西結書 18:21;使徒行傳 11:18;提摩太後書 2:25〕

另一方面,我們也當留意,上帝並無意將祂的報應權交給人,也不允許人在受冒犯時自行報復仇敵。因此,若我們在受人虧待或傷害時,藉口上帝曾說過要將惡人剪除,便盡其所能地報復,這不過是假借上帝的話語作為掩飾。所以,我們當謹記,不可受任何私慾驅使,也不可計較自己是否受了委屈或損失;因為只要人的心思仍糾結於個人的怨恨,就絕不可能事奉上帝。我們必須考量的是,要遵行上帝所吩咐的,而不受任何肉體情緒的左右。請將這一點視為重點。〔旁註:申命記 32:35;羅馬書 12:19;希伯來書 10:30〕

再者,我們不可越過上帝的吩咐,而要作祂話語的忠實執行者,祂若未說「當做這事或那事」,我們連一根指頭也不可動。簡言之,若有人因私怨而對仇敵施加哪怕是一點點傷害,在上帝面前也是犯了謀殺罪。然而,若有人處決惡人,並非出於任何邪惡的動機,而是因職責所在,那麼他在上帝眼中是公義的,也是蒙悅納的,他執行此類刑罰乃是獻給上帝的祭物。正如我們看見摩西對此所言,特別是在懲罰百姓所犯的偶像崇拜罪時,他說:「你們要將手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如何分別?摩西所說的聖潔是指什麼?是指他們應當殺盡那些玷污自己的偶像崇拜者,將敗壞真宗教的人處死。他命令誰去執行?正是利未人,即那些本應成為憐憫與慈愛典範的人。即使是上帝所分別為聖的祭司,也被指派為執行這嚴厲刑罰的人。對誰執行?對他們自己的親屬,且不可姑息。既然我們看見了這一點,就當學習:凡執行公義的人(前提是他們不摻雜個人的情感與報復,而是致力於事奉上帝並執行所託付的職責),這樣做就是將手分別為聖,他們所施行的嚴厲刑罰是值得稱讚的。換言之,如果他們對那些滅亡的可憐受造物存有憐憫之心,那麼這種經過節制的嚴厲,就是上帝所悅納的祭物。反之,如果我們僅僅因為受了委屈而心生不滿,甚至只是被激怒而對那些虧待我們的人發出怨言,在上帝面前這立刻就成了謀殺。因此,讓我們學習不要藉口上帝曾說惡人必須被毀滅和剪除,就尋找荒謬的藉口來報復;我們當存有良善且穩固的熱心,不可越權妄為,以為人可以隨己意行事,而必須等候上帝發出判決,然後才執行,正如我們在此處經文中所見。總而言之,這就是我們必須銘記的,關於剪除那些上帝已知其無可救藥、不願再讓他們沉溺於污穢之中的人,因為上帝對他們的寬容已經足夠,甚至太過了。〔旁註:申命記 12:8, 32〕〔旁註:出埃及記 32:29〕〔旁註:〈1 段〉〕

經文明確說道:「上帝已將他們交在你手中,將他們處死。」這是上帝給祂百姓的暗號,目的是要他們更甘心樂意地順服這條命令。這就好像在說,那賜給你們勝利的主,要求你們如此行。這難道不合理嗎?當然合理,因為我們怎能不照著上帝的旨意來使用祂的恩賜呢?因此,摩西堅固了他向百姓所陳明的教義,彷彿在說:環顧四周,你不可隨己意處置那些被你制伏的人。因為如果你藉口已經征服了他們,他們已在你的手中,就擅自饒恕他們,這將使你付出極大的代價。因為這勝利是你自己得來的嗎?不是,是你的上帝將他們交在你手中的。作為證明,這些國家比你強大、比你勇猛,人數也比你多。若非你的上帝勝過他們,作你們的元帥並為你們爭戰,你們怎能擊敗他們?如果這勝利不是從天上賜給你們的,你們怎能獲得?所以,不要在這裡誇口,說我們可以隨己意處置這場勝利。因為這勝利來自上帝,所以祂必須掌管一切,你們必須存謙卑的心,使祂得著順服與尊榮,因為你們知道這一切都出於祂。這就是摩西的用意。

由此我們得到警戒:凡上帝交在我們手中的一切,我們都必須謹慎,不可過度放縱,隨己意使用祂的恩惠。因為上帝理當在我們心中擁有足夠的權柄,來指教我們如何合法地使用祂的恩惠。如何指教?讓我們以最常見的飲食為例。當上帝賜給一個人豐厚的世俗財富時,他不可忘記自己是從誰那裡領受的。因為如果他說:「這是我的,我要隨心所欲地使用」,這就是剝奪了上帝所保留給祂自己的權利。誠然,我們可以稱上帝所賜給我們的東西為「我們的」,但前提是這些東西必須始終聽憑祂的差遣,且我們必須如前所述,節制而謙卑地使用它們,好讓祂始終被承認為這些恩惠的主與主人。

若能好好遵守這一點,我們就不會像現在大多數人那樣,隨意褻瀆上帝的恩惠。因為人們根本不去過問上帝是否允許或禁止某事,而是一旦自己有了權力,就立刻認為想做什麼都可以。他們說:「誰能攔阻我們呢?」如果你在世上找不到人來反對你、攔阻你,上帝卻完全有能力因你的頑梗向你追討,因為你不順服祂,也不將祂所賜給你的事物歸於祂,不承認祂永遠是你至高的主宰。因此,讓我們謹記這教義:既然上帝向我們顯出慷慨,將祂的恩惠賜給我們,我們就更應當受到嚴格的約束,為祂交託在我們手中的事物向祂盡忠,也就是說,要按照祂話語所允許的方式去使用這些恩惠。這是另一點。

摩西隨即補充說:「不可與他們結親。」不可將你的兒女嫁娶他們。因為如果你將兒子娶了仇敵的女兒,或將女兒嫁給你的仇敵,她必會轉移他的心,引誘他去隨從迷信和偶像崇拜;那時,你上帝的烈怒必向你發作,你就必被剪除。在此,我們的主加上了另一條誡命,即亞摩利人不可與祂的百姓有任何盟約或結盟。祂先前曾說:「你要滅絕他們。」為什麼呢?因為祂先前已告訴他們,祂的心意(如我先前所說)是要將那地留給自己。我們確實看見,當祂的百姓在執行這條誡命上變得疏忽時,發生了什麼事。儘管上帝對他們說了那麼多,他們還是沒有去征服祂所應許給他們的地。他們說:「這樣就夠了,讓我們安分守己,不要把一生都花在戰爭上。」就這樣,他們留下了那地大量的居民。但結果如何呢?這些人成了他們肋下的荊棘,甚至是眼中的刺。因此,以色列人因沒有遵行上帝所吩咐的事而得到的報應,就是因為留下了那些拜偶像的人,並與他們混雜,結果發現他們成了刺傷自己、甚至刺瞎自己眼睛的荊棘。因為上帝的仇敵使可憐的猶太人陷入了那樣的俘虜狀態,使他們背負沉重的奴役軛,且無人搭救,直到他們在其中長久哀嘆。當我們執意要比上帝更仁慈、更友善時,上帝以同樣的方式回報我們,這也是合情合理的。我們看見關於亞哈與敘利亞王便哈達的事,因為亞哈沒有懲罰上帝所吩咐要懲罰的人,他自己就必須承擔那懲罰。先知對他說:「你既不懲罰他,就必須代替他受罰,作他的替罪羊。」事實上,人們常說這句諺語並非沒有道理:「救了絞刑架下的賊,他反倒會幫忙把你送上絞刑架。」這句諺語不僅用來譴責那些受人恩惠卻忘恩負義之人的罪,也證實了上帝公義的懲罰:也就是說,如果一個人因偏袒、愚昧的憐憫或虛榮心,透過某些邪惡手段救了一個罪犯,從而阻礙了公義的執行,那麼他自己就必須代替那罪犯受罰,而那個從絞刑架上被救下來的人,反而會幫忙把他帶到他自己本該受刑的地方。當這種事發生時,我們必須明白這是上帝的作為。因此,你們看見上帝如何藉著事實表明,那地本是祂為自己的事奉所分別出來的,卻仍被這樣的可憎之事所玷污,且拜偶像的人竟與本該聖潔的百姓混雜在一起,這絕非小罪。〔旁註:約書亞記 23:13〕〔旁註:民數記 20:42〕

然而,儘管上述教義已經足夠,但上帝在此進一步表明,祂吩咐不可留下這些國家、不可容許他們存活,並非沒有原因。為什麼呢?因為祂說:「如果你們與他們同住,你們可能會與他們結交;如果你們與他們結盟,看哪,這就是瘟疫,這就是會臨到你們和你們後裔的傳染病,使你們敗壞並變質;最終這會導致你們被剪除,而上帝對那民所發的憤怒將會臨到你們身上,因為你們沒有照祂所吩咐的去執行祂的審判。」這大體上就是此處所包含的內容。我們可以從這段經文中學到一個很好的教訓:就是不要與惡人、與藐視上帝的人為伍,正如聖保羅所說,我們不可與不信的人同負一軛。他使用了牛被套在一起的比喻。軛將牠們緊緊連在一起,以致其中一頭往哪裡走,另一頭就必須跟隨。人也是如此:那些與惡人變得親近的人,就是將自己與他們套在一起,以致被他們引向歧途並被他們敗壞,以至於他們原本可能像小神一樣(尊貴),現在卻變成了徹頭徹尾的魔鬼。因此,讓我們小心,不要與藐視上帝的人和惡人混雜,除非我們打算變得和他們一樣。然而,我們仍能看見有些人自作聰明,竟想把上帝當作說謊的。〔旁註:哥林多後書 6:14〕

因為他們自以為可以與惡人往來,卻又能保持自己不受任何腐蝕。然而,當他們自以為比上帝所說的還要剛強時,這正表明他們並不真正認識自己。看哪,上帝警告我們自身的軟弱,並告訴我們,如果我們與惡人結交,他們反而會引誘我們作惡,而不是我們能將他們帶回正途;因此,我們理當遠離他們的交際。如果我們以為情況相反,結果會如何呢?最終我們會發現,我們所有的自以為是不過是愚昧與狂妄;因此,讓我們學習順服上帝。

但這裡可能會有人問,信徒與惡人往來是否完全不合法。我已經告訴過你們,我們不可越過上帝所定的界限。上帝允許我們盡可能地去努力,將那些偏離救恩之路的人帶回來。至於先前提到關於亞摩利人及其鄰近民族的事,在現今並非如此嚴格地適用,彷彿上帝將刀劍交在我們手中,去殺滅所有反對我們的人;但我們每個人都必須留意自己的處境,以及上帝所託付給我們的職責。掌權者被賦予刀劍,是為了懲罰那些上帝交在他們手中的人,並執行這項教義。讓我們看看聖經對我們說了什麼:即如果我們完全不能與惡人接觸,我們就必須離開世界。為什麼呢?因為整個世界都充滿了惡人,所以我們不得不與他們同住。但該以何種方式呢?即我們與他們既無深交,也不親近。因為這些就是將我們捆綁在一起的軛。當人開始與惡人一同吃喝,與他們建立交情,並成為朋友時,他們不可能不被腐蝕,上帝也不可能不因此受辱。這是我們從這段經文中必須注意的事。然而,如果我們因必要的原因與惡人在一起,也當保持節制,使他們無法用邪惡感染我們,也不會以任何方式使我們偏離正路,或偏離對上帝的敬畏與正直的生活行為。這就是我們與惡人往來的限度。但若與他們糾纏不清,並建立親密的交情,就是明顯地試探上帝。如果我們說自己有足夠的力量與堅定,以致他們無法勝過我們,我們就是在欺騙自己。這簡直就像是在說,上帝不如我們自己了解自己。當我們以那種方式行事時,這難道不是魔鬼般的狂妄嗎?特別是當我們與他們締結婚姻時,這難道不是將自己沉溺於邪惡之中嗎?如果一個人看見一個藐視上帝的人,其女兒也像她父親一樣,而他卻去與她結親,這豈不等於是徹底背棄上帝嗎?我去把我的女兒嫁出去,是嫁給誰呢? 嫁給一個惡人,一個毫無正直可言、生活完全混亂的無賴。我使這隻無辜的羊成為獵物,將她丟進狼口;這是何等的殘忍?這難道不就等於將我的女兒獻給摩洛嗎?是的,因為他將她從對上帝的順服中拉走,將她交在魔鬼手中,並使她轉向一切邪惡。同樣地,如果一個人讓他的兒子與一個品行惡劣、拜偶像的年輕女子結婚,在他身上看不到任何宗教信仰或美德,這豈不就等於去毒害他的兒子嗎?誠然,妻子(在世人看來)對丈夫沒有權柄,但與一個邪惡的妻子結合,對男人來說卻是致命的瘟疫。因為確實,一個品行不端的女人,比起十個好丈夫能贏得一個放蕩的女人,更容易敗壞十個男人。經驗證明了這一點。妻子更容易透過她不知名的誘惑與試探敗壞丈夫,而丈夫卻難以挽回妻子,將她帶回正途。因此,我們不必感到奇怪,上帝在這裡告訴猶太人,如果他們將兒女嫁娶給亞摩利人、赫人、迦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及這類民族,他們很快就會轉去拜偶像。〔旁註:羅馬書 13:4;彼得前書 2:14〕〔旁註:哥林多前書 5:10〕

在此他加上了一個威脅,即他們將被連根拔起:這與我先前所說的一致。因為這讓他們明白,上帝將持續與他們同在。確實,上帝願意住在他們中間是一個極大的喜樂,因為他們在急難時可以呼求他,在困苦時可以感受到他就在身邊,因此他們不必懼怕敵人。然而,儘管如此,他們必須知道,上帝既然如此親近他們,就不會容許自己被藐視。因此,讓我們記住這個教訓:現在,特別是既然上帝恩待我們,賜給我們他的道,藉此向我們保證他將與我們親近,甚至要我們成為他的殿,藉著他的聖靈住在我們裡面;我說,讓我們學習將自己完全獻給他,以至於雖然我們裡面有罪惡與軟弱(事實上確實比我們所想的更多),但他能按其美意修正這些,並使我們日復一日地脫離它們。既然他已將我們置於他的保護之下,甚至在我們中間設立了他的居所,讓我們因此受到激勵,活在更敬畏的心中,因為他已變得與我們如此親近、如此熟悉。〔旁註:出埃及記 11:…〕〔旁註:哥林多前書 …〕

現在,讓我們在我們良善的神面前跪下,承認我們的過犯,祈求祂使我們能深刻感受到這些過犯,好叫我們學會因這些過犯而厭惡自己;願這受咒詛的狂傲不再轄制我們,使我們隨從自己的喜好生活,而是讓我們離棄自己屬肉體的理性與智慧,一心渴慕在凡事上、在各方面都討祂的喜悅;願我們因祂恩待我們,將我們從惡人中分別出來,並救我們脫離他們的敗壞,而學會將自己完全分別為聖歸給祂,並在敬畏祂的事上不斷長進,好叫祂的榮耀在我們身上彰顯出來,並使我們在祂白白的收納中更加堅固,藉此祂已為了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緣故,揀選我們作祂的兒女與後嗣。願祂將這恩典不僅賜給我們,也賜給地上萬民與萬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