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On Wednesday the xxix. of Ianuarie, 1556. The Cxxxv. Sermon, which is the sixth vpon the three & twentith Chapter.
出處:A17698_Sermons upon Deuteronomy (tr. Arthur Golding)
20 你可以……等。21 你向耶和華你的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必向你追討,你不償還就有罪。22 你若不許願,倒無罪。23 凡從你口中出的,你就要照你向耶和華你神所許的甘心謹守遵行。
昨天我們簡要地說明了,如果此處所包含的應許能深深銘刻在我們心中,人們就會滿足於以神所不禁止的方式來謀生。因為正是我們的不信,促使我們使用欺詐和其他損人利己的手段。這也是為什麼神為了約束我們,提到了這個應許:「不要懼怕,我必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這也是使徒在希伯來書中引導我們去處,在那裡他旨在糾正一切形式的貪婪。因此,讓我們牢記在心:如果我們想要與鄰舍和睦相處,行事正直公義,就必須時刻將神的祝福擺在眼前,也就是說,因為神宣稱祂自己負責在世上供養我們,我們每個人都應當仰望祂,並倚靠祂的護理。因此,當我們為生計奔波時,讓我們使用神所賜給我們的正當手段。如果我們想以任何方式致富,卻不在乎手段,無論是巧取還是豪奪,讓我們反過來想一想:如果神收回祂的祝福,我們儘管竭盡全力,結果又會如何呢?事實上,一切終必如水般流逝,我們也必倒退。雖然神有時會容忍一個人使其財富無度地增長,但這最終對他及其子孫來說,都將變為禍患。因此,我們不要被這樣的誘餌所引誘。當我們看到許多人通過掠奪和敲詐他人而獲取暴利,積累了大量財富時,不要因此而嫉妒他們。為什麼呢?因為神的祝福遠比世上所有的財富更有價值。這祝福只應許給那些守住本分、遠離一切邪惡行徑的人。事實上,如果我們願意睜開眼睛,我們就會對這裡所告訴我們的事有足夠的警惕。但結果如何呢?每個人都被衝昏了頭腦,以至於我們沒有去思考那些本可以每天清楚教導我們的道理。看哪,有人以為自己已經吞併了世界的大部分,但看到他如何突然間耗盡一切、歸於無有,這足以讓任何人感到震驚。神這樣做,簡直就像是用指頭指給我們看,祂是如何咒詛人的貪婪、勒索和類似的惡行,然而我們卻對此視而不見。許多人抱怨說:「噢,看哪,我們本想讓自己發達,結果卻落到了後面。」是的,這是因為他們沒有考慮自己是否仍然倚靠神的良善,或者他們是否沒有越過神所允許的界限。〔旁註:約翰一書 5:5;希伯來書 13:5〕
因此,讓我們學習從神賜給我們的一切教導中獲益。當我們看到神咒詛那些四處掠奪、扮演貪婪之狼、除了詭詐和狡猾以欺騙和陷害單純之人外別無他物的人時;當我們看到神如何拆毀他們,並在他們耗盡一切時再次懲罰他們時;當我們看到神祝福那些行事穩妥正直的人,儘管他們沒有巨大的財富,祂卻不停止供養他們並看顧他們的家庭時:當我們看到這一切,讓我們渴望從神那裡得到這樣的祝福,遠勝於擁有世上一切被祂咒詛的手段。事實上,當一個人沒有多少積蓄時,神的恩典和眷顧比他擁有巨額收入、富有的貿易、錢包裡有錢,以及在糧倉和酒窖裡有自己的儲備時,顯得更加清晰。為什麼呢?因為如果一個人擁有一切,他就會認為神不再需要幫助他了。但當一個人必須過著朝不保夕的生活,或者沒有多少資產來維持生計,甚至可能在一年之內就耗盡所有,然而儘管如此,他卻依然沒有匱乏,且不知道自己的財富從何而來,只確信神憐憫他;當他這樣度過時光,並在年底承認是神獨自供養了他和他的家人時;我說,在這種情況下,神良善的彰顯就更加明顯,神藉著實際的作為向我們顯明祂如何祝福祂的子民,以及祂的祝福是何等有功效。
此外,讓我們銘記此處所說的:上帝必賜福給那些不從事邪惡行業的人,如高利貸、勒索、賄賂;是的,祂必在他們手所做的一切事上賜福給他們。上帝在此處表明,祂不會賜福給懶惰,而是要人盡其所能,透過合宜的途徑去努力。因此,讓我們致力於做主所賦予我們能力去做的一切事;這樣,我們便可仰望祂的賜福。但如果我們甘願做無用的懶漢,那麼當祂離棄我們時,我們也不必感到驚訝。為什麼呢?因為我們看到祂應許使我們興旺時所附加的條件:也就是我們每個人都當將自己獻給祂,而祂對我們的要求,不過是我們力所能及之事。誠然,我承認機會並不總是掌握在人手中;但我們仍當盡己所能,尋求努力行善,而不是為自己找藉口,逃避一切責任。
關於這整件事的結論,前文已經說明,當上帝禁止猶太人在他們中間進行任何形式的高利貸時,其目的在於今日的人們也當遠離此道,因為祂已將全世界連結在同一個紐帶之中。既然我們已經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與上帝和好,我們就必須放下所有的高利貸及其他邪惡的行業,對待世上的任何人,都不應做出我們不願別人對我們做的事。為什麼呢?無論我們是同鄉還是遠方的人,我們都是鄰舍;無論我們的處境如何,我們都無法脫離上帝在我們之間所建立的鄰舍關係。因此,讓我們回到詩篇 15 篇所說的,要成為上帝教會的子民,我們的交易絕不可涉及高利貸或任何不法的勾當,藉此剝削他人的財物,啃食那些我們本該救濟的人。簡而言之,這教導我們,凡我們不願別人對我們做的,我們也不可對別人做。因為這確實是這一切的精義,目的是讓人不要在上帝面前耍弄詭計,掩蓋任何可能損害他人利益的邪惡契約。我們更當謹慎留意我們的主耶穌對我們的警告:如果我們具備上帝兒女所要求的那種真正的完全,我們就必須借貸,且不指望任何回報;也就是說,我們不僅要遠離一切獲利與增值,若有窮人永遠無法以同樣的方式回報我們的恩惠,我們更當顯出我們的慷慨。為什麼呢?如果我們指望回報,外邦人也做得到。但如果我們希望我們的服事蒙上帝悅納,我們就不該在這世上指望任何回報。你們看,人應當如何共同生活:首先,他們必須遠離一切形式的傷害,無論是透過欺詐還是勒索;其次,他們必須致力於幫助那些有需要的人。因此,每個人都必須衡量自己的能力,並在有能力的情況下,救濟那些處於困境並需要幫助的人。誠然,人的邪惡使得這件事需要每天被討論,需要不斷地對此進行勸勉,甚至需要抑制許多人心中殘存的殘酷;但如果我們能像我們應當的那樣樂於學習主所教導我們的,我們就不需要那麼多的講道和巨著來教導我們這項教義。因為(正如我告訴你們的)本性本身就顯明了每個人的職責,但因為我們聽覺遲鈍,且被這種不信所佔據,認為自己永遠擁有的不夠,認為大地終將匱乏,所以我們必須不斷地受到勸勉與激勵。但我們不可等待別人來對我們說話,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激勵自己,始終回顧我告訴過你們的那簡短教訓。〔旁註:馬太福音 7:12〕〔旁註:路加福音 6:35〕
現在摩西補充說,人若向神許了什麼願,就必須償還,否則這就算為他的罪。但同時他也說,人若不許願,倒也不算有罪;因此神並不強迫人許願,只要他們能履行所許的願就足夠了;如果他們什麼願都不許,神也不會因此責怪他們。現在讓我們留意,這裡所提到的許願,並非指人隨意、不加思索地承諾任何事情。因為經上說:「你向耶和華你的神許願」。因此,我們在許願時必須注視我們所面對的對象,也就是神。所以,讓我們留意,所有的許願都必須帶著敬畏之心,人必須明智地判斷何為善、何為惡。事實上,如果我向某人承諾什麼,我會先考慮他是否接受。難道我會以戲弄的方式向人承諾他不喜歡的事,而不去了解他的想法嗎?不,我會對他保持足夠的敬畏,去了解他是否喜歡那件事。因此,如果我們貿然向神許下我們自以為好的願,而不去進一步探究祂是否喜悅,這豈不是貶低了祂的權柄嗎?確實如此。因為我們對待祂,竟比對待一個必死的受造物還要輕慢。所以,為了能從摩西的這段教導中獲益,我們必須立下這個主要根基,即當他談到許願時,他指的並非人隨心所欲想到的任何事,而是指那些合乎神心意、良善且合法的許願。事實上,許願是敬拜神的一部分。因為當我們向祂許願時,是為了尊崇祂並向祂致敬。我們必須注視許願的意義。許願的意義無非是提醒我們,我們的一切都虧欠於神。雖然我們都應當竭盡所能給祂更多,甚至超過我們所能做的,但我們仍無法償還我們所虧欠祂的百分之一;然而,當我們獻給祂任何東西時,我們藉此見證我們是受祂恩惠並虧欠祂的:因此才有了許願,人藉此宣告他將神所賜給他的一切獻給神,彷彿在說:「主啊,我將一切都歸還給你。」這是我對祂恩惠的承認,正如一個人繳納年租時,藉此承認他所持有的土地是屬於他領主的。同樣地,當一個人向神許願時,他是在承認他所擁有的一切都是從神而來,他也藉著一個可見的記號來宣告這件事。但現在讓我們思考,神是要照著人的私慾來受事奉,還是照著祂自己的旨意呢?毫無疑問,祂要人照著祂所吩咐的方式來事奉祂。因為祂說,當人自作主張去做任何事,並硬要披上「虔誠」的美名時,這就如同行邪術的罪。祂說,這不是虔誠,這與你們行邪術、施符咒,並將信心寄託在符咒和法術上是一樣的,因此我不喜悅你們所做的任何事,我定意譴責它。因此,既然我們聽見神不願我們以祂話語所教導之外的方式事奉祂,且祂明確地說:「聽命勝於獻祭」,讓我們守住自己的本分,不要將腦中想到的任何事都向祂許願。為什麼呢?因為那是不蒙祂悅納的。因此,這句話必須好好斟酌:「你向耶和華你的神許願」。〔旁註:撒母耳記上 15:23〕〔旁註:撒母耳記上 15:22〕
其次,我們必須考慮我們所提到的目的。因為僅僅一件事是好的還不夠,它還必須是為了好的目的,並出於正直和真誠的意圖而做的;因此,我們必須考慮上帝所允許的誓願是什麼。律法中所許的願,是作為莊嚴的感恩。當一個人病了,他許願說,如果上帝賜他健康,他就會來到聖殿獻祭。他為什麼要這樣做呢?正是為了承認他的健康是從上帝而來,並承認祂是他的父,因為祂已將他從疾病中拯救出來。當一個人出征時,他會許下這樣或那樣的願,當他要進行任何危險的航行時,他也會做同樣的事。我們看到雅各的例子,他說他向上帝許願,如果上帝帶他回到他出生的地方,回到祂應許給他作產業的土地,他就會將他所有財物中的十分之一獻給祂,作為供物。雅各此舉的用意,除了向自己確認之外,還有什麼呢?儘管他像一個被趕出父親家、逃往陌生且未知國度的窮困逃亡者,且時刻面臨死亡的威脅,但他仍然是迦南地的繼承人,上帝會帶他回到那裡。因此,他的意思是為了堅固自己,因為他已經藉著父親以撒的祝福,確信了這應許。但為了讓心裡更確信,他加上了這感恩的誓願,彷彿他已經看見事情成就,甚至就在眼前。「我的神,我盼望祢會帶我平安無事地回家。雖然我現在似乎被剝奪了一切,且將無法再住在那片土地上,但我的神,既然祢已應許我,我就要盼望祢會引導我,使我能回到這片土地;因此,我現在承認這恩惠,並應許將祢賜給我的一切之十分之一獻給祢。」你們看,這個例子充分向我們說明了律法時代所許之願的意圖和意義:也就是說,它們是用來讚美和感謝上帝的,因此,正如我告訴你們的,它們是對祂恩惠的承認,或是一種向祂所行的敬意。
由此我們可以推斷,那些人們在沒有判斷、沒有考慮什麼是上帝所喜悅、什麼是祂所接納的情況下所許的願,不僅是徒勞的,而且每一項都是對祂事奉的敗壞。因為當人們許下他們不知道如何或為何而許的願時,他們是在虛假地濫用上帝的名。經驗透過許多例子教導我們,事實確實如此。但我們必須堅持已經提出的理由,即因為誓願屬於事奉上帝的範疇,如果我們隨意許願,而不保持那種「我們要在這些誓願中順服上帝」的清醒,我們就會把自己本該保持純潔的事奉弄得混亂不堪。因此,這樣做是對上帝事奉的玷污,也是一種奪取祂榮耀的行為。在此我們可以看到教皇派的人是多麼遲鈍。為了證明他們的誓願,他們斷章取義,就像一個人只拿契約或類似文件中的一個條款,卻取消了其餘所有部分一樣,那難道不是明顯的虛假嗎?教皇派的人也好不到哪裡去。當他們讀到「許願」這個詞時,噢,那接著就意味著我們必須向神履行我們所許的一切願。這是真的嗎?不,我們必須先知道它們是否合法!那些本該謀殺保羅並透過莊嚴協議勾結在一起的人,難道沒有許願嗎?但現在誰會說他們受其誓願的約束,且上帝喜悅它呢?他們許下莊嚴的願,不吃不喝,直到殺死保羅。這實在等同於他們想讓上帝成為他們謀殺的同夥。看看這是多麼魔鬼般的協議,他們隨即用莊嚴的誓願來確認它。是的,但如果我們的頭腦清醒,我們就會譴責所有這類誓願。現在我們明白了什麼時候才需要履行誓願。但摩西說得沒錯:「你向耶和華你的神許願」,在此將上帝指定為接納那將被呈獻給祂之物的一方,因為若沒有這一點,一切都將毫無價值,毫無果效。〔旁註:申命記 23:21〕
但現在教皇派的人在他們的誓願中做了什麼呢?首先,他們為自己挑選一些瑣碎的玩意兒,然後以此束縛自己去對待上帝:他們自以為上帝欠他們很多,且他們在祂那裡贏得了某種額外的回報。一個人許願去某位聖徒那裡朝聖,另一個人許下九日敬禮的願,另一個人許願在某一天不吃肉,或在某個節日前夕禁食。現在讓我們考慮一下,上帝是否喜悅這些事情中的任何一件。毫無疑問,祂並不喜悅。至於去朝聖,這不僅是一種猶太教的習氣,更是一種邪惡的敗壞。雖然在律法之下,上帝的旨意是擁有一座人們應當前往敬拜祂的聖殿,但這現在已經廢除了。既然上帝所選擇、由祂親口設立的地方已不再有效,我們必須在世界各地呼求上帝,而無需前往錫安山或人們所選擇的任何其他地方,那麼我請問你們,人們怎能憑自己的頭腦製造出這樣的聖地呢?也就是說,他們怎能按照自己的幻想,將羅馬、聖地牙哥-德孔波斯特拉或其他什麼地方奉為聖地呢?其次,關於在某一天不吃肉,我們知道這純粹是迷信。
既然我們的主已經命定,人應當節制地享用各種食物,而不必對這食物或那食物有任何質疑,彷彿某種食物與另一種相比是不潔淨的;並且凡不這樣做的人,就是在事奉魔鬼:一個人或許可以為自己的虔誠辯解,但毫無疑問,是魔鬼在指使他,而他必須領受魔鬼給他的工價。對於教皇派在禁食時所用的所有其他瑣碎雜物,也可以這麼說。因此我們看到,這些事情並非向上帝許願,儘管他們假借上帝的名義,但祂仍然會拒絕這一切。為什麼呢?因為這一切都沒有以祂的話語為準則。再者,教皇派所許的願,是他們自己無法履行的,正如修士和神父所說的,他們許下終身守貞的願。我確實承認,所有人都對上帝負有守貞的責任:但這種守貞並非禁絕婚姻,而是保持誠實的生活,在自己所處的狀態中保守自己不被玷污:但在教皇派中,除了禁絕婚姻之外,沒有別的守貞。他們向神許下這個願,但他們有能力履行嗎?不,這是一種魔鬼般的傲慢。但如果一個人有節制的恩賜,他就必須以全然謙卑的心來運用它,始終將自己交託在上帝手中,深知無論上帝今天賜給他什麼,他都必須祈求上帝明天繼續賜給他,否則這一切都會在轉瞬之間像水一樣流失。此外,我們不知道上帝會如何在這方面處置我們。再者,禁絕婚姻與禁絕上帝未曾禁止我們的事物,這兩者並不相同。一個人可以擁有卓越的美德,彷彿天上的天使,但依然可以結婚。上帝呼召他如此行,他有自由運用婚姻作為補救,因此就讓他運用吧。但無論世事如何,讓我們記住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所說的話:即節制的恩賜並非賜給所有人的。而聖保羅作為他主所言的忠實解釋者,警告每個人要按照他所蒙的呼召行事。因此,一個人若自以為擁有、彷彿將禁絕婚姻的能力掌握在自己手中,這是一種魔鬼般的傲慢。如果他為此許願,就等於公開藐視上帝,說他不把上帝放在眼裡。我們應當向神獻上。但獻上什麼呢? 獻上祂所賜給我們的恩惠(正如我告訴你們的)。現在,我們不知道祂是否會賜給我們終身禁絕婚姻的恩惠。那麼,我們怎能向祂許下我們尚未領受的承諾呢?因為我們必須時刻準備著說:主啊,我將祢所賜給我的獻給祢。因此,每個人都必須審視自己,衡量自己的能力。此外,當修士許下貧窮的願時,這難道不是一種顯著的嘲弄嗎?他們有些人許下貧窮的願:但以什麼方式呢?事實上,他們會緊抓著自己的袋子和錢包,他們會進行集體募捐,他們會像獵犬一樣嗅出最好的捐款,他們會從四面八方將別人的財物據為己有。因此,當他們許下貧窮的願時,他們簡直是在公然嘲弄上帝,這不過是為了在別人的花費上讓自己變得肥胖油膩。其他人則躲在豬圈裡,就像這些修士一樣,他們擁有豐厚的土地和租金,雖然他們吃喝得快要撐破肚皮,卻依然許下貧窮的願。你們認為這樣的貧窮能討上帝喜悅嗎?不,如果這不是在公然戲弄上帝,那什麼才是呢?最後,他們許下順服的願。向誰順服?向修道院長或會長。但同時,他們卻要豁免於上帝和人的一切順服,我是指那些屬於任何治理規則的順服。你們看,上帝已將兒女置於父母的管轄之下:但他們卻可以藉著修道生活的幌子擺脫這軛。上帝已將人置於掌權者和執掌公義之劍的人之下;而修士卻要讓自己豁免於這一切。他們認為,藉著在自己的作坊裡偽造一種上帝絲毫不喜悅的新順服,他們就可以打破上帝所設立的一切束縛和界限。因此我們看到,教皇派在他們所許的一切願上,普遍且具體地嘲弄上帝,不僅是嘲弄祂,更是藐視祂;他們藉著與祂背道而馳,將祂的憤怒招引到自己頭上。因此,當有人試圖曲解這些經文,以證明所有的願都必須不加分辨地履行時,這簡直是極其粗鄙的獸性。因為首先,我們必須知道我們有能力向神許什麼願,祂是否會接受我們的願,以及這些願是否會令祂喜悅? 此外(正如我所告訴你們的),必須察驗其意圖與動機。因為如果我們向神許願一件本身是好的事,但若意圖是邪惡的,這願就是敗壞且無益的。舉例來說:我們已經提到雅各如何向神許願,將他財物的一十分之一獻給神;一個人可以照樣做,卻不見得是像雅各那樣做,因為他並非受同樣的靈所引導。他這樣做是為了積功德,或是出於我所不知道的其他他自己構想出來的想像,而不是為了像雅各那樣向神獻上感謝。因此,必須考慮到意圖與動機,我們必須謹慎自省,我們向神許願的目的為何、方式如何:也就是說,我們不應有任何愚昧的想像,以為藉由做這做那就能積功德,或強迫神照我們的意思行;相反地,許願必須是為了激勵我們向神獻上敬意,並宣告我們因祂所賜的一切恩惠而對祂負有責任。雖然我們無法完全報答祂,但至少我們藉此公開表明我們的感恩。除非這些要點能純粹且單純地被遵守,否則毫無疑問,我們所有的許願都會被神拒絕,儘管它們在外表上看起來並無任何邪惡之處。因此,你們看,我們必須這樣理解這段經文。〔旁註:馬太福音 19:11〕〔旁註:哥林多前書 7:17〕
經上說:「你向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要償還你口中所出的,並你甘心所許的。」如果你根本不許願,或選擇不許願,你並不算犯罪。在這裡我們首先看到,神不願束縛人,而是讓他們有自由,目的是讓他們能以更坦率、更自由的意願來事奉祂。使徒保羅說,神喜愛那甘心樂意奉獻的人,也就是說,心裡沒有勉強,且有純粹的敬虔(如人們所稱的)。因為如果我們出於必要而向神獻上任何東西,例如被迫施捨,或極不情願地去做,這在祂面前是遭拒絕的。正如我們所見,那些吝嗇鬼在施捨時咬牙切齒,如果可能的話,他們會阻止自己不給出任何東西;當他們伸出一隻手時,另一隻手卻緊緊抓住不放。這樣的奉獻能蒙神悅納嗎?當然不能。因此,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說神不願用嚴格的枷鎖束縛人,而是讓他們有自由,目的是讓祂能得到真誠且甘心樂意的敬奉。這就是為什麼摩西在這裡明確地說:如果你不許願,這就不算為你的罪。〔旁註:哥林多前書 9:7〕
如果在律法時代尚且如此,那麼我們在現今時代更應當從中得釋放,這是有充分理由的。因為那時許願在百姓中很普遍,百姓也需要按照當時的軟弱,在這些儀式中受到操練,那時我們的主耶穌尚未降臨世上。信徒必須跟隨當時的那些預表與影兒。雖然神藉著制定這些儀式來約束他們,如同對待小孩子一般,但儘管如此,在這方面祂卻如俗話所說「放手讓他們去」,並無意說服他們去許願,或促使他們束縛自己;而是將這事留給他們自己的選擇與自由。既然我們現在處於福音之下,不再有律法時代那樣的束縛,我們以為主會因人許願而感到特別喜悅嗎?彷彿人若不許這個願或那個願,並在這些事上勝過他人,就不夠敬虔似的?相反地,主寧願人持守祂所吩咐的,並遵循那包含我們一切完全的共同準則。此外,讓我們注意,如果有人以為藉由許願可以給神的律法增加什麼,他必因此受責備,即使這願本身沒有其他邪惡或罪惡。因為我們被禁止在神所宣告的之外增加任何東西。因此,當我們許願時,絕不可表現得好像要給神祂所要求之外的東西;而必須是為了讓我們始終持守在祂的事奉中。當我們朝著這個目標努力時,我們可以說:我們屬於神,祂所賜給我們的一切仍然是祂的;我們理當對此有所承認。誠然,我們沒有特定的規則說:我將獻上這件或那件東西:神將其留給我們自己選擇。但無論世事如何,我們絕不可嘗試任何祂所不允許的事,以及我們知道祂藉著祂的話語所要求我們的事。我說,如果人們不受這樣的韁繩約束,毫無疑問,我們所許的任何願都是不潔且出於魔鬼的,神會否認並譴責這一切。因此,當主表明祂不願在祂的子民身上施加任何沉重的枷鎖或束縛,而是讓他們選擇是否許願時,這是一個值得注意的重點。儘管如此,祂的旨意仍是:如果許願是合法的,就必須履行。因為祂指出了許願所需的要求。我們想知道神是否喜悅我們所許的願嗎?我們首先必須考慮它是否合乎祂的旨意;其次,我們所許的願是否在我們的能力範圍內;第三,我們的意圖與動機是否正直,並受良好的準則所規範。如果這一切都具備,神的旨意就是我們應當向祂履行我們的願。
若我們深思這些事,就會發現我們一生都有一個總的誓願,因為我們蒙上帝呼召,要將自己獻給祂作為祭物。因此,如果一個人知道他蒙召的目的是什麼,他必然會確信自己應當將自己獻給上帝。因為祂接納我們、款待我們、收養我們作祂的兒女,條件是我們要在聖潔中事奉祂。既然祂以這樣的條件接納我們,我們每個人都必須準備好將自己獻給祂。當然,我承認,除非我們被祂的聖靈所聖化,否則我們無法做到這一點;信徒在將自己獻給上帝時,並非倚靠自己的能力,也不是試圖憑自己做什麼,或幻想藉此達到任何完美,而是首先立足於這一點:上帝接納他們那雖軟弱且不完美的善意。為什麼呢?因為他們有罪得赦免的應許,其中包含上帝不會將他們行為中的過犯歸算給他們。此外,他們還有一個應許,就是上帝會藉著祂的聖靈引導他們。因此,每個信徒都必須據此向上帝許願。既然我們已經這樣許了願,就讓我們謹慎行事,履行我們所許的願。因為這裡附加了一個我們必須遵守並敬畏的警告。上帝說:「這就算為你的罪。」誠然,如果我們都是外邦人,從未聽過律法或福音的一個字,那麼如果我們不事奉我們的上帝,我們仍然無法稱義。因為祂將我們安置在這個世界上,是為了讓祂在我們身上得榮耀。但對於那些蒙祂呼召、知道自己應當完全獻身於祂的順服、並且已經應許要這樣做的人來說,他們應當明白自己負有雙重的義務;如果他們違背了這個義務,他們的過錯就更大,也更難推諉。因此,如果我們要將此應用於我們的教導,我們必須知道,我們眾人向神所許的總誓願,是建立在我們的洗禮之上。既然祂收養我們作兒女,就讓我們尊榮祂為我們的父;既然祂揀選了我們歸祂自己,就讓我們確實獻身於祂的事奉;讓我們的一生都順服於祂,我說,讓我們思想這一點。
但現在談到個別的誓願;如果有人問在基督徒中間許願是否合法,答案是,在這方面我們怎麼謹慎都不為過。因此,我們許的願越少越好。誠然,我們不可譴責所有的誓願:因為既然上帝留給我們自由,我們必須永遠記住這一點;這就是它合法的理由。但無論世事如何,讓我們滿足於在各自的呼召中行走,不要使用誓願,我的意思是,不要過度約束自己:因為我們看到了自己的軟弱,當我們本應按照上帝的命令去行時,儘管道路已經指明,我們卻常常偏離,以至於慘不忍睹,我們被迫與大衛一同呼喊:「誰能知道自己的錯失呢?」為什麼呢?因為我們從未擁有必要的智慧,反而總是會徘徊並以某種方式偏離,以至於我們在不知不覺中多次犯罪。因此,如果由於我們內在的軟弱,要保持在習慣的道路上對我們來說都很困難,我們又何必再用更困難的事來加重自己的負擔,彷彿我們有能力勝過這一切呢?所以你們看,我們應當遠離所有的誓願,滿足於這種單純的簡樸,說:「我看到了我的上帝命令我什麼,我就必須持守,不再越雷池一步。」然而,如果我們已經立志要承認上帝對我的恩惠,讓我們務必履行。因為如果我們對人所作的應許都必須遵守,那麼當我們呼求上帝的名,將自己轉向祂,並使祂成為見證人時,又當如何呢?因此,簡而言之,讓我們銘記此處,我們必須對我們的上帝忠誠可靠,因為祂對我們也是如此;祂絕不會違背祂的應許:讓我們不要懷疑,以為在期待祂的恩典時會落空。因此,既然祂呼召了我們,並希望我們與祂連結,讓我們每個人都謹慎,持守在祂的事奉中,不要像脫韁的野馬那樣行事。既然我們被宣告是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寶血所救贖的:讓我們知道,我們不再屬於自己,而是屬於那位以如此昂貴的代價救贖了我們的主。因此,讓我們為祂而活,為祂而死,除了將我們本性所欠的,以及我們所應許給祂的順服歸給我們的上帝之外,不追求別的,這樣我們就能純潔地呼求祂的聖名,並藉此宣告我們確實是祂的子民。〔旁註:詩篇 19:12〕
現在,讓我們在我們良善的上帝面前跪下,承認我們的過犯,祈求祂使我們對這些過犯有更深的感受,並在感受到這些過犯時,能被悔改所觸動,以至於來到祂面前,單單在祂那裡尋求補救,也就是祈求祂赦免我們過去的過犯,直到祂完全更新我們,並以祂自己的公義為我們穿上。讓我們這樣說:全能的上帝與天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