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加爾文 著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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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6 年 2 月 24 日(星期一) 第 146 篇講道,即申命記第 26 章的第二篇講道。On Munday the xxiiij. of Februarie. 1556. The CXLVI. Sermon,

原文:On Munday the xxiiij. of Februarie. 1556. The CXLVI. Sermon, which is the second vpon the sixe & twentith Chapter.
出處:A17698_Sermons upon Deuteronomy (tr. Arthur Golding)

5-6 你又要說……等。7 我們哀求耶和華我們列祖的神,耶和華聽見我們的聲音,看見我們所受的困苦、勞碌、欺壓。8 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並大可畏的事與神蹟奇事,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9 領我們到這地方,把這流奶與蜜之地賜給我們。10 耶和華啊,現在我把你所賜給我地上初熟的土產奉了來。隨後你要把筐子放在耶和華你神面前,向耶和華你的神下拜。11 你和利未人,並在你們中間寄居的,要因耶和華你神所賜你和你家的一切福分歡樂。12 每逢三年,就是十分取一之年,你取完了一切土產的十分之一,分給利未人和寄居的,與孤兒寡婦,使他們在你城中可以吃得飽足。

我們先前已經說明,猶太人在奉獻初熟土產時所作的認信,其用意為何:即一方面,他們藉此承認上帝將他們從中拯救出來並使他們得自由的那種困苦與悲慘;另一方面,他們應當更加讚美並尊崇上帝所賜予他們的恩典與恩惠。因為我們看見,人在順境中往往會忘記自己:驕傲使他們眼瞎,或者至少使他們沉醉,以致他們不再思想自己過去的光景,也不再思想上帝。因此,我們極有必要注視自己的境況,思想如果上帝沒有憐憫我們,我們是何等悲慘。因為我們雖然有足夠的口才去宣告並說上帝向我們施了恩,然而,除非我們親身經歷並確知,若非上帝向我們施憐憫,我們本已處於受咒詛的境地,本已滅亡,且毫無得救之路,否則我們所作的宣告不過是口頭上的空話。如果我們沒有對這些事有深刻的體會,我們對上帝恩惠的一切宣告,都將只是虛偽與假冒為善。因為我們常見人們隨口說:「這是上帝為我做的,這是祂的作為」;但儘管如此,這也僅止於口頭而已。現在,關於這些經文本身,我順便提一點。經文提到「我父親原是一個將亡的亞蘭人」,有些人讀作「亞蘭人想要毀滅我父親」,將其指向拉班。但(如我先前所說)雅各被稱為亞蘭人,是因為他長期流亡在迦南地之外,並在那裡定居,彷彿那裡將成為他的墳墓,我指的是在亞蘭地。然而,「將亡」一詞的含義,與其說是意圖或想要毀滅他人,不如說是處於毀滅與滅亡的狀態。因此,最符合經文原意的解釋是,猶太人在這裡宣告,他們的先祖雅各被逐出自己的家,被視為亞蘭人;而當他來到上帝所賜給他的地時,就如同他剛來到那裡,彷彿他從未進入過那地一樣。因此,這意味著對我先前所說之事的更充分表達;也就是說,人需要被提醒,他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是從上帝白白賜予的恩惠中領受的,並且是上帝拯救了他們,甚至是在他們處於最悲慘的境地時拯救了他們。

現在,關於第二點,我們看見摩西在此宣告他們出埃及的方式,使猶太人不得不被喚醒,去思想上帝是如何大能地為他們作工。因為他不僅僅簡單地說上帝將他們從埃及地領出來,而是詳細敘述了埃及人如何將腳踏在這些可憐百姓的喉嚨上,如何苦待並騷擾他們,如何對他們施行嚴酷而殘暴的暴政,然後說:「我們哀求耶和華我們列祖的神,祂聽見我們的聲音,看見我們的困苦與悲慘,並將我們從中領出來。」是如何領出來的呢?是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這還不止,還有大可畏的事、神蹟、奇事:看哪,這就是我們的神如何救助我們。因此我們看見,摩西並不滿足於用簡單的一句話說上帝是那百姓的救贖主;他詳盡地表明,猶太人不能將他們的拯救歸功於運氣、他們自己的策略,或世上的任何其他手段:他們被迫認識上帝奇妙的大能,祂伸出膀臂,彷彿祂是以可見的方式前來救贖祂的百姓。那麼,如果我們想要將上帝所當得的榮耀歸給祂,就讓我們學習去思想祂的大能,不是一瞥而過或輕描淡寫,而是作為祂所顯明之事的勤勉觀察者,目的是為了讓我們更徹底地確信,當祂喜悅向我們施憐憫時,祂並非要讓我們懷疑這拯救是否出自祂;祂已如此清楚地向我們證實了這一點,以致這件事對我們而言是顯而易見、無可否認的。這就是你們關於此處經文所當銘記的。

我們順便留意,雖然上帝聽見了祂百姓的哀求,但祂起初並沒有透過行動顯明出來。我們看見百姓在得著拯救之前,陷入了極度的苦難。這就是為什麼在《出埃及記》中明確說道:「我實在看見了,我實在看見了我的百姓所受的困苦。」上帝並非僅僅說祂看見了他們的困苦,而是重複了兩次,彷彿在說:「因為你們哀求時,我沒有顯出要幫助你們的樣子,你們就以為我對你們的請求充耳不聞,或者以為我不再掛念你們的苦難了;但我告訴你們,這些事始終都在我的眼目之中,只是我延遲了、推遲了對你們的援助直到現在。然而,這並非因為我不關心你們這些我所收納為兒女的人。」因此,我們務要留意,當我們認為向上帝禱告毫無益處時,我們必須堅持下去,不可因為覺得禱告徒勞無功而感到灰心。因為上帝顧念我們,儘管我們沒有察覺,祂最終必會幫助我們。但我們在此受到警戒,要忍耐,不可因為上帝沒有立刻滿足我們的願望而感到憤懣。這就是我們從這些話語中所能領受的教訓,猶太人明確承認:「上帝聽見了他們的聲音」,儘管祂起初並沒有應允他們的請求。〔旁註:出埃及記 3:7〕

現在剩下要談的是神蹟奇事。但因為這已經討論過了,無需再多費唇舌;我們只需記住,上帝當時所施行的拯救,讓人能清楚看出那是祂的手所成就的,並非出自任何受造物。上帝本可以輕而易舉地制伏法老及其臣民,而不必顯任何神蹟。但祂要讓法老剛硬。為什麼呢?經上說:「我興起你,正是為了這個目的,好叫我的名傳遍天下。」因此,法老盡其所能地抵擋上帝,但這反而更彰顯了上帝所成就的救贖。所以,此處提到「大而可畏的事」、「神蹟」和「奇事」,以及上帝如何使人驚駭,並非沒有原因,其目的是要讓人在感受到祂的大能後,能完全順服於祂。

但我們應當滿足於結論,即經上所說:「我現今把耶和華所賜給我地上初熟的土產奉了來。」猶太人在這裡宣告,他們向上帝獻上感謝時,並非僅僅是透過外在的儀式,而是因為他們心裡感受到自己對上帝的虧欠,並承認一切皆源於祂。那麼,我們是否渴望上帝悅納我們獻上的讚美?我們必須首先承認從祂那裡領受的恩惠,不僅要口頭承認,更要從心裡發出,而不是像假冒為善的人那樣,只是隨口稱頌,卻沒有真心實意。相反地,我們看見上帝特別要求我們深信,是祂開始施恩給我們,並且祂也將繼續施恩直到永遠。我們每個人都應當承認這一點,不僅是私下,也要在眾人面前公開承認,好叫我們能藉此造就鄰舍,並使眾人同心合意地榮耀上帝。我承認,我們現今不再有律法時代那樣的儀式,但我們必須達到我先前所說的境界,即儀式的實質與真理在今日依然存留。因此,如果我們施捨,或將上帝的恩惠用於祂所吩咐的用途,我們就是在向祂獻上初熟的果子。所以,我們務要留意,那些捐獻自己財物的人,不可吝嗇小氣,彷彿是在獻出自己的東西。因為我們必須時刻銘記在心,說:「我獻給我的上帝。」獻的是什麼呢?正是從祂手中領受的。我確實是這些財物的主人,但上帝為祂自己保留了主權,所以我不可揮霍祂所賜給我的,而必須學會節制地使用,並救濟有需要的鄰舍。當我們有這樣的考量時,我們所獻的祭就是馨香之氣,是上帝所悅納的(正如聖保羅所稱呼的);因為若沒有這種考量,我們即便散盡家財,也毫無價值。這是為什麼呢? 因為我們缺少了最根本的事,那就是感受到我們對上帝有多大的虧欠,並且我們獻上祂所賜給我們的一部分,是為了表明我們所擁有的一切皆源於祂。由此可見,那些對窮人沒有憐憫之心,卻緊抓不放、吝於施捨的人,不僅是對人殘忍,對上帝更是忘恩負義。這是為什麼呢?如果我們深知上帝向我們顯明祂是一位慷慨的父親,我們肯定會樂意按照祂的旨意去使用祂所託付給我們的財物,每個人都會盡到自己的本分;而我們若反其道而行,這正是一個記號,表明我們想要欺哄上帝,而非欺哄世人。〔旁註:出埃及記 7:3〕〔旁註:羅馬書 12:1〕

隨後又補充說:「你要在耶和華你神面前放下你的供物,然後在耶和華你神面前敬拜。」這兩件事表明,即使沒有人作見證,我們在盡本分時也不可冷淡。這一點我們必須好好留意。因為我們總是受虛榮心驅使;我們無法實踐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教導,祂說:「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我們總希望有人看見並稱讚我們。雖然我們沒有吹號,但我們仍渴望世人知道我們所做的事。這原因何在?豈不是因為我們的眼目沒有像理當的那樣定睛在神身上嗎?因此,這種愚蠢的虛榮心必然在我們裡面作主,以致我們所求的不過是討好世人。所以,我們不可指望神會承認我們為事奉祂所做的一切,因為我們已經偏離了祂。因此,讓我們學習實踐這裡所規定的教導,即將我們的供物留在我們神的面前;並以神親自承認祂收納了我們給予窮人的東西,以及我們按照祂的旨意所奉獻的一切為滿足,就好像祂親自降臨,從我們手中接過禮物一樣。既然如此,我們就不必擔心有什麼損失,即使世人沒有察覺我們所做的事,或者看起來我們好像什麼也沒做。正如這裡所說的,讓我們以此為足:我們的主神已經先來到,並悅納了我們為順服祂而做的一切。這一點請務必記住。〔旁註:馬太福音 6:3〕

現在另一點是,猶太人被命令「要在耶和華你神面前敬拜」。由此可見,人不可自以為在完成了神所指定的任務後,就有了什麼功勞,因為我們總是容易驕傲自大,誇耀自己的能力,彷彿神欠了我們許多債一樣。讓我們拋棄所有這類魔鬼般的幻想;當我們努力並費心去行神所吩咐的事時,讓我們在祂面前敬拜,以表明我們對祂負有更大的債務:正如路加福音第 17 章所說:「你們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為什麼呢?讓我們來算算帳:如果神要向我們索取祂當得的,我們當中有誰能做到百分之一呢?如果祂要求全部,而我們只給祂一部分,我們就是在欺騙祂。不,即使我們獻上了全部,我們也無法卸下責任;因為我們無法以理當具備的心志去行;因此,我們在神面前總是虧欠的,祂絕不欠我們什麼。所以,讓我們學習在祂面前敬拜,也就是說,要謙卑低頭;雖然我們已盡全力向祂獻上祭物,將我們自己獻給祂,將我們的財物給祂,並盡我們所能做的一切;當我們努力將一切獻給祂時,仍要說:「主啊,哀哉:我們確實樂意盡本分,但我們永遠無法做得完美;我們離完美還差得很遠;願祢悅納我們手中不完美的事物,寬容我們的軟弱;雖然我們獻給祢的事奉中有許多污點和瑕疵,但願這些不至於攔阻祢從我們手中收納並悅納它。」看哪,當人向神獻祭時,應當以何等的謙卑來到祂面前。〔旁註:路加福音 17:10〕

現在讓我們順便留意,這裡所說的「上帝的面前」是指會幕,或是指獻祭與燒香的祭壇,以及約櫃;這並非說上帝被封閉在其中,而是因為祂藉此意欲將祂的百姓吸引到祂那裡。因此,律法的影兒是用來引導猶太人歸向上帝,因為若非上帝向我們伸出祂的手,我們就無法升到天上。儀式就是為了這個目的而服務我們的。誠然,我們現今不再有約櫃,也不再有其餘的一切;但我們卻能完全確信上帝的同在,因為祂已在祂獨生子的位格中向我們顯明了祂自己,並且因為我們現在得到了這個保證: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聚會,祂就在他們中間。因此,當我們來到上帝面前認信時,切勿懷疑祂的同在;特別是既然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住在我們裡面,我們就有了足夠的滿足,因為上帝在那裡向我們顯現,不是藉著預表,而是以全能彰顯。此外,我們還有對我們最合宜的兩種幫助,即洗禮和主的晚餐:在其中,上帝宣告祂親近我們,我們披戴了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我們被祂的寶血洗淨,我們被祂的聖靈更新,我們在祂裡面並靠祂的本體活著,我們被接枝在祂的身體上。既然我們有如此確據,就不必再懷疑上帝的同在。然而,我們必須始終向更高處攀升:我們絕不可濫用上帝賜給我們的這些幫助,正如我們在教皇制度中所見的那樣:那裡可憐的百姓變得如同畜類一般愚昧,認為除了在可見和外在的事物中,就不必再尋求上帝。但與此相反,我們知道必須以屬靈的方式尋求上帝。因此,讓聖禮引導我們向上,使我們的信心超越這個世界。然後,讓我們毫不懷疑我們的上帝就在我們身邊,以至於我們可以放膽將我們自己,以及我們帶到祂面前的一切,都交在祂手中。這就是我們在實質上必須銘記的。〔旁註:馬太福音 18:20〕

至於接下來所說的「在耶和華你上帝面前歡樂」,這旨在向我們表明,人類一切的歡樂若不是仰望上帝並為此向祂獻上感謝,就都是受咒詛的。這一點先前已經提過,但摩西在此再次重複並非沒有原因。我們看見人們習慣如何自娛自樂,也就是完全不想到上帝。如果我們吃得好,一旦飽足,我們就變得興高采烈。但又如何呢?我們並沒有想到是上帝餵養了我們。如果一個人因節儉而財富增長,他會歡喜,但上帝卻被置之度外。不僅如此,更甚者,我們認為除非我們背對上帝、遠離祂,否則就無法快樂。因此,律法中多次告訴我們必須在上帝面前歡樂,這並非沒有原因:也就是說,每當我們有任何歡樂的機會時,我們的心必須被召回歸向上帝,我們必須為一切向祂獻上感謝;這事做成之後,我們必須善用祂的恩惠,使它們不至於將我們帶偏,也不至於像那些可憐的不信者那樣,被世俗的事物所蒙蔽。這就是我們關於這個世界必須銘記的。這也旨在責備那些人的忘恩負義,他們飽食上帝所賜的恩惠,卻不為此向祂獻上任何感謝,我們看見這種惡習極為普遍。因此,在這一處,上帝責備了人的忘恩負義,並說:「你們在做什麼?因為你們收割了地的出產;除了我,還有誰賜給你們這些呢?然而儘管如此,當你們每個人將糧食鎖進倉房時,你們將它和其他出產擺上餐桌,與此同時,我在你們眼中卻算不得什麼:你們以為可以將我拒之門外。不,你們當在我的面前歡樂:否則,你們所做的一切都將被算作偷竊。」為什麼呢?因為我們知道,上帝餵養我們是有條件的,即祂的良善應當在我們中間得到承認。因此,當我們埋沒了對此的記憶時,我們就從祂那裡偷走了我們所擁有的一切,我們甚至不配吃一口麵包。因此,我們更應當謹慎地留意這些話,即經上所說:「在你的上帝面前歡樂。」

隨後又加上:「與利未人,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這進一步警告我們,那些口稱感謝上帝,卻對鄰舍的需要吝嗇不予救濟的人,不過是偽君子。我們看見許多這類人,當他們四處搜刮、積攢了財富之後,便隨口說:「噢,讚美上帝」,並說些其他的祝福話。他們說:「噢,上帝祝福了我,祂使我發達。」但說到施捨和仁慈待人,他們卻一竅不通,對他們而言這簡直是天方夜譚。這樣的人不過是在戲弄上帝,他們每一次用口讚美祂,都是在惹祂發怒。為什麼呢?因為在我們上帝面前歡樂,與祂為我們所指定的群體一同分享,這兩者是不可分割的。首先,祂在這裡勸勉我們要顧念那些從事祂聖工、負有教導百姓之責的人,因此祂說:「你要與利未人一同歡樂。」其次,祂藉著寄居的、寡婦和孤兒的名義,將所有處於困境、需要幫助的人託付給我們的照顧。因此,當他們與我們一同歡樂並分享我們的豐盛時,上帝就會祝福我們的喜樂,這喜樂在祂面前才是蒙悅納的。若非如此,我們所做的一切祂都不會喜悅,在祂眼中都是污穢不潔的。這裡特別提到「家眷」,目的是勸勉每個人都要善待自己家中的人。因為你會看見有些人,他們寧可自己吃喝到撐破肚皮,卻吝於讓別人分得一點碎屑,他們巴不得把所有東西都塞進自己的肚子裡。他們自己過得好,卻不顧僕婢挨餓受凍。在某些人身上,你會看見這種貪婪,或者說殘忍,他們竟忍心吸乾服事他們之人的血,卻絲毫不關心維持他們的生活。因此,我們的主說,我們若不與全家一同歡樂,若不表現出仁慈與憐憫,使我們能同心合意地歌頌讚美上帝,我們就無法在祂面前歡樂,也就是說,無法以祂所喜悅的方式歡樂。你們看,我們的喜樂與讚美是如何和諧地結合在一起的。我們也受勸勉要教導那些託付給我們照顧的人,去稱頌上帝的名:無論我們吃喝,都要讓大人小孩一同讚美上帝。這就是此處教義的含義。

接下來經文說,當百姓在第三年,即「什一奉獻之年」繳納了什一奉獻後,每個人都要將什一奉獻給利未人,以及窮人、寡婦、孤兒和寄居的。為了理解這段經文,我們必須注意,除了用於供養利未支派和在聖殿供職的祭司之常規什一奉獻外,還有所謂的「什一之什一」。這是每三年一次的奉獻,第七年除外,因為那年土地不可耕種,在那一年保持安息也是合宜的。他們不像我們這個國家的人那樣,每年或每隔一年就讓土地休耕,因為那片土地的肥沃程度足以連續六年出產果實。因此,每六年兩次,他們會收到第二種什一奉獻。這就是摩西在此處所提到的,用於供養國內窮人的奉獻;其目的是不僅讓利未人能收到供物,而且這些果實的益處能傳得更遠,使以色列全地沒有一個人缺乏或有需要。關於繳納給利未支派的什一奉獻,我已經告訴過你們,這有雙重原因。首先,既然上帝將利未人分別出來歸祂自己使用,他們理當得到供養,這是極其合理的。「在祭壇供職的,當靠祭壇養生。」這也是為什麼除了全燔祭之外,他們在所有的供物中都有一定的份額。但在常規的祭物中,他們會領受屬於他們的那一份。此外,我們也當注意,因為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他們理應在應許給亞伯拉罕的土地上有份,因為他們與猶大、便雅憫、以薩迦、但以及其他所有支派一樣,都是繼承人。我說,利未與其他支派一樣,都是亞伯拉罕和雅各的繼承人。那麼,他為何被剝奪了產業呢?是因為上帝以另一種方式補償了他。你們看,那些利未的後裔雖然沒有分得土地,只擁有城郊的草場來飼養牲畜,但上帝卻將全國的什一奉獻指派給他們,以供養他們。祂不願讓他們失去產業,而是要人們顧念並供養他們。這是為什麼呢? 因為祂讓他們專注於祂的事奉:他們必須教導百姓,必須獻上祭物,必須執行聖殿中所規定的事:正因如此,上帝要人留心供養他們。與此同時,當他們進行第二次什一奉獻時,這也讓他們明白,必須從他們的分中拿出一部分來給予窮人:藉此提醒他們,不可因獻祭而使自己飽足,更不可藉此致富。為什麼呢?因為那是窮人的財物。所以你們看,當上帝規定每三年一次的第二次什一奉獻時,祂的用意何在。祭司和利未人必須承認並說:「好吧,我們確實有足夠的,甚至綽綽有餘的物資來維持生活。」上帝賜給我們這些豐盛是為了什麼目的呢?難道是為了讓我們把它變賣,然後囤積在錢箱裡嗎?難道是為了讓百姓減少,而我們增加嗎?不:祂指著這些對我們說,這是窮人的財物,窮人必須從中分得一份以維持生計,而那些有缺乏和需要的人必須藉此得到救濟。這就是你們所看到的,這段經文所包含的實質內容。〔旁註:申命記 14:22;哥林多前書 9:13〕〔旁註:民數記 35:3〕

如今,上帝再次提醒祂的百姓祂已經吩咐過的事,並非沒有原因:簡單的律法本應足夠了,但我們的主提醒他們,他們必須履行自己的義務,無論是第二次什一奉獻,還是普通的什一奉獻。祂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世人總是貪得無厭,不顧手段或方式:只要能獲利,人們就不考慮什麼是合法的。我們也看到先知瑪拉基為同樣的事所作的責備。主說:「你們奪取了我的供物」,百姓卻厚顏無恥地來問:「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了你的供物呢?」他們竟想與上帝爭辯,強詞奪理地否認這件事:因為人一開始就承認自己的虧欠是非常罕見的。他們來到這裡,裝模作樣地問,上帝在抱怨什麼?我們在何事上虧欠了祂?主說:「就是在你們當納的什一和供物上。」因為我已經將什一和供物的權利留給自己;你們卻奪取了我的權利。當你們繳納什一時,只付了一半;當你們帶來供物時,卻是又瘦又薄,讓人看出你們一心只想從我這裡攫取,並扣留本該屬於我的東西。如今,人類的這種忘恩負義,正是上帝在此處重申祂律法的原因。然而,儘管如此,我們在上述內容中仍看到了百姓的厚顏無恥與邪惡。由此我們受到教導,當上帝教導我們當盡的本分時,僅僅聽過我們該做什麼是不夠的;我們還需要被喚醒,需要像被大錘擊打一樣,將我們沒有牢記在心的事銘刻在心:我說,我們需要反覆聆聽同一個教訓,因為當涉及我們對上帝的本分時,我們的記憶力實在太短暫了。但無論上帝做什麼,無論祂用多少勸勉來激勵我們,我們轉眼之間就全忘了:我們不再去想它,繼續過著我們慣常的生活。上帝向我們呼喊,不斷提醒我們當盡的本分:但我們的私慾和情感卻如此困擾我們,以至於我們無法傾聽祂所說的話。因此,我們更應當謹慎自守,因為我們知道,如果猶太人對鞭策反應遲鈍,沒有履行上帝吩咐他們的事,同樣的惡習也存在於我們身上:正因如此,我們需要被激勵。我們不要以為人們每天給我們的勸勉是多餘的。當我們聽過一件事一百遍時,我們仍然像個學生。因此,上帝必須不厭其煩地重新開始教導我們,有時正如祂藉著先知以賽亞所說的那樣,說:「啊,啊;比,比」:因為祂確實這樣說,並告訴我們,我們就像一個遲鈍、難以教導的孩子。因為一個人必須對他說「啊,啊」;當他似乎學會了,轉眼又忘了。然後他來到「比,比」:儘管如此,他仍然得從頭學起。我們的情況也是如此:這正是上帝所抱怨的,祂說:「怎麼了?我對待這百姓就像人對待小孩子一樣;儘管我教導他們,他們仍然停留在基礎階段,仍然停留在『阿、波、次』(A, B, C)的階段:這難道不是羞恥嗎?」這就是我們必須注意的事,好讓我們每個人都祈求上帝的靈引導我們,使我們更樂於受教,更敏銳、更準備好記住祂所說的話,並以我們應有的謙卑領受祂的道。此外,如果我們仍然感到自己如此軟弱,以至於上帝必須再次開口,在祂已經教導過我們一次後,還要第二次、第三次地重複:讓我們藉此思考並承認祂對我們的良善,祂對我們的寬容:並且讓我們謹慎,當祂說過一次或兩次後,我們至少要表現出祂並沒有白費心機,也沒有徒勞無功。〔旁註:瑪拉基書 3章〕〔旁註:〈1 段落〉〕

此外,作為總結,讓我們留意:如果在律法時代,那些奉獻給聖殿使用及供給事奉者之物,在他人有餘時會被用於救濟窮人,那麼同樣的律法在今日依然有效。聖保羅所設立的原則確實應當被遵守,即:如果古時祭司因上帝呼召他們進入那職分而得到供養,那麼今日傳講福音、並向上帝獻上如律法時代那樣寶貴祭物的人,也當得到餵養與供養。然而,這並非意味著他們應該吞盡一切,正如我們在教皇制度下所見的那樣。在那裡,當人們獻上供物時,不過是為了讓這些供物被揮霍在排場、異教徒的虛榮,甚或是更卑劣的惡行上:正如主教、院長及其他人,各按其職位,不僅將收入花在賭博、狩獵及其他虛浮的消遣上,還花在淫亂及一切可恥之事上;以至於沒有什麼腐敗比這所謂的「教會」(即教士階層的會堂與污穢之淵)中的財富更能毒害全世界了。現在,當我們看到這些教會強盜陷入如此極端的混亂時,我們當知道,我們必須始終回到上帝在此告訴我們的原則:如果我們希望自己的奉獻蒙上帝悅納,那麼在餵養並供養了上帝所指定我們供養的人之後,我們必須轉向窮人、寡婦、孤兒、寄居者以及那些有需要的人。你們看,這就是我們的賙濟應當如何分配。相反地,我們看到教皇制度下的處理方式,不過是為了填飽修士、修女以及他們教士階層中其他剃髮者的肚腹。但上帝不喜悅這一切。為什麼呢?並非因為祂需要我們獻上供物。我們看見祂呼召我們去做什麼。但現在,我們也當察覺到自己的卑劣。可憐的教皇派信徒毫不吝嗇,每個人都準備好打開錢包,將錢財投入那些貪婪之狼的口中:每個人都帶給他們一些東西,且不計代價:他們設立追思彌撒或週年紀念,建造禮拜堂,豎立華麗而昂貴的偶像,並讓人誦唱許多彌撒:人們不斷地湧向他們;而這些貪得無厭之徒同時也從未停止吞噬一切,民眾卻也未曾停止進行這類虔誠活動。這有什麼意義呢?教皇派信徒的奉獻無疑是獻給魔鬼的,因為上帝確實拒絕了這些奉獻。但我們這一邊知道,當我們施捨,當我們按照主所吩咐的去分配我們的財物時,祂喜悅並接納這一切。既然我們知道這一點,難道我們不該至少做得像那些盲目行事的教皇派信徒一樣嗎?他們確實不認為自己在事奉魔鬼,但他們對此卻毫無確據。至於我們,上帝應許祂會從我們手中接納我們照祂吩咐所獻上的一切。我們難道還要在這事上怠惰嗎?不,當我們看到此處所教導我們的,我們反而應當更加警醒,激勵自己更好地盡本分。讓我們勤勉地履行職責,免得上帝因我們虧欠祂當得之物而責備我們,讓我們忠心地將祂所要求的獻給祂,或者至少每個人都竭盡所能,好讓我們能真誠地做出我們明天(若主願意)將會看到的宣告。

現在,讓我們跪在我們良善上帝的威嚴面前,承認我們的過犯,祈求祂使我們比過去更深刻地感受到這些過犯;同時教導我們如何將自己獻給祂,使我們的心思意念得以更新,竭力在各方面討祂喜悅;並願我們能將祂交在我們手中的一切,用於祂所喜悅的用途,使萬物都歸於祂;願我們能將一切初熟的果子獻給祂,也就是說,願我們的生命與祂所命定的相稱,不濫用祂的恩惠以致玷污,而是將其轉化為祂的榮耀,以及整個教會的共同利益與福祉。願祂不僅將這恩典賜給我們,也賜給地上的萬民,等等。