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On Thursday the xix. of December. 1555. The Cxviij. Sermon, which is the third vpon the twentith Chapter.
出處:A17698_Sermons upon Deuteronomy (tr. Arthur Golding)
10 你臨近一座城要攻打的時候,先要對城裡的民宣告和睦的話。 11 他們若應允和睦的話,給你們開了城,城裡的人都要給你們服苦,服事你們。 12 若不肯與你們和好,反要與你們打仗,你們就要圍困那城。 13 耶和華你的神把城交付你手,你就要用刀殺盡那城的男丁。 14 惟有婦女、孩子、牲畜,和城內一切的財物,你可以取為自己的掠物。耶和華你神把你仇敵的財物賜給你,你可以吃用。 15 離你甚遠的各城,不是這些國民的城,你都要這樣待他。 16 但這些國民的城,耶和華你神既賜你為業,其中凡有氣息的,一個不可存留。 17 只要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將這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滅絕淨盡, 18 免得他們教導你們學習一切可憎的事,就是他們向自己神所行的,以致你們得罪耶和華你們的神。
乍看之下,我們似乎不需要對此處所包含的教義進行闡釋,因為它說明了人在戰爭中應當如何行事。然而,當我們仔細審視時,就會發現我們可以從神在此處吩咐祂百姓的事上,汲取有益且豐碩的果實,以作為我們的教導。首先,我們看到神是何等關心祂所帶領的人,使他們知道在一切事上該如何行事。既然神如此關心,我們就當學習順服祂,毫不懷疑我們能在祂的話語中找到足夠的教導,藉此妥善治理我們的一生。我說,凡甘心受教於神、準備按祂旨意塑造自己的人,都能在祂的話語中找到足夠的指引,使自己行在正路上,毫無缺乏;以至於世人在行事上混亂、不知所措時,其原因就在於他們沒有完全順服神,而是自作主張,東奔西跑。反之,凡尋求在神的話語中受教的人,無論是在國家大事還是私人事務上,無論是在戰爭時期還是和平時期,都能找到完美且適合他們的教義。因此,我們在此經文中必須留意的是,神對於祂所帶領的人,在任何一點上都不會疏忽。
不僅如此。因為在公開戰爭中,人們似乎認為一切都應當被毀滅。但我們的主是要表明,祂所有的僕人都必須時刻約束自己,即使在他們似乎擁有極大自由、可以打破一切人性和正直的界限時,也是如此。神表明,屬祂的人即使在這種情況下,也必須保持自己不受玷污;因此,無論世事如何變遷,他們都必須時刻存敬畏之心,不讓任何極端行為驅使他們越過界限,而是始終堅守這一原則:我們必須順服神。誠然,即使是外邦人也知道,在戰爭時期,若未先提供和平條件,就不應攻擊或圍困城鎮。然而,我們看到那裡充滿了憤怒與殘暴:因為他們一旦拿起武器,就自以為可以肆無忌憚地摧毀一切。因此,神在此是要表明,祂的百姓即使在戰爭時期,也應當仁慈地寬待敵人。這就是此處所包含的內容。人們或許能在外邦人的書中發現,他們也稱讚這種正直,即儘管有正當的戰爭理由,仍應避免流人的血;但這條規則並未得到很好的遵守。無論情況如何,我們的主在此將祂的百姓與世上其餘的人分別出來,表明凡受祂話語引導的人,必須比那些隨從本性傾向、未受適當教導的人,更嚴格、更謹慎地省察自己。
現在讓我們來談談此處所包含的教義。經上說:「當你臨近一座城要攻打的時候,先要對城裡的居民宣告和睦的話。他們若應允開城向你投降,就要接納他們,使他們歸服,免得流血。城裡的居民只須服事你,並向你進貢。」上帝藉此表明,儘管有正當的戰爭理由,人也不可一開始就如此火爆、憤怒,以致將一切付諸刀劍與屠殺。因為無論世事如何變遷,人都是照著上帝的形象被造的;我們必須在他人身上看見我們自己的本性。因此,如果這一點不能約束我們,使我們對那些與我們同骨同肉、且帶著我們上帝印記的人——即那位照著祂自己的樣式塑造我們之上帝的印記——的人心生憐憫,那麼我們必然已經喪失了所有理性。我說,如果這還不足以平息那些可能引導我們走向殘酷的激情,那麼我們必然已經喪失了所有理性,甚至比那些知道同類、不會如此致命地互相殘殺的野獸還不如。這是我們首先必須注意的事。由此,我們可以總結出一個對我們所有人都有益的教訓。因為在這裡,上帝談到的是祂武裝祂的百姓去對付的那些人。但我們不能對我們的敵人說同樣的話。如果一個人對我做了所有可能的錯事,甚至尋求我的性命,這並不構成我向他報復的理由;上帝不允許我以惡報惡,反而命令我以善報惡。然而,對於擁有刀劍的君王和官長來說,情況則不同;因為上帝已將他們置於祂的位置上來執行報應。你們看,這裡有一群被上帝權柄武裝起來的百姓,彷彿上帝說:「拔出你們的刀吧,因為我在此時豁免你們,使你們可以殺戮你們的敵人,這不會被算作你們的罪。」當戰爭是正義的,且上帝允許人們進行時,這是祂所給予的一種許可或特權。然而即便如此,祂也不願人們冒失行事,而是要他們尋求和平,並盡可能避免流血,以免任何人的身體受到傷害或損毀。既然上帝在戰爭時期也要人如此約束自己,請問當我們的手被束縛,以至於不能給敵人一個指頭的教訓,反而要愛那些曾使我們憂傷或對我們造成傷害與不義的人時,我們又該當如何呢?我們豈不更應當向他們提出和睦,並在看到他們願意與我們和解時,準備好接納他們嗎?因此,既然即使在戰爭時期,當一切似乎都變得合法時,我們的主仍要我們向那些虧待我們、理應受身體懲罰的人提出和睦;既然(我再說)上帝要我們尋求拯救他們的方法,而不應嚴厲對待他們,那麼我們每個人在自己的私事上,就更應當傾向於寬容我們的對手。如果我們受到困擾與騷擾,以至於在世俗眼光看來,我們有正當理由去追究所受的傷害,我們仍應盡可能尋求和解;如果我們不這樣做,我們還有什麼藉口呢?如果那些被上帝武裝起來對付敵人的人,在嘗試與他們講和之前都不可擊打他們,那麼我們這些本應成為和平之子、愛我們仇敵的人,若變得不可調和、如獅子般兇猛、如鋼鐵般堅硬,且無法達成任何和解,那又會變成什麼樣子呢?這豈不是說我們已經拋棄了對上帝的一切敬畏嗎?是的;然而我們看到人們在這種情況下是如何自我寬慰的。以至於如果一個人受了委屈,他非但沒有安靜地提醒冒犯者他的過錯,以引導他重新和好,反而(從各方面來看)寧願把整個世界翻轉過來,也不願以任何方式與人和解。我們看到這種任性的固執在大多數人身上已到了無可救藥的地步。因此,我們現在明白了我們應從這段經文中獲得什麼果實:即雖然上帝談論的是戰爭,但祂仍給予祂的百姓以及我們每一個人良好的教導。〔旁註:創世記 9:6。〕〔旁註:以賽亞書 58:7。〕〔旁註:羅馬書 12:18。〕〔旁註:馬太福音 5:44。〕
因此,我們當謹記,每當有人得罪我們時,我們必須盡己所能,致力於與仇敵和解。如何做到呢?就是勸誡他們認識自己的過錯。因為和解的前提是,冒犯者應當明白自己的過犯並對此感到懊悔,而我們也應當準備好接納那些有此心志的人,使我們能像對待弟兄一樣與他們合一,儘管他們先前曾盡其所能地與我們為敵。如果我們對那些破壞一切和平與弟兄合一之紐帶的人,都應當展現這種禮遇,那麼對於那些沒有虧負我們的鄰舍,我們豈不更應當維護和平與和諧嗎?因此,我們必須循序漸進,盡可能地與眾人尋求和睦,因為上帝的旨意是要眾人連結在同一個紐帶之中;事實上,我們共有的本性,本應成為我們眾人之間共同的親緣關係。既然我們應當在彼此之間維護和平與弟兄之愛,那麼讓我們確保向眾人提供和平,不僅是在言語上,更要以我們的生活作為見證,證明我們所渴望的,莫過於與眾人為友。以至於若發生任何爭執,我們絕不可提供引發爭端的機會,也不可由我們這一面點燃戰火,而是要克制自己,不挑釁鄰舍與我們為敵。你們看,按照上述的次序,我們必須來到聖經在其他地方向我們展示的教義面前:也就是說,我們不應當成為眾人的絆腳石,而應當與眾人如同弟兄般相處,在沒有任何爭吵或分歧的情況下彼此交通。我說,這就是按照上帝的命令去提供和平的方法與途徑。現在,讓我們繼續探討接下來的內容。〔旁註:羅馬書 12:18〕
當一座城不願接受和平時,上帝允許祂的百姓滅絕城中所有的男丁,只留下婦女、孩童和牲畜。誠然,即便一座城投降,祂仍要它成為進貢的城。因為(如我先前所言)祂預設了這場戰爭必須是正義的,且是蒙祂許可的,是奉祂的名並藉著祂的權柄而進行的。因此,祂對那些順服的人徵收貢稅,也就不足為奇了。為什麼呢?因為這是一種懲罰。正如在司法行政中,人們根據法律懲罰罪犯;當案件不需要判處死刑時,就會對他們施加其他懲戒或罰款作為懲罰:同樣地,我們的主允許那些擁有正當戰爭理由的人,對他們所征服和制伏的人施加某種懲戒。在此我們看見,我們應當如何謹慎,不可給予戰爭任何藉口。因為既然我們看見主允許祂的百姓對他人徵收貢稅,這就等同於祂在說,所有製造麻煩的人都應當受到懲罰,若他們被寬容,那僅是出於恩慈與禮遇;但儘管如此,他們仍應當受到某種懲戒。
因此,讓我們從中學習要如此追求和平,以至於我們自己不挑起任何麻煩或紛爭。因為藉由制定這樣的律法,上帝表明了凡在人中間播下紛爭或製造麻煩的人,總是應當受到懲罰;即便他被饒恕,他仍須以某種方式受到管教。雖然戰爭沒有臨到我們,也沒有任何貢稅加在我們身上,但我們仍不可因此忽略在上帝面前承認自己的過犯。因為如果一個國家尚且不被寬恕,那麼一個個人又當如何呢?我看到上帝定了一座城或一個國家的罪,那麼當我點燃了紛爭之火,並給予仇恨的藉口時,我將會如何?我豈不更該被定罪嗎?我身為一個人,難道就比整個國家更該被寬容嗎?因此,這應當成為我們的一個良好警示,要過和平的生活並維護我的謙卑,使無人因我們而受攪擾或苦惱。因為既然我們看見如此嚴厲的執行,上帝允許將男丁處死,並將婦女留作奴隸,這難道不該使我們感到恐懼嗎?是的:這讓我們明白,一旦刀劍出鞘,必然會產生可怕的混亂,且無法挽回。因為在此說話的是上帝,祂為祂的百姓制定了可能找到的最好的治理秩序:然而,這種處理方式卻是如此可怕,以至於當一座城被強行攻取時,所有的男丁都必須被滅絕。確實,這種流血事件應當使我們毛骨悚然。然而儘管如此,說這話的仍是上帝,且(如我先前所言)祂在此意圖制定人世間最完美的戰爭律法。那麼讓我們下結論:如果戰爭一旦點燃,就沒有任何補救措施可以平息它。因此,人們在事前更需要克制自己,並如此思考:進入戰場是何等可怕的事,其中將犯下如此多的謀殺,進行如此多的屠殺,彷彿整個世界都要陷入混亂,所有自然的紐帶都要被遺忘,而人們竟故意閉上眼睛,好讓自己看不見他們所殺害的人是否也是人? 當我們看見戰爭帶來如此巨大的災難時,這難道不該成為我們良好的約束嗎?願那些發動戰爭的人好好省察自己,並這樣反思:「怎麼?或許我將導致一座城市的洗劫;隨之而來的是一場又一場的戰役。這將使多少可憐的寡婦和孤兒產生?這將導致何等混亂的堆積,以至於你會認為世界將被顛倒過來?而我竟是這一切的禍首嗎?」如果君王們考慮到發動戰爭會使他們陷入如此極端的境地,他們肯定會比現在處理得溫和得多。
但即便他們不能從中獲益,我們也當省察自己,並考慮到主向我們顯明戰爭中的禍患,也可能臨到私人身上。因為當兩個人發生爭執,並陷入惡言相向的憤怒中時,鞭打隨之而來;一旦拔出刀劍,流血事件便輕易發生。在這種情況下,這完全是不合法的:這不像上帝准許人在戰場上殺死敵人那樣;因為任何因私人恩怨而殺人的人,都是謀殺者。因此,我們必須更嚴謹地省察自己,並更加避開爭吵與辯論,因為我們知道,每當我們尋求爭吵的機會,或是不像我們應當做的那樣去避開它們時,這就是在給撒但讓路,為他打開缺口,好讓他能在我們中間掌權。
你們看,我們從這段經文中所能得到的警告是:既然上帝(可以說是出於強制與必要)准許殺死那些抵抗城鎮進攻的人,我們就必須謹慎,不要因我們的過錯,使爭吵、麻煩和紛爭發展到除了流血之外別無他法的地步。因為如果我們在這樣的爭鬥中被殺,我們是可悲的;如果我們碰巧殺死了對手,我們同樣是可悲的。因為我們看見,在這種情況下,上帝的靈並不掌權。誠然,如果一個人受到攻擊,殺死了攻擊他的人,他不會因此受罰,也不應該受罰:但在上帝面前,他並非無可推諉。為什麼呢?有誰能如此約束自己,以至於不被憤怒或某種過度且無序的激情所激動?既然這些事在我們裡面掌權,即使我們有正當理由這樣做,我們仍是有罪的。因為僅僅有正當的理由對我們來說是不夠的;它還必須處理得當,也就是說,必須以平靜的心態進行,以免我們陷入極端而犯下殺人罪。因此,讓我們學習防患於未然,尋求和解的途徑,使我們的爭吵不至於演變成流血事件。
此外,我們還可以得到另一個教訓,即如果我們之間有任何協議,或是在我們曾經是死敵的情況下有任何和解的手段:其原因在於上帝藉著呼召我們歸向祂,並收納我們作祂的兒女,在我們中間建立了一種神聖的兄弟情誼。正因如此,福音被稱為和平的信息。為什麼呢?雖然我們與上帝為敵,且因我們是敗壞的,祂必然恨惡我們,我們裡面除了徹底的咒詛之外別無他物:祂卻甘願成為我們的朋友,接納我們作祂自己的兒女,並應許忘記並掩蓋我們所有的過犯。福音為我們作了這見證。因此,它被稱為和平的教義並非沒有道理,因為它使我們與我們的上帝重新聯合。既然如此,我們在彼此之間也確實應當和睦。因為如果我們之間沒有合一與協議,上帝怎能承認我們是祂的兒女呢?如果我們不接受這信息,那麼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嚴厲的戰爭必將向我們宣告。因此,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對祂的門徒說:「無論進哪一家,都要請那家的安。」因為(正如我先前所說)救恩教義的特性,就是顯明上帝有意來到我們這裡,並接納我們進入祂的憐憫,儘管我們並不配得。因此,祂道的所有傳道人都被命令為此作見證;並告訴世人,如果他們拒絕、拋棄並輕視它,將面臨比這更艱難的爭戰。因為這不僅涉及他們身體的毀滅,也涉及靈魂的毀滅。不僅僅是男性會因此被殺;男女老少都難逃一劫。不僅僅是位高權重者會受懲罰,無論尊卑,都將感受到上帝憤怒的全部重量。那麼,如果人們不接受你們的和平,就從他們中間出來,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這就好像祂在說:這樣的人是如此受咒詛,以至於你們絕不可與他們有任何瓜葛。但既然他們身上除了傳染病之外一無所有;你們必須透過外在的標記表明,你們渴望與他們分離,彷彿進入另一個世界一樣。因此,你們看見這裡所說關於戰爭律法的內容,應當如何類比應用到我們的主藉著傳講福音所賜給我們的和平上。因為在此之前,祂與我們之間存在著敵對狀態:正如我已經說過的,按本性而言,我們都是上帝的陌生人,我們只能與祂為敵。然而儘管如此,祂仍尋求與我們和好。條件是什麼呢?並非要我們向祂納貢,彷彿祂想要用我們的財物來使自己富足。誠然,祂樂意我們事奉祂,但這是為了我們的益處與福祉,而非為了祂自己的任何利益。因為祂不缺乏任何東西,也不需要變得富足;祂想要擁有我們,是為了讓我們也能夠承受祂。這條件是再親切不過的了。那麼,除了接受祂的和平,我們還能做什麼呢?確實如此;因此,讓我們不要等到上帝強迫我們,而要搶先一步,擁抱祂所賜給我們那無價的特權,就是祂竟屈尊赦免我們一切的罪。但如果我們如此可憐,竟拒絕了這莫大的恩惠,我們就當留意,我們不僅像是被拋棄以致任人掠奪,且上帝將我們徹底地甩開;更當留意,祂的憤怒必然會傾倒在我們身上,因為我們竟如此忘恩負義、冥頑不靈,如此蓄意且頑固地藐視我們的上帝,以至於我們寧願祂成為我們的死敵,也不願祂作我們的保護者。既然祂的目的不是要像戰勝的征服者那樣對待我們,也不是要向我們徵收貢物來使自己增益,而是要為了我們的福祉在我們身上作王;然而我們卻不願順服,反而徹底地甩開祂,並懷著惡毒的心繼續追逼祂,以激起祂的憤怒:難道我們不該受到這樣的對待嗎?祂可以公義地對我們嚴厲,命令祂的僕人離開我們,並跺掉腳上的塵土。這就像是在說,我們不配踏在地上,因為我們玷污了它。因此,我們真正需要銘記的是,我們沒有任何方式比拒絕福音所提供的和平,甚至不屑於聽從它,更能激起上帝的憤怒了。因為那時,由於上帝發現我們已無可救藥,上帝也只好武裝自己,對我們施行可怕而令人戰慄的報應,不僅要在我們的肉身上懲罰我們,還要將祂的報應延伸到我們的靈魂,將我們徹底地連根拔起,在這方面,婦女與男人一樣,都無法倖免。因為當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呼召我們眾人時,正如聖保羅所說,並沒有男女的區別,唯有信心使我們眾人與上帝和好。同樣地,不信與頑固使我們成為上帝的敵人,無論男女皆然,其懲罰也延伸到老幼。因為既然我們成了背叛上帝的叛徒與反叛者,我們全體的後裔與我們一同滅亡也是合情合理的:因為正如律法所宣告的,且我們先前已經看見的,上帝的咒詛臨到惡人,直到三四代。這就是你們在本文中需要記住的要點。〔旁註:以弗所書 6:15〕〔旁註:馬太福音 10:14〕〔旁註:〈◊〉 8:7;以弗所書 1:3;哥林多後書 5:19〕〔旁註:加拉太書 3:28〕〔旁註:申命記 5:9〕
此外,讓我們留意,既然上帝如此搶先一步尋求與我們和好,並差遣和平的佳音給我們,我們也當尋求途徑與那些得罪我們的人和睦,並效法我們天父的榜樣,彷彿在說:如果我繼續頑固,當我的仇敵得罪我時,我卻傲慢地不肯與他和好,當我的上帝在尋求我時,我卻咬緊牙關,無論如何都不肯平息怒氣,那麼我這個不過是蟲子與腐朽之物的人,將會有什麼下場呢?看哪,我的上帝竟甘願屈尊就我這腐朽之物,難道我竟要拒絕與我同為人類、同為弟兄的人和解嗎?雖然他得罪了我,但我不能否認我自己的本性;我不能改變一個事實,就是他依然是與我一樣,照著上帝形象所造的人類。因此,讓我們學習放下我們那即使再強硬也終究有限的傲氣,讓上帝的這個榜樣引導我們,使我們比以往更具溫柔與憐憫。
隨後摩西補充說,這條律法僅適用於那些遠方的國家。至於那些上帝現在交給你們的國家,如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和耶布斯人,你們必須將他們徹底剷除,並承受他們的土地,但前提是必須先將其從一切惡習中徹底潔淨。在此我們看到,我先前所闡釋的律法,是為了將來以色列人若與那些先前並非他們敵人的國家發生戰爭時所預備的。然而,對於上帝應許給猶太人作為產業的迦南地居民,祂的旨意是要將他們徹底剷除;正如我先前所說,這初看之下似乎過於嚴苛,〔但事實並非如此。〕為了不讓人控告上帝殘忍,聖經已說明了祂為何施行如此嚴厲的審判。但由於你們當中〔或許〕還有人不明白,因此有必要再次說明,為何我們的上帝命令將所有這些國家徹底剷除,並將他們置於刀劍之下,毫不留情地毀滅。因為他們並非僅僅是與以色列人有過節的敵人,他們更是上帝的敵人,甚至早在四百年前就已被定罪了。誠然,以色列人對他們發動戰爭是有正當理由的,因為亞伯拉罕是奉上帝的旨意來到那地居住的。雖然上帝當時尚未將祂所賜予的統治權交給他,但祂的旨意是要他成為那地的居民。然而,他們卻將他從一處趕到另一處;對他的兒子以撒和雅各也是如此,甚至拒絕給他們水喝。這並非因為他們試圖向鄰居借水,而是因為鄰居堵塞了他們所挖的水井,並毫無人性地將他們趕走。然而,還有一個更高的考量:上帝知道所有這些國家的邪惡已經到了無可救藥的地步,因此決定將他們徹底從世上除滅,但祂又不願那地荒廢無人居住,因此將其指定為祂子民的產業。因此,我們必須在此仰望上帝特殊的審判,以免像我先前所說的那樣去控告祂,或像許多人那樣爭辯,他們妄自反駁說:「上帝為何如此嚴厲?祂有什麼理由這樣做?」因此,為了讓我們能在上帝的審判中尊崇祂,承認祂在一切事上都是正直、公義且無可指責的,讓我們留意到,對這些人的定罪並非沒有原因。如果上帝願意,難道祂不能在起初就將我們從世上抹去嗎?我們與祂爭辯或與祂對簿公堂又能得到什麼呢?既然祂可以在瞬間毀滅我們,而我們卻不能對此抱怨或與祂對簿公堂,因為祂在懲罰我們時依然是公義的;那麼,當我們已經無可救藥,當祂長期忍耐我們、耐心地等待我們,而我們卻變得越來越壞,不斷激起祂對我們的憤怒時,祂又怎能不對我們施行審判呢?如果上帝發現我們如此剛硬,我們的罪惡難道不是已經成熟了嗎?難道不像祂在此所說的這些國家一樣,已經長到滿盈了嗎?確實如此。因為我們看到,這些人在亞伯拉罕時代就已經如此邪惡,令人不忍卒睹,以至於他們再也無法被容忍了。他們看到了鄰近的所多瑪和蛾摩拉城所發生的事,卻絲毫沒有悔改,反而繼續沉溺於各種滔天的罪惡之中。儘管如此,上帝仍願意收回祂的手,沒有在起初就懲罰他們。祂等待了他們多久呢?不僅僅是十年或二十年,祂說:「我已經定罪了,對他們下了最終判決,但我仍要給他們四百年的寬限期,直到那時我才執行我的審判。」我說,上帝推遲了對那些理應在起初就被從世上剷除之人的審判。然而,儘管祂有如此長久的延遲,結果如何呢?他們悔改了嗎?他們是否反思自己的過錯,感到厭惡並祈求上帝的寬恕呢?沒有,他們反而變得越來越壞;以至於上帝預先告訴亞伯拉罕的事應驗了:即迦南人的罪惡當時尚未滿盈。這就好像祂在說:「確實,罪惡的量已經足夠滿了,但還必須有那種溢出的量,好讓他們自取滅亡,讓他們自己的罪惡成為他們傾覆的原因。」〔旁註:創世記 15:16。〕〔旁註:創世記 12:19;26:16, 19-20。〕〔旁註:創世記 19:24。〕〔旁註:創世記 15:16。〕
既然我們看見上帝如此克制自己,對這些國家採取如此溫和的處理方式,我們除了讚美祂,並承認祂對人類如此仁慈之外,還能說什麼呢?然而,我們絕不可因此就戲弄祂,而必須活在對祂的敬畏中。但如果上帝寬容我們,我們反而以此為藉口,嘲笑祂的寬容,並以為祂延遲懲罰,我們就逃脫了。然而,請看,上帝一方面不願給我們任何抱怨祂過於嚴厲的藉口,因此祂正如祂在聖經中所稱的那樣,是忍耐且寬容的。然而,既然我們濫用祂的良善,變得更加大膽去作惡,祂便向我們顯明,我們終究必須為此交帳,祂必會向我們這些最放肆的人,追討祂所積欠的懲罰。因此,當我們看到亞摩利人、赫人、迦南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及其同類這面明鏡時,我們所要記住的是:要反思,如果上帝有時任憑世人,彷彿放任他們隨心所欲,對他們視而不見,且絲毫沒有懲罰他們的跡象,這並不代表祂就赦免了他們,也不代表祂那裡沒有記錄,更不代表他們的罪惡可以完全逃脫懲罰。絕非如此!祂只是在忍耐中等待他們,最終他們必須前來交帳。因此,當我們看見主沒有立刻懲罰惡人時,不要感到困擾;當我們看見他們在此期間依然橫行霸道、尋歡作樂時,也不要感到憤恨;因為他們的狂傲將使他們付出慘痛的代價,因為他們藐視了上帝;是的,他們甚至虛假地濫用祂的恩典,將其當作掩蓋自己罪惡的遮羞布。因此,這絕不應成為我們效法他們的理由,而應讓我們耐心地等候上帝的時刻,直到祂動工,直到祂執行忿怒的適當時機來到。這對我們而言是一個雙重的教訓。因為一方面,當我們看見上帝沒有懲罰惡人時,如果我們不思想這項警告,我們很快就會與他們同流合汙。雖然上帝今天沒有顯露祂的膀臂,但這並不代表祂明天不會這樣做。如果我們沒有受到這種敬畏的約束,我們很快就會失去一切秩序,連天使也會因魔鬼的榜樣而腐化。請記住這一點。此外,我們必須勒住自己的情感和私慾,因為當我們想到上帝竟任憑那些嚴重冒犯祂的人不受懲罰,而另一方面,當祂任憑他們,甚至給予他們在這個世界上隨心所欲的空間時,祂卻似乎遺忘了我們,彷彿祂對我們毫不在意,我們便感到驚訝,甚至震驚。〔我們因此這樣想:〕如果我們是祂的兒女,祂所應許的憐憫在哪裡呢?那些沒有注視上帝寬容的人,就會發出這樣的抱怨。因此,我們應該領受的第二個教訓是:既然我們察覺到,主為那些犯下滔天大罪的國家等待了如此漫長的時間,我們看見祂延遲懲罰他們長達四百年之久,以至於他們的罪惡似乎被埋葬了四百年,然而上帝最終仍在四百年後執行了祂的判決,這時間遠超過人類的記憶;願這一切的觀看,能使我們從遠處就敬畏我們上帝的嚴厲;即使沒有祂忿怒的跡象出現,我們也不要忘記藉著信心去預見它們。例如,當使徒談到挪亞時,他說他藉著信心預見了洪水。當世人沉溺於享樂,放縱於宴樂時,挪亞卻看見了洪水。他是如何看見的呢?當時天氣依然晴朗,每個人都在尋歡作樂。然而他卻看見了全世界被淹沒、被毀滅:他藉著信心看見了,因為上帝已經威脅說事情將會如此。如今,我們也領受了同樣的威脅,並且我們也擁有證據,就在於主在四百年後懲罰了這裡所說的那些國家,當時他們根本沒有想到,也沒有留意,以至於如果當時有人警告他們,他們會對那人嗤之以鼻、搖頭不屑。但他們的罪狀已在天上擬定,判決已對他們下達,審判者有權柄和能力,不顧他們的頑梗執拗去執行判決。因此,願這一切的看見,使我們對我們的上帝心存敬畏。當祂讓我們平靜安穩、寬容我們時,不要以為我們已經逃脫了祂的手;我們必須進入交帳的省察,每個人都要警醒,審視自己的過犯,好讓我們能預防祂的忿怒。不要等到祂武裝起來向我們宣戰,我們才行動,而要預先防備祂審判的嚴厲,這樣,藉著歸向祂,我們本來在結局時會發現祂是我們的審判者,如今卻能發現祂是我們慈悲且仁慈的父親。〔旁註:希伯來書 11:7〕
現在,讓我們在我們良善上帝的威嚴面前跪下,承認我們的過犯,並祈求祂使我們能不斷地、更深地感受到這些過犯。既然我們每個人都極大地激怒了祂的憤怒,以致我們在祂面前都有罪,讓我們尋求回到祂憐憫的避難所。既然除了祂向我們伸手,並藉著祂的聖靈吸引我們之外,我們沒有任何方法能親近祂,那麼當祂呼召我們時,讓我們不要拒絕去就祂,也不要等到門對我們關閉才行動;讓我們把握祂使福音傳給我們的機會,擁抱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以及祂賜給我們的平安,並訴諸祂的死與受難,好讓我們能以祂作為我們稱義的憑據,以及使我們能重新蒙上帝悅納的贖價,這樣我們所有的罪都能藉著祂的憐憫被埋葬。讓我們也努力吸引其他人歸向祂,使我們眾人能同心合意地歸向我們的上帝,並使祂受到萬人的事奉與敬拜。為了成就這一切,願祂喜悅興起祂真誠且忠心的聖道僕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