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加爾文 著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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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6 年 2 月 14 日(星期五) 申命記第 25 章第三篇講道(總第 144 篇)On Fryday the xiiij. of February, 1556. The CXLIIII. Sermon

原文:On Fryday the xiiij. of February, 1556. The CXLIIII. Sermon which is the third vpon the fiue and twentith Chapter.
出處:A17698_Sermons upon Deuteronomy (tr. Arthur Golding)

13 你囊中不可有兩樣的法碼,一大一小。14 你家中不可有兩樣的升斗,一大一小。15 當用對準公平的法碼,公平的升斗。這樣,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你的日子就可以長久。16 因為行非義之事的人,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17 你要記念你們出埃及的時候,亞瑪力人在路上怎樣待你。18 他們在路上遇見你,趁你疲乏困倦,擊殺你盡後邊軟弱的人,並不敬畏神。19 所以耶和華你神使你不被四圍一切的仇敵擾亂,在耶和華你神賜你為業的地上得享平安,那時你要將亞瑪力的名號從天下塗抹了,不可忘記。

我們冒犯鄰舍的事,主要有兩類,即欺詐與公開的暴力。有些人沉迷於欺詐與惡毒的詭計,一心想要欺騙和愚弄他人;另一些人則訴諸公開的欺壓與傷害。在隱秘的欺詐中,人所能使用的最惡毒的手段,莫過於偽造法碼與度量衡。因為這些工具是人們買賣交易的唯一途徑,若無這些,交易便無法在沒有紛爭或變故的情況下進行。如果我們沒有錢來購買東西,那會是怎樣的混亂?貨物通常也是按重量和度量來出售的。因此,如果錢幣、法碼或度量衡上有欺詐,人們彼此之間共同交易的紐帶就會斷裂;人們就會變得像貓狗一樣,彼此之間再也無法進行任何交易。因此,我們的神極其厭惡偽造法碼與度量衡,並告訴我們這是最惡劣、最可憎的搶劫,也就不足為奇了。如果一個強盜心懷歹念想要劫掠,他會攻擊某個人,然後從這一個轉向另一個。但我們確信,沒有強盜能超越他的界限去掠奪全世界。然而,使用虛假法碼與度量衡的人,在行搶劫時毫無顧忌;他對所有人行不義,這正是顛覆一切社會秩序的捷徑,以致人與人之間再也沒有任何仁慈或共同的誠實可言。法律有何用處?當那些本應幫助人們維持生計的事物不再有任何公平與正直的交易時,公義又有何意義?因此,我們在此處看到了一條非常必要的律法,其中提到了法碼與度量衡。經上說:「你囊中不可有兩樣的法碼。」這是因為在古代,人們習慣用石頭製作法碼。這句話的意思等同於說:你當有公平的法碼與公平的度量。此外,讓我們時刻銘記先前所說的,即神往往藉著一種特殊的情況,給出一個普遍的教導。因此,這與命令我們在所有的買賣中,普遍地使用合理與正直的交易,而不摻雜任何虛假,是完全一樣的。因為當一個人以次充好地出售貨物時,這與他偽造法碼或度量衡是同樣的惡行。一個單純的人來到店裡詢問布料:他並不識貨,而是信任商人,商人對他說,這是某某地方的布料;但他心裡很清楚自己在撒謊:這與他給人半碼或四分之三碼卻當作一整碼賣給人,是完全一樣的。因此,我們看到神普遍地規定,我們的交易應當是這樣的:買方應當支付合法的貨幣,賣方應當以合理的價格交付貨物,並且不論是在重量還是度量上,都不使用任何虛假——至少對於那些習慣用碼、尺來測量,或用天平、秤來稱重的貨物而言——雙方都必須使用真實與公平的交易。

既然我們看見這麼多律法都指向同一個目的,即不讓人受欺騙,且使每個人都能得到他應得的權利,那麼讓我們時刻謹記這句話:「上帝喜愛憐憫、審判與公義」。因此,讓我們對那些有需要的人懷有憐憫之心,去救濟並幫助他們。其次,我們不僅要給予每個人他應得的權利,當我們看見有人虧待鄰舍時,也絕不可容忍,更不可在任何情況下與之同流合污。看哪,如果我們想要按照上帝的旨意來規範我們的生活,這就是我們應當操練的事。因為除非我們這樣做,否則無論我們在事情上表現得如何冠冕堂皇,在上帝眼中,這一切不過是可憎的假冒為善,直到我們學會與鄰舍和睦相處,並遵守這條自然律所教導我們的原則,即「不願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此外,我們也藉此認識到自己的敗壞。因為如果我們真心願意行善,且內心沒有那種總是背道而馳、抗拒良善的悖逆,那麼上帝只需一句話的警告就足夠了。如果人本性就傾向於行正義、實踐仁愛,那麼只需給予一點暗示,對他們說:「你們知道自己的本分是什麼」,就已足夠。但如今,上帝不得不一再重複,不得不加強祂所頒布的律法,不得不對其進行闡釋,不得不將誡命一條又一條地堆疊起來。這原因何在?無非是因為我們極難管教,我們的慾望如同兇猛狂暴的野獸,以至於一條繩索不足以束縛我們,我們必須被許多繩索捆綁,甚至必須給我們戴上鎖鏈和腳鐐。因此,讓我們知道,我們的意志和心思遠未達到順服上帝的地步。所以,每個人都當更加警醒並自我鞭策,考慮到上帝之所以一再重複那些能引導我們實踐弟兄情誼與友愛的事,並非沒有原因;正如我先前所說,因為我們對於祂所命令的事,總是完全背道而馳。此外,讓我們銘記在心,一件事情越是有益於眾人的福祉,就越是應當被遵守。我已經告訴過你們,如果沒有度量衡,將會出現極度的混亂;因此,如果度量衡被偽造,世上幾乎就不會剩下任何社會秩序。既然這件事如此必要,以至於沒有它我們就無法共同生活,而會如同野蠻的禽獸一般;那麼讓我們知道,凡破壞這種秩序的人,都是極其嚴重地得罪了上帝。正如這種過犯會受到世俗法律的懲罰,我們也當確信,當這些違法者來到天上的審判者面前交帳時,他們絕無法逃脫上帝的手。因為若不是因為他們,所有的正直本不至於蕩然無存。因此,讓我們對此處所說的話心存敬畏,每個人都當以正直待鄰舍。那些從事商業貿易的人,當使用公平的法碼、公平的升斗,以及合法的商品,並要謹慎不可行詭詐。無論買方還是賣方,都當以誠信相待,顯明他們心中有律法在掌權;即便我們沒有受到威脅或懲罰,只要上帝已向我們宣告祂的旨意,這對我們來說就已足夠。讓這旨意在我們心中產生力量與權柄,來引導並治理我們。〔旁註:馬太福音 23:23〕〔旁註:馬太福音 7:12〕

此外,經上說「凡行這些事的人,都是上帝所憎惡的」,這話的目的在於讓人不要藉著詭辯或狡詐來欺騙自己,因為我們總是試圖尋找逃避的藉口。那些渴望以狡詐手段算計鄰舍的人,總能找到某種藉口來粉飾自己的行為。然而,即便人能原諒我們,這也毫無意義,因為我們終究要來到天上的審判者面前。因為摩西說,這樣的事在上帝面前是可憎的。因此,人們不要再用那些許多人藉以掩蓋自己的瑣碎藉口來欺騙自己,而應當這樣想:「看哪,是我們的上帝在說話,掩飾我們的行為對我們毫無益處。」因為祂是不會被輕慢的,我們必須在祂面前交帳。因此,讓我們行事為人,使自己的良心能為我們作美好的見證,使我們不僅能用口,更能從內心深處宣告:我們已正直地對待鄰舍,內心沒有隱藏的邪惡,也沒有藉著他人的損失來謀取自己的利益。看哪,這就是我說的,我們在這段經文上所當銘記的。

摩西又補充說:「凡行不義的」,這是為了證實我起初所說的:也就是說,雖然上帝在此處僅列舉了兩種,即「法碼」與「量器」,但這卻是用來提醒我們,人在與鄰舍相處時,應當如何不傷害他人。因為如果上帝對任何一種邪惡都不放過,無論我們是強取豪奪他人的財物,還是用詭詐欺騙單純的人;如果上帝要追究這一切事,那麼當我們犯下更令人髮指的罪行,以致敗壞了一切公共秩序,像那些使用虛假法碼和量器的人一樣,將所能得著的一切據為己有,像強盜和小偷那樣行事時,我們又將如何呢?因為可以肯定的是,這些人藉著買賣為幌子,行徑如同徹頭徹尾的強盜,甚至比在林中搶劫的人更惡劣。因此,我們要知道,上帝既然宣告祂是審判者,要懲罰各樣的邪惡,祂就表明,那些毫無良心或愧疚,肆無忌憚地將他人財物據為己有,或者放縱自己的私慾,以致闖入一切惡事,讓所有大小人物都慘遭其毒手的人,必將受到更嚴厲的報應。這就是摩西在此處想要向我們宣告的實質內容。現在,如果當時上帝有必要禁止在法碼和量器上的欺詐行為,那麼現在豈不更需要祂這樣做嗎?因為誠然,現今世上已沒有當時那樣正直的交易,反而腐敗之事與日俱增;因此,我們更應當在這一律法上操練自己。我們不要以為可以藉口說現今欺詐和勒索的人太多,而為自己開脫;我們當知道上帝的律法是永恆的;如果我們想被視為上帝的兒女,就必須持守摩西在此所說的正直,儘管世上充滿了邪惡。這也是為什麼他認為僅僅說「行這些事的人,在造物主眼中是可憎的」還不夠,還加上了「在你的上帝面前」。因此,我們必須始終回到這一點:因為上帝已經收養我們作祂的兒女,我們就不可以隨波逐流,效法惡俗。儘管這個人行為不端,那個人因其邪惡的生活而成為絆腳石,但我們仍必須持守恆心,順服我們的上帝,因為祂已經揀選了我們,並保守我們歸祂自己。這就是關於此處經文,我們還需要銘記在心的。

這條律法不需要冗長的解釋。因為沒有人不知道,如果廢棄了買賣的準則,世界將會陷入何等混亂。然而,你仍可見上帝如何進一步開口教導我們。我們是否僅從這三言兩語中就領受了祂的律法?這本該足夠了,但其實踐卻非常罕見。確實如此:因此,我們不應過多地忙於誦讀此處所寫的文字,而應當徹底領會,早晚思想,並對自己說:「來吧,上帝已經命令我們要有公道的法碼和公平的量器,好讓我們彼此能正直相待。」當我們以對此事的記憶來更新心意時,這將有助於說服我們,按照我們應有的方式來規範自己的生活。

此外,我們要注意,在虛假的法碼和欺詐的量器之下,上帝也譴責了一切偏私待人的行為。因為如果偽造法碼或天平是不被允許的,如果偽造量器或尺規是不被允許的,那麼我們對偽造公義又該怎麼說呢?如果上帝要求人在穀倉、酒窖或店鋪中彼此正直相待,那麼當涉及法律審判時,又該作何感想呢?如果一個人為了偏袒某人而偏離正道,那會是怎樣的行徑呢?正如我已經提到的,我們必須回到這條「與人相處要正直」的總原則,絕不偏離,而是按照上帝所命令的,直行正路。如果上帝要求我們在轉瞬即逝的商品交易中遵守這種正直,那麼在事奉上帝的事上,我們又當如何呢?然而,我們看到人們如何隨意改變自己,按照自己的喜好制定法律,變來變去。但我們要知道,上帝不會為了討我們喜悅而屈就,一旦祂頒布了不可更改的律法,每個人都必須據此規範自己。我們不要自以為是自己的審判者,因為我們並不具備足夠的資格;讓我們始終持守上帝所命令的一切。

現在讓我們來看摩西關於亞瑪力人所補充的內容。起初,人可能會臉紅,認為猶太人有權向亞瑪力人報復,並且在他們從敵人手中得享安息時,竟要將他們徹底剷除,這似乎是一件嚴酷的事。「你要記念亞瑪力人,因為他們在路上怎樣待你,在路上遇見你,擊殺你盡後邊軟弱的人,並尋求毀滅你。不可忘記,要用火與劍追討。」這是一項非常嚴厲且尖銳的定罪。但我們必須注意到,亞瑪力人招惹了上帝對他們發出的憤怒,並且陷入了上帝早已對迦南地居民(如亞摩利人、比利洗人等)所宣告的審判之中。我們之前已經說明,當上帝命定要將這些民族從世上剷除時,我們絕不能認為這項判決有任何殘忍之處。因為祂已經寬容了他們四百多年之久。雖然他們當時就已罪有應得,理當被徹底毀滅,但當時卻說他們的罪惡尚未滿盈。然而,在上帝以極大的耐心等待他們悔改的那段時間裡,他們有改過自新嗎?沒有,他們反而變本加厲,越發邪惡。因此,既然他們是如此頑固且不可救藥的民族,就必須將他們徹底清除。亞瑪力人的情況也是如此。由此我們看到,當惡人被上帝完全離棄時,與他們糾纏在一起意味著什麼。這就像一個人自投於熊熊烈火之中,必然會與柴薪一同被焚毀。因此,讓我們謹記,上帝在此藉著亞瑪力人的例子警告我們,當我們看見人沉溺於一切邪惡並在罪中剛硬時,切勿靠近他們,也不要與他們有任何瓜葛。為什麼呢?因為這正是將我們自己與他們捆綁在一起的捷徑,最終我們必會一同滅亡。因此,當我們看見人們如此悖逆,藐視上帝,且在罪惡中變得如同畜類一般時,讓我們遠離他們。我說,讓我們遠離他們,除非我們想讓他們的審判也臨到我們身上,並與他們一同被捲入同樣的風暴中。這也是為什麼以賽亞先知大聲疾呼:「你們要遠離他們。」他不滿足於說:「從他們中間退出來」,而是說「逃跑,逃跑」。他甚至再次重複說:「你們要遠離他們。」為什麼呢?我們看到他所指的正是摩西在此處所說的那種人。因此,請將這一點作為一個重點記下來。〔旁註:創世記 15:16〕〔旁註:以賽亞書 48:20 及 52:11〕

現在,我們還必須進一步考慮,亞瑪力人盡其所能地抵擋上帝,並試圖阻撓猶太人進入祂早已為他們指定的產業。他們確實以為自己是在與人交戰,但實際上,上帝才是他們的敵對者。因為猶太人並非靠自己的力量來到那裡,而是上帝呼召他們去承受迦南地作為產業。因此,當亞瑪力人成群結隊地攻擊他們時,就如同是在向上帝宣戰。所以,我們不必對他們所受的沉重審判感到驚訝,因為他們竟狂妄到如此地步〔甚至公然對抗上帝本人〕。我承認,他們並不確定猶太人是否得到了這樣的應許;然而儘管如此,他們並非完全不知情。對他們而言,這已足以定罪,因為他們本應從某些跡象中知道,這是一種超越人力所能及的力量,因此就該心存敬畏,而不應如此魯莽地衝向那些由上帝之手所治理的人。因此,我們受到警告,當我們著手做任何事時,要小心不要讓上帝成為我們的敵人和對手。如今祂已經宣告,既然教會是在祂的保護之下,那麼無論是針對整體還是個人,我們若對信徒採取任何行動,就等同於是在與上帝交戰。那樣做我們能得到什麼呢?祂說祂「保護我們如同保護眼中的瞳人」,這並非徒然。因此,讓我們學習遠離一切惡行,並深思:如果我們激動永生上帝的憤怒,最終必會導致我們極大的混亂。〔旁註:申命記 32:10〕

既然這教義應當成為我們的勒繩,使我們遠離一切暴虐與不義的行為,那麼我們從另一方面也能看出,當信徒知道上帝如此眷顧他們,甚至會站在他們這邊作他們的護衛,且若有人傷害他們,上帝就宣告這傷害是加在祂自己身上時,這對信徒是何等的安慰。因此,既然我們看見上帝明確地站在我們這邊,我們豈不應當壯膽,並完全倚靠祂的應許嗎?然而,能領略這教義的人卻寥寥無幾。為什麼當有人騷擾或困擾我們時,我們心中會燃起如此強烈的報復慾望呢?這是因為我們不知道上帝在看顧我們,祂的手伸出來扶持我們,祂絕不容許任何暴行加在我們身上,反而會在適當的時候糾正這些惡行,並賜下幫助與救援。如果我們對此有透徹的確信,我們就會像羔羊一樣溫順安靜,在受委屈時會忍耐,並等待祂來平反。但結果如何呢?因為我們對祂沒有信心,每個人都用盡手段,不論正當與否,只求自保;我們不顧什麼是合乎律法的行為;甚至認為如果我們單單倚靠上帝的應許,就是自欺。因此,讓我們學習更深刻地思考這教義,正如經上所說:「你要記念你……在路上怎樣待亞瑪力人。」因為上帝表明,儘管我們在無端受氣時選擇寬容,不當一回事,甚至忘記了曾受過這樣的對待,但祂卻會記念。我們對自己所受的傷害十分敏感,但上帝卻表明,祂比我們更將這些事放在心上,祂必會懲罰那些困擾我們、待我們過於苛刻的人,並會追討他們對我們所行的一切惡事。所以,你們看見我們在這段經文中必須銘記的是什麼:那就是我們必須謹慎,不可對鄰舍行任何強暴;因為上帝必會親自處理他們的案件,而我們必然會以祂為敵。這是第一點要注意的。其次,讓我們行事為人保持單純與溫柔,要知道,如果我們願意作羊,我們就會有一位好牧人,祂會保守我們脫離狼群,以至於即便我們看起來似乎已在狼口之中,隨時會被吞吃,但只要我們能信靠祂,並像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所宣告的那樣,以忍耐餵養我們的靈魂,上帝就必為一切預備救法。〔旁註:路加福音 1:1〕

但現在我們也必須回想先前所論述的,即當上帝的子民受到困擾,以致無法承受他們的產業時,上帝會特別被激怒。如果祂因亞瑪力人攔阻猶太人進入迦南地,就對他們顯出如此的憤怒,那麼,如果我們今日攔阻信徒進入(不是迦南地,而是)天國,祂又會怎樣呢?因為今日上帝呼召我們,不是要我們承受迦南地,而是要我們進入那不朽壞、不衰殘的生命。因此,我們必須持守我們的道路,努力往那裡去。那麼,如果有人來困擾我們,那些在我們路上設置絆腳石的人,也就是那些攔阻我們事奉上帝的人,與那落在亞瑪力人身上的咒詛相比,他們必會感受到雙倍的咒詛。現在讓我們看看,今日有多少人試圖將上帝的兒女從正路上引開,有些人藉著殘暴與逼迫,有些人則藉著卑劣與邪惡的榜樣;簡言之,我們在這條路上每跨出一步,就會受到困擾,撒但總是想出各種名堂來阻礙我們;而且他總能找到適合的工具來達成目的。為什麼所有的教會不能治理得如此完善,以致能同心合意地事奉上帝,或者我們之間為何沒有那種能真正顯明我們是以上帝為父的愛與合一呢?這是因為我們混雜在亞瑪力人中間。因此,讓我們謹慎,免得他們攔阻我們;同時我們也要自省,不可困擾上帝的兒女,反倒要像先知以賽亞所說的,每個人都拉住同伴的手,說:「來吧,我們登耶和華的山,祂必將祂的道教訓我們,我們也要行祂的路。」所以,如果我們不想與那些上帝已命定滅亡的人同流合污,就讓我們每個人都盡力引導鄰舍,在正路上扶持他們,不可有任何人滯留或攔阻那些已經走在上帝所呼召之路上的人。〔旁註:申命記 3:4〕〔旁註:〈…〉3〕

現在經上說:「當耶和華你的神使你安靜,不被四圍的一切仇敵擾亂,可以承受那地為業的時候,你要記念亞瑪力人。」藉著這些話,我們首先明白,為了鼓勵百姓去執行摩西奉神的名所吩咐的事,神在此向他們保證,他們最終必能戰勝一切仇敵。因為如果摩西只是說:「要記念亞瑪力人,當你解決了其餘的人之後,也要將他除滅」,這簡直是笑話。因為以色列人可能會回答:「我們憑什麼除滅他?為什麼?我們現在還是流浪者;我們寄人籬下;我們不知道未來會發生什麼。誠然,神應許給我們迦南地,但祂豈不是領我們在曠野繞來繞去,彷彿我們根本不配得著祂所應許的那地,甚至要被剝奪嗎?為什麼?我們還沒進入那地呢。既然我們有這麼多強大的敵人,我們又能對亞瑪力人做什麼呢?」因此,摩西設立了這個應許,他說:「當耶和華你的神使你安靜,不被四圍的一切仇敵擾亂的時候。」由此我們得到警戒:當神吩咐我們做任何看似困難、甚至完全不可能的事時,我們必須仰望祂的大能;否則,我們的勇氣必然會喪失。那些自以為能執行神藉祂話語所教導的一切,卻不仰望神的人,最終必因愚昧的自負而自取滅亡。既然如此,讓我們謙卑而懇切地祈求神,加添我們的力量,使我們能順服祂。為了做到這一點,讓我們仰望祂的應許。因為當神對我們說:「要這樣做」時,祂接著說:「不要擔心世人的抵擋:如果你不能完成我所吩咐你的,我有足夠的能力來補足你的軟弱:我必扶持你;當你似乎跌倒時,我有方法扶你起來;如果這件事超過了你的能力,我必為你成就。」因此,讓我們用這些應許武裝自己,並以此鼓起勇氣,在我們的道路上勇往直前;無論我們聽到什麼威脅,或在路上遇到什麼絆腳石,我們仍要堅持到底。為什麼呢? 因為神會顧念一切,我們若等候祂的幫助,就絕不會落空。誠然,如果我們沒有祂口中的話語,我們就不可倚靠自己的想法說:「我希望神會幫助我。」我們不可如此自負,而必須確信祂所給予的保證;正如我們在此處所見:「你的神必使你安靜,不被四圍的一切仇敵擾亂。」因此,摩西並非簡單地說:「當你征服了那地,當你戰勝了所有仇敵時」,而是將一切歸於神。藉此他宣告(正如我已經提到的),人不可立足於自己的力量和能力;我們必須時刻歸向神,承認唯有祂能使我們在一切仇敵面前無往不利。如果神當時必須以這種方式動工,使以色列人擊敗迦南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等,那麼現今祂更需要以更大的能力在我們身上動工,因為我們所面對的敵人更為強大。因為(正如聖保羅所說)我們爭戰的對象不是屬血氣的,也就是說,不僅僅是必死的受造物,而是天空屬靈氣的惡魔。因此,如果我們將自己抵擋的能力與撒但對我們的優勢相比,唉,他是這世界的王,而且他高過我們,隨時可以將我們吞滅。因此,神必須伸出援手為我們爭戰,否則我們將被擊敗十萬次。所以,每當我們要冒險做任何事時,都要學習時刻仰望神的大能,確信祂足以加添我們力量。以此鼓起勇氣,讓我們大膽地藐視仇敵的一切勢力,無論它們多麼可怕;我們要知道,與神所應許並準備在實際中彰顯的幫助與救援相比,它們算不了什麼。這就是你們在這段經文中所要銘記的要點。〔旁註:以弗所書 6:12〕

如今經文明確說道:當以色列人得著所應許之地時,他們必向亞瑪力人報仇。這表明我們在執行上帝的報應時,必須盡可能保持平靜。因為我們看見,當人為自己的仇敵報仇時,他們往往會被與仇敵之間的爭執所困擾,並被自己的情緒點燃怒火。這正是為什麼我們被禁止報仇的原因,因為那並非出於上帝,而是人毫無節制或分辨地將自己捲入其中。那麼,我們若要使自己的報復行為稱義,該當如何?我們必須內心平靜;也就是說,我們不可著眼於自己的損失或利益;不可被任何過激的情緒所動搖;簡言之,我們必須保持冷靜與沉著的心;最重要的是,上帝的熱心必須住在我們裡面並管理我們。然而,我們不可藉著上帝對祂百姓說「要記念亞瑪力人,因為我要將他們從世上除滅」這句話,就以此為藉口,隨自己的私慾和喜好去報復。為什麼呢?因為上帝並沒有放任祂的百姓說:「你們認為好就去做,你們有權隨心所欲。」祂乃是要報應出於祂自己。由此我們必須注意兩件事:第一,我們必須是蒙上帝指派的,否則我們連動一根指頭去懲罰任何罪惡都是不合法的。第二,即使我們有此呼召,且上帝將刀交在我們手中,我們仍不可帶入自己的情感,因為那些情感總是驅使我們並轄制我們;我們在自己的職分上必須表現得單純而坦誠,好讓上帝的靈能管理我們的心與手。關於第一點,我曾告訴你們,凡沒有上帝明確命令的人,不得懲罰罪惡。如果我看見一個人犯罪,雖然我應當盡我所能地反對他,抵擋他的邪惡,但因為我是一個私人,我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懲罰那犯罪者。因為上帝沒有將這事託付給我,人不可擅自承擔這樣的職責。因為雖然乍看之下,如果我攻擊一個惡人並將他逮捕,這似乎是一種偉大的美德;甚至如果他毆打或虐待窮人,而我挺身維護正義,這會被視為善行;但實際上,我已經越界了,承擔了超過上帝所命令我的事;我這樣的行為不能被視為美德。你們看,信徒在生活中必須保持何等的沉著,也就是說,除了上帝所吩咐他們去做的之外,他們不嘗試做任何事。這一點必須銘記。現在關於第二點,我們必須注意,人不可藉著上帝賦予他們懲罰罪惡的權柄,就因肉體的情感和衝動而陷入憤怒,去報復自己的私怨,而必須做他們知道上帝所喜悅的事,且其目的與意義不可偏離上帝所指定的。

此外,讓我們注意,那些蒙上帝按立與指派去執行公義的人,應當持守上帝要他們走的正道,不可自作主張。因為地上的審判官不可隨意制定法律,也不可天天說:「我要這樣做,我要那樣做」;他們必須謹慎地關注自己的職分與責任。看哪,說話的是上帝,我們必須執行祂所命令的;因此,人必須堅守於此,不可妄想以任何方式更改祂的命令。否則,人或許能提出冠冕堂皇的藉口,但上帝看重人對祂的順服,勝過人所能辯解的一切理由,即便那些理由聽起來多麼合情合理。此外(正如我已經提到的),當我們聽到關於亞瑪力人的事,即上帝要將他們徹底除滅時,有人可能會反駁說:「如果有人溫和地對待這群人並饒恕他們,難道不合理嗎?人難道非要對他們如此極端不可嗎?」事實上,當以色列人沒有執行時,他們的憐憫其實是一種對上帝的藐視;可以確定的是,他們這樣做導致了他們自己的混亂,正如我們所見,經上說:「你們沒有執行你們上帝的報應,因此那些你們容許存活的人,必成為你們肋下的荊棘,刺痛你們;或者說,必剜出你們的眼睛:你們必發現事實確實如此,因為你們沒有照上帝所命令的去做。」這表明我們每個人都必須遵循所指派給我們的職分,一旦知道自己的職分與呼召要求什麼,就必須單純地順服上帝。〔旁註:撒母耳記上 15 章〕〔旁註:民數記 33:55〕

此外,讓我們時刻回歸這一點:既然上帝顯明祂是我們朋友的朋友,是我們敵人的敵人,我們就必須將全部的信靠與把握放在祂身上;我們要藏在祂的翅膀蔭下,不可懷疑祂終必顯明祂是何等關懷我們的福祉。因為祂說:「我因我的百姓所受的傷害,心裡火熱,大發憤恨。」誠然,上帝並不從屬於任何情感,祂不像人那樣被情緒所左右;然而,為了顯明祂是何等珍視我們的福祉,也因為若非祂(可以說是)改變自己的形象,以我們能理解的方式向我們表達,使我們感受到祂似乎有某種情感,我們就無法領會,這正是祂說自己大發憤恨、火熱地要保護祂百姓的原因。因此,讓我們將信心建立在此之上:即使祂沒有立刻舉手向我們的敵人發雷霆,我們也不要以為祂忘記了我們,而要忍耐、憂傷,並祈求祂成就祂的應許。如果我們這樣做,祂必會興起那些我們以為是與我們為敵的人;他們將會竭盡全力來保衛我們,我們也必以這種方式武裝起來對抗所有的敵人,最終贏得勝利;正如經文在此宣告祂在古時是祂百姓的護衛者,如今祂必為我們做更多,因為祂已藉著祂獨生子的位格,更親近我們了。〔旁註:出埃及記 23:22〕〔旁註:出埃及記 34:14〕

現在,讓我們在我們良善上帝的威嚴面前跪下,承認我們的過犯,祈求祂使我們更深地感受到這些過犯,並儘管我們完全不配,仍求祂接納我們進入祂的憐憫之中。願祂同時藉著祂的聖靈治理我們,使我們能將雙手、雙眼和雙腳都獻給祂使用,不憑自己的意思行事,而是凡我們所做的,都能帶著熱忱,好叫祂得著榮耀,我們的生活在各方面都能歸向祂的旨意,不偏左右;願我們學習完全安息在祂裡面,不被試探去傷害任何人;無論我們在世上看到什麼邪惡,我們都能始終正直、純全地行走,好叫我們在遭受不公與冤屈的折磨時,祂能顯明祂是我們的護衛者。願祂不僅將這恩典賜給我們,也賜給地上所有的民族與國家,將所有可憐、無知的人從他們所陷於其中的迷信與偶像崇拜中領回,使祂能引導他們認識祂的真理。願祂為此興起祂真理的忠心僕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