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On Munday the twelfth of August. 1555. The Lv. Sermon, which is the fift vpon the seuenth Chapter.
出處:A17698_Sermons upon Deuteronomy (tr. Arthur Golding)
16 耶和華你神將他們交給你,你要擊殺他們,不可與他們立約,也不可憐恤他們。17 你若心裡說,這些國民比我更強,我怎能趕出他們呢?18 你不要怕他們,要牢牢記念耶和華你神向法老和埃及一切人所行的事,19 就是你親眼所看見的大試驗、神蹟、奇事,和耶和華你神用大能的手、伸出來的膀臂領你出來。耶和華你神必照樣待你所懼怕的一切國民。
既然我們被勸勉要效法神的溫柔與仁慈,並且神要祂的兒女在世上以此為人所知,那麼摩西在此所說的話似乎與此不符。因為連外邦人都能說,人在行善時,最像神的地方莫過於溫柔與慈愛。但在這裡卻只有嚴厲。神要他們殺盡一切,不留情面;這似乎在這一點上有所矛盾。並非如此:但(如我先前所闡明的)雖然神執行祂的審判,並指派人去執行,這並不妨礙我們在同時保持仁慈的心,甚至對那些滅亡的人懷有憐憫與同情。現在,一方面,如果神吩咐一件事必須完成,就必須毫無異議地去執行。然而同時,我們必須遵循給予我們的一般原則:即愛我們的鄰舍,儘管他們不配,甚至愛那些恨我們的人,並努力以善勝惡,以善行對待他們。如果我們分段來理解這件事,就會更清楚了。〔旁註:馬太福音 5:44-45〕
首先,我們必須在此回想第六章所闡明的內容,即我們不可按自己的想像去衡量神的審判,因為我們必須承認,有時神的審判如同無底深淵,但儘管如此,它們依然是公義的。因此,我們並不總能看見神作為的理由,但我們仍必須毫無異議地認可它們。因為所有受造物都應當順服祂,且祂不需向任何人交代,這是合乎情理的。因此,當神吩咐我們的事顯得奇怪時,讓我們保持敬畏與順服的心,並給予神足夠的尊榮,承認祂是公義正直的,即使我們無法領悟。這作為第一點。〔旁註:申命記 6:1-2〕
再者,當我們看見祂對他人施展如此嚴厲的手段,以至於在我們看來似乎過分時,讓我們在其中承認祂對我們的良善與憐憫;因為祂本可以同樣對待我們。我們之所以沒有像那些遭受神極度嚴厲審判的人一樣滅亡,是誰的緣故呢?誠然,我們的罪完全配得同樣的下場,但神以祂無限的良善寬容了我們。因此,讓我們心存敬畏。因為雖然神現在對我們施以良善與忍耐,但祂並未忘記我們的過犯,除非我們自己銘記在心。因此,讓我們明白神本可以公義地毀滅我們,並以此呼召我們歸向祂,防患於未然,免得祂伸出膀臂來擊潰我們。所以,神審判的執行應當成為我們的警示,使我們進入對自身罪惡的認識,好讓我們在感謝神對我們的寬容之後,能學習再次歸向祂。
然而,當我們深思熟慮後,仍會發現上帝命令祂的子民剷除迦南地所有的居民,並非沒有緣由。正如先前所宣稱的,祂已經寬容了他們很長一段時間。難道我們會覺得奇怪嗎?上帝在等待了四百年之後,對於那些藐視祂威嚴、沉溺於一切邪惡的人,最終不再憐憫他們,而是要將他們從世上徹底剷除,這難道有什麼不妥嗎?這些國家的人皆是如此。雖然他們在亞伯拉罕時代就已經心懷惡意、悖逆頑梗,且顯而易見那地已被他們的污穢所玷污,但上帝仍宣告,他們的罪惡尚未達到滿盈的地步。因此,祂延遲了祂的憤怒,不僅僅是十年,而是整整四百年。祂任憑他們安逸度日,但他們卻變本加厲,心腸愈發剛硬。看來,上帝的良善反而給了他們更多作惡的自由。因此,既然上帝發現他們已無可救藥,那麼在那時,祂若不伸出大能的手毀滅他們,就再也沒有機會了。事實上,我們很擅長祈求上帝懲罰惡人,若祂寬容他們,我們便感到不滿;如果祂遲延,我們就認為祂太過寬容。反之,如果祂在長久的等待後施行嚴厲的審判,我們又大聲疾呼祂太過嚴苛,並質問祂難道不能採取其他方式嗎?說白了,我們毫無節制。因為如果上帝不滿足我們的願望,我們就會開始抱怨,有時抱怨祂過於仁慈,有時又抱怨祂過於嚴厲。如果祂沒有按照我們所希望的那樣立即施行報應,我們就以為祂在沉睡,以為祂過於姑息。我們每天都聽到這樣的怨言:「祂這是什麼意思?為什麼祂要寬容這麼久?」另一方面,如果上帝運用祂的大能,按照人的應得施行懲罰,我們又會說:「哎呀,怎麼會這樣?上帝(祂自稱是如此寬容與憐憫的)現在怎麼對我們顯得如此嚴厲?」然而,我們卻沒有考慮到,當我們的罪激起祂的憤怒,當我們堆積柴火以點燃祂的怒火時,祂卻以溫柔引導我們悔改。因為祂給了我們回轉歸向祂的餘地,好讓我們祈求祂的赦免。如果我們不這樣做,祂豈不必須顯明祂是我們的審判者嗎? 摩西在此所提到的百姓,處境亦是如此。上帝的本意並非無故懲罰他們:早在亞伯拉罕時代,對他們的判決就已經下達了。如今四百年過去了,這段時間難道還不夠長嗎?這些國家在這段期間有悔改嗎?不,恰恰相反,他們不斷地沉溺於一切邪惡之中;正因為沒有受到管教,他們變得更加惡劣、更加頑固,其悖逆也日益增長。現在,上帝執行了祂四百年前對他們所下的判決,因為祂知道他們已無可救藥。因此,讓我們學習在祂的審判中榮耀祂;當我們在此看到審判的理由時,即便在我們看不出理由的時候,也不要停止斷言(甚至在我們不明白其緣由時)祂是公義正直的,祂以如此精確的平衡衡量祂的作為,以至於在其中找不到任何過失。如果我們膽敢反抗祂,我們將會在自己的褻瀆中蒙羞。這就是我們所要記住的。〔旁註:羅馬書 2:5。〕〔旁註:詩篇 111:7。〕
此外,當上帝決意施行嚴厲的審判時,我們切不可拿祂的憐憫來與祂爭辯。誠然,我們在投靠祂時,必須時刻祈求祂施恩接納我們,我們所有的禱告都必須以這樣的認罪作為開始與結束:若非上帝施展祂的良善,我們早已滅亡,我們將不再有得救的指望;因此,我們必須逃往上帝純粹的憐憫中尋求庇護。但我現在所說的是,當上帝決意對我們施行嚴厲管教時,我們不可與祂爭辯;因為我們每個人心中,都曾想過要讓上帝屈從於自己的意願。讓我們提防這種狂妄,倒要尊崇祂,承認祂的公義在任何方面、任何層面上都是無可指責的。既然如此,我們必須留意,每當上帝懲罰惡人時,我們不僅要承認祂做得公義,而且如果祂命令我們執行祂的審判,我們就必須執行,並且對一切事物閉上眼睛。因為,若有人想比上帝更仁慈,儘管他可能受到世人的稱讚,且其行為表面上似乎有美德,但他卻是在極其惡劣地褻瀆那一切良善的源頭。自以為比上帝更仁慈的人,比魔鬼還糟糕。為什麼呢?我們算什麼?讓我們在上帝與我們之間做個比較。看哪,上帝要我們執行嚴厲的審判,而我們卻執意要祂回轉施憐憫:這難道不是在激怒祂嗎?就好像如果可以的話,我們甚至想往祂臉上吐唾沫一樣。是的,因為沒有什麼比良善更屬於祂的本質了。如果我們奪去祂的良善,祂就不再是上帝了。難道我們以為上帝只是某種死物嗎?不,當我們談論上帝時,我們必須明白一切良善都在祂裡面,而我們自己絲毫沒有良善,除非是祂樂意賜給我們的一點點。那麼,如果一個人執意要說:「當上帝禁止我時,我仍要施行憐憫」,這是何等的狂妄?因此,讓我們在這段經文中好好記住,我們不僅要承認上帝公義地懲罰祂所要懲罰的人,而且如果祂願意將執行審判的責任與使命交託給我們,我們就必須毫無推諉或反駁地貫徹到底。因此,在涉及公義的事上,人必須克制自己的意見與意志,不可自以為是,隨意行自己以為好的事,或偏離左右;而應當謹守遵行主所賜的準則,確信公義的權柄繫於祂所指示的事上,且祂賦予他們職責,目的就是要他們壓制並懲罰作惡者,維護並捍衛良善之人。既然如此,他們對公義的使用也當與此相稱。
此外,關於摩西所提到的這些國家,我們當留意,除了他們所犯的其他罪行與惡行之外,還有對上帝的藐視,這是絕對不可容忍的。誠然,我們對此或許不會太過在意,但上帝卻極為在意,祂並不理會我們所想像的,因為我們所有的想像都是敗壞的。當上帝一旦設立祂的審判座時,我們或許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見,但上帝所命定的事必須立定,不可廢除。因此,我們當注意,每當上帝的榮耀被輕視時,在那方面就必須施行嚴厲的懲罰,而非憐憫。我們必須回想列王紀上所記載的例子:即亞哈王本想對敘利亞王便哈達施以憐憫。經上明確記載,當便哈達前來求情時,亞哈所說的不過是「便哈達是我的兄弟」,並稱讚以色列諸王都是仁慈且心腸柔軟的。看哪,那種所謂的「仁慈」美德竟勝過了他的心;因此,上帝命令他施行嚴厲的審判,他卻施以憐憫。然而,他遭到了應得的報應。為什麼呢?因為敘利亞人對上帝犯下了可怕的褻瀆罪,藐視祂說:「耶和華是山神,但如果我們進入平原,我們必能得勝,祂在那裡什麼也做不了。」就這樣,偶像被立在上帝的位置上。因此,亞哈被告知,敘利亞王必被擊敗並被剷除。後來,敘利亞軍隊果然潰敗,但他們隨即想出辦法求和。為什麼呢?因為當他們稱亞哈為仁慈的君王時,這種好聽的讚美很合亞哈的耳。因此,他被哄得昏昏欲睡,竟對上帝所受的褻瀆置若罔聞,正如我們在上帝受冒犯的事上,往往容易表現出「憐憫」一樣。為此,一位先知帶著他的標記來到他面前,即他因上帝的命令而受了傷;而第一個人(因拒絕執行命令)立刻被獅子咬死。儘管如此,那先知帶著傷痕、面目全非地來到亞哈面前說:「我曾看守一個人,那交給我的人吩咐我,若讓他逃脫,我就要賠上性命。」亞哈說:「你必須以命抵命。」隨後,先知對亞哈回答說:「這事與你本人有關。這信息是上帝差遣給你的,為要向你顯明,既然你饒恕了敘利亞王,而上帝本已將他交在你手中,要你為祂的尊嚴受辱而報仇,你就必須以命抵命,連同你的百姓也要一同承擔。」因此我們看見,若上帝的榮耀受到侵犯,我們絕不能讓事情就此溜走,而必須明白,如果我們輕看這樣的罪行,上帝必會使報應臨到我們自己身上。總之,我們當謹記,如果那些受命懲罰罪犯的人不履行職責,他們將無可推諉。因為經上所寫的,不會為了人的喜好而廢除,那就是:稱惡人為義,或釋放有罪的人,在上帝眼中與定無辜人為罪一樣,都是可憎的。如果一個貧窮的無辜者受壓迫,人們會說這不合理,這件事必須在上帝面前交帳。這裡上帝加上了第二部分,即如果罪犯被釋放,公義與公平被顛倒,這同樣必須交帳。你們看,這是一個所有受上帝命令懲罰罪惡的人都必須銘記的教訓:他們必須謹慎,使用同一準則和同一衡量標準。因為如果一個人懲罰了一個罪犯,卻赦免了另一個,並以為自己在上帝面前可以因此減輕一半罪責,那完全是錯誤的。作為證明,讓我們考慮何西阿書中關於耶戶王的例子。上帝命令他毀滅所有的偶像崇拜者:他執行了一部分,但並未完全執行;因為他只毀滅了那些他所懼怕的人,且這樣做是為了他自己的虛榮與安全。上帝賜他榮耀作王,他卻沒有體察。但當他一旦坐穩王位,噢,他必須維護自己的地位。他做了什麼呢?他對那些他想懲罰的人施行了足夠的嚴厲,特別是對那些他認為會威脅到他的人;但當他開始這樣做之後,他卻讓其餘的人逍遙法外,他不在乎後果如何,只要他能安穩地統治。現在,乍看之下,人們或許會說,他懲罰上帝所命令的人是一種值得稱讚的美德。誠然,如果他能始終如一地堅持那種做法,確實如此。然而,既然他滅絕了一類人,卻寬容了另一類人,經上說上帝必懲罰耶戶所犯的殺人罪。這怎麼可能呢?執行上帝的命令難道是殺人罪嗎?是的,若是以他那種方式行事的話。他被稱為殺人者,是因為他沒有專注於上帝所吩咐他的事。他本應貫徹始終,但他卻半途而廢。至於他所懲罰的那些人,他懲罰他們是為了自己的私利。他絲毫不顧念上帝的榮耀,只求王國的冠冕能穩固在自己手中。因此,他被公義地視為殺人者,而非審判官。所以,我們當謹慎,不可擅自比上帝所給予我們的擁有更大的自由。因為即便我們不自作聰明地表現得比上帝更仁慈,祂也完全知道如何節制祂自己的作為。如果我們拿祂的榮耀來謀取私利,當我們在祂面前交帳時,就必須付出沉重的代價。但如果這對我們來說顯得陌生,讓我們循序漸進,看看如果我們沒有被邪惡的情慾所蒙蔽,大自然是否足以成為我們的導師。如果一個人有孩子,他很清楚教導他們並在他們犯錯時管教他們是他的職責。因為如果他縱容孩子,不敢碰他們,反而嬌慣他們,而孩子們同時又本性邪惡,難道不能說他活該被孩子挖出雙眼、扯掉鼻子嗎?反過來說,如果孩子們天生受教且溫順,那就不需要管教他們。但當父親察覺孩子頑劣悖逆時,如果他還寬容他們,人們會說他毀了他們,說他把他們送上了絞刑架,說他就是他們滅亡的罪魁禍首。現在,讓我們將父親與審判官做個比較。父親應當用杖管教孩子,而審判官的職責則更為重大。因此,他必須對此保持警惕;如果他不這麼做,他就配得像摩西在此處論到這些百姓時所說的那樣,因這禍患而被挖出雙眼:「他們必作你們的網羅,作你們的機檻,作你們肋上的鞭,眼中的刺」,他們必像黃蜂一樣螫你,使你不知所措。看哪,以色列人因為在執行上帝親口所說的判決時不夠堅決,而受到了什麼樣的報應。但無論他們的情況如何,讓我們學習始終保持憐憫。因為此處所說的嚴厲,絕不能使我們忘記上帝如何命令我們愛我們的仇敵,愛那些逼迫我們的人,並盡我們所能去善待他們,好將他們帶回救恩的正路。我們必須具備這一點。是的,即使當審判官必須執行嚴厲的判決時,他的心也必須為看到一個照著上帝形象所造的受造物遭受如此對待而哀傷嘆息;但他仍必須繼續前行,執行上帝所託付給他的職責。因此,這兩件事並非不可兼得:也就是說,在執行公義時應當運用溫和,使我們不至於被邪惡的情緒所左右,而是始終堅持愛那些曾惡待我們的人。這就是我們應當如何實踐這教義。上帝的目的並非要激起祂百姓的殘忍,祂的意思也不是要完全剝奪他們的憐憫之心;然而,祂仍要罪惡受到懲罰。〔旁註:箴言 17:15〕〔旁註:何西阿書 1:14〕〔旁註:約書亞記 23:13〕〔旁註:馬太福音 5:44〕
此外,關於祂特意為祂的榮耀所指定的迦南地,祂不願再讓它被這樣的污穢所玷污。因為先前居住在那裡的列國,簡直玷污了那地。如今,上帝的旨意是要在那裡建立祂的國度,祂要在那裡受到純潔的敬拜;因此,一切可憎之事都必須被剷除。因為既然上帝要祂的公義在全世界實行,那麼無論在何處,只要祂被認識,祂的真理在那裡被傳講,且祂已使祂的教會處於良好的秩序與狀態中,人們就必須謹慎,不可讓任何冒犯或玷污在那裡橫行。因為凡敬拜事奉上帝的地方,那地方就像是獻給祂威嚴的聖殿,而上帝的聖殿必須照著當有的樣子保持聖潔。因此,當罪惡與犯罪之事在祂的教會中被滋養時,這對上帝而言就是最大且最不可容忍的背叛。所以,經上說得好:「你的眼不可憐惜這些國民」,他們必須被徹底滅絕。為什麼呢?首先,他們中間的邪惡太過巨大,他們是藐視上帝的人,因此祂最終必須向他們報復。其次,祂顧念祂教會的益處與福祉,因此祂不願祂的兒女被那些可能引誘他們作惡,進而導致他們滅亡與毀滅的人所糾纏。因此,上帝要祂的百姓除去一切絆腳石。請記住這一點作為第二個要點。此外,關於第三個要點,上帝顯明祂自己是審判官是合宜的,目的是讓他們透過目睹這樣的報應,能以此為戒,心裡這樣想:既然上帝給我們榮耀去懲罰那些冒犯我們的人,並藉此給我們留下榜樣,我們就當謹慎,免得我們陷入同樣的罪中;因為那樣我們將罪加一等。這就是為什麼上帝將祂的報應交給祂自己的百姓,去懲罰那些沉溺於一切邪惡的人,這應當成為所有人的鑑戒。〔旁註:哥林多前書 3 章〕
他說完這些話後,接著又說:「你不可事奉他們的神,免得這成為你的網羅。」雖然摩西先前已經說過這句話,但他在此再次重申並非沒有原因。因為如果我們沒有被激勵去付諸實行,我們很快就會忘記上帝對我們的命令。我們每天呼喊著要伸張正義,但人們又是如何履行這項職責的呢?即便他們的耳朵被磨出繭來,也無濟於事,他們對此並不放在心上,反而一天比一天健忘。因此,摩西提醒他們先前所說過的事,目的是要百姓務必遠離,不可事奉外邦人的偶像。他還加上了一個威脅:「這會成為你的網羅。」事實上,他所用的希伯來語詞彙通常是指繩索或線,但在這裡用比喻的方式,指陷阱、網羅,以及毀滅、衰敗、傾覆或絆腳石。他說,如果你陷入偶像崇拜,這對你來說將是致命的跌倒。要遠離那事。由此可見,當上帝懲罰惡人時,我們必須時刻以他們的代價為鑑,活在對上帝的敬畏中。因為如果我們隨從他們或變得與他們一樣,我們對他人的譴責並不能使我們稱義;相反地,他們將成為反對我們的見證人,使我們無可推諉。因此,讓我們思考這裡所補充的:當上帝命令祂的百姓毀滅偶像崇拜者時,祂接著說,要謹慎,不可沾染他們的迷信,否則你們必會立刻被傾覆。確實,我們也看到上帝在以色列人犯罪後,並沒有長期容忍他們。因為外邦人或許還能有一些藉口,因為他們沒有受過教導;但以色列人是故意犯罪,他們的行為是明顯的叛逆,因為他們先前已經得到了充分的警告,特別是上帝給了他們極大的榮耀,將刀劍交在他們手中,彷彿是在說:「你要懲罰他人的惡行。」既然上帝如此尊榮那百姓,當他們竟然變得與他們所懲罰的人一樣時,這豈不是更增加了他們的罪惡嗎?是的,因為他們對他人所執行的懲罰,反而剝奪了他們一切無知的藉口,並加倍了他們自己的罪過。因為上帝越是尊榮人,他們就越當謹慎,在祂面前活出全然的純潔。這就是為什麼這兩件事被放在一起的原因。〔旁註:申命記 7:15〕
由此我們可以推論,所有執行正義的人,都必須放下自己屬肉體的私慾,確保自己完全脫離報復、仇恨和怨恨的念頭。我們不僅在懲罰作惡者時必須注意這一點,在給予勸誡和警告時也當如此。因為如果我們過於嚴厲,那就是我們自己的過失,源於我們的罪性;因此,儘管我們所施行的管教是出於上帝的話語,但它已經被玷污了,上帝並不認可。有時我們以為只要說的是實話,就能為自己開脫。然而,如果不是我們過激的情緒驅使,我們根本不會去說。因為如今人們之間縱容惡習,每個人都甘願容忍鄰舍的惡行;但如果發生了爭執或吵架,那些先前隱藏的事就會爆發出來。因此,在責備人時,僅僅能辯稱我們說的是實話是不夠的,除非我們同時能表明,我們並非出於報復或其他私心。那麼,讓我們記住,即使只是口頭上的警告,我們也不可帶有情緒或報復心,而應單純出於對上帝的熱心。既然如此,當法官手握刀劍,必須進一步嚴格執行正義時,他更應該放下一切邪惡的情感,這就更有道理了。這就是為什麼上帝明確向祂的百姓展示祂所賜律法的目的,目的是要讓他們更好地受教,行在純潔的宗教中,而不是去效法那些他們本該懲罰的外邦人的迷信。這就是我們大體上需要注意的事。
摩西隨即補充說:「你若心裡說:『這些國民比我民更多,我怎能趕出他們呢?』你不要懼怕他們,要牢牢記念耶和華你神向法老和埃及一切眾人所行的事,就是你親眼看見的大試驗、神蹟、奇事,和大能的手,並伸出來的膀臂,是耶和華你神領你出來。耶和華你神必照樣待你所懼怕的一切國民。」摩西在此意在鼓勵百姓,使他們不至於因恐懼而膽怯。因為阻礙人盡本分的事,往往是他們心中所懷的那種恐懼。他們會說:「哎呀,這事太難了;再說,如果我做了,就會招致許多人的不滿,我也可能因此受害。」就這樣,我們非但沒有照著神的吩咐行事,反而隨風倒,最後完全偏離了正道。我們在放縱私慾時,膽子大得過分,甚至到了盲目的地步,以致即便其中有危險,我們也視而不見;即便想到了危險,我們的情慾也強過我們的理智,使我們執迷不悟。我們看見,一個人若在盛怒之下,即便死亡就在眼前,他也會像瘋子一樣橫衝直撞,或像被狂暴驅使的野獸一樣。我們行事為人也是如此。這就是為什麼我說,我們在執行自己邪惡且過分的念頭時,膽子實在太大了。但若神吩咐我們做什麼事,我們卻表現得極其為難,實在可憐。接著,各種疑慮就湧上心頭:「如果我忠實地跟隨我的呼召,我怎能堅持到底呢?看哪,我的路途有這樣的阻礙,我會有這樣的仇敵,會有這樣的事臨到我,那樣的人會反對我。」我說,所有這些預想都會浮現在我們腦海中。因此,讓我們留意,神在此對祂的百姓說這話並非無故:行這些事,不要看你自己的能力與才幹,而要看並認識我的大能,因為那是無堅不摧的。如果你有我站在你這一邊,就不要懼怕,我必使你勝過所有的困境,以及你可能遇到的所有惡劣阻礙。這就是你們從這段經文中所要領受的要點。
然而,既然此處所說的惡習在我們中間很普遍,我們每個人(可以說)都染上了這種病,我們就更需要切實地操練這個功課。我們看見,若有人反對我們,我們立刻就退縮了,以致無法事奉神。為什麼呢?因為我若行神所吩咐的一切,全世界都會恨我;我會成為眾人指指點點的對象,我的鄰舍都會成為我的仇敵。於是,我們立刻縮回頭來,還自以為在神面前有藉口。這種事幾乎不斷發生。確實,由於世人乖僻,當我們立志要照著神所吩咐的去過那種正直純全的生活時,我們確實有理由感到害怕。既然如此,讓我們回到此處所說的:為了順服神,我們不可看自己是什麼,也不可看自己的名聲與能力如何;我們必須用這應許來武裝自己。是神吩咐我去做這事,祂很清楚其中的危險與困苦,祂必會站在我身邊,向我伸出祂大能的手。我必須倚靠這一點,懷著堅定的信心,去勝過一切可能使我偏離本分的事。這就是我們從摩西這段教導中必須記住的。事實上,若沒有這一點,我們該怎麼辦呢?因為我們看見現今各種惡習橫行,一個立志純全事奉神的人,完全可以說自己就像羊進入狼群。但那又如何呢?我們有一位好牧人,祂已應許要保護我們。讓我們信靠祂,同時繼續走在祂為我們指明的道路上。否則,試問那些被困在信仰仇敵當中的可憐基督徒該怎麼辦?如果他們只顧慮自己所處的危險,他們怎敢開口榮耀神呢?他們豈不是非得要麼隨波逐流,要麼就得屈服退讓嗎?確實如此。但當他們這樣思想時:「我們的神是我們靈魂的守護者,既然我們在祂的保護之下,就讓我們等候祂在我們有需要時伸出援手。」那麼,當他們懷著這樣的念頭時,他們就重新得力,能夠事奉神,或者至少,那種恐懼感不再轄制他們。誠然,當我們立志照著神的典章行事時,我們難免會感到害怕,並感覺到我們的肉體不斷地退縮,我們也會預想到許多阻礙:但我們絕不可助長這種惡習,以致沉溺其中。我說,我們必須回到摩西在此告訴我們的真理:你的神必為你作工。
最重要的是,身居高位者必須以這應許武裝自己,否則他們既無恆心,也無剛毅。因為我們看見,到處都有威脅與誹謗。甚至當最偉大的君王和諸侯想要行正道時,只需某個朝臣從中挑撥,就能改變他們的心意,以致(無論他們如何努力)最終不得不屈從於一切邪惡。毫無疑問,即使是最偉大的君王(儘管他們自己並無此意),也會為了討好他人而變得極其墮落,以至於他們常常被迫說:「我本想行我所知為善的事,但因怕得罪身邊的人,我不敢行,因為他們可能會激起巨大的麻煩與動盪,所以我不得不向他們屈服。」再者,若我履行職責,會有許多人與我作對。看哪,君王往往處於何等境地。以至於如果他察覺到自己的某些官員犯下了暴行、掠奪、勒索與敲詐,他會說:「若我太過嚴厲,就會失去所有僕人的心;因此,我必須對這些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儘管我的百姓因此受苦,我也不得不裝作沒看見。」你們看,最偉大的君王因傾向惡的一面,認為若不偏袒惡人、不放任他們,就無法維持自己的統治,這正是所有罪惡的根源。那麼,那些沒有同樣權力的人又該怎麼辦呢?當然,每一陣微風、每一片落葉,都必然會讓他們驚惶失措,以至於出於恐懼,他們會找各種藉口說:「唉,我會招致某人的不滿,這可能會給我帶來麻煩,所以我必須做這事或那事來保全自己;我看出我的生命將有危險,我不過是一個人,我會成為他人的獵物。」你們看,這些預測如何成為破壞一切公義與正義的根源,以至於人們無法保持一貫的軌跡,也無法堅守正道,反而剛做了一件值得稱讚的好事,轉眼間又將其推翻,毀了一切。因此,我們更需要將這教義銘刻在心,即如果我們打算事奉上帝,就不可仰望自己的能力,而要信靠那差遣我們作工的主。因為只要我們尊榮祂,呼求祂,並投奔祂作為避難所,祂就不會讓我們失望,且深信祂的能力足以扶持我們。是的,即使我們在世上沒有敵人,這也必須是我們的根基,好讓我們一生都能持守正道。因為讓我們每個人省察自己,就會發現我們都有一個共同的敵人——撒但,我們也看見牠有何等詭計來突襲我們:而我們又有什麼力量來抵擋牠呢?此外,聖經告訴我們,如果我們要歸向上帝,就必須捨己,治死我們所有的私慾並將其囚禁,放棄一切世俗之事,而且我們的生命必須結出相應的果子。如今我們知道自己的軟弱,看見有無窮的試探來誘惑我們,我們知道魔鬼是空中掌權的王;唉,我們能做什麼呢?這起初可能會讓我們感到沮喪。但那又如何?我們在此不可像那些盲目的可憐蟲一樣,仰望自己的自由意志,自恃強大,倚靠自己的能力;我們必須說:「主啊,求祢成就祢所吩咐我們的事,然後隨祢心意吩咐我們。」讓我們以這種方式將自己交在上帝手中,讓祂藉著聖靈引導我們;這樣,我們就無需懷疑,我們必能勝過所遇到的一切邪惡,儘管我們受盡苦難,最終祂必賜我們美好的結局,使我們感受到對祂的信靠並非徒然。簡言之,我們看見這教義對我們何等有益。因為除非上帝在我們有需要時伸出援手,否則我們絕不可能勝過所面臨的任何微小試探。因此,讓我們呼求祂,不可只是一時興起,而是因為我們很難堅持到底並保持恆久的堅定,所以讓我們禱告,求上帝在引領我們走上正道後,能持續保守我們,不讓我們在兩三天後又轉回頭去,而是當我們行在正道上一段時間後,能更加長進,並顯明我們是在祂的引導下行走,而非愚昧地冒險亂闖,而是我們已信靠祂,並持守祂的應許。祂應許我們,祂絕不會撇棄屬祂的人,正如他們順服祂,祂也必向他們彰顯祂的大能,扶持他們,並保護他們抵擋撒但的一切試探與世上的一切不義。〔旁註:〈參見〉歌羅西書〕〔旁註:以弗所書 6:11〕
現在,讓我們在我們良善的神面前跪下,承認我們的過犯,祈求祂使我們能深刻感受到這些過犯,以致我們學會厭惡它們,並將自己越來越多地獻上來事奉祂;又因我們受到自己邪惡私慾的強烈試探,且每時每刻都受其攻擊,以致我們無法勝過它們,求祂賜給我們祂從天上所賜的軍裝,也就是祂聖靈的恩典,使我們能藉此抵擋撒但的一切攻擊,好叫我們的神能因此在我們身上得著榮耀,祂的國度能越來越廣傳,使祂的公義、良善與智慧能照耀在各處,並特別深印在我們心中,使我們也能在全身各肢體上彰顯出這些美德的印記。願祂將這恩典不僅賜給我們,也賜給地上萬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