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加爾文 著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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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5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三) 第一百二十一篇講道,即申命記第 21 章第二篇講道。On Wednesday the xxv. of December. 1555. The Cxxi. Sermon wh

原文:On Wednesday the xxv. of December. 1555. The Cxxi. Sermon which is the second vpon the one and twentith Chapter.
出處:A17698_Sermons upon Deuteronomy (tr. Arthur Golding)

10 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交在你手中,你擄了他們, 11 若在被擄的人中見有美貌的女子,戀慕她,想要娶她為妻, 12 就可以領她到你家裡去;她便要剃頭髮,修指甲, 13 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裡,哀哭她父母一個月,然後可以與她親近。你娶她作妻,她就作你的妻子。 14 後來你若不喜悅她,就要由她隨意出去,決不可為錢賣她,也不可當婢女待她,因為你玷污了她。

如果猶太人能持守上帝給他們的律法,他們本應在自己的支派中娶妻,這樣他們就絕不會與偶像崇拜者混雜。但由於人的私慾難以駕馭,上帝在此作了寬容的規定:當一個人按戰爭法擄獲一名外邦女子,並有意娶她為妻時,在娶她之前,必須讓她為父母哀哭,彷彿他們已經去世一樣,目的是讓她忘記自己出身的國家與親族,彷彿她已脫胎換骨,被嫁接到以色列民的群體中。

因此,讓我們留意,這段經文表明上帝意在約束那些在戰爭時期無法自制、執意要娶曾事奉偶像的外邦女子之人的私慾。如我先前所言,其方法是讓這些女子彷彿經歷改變,不再懷念過去的生活。這就是為什麼祂說她們要剃頭髮、修指甲。有些人將其翻譯為「留長指甲」(因為原文直譯如此),意即讓指甲長長以致顯得醜陋。他們認為上帝藉此意在讓丈夫對她們產生厭惡。但事實恰恰相反。正如法語中常說「修剪頭髮」和「修剪鬍鬚」〔意指理髮、修剪或剃除鬍鬚〕,希伯來人也使用同樣的措辭。上帝指定使用這種儀式,是為了除去一切污穢:這就好比說,如果可能的話,她們應當連皮都刮掉,目的是讓她們不再是從前的自己,而是徹底放棄自己的出生權,成為猶太人,去事奉那位藉摩西之手頒布律法的神。她們為父母哀哭的悲傷也是為了同樣的目的。現在我們明白了這條律法頒布的用意。

現在剩下的就是總結其中包含的教訓。我們看見人是何等放縱。當他們享有世俗的繁榮時,私慾便愈發膨脹沸騰,以致難以平靜。當人們攻下一座城池或取得任何征服時,他們便無法克制自己,變得肆無忌憚。如果猶太人能安分守己地待在家中,每個人都遵行上帝的條例,在自己的親族中娶妻(不是娶親姐妹,因為律法禁止這樣做;我指的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即上帝從全世界揀選出來的族系),他們本可以避免與外邦人玷污自己。因為猶太人娶一個終生沉溺於迷信的外邦女子,這本身就是一種玷污。他們本不該四處遊蕩。但一旦發生戰爭,且上帝將勝利賜給他們,他們的放縱便突破了界限。由此可見,上帝賜予我們過多的優勢並不總是對我們有益。因為如果我們變得過於強大,我們的傲慢就會變得令人無法容忍。如果我們自以為能掌控局面,我們就會立刻「豎起鬃毛和雞冠」,正如俗話所說的那樣;經驗證明確實如此。因此,如果上帝的作為不合我們的心意,我們當確信,祂使我們謙卑是為了我們的益處,好讓我們始終保持節制與溫和。甚至當祂使我們增長時,我們也必須學習甘心謙卑自己。因為每當我們自高自大,我們的驕傲必受懲罰與擊打。如果我們硬著頸項,上帝就不得不重重地擊打我們。那些甘心順服、不越界的人,必得上帝的安慰;至於那些執意要以強硬態度勝過祂的人,必會感到祂的手在他們頭上更加沉重。

我們首先要注意的是,人濫用了上帝的祝福與恩賜。以至於如果上帝賜給他們世俗的繁榮,他們就藉此過度誇耀,心腸剛硬,放縱私慾,彷彿(在他們看來)一切事都是合法的。我們對此看得太多了:如果人們贏得了一場勝利,他們就自以為可以進行各種掠奪與強暴,以致無所不為。當我們在他人之上擁有優勢時,我們處於什麼光景呢?我們心裡巴不得使他們成為我們的奴隸,並將腳踩在他們的喉嚨上。既然我們看見事實如此,就當明白我們的主有充分的理由將我們置於卑微的境地,好讓他能更好地管教我們,使我們安分地負他的軛。因此,凡擁有世俗繁榮的人,務要謹慎自守,不可因過度驕傲而自高自大,要確知我們的本性傾向於此,且太容易往那方面傾斜。所以,每個人在繁榮之時都當省察自己,並謹慎行事,將自己保持在謙卑的界限之內。

現在我們要談論婚姻,並說明為什麼我們的主如此嚴格地要求並命令猶太人,不可與外邦人和不信的人通婚。聖保羅並非無故地將我們的婚姻關係比作軛。正如當兩頭牛被套在同一個軛上時,如果一頭走,另一頭就必須跟隨;如果一頭走偏了,另一頭也必然會跟著歪斜;人與人之間的親密關係也是如此。誠然,我們可以與外邦人往來,而不與他們結親:因為正如聖保羅所說,如果我們只想與好人及上帝的兒女交往,我們就必須離開這個世界。但人與人之間有交往的方式,那必須僅限於過客般的往來。一個人向人買東西時,除非擔心受騙,否則不會去打聽對方的品行:他只是買了貨物就走,儘管如此,他與交易對象之間並無任何盟約。但如果他一旦進入親密的交談,開始與對方一同吃喝,以至於他們之間產生了那種共同生活的熟識,那麼正如聖保羅所說,這就成了軛。我們知道,婚姻是世界上最神聖的結合:以至於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因此,人不可能在不與妻子結合的情況下締結婚姻,以致雙方在所有事情上都彼此知曉對方的心思、意願與目的。因為我們看見了曾經發生的事;那些以那種方式委身的人,最終完全敗壞了,上帝彷彿將他們從他的百姓中剪除,使他們成了腐爛的肢體,而這一切都是巴蘭的計謀所致。因為當他看見上帝沒有開口咒詛以色列人,反而當他圖謀咒詛時,卻被迫說出完全相反的話語時,他最後的手段就是獻計,讓猶太人與外邦女子交往,好誘惑猶太人的心,並以偶像崇拜敗壞他們,藉此激起上帝對他們的憤怒,這將導致他們的滅亡。不,如果僅僅是所羅門的例子,就足以讓那些認真思考他墮落之處的人毛骨悚然。他確實曾是一位卓越的人:上帝的旨意是要將他立為一面鏡子,或一顆無與倫比的珍珠;他被賦予了如此卓越的智慧,以至於眾人都對他感到驚奇,甚至他曾是上帝的一位先知。然而儘管如此,外邦女子卻誘惑了他的心,以至於他任憑偶像崇拜在上帝所保留並分別為聖歸給祂自己的國度中大行其道,甚至為偶像建造了廟宇。當我們看見這樣一個人(他曾是天上的使者)竟墮落到地獄,且上帝任憑他存邪僻的心;藉此他變得如此禽獸不如,以至於顛覆了上帝的事奉與宗教:那麼那些遠不如他、無法像他那樣有長進的人,又該如何呢?因此,我們看見上帝如此嚴厲地禁止猶太人娶外邦女子,特別是迦南地的女子,並非沒有原因。但祂總的來說,是指他們不應與偶像崇拜者結親。為什麼呢?因為這是在為撒但開路,讓牠可以大肆破壞,使一切陷入混亂與無序。因此,上帝意在防患於未然。誠然,如今福音已傳遍天下,不再有外邦人或猶太人之分了:我們在律法之下已不再有那樣的區別。因為(聖保羅說)隔斷的牆已經拆毀了,所以我們現在必須在兄弟般的和睦中連結在一起,因為上帝要被萬國所求告,且眾人都應稱祂為父:因此我們必須彼此緊密連結。然而,確實有些人因不信而將自己分離出來,不願成為教會身體的一部分,反而拒絕那藉著耶穌基督向我們顯明的上帝,也不願分享祂向所有大小眾人所提供的得兒子的名分。對於這樣的人,我們不可與之結連,至少如果我們不想使自己與上帝及救恩之道疏遠的話。凡明知故犯地與不信者結親的人,就是在盡其所能地將自己從上帝的國度中放逐出去。正因如此,聖保羅才提出這項勸勉,要我們不可與不信的人同負一軛,並告訴我們,古時對猶太人所說的話,也同樣適用於我們,因此我們必須遠離一切迷信,以及一切會使我們陷入其中的人。這是為什麼呢? 因為我們不僅是主殿宇的器皿,更是祂的殿,祂藉著聖靈住在我們裡面:因此我們必須將身體與靈魂當作祭物獻給祂,好讓我們完全分別為聖歸給祂。因為既然祂揀選我們作祂的兒女,我們豈不應當像先前所宣告的那樣,洗淨身體與心靈的一切污穢嗎?〔旁註:申命記 17:17;哥林多後書 6:14〕〔旁註:哥林多前書 5:10〕〔旁註:創世記 2:21;馬太福音 19:5〕〔旁註:民數記 25:1;31:15〕〔旁註:列王紀上 11章〕〔旁註:加拉太書 3:28〕〔旁註:以弗所書 2:14〕〔旁註:哥林多前書 6:19-20〕

既然如此,讓我們學習:當一個人要結婚時,他必須(盡其所能)選擇一位能幫助他在事奉上帝的事上更加純全的妻子。為什麼呢?我們自己本已夠軟弱了,無需再被他人敗壞。如果一個人走在正路上,且心志堅定、渴望行善,他也會很快被惡友所敗壞。世人都看見了。如果一個人只是與放蕩或卑劣之徒一起喝酒,他就有倒退的危險,並且會變得一天比一天更糟;以至於你會驚訝地看見他變得如同魔鬼一般。現在,如果一點點貪杯就會造成這種結果,那麼當一個人必須與妻子共度餘生時,又會發生什麼事呢?誠然,當一個人以那種方式魯莽行事,在娶妻時閉上眼睛,不考慮自己的選擇是否能得到幫助,以至於他們無法同心合意地按照上帝的旨意聖潔行事,這顯然是在試探上帝。我告訴你們,這一點我們必須銘記在心。如今有這麼多婚姻以悲劇收場,原因何在?不就是因為人們沒有仰望上帝,而是將心思放在私慾與享樂上,或是只追求財富嗎?因此,上帝不被放在眼裡,祂也就不得不報應這種藐視,經驗也證明了這一點。我們更應當銘記經文中的教導:如果一個人想要娶外邦女子(也就是不信者),即那些未曾在敬畏上帝中受教、也未曾受過祂話語教導的人,他必須確保她在與他交往之前,已經徹底改變。因為妻子就像致命的毒藥,除非她先離棄了過去的生活方式,並宣告從今以後要為上帝而活,純全地持守祂的話語,且將過去所受的教導完全拋諸腦後,甚至像人們所說的那樣,脫去舊殼。

此外,經文提到婦人必須剃頭、修剪指甲、除去舊衣,並哀哭如同與父母斷絕關係;這些儀式在當時確實是為了猶太人而設,我們今日不必再沿用這些表徵。然而,我們必須明白其背後的用意:正如我先前所說,婦人應當經歷徹底的改變,好讓她們能被帶入上帝的教會中。因此,這是一個原則:當一個人打算娶妻時,他必須留意她是否已事先歸正,是否認識上帝及其道,以致能歸向祂,並準備好放棄一切偶像崇拜。除非婦人達到這一點,否則基督徒男子娶她為妻是不合法的。如果他在這之前就娶了她,後來蒙上帝恩典使她回轉,他仍須明白自己當初行事有誤。論到男子,對女子亦然。因為正如女子有誘惑男子心靈的手段,男子也容易引誘女子偏離救恩的正路,並如世人所見的那樣敗壞她們。因此,當一個女子甘願嫁給一個藐視上帝、邪惡放蕩、無法無天、酗酒或咒罵的人時,這等同於她離棄了上帝,將自己逐出教會,她理當承受一切咒詛臨到自己頭上。

關於這段經文對婚姻的教導,我們也當將其應用在所有可能使我們偏離正路的事物上;我們要學習與那些能使我們不斷長進、得造就的人為伴。我們需要那些能糾正我們的人,因為我們每個人自身都是軟弱的。因此,讓我們尋求與敬畏上帝、過著聖潔誠實生活的人結交;並避開那些企圖將我們捲入其可憎之事的人。當我們看見一個心懷惡意、乖僻、藐視上帝,或是一個不惜成為眾人絆腳石的放蕩之徒時,讓我們視他為瘟疫,並徹底遠離他。為什麼呢?因為任何靠近他的人,必會立刻受到感染。這一點顯而易見。因此,讓我們銘記在心,主在此是要表明,我們必須尋求那些能教導我們行善的同伴,反之,我們必須避開一切作惡的機會,因為我們自身有軟弱,不需要太多誘惑就會偏離正道。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既然上帝為那些要與本族斷絕關係的婦人設立了這麼多儀式,祂的意思是要讓我們知道,如果我們想要純潔地事奉祂,並遵行祂的命令,就必須忘記我們本性的傾向。因此,當我們受過邪惡的訓練,並沉溺於某種惡習時,僅僅被告知某事是邪惡的並不足夠。因為儘管我們看見它是惡的,也得到了充分的證明,但我們仍無法停止被它玷污。它在我們心中扎根極深,無法一蹴而就地拔除。我們必須深切地認識到這一點:當一個人從小受到不良教育,在混亂的家庭中長大直到二十歲,即使他餘生竭盡全力去忘記他所見過、所浸染的腐敗,也永遠無法完全擺脫,總會留下一些污點或瑕疵。由此我們看見,上帝對那些從小受到良好教養、只見過良善誠實榜樣、從而學會事奉並尊崇上帝的人是何等恩慈。當上帝賜予我們這樣的教養時,這是一種無價的特權,而濫用它的人是可悲的。這更應當激勵為人父母者,要好好教養子女,在他們良好的成長上多下功夫,因為人的本性如此敗壞,一旦被惡習浸染和感染,就很難再克制,必須付出極大的痛苦才能扭轉。這就是我們從這段經文中應當記住的要點,好讓所有人都警醒,在真宗教與美德中教養自己的子女。

再者,另一方面,作兒女的也當謹慎,不可辜負上帝的恩典,反而要善加利用,好讓他們藉著良好的教養,在往後的一生中能過得更好。同樣地,作父母的也必須多加留意,不可任由兒女隨意放蕩;因為我們看見,這足以立刻毀了他們,並使這些可憐的靈魂陷入徹底的滅亡。特別是當我們自己過去受過不良的教養,也就是說受過錯誤的教導時,我們更當盡己所能,剷除內在的毒素。我們不可認為這是一件容易的事,以為只要隨便抖抖耳朵(置之不理)就行了,正如許多人所做的那樣;他們在作惡多端之後,只要沒有做出極端的事,就自以為是世界上最改過自新的人,然而他們卻未能完全擺脫過去的敗壞,全世界依然能從他們身上看見不良教養的痕跡。這是為什麼呢?因為他們沒有考慮到,一個受過不良教養的人要改造自己是多麼困難。最重要的是,在宗教信仰上必須遵守這一點。至於那些在教皇制度下長大的人,我的意思是那些被教皇制度「餵養」長大的人,也就是說,被變成了畜類(因為在教皇派所教導並推崇的教義中,最神聖的一點就是人應當沒有智慧、沒有理性,不該自己分辨任何事,而應像畜類一樣任人牽著鼻子走);我說,當他們在這種無知中長大,即便後來接觸到純正的福音,若不付出極大的努力去剷除所有過去的敗壞,他們依然會保留一些殘渣,我們每個人在自己身上都能體會到這一點。

誠然,許多愚昧的靈魂在自己身上察覺不到這一點。因為當有人告訴他們彌撒是可憎的,其中許多事物是撒但所發明的,他們必須持守上帝的道時,他們會說:「很好,對我來說都一樣,我會遠離彌撒、告解,以及我過去所見過的一切事物,我全都放棄。」為什麼呢?因為這些東西不再流行了。因此,他們現在沉睡了。但如果再立起一座祭壇,他們轉眼之間就會像現在湧向講道聚會一樣,迅速地跑去參加彌撒。他們來聽道並非為了受教,反而上帝的道成了定罪他們的根據,使他們無可推諉。對於這樣的人,他們不知道什麼是與教皇派的迷信爭戰。但那些真正被喚醒,並被上帝的敬畏深深觸動的人,在省察自己時會這樣想:「來吧,我童年時期那種邪惡教養的餘毒,依然殘留在我的身上。」一個真正被上帝的敬畏所觸動,並渴望在上帝的道上長進的人,在十年或二十年後,仍會發現其中殘留著一些根源,並必須努力與之爭戰。每個人在自己的情況中都能看見這一點。因為一個人陷在那些邪惡的聚會或集會中越深,他之後所保留的餘毒就越多。以至於即使是那些在上帝的學校中長進最好的人,如果曾經沉溺於這些修道主義,或教皇制度的地獄牢籠中,他們在自己身上仍會感覺到那種揮之不去的殘渣。我們的主壓制他們,並藉此給他們一塊磨刀石,好磨利他們去面對爭戰,使他們能更好地認識自己的惡習,並更適合去教導他人。但無論情況如何,我們都可以確信,我們無法立刻剷除在童年時期因不良教養而受到的敗壞。這正是我們的主藉著此處所設的比喻要表達的意思,即婦女若要住在上帝的子民中間,就必須剃去頭髮、修剪指甲、脫去慣常穿的衣服,並徹底地改變;她們必須在某種程度上重新做人,並完全斷絕與自己親族的關係。我們現在看見,那些受過不良訓練、沉溺於迷信的人,必須終其一生與自己的惡習爭戰,好使自己能完全歸向神。

但我們必須再進一步,將詩篇 45 篇所說的話付諸實行,這與此處所說的相呼應:「女子啊,你要聽,要看,要側耳而聽!要忘記你的民和你的父家。」那裡是指所羅門的妻子說的;但藉著那個預表,向我們顯明了上帝的教會是如何在屬靈上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結為婚配的:即條件是她必須忘記她的父親、她的親族、她過去所有的生活方式以及她本國的一切習俗。我曾告訴你們,這段經文與此處所包含的事物有關。為什麼呢?因為她是一個外邦女子,一生都在拜偶像;因此對她說,她必須忘記過去的一切,將她所受的教養從記憶中抹去,好讓她能將自己奉獻給上帝,這樣君王就會愛慕她的美貌。這就好像是說,所羅門王不應對他的妻子有任何喜悅,也不應對她有任何愛慕或好感,除非她已表明自己渴望完全與上帝的子民聯合,並已與埃及的一切可憎之物分離。我已經告訴過你們,在此我們得到了一個適用於所有人的普遍原則,無論我們屬於哪個親族或國家。為什麼呢?因為上帝的兒子是我們真正的所羅門,祂與祂的教會締結了神聖的婚約,並要我們作祂的妻子。福音的傳講也是為了同一個目的,正如聖保羅在哥林多後書 11 章所說的:「我曾把你們許配給一個丈夫,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因此,讓我們留意,每當福音傳給我們時,就如同基督向我們求婚,要與我們締結婚約,就像世人求娶妻子那樣。所以,我們的主認為僅僅收我們作祂的士兵和僕人是不夠的;祂還要我們與祂合而為一,並像妻子與丈夫那樣親密。但條件是什麼呢?只要我們仍處於自己的本性中,我們就不能與祂聯合,祂也不能對我們有任何喜悅;因此,我們必須忘記自己的出身和親族;也就是說,我們必須成為新造的人。因為只要我們還屬於我們的始祖亞當,或者還保留任何屬人的東西,我們又有什麼呢?我說,除了徹底的悖逆之外,我們還有什麼呢? 因此,讓我們好好留意,這個預表在今天必須作為我們的教導:即在律法之下,我們的主要求外邦女子修剪指甲、剃去頭髮、脫去她們過去的衣裳和裝飾;這就如同祂在生動的圖畫中向我們顯明,我們若不脫去我們習慣的衣裳,也就是說,若不離棄我們舊有的行為和生活方式,並徹底改變,以致能公開表明我們不再渴望與自己結親,而是要受祂治理,並離棄我們本性中所有的一切,以及我們從惡習中所學到的一切,我們就不能成為祂教會肢體的一部分,也不能成為神家裡的人,更不能蒙祂悅納。現在我們看到這教訓對我們是何等有益,上帝說這話不僅是為了猶太人,也是為了給我們有益的教導,只要我們懂得如何將其付諸實行。

至於說到那女子要哀哭她的父母,這並不是說婦女們應該為能過上遵行上帝話語的生活而感到悲傷;而是這裡我們的主讓我們明白,天然的情感無法在第一時間就完全治死,而不經歷一些掙扎,我們從經驗中看得太清楚了:以至於即使一個人已經在上帝的話語中受過訓練,儘管他渴望表現得合宜,但他仍會在自己裡面發現巨大的抗拒和矛盾,以致他必須強迫自己。這不是一天的事,而是我們一生都要面對的,我們的私慾和肉體的情感會與住在我們裡面、激勵我們並促使我們行善的上帝的靈相爭。因此,讓我們留意,我們的主在這裡提到哀哭,就如同祂在說,雖然一個女子會為她的親族哀哭,並為她罪惡和敗壞的情感感到痛苦;然而,她的哀哭必須是以這種方式進行:最終她要將這些情感踐踏在腳下並忘記它們。由此我們必須注意,我們對上帝的侍奉,不能僅僅是在事情順心如意、符合我們心願,以致我們在做的時候沒有任何痛苦時才進行;即使當我們被邪惡的私慾所困擾和刺痛時,也要侍奉祂;以至於雖然我們覺得要順服上帝的誡命很困難,並感到這像苦藥一樣,但我們絕不能因此而灰心。因為為我們的罪惡和過犯哀哭並離棄它們,遠比歡笑作樂,同時卻聽到這威脅在耳邊響起——我們的笑聲將變為哀哭切齒——要好得多。〔旁註:路加福音 6:25〕

因此,讓我們謹記,主在此處是要不斷提醒我們:無論我們有何軟弱,都不應使我們的心灰心喪志;相反地,我們必須不斷致力於悔改,無論處境如何,都要始終勇往直前。如果撒但設下障礙阻擋我們的道路,企圖使我們退縮或轉身逃跑,我們必須將其推開,並竭力勝過它們。因此,儘管我們被迫哀傷,彷彿在為親友舉哀,但我們仍必須堅持棄絕世俗之事,好讓我們能將自己完全交託給上帝,使基督能安然佔有我們,並使我們能忠實地持守祂藉著福音與我們所立之神聖且屬靈婚姻的盟約。

經文說這必須持續一個月,在此期間,男子應將女子留在自己家中,不可觸碰她,甚至不可親近她。由此我們看出(如起初所言),上帝在此處對猶太人稍作寬容與通融,因為他們過於放縱自己的私慾;然而,這僅是適度的節制。藉此我們受到教導(正如我在開頭所提及的),要避開那些可能藉由誘惑來欺騙我們的機會。因為我們稍一睜眼,撒但就有各種手段使我們眼花撩亂,以致他能立刻將我們拉向他。他預先設下了羅網,使我們在不知不覺中就被捕獲。那麼,當我們刻意去尋求這些機會時,我們將會變得如何呢?我們需要早晚都投靠上帝,正如聖靈親自藉著經文讓我們明白,祂(為我們)說:「求祢叫我轉眼不看虛假。」對於我們的耳朵以及其他感官,道理也是一樣。因為除非主親自伸手,並藉著祂的聖靈治理我們,否則這一切感官都只會成為淫亂與邪惡的使者。因此,讓我們學習避開那些可能誘惑我們陷入更深罪惡的試探;讓我們避開它們,好讓上帝能安然享用我們。每當有任何試探臨到,讓我們尋求立刻將其斬斷,而不是去滋養它;我們也不要過於急躁地順從自己的私慾,這是我們在此處必須留意的最後一點。〔旁註:詩篇 119:37;詩篇 141:3〕

總結來說,經文提到男子打算娶的女子,必須在婚前被他安置在自己家中,整整一個月不得親近她:主在此向我們展示了一種補救措施,對於所有那些慾火焚身、魯莽衝動的人來說,這是絕對必要且不可或缺的。我們看到,當私慾一旦進入人的心,它起初就會像火一樣燃燒,並以一種使人無法安寧的方式將人擄去。有鑑於此,主在此給予人一個韁繩,告訴他們,凡想以那種方式娶妻的人,在給予她一個月的時間去哀傷並離開她本族的人之前,不得與她同房。

誠然(如我先前所說),這項儀式在其實際應用上已不再延續,但它仍必須作為我們的教訓:也就是說,既然魔鬼驅使我們順從私慾,且一旦我們腦中出現任何念頭,我們就會立刻隨之奔跑,以致衝破所有的束縛與韁繩;我們必須這樣反思:「即便如此,你仍必須咬緊牙關,在這件事上勒住自己;如果你是一頭野獸,你就必須被強有力地制伏,以順服你的上帝。」每個人都應當以這種方式與自己爭戰,我們應該每天實踐這個功課。因為每當我們受到試探去作惡時,如果我們不致力於責備自己,我們就會立刻被擊敗;而魔鬼一旦抓住了把柄,就不會再放過我們,因為他已經奪取了屬於他的獵物。

但如果我們藉著上帝的恩典,並藉著祂聖靈的大能,努力擊退試探,並以思想上帝所吩咐的事為樂;當撒但試圖突襲我們,並企圖使我們背棄一切純正的教義與勸誡時,我們若能反過來對自己說:「現在我必須集中精神,思想我所學到的,以及上帝呼召我去做的事」:我說,如果我們採取這樣的審慎態度來制伏私慾,撒但就會被擊敗,而我們的主也會施恩給我們,將禍患轉為祝福,並使我們能以不至於因放縱私慾而受損的方式,來使用祂的恩惠。因此,我們從這段經文中還需要記住的是,雖然摩西在此僅提到婦女,但我們必須將此教義應用於臨到我們的一切其他試探,使我們不至於在最初的衝擊下就被擄去,而是要表現得如此堅定,以致上帝最終能在我們身上掌權,而我們也不會嘗試任何祂的話語所不允許的事。

現在,讓我們在我們良善上帝的威嚴面前跪下,承認我們的過犯,祈求祂使我們能深刻感受到這些過犯,以致我們能為此憂傷,在自己面前謙卑並感到痛苦,好讓我們準備好棄絕一切屬於世界和我們本性的事物,並將自己越來越多地交託並奉獻給那呼召我們進入此狀態的主,使我們能按照祂藉著耶穌基督所賜予我們的兒子的名分,成為祂的聖潔子民,祂也願我們成為祂身體的肢體。讓我們同聲說:全能的上帝,天上的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