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加爾文 著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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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6 年 1 月 1 日(星期三) 第 124 篇講道,即申命記第 21 章第五篇講道。On Wednesday the first of Ianuarie 1556. The Cxxiiij. Sermon

原文:On Wednesday the first of Ianuarie 1556. The Cxxiiij. Sermon which is the fifth vpon the one and twentith Chapter.
出處:A17698_Sermons upon Deuteronomy (tr. Arthur Golding)

22 人若犯了該死的罪,治死了他,你將他掛在木頭上,23 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必要當日將他葬埋,因為被掛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不可玷污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之地。

我在此所誦讀的律法包含兩個部分。第一,當罪犯按律法程序被處決時,人們不應對懸掛其屍體感到羞恥。為何如此?因為這見證了他的死既非違背神,也非違背公義;相反地,為了維持人類社會的民事治理,懲罰惡行是必要的,正如我們先前所見,必須從百姓中除掉邪惡。第二部分是,儘管如此,屍體不可掛在絞刑架上超過一日,因為看見人的屍體懸掛在空中會令人恐懼、心生驚惶。因此,神定意讓人們在公義的要求下,以一日為限,之後便應將屍體埋葬。誠然,這條律法對猶太人而言是特殊的,今日我們不再受其約束,正如我們不再受禮儀律的約束一樣:這方面現已得自由。然而,其中的教義依然存留。律法的儀式用途雖已完全廢除,但我們仍須注視神頒布此律法的目的,並將其應用於我們的教導中。

首先,讓我們留意,儘管處死一個人是可怕的事,因為他是照著神的形象被造的;然而,當這是出於正當理由,並由神所委託執掌公義之劍的人執行時,這就是必須的;我們不可將其視為不仁慈的事。試想,若罪行逃脫懲罰,那會是什麼光景?我們倒不如成為野獸。因此,既然人類社會若非藉由嚴格的公義以及懲罰那些擾亂公共秩序的人,就無法維持,那麼當一個人被處死時,不應被視為殘忍或毀損神的形象。所有這類藉口都必須摒棄。因為神親自對我們說話,告訴我們,我們不應對處死罪犯感到羞恥;甚至他的屍體必須陳列在眾人眼前,藉此讚美神,因祂對人類有如此偉大且慈父般的關懷,除掉那擾亂和平的人,並砍斷那些可能敗壞其餘肢體的腐爛肢體,好讓其餘的人能安然居住。

簡而言之,我們在此看到神對官長所執行之公義的維護,即懲罰人的過犯與惡行,甚至處以死刑。公義不應因有人被送上絞刑架而遭厭惡或反感。當我們看見這樣的例子時,我們固然可以感到畏懼,但我們仍必須稱讚並敬畏公義。為何如此?你們看,神在此認可並支持對罪犯的懲罰,視其為祂所悅納的事;祂甚至要讓天空為此作見證,將屍體掛在絞刑架上,祂要讓所有的元素都在那裡,彷彿在說:不,你們不可饒恕他們:神已命定這項處決,並頒布了命令,因此你們應當順服祂。因為若非如此,我們將陷入徹底的混亂;神已向我們顯明,我們不應自作聰明去抵擋祂的旨意。我告訴你們,這是在現今世代對我們非常有益的教訓。

雖然這條律法僅針對外在的人,但上帝的旨意是其教導應當存到永遠。事實上,這條律法甚至藉著自然法則在人類中延續了下來。因為外邦人(他們沒有摩西的律法)也不免遵循同樣的秩序:以至於每當有人被司法處決時,這都被當作一個榜樣。由此我們可以察覺,上帝已將這一原則銘刻在人的心中,即由權柄人物、由那些負有職責並受託執行任務的人所進行的處決,不應受到惡言相向,反倒我們應當稱讚他們,因為他們順服了上帝,並履行了其職位所當盡的本分。因為正如所羅門所斷言的,如果一位法官手握刀劍,卻饒恕了犯下惡行的人,他在上帝面前的罪責,就如同他定了一個無辜之人的罪一樣。這有助於推翻那些異想天開的觀點,即有人說在基督徒中間不應處死任何人,因為現在沒有像律法之下那樣的嚴厲。這簡直就像是在說上帝改變了心意、辭去了祂的職位:因為我們知道祂永遠是世界的審判者。雖然祂將執行該職責保留到最後的審判,並將這權柄交託給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但祂的旨意仍是在今生也要有公義的彰顯。誠然,公義在此世不會達到完美,且在末日將被定罪的大多數人,在今世或許能逃脫世俗法官的手;但儘管如此,無論世界如何變遷,上帝絕不容許無序的鬆懈橫行,以致人們可以隨心所欲,讓所有罪行都逃脫懲罰。因此,祂的旨意是,應當由那些祂已將司法之劍交在他們手中之人來執行報應,正如聖保羅在《羅馬書》第 13 章所說的,他告訴我們,上帝以那種方式武裝他們並非徒然;祂不願他們僅僅作為嚇唬嬰孩的影子,而毫無權能:祂要法官們知道,他們有義務懲罰惡行。他們這樣做不僅不會被歸咎為邪惡或罪過,上帝反而藉著這條律法的儀式表明,世上所有的元素都接受並認可它,作為對上帝的見證。這就好比說,懸掛在空中的屍體是一個莊嚴的記錄,表明這種處決不應受到譴責,執政者也不應渴望將其隱藏,彷彿他們是所處決之人的謀殺者;相反,他們應當將其展示出來作為榜樣,彷彿在說:「我們已經向神獻上了祭物,這是我們的職責,是我們的託付,我們理當如此行。」因為如果我們在這方面饒恕人,我們就是在廉價出賣那不屬於我們的東西,也就是上帝的公義。因為這公義是託付給我們的,條件是我們必須對此交帳。關於第一點就說到這裡。〔旁註:箴言 17:15〕

現在還有第二點,就是屍體懸掛在空中不得超過一天。這是因為這樣的景象確實會使人恐懼。此外,上帝的旨意是,一日的記錄對祂的子民來說就足夠了,他們不應將屍體留在上面更久。但我已經告訴過你們,我們不再受此必然性的約束。在某些國家,他們設計了一些兄弟會,專門去將屍體從絞刑架上取下並埋葬。這確實是一種愚昧的虔誠,因為他們不知道自己為何這樣做。猶太人也曾被他們自己的愚見所迷惑,認為此處所命令的埋葬與他們靈魂的福祉有關。同樣地,外邦人也想像人的靈魂會四處遊蕩,直到他們的身體被埋葬。但這些都是魔鬼所設計的愚見,旨在不斷地將人引向無數的謊言。上帝更關心我們這些活著的人,彷彿祂意在公義的嚴厲與我們之間應有的仁慈之間設立一個中道。因此,這個中道非常值得留意;因為我們總是偏向某個極端。在避免殘酷時,我們變得懦弱,不再顧及公義,反而希望所有過犯都被寬恕,讓人們可以自由地做各種壞事而不受懲罰。另一方面,在想要嚴厲時,我們又陷入過於嚴厲的危險。因此,上帝設立了一個中道:首先,我們應當懲罰那些罪有應得的罪行。其次,為了使公義受到尊崇,且不讓我們對其產生任何負面的揣測,祂要將罪犯的屍體懸掛在空中供人觀看,這就像是一種保證,即當執政者懲罰罪行時,他是在向上天獻上蒙悅納的祭物,因此在地上也應當被正面看待。然而儘管如此,祂不願我們變得過於鐵石心腸,而是始終保留一些憐憫與同情。當公義得到如此認可後,祂要將屍體埋葬,甚至將其從地上移除,視為一種傳染源。這是為什麼呢? 只要一個人的屍體懸掛在絞刑架上,就會顯出兩件事:第一,上帝已為人類妥善預備,祂設立了公義的執行,使作惡者不被姑息。這是第一點。第二,人們可以對自己說:「看哪,這裡發生了一件邪惡的事:因為這些是土地已被玷污的標記。」因此,當屍體被這樣懸掛時,這標誌著因犯下搶劫、謀殺或其他滔天大罪而玷污了土地。當情況如此時,務必永遠記住這一點。因此,上帝意在表明,凡執行公義之處,罪過就得到赦免,國家不再為此承擔責任,祂的憤怒也平息了;祂要人將屍體埋葬,彷彿那罪行已得到寬恕。由此你們可見,對罪犯和作惡者執行公義,並剷除邪惡,是上帝的憤怒不會降臨在土地上的保證。現在,我們實際上明白了上帝藉著祂的律法所指的意思。我們也看到,儘管我們不再受律法本身的約束,因為自從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降臨後,律法所命令的事我們已不再受其束縛,但這教導對我們而言依然有效。總而言之,這教義並非無益:因為我們知道了上帝的心意,這與我們正如與猶太人一樣息息相關。

但現在我們必須談到從這段經文中可以領受的最主要觀點。因為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被掛在木頭上,這並非偶然發生。誠然,猶太人要求將祂釘死在十字架上,這在當時是最可怕、最羞辱,甚至是最痛苦的死刑。因為基督被掛在木頭上,並非此處所說的那種方式。在猶太人中,那些被石頭打死的人,在死後也會被掛在絞架上;雖然他們沒有被勒死或斬首,而是被石頭砸死,但他們的屍體仍被取下掛起來,好讓眾人引以為戒。然而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是被釘在十字架上,甚至就像一個殺人犯一樣,就像現今人們將謀殺犯放在輪刑架上一樣。正如我所說,那是一種極其殘酷的死刑。這並非按照摩西律法,而是按照當時統治猶太地的羅馬人的習俗。然而,上帝的兒子卻被掛在木頭上。猶太人對此毫不在意,只是一味喊叫要將祂釘十字架。此外,當彼拉多判祂死刑時,他的本意並非要讓祂承受這在上帝面前的羞辱;但上帝以祂隱秘的護理掌管了一切,使耶穌基督在掛在十字架上時成為咒詛,正如先前關於祂所預言的那樣。這正是使徒保羅的意思。因為他在告訴我們,我們已從律法的咒詛中被釋放出來時,他說我們的主耶穌藉著被掛在木頭上,在祂的身體裡承擔了這咒詛。這也正是使徒彼得所說的,祂在木頭上親自擔當了我們的罪。否則,先知以賽亞所說的「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就不會應驗,祂必須承擔我們的刑罰,使我們得以與上帝和好。在上述我引用的加拉太書經文中,保羅論述了兩件事。他說,因為我們若不遵守律法的一切條文,並在上帝面前被宣告無罪,就無法達到義;因此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必須順服於律法,目的是讓祂的順服歸算給我們,使上帝接納這順服,彷彿我們自己帶來了同樣的順服。當我們談到在上帝面前稱義時,這該如何理解呢? 確實,我們應當遵守上帝在律法中命令我們的事。因為祂所說的義是:「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那麼,我們的生活必須完全按照上帝的旨意來規範,我們才能在祂面前被視為義人。現在,是否能找到一個人,能以如此純全無瑕的方式接近律法的遵守呢?沒有。有史以來最聖潔的聖徒,也遠遠達不到這種完美。因此,我們都失去了義,以至於我們無法以任何方式站在上帝的恩寵中。但我們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裡卻是義的。為什麼呢?因為祂身為至高的君王,本無任何束縛或轄制,卻甘願順服律法,為我們背負其軛:因為我們知道祂在各方面都完全履行了祂父上帝的旨意。因此,藉此我們在耶穌基督裡被視為義人。為什麼?因為祂是順服的。而且,祂的那種順服並非為了祂自己;祂裡面沒有任何轄制,祂也不受任何事物約束:因為祂完全在律法之上:因此結論是,祂是為我們而順服的。所以,當我們投奔祂尋求幫助時,我們在天上的父接納我們,就好像我們帶來了完美的順服一樣。因為我們自身所缺乏和缺失的,我們就像貧窮的乞丐一樣,去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那裡尋求,而這一切都藉著信心的功效應用在我們身上。請記住這一點。〔旁註:加拉太書 3:13〕〔旁註:彼得前書 2:24〕〔旁註:以賽亞書 53:5〕〔旁註:利未記 18:5〕

但聖保羅補充說,既然我們眾人都被律法咒詛,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必須承擔我們的咒詛。他說,祂承擔了這咒詛,因為祂被掛在木頭上。律法曾說:「凡掛在木頭上的,都是被咒詛的」,這話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身上應驗了。聖保羅既顧及過去,也顧及我們將來所要看見的,即「凡不恆心遵守律法書上所寫的一切事的,就被咒詛」。你們看,上帝已宣告了祂的旨意。祂隨即應許,凡遵守祂律法的人,必被算為義,並得著永生。然而另一方面,祂也告訴我們,人若在任何一點上失敗,就必受咒詛,且無可救藥。現在,讓我們每個人省察自己。難道有哪個人不是在許多方面都失敗了嗎?經上說,在祂面前沒有一個義人。又在另一處說:「主啊,你若究察罪孽,誰能站得住呢?誰能在你的審判台前站立得住呢?」若上帝真的與我們算帳,我們所有人必會蒙羞,不僅是因為某一個罪,而是因為我們犯了無數的惡行。因此,就律法而言,我們全都滅亡且被定罪了,再無補救之法,「凡不遵守這一切事的,必受咒詛」。唉,我們連百分之一都做不到。我說,儘管上帝藉著祂的聖靈引導我們行善,但我們仍因自己的軟弱而失敗,我們身上總是有極大的虧欠。你們看,我們若不廢除這咒詛,就必滅亡,毫無復原的指望。這事已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身上成就了,祂既成全了所有的義,也為我們承受了那壓在我們頭上的咒詛,祂在自己身上承擔了這一切,目的是要讓我們從此得著釋放。如何釋放?因為祂被掛在木頭上並非沒有祂父上帝的護理:我們必須時刻回顧這一點。至於那些試圖抹殺上帝護理的無賴,他們表明自己從未明白何謂宗教;不,他們是惡犬,甚至比狗還不如,像畜類一樣不再信靠上帝,這是世人皆知的。儘管如此,正如聖經所見證的,上帝既將祂的兒子賜給我們,甚至愛世人,不惜捨棄祂的獨生子,將祂交給死亡來救贖我們:讓我們確信,上帝是要向我們顯明,祂將我們應得的咒詛加在祂身上,使我們所應受的報應都歸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身上。因此,當我們看見耶穌基督掛在木頭上時,我們就知道祂已為我們承擔了奴役,目的是讓我們不再受律法咒詛的束縛,而是得著自由,使那句威脅的話不再定我們的罪:「凡不遵守這一切事的,必受咒詛」。為什麼呢?因為當我們逃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死亡與受難中尋求避難時,我們的罪就被塗抹了,上帝不再將罪歸在我們身上,罪已徹底被除去了。為什麼?因為當罪人信靠並安息在祂為父上帝所獻上的代贖時,咒詛就不再臨到他們身上,因為祂是被指派擔任此職分的。〔旁註:雅各書 2:10。〕〔旁註:詩篇 143:2。〕〔旁註:詩篇 130:4。〕〔旁註:利未記 18:5。〕

這裡可能會有人問,基督掛在木頭上並在上帝面前受咒詛,難道不是貶損了祂的威嚴嗎?當然不是,這非但沒有減損或抹殺祂的榮耀,反而是我們應當尊崇祂的主要原因。因為我們應當被上帝對我們那不可測度的愛所震撼,祂竟屈尊讓祂的兒子——那位天使之首,萬膝當向祂跪拜,萬物當向祂致敬的主——竟謙卑至極,承擔我們的咒詛。當我們看見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竟如此忘我,對自己毫不顧惜;為了祂對我們那熾熱的愛,祂承擔了我們眾人所受的咒詛,將其完全歸於自己:有哪顆心如此剛硬,在看見這景象時不被觸動呢?再者,我們怎能不被激勵去榮耀我們的救主,祂為了拯救我們竟降卑至此?此外,我們也要留意,儘管如此,祂並沒有停止被上帝視為蒙福者,這與猶太人中通用的稱號一致。事實上,祂在詩篇 118 篇中就是這樣被稱呼的〔那裡說〕:「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這是一則關於那位被應許之世界救贖主的預言。既然上帝承認祂是蒙福的,那麼祂為何又受咒詛,且這咒詛為何會在祂身上發生呢?這兩者完全吻合。因為基督之所以成為咒詛,不僅是在人面前,更是在上帝面前,是因為祂是我們的保證人,祂代表我們,站在我們的地位上。然而,祂仍然保留了祂所應得的,即:祂是父所蒙福的,父要讓世人都知道祂是蒙福的,並要全世界都為這福分作見證。這話本應由百姓說出,正如我們看見孩子們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進入耶路撒冷時所唱的那樣。因此,這屬於祂獨有的福分必須讓全世界都知道。所以,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並沒有變得如此受咒詛,以至於賜給祂的福分會消失,而不永遠保持完整。〔旁註:馬太福音 21:9。〕

此外,我們必須來到聖保羅對歌羅西人所說的話那裡。因為他在那裡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向我們展示為凱旋的戰車,說我們的主耶穌已經塗抹並廢除了那寫在律法上、攻擊我們的字據,最終將它釘在自己的十字架上。律法已經顯明了上帝的旨意:藉此,所有人都必須知道自己是在上帝面前負債的,並且如我先前所言,感受到自己是受咒詛的。但是,有什麼補救方法可以安慰可憐的罪人呢?上帝確實命定了祭祀、洗濯以及其他類似的事物:但它們真能成就這事嗎?當人們前來獻祭時,他們確實被告知罪將被洗淨。是的,但這並非藉著祭壇上所獻牲畜的力量。牛、小牛或母牛的血,難道能洗淨靈魂的污點嗎?我們知道,這類事物的血不僅會腐朽,而且是不潔的。因此,它無法滿足上帝的公義,它遠遠達不到要求。再者,當一個人洗濯自己時,誠然他得到了一個應許:但那應許是繫於水嗎?我們知道水是暫時的元素,無法觸及靈魂以洗淨其中的污穢。簡言之,上帝在律法中命定的祭祀和洗濯,不過是一種更新所有罪人在良心中所刻下的債務契約。就像一個罪犯被捕並被迫承認他所有的惡行,並讓他重溫所有先前的供詞,目的是為了提醒他這些罪狀;上帝對待猶太人的心意也是如此,祂要他們在前往聖殿時取水洗濯,彷彿他們是在說:「我們在天地面前承認並宣告,我們是污穢的,以致我們裡面除了徹底的感染之外別無他物,我們需要被洗淨。」再者,當他們來到祭壇前:那裡獻上了一份祭物,一隻無辜的牲畜被殺,這就像一面鏡子擺在我們眼前,讓我們看見我們是配死的,不僅是肉身的死,更是在上帝面前永遠的死,並要沉淪在地獄裡。因此你們看,祭祀和這類事物就像是記錄和憑據,為了更確切地向眾人保證他們的罪,定他們的罪,並使他們更加厭惡自己的惡行。但耶穌基督是被掛在木頭上嗎?聖保羅說,祂這樣做是為了承擔那攻擊我們的債務,也就是說,律法所束縛我們的一切事物、所有的枷鎖、所有的定罪,以及所有用來使我們蒙羞並揭露我們卑劣的判決。這一切祂都承擔了,並將其廢除,就像一個人拿過一張字據將其撕碎,以那種方式塗抹使其失效一樣,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對待我們也是如此。保羅隨即補充說,基督勝過了我們所有的仇敵,以致魔鬼被擄去遊行示眾。如何勝過呢?你們看,耶穌基督被掛在十字架上,受盡了所能受的極大羞辱,並且(正如以賽亞先知所說)祂的面貌憔悴,以致人們不屑於承認祂是個人,眾人都厭惡祂。那麼,這凱旋又在哪裡呢?雖然祂所獻的祭物乍看之下帶有咒詛:但正如聖經所言,它在上帝面前仍發出極好的香氣。因此,我們的主耶穌勝過了撒但、罪惡以及我們所有的仇敵。簡言之,讓我們記住,耶穌基督承擔了我們的咒詛,以致祂將其徹底廢除了。因為祂是所有榮耀的源頭,所以祂為我們所承擔的定罪,必然藉著祂的大能被徹底解除。祂的死也是如此。祂經歷了死亡,但祂被死亡勝過了嗎?沒有,祂反而廢除了死亡。我們稱義的真正支柱和確據,是祂復活的神聖大能,因為祂在其中顯明自己已經勝過了死亡,正如聖彼得在使徒行傳第 3 章所說,死亡的痛苦不能拘禁祂,因為祂已經勝過了它們,並藉此為我們贏得了公義。現在我們看到,雖然耶穌基督被說成是為了我們而成為被遺棄和受咒詛的:這絲毫沒有貶損祂的威嚴,反而我們更應當在那方面尊崇祂的榮耀;確信我們將不再受咒詛,因為祂已經除去了我們的咒詛,並在祂自己的身體上承擔了它。〔旁註:歌羅西書 2:14〕〔旁註:利未記 1:3-4〕〔旁註:歌羅西書 2:14〕〔旁註:以賽亞書 53:2〕〔旁註:使徒行傳 2:31 及 3:21〕

此外,我們也要留意,儘管祂在上帝面前被咒詛,但祂並未因此不再是上帝所鍾愛的兒子,正如天父親自宣告的那樣:「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並且在祂裡面,上帝與我們和好了。這難道只是片刻的嗎?不,這是永遠持續的。那麼,既然父神藉著祂與我們和好,耶穌基督又怎會是被咒詛的呢?祂不僅自己蒙父神喜悅,更是使全世界與神和好的中保。祂是我們的和平,雖然因著我們本性的敗壞,上帝恨惡我們,但我們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裡卻蒙了愛;那麼,祂怎可能在上帝面前被咒詛呢?這兩者完全協調一致。因為(如我先前所說)耶穌基督擔當了我們的咒詛,祂擔當得如此徹底,以至於儘管如此,上帝對祂的愛卻從未停止。這咒詛被廢除,以至於祂十字架的羞辱轉變成了榮耀與凱旋,因為上帝的兒子不可能不永遠保持祂原有的本質。誠然,祂曾暫時降卑,但祂也理當被冠以尊貴與榮耀,正如現在所成就的一樣。我們必須以此方式來應用這段經文。〔旁註:馬太福音 3:17。〕〔旁註:希伯來書 2:9。〕

因此,既然我們察覺到上帝在此為猶太人的民事治理設立了一條律法,我們也當確信,祂在自己永恆的旨意中早已知曉將要發生的事,即祂的兒子將被掛在木頭上:因為祂早已如此命定。為什麼呢?為了給我們的救恩提供更穩固的根基。因為若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沒有以可見的方式擔當我們的咒詛,我們仍可能懸心不定,心存懷疑。雖然經上說我們藉著祂的死與上帝和好,祂已償還了我們所有的債,以至於魔鬼從此不能再控告我們,因為我們有祂作為我們的辯護,即我們的罪已被塗抹;然而,儘管有這一切宣告,我們仍可能陷入困惑,並這樣推敲:「是的,但我們如何確信這一點呢?」讓我們睜開眼睛,注視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死與受難,並且要這樣注視,好讓我們明白,上帝從起初就命定十字架的木頭要成為咒詛的記號。那麼,既然經上說:「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上帝藉此將我們指向祂的獨生子,並要我們知道,祂被掛在木頭上,是為了擔當咒詛。這是如何成就的?祂在祂自己的位格上受咒詛嗎?不是,而是為了我們的緣故。然而,我們現在可以誇口,律法的咒詛對我們不再有權勢,因為祂已將我們從中釋放出來。我們必須以此方式來應用這段經文。〔旁註:使徒行傳 2:23, 4:28。〕

然而,我們順便要留意,我們在上帝面前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蒙福,並非因那木頭本身有什麼能力,正如教皇派的人愚昧地向人灌輸的那樣。因為當他們聽到十字架時,他們就以一種魔鬼般的迷信束縛在上面,甚至是一種愚昧到令人可憐的迷信,以至於他們離棄了耶穌基督,轉而去敬拜一塊木頭。但當聖經談到我們的主耶穌在祂身體裡所擔當的咒詛,藉此使我們得自由時,它向我們展示了兩件事。首先,當我們注視那木頭時,我們應當將其視為咒詛的記號,並因此在心中產生敬畏:因為這件事本身是可怕的。關於木頭就說到這裡。因此,至於教皇派所豎立的一切十字架,除了表明他們不斷地將上帝的咒詛帶給自己之外,還有什麼意義呢?顯然,他們藐視了上帝的兒子一次獻上的祭。我們永遠與祂和好了,而他們卻又把咒詛招引回來,彷彿他們渴望讓自己的罪永遠留在頭上,而不願藉著上帝的憐憫,透過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死與受難的大能,將其塗抹或除掉。因此,教皇制度下有多少十字架,就有多少記錄在呼喊著上帝對那些可憐的不信者的審判,他們不滿足於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親身忍受了本該屬於我們的咒詛,從而為他們所作的補贖。但我們是否認識這咒詛呢?如果我們歸向耶穌基督,我們就會發現那咒詛已被徹底塗抹並除去了。以什麼方式呢?藉著上帝奇妙的大能,正如我們知道上帝在創造世界時使光從黑暗中照出來一樣:難道光能從黑暗中出來嗎?當然,這種改變不是人所能做到的,人的智慧無法理解。但上帝是要表明,祂所使用的手段遠遠超乎我們所能構想的一切。因此,讓我們好好留意,那位在世界之初將黑暗變為光明,甚至使光從黑暗中湧流出來的神,同樣有能力在祂獨生子的位格中,將咒詛變為祝福。這就是我先前所說的意思:既然祂是生命,是生命的真源頭,因此祂廢除了死亡,這並非無緣無故。誠然,耶穌基督將自己交給了死亡;但那是怎樣的方式呢?難道祂在受死期間就不再是世界的生命了嗎?絕非如此:恰恰是在那件事上,祂最顯明自己是世界的生命。祂確實參與了創造:因為祂就是那活潑的道,我們藉著祂被造,萬物也藉著祂得以持續保存並維持其狀態與存在。然而,當我們的救恩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以恢復時,祂便顯明祂自己裡面有生命,且祂是我們理當汲取生命的泉源。因此,正如祂在順服死亡時並沒有失去祂的生命;同樣地,當祂順服於咒詛時,祂也沒有停止成為祂父神所祝福的。

現在,總結來說,我們仍需知道我們的主耶穌是以何種方式成為受咒詛的,好叫我們從咒詛中得釋放。第一點是,我們不應再像我們所應得的那樣被神拋棄。因為當聖經稱我們為受咒詛的時候,其含義是神不屑於眷顧我們。祂完全有理由恨惡我們,因為在祂這位公義本身,與我們這些滿身罪惡的人之間,毫無相通之處。既然我們按本性是神的仇敵;正因如此,祂將我們撇開,完全否認我們,以致我們不配靠近祂的威嚴;如果我們靠近,祂就必然會向我們發雷霆。因此,耶穌基督成為受咒詛的,甚至彷彿是替我們承受了神的恨惡,目的是叫我們從今以後蒙祂所愛。現在我已經告訴過你們(我們務必將此銘記在心),耶穌基督從未被祂的父神所恨惡,因為那是不可能的。但祂必須承受我們的咒詛,因為祂是我們的保證,若非藉著祂一次獻上、徹底滿足公義的死,我們就無法得釋放。這正是我們得以重獲恩寵並蒙神所愛的唯一途徑。因此,如果我們想要得到神的恩寵,並發現祂是我們的父(因為如果我們打算以真實的信心向祂禱告,這就是我們必須使用的稱呼),我們就必須不斷訴諸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死亡與受難。我說,我們所有的禱告都必須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死亡與受難獻上,否則它們永遠無法達到神面前。教皇派的人進入教堂時會取聖水灑在自己身上;但這些東西不過是裝飾品,他們是從猶太人那裡借來的,卻不知道那些預表有何用途。因為他們離棄了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所成就的潔淨,卻在那裡對這些愚蠢的行為和迷信嗡嗡作響。但至於我們,讓我們確信,我們所有的禱告都必須灑上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寶血,否則它們在神面前就是不潔的,唯有藉著那種潔淨,它們才能變得潔淨。因此,我們獲得神恩寵的途徑,就是訴諸耶穌基督為祂所獻上的祭。其次,我們必須明白,神是出於祂自己白白的良善而赦免我們一切的罪。這是為什麼呢? 聖經將神因人的罪而降在人身上的一切懲罰,都稱為咒詛。因此,讓我們留意:雖然神本可公義地將祂的憤怒傾倒在我們身上,使我們永遠躺在祂忿怒的重擔之下,但祂兒子所受的刑罰已經將我們從中救贖出來。如何救贖的呢?因為祂接納我們進入恩寵,與我們和好,不再追究我們所犯的罪,而是在祂兒子的位格裡赦免了我們。誠然,神會因我們的過犯管教我們:然而,那並非嚴厲的懲罰,彷彿祂是以審判者的身分與我們算帳;而是為了警戒我們,使祂所降下的管教成為我們的良藥。但無論我們境遇如何,我們總是能獲得罪的白白赦免,因為耶穌基督在祂的十字架上承擔了我們的咒詛。

現在,讓我們在我們良善的神面前俯伏,承認我們的過犯,祈求祂使我們對這些罪有更深的感受,好叫我們能按理對它們感到憂傷,甚至帶著那種痛悔,將破碎的心獻給祂,作為祂所悅納的祭。為了使我們更受激勵去厭惡並憎恨我們的罪,願祂賜給我們恩典,好好注視這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位格上所執行的可怕報應,好讓我們從中學會如此厭惡自己的惡行與敗壞,以致我們全心全意的追求,就是每日剪除一些罪惡,並使自己變得越來越潔淨,直到祂將我們身上的一切罪惡徹底除淨,並用祂自己的公義重新為我們披上。讓我們都這樣說:全能的神,天上的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