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On Fryday the xxv. of October. 1555. The XCiij. Sermon which is the first vpon the fifteenth Chapter.
出處:A17698_Sermons upon Deuteronomy (tr. Arthur Golding)
「每逢七年末一年,你要施行豁免。豁免的定例乃是這樣:凡債主要把所借給鄰舍的豁免了;不可向鄰舍和弟兄追討,因為這是耶和華的豁免年。借給外邦人,你可以向他追討;但借給你弟兄,無論是什麼,都要豁免了。你中間若有窮人,不可忍心,不可吝嗇手,總要向他鬆開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補他的不足。你要謹慎,不可心裡起惡念,說:『第七年的豁免年快到了』,便惡眼看你窮乏的弟兄,什麼都不給他,以致他因你求告耶和華,罪便歸於你了。你總要給他,給他的時候心裡不可愁煩;因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這一切所行的,並你手裡所辦的事上,賜福與你。原來那地上的窮人永不斷絕;所以我吩咐你說:『總要向你地上困苦窮乏的弟兄鬆開手。』」
我們這裡有一條關於豁免債務人的律法。我們知道,上帝是按照猶太人當時的粗鄙程度來治理他們的,以至於他在許多事情上給予他們寬容,因為他們是一個難以管教的民族。然而,他並沒有停止用各種方式引導他們走向溫和,目的是讓人不至於過分地苦待鄰舍,也不至於使用過於嚴苛的手段,或彼此殘忍相待。這就是我剛才所讀的這條律法所指向的目標;因此你們必須明白,在第七年,他們是不被允許用債務去逼迫任何人的。有人認為,摩西在這裡命令在第七年要徹底免除所有債務。但這種假設毫無道理。因為如果債務被徹底免除了,那麼那些為了償還債務而將自己賣身為奴的人,更應該被釋放才對;因為我們知道,人的自由比金錢債務的免除更為寶貴。難道一個窮人因為無力償還債務,就必須被當作奴隸,用身體來抵債嗎?而那些錢還在錢包裡,或者使用某些詭計,以至於能安然待在家裡的人,反而被免除了債務嗎?那是不公平的處理方式。但在猶太人當中,情況是這樣的:那些為了償還債務而賣身為奴的人,直到第五十年,即禧年,才被釋放。因此,這裡所指的並非徹底免除所有債務。因為那樣做只會導致更多的混亂,而不是建立一條仁慈與溫和的準則。因為沒有人會在第六年借錢給別人。再者,人們會更急於催討債務,以至於債務人所受的待遇,比根本沒有豁免這回事時還要糟糕。此外,還有其他充分的理由;以至於每個人都將被迫變賣自己的房屋和土地。總而言之,毫無疑問,上帝在這裡的意圖只是命令第七年應當享有豁免權。由此可見,那些將七年週期解釋為七年期滿的人,實在是錯得太離譜了。制定這條律法的原因,是為了讓第七年成為一個神聖的安息年。正如上帝在每週保留了一天歸他為聖一樣,他也希望每七年應當有一個崇高的聖會,因此那一年土地不應耕種。猶太地原本肥沃,足以年年耕種,也就是說,人們本可以除了第七年以外,每年耕種和播種。那一年之所以空閒,並非因為擔心人們會過度消耗地力,而是為了讓百姓不斷地習慣於安息日,因為這包含了律法的核心要點,即人們應當收斂心神,全心全意地思想上帝的恩惠,從而向他們表明,他們應當捨己,完全順服在他的聖靈之下,受他治理,使他們的情慾和思想不再轄制他們。事實上,因為猶太人破壞了安息日,先知們無法勸服他們遵守所吩咐的,我們的主說,他要以這樣的方式懲罰他們:既然他們不願意,土地就要代替他們安息。因為他對他們說:「既然你們不按照我在律法中所規定的遵守安息日,我很快就會找到一個能遵守我律法的,那就是土地本身。因為你們將被趕出去,沒有人會留在地裡耕種;所有被破壞的安息日都必須被計算在內,以便得到補償。」百姓被放逐出那地長達七十年。看哪,有多少條誡命,就有多少次關於神聖安息時刻的持續標記。什麼安息時刻?不僅僅是每七天或每七年;而是土地要連續安息七十年。你們看,這第七年是對律法第四條誡命的確認,也就是守第七日為聖。因為在那一年(如我所說),人們不耕種土地。為什麼呢? 為了讓百姓有更充裕的閒暇致力於事奉上帝,而不至於被俗務過多纏累,使他們確實有更多的自由去思想這門功課,並在上帝的教義上受教。同樣地,上帝也命令每逢七年的住棚節,要公開誦讀律法書,這點我們稍後在第三十一章將會看到。〔旁註:利未記 25:39〕〔旁註:利未記 26:34-35;耶利米書 17:27;以西結書 20:13〕
既然我們已經明白上帝的心意,即祂設立第七年是為了讓百姓能得到一些寬限,那麼我們就當確信,安息日的設立絕非無故。這不僅是為了讓人明白,主禁止人在那一年因債務而控告他人(因為每週也同樣如此),更是為了譴責以賽亞書五十八章所提到的那種人:他們雖然虛偽地守節,卻絲毫沒有停止追討債務。主說:「我豈是欠你們的嗎?你們說:『我們禁食,為何你不看見呢?我們刻苦己心,你為何不理會呢?』看哪,你們禁食的日子仍求利益,勒逼人為你們做苦工。」你們所做的一切毫無價值,因為其本質缺失了;你們本該憐恤鄰舍,卻只會剝削他們,並將他們逼迫到底。這算得上是守安息日嗎?因此,主說,我棄絕你們,我不承認你們所做的一切。〔旁註:以賽亞書 58:3〕
因此,我們在此看到了律法所定的目的,以及它所命令的事。正如上帝不希望人在第七日進行訴訟,是為了讓他們能更好地專注於守節,好將眾人聚集到上帝面前,使他們在祂裡面得安息;祂對於第七年的心意也是如此:即猶太人應當致力於正直的交易。既然在那一年不可收割地裡的出產,且自然生長的果實應當公用,讓沒有產業的窮人也能分享,那麼,若有人陷入困境,不以律法的嚴苛去追逼他,就更是理所當然的了。但在每五十年一次的禧年,自由則更為廣泛。如果有人賣身為奴,那時便可獲得自由,除非他對主人情深義重,甘願終身為奴。隨後,所有的產業都要歸還原主。誠然,城裡的房屋若不在一年內贖回,就不能歸還;但至於鄉間的田地和其他產業,買主必須在禧年將其歸還,使其回到原主手中。人們出售產業時,價格會根據距離禧年的遠近而定,距離越近,價格越低;因此,所購買的土地在購買後的三十年、二十年或十年內就會被釋放。這種做法有一個特殊的原因:上帝藉著抽籤分給他們迦南地,意在讓這種秩序永遠持續下去,以免人們的產業混雜在一起。〔旁註:利未記 25:10〕〔旁註:利未記 25:38〕〔旁註:利未記 25:29-30〕
祂明確地說:「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我不要你們自視為地主,彷彿可以說「這是我的」;你們也不要以為自己是從我手中買下土地的人;你們在其中不過是暫時寄居,如同在主人手下的佃農。這就是為什麼主希望產業能歸還給原主的原因。至於此處所說的,僅涉及第七年,在那一年每個人都應當獲得豁免,不可追討債務,但每個人仍應保留其原有的權利。因為上帝的意思並非要讓借錢的人蒙受損失,以致無法收回債務(否則這等於是一人掠奪了另一人的財產;而那些揮霍無度、不負責任的商人,若在第七年來到時可以毫無顧忌地嘲笑債主,那將會造成極大的混亂,並使懶惰的人變得更加敗壞);上帝的意圖僅僅是為了給予一種寬限,好讓窮人不會被逼迫到極限。〔旁註:利未記 25:23〕
但現在讓我們回到經文所記載的內容。在第七年要施行豁免,也就是說,要寬容或給予進一步的緩期。祂的意思並非指永遠徹底地免除或釋放債務,而僅僅是指債權人不得在該年立即追討債務,也不得如此貪婪急切地透過法律訴訟來索債。祂明確提到「年末」,是為了表明這種寬容或緩期不僅僅是在年初,而是貫穿整個第七年直到年終。在此,上帝意在根據具體情況來界定祂的律法:也就是說,因為第七年與第七日一樣,是一種安息的時間,所以主的心意是要人遵守這條例。因此祂說「在年末」,這並非指一年的終結,而是指律法所規定的時間之延續。祂說,你們要給予緩期,其方式如下:若有人欠你什麼,你不可強迫他,至少對於你手下的債務是如此。這就好像祂在說,你不可強取豪奪,而應當寬容這筆債務。為什麼要這樣呢?因為這種寬容特別來自於上帝:也就是說,上帝特別將那一年保留給自己,祂要這事公開宣告,正如當時所做的那樣,祂要這秩序被持守。
祂補充說:「你們中間不可有窮人。」這句話有些晦澀,因為摩西所用的第一個詞意為「沒有」或「完全不是」;有時當它與另一個詞連用時(如本處經文),它表示「除非」或「除了」。因此,有些人認為主在此設立了一個例外,即「除非中間沒有窮人」。因為如果債務人是富有的,他們總是可以心甘情願地償還。但對於窮人,則應當忍耐並給予一些寬限;若以那種方式去折磨他們,簡直就像是在吸他們的血,抽他們的骨髓。此外,第七年的緩期也是讓他們能積攢一些錢來償還債務的一種手段。
此外,第七年更應當寬容窮人,因為那一年土地不耕種,糧食可能會因那年沒有收成而變得昂貴。因為在那個時代,他們的情況與我們今日不同,我們今日若一塊地休耕,另一塊地還有莊稼,這樣每年都能輪流收成以維持生計。在猶太地,他們在第七年連一顆小麥、燕麥或其他穀物都不能收割,在那一年耕種土地也是不合法的;正因如此,窮人很難透過勞作和奔波來維持生計。這就是為什麼有些人將主所說的「若你們中間沒有窮人」視為一種例外。你們可以向那些富有且有能力償還的人追討債務;但要小心,不可壓榨那些陷入困境的鄰舍。另有些人則這樣理解:「以致你們中間沒有窮人」;也就是說,你們行事要使沒有人因你們而陷入絕境,而應當讓窮人和卑微的人能與富人一同生存;不可有人心存貪婪,因自己的過度索求而破壞秩序,就像大魚吃小魚一樣:要謹慎,不可對鄰舍行這樣的殘忍之事。此外,人也可以將該詞理解為「沒有」;就好像主用我們慣常的方式說:「不,不,你們中間絕不可有窮人。」但就這條律法的含義而言,對我們來說已經足夠明確,這對我們來說應該就夠了,這也是我們所應當尋求的全部。
因此,讓我們明白我們的主在此處的意思,是用簡短的話語說明:人應當彼此友善相待,不可壓迫他人;雖然人無法阻止窮人與富人同時存在,但他們應當行事公義,不使窮人被踐踏在腳下。我們看見那些富有的人設下網羅,盡其所能地攫取利益,以致窮人不敢靠近他們;如果窮人從他們手中得到哪怕是一根針的價值,他們也會立刻將其剝削回來。因此,我們的主有意為祂的子民解決這種弊端。現在,我們需要將此事應用在我們自己的生活中。誠然,這條律例是特別針對猶太人的,但它同樣與我們有關,即我們不可過分地苦待那些欠我們債的人。在那些自稱為基督徒的人當中,或許他們不會在安息日進行訴訟,其理由是:在那一天,每個人都應當有閒暇退到上帝面前,思想祂的作為,好讓我們眾人都能被激勵去事奉並尊榮祂。因為在我們的一生中,我們都應當致力於禱告與祈求。然而,設立公共聚會是為了讓人們能聽聞救恩的共同教義,在安息日放下一切其他的掛慮與思緒,是合乎情理的。儘管如此,讓我們謹慎,不僅要遵守這單一的儀式,更要遵守上帝隨之而來的旨意,那就是:我們的鄰舍不應因我們而受苦,以致他們有機會藐視上帝,並陷入絕望。因為我們的主希望我們給予寬限,使窮人不至於過度受苦。我們看見祂在其他地方說,我們不可拿走窮人的褥子作為抵押:例如,當一個人無力償還債務時,如果他拿床鋪來作抵押,我們的主禁止收取,同樣也禁止收取窮人所必需的衣物。因為祂說,如果他感到寒冷,而你卻扣留了他的被褥,即便他一言不發,他的身體也會咒詛你,因為你心腸剛硬,當你看見他在肉體上受苦時,竟對他毫無憐憫。儘管窮人在逆境中忍耐,但天上的上帝卻察看你的殘忍,並最終必會施行報應。相反地,那將抵押品歸還給貧窮鄰舍,並對他滿懷憐憫,以致不忍心看他忍受匱乏的人,即使那受幫助的人表現得粗魯,不感激所受的恩惠,主說,他所行的善事也必在祂面前為他辯護。〔旁註:出埃及記 22:26-27〕〔旁註:申命記 24:12〕
你們看,我們必須在一般情況下以及在特定時刻,都存有仁慈的心。這是什麼意思呢?如果遇到荒年,許多人會試圖藉此致富,他們自以為這是為自己謀利的好時機;這種事在現今太過普遍,正如過去歷代以來一樣,願上帝使我們能改掉這惡習。但我們將會看見許多人像偵察兵或間諜一樣埋伏,如果遇到荒年,他們就說:「噢,這正是讓我發財的好機會。」然而事實上,這正是他們應當敞開胸懷,憐憫那些有需要之人的時刻。我們看見窮人即使得到救濟,也難以維持生計;甚至那些過去能夠在自己家中生活而不至於過度拮据的人,現在也被迫借貸。這是為什麼呢?他們有和以前一樣的日常收入,但糧食與酒的價格卻高得離譜,以致他們買不起;每個人都退縮並緊縮開支。至於那有能力生活的富人,他心裡想的盡是如何讓自己更富有,他說:「噢,這對我來說是個肥年,因為對其他人來說這是個荒年。」唉,這是何等可悲的態度。因此,讓我們學習我們的主頒布這條律法,並非要我們不去救濟那些已經(可以說是)被風吹搖動的人;而是如果我們看見一個人難以維持生計,我們就不應當趁機去徹底擊垮他。這是什麼意思呢?如果我看見一個人手頭稍微緊一點,而我想要他的一塊糧田或葡萄園;看哪,他現在的情況正合我意;如果我趁機佔他便宜,他就會因此破產,且絕無翻身的可能。當一個人為了私利,竭力奪取窮人的產業時,即使完全沒有上帝的律法,單單自然界的公義也會譴責這種行為。然而,我們的主在此向我們顯明祂的旨意,就是每當我們看見任何人陷入困境時,我們都應當更加寬容他,直到他有能力恢復過來;我們不應當伺機而動,在任何可以進一步逼迫他的機會中奪取他的財物。相反地,我們應當秉持正直,說:「如果我寬容他,他遲早會還我錢的。我看他很有意願,我看他若非處境艱難,定會償還我的債務,也會同樣對待我。」既然我知道他是這樣的人,我現在還要嚴厲地對待他嗎?那簡直就像是要挑斷他的腳筋,使他寸步難行。我看他幾乎連拖著腳走都困難,如果我還要動手挑斷他的筋,使他徹底倒下;如果他因為我沒有在他需要時伸出援手而徹底敗亡,難道我不是罪魁禍首嗎?他的貧窮豈不會向神呼求,要求祂為他向我伸冤嗎?
現在我們看見這條律法在猶太人中間是如何作為一種治理政策,儘管如此,它在今日依然向我們顯明了神的旨意,因為它教導我們要寬容貧窮和有需要的人。簡而言之,讓我們銘記,我們以這種方式寬容窮人,是神所悅納的祭物,祂也會以同樣的方式悅納我們為祂所做的一切事奉。然而,如果我們行了再多的儀式,卻沒有公義或正直的心,我們只是在激動神的憤怒,正如我先前所引用的先知以賽亞的話。如果我們去參加講道,表現出對神的話語有極大的熱心和善意,但與此同時,我們每個人卻都在實行邪惡的計謀來傾覆鄰舍,像貓狗一樣彼此吞噬,那麼我們的主對於我們聽祂的教導卻不遵行,又怎會對我們另眼相看呢?不,恰恰相反,讓我們思考,我們來到這裡,是為了被引導去實踐弟兄之愛,好讓富足的人能寬容貧窮的人;若我們中間有貧窮,他們應當得到供應,使他們能繼續生活,並得到安慰,以致能帶著感恩的心吃神所賜的糧,而不至於陷入絕望,也不至於使神的名因此受到褻瀆。我們不必等到號角吹響才開始寬容,我們必須滿足於神日復一日對我們大聲的呼籲。這句話必須在我們心中迴響:神要求我們與鄰舍分享,以致他們絕不因我們而受苦。再者,我們不必等待第七年,因為我們現在就必須有持續的安息。既然神已經將我們從律法舊有的束縛中釋放出來,祂要我們一生都在祂裡面安息;因此,讓我們也給鄰舍安息,使他們得到救濟,不因我們的藐視和拒絕而對我們懷恨在心;願神向我們顯明的父愛,成為將我們連結在一起的紐帶,使我們作為同一個身體的肢體,彼此懷有弟兄般的善意,正如手絕不會傷害腳,因為那樣做只會傷害自己。因此,讓我們彼此之間也存同樣的心。現在,讓我們繼續看神所補充的內容。
祂說祂的福分必臨到百姓,使他們凡事興盛,有餘力借給人,而不至於被迫借貸;他們必管轄許多國家,卻沒有國家能管轄他們。我們的主加上這個應許,是為了堅固這條律法。總而言之(正如我先前所說),雖然我們的主可以採取嚴格的命令方式,但祂卻遷就我們,努力贏得我們,使我們能甘心樂意地順服祂,而不是出於強迫和勉強。你們看,祂所要求我們的,是我們應當獻上祂所謂的「甘心祭」。但我們要留意,我們所討論的這種正直的行為,僅適用於猶太人。因此,這個應許「我必賜福給你們」也是對此的回應。因為猶太人有權追討外邦人,即那些未受割禮的人。摩西的意思就是這樣。但如果有外邦人接受了摩西的律法,他們就享有特權,如同猶太百姓身體的一部分。至於那些不敬拜以色列之神,僅僅是為了貿易或其他事務而與他們往來的人,他們並不享有這條禁止追討債務之律法的益處。其原因在於他們並不為了敬虔的緣故守安息日。誠然,他們無論願不願意都必須休息;他們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准工作;他們被迫順服神的條例,但與此同時,他們並沒有事奉以色列之神的願望。因此,就公共政策而言,他們不在被寬容之列。但如今神的恩典已澆灌在各處,我們不再區分猶太人和外邦人。因為(正如使徒保羅所說)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已經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為的是讓我們被神收養為兒女後,能在我們中間維持弟兄般的合一,每個人都承認他的鄰舍就是他的弟兄。〔旁註:詩篇 54:8〕〔旁註:以弗所書 〈…〉〕
至於這應許,在當時僅限於以色列民。但如今,既然上帝的應許對所有人都是共同的,因為祂已顯明自己是不分彼此地作所有人的父:讓我們明白,我們的主在此普遍宣告,若我們敬畏祂並遵守祂的誡命,祂必賜福與我們,使我們亨通。這應許必須聯繫到當時的處境來理解。因為我們看見貪婪如何驅使我們從鄰舍那裡攫取所能得到的一切,因為我們總是害怕匱乏。我們說:「哎呀,如果我不能擁有屬於自己的東西,那該怎麼辦?」誠然,我們的主確實允許每個人擁有自己的權利,但人不可過於沉溺於自我和私利,以至於完全不顧惜那些被他視為下屬的人。因為凡是不顧惜那些處於他憐憫之下的人,心裡不僅能容忍靠他人的勞力為生,甚至能吸乾他們的血。如果我剝奪了一個人的生計,使他無法經營自己的小生意,以致他徹底被踐踏在腳下,這就等同於我殘害了他的身體,使他終生受苦。因此,讓我們好好留意,關於這應許,我們的主關注的是我們每個人想要為自己攫取利益的急切心理。我們為何如此?因為我們害怕匱乏。因此我們的主說:「不,要看重我的祝福,勝過你們所能積攢的一切。」當你們用盡一切狡詐和手段,千方百計地為自己謀取利益,即便積攢了再龐大的財富,若沒有我的祝福,這一切對你們毫無益處;我的祝福是使你們繁衍增多,並賜給你們足夠維持生活的所需。雖然你們手頭擁有的東西不如你們心裡所願的那樣多,但我會使你們手中所有的發揮效用。即使只有一點點,也會被擴大,使你們能安然度日。現在我們明白了上帝的心意。
因此,每當我們受不信的試探而想要攫取他人的財物時,讓我們這樣反思:怎麼回事?難道我們要冒犯上帝來致富嗎?我們的生活是從誰的手中得來的?難道不是出於祂純粹的慷慨嗎?祂並未應許將祝福賜給那些不走正直道路的人,也不應許給那些對鄰舍過於嚴苛、將他們踐踏在腳下的人。但如果我執意要用不正當的手段致富,我就是在冒犯上帝,激起祂對我的憤怒;那時,上帝還會賜福給我嗎?絕不可能,反而祂可怕的咒詛必會臨到我身上。因此,讓我們審慎地思考這些事。為了做到這一點,讓我們思想:是祂賜給我們尋求和餵養自己的所需,且祂必須親自保守祂所賜給我們的東西,並使它們對我們有用;否則,無論我們如何奔波勞碌,一切都將是徒勞。我說,上帝必須親自張手,賜給我們賴以生存的所需。當祂賜下之後,祂還必須維護它。因為如果祂不讓我們持續享用祂所賜的,這些東西隨時都可能從我們手中溜走。第三,祂還必須賜給我們享用的途徑,並使祂交在我們手中的事物轉為我們的益處。因為如果我們將它們用於其他用途,我們將驚訝地發現它們如何歸於無有。為什麼?因為上帝的祝福離開了我們。你們看,當我們的肉體悖逆,驅使我們去傷害鄰舍時,我們必須考慮的是:我必須這樣自問:「是的,但當上帝與我為敵時,我最終能得到什麼呢?」我確信,我應當認為自己所擁有的一切都虧欠於祂;即使我將全世界都掌握在手中,若沒有上帝的祝福,這一切也毫無價值。既然如此,我必須仰望祂,並好好思想我該如何藉著效法祂,向鄰舍敞開我的心懷,正如祂向我顯出如此慷慨一樣,從而獲得祂的祝福。
使徒保羅也給了同樣的勸誡,不僅是為了讓我們寬待那些欠我們債的人,也是為了引導我們去行善賙濟窮人:因為他將我們指向那位賜給我們種子播種的主。他說:「來吧,各位先生,你們以為當你們憐憫窮人並施捨給他們時,你們就白費力氣了嗎?不,絕非如此!這就像農夫將種子撒在地裡一樣;因為他指望在收割時能再收穫莊稼。因此,當你們行善賙濟時,你們就是在播種;而你們的神應許說,你們施捨給窮人的,祂親手接納,並且祂會使這一切分毫不差地回報給你們,使你們得益處。這樣,你們不僅能在末日那偉大的收割之時收穫果實,甚至在今生這短暫的歲月裡,你們的神也會讓你們察覺到,你們的善行是祂所悅納的,你們也必因此而更加豐盛。作為證明,他說,難道不是祂每年賜下穀物供人播種嗎?當農夫播種之後,若非神再次賜下種子,他怎能於來年再次播種呢?因此,請思想,當神賜給你們資財去行善時,祂的用意就是要使這資財對你們產生果效。這就像祂親手將種子交給你們,並告訴你們,若想收穫果實,就必須先將它撒在地裡。農夫會將穀物一直留在糧倉裡嗎?他會因為害怕耗費一些穀物,就讓土地荒廢不播種嗎?同樣地,當你們看到一塊未播種的土地,也就是神帶到你們面前的窮苦鄰舍時,不要讓他一直處於未播種的狀態,而要慷慨地對待他,神必不會讓你們施捨給他的種子落空,反而會使它立刻為你們結出果實。因此,你們看見了這裡所立的應許指向何處,即『你們的神必使你們在祂所應許之地繁衍增多』。」〔旁註:哥林多後書 9:10〕〔旁註:箴言 6:4〕
在這裡,摩西明確地提醒百姓,他們擁有迦南地是出於神的賞賜。這就像是在說,你們所擁有的財物若不是來自大地,又是從哪裡來的呢?那地是你們的嗎?不,確實不是,並非作為永久的產業。你們不過是管家而已。你們的神要讓人不斷認識到祂才是那地的主人和主人。既然祂將土地託付給你們,難道祂不能至少向你們索取一些果實嗎?而當你們憐憫窮人時,這就是索取果實的方式。這正是摩西所關注的,他說:「這地已經應許給你們,你們的神必將它賜給你們為業。」誠然,今日我們不像猶太人那樣擁有迦南地,但無論我們居住在哪裡,我們都像是被神的手所庇護,是祂在供養我們。既然我們的生命和一切所有都來自祂,我們就當知道,我們理當安慰鄰舍,並在對待他們時存憐憫的心,至少如果我們希望神繼續向我們施恩的話。簡而言之,每當我們沒有被充分激勵去歸向神的祝福時,讓我們回想那些我們親身經歷過的事。人往往無法真心信靠神,反而被自己的邪惡私慾、詭詐和卑劣的手段所牽引,以致於他們為了得到東西而不擇手段。但當我們以那種卑劣的方式行事,而不像我們應當做的那樣看重神的祝福時,讓我們回到摩西在此處對我們的勸勉,即:如果我沒有任何屬於自己的東西,我的一切都是從我的神那裡領受的。既然祂養育我、保守我直到今日,我難道不該繼續將自己交託在祂手中嗎?即使我擁有的比現在多上一千倍,也很快會被耗盡;但如果我擁有的很少,甚至更少,那至今未曾撇棄我的神,必會繼續祂的祝福,這對我來說就足夠了。既然經驗(正如人們所說,是愚人的導師)向我們展示了神的祝福是何等大有能力,那麼如果我們不遵行這段經文所告訴我們的,即如果我們不憐憫我們貧窮的弟兄,我們豈不是太愚昧了嗎?我們既已領受了祂的應許,且已親眼見證了這應許的成就。這正是神要試驗我們對祂之愛的地方。祂說,憐憫比世上所有的祭物更重要;因此,祂要我們以這種方式敬拜祂,也就是憐憫我們貧窮的弟兄,賙濟他們,並在我們有能力卻可能受困擾時寬容他們:確信神接納我們為了祂的緣故而對鄰舍所做的一切。祂不僅會向我們顯出慷慨,使我們感受到行善的果效,還會不斷地將恩惠加給我們,以至於我們將有持續不斷的理由來稱頌祂,並榮耀祂的聖名。〔旁註:何西阿書 6:6;馬太福音 7:13 及 12:7〕
現在,讓我們在我們良善的神面前跪下,承認我們的過犯,祈求祂施恩塗抹這些過犯,使它們不再攔阻我們領受祂的恩典;並祈求祂若使我們在這必朽壞的生命中感受到祂的恩惠,願我們更能被祂所有的屬靈福分所環繞,使我們在其中日益增長,不被這世上脆弱的事物所羈絆,反而能善用這些事物,使我們能持續前行,並以這種方式彼此交通,藉此操練我們對神及其純全教義的信心,並堅固我們對天國基業的盼望,使我們能不斷向著那裡邁進,正如祂藉著聖道的宣講每日呼召我們前往那裡一樣。願祂不僅將這恩典賜給我們,也賜給地上所有的百姓與萬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