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On Munday the iiij. of Nouember. 1555. The XCvj Sermon, which is the fourth vpon the fifteenth Chapter.
出處:A17698_Sermons upon Deuteronomy (tr. Arthur Golding)
16 他若對你說:「我不願離開你」,是因為他愛你和你的家,且因他在你那裡過得很好;17 你就要拿錐子將他的耳朵在門上刺透,他便要永遠作你的奴僕。你待婢女也要這樣。18 你若讓他自由離去,不可心懷不滿,因為他服事你六年,像雇工加倍的工價一樣。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所做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19 你牛群羊群中頭生的,凡是公的,都要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你的神。牛的頭生的,不可耕種;羊的頭生的,不可剪毛。20 每年,你和你的家眷要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在耶和華你神面前吃這些頭生的。21 這頭生的若有什麼殘疾,就如瘸腿的、瞎眼的,或有什麼惡疾,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你的神。22 可以在你城裡吃;不潔淨的人和潔淨的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與鹿一般。23 只是不可吃它的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樣。
我們已經看過神在猶太人中間所設立的律法,規定奴僕的身分不應永遠持續,而是賣身的人應服事六年,之後便要得自由。我曾告訴你們,雖然我們現今沒有這樣的律法,但我們仍能從其中包含的內容中,汲取非常有益的教訓,那就是:凡對他人有權柄的人,都當避免一切暴政,並對神所交託給他管轄的人存慈愛的心,不以殘酷統治他們,也不強迫他們做盡一切所能做的事,而要像對待弟兄一樣溫柔地對待他們。雖然我們現今不像猶太人那樣同屬一個宗族,但我們必須滿足於我們在天上有同一位父和同一位主,正如聖經向我們宣告的那樣。因為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我們彼此聯合,以致我們之間有著一種無法破壞的兄弟情誼,除非我們離棄了神對我們的收養。因此,凡立志要被視為神兒女的人,必須以愛心寬容所有他們所管轄的人。此外,我們必須面對審判,因此,如果我們希望從神手中獲得憐憫,並蒙祂恩慈的眷顧,我們就必須同樣對待那些在我們管轄之下的人。〔旁註:以弗所書 6:9;歌羅西書 3:11〕
現在摩西為這條規定奴僕服事六年後得自由的律法增加了一個例外;他說,如果奴僕對自己的處境感到滿意,當主人準備打發他走並給予賞賜時,他對主人說:「不,主人,我寧願留在你家,因為我在這裡過得很好」,那麼主人就要拿錐子刺透他的耳朵,作為他永遠屬於主人的標記。然而,這並非沒有考慮到具體情況,正如出埃及記 21 章所記載的那樣。因為那裡明確指出,主人應當帶他到審判官那裡,以便由他們審問此事。否則,每個主人都可能讓世人相信,他的奴僕是自願永遠作他的奴僕。因此,這件事必須經過證實;然後他的耳朵才在門上被刺透,目的是讓這件事在眾人面前公開進行。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可能會有很多勾結,甚至強迫,一個人可能會因為遭受毒打的壓力,而被迫同意終身為奴。但當這件事在眾目睽睽之下進行,且有審判官介入時,就不會有欺詐,那些自願進入奴役的人也不會被欺騙。〔旁註:出埃及記 21:6〕
至於給他們作記號,這在東方國家是常見的事。在其他國家也能看到,那些被作記號的人,其地位和處境比其他奴僕更差;但在這裡,並沒有指涉任何比其他人更沉重的奴役。因為上帝在祂的子民中准許了那項特權,祂接著說,如果有人甘心樂意作奴僕,就應當帶上某種記號。然而,這記號是在沒有造成傷害的情況下作的,就像用針或尖錐刺穿人的耳垂一樣,這不會讓他感到痛苦,僅僅是為了讓這件事為人所知。至於上帝說他要永遠作奴僕,我們必須明白,禧年是個例外,正如我們在其他地方所見。事實上,五十年的週期被稱為一個時代,摩西所用的詞有時也指人的壽數。因此,祂的意思是,那甘願作奴僕的人,將永遠保持那種狀態,也就是說,直到國家的狀況更新為止,這既涉及人的土地,也涉及他們的人身;屆時每個人都回到自己的產業,好讓上帝始終被視為至高的主,以及這片土地唯一的業主,而居民並非土地的所有者和永久持有人,僅僅是佃戶或農夫,因為這正是我們的主所用的術語。因此,祂的旨意是,祂所命令的土地分配應當被遵守:其方法就是每到第五十年,每個人都應回到自己的產業和領地,那時整個王國的狀況在各方面都會改變。現在我們就明白了這條律法的實質。〔旁註:利未記 25:39。〕〔旁註:利未記 25:23。〕
在這裡我們有一個榜樣,說明主人應當溫和地對待僕人,因為〈◊〉或者如果他服事我不周,我可以把他打發走,那對我更有利。因此,現在給奴隸獎賞似乎對我的權利有損。人們總是善於尋找藉口,可能會以那種方式辯解。如果事情涉及他們的利益或損失,他們就無法做到公正或講理。因此,我們的主在這裡說,怎麼了?難道你們不認為奴隸所做的,甚至比僱工的服事多出一倍嗎?是的:因為如果一個人僱用僕人並支付工資,如果他不提供飲食,就必須多給他錢,讓他能按自己的喜好自理。再者,如果主人提供飲食,僕人就會要求豐厚的伙食;即便如此,他仍會抱怨說,這不是給領工資的人吃的飯菜。因此,領工資的人必須比奴隸得到更優厚、更慷慨的對待。此外,當僱工做完一天的工,他就被解僱了,他可以回家睡覺,直到第二天早上再來工作。但奴隸的情況則更艱難。因為我們的主耶穌在路加福音中所用的比喻,是取自當時流行的習俗。誠然,祂所論述的是更重大的事,旨在表明我們是如何受束縛於上帝。但祂確實引用了這個比喻,說:你們中間誰有僕人耕地或是放羊,從田裡回來,對他說:你快來坐下吃飯呢?豈不對他說:你給我預備晚飯,束上帶子伺候我,等我吃喝完了,你才可以吃喝嗎?僕人不敢貿然反駁說,為什麼?我整天在田裡勞作,晚上回來還要繼續受苦嗎?你們看,這就是為什麼說奴隸的報酬是雙倍的原因。〔旁註:路加福音 17:7-9。〕
再者,受雇的日工尚且有更多的安逸與特權:如果他受到不公對待,他可以離去。但貧窮的奴僕卻被束縛,以致他必須日夜侍奉主人,且沒人會考慮給他任何勞動報酬,只要他能勉強維持生存就夠了。簡而言之,此處向我們表明,我們應當時刻考慮那些為我們服務之人所帶來的益處。即使沒有法律強迫我們履行義務,這也應當銘刻在我們心中;每個人都應當為了法律的緣故持守良心,因為法律告訴我們,不可苛待僕人。因為如果一個人自欺,他在神面前並不能免除責任,他終究必須交帳。那些現在因自己比別人優越而自誇的人,最終會發現,正如聖保羅所言,神的旨意是要他們之間存在某種平等。因為當他命令主人要寬容並體恤僕人時,他使用了同樣的詞彙。他說:「你們要彼此平等。」這是什麼意思?是指僕人應該與主人平起平坐嗎?不是的,聖保羅的意思是應該有一種相應的正直,正如主人很清楚如何利用僕人的勞苦,藉口說:「他是我的下屬,我可以隨意命令他」;他也必須考慮我們彼此之間應有的相互連結,以致他自己也能回應並承認:「來吧,我是他的主人,但不是要施行暴政;我是他的主人,然而我也是他的弟兄;我是他的主人,但天上還有一位共同的主人,祂對我和我手下的人都有權柄」;在這一點上,我們都是一家人。既然神呼召我們進入祂的家,無論尊卑,都當承認彼此為弟兄,因為神給我們榮耀,收養我們作祂的兒女;那些有優越地位的尊貴者,不可隨己意施行轄制,而應當以所有的溫柔與禮貌來治理他們的屬下,如同治理自己的家人,好讓身為萬有之父的神能擁有最高的尊榮,並得到祂所當得的敬拜。因此,你們看,我們在這段經文中必須注意的重點是,我們每個人都應當省察自己,並向那些無法要求權利、卻因處於我們的轄制之下而無法開口抱怨的人,給予他們應得的對待。我們不要等到他們的抱怨與哀求升到天上;我們應當防患未然,主動傾向憐憫與溫柔。這就是我們的主在這段經文中所指出的。〔旁註:以弗所書〈…〉〕〔旁註:歌羅西書 3:〈…〉〕
現在,祂在其中加上了一個應許,好讓我們更受激勵去行祂所吩咐的事。因為雖然我們感覺到自己在履行義務上是何等怠惰,以致我們自己的良心都責備自己;但私利卻使我們眼瞎心昏,以致我們無法甘心打開錢包,慷慨地給予那些似乎屬於我們的事物。因此,神察覺我們如此執著於自己的利益,以致若非強迫,人就無法從我們手中擠出一點東西;所以祂在此補充說,如果我們對手下的人施以慷慨,祂也會在祂那一邊祝福我們,並為此使我們更加增長。誠然,如果世上還有任何信心或純正的信仰,這應許豈不該激勵我們,並感動我們去憐憫那些處於困境中的人,去救助並幫助他們嗎?雖然此處特別提到的是奴僕,且神命令要給予他們一些報酬;但這是一條關於仁慈與慷慨的普遍律法。既然如此,讓我們留意,如果我們竭力去善待那些有需要的人,我們就當盼望神的祝福,人救助鄰舍越慷慨,神就越會向他們顯出祂的慷慨。他們絕不會因為給予窮人而有所虧損;這反而像是為神的恩典打開了一扇窗,讓恩典傾倒下來,使他們的財富更加增長。這就是為什麼我說,如果我們中間哪怕有一點信心,我們也會以另一種方式被激勵去行善。但我們卻封閉自己,每個人都緊抓著自己所有的,以致當我們該給予時,我們總以為大地會匱乏。這顯明我們對神毫無信靠。因此,讓我們好好留意這段經文,其中我們的主為了軟化我們剛硬的心,並引導我們產生憐憫,說道:我們如何憐憫窮人和有需要的人,藉著解除他們的匱乏來幫助他們,祂也會在祂那一邊顧念這事,並藉著祂的祝福,使我們比單靠自己的貪婪與吝嗇所能積攢的,多出百倍。以致我們(如我先前所說)將為神所賜的恩典打開一扇窗,只要我們救助那些需要我們幫助的人。這就是我們在考慮神在此所加上的應許時,所必須思想的。
接著是關於頭生之物的律法,其中說道:所有頭生的雄性都要獻給上帝,並且每年都要在主所選擇的地方獻上,條件是牠們必須沒有殘疾,也沒有任何瑕疵。例如,如果一隻牲畜是斜眼的、瞎眼的、瘸腿的,或有任何其他醜陋或瑕疵,就不可獻上;但那些健全的牲畜,則必須按照上帝先前對你們所說的,帶到祂所選擇的地方獻在聖殿中。我們知道這獻頭生之物的律法源於何處,即上帝在拯救祂的百姓脫離埃及的奴役時,擊殺了埃及地所有頭生的,無論是人還是牲畜,卻饒恕了以色列人的長子;因為逾越節羔羊的血塗在他們的門框上,那是為了他們的保存。現在,主的心意是要將頭生的獻給祂,以承認那巨大的恩惠。因為既然祂為他們行了如此大的神蹟,他們就理當為此尊榮上帝,並時刻更受激勵去稱頌祂的恩典。但我們看見自己在這一點上是何等健忘:以至於如果上帝對我們施了什麼恩惠,我們確實能大聲談論並宣揚一陣子;但隨即它就從我們心中溜走,我們便不再思想了。然而,上帝向我們傾倒祂慈愛的恩惠,是為了讓我們能持續掛念,並永遠銘記在心。因此,我們需要被提醒,並想起那些我們本會忘記的事。獻頭生之物的情況也是如此。因為上帝的心意是要它成為上述恩惠的紀念,使它永不被遺忘。藉此讓我們留意,雖然我們中間沒有同樣的儀式,但上帝仍然勸勉我們,要時刻記念我們從祂手中所領受的恩惠。祂的慈愛作為越是卓越,我們就越該受激勵去高舉它們,甚至要行事為人,以至於當我們死後離世,我們的兒女仍能繼續這樣做。這就是你們所看見的,關於獻頭生之物的條例,我們所當記念的。〔旁註:出埃及記 12:12 及 13:2。〕
講過一次本已足夠:那麼上帝為何又要重複呢?豈不是因為人的忘恩負義嗎?這不僅關乎猶太人,也關乎我們。因此,讓我們省察,雖然上帝告訴我們應當記念從祂手中領受的恩惠,但我們卻不斷轉背,閉上眼睛不願看見;即使我們被迫去記念,無論我們是否願意,我們在這樣做時也太過懶散。既然考慮到我們內心的敗壞,以至於上帝的手才剛轉離,我們就立刻忘記了祂為我們所做的一切;或者至少,雖然祂希望祂恩惠的記憶能銘刻在我們心中,我們卻認為只要記住一兩天就夠了:讓我們習慣於記念這些恩惠,並考慮到我們不僅要責備猶太人的忘恩負義,還要記住我們自己的本性也與他們一樣。
此外,經上說所要獻上的頭生之物必須健全且無瑕疵:由此我們看見人是多麼想用詭計欺瞞上帝。因為他們本想挑選頭生之物中最有殘疾的獻給上帝,並在心裡想:「好吧,這隻就拿去聖殿服事吧;反正牠對我也沒什麼用:那隻牲畜快要病死了,好吧,就讓牠作祭物吧。」這簡直是在戲弄上帝:然而這在猶太人中卻是常見的事。但讓我們回到自己身上:我們每個人都發現自己心思如此不正,以至於不斷地在屬於上帝的事物上虧欠祂。因為(撇開獻頭生之物的儀式不談),上帝要求我們每個人都要將自己獻給祂;我們這樣做是理所當然的:因為祂已將我們從死亡的奴役中救贖出來。我們本性上是撒但的奴隸,看哪,上帝已使我們成為祂自己的兒女:因此,我們理當以自己的身體向祂效忠。至於我們的靈魂,我們知道上帝的兒子為了救贖它們,甚至沒有愛惜自己。至於我們的身體,我們盼望它們將來會復活進入祂天上的榮耀。那麼,上帝擁有我們全人,難道不是理所當然的嗎?但當談到將自己獻給祂時,世人看見我們就像瘸子和瞎眼的人一樣去行。有誰是甘心樂意來到上帝面前,並甘願讓自己徹底倒下、脫去罪惡本性的呢?不,如果我們用一隻眼睛注視上帝,另一隻眼睛卻被世俗的虛榮所捆綁。如果我們暫時借給祂耳朵,隨即我們又在傾聽別的事物。如果我們有任何傾向祂的善念,我們也會在千百種方式中被腐蝕。這就是我們獻給上帝的祭物,也就是充滿罪惡與腐敗的祭物。總而言之,無論世事如何變遷,上帝在我們手中得不到祂應得的權利。無論祂如何呼喚我們,無論祂如何迫切地要求我們,我們的心依然剛硬,以至於我們永遠不願將祂應得的歸給祂。因此我們看見,雖然獻上頭生之物——無論是牲畜還是人——的禮儀已經廢除,但這條律法在基督徒中間並非多餘。相反地,上帝藉著摩西律法的影兒,向我們顯明了今日我們當如何來到祂面前:也就是說,不是跛腳的,也不是像視力模糊的人那樣東撞西撞;而是我們應當省察並潔淨心中邪惡的情慾,好叫我們能以身心健全的狀態來到祂面前。誠然,無論我們如何努力,我們身上仍免不了有許多罪惡,但我們絕不可滋養這些罪惡,也不可自欺。如果我們當中有人感覺到自己有任何不完全,就必須厭惡它,並為此憂傷;我們必須祈求上帝潔淨我們,洗去我們的罪,好讓我們能脫離一切攔阻我們成為祂所悅納之祭物的敗壞。當我們這樣做,也就是說,當我們每個人都藉著真實的悔改與自己的罪爭戰時,儘管我們身上仍有許多過犯,我們的主仍會接納我們,而不丟棄我們。因為我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寶血足以洗淨我們一切的污穢。這就是為什麼經上說,我們的祭物是奉祂的名獻給父上帝的。既然耶穌基督在那裡為我們代求,儘管我們身上有污穢,也不會歸算在我們身上。然而,我們自己仍必須努力改正這些過犯,並藉此體認此處所說的道理:我們不可將有殘疾的祭物獻給上帝,也不可效法那些假冒為善的人,他們為了形式而來到上帝面前,心裡卻絲毫不敬畏祂;他們在世人面前裝出敬虔的樣子,內心卻隱藏著毒素。我們應當照著祂的吩咐,坦然無懼地來到我們的上帝面前。這就是你們從摩西關於頭生子的這段話中所當記住的要義。〔旁註:希伯來書 2:14〕〔旁註:約翰一書 1:7〕〔旁註:希伯來書 3:15〕
此外,我們主的意思是,無論是牲畜還是其他事物,頭生的都應當折算成金錢;這樣,其目的始終是為了讓人紀念上帝的恩惠。但關於這些細節,我們現在不深入探討,因為這段經文並未要求,時間也不允許。我們只需簡短地明白,我們主在此處的意思是,當我們領受了任何恩典,或祂賜給我們任何好處時,我們應當永遠銘記在心,而不僅僅是一兩天;為人父母者應當將這些事告訴兒女,好叫祂在我們中間永遠受尊崇。最後,讓我們不要像律法時代那樣,藉著這預表獻上牲畜為祭;讓我們確信,上帝所要求的蒙悅納的祭,是將我們的身心獻給祂,好讓我們全心尋求被祂的聖靈引導與管理,並將我們所有的一切都奉獻給祂使用,應用在祂所指示的用途上,使祂在各方面都得著榮耀。〔旁註:羅馬書 〈…〉 哥林多前書 〈…〉〕
現在,讓我們在我們良善的上帝面前俯伏,承認我們的過犯,祈求祂使我們能更深刻地感受到這些過犯。既然我們裡面除了各樣的乖謬與污穢之外別無所有,願我們尋求更新,以致在我們活在這必死的生命中時,我們全心尋求的是被引導至我們在天上所盼望的榮耀結局;願我們在這世上活著的時候,能以一種使祂在我們身上得榮耀的方式生活。當祂喜悅接我們離世時,願我們能順服地將自己交在祂手中,並確信既然祂向我們顯出如此恩慈與慷慨,在這短暫的生命中管理我們,並出於祂的良善賜給我們一切所需用的,我們就無需懷疑,祂必會使我們達到那現今隱藏著、直到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時才會顯明的完美境界。願祂不僅將這恩典賜給我們,也賜給地上萬民。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